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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1)-0052-04
一、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的發展簡況
(一)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的定義
非標準化債權工具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非標準化債權業務指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通過非標準化債權工具進行融資的業務。非標準化債權業務既包括銀行傳統的表內貸款、票據貼現、保理,表外信用證、承兌等業務,也包括近年來發展較快的銀行表內同業業務、表外理財業務和表外委托貸款業務等,還包括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開展投向非標準化債權工具的信托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非金融機構之間通過互聯網金融開展的P2P、P2B融資業務。
商業銀行創新型非標準化債權業務指商業銀行通過創造各類政策規定范圍以外的表內外債權工具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融資的業務。
(二)商業銀行創新型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的主要模式和相關政策規定
1、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主要模式為銀行將客戶理財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投向銀行信貸或票據資產。針對該模式,《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09]111號)要求商業銀行不得承擔轉讓資產的管理職能;商業銀行應將資產的全套原始權利證明文件移交給信托公司并書面通知債務人資產轉讓事宜,保證信托公司真實持有資產;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不得投資于理財產品發行銀行自身的信貸資產或票據資產。2010年7月,銀監會口頭叫停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并于2010年8月下發《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銀信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10]72號),對存量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進行規范,要求商業銀行分兩年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并按要求計提撥備和計算加權風險資產。
2、同業代付業務。主要模式為銀行根據客戶申請,通過境內外同業機構或本行海外分支機構為該客戶的貿易結算提供的短期融資便利和支付服務。針對該模式,《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同業代付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237號)要求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核算原則,委托行應將委托同業代付的款項直接確認為向客戶提供的貿易融資,并在表內進行相關會計處理與核算。
3、理財業務。主要模式為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臺等間接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業務。針對該模式,《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要求每個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充分披露債權資產情況;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進行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后風險管理;總量控制在理財產品余額35%和總資產4%以內;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明確準入標準程序、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義務及退出機制;不得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蚧刭彸兄Z。
4、同業業務。主要模式為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各項業務,主要業務類型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同業融資業務和同業投資業務。針對該類業務,《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發[2014]127號)要求限制買入返售和同業投資業務不得接受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限定買入返售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應當為標準化金融資產。限定買入返售業務職能在兩家金融機構之間進行。三項規定基本限制了利用買入返售業務項下的非標準化債權投資。但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投資等業務都仍然能夠作為銀行借道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將信貸資產轉化為同業資產的工具。
二、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發展的內在動因
(一)銀行突破存款利率管制的驅動
對企業和居民閑置資金的市場化競爭加劇和銀行存款利率行政定價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資金來源價格的市場化競爭壓力下,商業銀行不得不創新各類表內外融資工具來繞開存款利率管制。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結構從單一的存款為主轉變為存款占比逐步下降,表內非存款類負債和表外理財、委托貸款占比逐步上升的趨勢。
