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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論文(設計)選題的依據(選題的目的和意義、該選題國內外的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等)
(一)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理論意義:
在2011年1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的新版《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全新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于2011年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匯報關系的獨立。我國內部審計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由于缺乏專門的法律支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在我國一直處于岌岌可危的境地。
現實意義: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迅速發展,中國在全球經濟要求及自身發展需要的雙重壓力下,本國企業所能得到的幫助將會越來越少。在國外大型企業的強勢沖擊下,發展自身,提高自身素質變的刻不容緩。面對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及龐大的資金支援,我國的資本市場也出現巨大變化。上交所與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數量逐年增大,大家紛紛通過上市來籌集資金以應對國外企業的資金壓力。但是,僅僅靠資金的充足還是無法和國外先進企業相抗衡,沒有同樣先進的管理理念,再充足的資金也只能如同“暴發戶”一般,無法得到長遠發展。
公司經營,外靠先進的經營理念,內靠自身完善的運營。通過完善、高效的內部審計活動,組織可以達到最佳的公司內部運營。從內部出發,由內而外改善公司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增加企業價值,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一個完善良好的內部審計,提高的不僅僅是公司財務的安全性,更可以使公司達到最佳的運營狀況,在無形之中為公司節省資源,提高利益。
選題目的:通過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找到國內內部審計獨立性所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對策,讓內部審計更好的服務于企業。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1、國際內部審計的研究當前各國內部審計遵循的新版的《內部審計實務框架》是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于2011年的。其中關于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問題,協會做出了新的解釋,即從獨立性到客觀性的轉變。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認為,內部審計較外部審計而言,其獨立性必然不如,但如果說內部審計不如外部審計,也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新版《內部審計實務框架》中,更加強調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其目的與獨立性一樣,都是為了更加公正的審計結論與審計評價,強調對事的客觀性和對人的獨立性,以減少以往僅僅強調獨立性而對內部審計人員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約束。
2、我國的研究狀況
我國內部審計在一開始時是在國家干預和推動下發展起來的,受到國家審計的干預,在本單位也受單位領導的制約,這使得我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很難實現。且由于我國在內部審計發展階段即沒有強有力的經濟體推動其發展,也沒有健全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作為保障,長期得不到政府與企業的足夠重視,發展滯后。
2003年,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并相繼了《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一系列配套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在新的《內部審計準則》中,我國內部審計界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這與1996年6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董事會通過的內部審計定義相似,說明我國內部審計正處于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的第三個轉折點上。
我國內部審計成立二十多年來,內部審計雖有發展,但現狀仍令人擔憂,尤其是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問題更加嚴重。與國外發達國家不同,中國內部審計是由政府牽頭成立,在成立之初,很多企業并不能很深刻的了解內部審計的作用,只是單純的按照國家要求建立。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部門不僅不能得到高層領導的足夠重視,很多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僅僅由公司一些其他部門人員兼任,甚至由公司財務部門人員兼職,致使內部審計部門形同虛設,獨立性更加缺失,幾近于無。且我國內部審計專業人才缺少,缺乏客觀公正的獨立性觀念,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仍然處于薄弱環節。
3、發展趨勢
