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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管理;控制干部保健醫療費用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2)08-0282-01
在干部保健醫療不斷完善和實施過程中,醫院承擔著重要的任務,它不僅是整個醫療服務的載體,而且是整個干部保健醫療的載體,近幾年干部保健醫療費用明顯增高,醫院的任務不僅在給患者看好病的同時還要協助政府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因此,醫院要將強化內部管理控制干部保健醫療費用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1 建立干部保健醫療管理小組是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有效手段
合理控制干部保健醫療費用離不開定點醫院醫療保險的規范化管理,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因素是領導高度重視。我院成立由院長、主管副院長、干部處等部門以及各主要臨床科室主任組成的管理小組。管理小組將工作的重點放在制定醫院干保管理制度和指標考核標準,實行實時監控。
2 建立干保質量管理體系是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有效工具
把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到臨床科室和每位醫生,醫院建立了一套以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為目標的考核標準評估指標體系以及獎懲措施。醫院將干部醫療保健處(以下簡稱干保)的各項管理指標下達到各科室,使各科室和全科醫生明確目標,合理控制費用。
干保處每月對各科醫保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將統計結果上報給院領導和各科室,并對超支部分按一定比例對科室和醫生進行處罰,這樣使每個科室和每位醫生認識到控制不合理費用增長是與自己利益、科室利益密切相關的,有利于目標管理。
2.1 每月定期召開干保工作會議,協調解決醫保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院領導和干保處的工作人員有針對性的對相關科室進行督促、指導,布置下一步工作。
2.2 在干保處、藥劑科的配合下,開展對臨床科室合理使用抗生素標準的培訓,規范臨床醫師的抗生素使用行為,組織專家對手術科室圍手術期的預防用藥進行分析指導。
2.3在醫療費用的構成中,藥品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因此,著力加強控制藥品所占醫療費用比例相關重要。在藥品使用上,我院加大了對干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種類和結構的調整,在同樣療效的情況下首選國產藥品,限制進口高價藥品的種類和數量。并把抗菌素的種類降為50種.加強對各藥品用量的監控,干保處每月對排名前20名的藥品進行審批制度,藥劑科將按醫保政策關閉排名前列的不合理用藥。醫院還將定期進行用藥合理性檢查,對使用不合理用藥的醫生進行處罰。
2.4 住院處方設專人審核,嚴格遵守規定,兩次住院間隔半個月以上。并對所有患者的用藥、檢查、治療都有記載,連口服藥沒用完都別想再開另一合,靜脈輸液按療程,如果病情特殊需要,醫生打報告,科主任簽字,報干保處審批。
3 建立醫務人員培訓制度是控制醫療費用有效前提
干保處對每年新參加工作的人員進行醫保知識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定期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干保管理指標講座,使全院醫務人員對各項管理指標有清晰的認識和深刻的理解,真正把控制醫療費用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4 建立信息化系統是控制醫療費用的有效基礎
我院為了更好的配合市干部保健醫療辦公室管理,重新更換了信息化系統,加強了His系統建設,做到了干保信息費用透明。干保處每天在網上實時監控,實時查詢在院干保患者的醫療費用情況,審核在院醫保患者費用明細,對用藥量比較大、用藥費用較高的醫生進行重點監控并進行及時溝通提示,對經常超定額費用較大的科室進行監控,及時進行醫保政策講解和指導,協助科室主任制定措施并加以改進。
結語
由于加強了醫院管理,制訂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和辦法,使我院的不合理費用得到了有效控制,降低了病人的醫療費用,患者的滿意度有了明顯增加。
參考文獻
隨著國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相繼建立以及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家屬生活質量和健康需求日益增長,基本醫療保險已無法滿足企業職工及其家屬,特別是大病人員醫療保障需求,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職工較多,人員復雜,迫切需要企業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在新形勢、新環境下,研究建立保障多層次、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補充醫療保障制度,以適應國有大型企業發展,增強企業醫療保障能力,進一步減輕職工醫療費個人負擔,為企業發展提供和諧穩定環境創造條件。從2004年我公司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起,在充分研究地方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總結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成功經驗與教訓的情況下,對國有大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進行認真的研究與探索,通過多年的實踐與應用,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關鍵點
一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問題。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確定保障水平是關鍵,必須考慮企業經濟承受能力、各類人員醫療需求以及企業歷史醫療保障水平。二是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的問題。重點就是要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各自優勢,相互補充。在保障原則、支付內容、票據利用、信息共享等方面實現有效銜接,保證補充醫療保險業務順利運行。三是企業不同群體平衡問題。重點分析企業各類人員的醫療需求,確定不同群體醫療保障水平,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銜接和過渡。四是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問題。保障基金安全,防止基金流失、浪費,是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在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設計中必須充分考慮內控管理。五是高效運行問題。補充醫療保險涉及企業人事、財務、社保等部門,涉及職工醫療待遇計算、費用報銷與結算,在管理方式、運行機制和管理手段等方面要科學、便捷。
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技術
一是充分考慮各類群體需求。職工、退休人員和家屬(子女)分別按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同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持公司新舊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二是多層次提供醫療保障。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不予負擔的部分,通過門診和住院費用分別補貼辦法,解決基本養老保險門診額度低、住院報銷比例不高的問題;通過投保商業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醫療費用報銷問題以及重大疾病人員醫療費個人負擔過重問題。三是一般疾病與特殊疾病分開管理。按照“保基本、向大病傾斜”的原則,對于需要門診長期治療、費用較高的門診特殊疾病患者,通過提高門診報銷額度和比例,減輕慢性疾病患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四是應用現代信息管理手段。研究開發信息管理軟件,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支持IC卡技術應用,實現企業社保部門與定點醫院、基層單位的數據信息共享與業務處理。五是完善制度,規范工作流程。重點在補充醫療保險的保費籌集、費用審核、就醫流程、費用結算以及管理職能等方面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統一業務流程,確保業務規范運作。