(二)銀行突破貸款增量管制的驅動
隨著存款在商業銀行資金來源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存貸比指標核算的貸款規模、人行核定的貸款增量指標與銀行可運用的資金規模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為了擴大資金運用規模,商業銀行一方面創新各種方式擴大存款的考核時點數,將控制的其他類型資金臨時轉化為存款,存款在季末、年末大起大落成為常態;另一方面,創新各種方式擴大資金運用渠道,將可運用資金通過各類通道投向企業和居民。
(三)銀行經營利潤最大化的驅動
由于非存款來源的資金不用繳納存款準備金、非信貸的資金運用不用計提撥備,不受貸款投向的管制,理財、委托貸款等表外資金進出不占用資本,在傳統存貸業務規模萎縮、利差收窄、盈利下滑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必然會受到利潤的驅動大力發展創新型非標準化債權業務。
(四)企業和個人突破表內貸款條件限制的驅動
受支持實體經濟、環境保護、房地產和融資平臺風險管控、房地產限貸政策等各類因素限制,不能從表內獲得貸款但是融資風險可控、償債能力較強的企業和個人存在強烈的多渠道融資需求,典型的如各類金融交易市場投機者,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三套以上房屋的購房者,高耗能高污染高盈利的“三高”企業,對利率不敏感、經營效率低下、借助政府信用進行龐氏融資的部分政府融資平臺企業。
(五)銀行突破各類監管規則限制的驅動
銀行利用傳統存貸匯業務優勢掌控了企業和個人的大量資金供給和需求信息,利用近年來經營業績的優勢吸納了大量的專業人才,銀行必然會采取各種形式促進資金供求雙方的對接來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銀行在利潤最大化的驅動下,必然采取通道費用最小化的方式來拓展非存貸融資中介業務。近年來,為了限制銀行的監管套利,監管機構出臺了針對非標債權創新的一系列限制性政策,但并未開放出鼓勵非標業務健康發展的正常通道,隨著一個個簡單、低成本、顯性的通道被堵死,一批復雜、高成本、隱性的通道以更快的速度出現。
三、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發展的利害關系
(一)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發展的有利影響
1、有利于擴大社會融資總量,增強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級。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的創新發展突破了傳統貸款規模對銀行服務實體經濟資金規模的限制。通過創造資金雙方供求直接對接的債權工具,有利于增強銀行業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級,拓寬實體經濟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2、有利于增強銀行業的市場化競爭能力。非標轉化債權業務的創新發展,促使銀行業逐步脫離存貸款利差的政策保護,與基金、保險、券商、互聯網金融公司等傳統和新興的融資中介進行激烈的市場化競爭。通過競爭全面提升銀行業的產品創新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市場資源挖掘能力,有效降低利率市場化進程對銀行業的沖擊,增加銀行的利潤來源渠道,擴大中間業務收入的比重。
(二)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發展的不利影響
1、有可能削弱宏觀調控的效果,增加企業融資的通道成本。一部分受到宏觀調控政策限制的企業有可能借助創新渠道進行融資。
2、有可能擴大銀行體系的潛在風險。銀行為了追求利潤增長,有可能對表內非貸款生息資產少計提甚至不計提損失準備;有可能為表外非標準化債權業務提供隱性擔保,造成銀行潛在信用風險、聲譽風險加大;有可能采取互保的方式將實體經濟的融資風險轉化為金融體系內部的風險,造成銀行體系的資本充足率虛高,實際杠桿率上升。
四、規范非標準化債權業務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宏觀層面:完善銀行發展的外部環境
1、完善征信體系建設。逐步將各類非標債權業務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最終實現征信系統對各類非標債權融資的全覆蓋。
2、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建設。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銀行破產制度,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擔保的存款制度,按照政府信用定價、同業負債按照銀行信用定價、理財業務按照標的資產信用定價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從根本上改變目前政府和銀行隱性全面擔保下,銀行表內同業和表外理財業務非理性擴張催生的非標業務。
3、逐步放開信貸規模的行政管制。十提出,在資源配置中市場要起決定性作用。而我國目前信貸投放實質上仍實行規模管控,間接驅動了非標業務的發展。
4、加大各類融資通道的治理。各級金融主管部門聯合行動,加大對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等設立的各類以監管套利、規避宏觀調控政策、隱匿資金真實流向為目的的融資通道的治理力度。
(二)微觀層面:改進內部管理機制
1、不斷細化授信制度,采取負面清單制。探索建立客戶信用評級體系,加強客戶資信管理。加強對客戶信用信息數據采集、分析、使用管理,建立集團內以信用評級為基礎的客戶風險排序機制,提高風險認知能力和監測水平。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監管要求,以及盲目擴張、主業不突出、嚴重超負債經營、管理混亂等客戶,堅決予以排除。
2、加強制度建設,嚴把準入關。制定符合監管要求的非標債權業務操作規程,把好業務準入關、把緊業務操作關、把牢業務風險關。
3、持續優化考核激勵機制。調整、完善對分支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體系,加大業務風險事項的考核占比和追責力度,形成業務發展和風險防范的良性互動。
4、加大問責力度。對由于違規經營非標資產業務造成銀行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聲譽風險的,對相關責任人嚴格問責。
(三)監管層面:加強銀行非標業務監管,實現防風險與促發展的有機結合