我國經濟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面對國外的先進管理理念,國家應在積極發展經濟的同時,結合自身問題,積極推廣先進觀念。從需求決定供給的思想出發,在企業需要的情況下,幫助企業自身形成自己獨有的經營管理理念。健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讓內部審計有法可依,從而提高獨立性。宣傳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意義,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從人員自身起,提升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實踐證明,內部審計已成為我國審計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并且正在成為企事業單位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重要機制,為加強內部監督、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遵守國家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增強企業競爭力發揮重要的作用。
二、論文(設計)的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一)主要研究內容
1、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涵義
(1)國外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相關定義
(2)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相關定義
2、內部審計的發展及其獨立性的必要性
(1)現代內部審計的發展
(2)內部審計的作用
(3)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必要性
3、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所存在的缺陷
(1)我國內部審計方面法律法規不健全
(2)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差
(3)內部審計人員方面的制約因素
4、強化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措施建議
(1)加強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的建設
審計風險已成為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所面臨的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如何最大限度地減低審計風險,已越來越受到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重視和關心。本文結合審計工作實踐,對審計風險的成因作一簡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對策。
一、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的原因也有客觀的原因,歸納起來,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隨著我國加入WTO組織,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將加大,我國的政治、經濟政策要不斷調整、變化和發展,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我國有些法律、法規出臺相對滯后,致使在審計過程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出現無法可依的情況,使審計工作在一些環節和方面受到法律、法規依據不足的限制,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不同程度的風險。如近兩年,財政部已先后出臺了十六項《會計準則》,但只規范會計行為,對違反《會計準則》如何處理,目前還無法具體規定,給審計所查出問題的定性和處理增加了難度,也同時帶來了審計風險。
(二)環境和體制面對知識經濟社會的到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企業競爭、破產兼并、資產重組等各方面因素的變化,使審計工作難度將更加紛繁復雜。同時,我國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不利于審計獨立性的發揮,無形中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審計機關自組建以來,地方審計機關受地方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干預,特別是在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地區,長官意志有時代替了行政執法,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獨立性及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真實性、準確性,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在目前我國審計人員隊伍中,具備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雙高人才還偏少,專業知識單薄,一部分人以前沒有足夠的專業訓練,學歷低,審計查賬技能的水平低,工作方法不當,查不出問題,或未將問題徹底查清、弄準,使審計結果與事實不符或不完全相符。同時,由于審計人員法律、政策水平不高,撰寫審計報告、意見和決定的水平低,邏輯思維和判斷能力不夠。此外,目前審計人員年齡和知識結構不合理,經驗不足,風險意識淡薄,識別風險的能力有限,甚至極小數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較差,對工作缺乏責任心,,,,這就必然影響到審計質量,最終形成審計風險。
(四)會計信息失真《光明日報》1999年7月21日報道:財政部對部分企業會計質量抽查結果表明,當前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主要是“人為操作造成的”。一般情況下,無意識的財務、會計信息資料差錯容易發現,也容易糾正,影響較小,而有意識的舞弊手法隱蔽性較強,甚至隱含著嚴重的經濟犯罪。表現為個別會計人員故意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迷惑競爭對手或應付上級檢查,以達到渾水摸魚、損公肥私的目的,使審計人員難以發現,給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埋下了隱患,加大審計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針對審計風險產生的上述原因,為有效防范審計風險,就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審計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對策進行防范審計風險