四、管理技術主要創新點和效果
近年來,本市逐步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今年,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又進一步推進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形成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為了適應城鎮職工對醫療保障的多層次需求,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應當積極發展適應不同需求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現提出有關指導意見如下:
一、總體目標
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補充醫療保險為輔助和醫療救助為扶持的多層次醫療保障,是本市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十一屆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市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基本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地方附加醫療保險組成,保障廣大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
補充醫療保險包括單位內部組織開展的職工醫療互助互濟、總工會組織開展的在職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醫保險種以及經保險監督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醫療保險形式。各單位及個人可根據自身經濟能力和健康狀況,自主選擇補充醫療保險的形式和險種,以化解個人患大病、重病的醫療風險,適應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
醫療救助由政府、社會慈善機構的社會醫療救助以及行業、單位內部的醫療補助組成,以發揮集體和社會的力量,幫助貧困人員緩解基本醫療費支出負擔。
二、指導原則
(一)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增強職工自我醫療保險意識。各行業、各單位要結合醫療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教育和幫助職工特別是年輕職工轉變觀念,樹立長遠的自我醫療保險意識;組織職工開展醫療互助,引導職工參加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險,以增強抵御患大病、重病醫療風險的能力,提高自我醫療保障水平。
(二)規范引導與自愿參加相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部分經濟條件較好、職工承受能力較強、且原有醫療消費水平較高的單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可在單位內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開展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
(三)單位、工會與個人共同負擔相結合,多渠道籌措補充醫療保險資金。各單位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互濟和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可以從單位福利經費、工會經費、個人繳費等多種渠道籌措,并由單位、工會與職工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則,自主商定互助互濟辦法。
(四)政府、社會慈善機構的社會救助與行業、單位內部的醫療補助相結合,健全社會醫療救助體系。按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對于無力支付基本醫療費用的貧困人員,給予醫療救助。各行業、各單位以及各級工會組織,要繼續承擔對因病致貧職工的醫療救助責任。拓展醫療救助資金的籌措渠道,各級財政、民政福利彩票收入要適當增加對醫療救助的資金投入。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參與社會捐贈,支持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
三、實施形式
(一)各行業、各單位行政、工會及職工代表可以在單位內部組建職工醫療互助互濟組織,設立補充醫療保險基金,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互濟活動。
1、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來源。從單位福利經費、工會經費、個人繳費等多渠道籌措。根據國家規定,原醫療水平較高、福利經費不足的單位,還可提取不超過工資總額2%的費用,作為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具體辦法市財政部門將另行規定。
2、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各單位按工資總額提取的補充醫療保險基金,首先應保證用于清理歷年醫療費欠款和幫助因病致貧的特困職工,其次才可用于開展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
3、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應由單位行政、工會、職工代表共同管理,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使用制度,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并由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和職代會進行監督。
(二)市總工會組織了《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特種重病團體互助醫療保障計劃》,參保職工患重病的,可得到定額補助;《上海市在職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對參保職工住院自負醫療費給予一定比例的醫療補償。各行業、各單位可自行選擇參加。
(三)本市各商業保險機構已推出團體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子女住院保險、儲蓄還本型醫療保障計劃等商業險種,為配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還將推出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辦法和險種,各行業、各單位和職工個人可以積極選擇參保。
論文摘要:通過文獻資料分析等方法探討中國醫療保障體系現狀,剖析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提出了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有效途徑及政策建議。認為,要使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現狀得到改善,需要政府部門投入資金,加大管理力度,特別是不斷擴大中國城鄉覆蓋面,仍是推動醫療保險體系不斷完善的當務之急。
一、當前我國新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