1、嚴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大方向??傮w上,鼓勵商業銀行利用自身在客戶投融資需求方面的信息資源和債權債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人才、系統等資源,大力發展不承擔信用風險、聲譽風險的各類表外非標業務,撮合投融資雙方在符合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實現各種形式的債務直接融資,擴大社會融資總量,支持實體經濟增長。
2、嚴格控制表內非標業務的規模和風險。對于表內其他投資、買入返售等非信貸業務,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統計制度,對最終投向為非金融企業的各類非信貸資產,參照信貸業務進行資產質量五級分類和撥備計提、納入貸款集中度管理,規范利用同業互保減記加權風險資產、嚴格執行杠桿率監管標準。
3、嚴格控制表外非標業務的隱性擔保。對由于隱性擔保造成機構經濟損失的要嚴格問責。要求表外非標業務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期限嚴格匹配,避免短期資金投向長期債務引發的隱性擔保、監管套利行為。試點表外非標債權業務由商業銀行設立獨立法人的資產管理子公司獨立操作,從機構層面徹底隔離表外風險。
4、非標業務納入流動性風險管理。將表內外非標業務合理納入流動性風險相關指標管理,或制訂專項監管指標。
5、建議大力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替代非標業務的一個很好的業務途徑,也是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有效方式。建議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發展,調整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在銀行間市場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可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另外,建議考慮出臺一些監管政策,促進信托公司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
6、加強內、外部監管協作。目前,商業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通過理財資金、自有資金、同業業務投資等方式投資非標債權業務,標的涉及信托貸款、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等。上述業務鏈條中,信托公司通常僅作為通道的一部分,上游可能還會疊加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或異地商業銀行等其他“通道”,對在信托業務審核環節有效判斷資金來源造成很大困難。而業務背后實質的出資方銀行則可能由于地域或其他原因,游離在監管視線之外,對于其是否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計量風險并計提撥備,亦無從考證。建議加強非銀機構、商業銀行、各銀監局之間及與其他外部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間的信息交流與共享,提高業務透明度。
7、強化理財投資約束。針對銀行理財業務借道同業存款規避非標債權資產余額限制的普遍做法,建議考慮對銀行理財資金投資同業存款的行為做出一定限制,如要求理財資金投資同業存款不得超過一定比例;當他行理財資金存入時,應當禁止以非公允價值計入同業存款,或采取復雜結構和包裝轉為一般性存款。
8、規范會計核算。針對銀行理財和同業業務密切關聯、相互伴生的現狀,建議盡快出臺相關政策,規范銀行理財資金投向同業渠道、同業資金對接非標債權資產等行為的會計核算方式;理財產品、同業業務實質上投資于非標債權資產的,應當納入表內參照信貸業務管理;要求銀行將同業資產項下科目與交易對手入賬科目定期核對,確保嚴格匹配,否則處罰雙方。
參考文獻
[1]陳文鋒.優先受償權對銀行抵押債權的影響及防范措施[J].郵政研究,2014,(4):45-46。
[2]傅睿.銀行兩大主要業務債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J].社科縱橫:新理論版,2012,(3):109-110。
[3]魯立權,虞磊珉.銀行債權催收外包業務的法律分析與風險防范[J].中國信用卡,2007,(3):44-48。
[4]張鳳琴.銀行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業務及執行問題探討[J].新疆金融,2007,(9):29-30。
[5]鄒洪華.利用銀行債權直接融資工具和資產管理計劃組合工具實施融資[J].交通財會,2014,(4):12-15。
The Reflection on Standardiz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novative Non-standardized Creditor’s Rights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LIU Dan
(Tianjin Branch PBC, Tianjin 300040)
未來銀行理財產品發行有哪些特征?銀行理財產品該怎么買?我們需先看8號文后,銀行會有哪些改變。
銀行理財投資業務進入調整期
按照巴曙松公開的觀點看,2012年,銀行業總資產130萬億,到目前為止,理財產品規??偭繛?萬億左右,按照8號文的雙限要求計算,非標債權規模不得突破2.8萬億(8×35%),但實際上可以達到5.2萬億(130×4%)。目前非標債權資產預計在4萬億左右,只要提升總體理財規模即可將非標提升到5.2萬億。
銀率網統計,在發行理財產品的90家銀行中,只有24家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以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為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占比小于35%,且大都為小型的城市商業銀行。
在這其中,由于非標規模和銀行總資產掛鉤,大銀行的優勢就非常明顯了,而那些近幾年憑借此類業務發展快速的城商行就會受嚴重沖擊。
那些非標債權規模不達標的銀行需要做的,就是處理超過部分的非標準債權,處理方式包括:出售、轉回表內,或者是發行更多的不含“非標債權”投資的理財產品,從而攤薄占比,按照比例,需要發行約1萬億元不含非標債權的新產品,才可以達到銀監會對非標債權發行的數量標準。