(一)要樹立風險意識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審計人員必須正視風險而不能回避,要面對它,逐漸養成謹慎、細心的習慣,從而把審計風險降至最低。但風險意識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特別是我國加入WTO時間較短,審計風險理論研究和實踐尚處在探索中,大多的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尚未形成,從而主觀上對審計風險的防范能力較弱。因此,要不斷加強他們的風險意識,經常對審計人員進行警示性宣傳教育,轉變思想觀念,改變過去那種簡單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強化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增強意識自覺性。
(二)堅持依法審計,不斷完善財經法規由于目前我國客觀存在的經濟立法和審計實踐在一定程度上不同步的問題,致使在審計中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沒有處理的相應依據,所以,我們必須加快審計法規體制及相關法規體制建設,這對有效防范審計風險至為重要。同時,我們要認識到,嚴格遵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規范審計業務,依法審計,提高執法質量,是降低審計風險的前提條件。作為審計執法人員應具有很強的法制觀念,應將審計法貫徹于審計活動的始終。即首先嚴格法定程序,從確定審計項目,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處理,送達審計決定等,每一個環節都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環環相接、不漏不亂。其次,嚴把法律法規使用權,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并正確運用法規,獨立行使法律賦予審計的監督權。無論是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性質認定,還是針對所存在的問題做出的處理、處罰,所使用的法律法規應準確有效,而不要隨意武斷,不要帶有任何感彩,以促進審計執法行為的規范。
(三)建立逐級審計責任制,不斷改革現行管理體制作為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要對審計結果形成的報告逐級、逐項簽字并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在審計的基礎環節、中間環節、決策環節,建立起責任明晰的呈遞制度。每一個環節的審計,都要有文書底稿和責任者的簽字。對審計結果要層層審核,分極把關。重大項目審計,可考慮建立終身責任制。這樣可集中多個人的意見、智慧,避免了個別人由于客觀原因可能帶來的偏差。但審計風險除了審計人員失察失誤外,非獨立操作也是重要因素。為解決好這個問題,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原則,就必須鏟除滋生地方保護主義的溫床和土壤,尊重客觀規律,進一步改革、完善現行審計管理體制,以確保地方審計機關的執法力度,更好地化解和防范由于地方干預帶來的審計風險。
(四)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提高審計質量,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它涉及到審計組織的各項工作,貫穿于每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審計風險問題歸根結底是質量問題,而決定審計質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員素質。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特別是業務素質,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保證,也是最徹底、最根本的防范措施。為此,要建立審計干部定期培訓制度,加強業務學習,制定和實施更為嚴格的后續教育制度,同時,還要根據知識經濟時代要求,努力學習相應的學科,使每個審計工作者都熟知《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基本準則》。通過學習,培訓增強審計干部的執法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法能力,培養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使其能夠在復雜環境中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并通過加強審計人員政治素質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客觀公正、嚴格執法、勤政廉潔、無私奉獻的高尚職業道德,避免由于“關系風”引起審計風險。要堅持內部信息交流制度,善于發現相關項目和一些經濟往來事項中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情況,促進審計人員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技巧,由過去的單純查賬到多種形式并舉。要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積極開展抽樣方法的探索及研究,使審計人員的各項綜合素質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可回避審計風險的發生。超級秘書網