俗話說:“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國開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醫療保障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建設,我國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構架,其主要標志就是確立了新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農村地區也逐漸建立起了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盡管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總體上看還不盡人意。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狹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經突破1億人,但從總量上看,醫療保險覆蓋面只相當于2001年城鎮就業人口的42%,在三大社會保險中是參保率最低的一種。從結構上看,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的是國有企業、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大量其他類型企業的職工,靈活性就業人員,城市弱勢群體等,如低收入或下崗、失業職工,殘疾人和孤寡老人,進城的農民工,以及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等,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還沒有享受到制度上的醫療保障,有違社會公平原則。
(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形成
盡管目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合作還有明顯欠缺:一是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現有體系中各個層次的運行還沒有納入正軌,成效并不顯著。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服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
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是關系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醫療衛生體制包括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問題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問題。就一般的意義講,醫院補償機制就是指醫院獲得收入的方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政府對國有醫院的補償政策也有所變化,補償的規模逐漸降低,醫院以經營收入為主,追求經濟效益成為醫院的經營動機。為了醫院的生存和發展,政府允許醫院從他們銷售藥品中獲得15%~30%的價差作為補償。在中國,90%的藥品是由醫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潤的誘導下,醫院常常給患者開大處方,特別是多開國外進口或由外資企業生產的價格高昂的藥品。
此外,我國藥品的生產和流通領域也存在著嚴重問題,普遍存在的現象致使藥品虛高定價,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醫院“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的弊端,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運轉形成了嚴重的沖擊。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個嚴重后果是,醫院、醫保機構和患者三方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關系緊張。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政府部門下發了一系列旨在規范醫院行為的文件,對醫院的選擇、用藥、診療項目、費用結算方式以及定點藥店的選擇都做了明確規定。特別是不少城市的醫保機構,改變了過去與醫院實行“實報實銷”的“按項目付費”的費用結算辦法,而采用對醫院約束力更大的“總額預算制”。這種結算辦法增加了定點醫院的壓力,甚至出現了醫院與醫保機構的沖突。醫院和社保機構的矛盾,也導致了參保患者的不滿。他們認為雖然參加了醫療保險,但事實上卻得不到醫療保障,這將會動搖他們對醫保制度的信心和對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對醫療資源投入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投入到衛生醫療事業的資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同時個人支出增長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間)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為1.26%,中等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間)的平均比例為2.25%,而中國只有0.62%。即使與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處在非常低的水平。國家衛生醫療資金投入不足,是宏觀上醫療保險資金短缺的一個原因。
總之,政府財政對醫療資源投入的不足,對醫療保險制度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醫療保險基金始終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與此同時,由于醫療服務結構的不順,沒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醫療需求,使資金流向高成本的大醫院,使有限的醫保資金沒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途徑及政策建議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當前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務之一,也是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為了盡快實現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目標,提出如下建議:(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于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于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于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準,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
(二)醫保、醫療、醫藥“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藥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藥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并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藥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藥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后,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并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于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于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基金上繳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于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并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于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
至此,全國已經有蘇州、上海、深圳和北京四大城市有了“少兒醫保”,這會讓成千上萬的父母們減少很多后顧之憂。
曾經缺失的“少兒醫保”
“年僅2歲的小鳴不幸被診斷為患有白血病,希望大家能夠幫幫他們,給他們一個生的希望!”