事實上,對于未來發行的非標準債權產品給出了發行比例后,對那些已經在存續期的資金池類產品,也給出了9個月的調整期,所以整體來看,對存量業務影響不大,也就是說,對那些已經購買了銀行非標債權類產品的投資者來說,他們沒有影響。
此外,對于已經購買了此類產品的投資者來說,8號文重點解決的是理財產品資金池的信息透明度問題,對于理財產品的收益兌付沒有影響。
但是未來對增量業務短期有影響,對非標債權的投資比例限制影響新發產品的收益率,一一對應的規定對增量業務要求即刻生效。未來會減少發行非標債權的產品。
銀行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向最多的是礦山、房地產等高利潤高風險行業,銀行在貸款利率上占主動,這部分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
但是8號文承認了非標債權的產品,就不會叫停銀信合作等業務,對銀行來說就是業務有影響,但是也終于放心了,鑒于此影響,未來會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期。隨著資產證券化業務放開,未來非標產品會通過資產證券化的形式轉化為標準化產品,并且仍能提供高于普通債權資產的收益率,有可能會成為未來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新趨勢。
8號文中還有一項和投資者相關的規定是要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與投資資產一一對應,雖然目前大部分銀行已經實現了理財產品的單獨管理和建賬,但是大部分銀行還不能實現單獨核算,未來可能導致放緩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規模和數量。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理財產品是此次8號文后的“獲利者”,券商的理財產品沒有受到8號文的限制,而且券商的資管業務投資標的范圍較廣,這對券商來說,未來規模的擴張提供了機會,但是銀行對券商資管業務的需求可能也會受8號文的影響。
8號文中的第八條明確規定,不準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擔?;蛘呋刭彸兄Z,這對投資者的影響是非常直接的,雖然此前的銀行通道業務中,都有銀行的擔?;刭?,投資者購買產品后,最終可以通過銀行來獲得兌付的保證。
非標債權的理財結構和法律關系非常復雜,在銷售過程中銀行的理財經理未必可以向客戶解釋得那么清楚到位,一旦發生虧損,銀行實際上承擔了兜底的義務。
此外,以前很多分行有批準權,可以自行決定項目是否進入資金池業務,如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較大的分行都有此權力,但是在8號文以后,明確了銀行理財業務的批示權都由總行批準,規避風險。
總結來說,8號文對銀行理財產品在規模、時間、具體執行上都進行了指定,未來銀行理財投資業務是調整期。
基金化理財產品或成為主流
銀行理財產品在資金池類模式上受限后,轉回到一對一的產品,會導致產品收益和風險分化,因為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產品風險和收益都很低,以融資類的項目為投資對象的產品風險和收益都很高。因此資金池類運作模式可能會成為銀行理財產品的過渡性產物,未來基金化理財產品可能會成為主流。
8號文中所定義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資金池模式下的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的主要投資標的,此類標的和債券、股票、基金進行組合投資,為投資者博取高收益。當8號文規定理財產品與投資品必須“一一對應”之后,在一款理財產品中用于博取高收益的信貸資產減少,預期收益也會降低。
舉例來說,一款投資方向為票據的理財產品,1年期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大多數可以達到5%以上,但是目前市場上單純投資票據的收益率遠達不到5%,也就是說如果銀行把錢全部投資票據的話,不僅不賺錢,還要倒給客戶錢。一般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投資票據的金額只有一小部分,剩余的會投資到收益率更高的渠道上,如企業貸款和信托等,這也是現在被監管的非標債權類資產。
一般銀行投資此類產品,除去給客戶的5%左右的收益以外,自己還有1%到2%之間的利潤。那么銀行在投資這些非標債權產品時的投資收益要在7%的收益以上。而事實上,一對一的產品,銀行只能拿到3%左右的收益。
這么做銀行會虧本,可能會取消這類產品的發行。會在監管之內尋找能賺到錢、投資者也認可的產品。
目前,在8號文之后,銀行理財產品通過投資工具能做的,首先是加大對二級市場的投資,如票據、私募債和部分券商的資管產品;其次是與券商的資產證券化、信托支持票據和信用衍生品。
攤薄非標占比,理財產品配置大量債券
目前8號文對理財產品的影響開始逐漸顯現,多數銀行的非標占比超標,在達標之前沒有空間來增加新的非標資產,銀行只能配置債券等標準債權資產。
但是各家銀行突然加大理財產品中債券的配置比例,導致了債券產品的上漲,從而引起債券市場收益率下行,尤其是短期債券收益下行會更加明顯,因為理財資金短期產品占比較高。在這其中,城投債的價格上漲幅度最大,根據公開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城投債上漲超過9%。
銀行想要通過繼續增加理財產品余額,攤薄占比,同時配合非標資產處置到期,而債券市場大漲,投資者可以獲得收益卻十分有限。但是到今年年底,隨著非標債權資產處置到期,銀行新發的理財產品可能會增加限額內的非標資產。
事實上,在去年8月份,銀監會就已經給銀行“提醒”,要求實行“新老劃分”原則,新成立的非保本浮動收益的產品要求單獨核算,允許一對多,多對一,但不能多對多,存量的資金池產品,可以等待理財產品到期,暫不拆借,此部分產品期限都在1年以內,到今年8月份左右,這些存量的資金池產品基本可以自動到期消化。
收益降低,期限延長是趨勢
根據WIND數據顯示,銀行理財產品在今年第一季度的預期收益率平均為4.26%,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67個百分點,但是與前一季度相比,略有上升。在第一季度發行的理財產品中,僅有6.91%的產品最高收益率高于5%。
從發行銀行來看,在中資銀行中,城商行和農商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平均預期收益下降幅度最小,平均預期收益率也高于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
事實上,未來投向債券和貨幣市場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數量增多,單從投資者角度看,此類產品在保本的同時,收益也較低。