(五)依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盡快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為保證審計結果正確、合法,在實施審計之前,必須對被審計單位開展審前調查,對被審計項目或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進行認真分析預測,有針對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在實施審計中,所取得證據必須做到全面、真實、相關、有效,以起到足以支持最終審計評價結論的作用。錯誤、失真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錯誤審計結論;不全面,不充分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片面,不可靠的審計結論。所以審計人員取得證據必須充分、有力、合法、合規、客觀、真實。如被審計單位賬、證記錄不全,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被審計事項或審計單位存在過多不確定因素,審計人員就不能盲目進駐,應要求其抓緊清理整頓,等具備了審計條件時,再實施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不予配合或審計人員難以獲得必要審計證據時,審計人員可以拒絕或發表保留性意見,對一些敏感性問題,或一時看不清、說不準、難以把握的問題,在出具審計結論時要十分謹慎,審計評價要留有余地,要適當、適度,避免使用絕對化語言。為此,審計機關要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現狀、重大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及時、切實的記錄,防范實際可能出現的貽誤和虛假;要求被審計單位將審計機關認為必須按時報送的信息資料及時報送,并通過審計信息反饋網絡實行查詢。
這樣不僅使審計機關及時掌握相對真實可靠的信息,而且能加大對被審計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中的無意疏忽和有意掩蓋的查處,提高審計效率,減少被誤導的可能性,降低審計風險。綜上所述,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來源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所采取的方法、程序,來自審計人員的素質、經驗能力,它同審計的環境、體制、會計信息失真等各方面有密切聯系。要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既有賴于審計執法環境的進一步改善,更需要審計機關的自身努力。因此,只要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真正樹立起審計風險意識,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就一定能夠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會計法寫作論文〔S〕.
論文關鍵詞: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認定標準規避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法制法規的健全與加強,公眾法律意識及其對注冊會計師的社會期望Et益提高,注冊會計師所面臨的風險與承擔的法律責任呈上升趨勢。我國對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的失誤已不再僅僅強調行政和刑事責任,而是加大了追究民事責任的力度;不僅對確知的信息使用者承擔民事責任,而且對不確定的投資人也要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如何認定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會計職業界怎樣將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降低到最小?這些都是我們試圖解決的問題。
一、注冊會計癤法律責任的認定標準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按照承擔的內容可以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形式。但關于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認定標準,到底是尊重“過程真實”(即審計過程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還是偏倚“結果真實”(即審計報告體現了法律標準),會計界與法律界爭議頗多。
會計界認為,注冊會計師在執業的過程中依據的執業標準是《獨立審計準則》,相應地遵守的法律法規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注冊會計師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關鍵在于注冊會計師是否有過失或欺詐行為,而判別注冊會計師是否有過失或欺詐行為的關鍵在于注冊會計師是否遵循了專業標準的要求執業。只要在審計過程中嚴格遵循了審計準則,保持了必要的合理的職業謹慎,給予了必要的合理的職業關注,其出具的審計報告即具備了審計標準上的“真實性”,即使與實際不符,也無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注冊會計師由于過錯即遵循獨立審計準則而出具了與事實不符的審計報告,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獨立審計準則成為認定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的標準。其理由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成本的約束下,只承擔“合理的保證責任”,“公允地”發表意見,無法徹底避免或者消除審計結果的“虛假性”。
法律界認為,審計報告與事實不符即為虛假報告,其追求的是結果,而非過程。法律專家劉燕提出:“在法律界以及公眾看來,如果說只要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滿足了審計準則的‘真實性’要求,就不能認為其工作的結果是‘虛假’的,其邏輯是很荒唐的”。因為注冊會計師作為審核有關財經信息的中介機構,其工作成果(而非工作程序)與股東以及其他信息使用人的利益高度相關。公眾投資人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幾乎都來源于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查驗后才披露的財務信息,因此,如果報告失真,公眾的利益通常都會受到損害。不論導致注冊會計師報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對于公眾投資人來說都沒有意義,因為他們并不關注、也沒有能力來關注注冊會計師審計、查驗的過程,只能被動地接受注冊會計師提供的結論。