“我女兒9個月了,膽道閉鎖。她從滿月以后一直在看病,用光了我所有的積蓄,做手術的十幾萬元,這對工薪階層來說,是很大的一筆錢。我也想過放棄,可是每天翻來覆去地想,還是不舍得,我不想讓女兒死!希望好心人能幫幫我們!”
近年來,孩子生大病家長無力負擔巨額醫藥費用,社會好心人自發捐助的事件,屢屢見諸于報端。我們在同情、憐憫、感受人間真情的時候,也感嘆著少兒基本醫療保障的缺失。
根據上世紀50年代國家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享受醫療費報銷50%的待遇。但是1998年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后,對包括孩子在內的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是否繼續享受醫療費報銷50%的待遇,一直沒有具體作出規定。出于成本的考慮,大多數三資、民營、股份制企業其實已經不再提供此類福利。而這幾年興起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把農民子女納入了保障范圍,在制度上實現了全覆蓋,但保障水平總體上較低。
在這樣的保障缺失下,“哪怕賣房子賣地,也要多弄點錢給孩子看病”成了病孩家長們最大的心愿。而因為孩子生重病,也同樣屢屢導致一個小康家庭變赤窮。
少兒基本醫保浮出水面
好在少兒基本醫保似有破竹之勢,已經在國內幾大城市相繼試行起來。
最新的消息出自深圳和北京,這兩地幾乎同時在今年秋季新學年來臨前公布了試點少兒住院和大病基本醫療保障的消息。
而在此前一年,也就是自2006年9月1日起,上海市在保持原有的少兒醫療互助基金的基礎上又推出了上海少兒學生基本醫療保障,著重解決上海少兒學生在患有如白血病、惡性腫瘤等大病、重病時的家庭負擔。
2005年9月23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蘇州市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從2006年1月1日在蘇州市區范圍內全面建立少兒住院和大病醫療保險,下屬各縣市也隨之實施相應的保障辦法。
對于這四地的家長來說,少兒大病和住院這樣的基本醫療保障,雖然還沒有涉及到少年兒童的普通門急診費用報銷,但已經能夠大大減輕家庭的壓力,不啻為一個福音。
四地少兒醫保有啥異同
綜合比較這四地的少年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試行辦法,都能夠保障少年兒童的住院費用,而且還都承保了該類人群中發生率比較高的白血病、血友病、癌癥等重大疾病的專科門診費用,雖然四地對少兒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圍劃分不完全相同,但思路相似。
在少兒基本醫療保障的資金籌措上,四地有所區別。上海規定該筆保障基金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財政資金共同承擔,個人和家庭不必為此增加負擔。蘇州、深圳和北京三地,則規定由政府補貼和個人家庭繳費共同完成,當然,這三地對于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特困職工家庭等給予免繳少兒醫療保險費的福利。
報銷額度方面,各地給出的比例和總額也不盡相同。上海由于同時實行少兒醫療互助基金體系(該體系仍然可以承擔少年兒童大病和住院費用50%的報銷),而且與少兒學生基本醫療保障不沖突,因此上海的少年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只給到50%的報銷比例,且沒有起付標準要求。蘇州、深圳和北京,都規定了更高額度的起付標準,標準線下個人承擔,此后分段按不同比例報銷。
當然,家長朋友們要了解清楚,無論是50%,還是80%,還是100%,都是針對社保范圍內的用藥目錄和各項雜項診療費用標準而言的,如果孩子治療的用藥超出了成人社保目錄范圍或少兒醫保用藥目錄范圍,那么就必須由家長自行承擔超出報銷范圍的費用。同樣的,如果其他治療條件,比如儀器、病床等使用超出了原定的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也不能報銷。
有少兒醫保還要買保險嗎
“那么,孩子參保了少兒基本醫療保障后,家長還需要為孩子買哪些商業保險作為補充?”保障意識較強的家長,可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由于少兒醫保對于少年兒童的大病和住院醫療已經保障程度較高,因此已經參保的家庭而言,可以不用再為孩子購買住院費用報銷型的保險。
如果擔心重大疾病治療費用支出可能超過少兒醫保的最高報銷額,則可以少量購買少兒重大疾病保險,幫助應付今后可能產生的巨額醫療費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