在收益率之外,理財產品的期限也將出現變化,此前的資金池類產品通過期限錯配,支撐起了滾動發行的短期理財產品的市場,但是未來短期理財產品數量將減少,8號文將導致未來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延長,以匹配所對應的資產期限。
不過目前投資者對短期理財產品的需求較高,也已經養成了短期理財的投資習慣,而當前的債市價格逐漸升高,銀行配置債券的成本高,投資者拿到的收益有限,銀行可能會通過配置債券型基金來吸引投資者購買。
8號文后需更注意風險
此外,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在此前投資者的意識中,中資行發行的產品中,無論是保本還是非保本,最后絕大多數都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率,投資者只需要關注產品的收益率和期限既可以了,對于保本和非保本的區別會忽略,但是8號文之后,產品一一對應,投資者更要注意非保本產品的風險性。
理財產品的資金投向不會語焉不詳,同樣,理財產品的風險性也會更加明確,當投資者未來在購買產品時,風險意識要更強。
事實上,投資標的為債券和貨幣市場工資的產品風險和收益都會較低,而以融資類項目為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其風險和收益都會較高,事實上,融資類項目的投向多數是基礎設施類、房地產等項目,期限也較長。投資者在看到較高的預期收益的時候,也要注意同時伴隨而來的較長的投資期限和高風險。
產品究竟怎樣買
對于產品究竟怎樣買,銀率網的分析師給出的建議是,建議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可關注城商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或結構性理財產品,從投資期限來看,投資者可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合理投資一些中期理財產品,以鎖定當前的較高收益率。
事實上,在銀率網看來,8號文對投資者有兩點利好:
銀行理財產品,又稱銀行理財計劃,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做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并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屬于商業銀行的綜合理財服務業務。自2005年起至今,銀監會陸續頒布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暫行辦法》(銀監會【2005】第2號令)、《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05】63號文)等30多個規范性文件,從各方面對銀行理財產品的合法、合規性加以規范。
在分析銀監會有關銀行理財產品的規范性文件內容的基礎上,銀監會對銀行理財產品的監管思路,始終遵循著兩條主線,一是審慎監管的原則,以防止銀行理財產品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為目標;二是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文通過梳理銀監會在十二年中對銀行理財產品的具體監管措施,針對金融主管部門關于銀行理財產品的未來監管思路做出展望和預測。
銀監會實行審慎監管的主要措施
個人理財產品實行報告制和統一登記制。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發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管理,從2005年的雙軌制,即審批制(保證收益型理財)和報告制(非保證收益型理財),發展到2007年11月之后的單軌制(報告制)。2013年6月以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實行全國集中統一的電子化報告和信息登記制度。未在電子理財系統進行報告和登記的理財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發售。2016年初,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正式成立,負責全國銀行業理財產品的集中登記、信息披露和第三方托管機構。目前已建成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中國理財網及理財綜合業務平臺等多位一體的系統架構,搭建了我國銀行業理財市場重要的基礎設施平臺,對于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銀行理財產品實行風險分級管理,對潛在客戶實行風險評級管理。銀行理財產品,按照程度分為低風險、中度風險和高風險三類。潛在客戶,按照其資產、收入、有無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進行風險評級并應定期跟蹤和了解原有客戶評級的變化情況。按照風險匹配的原則,嚴格區分一般個人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提供適應不同類型的客戶投資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L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的賬戶管理。銀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須單獨立賬,與銀行自有資金進行風險隔離;銀行理財產品與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分離;本行理財產品之間也須單獨立賬,單獨核算,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調節收益;為每只理財產品開立托管賬戶,委托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托管理財資金及其所投資的資產。