我們的觀點是,隨著會計界和法律界的相互不斷的對話,雙方都應吸收對方的合理的意見,一方面要考慮大眾的需求,維護大眾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審計事業在我國屬于剛剛發展起來的行業,需要培養和呵護的實情。從形式公正走向實質公正。
獨立審計作為一種“公共合約”和“監督經營者對一般通用會計規則的遵守和對剩余的會計規則制定權的適當行使”的“外部權威”,可以理解為主要涉及審計委托人、審計人、經營管理層和監管機構四方的契約。在審計人最初承接審計業務時所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即為此項契約行為的法律證明文件,也就是交易合同。用法律執行合同所需的條件為:①交易雙方當事人事前簽訂的合同條款必須相當完備;②合同中規定的行為在事后不僅能被雙方當事人觀察到,而且能為第三方(法官)所見證。但在現實中,由于當事人的“有界理性”以及交易環境的不確定性,要預期所有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是非常困難的,寫出一個完備的合同就更難了;即使從理論上講一個完備的合同是可能的,但如果成本高,當事人也寧肯選擇不完備,留待以后根據情況不斷補充。同時,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即使雙方都能觀察到的行為,要在法庭上證明也相當困難;由于當事人與法院的信息不對稱,使得許多交易合同不可能由法院來執行。因此單純依靠法律來執行合同,似乎有些力不從心。
基于此考慮,我們認為,獨立審計準則應當具有其相對的法律地位,在司法實踐中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但其不能成為注冊會計師免責的法定標準,而是將其納入法律既有的框架內進行考量,如其符合“公共利益”,則成為注冊會計師免責的標準,否則,不能作為免責的標準。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進行執業,盡到了其應有的注意義務,則即使審計報告與事實不符亦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僅僅形式上符合審計準則的標準,而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即未達到審計準則的實質性要求,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如果形式上未嚴格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執業,但其有充分的理由表明已盡到了實質上應有的注意義務,則亦可免則。
二、注冊會計鼻法律責任的規蠢
鑒于日益加大的法律風險與法律責任壓力,注冊會計師必須從實質上把握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旨,在所有重大問題上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只承擔自己能勝任的業務,提高專業判斷能力。
(一)提高審計質量。有效規避注冊會計師審計法律責任最主要的對策是提高審計質量。提供盡可能完善的審計報告
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師應在審計中始終保持獨立性。審計獨立性是指注冊會計師不受那些削弱或縱是有合理的估計仍會削弱注冊會計師做出無偏審計決策能力的壓力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這是世界公認的基本要求。我國獨立審計準中也將此單獨列了出來:所謂的獨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兩個方面。實質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如曾在被審計單位任職后離職未滿兩年的、持有被審計單位有價證券等的利害關系;形式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必須在第三者面前呈現出一種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的身份。只有在審計中始終保持審計獨立性,才能對審計質量有基本的保證。
2、加強業務承接前對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調查了解,降低法律風險。諸如對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品行、面臨壓力、被審計單位經營情況與經營風險、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等的調查了解都應當是注冊會計師承接業務之前認真對待的工作。在這個過程中,通過與前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可以獲取有用的信息,注冊會計師應特別注意加以利用,以防止管理當局購買會計政策或故意向注冊會計師隱瞞重要信息。
3、出具明晰的審計報告,減少不必要的誤解。近些年有不少事務所在審計完畢出具審計報告時經常出具“不清潔”審計意見,比如用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把問題藏在說明段中令使用者難以理解。這種行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審計報告的使用價值,另一方面也給會計師自身帶來了麻煩,因為如果信息使用者利用這一點提訟,事務所即使不敗訴,為了應付訴訟也要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不如用較確定的語言表明態度,也可避免無謂的糾紛。
4、實行會計師事務所的定期輪換制與同業互查制度。輪換制度主要考慮到長期接觸會使注冊會計師可能與客戶形成親密關系,并對熟悉的事物失去警覺和敏感能力,從而有損審計的獨立性。同業復查制度要求每個會計師事務所必須由另一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質量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及其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目的就是要借助業內注冊會計師的技術和經驗,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二)加強注冊會計師誠信建設.制定完善的審計法律法規.改革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
1、加強注冊會計師誠信建設。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即以“己之誠實”換“他人之信任”。一個主體若長期誠實、守信,就形成了自己的信譽。誠實與信譽是兩個等價概念。“信譽的基礎是產權,產權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我國目前注冊會計師缺乏誠信的深層次原因是體制弊端與中介機構功能的錯位。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真正脫鉤的改革,政府的外部推動是第一位的,要建立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體系,要讓嚴重違法的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證券行業中徹底出局或者從此徹底喪失執業資格。
摘要:效益審計是審計工作發展的方向,在我國投資4萬億擴大內需的情況下,政府投資效益尤為重要,通過列舉我國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了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對策。
關鍵詞:效益審計;問題;對策
1政府投資項目效益審計的必要性
近年來,國家財政通過下達國債資金計劃等方式,不斷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地方工程建設投資主體也日趨多元化,政府投資的規模和比重逐年增加,特別是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政府投資4萬億用于擴大內需,所以審計機關在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從歷史資料來看,一些政府投資項目的效益發揮不甚理想,有的甚至等同于無效用投資,不僅給國家造成損失浪費,而且還導致國民經濟的失調,審計機關如何緊緊圍繞經濟工作中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效益審計為社會公眾越來越關注。
2我國政府投資效益審計存在的問題
2.1監管部門多元化
我國的政府投資建設中,有發改委(立項、審批、招投標)、財政(資金撥付與財務管理)、審計(資金運用)、建委(建設監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使用)、質量監督、監察、紀委等部門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的監管。監管部門比較多,但監管效果并不理想,還容易出現多頭管理的現象。在監管過程中出現大家一起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使監管工作難以進行;另外,各部門的監管側重的角度不同,依據的方法和標準也不一致,所以造成各部門監管結論的不一致,甚至有時候會出現沖突現象,令項目負責人無所適從,也使效益審計難度增加。
2.2政策依據繁雜,缺乏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建設項目的過程涉及技術、經濟管理等方面,具有較強的技術經濟綜合特征。國家有關部門要盡快立法,完善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執法環境。一個完善和健全的效益審計的法律環境應該包括:效益審計的法定要求、實施效益審計的法律法規規定、效益審計結果的法律法規規定及其他與效益審計項目相關的規章制度。我國政府投資效益審計仍處于探索和深入實踐階段。2006年頒布的新的《審計法》有關效益審計的內容顯得過于寬泛,并未涉及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實質性內容。
2.3審計人員結構不合理
政府投資審計工作復雜而且工作量大,現在擁有的審計人員少,人員結構不合理,審計人員的結構以會計人員為主,懂財務專業的人員多,懂工程專業的人員少,特別是缺少應有的建設項目管理和工程決算審核等方面的專業審計技術人員。政府投資效益審計人員要具備許多方面的專業知識,比如經濟學、社會學、法律、工程等,另外效益審計要求審計人員要深入了解某些行業,并在評議項目效益時有深刻的判斷。
2.4大多數為事后審計,事前審計、事中審計比較少
效益審計不僅對過去,也可以對現在甚至未來的事項進行分析、評價和預測。2006年新《審計準則》關于效益審計的規定,主要對“已發生或完成的”政府工程進行效益審計,如:三峽庫區移民和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審計、三峽樞紐工程審計、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專項審計調查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周期一般較長,把審計介入時間安排在項目竣工后,因已經時過境遷,可能會造成合同確定的不合理價款無法追繳、建設中監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設計不到位等問題難于發現。
2.5績效審計認識不足
政府績效審計從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登上歷史舞臺,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世界上許多國家關于政府效益審計已日趨成熟。而在我國政府效益審計處于探索階段,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對效益審計認識不全面,實務中不能清楚區分效益審計與傳統的財務財政收支審計,過分追求大案要案,而忽視了政府投資效益審計。我國對績效審計的基本理論——受托責任理論研究,特別是公共受托責任的研究明顯滯后,許多基本問題尚未得到系統論證,理論研究滯后,所以相關理論研究不夠深入也導致了一些人員的思想觀念落后和認識不全面。
3我國政府投資績效審計的對策
3.1成立高層次、權威性管理機構
鑒于目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政出多門”、“條塊分割”、“機構重疊”現象,應該借鑒深圳特區績效審計的經驗,通過成立一個高層次的,有權威性的管理機構,把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統管起來,審計經費由財政全額單列,全額撥款,解決部門之間職能交差,低水平重復監督的現狀,建立專業化的監管隊伍,加大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在市級審計局成立直屬市政府的政府投資項目專業監管單位,獨立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執法審計,統一對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預算、工程決算、招投標及項目竣工后國有資產的移交進行監督管理。