銀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的投向管理。第一,嚴禁不規范的“資金池―資產池”操作模式,要求理財產品資金與所投資的資產相對應,獨立管理、獨立建帳、獨立核算。不規范的“資金池―資產池”操作是指商業銀行將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理財產品募集的理財資金混同進行投資,無法做到單只理財產品和所投資資產的清晰對應。“資金池―資產池”操作模式在運作方式上容易產生期限錯配問題,一般通過借新還舊,滾動發售來維持運營,一旦出現資金募集困難或巨額贖回,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第二、嚴控銀行理財資金運用風險。堅持審慎、穩健的原則,確定理財資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合理配置資產,分散投資風險;不得投資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損失的高風險金融產品,不得投資于結構過于復雜的金融產品;理財資金用于投資單一借款人及其關聯企業銀行貸款,或者用于向單一借款人及其關聯企業發放信托貸款的總額不得超過發售銀行資本凈額的10%。第三、嚴格規范銀信合作產品,一度叫停了銀信合作產品的發行。控制銀信合作業務主要是控制銀行和信托公司之間的通道業務合作,目的是關閉銀行將信貸轉到表外的通道,以便加強監管。這是因為大量貸款通過銀信合作產品表外化,監管難度大且風險不可控。為了阻止銀行變相放貸,于是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銀監會要求銀行對融資類銀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盡快由表外轉表內。第四、嚴控銀行理財資金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投資?!胺菢藴驶瘋鶛噘Y產”是《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文)提出的一個新概念,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對銀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投向非標債權,銀監會要求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提高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的風險管理水平;“堅持限額管理原則”,要求商業銀行合理控制理財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的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防止業務規模過快發展引發系統性風險;不允許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打破銀行對于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隱性擔保,鼓勵發行凈值型的理財產品。堅持非保本類銀行理財產品的代客理財的法律性質,客戶自己承擔所購非保本類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大部分銀行對有預期收益率的非保本理財產品仍然堅持“剛性兌付”,銀行信用已經成為客戶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事實上的“隱形擔?!保阢y行內部造成風險積累。但在實踐中,已經發生了銀行到期理財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甚至虧本的情況。相比之下,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沒有預期收益,不承諾收益,可提供凈值查詢,其實際收益取決于用戶購入和賣出時凈值的差值,購買人在開放期內申購、贖回,類似于開放式基金。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有效地規避了“剛性兌付”的問題,更多地體現了銀行的財富管理能力,其產品期限更為合理,收益率也更能反映市場狀況。凈值型產品或成為銀行打破“剛性兌付”的新希望。
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行為?!渡虡I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防范合規風險;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規范銀行理財宣傳銷售文本的管理;堅持理財產品風險評級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嚴禁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的違規和不當的銷售行為;規范產品宣傳材料,加強產品宣傳與營銷活動的合規性管理。
除此之外,在相關規范性文件中,對于銀行理財產品的設計,銀監會強調其合理性和創新性,要求按照“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則設計開發產品;鼓勵銀行理財產品設計創新和服務創新能力,自主設計開發富有特色的產品、個性化的服務,實行差別化營銷,提升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避免不同商業銀行之間銀行理財產品的同質化競爭。銀監會還要求商業銀行內部設置專門的理財業務事業部,實行單獨核算、風險隔離、歸口管理,負責統一經營管理全行的理財業務,從組織上保證了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監管可控。
保護銀行理財產品消費者權益的主要措施
銀行業消費者(含銀行理財產品的購買客戶等)權益保護,指銀行業通過適當的程序和措施,推動實現銀行業消費者在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業務往來的各個階段始終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2012年,銀監會成立了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開通金融消費者維權的渠道,接受金融消費者的投訴,及時發現監管漏洞。2013年,銀監會出臺了《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專門做出了規范。