3.2完善審計法規體系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大多數是關于傳統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而政府投資效益方面的審計少而籠統,缺乏具體行為規范。現行《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針對政府投資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極少且不健全,更談不上規范,應該結合國際國內經驗和做法抓緊建立有關政府投資審計方面的法規、管理條例、工作程序、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健全工程投資的法制管理體系,使政府投資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進行,豐富和完善我國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法規制度;及時制定統一普遍適用的效益審計評價標準,明確評價原則,確立評價方法,并在此框架下制定或修改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逐漸建立健全評價體系,從而為效益審計的開展提供科學依據。
3.3人員結構合理化
績效審計領域比財務審計領域更加廣泛,也比財務審計復雜。為了適應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我國應形成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以使審計人員能勝任績效審計工作。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是績效審計得以順利開展的根本前提之一。我國在聘用審計人員時,應考察人員素質結構的綜合性。通過吸收、聘用、外送培訓等方式,重點解決專業技術審計人員問題,組建培養自己的德才兼備的工程投資審計隊伍。
3.4實行全程跟蹤審計
國家投資項目周期長、控制環節多、專業技術復雜,政府投資效益審計應該打破傳統審計的事后審計,改為全程跟蹤審計,以工程預算、工程結算、竣工決算、項目竣工后國有資產移交工作為主要控制環節,突出抓好決策審計、管理審計、效益審計,對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要提前介入,從源頭抓起從項目決策管理人手,對工程立項、審批、設計、施工、驗收的全過程進行審計。控制投資,控制工程造價,防止高估冒算行為。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控,遏制偷工減料將工程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5轉變思想觀念
要想改變目前思想觀念落后、認識不全面的局面,首先需要轉變觀念,正確認識效益審計的側重點和著力點,不斷更新觀念還要進行視角創新。國家應該加強效益審計的宣傳工作,使得更多的人認識和重視效益審計,在實務中結合中國國情的前提下充分借鑒國外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先進技術方法,走具有創新性審計之路。
[論文摘要]本文分析了信息系統環境下審計工作系統的功能特征、運作環節以及系統的構成,介紹了系統測試的方法,以期提高審計信息化水平,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數據庫技術在審計信息管理中的廣泛運用,能為審計人員充分、有效、便利地提供信息,為滿足快捷決策需要奠定了基礎。其主要設計思想是將分析決策所需的大量數據從傳統的操作環境中分離出來,把分散的、難以訪問的操作數據轉換成集中統一、隨時可用的信息而建立的一個大的數據庫,其中存儲了所有審計數據。
一、審計工作系統的功能特征
在審計工作系統中,審計數據庫將信息按照主題來進行組織、管理、控制,審計系統對信息的組織、管理、控制方式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一致性
不同來源的多種數據一旦進入數據庫,就必須按照統一的主鍵和結構與編碼規則重新組合,因而在審計系統中的數據信息具有一致性的特點。當業務事件發生時,所有原始數據被適當加工成標準編碼的源數據,集成于一個邏輯數據庫(或數據倉庫),而不是重復存儲于多個低耦合系統中。數據庫不只記錄符合會計事項定義的業務事件,而且記錄管理者想要計劃、控制和評價的所有業務事件,并且存儲業務活動中多方面的細節信息。任何授權用戶都可以通過數據庫所存儲的數據來定義和獲取所需的有用信息,這樣既能提供多種視圖驅動應用所能提供的全部視圖,又能避免數據重復存儲和數據不一致的問題。此外,這種體系結構還實現了信息處理的實時控制,數據庫中的處理單元在業務發生時捕捉業務數據,既能執行業務規劃和控制,又能校驗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時間變量
審計數據庫中的數據鍵始終包括時間元素,數據保存的時間通常較長,具有作歷史比較和趨勢分析預測的長期數據基礎。數據庫技術是將計算機應用于數據管理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技術,它僅是審計信息系統憑借的一種新的管理手段,對于數據庫的基本要素和管理對象——審計信息的源數據,并不是指沒有經過任何加工的原始數據,而是在原始數據的基礎上,經過了類似于會計流程中的原始憑證確認、統—會計科目標準編碼等加工后所形成的數據。
二、審計工作系統的運作環節
審計數據庫在審計工作系統的運作過程大致有如下4個重要方面:
1.數據獲取
獲取企業的數據信息,記錄數據信息的功能和處理過程。根據審計人員的需要,對在數據庫中運算所需的數據通過一定的方式進行采集,可以得到企業完整而清晰的數據信息,選取和不斷更新數據,保證數據的一致性,使審計信息系統的數據不斷更新與補充,并使數據在審計信息系統內部各部件之間可以溝通;利用現有系統的信息,確定從企業數據到審計信息系統的數據模型所必需的轉化/綜合模式。生成審計信息數據,是進行審計工作的數據基礎,類似于傳統手工環境下的審計對象。審計信息系統上的財務信息不再是簡單的純文本傳統財務信息,它是特定協議標準格式,如超文本格式(HTML)的電子報表,所有數據只要點擊都可以被隨意移植使用。通過網絡傳輸而來的電子報表按照一定的協議標準格式編制,也可以轉換成審計信息系統所需的數據。通過數據獲取環節,把這些數據轉換成審計信息系統所能識別的形式,或直接采用被審計單位所提供電子數據加工出審計信息系統想要的形式。
2.數據管理
此環節包括會計信息庫和用戶信息庫兩部分,前者主要依據數據庫技術進行管理,注重于對信息的分類、組織、維護、檢索等,對存儲的數據建立模型,通過數據模型來對信息進行保存和管理;后者主要包括有關用戶個性特征的信息,個性特征數據結構設計是這部分的關鍵問題,決定了個性化信息服務系統服務質量的優劣,也是實現信息服務自動化和智能化的關鍵。通過將各種數據裝入數據管理庫之中,生成必需的、能為審計人員所直接使用的數據管理庫,或通過其他方法為審計人員提供查詢工具,以便審計人員能方便地從數據管理庫中獲取所需的信息,并可以通過一定的形式將其輸出。生成審計工作所需的數據管理庫包含各種審計計算底稿、審定表、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等信息的結構化數據庫,并形成與其他部件進行聯系的橋梁。
3.分析推理
這是審計信息系統中對信息流進行控制的核心,其主要功能是接受審計人員通過審計信息系統傳來的信息需求,判斷需求指向的是已存在的信息,還是不存在的信息,或者是哪一層次的信息。對已存在的信息可直接調出并通過用戶瀏覽器予以顯示,對不存在的信息需要進行記錄,并判斷是否經適當可行的計算或處理即可提供,如是,則進行計算處理并顯示;否則,作為遺留問題提示進行特別設置處理。此環節是審計工作數據庫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可以利用采集到的數據信息,根據程序設置,推斷出審計人員工作需要的可能解;提供方便的審計分析模塊。
4.解釋報告
審計軟件可以提供審計報告生成功能,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它選擇具體的信息項目、類型和表達形式,主要內容包括:(1)設置報告模式。模式中列有會計系統中與要素模塊相應的數據項目,模式中的項目與含有多種會計方法的對話框或序列框相聯,以便審計人員選擇他們需要的會計方法來處理其選擇的信息項目。(2)初始選擇。在生成報告時,現行的會計準則和法規作為初始選擇存放在對話框架或子對話框中。如不進行任何選擇,審計人員可以得到一份通用的標準的審計報告。(3)選擇項目。除初始選擇以外,模式報告還提供可選擇項目來滿足審計人員不同的信息報告要求,這些選擇項目可以是會計準則和法規、會計計量和估價方法、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類型、報告的頻率、范圍、使用的語言、形式等,提供可選擇項目能夠增強交互性相對化特征,既能滿足審計人員的特殊信息報告需要,又能減少報告使用人員的信息負擔。(4)幫助功能。可以采取3種方式:自動顯示專業技術概念解釋;在對話框中提供環境敏感幫助;一個全面的包括如何應用更復雜的會計技術和方法的目錄。幫助功能可以避免審計人員和報告使用者有限的時間被信息的多樣化這種無實際意義的工作浪費,有利于及時、準確、有效地尋找有用信息,提高對信息的利用效率。
三、審計工作系統的組成及內容
1.審計項目管理部分
通過建立審計項目管理組件,對每一個被審計項目的各方面情況進行記錄并生成電子檔案,可以讓審計人員更方便地查閱、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讓審計項目的新進人員可以更快熟悉工作;可以建立審計質量控制系統,明確審計人員的工作職責。2.審計法規管理部分
可以自動檢查有關處理是否合法合規,能完成法規資料的錄入、修改、刪除、檢索、打印等功能。檢索功能不僅可以為用戶按各種條件查找審計法規的目錄,而且可以根據目錄查找法規全文,可以按要求摘要其中的內容并打印輸出。審計法規數據庫也可以單獨成為一個軟件,現已成功地應用于審計工作第一線,是我國目前開發和應用較成功的專項審計軟件之一。
3.審計操作管理部分
審計操作管理的功能:(1)參考功能。提供計算機審計中常用的工具、手段、可使用的審計程序,其主要內容有:審計環境建立、查詢、抽樣、匯總與計算、排序與分類、財務與效益分析、編制與輸出工作底稿、打印各類審計文件等。(2)圖像處理功能。通過對圖像顯示參數的設置,可以使審計結果以圖表的形式表達出來,可以讓內部審計人員直觀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3)底稿處理功能。能完成審計工作底稿及有關參數和數據的增、刪、改等維護工作。針對計算機系統還能自動查找、計算、輸入底稿所需數據,并按格式打印,針對手工系統則可以提示審計人員輸入有關數據,并進行計算性復核。
4.專用程序管理部分
對于一些需要對外報送資料的項目,尤其是需要送交政府部門的項目,有的政府部門可能提供了單獨的審計軟件,或者需要單獨配備專用的審計功能,以滿足政府部門的數據需要。還有的審計項目因數據量大,牽涉面廣,并且各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又不盡一致,為了對這些項目進行有效的審計,也需要針對每個項目的不同情況,單獨配備專用的審計功能,以滿足審計工作的要求。
四、審計工作系統的測試方法
1.現場交易選擇測試數據
對被審計單位的現場交易作標記輸入到應用程序中,把帶標記的交易當作測試數據。采用這種方法,應用程序中必須有特定的計算機程序能夠識別出帶標記的交易,并且使這些交易既要更新應用系統的主文件,同時也要更新做檢測用的虛擬實體。現場交易作標記選擇和識別帶記號的交易測試數據有多種策略:第一,在源文件中或屏幕布局中包含一個專門的標識字段,用來表示一筆交易既為正常交易又為帶記號交易。由審計人員來選擇確定對哪些現場交易作標記,所選交易的特征可以與測試數據的設計相一致,也可以根據制定的抽樣計劃進行選擇。第二,在應用系統的程序中嵌入審計軟件模塊,利用審計軟件來選擇交易并給交易加標記使其成為帶記號交易。第三,在應用系統中嵌入抽樣程序,抽樣程序具有根據抽樣計劃給交易作標記,并使其成為帶記號交易的功能。不論采用何種策略,應用系統中必須有相應的處理程序,專門處理帶標記的交易。
2.自行設計測試數據
自行設計測試數據是將測試數據與現場交易數據一同輸入應用系統。采用這種方法,審計人員應當根據所要使用的測試數據特征設計并創建測試數據。自行設計測試數據的優點是覆蓋面廣,可全面測試系統;但設計和建立測試數據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費用。筆者認為,應用程序進行檢測時,首先要在應用程序的文件中建立一個虛擬實體,并讓應用程序處理該實體的審計測試數據。如果應用程序是工資系統,可在其數據庫中建立一個虛擬的職員資料庫;如果應用程序是存貨系統,可在其數據庫中建立一個虛擬的存貨項目。將帶標記的實際數據或模擬數據一同輸入應用程序和審計軟件進行處理,通過將應用程序對數據處理的結果同審計軟件處理的結果進行比較,可確定應用程序的處理和控制功能是否恰當、可靠。當應用程序非常龐大或復雜時,全面追蹤通過系統的不同執行路徑會有一定難度,審計人員對交易進行審查時,可以在應用系統的重要處理發生點嵌入軟件,當交易通過不同處理點時,嵌入軟件可捕捉交易的過程。為證實不同關鍵點的處理,審計人員使用軟件捕捉交易的前后過程,通過檢驗前后過程及其變換,評價交易處理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主要參考文獻
[1]WayneMoreandDavidHendrey.ITAuditRenewal[J].InternalAuditor,l99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