對銀行理產品消費者的信息披露和說明義務。這是保護銀行理財產品購買客戶利益的主要措施。信息披露義務規定的目的是盡可能減輕金融機構和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性,使處于信息弱勢的消費者能夠根據充分的金融產品信息作出合理的判斷,商業銀行應盡責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向客戶充分披露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具體投資品種以及投資比例等有關投資管理信息,并及時向客戶披露對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收益等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金融消費者在進行金融產品交易之前、之中及之后享有要求金融機構向其全面、準確、及時地披露有關信息的權利。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義務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消費者的知情權要通過金融機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來實現。在金融市場中,銀行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表現尤為突出,消費者只有在獲得充分、準確、及時的信息之前提下,才能做出是否接受金融機構服務的決定。銀行應告知消費者關于理財產品的基本要素和客戶權益,并對其內容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解釋,這是銀行需要履行的說明義務。銀行履行說明義務需要結合消費者的理解能力,盡量不使用艱深晦澀的專業術語,而是選擇簡單易懂的表述加以說明。在未與客戶約定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在網站公布產品相關信息而未確認客戶已經獲取該信息,不能視為其向客戶進行了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應充分披露理財產品的相關信息,商業銀行應通過事前披露和事中、事后的持續性披露,不斷提高理財產品的透明度。除私人銀行客戶與銀行另有約定之外,所有針對個人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產品相關信息均應在總行的官方網站以及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上予以充分披露。
對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提示義務和投資者教育。《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要求,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的了解理財產品宣傳材料應當擺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風險揭示書;商業銀行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加強對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教育,防止投資人盲目投資其不了解的金融產品,避免其承擔過度風險。
對銀行理財產品未來監管的展望
2014年12月,銀監會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16年7月,銀監會對上述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更新,但正式規范性文件至今仍未頒布。2017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向商業銀行下發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內審稿)。在研究上述文件基礎上,結合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及銀監會官員的講話,我們對金融主管部門的未來監管思路做出如下展望和預測。
對資產管理行業實行統一監管?!耙恍腥龝睂f同外匯管理局,出臺包括銀行理財產品在內的資產管理產品的統一的金融消費品監管制度,根據金融消費品的共性做出基本規定,制定行業底線和最低準入標準、建立監管統一標準、防范監管套利、促進監管協同化、強化統籌協調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
繼續加強對銀行理財業務的審慎監管。在具體監管措施上,將繼續禁止“資金―資產池”操作模式;在統一降低杠桿率、抑制高杠桿操作的前提下,繼續允許發行結構化產品;繼續限制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尤其是非標債權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及其收益權資產,但可能允許成立針對高端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發行的專項銀行理財產品,在限額管理、禁止期限錯配的條件下,可以投資于其他非標資產;禁止表內資管,打破預期收益率型銀行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鼓勵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促進銀行理財業務進一步回歸“代客理財”的本質。
縮短理財資金鏈條,消除銀行理財產品的多重嵌套,繼續去通道化。理財產品將回歸簡單和透明。除基金中基金(FOF)、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以及金融機構層面的委托投資外,將嚴格禁止資產管理類產品投資于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加強銀行理財對接資產管理計劃和委外投資的監管,強化穿透管理,縮短融資鏈條。
至于本周板塊熱點,我們來探討一下水泥板塊以及內銀股的最新情況。
步入二季度,我們看好房地產上游建材,尤其給予水泥板塊以超配。2012財年,水泥價格大幅下滑拖累企業盈利走入了歷史低谷。然而我們認為投資者無需對該板塊過于悲觀。所謂有“危”才有“機”,我們應在重挫板塊中尋求機會,水泥就是其中一例。
過去一年,水泥龍頭企業面對惡劣的經營環境,咬牙壓低其優質水泥的價格,打入農村市場,從而加速該行業淘汰落后產能,進而爭奪更多的市場占有率。進入2013年二季度,伴隨氣候回暖,水泥迎來需求旺季。鐵路工程復工、城市動車項目啟動及城市化進程加快,都將使去年通過收購、擴張、整合擴大其市場占有率的龍頭企業,特別是生產及銷售區域更為集中的水泥龍頭大大受益。而水泥價格也有望在旺季實現一定反彈。
我們再來談談內銀板塊。
2013年4月中國銀監會公布過針對銀行理財產品發行的一系列更嚴格的監管新規,在過去幾年,我國銀行理財產品規模飛速發展,僅2011年、2012年這過去兩年就翻了三倍達到10萬億元,相當于中國銀行業存款總額的10%。2014年,據普益財富日前第二季度銀行理財能力排名報告顯示,2014年第二季度,我國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繼續保持穩步增長,共有166家商業銀行發行了17773款理財產品,發行規模估計為20.51萬億元,較上季度分別增長16.64%和14.07%,發展之迅速可見一般。
一、 銀行理財業務及理財產品的概念
銀行理財指經濟社會中各類主體(包括政府、企業或家庭個人)為了實現各自的特定目標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而開展的財力分配(或財產資源分配)活動,進而將理財主體的財產進行包括投資管理、融資管理和流動資金管理等方面內容的一定組合配置,實現以資源優化配置與保值增值為目的的資產管理。而銀行理財產品則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借助金融工具進行財富保值增值可供客戶選擇購買的對未來預期收益及本金的獲得權,是對資本占用的補償,是經濟金融發展過程中的一個衍生范疇。其明顯的特點是收益性與風險性并存下的自負盈虧。
二、 理財產品產生的背景及帶來的效應
理財產品的產生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還是市場需求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必然。
直接融資下的低利率環境。企業直接融資比重的不斷攀升,直接面對市場投資者機會增加,去中介化形勢突出,給商業銀行傳統的以存貸款為主導的經營模式提出新的挑戰。隨著利率市場化趨勢的不斷推進,存款利率較低,投資者對其他投資對象風險識別與控制能力不是很強。銀行則借助其自身信用度,對分散資金進行歸集與統一運作,投資于現金、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及特定的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次級債、企業債、公司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類債券、回購、同業拆借、存放同業以及信貸資產等符合監管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及衍生金融產品。加之通貨膨脹的影響,終端客戶對渠道豐富、收益穩定、風險可控投資標的更為傾向,促進了資產與資金的對接進度。迎合不同投資者需求,有效提升了銀行理財產品運作收益空間與客戶資產收益。
銀行資金使用的限定與經營實際需要。包括存款準備金、存貸比、資本充足率、風險資本占用等在內的一系列指標對銀行資金使用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規范與限定,面對激烈的市場與同業競爭,低風險占用、輕資本消耗、高收益回報的業務模式成為必然,理財成為了選擇之一。 銀行理財可通過合理設置資金清算期來進行隱蔽且有效推進存款增長。資產池類理財產品成為突破貨款利率管制下限和存款利率管制上限的現實途徑,也是鞏固商業銀行存款市場份額和培養優質客戶的客觀需要,實質上是銀行貸款資產的證券化和儲戶存款的投資化。
理財產品作為資產負債調節工具。保本理財產品作為存款替代,定價突破存款上限定期存款利率是理財產品定價的基準負利率下理財產品跟隨CPI資金面與債券市場共同影響理財產品收益率與SHIBOR、銀行間質押式回購呈正相關。
理財產品弱化貨幣政策調控力度。主要表現為法定存款準備金的計提范圍減少,不受存貸款利率限制以及表內貸款通過表外理財業務包裝等方式。
三、監管下的銀行理財業務運作模式變遷
銀行理財產品產生之初主要是傳統的債券型理財運作模式,隨著債券市場利率水平走低,甚至低于同期限存款利率,通過組合化方式投資于債券、信托貸款等資產,成為了銀行理財產品發展新的方向。先后經歷了如下幾種主要發展模式:
依托貸款類。信托貸款理財產品,是銀行將客戶的資金以理財產品的形式集中起來,通過信托公司向指定對象發放貸款,其運作模式如圖1所示。在產品到期時,如果企業沒有能力還本付息,銀行或者信托公司有權對質押的股權進行處置,來收回本息。投資者的收益主要來源于企業所支出的利息。2010年8月,銀監會頒布《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對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30%。這是對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信托貸款、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為投資標的的融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占比逐步縮小。2010年前7個月,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占比為14%,后5個月降至8.7%,2011年后逐步被信托受益權類所取代。
信托受益權類。信托受益權類運作模式加入了過橋企業購買投資于融資企業的單一信托計劃,用理財募集的資金收購過橋企業的信托受益權,運作模式如圖2所示。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銀監會又分別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理財業務的通知》,要求融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中的信托貸款余額以至少每季25%的比例予以壓縮。這導致單一的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數量進一步減少,2011年前10個月,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占比進一步萎縮至不到8%。
(三)資金池類
“資金池”的運作模式可以理解為多個投資標的與多筆資金相對應,將不同的理財產品所募集到的資金歸集到同一個“資金池”中集合運作,通過“雙信托”將“資金池”中的資金投入到多個投資對象所組成的“資產包”(票據、貨幣、債券及衍生品)中。因此,在這種運作模式之下,如圖3,投資者無法了解到自己投入的資金所對應的資產,為“期限錯配”與“用途錯配”提供了可能,一但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投資者將面臨資金損失。于是早在2011年9月,銀監會就針對理財產品資金池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重申每個理財產品單獨核算和規范管理的要求。2013年,銀監會再次把規范資金池,作為了現場檢查的重點和突破口。
四、有效監管下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趨勢
隨著利率市場化、金融脫媒的不斷推進,理財產品已成為理財業務的必然載體,最終要與包括金融產品、衍生品在內的多重投資標的相關聯。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不公開以及不透明一直以來被認為是有風險隱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