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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國有工業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進一步提高國有工業企業的環境安全防范意識,切實承擔起保護環境的主體責任,推動企業環境保護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管理。通過專項行動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企業的環境保護屬地管理原則,建立起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監督,企業履責的有效工作機制,提高環境應急監管與防范水平,保障區域環境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市工能委成立本次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要求
1、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專項行動由各縣、區(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各司其責,協調配合,信息共享,協同聯動。
2、全面排查,突出重點。本次行動以環境危險源、風險源和敏感源為主,全面排查轄區污染問題,環境隱患和風險等重點環節。
3、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環境風險全過程控制,實施精神化監管,全過程跟蹤督促整治措施,及時治理污染,消除環境隱患。
4、強化法制、務求實效。嚴格依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嚴肅處理排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排查范圍
各地要以涉危涉重危險源、重點排污單位風險源、保護區及投訴舉報敏感源為重點,結合本區域環保工作實際,嚴格依照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隱患。
1、涉危涉重危險源。涉重金屬、強酸強堿、有毒有害物質、危險廢物等以及環境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礦山、冶煉、化工、造紙、電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單位。尾礦庫、渣場及使用放射源的單位。
2、重點排污單位風險源。國控、省控重點源企業及試生產期間的重點建設項目,排放油煙、噪聲第三產業。
3、保護區及投訴舉報敏感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敏感區域及其附近,可能構成環境危害,環境破壞的排污單位。重復訪、群體上訪以及欠拖未解決的案件涉及的環境問題。
五、時間安排
此次排查專項行動于2012年12月底完成,具體分為3個階段。
1、宣傳動員階段(4月9日至4月25日)。各地要高度重視,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和宣傳動員工作,要采取新聞媒體發動、會議安排部署等方式,開展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統一安排部署本次專項行動。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深入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社團、企業等積極主動參與環境保護,自覺履行環保職責。
2、排查整治階段(4月26日至9月30日)。各地要組織企業自查和相關部門檢查,依法對存在的問題、隱患進行匯總分析和整治處理,嚴格監管,采取排查與整改同步實施的方式,查出一起、督促整改一起、跟蹤落實一起。按月上報相關表格和排查行動工作報告。
3、規范提升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通過采取多種督導、督查手段,促進企業認真落實相關部門整改要求,提升規范化、精細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促進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一源一檔”動態臺帳,規范提升環境安全監管能力;促進形成政府牽頭,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實提升環境安全聯防聯控的合力。促進形成專項檢查與日常監管相輔助、環境污染防治與環境安全相結合的環境安全風險防范機制。
六、檢查內容
1、企業守法情況檢查。檢查企業污染防治、環境應急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建設項目是否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否按照環保“三同時”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檢點污染排放企業是否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要求。檢查企業采用的生產工藝設備是否屬于國家產業政策淘汰范圍。檢查近三年被環保部門查辦的環境問題整改是否到位。
2、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檢查。檢查企業排污口是否規范,是否按要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自動在線監控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檢查企業是否落實“雨污分流”,是否存在通過暗管、“三通”等進行偷漏排的行為。核查企業物料平衡,是否存在擅自閑置污染防治設施,核實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3、危險廢物及危險化學品檢查。一是檢查企業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是否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規定,實施安全儲存、轉運、處理(處置)。二是查清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環境風險源,完善應急處置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企業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三是進一步排查化工園區環境保護情況。四是對化工、石化企業環境隱患全面排查,督促相關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4、涉重金屬污染檢查。排查涉重企業周邊環境敏感程度、安全防護距離、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項目驗收、環境應急、危廢管理、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環境監管臺帳。加大監察監測頻次,強化生產廢渣、廢氣、廢水達標排放和應急處置設施監管,加強企業周邊土壤、環境空氣、水環境質量監控。核查尾礦庫、渣場是否符合環保要求,是否配套建設防燃燒、防滲漏、滲濾液收集處理、邊溝防沖淋、應急防范等設施。
5、飲用水源保護檢查。排查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污口的行為;保護區內是否有違法建設與水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行為;保護區內是否存在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隱患;保護區是否按規定設置了明顯的標示;保護區是否按規定調協了界碑、界樁;省環保廳下達的綜合整治項目是否按要求推進。
6、放射源安全管理檢查。檢查轄區放射源使用單位情況,更新放射源監管臺帳。檢查放射源使用單位是否辦理了《輻射安全許可證》,是否建立了應急預案并采取相關防護措施。涉入放射源的關停淘汰企業是否按規定及時送貯放射源。
七、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市工能委成立本次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行動的領導。各地也要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實施此次專項行動。要從貫徹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環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要將環境安全監管工作置于各項環保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組織好此次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2、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排查內容和要求,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度,認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確保取得實效。工作中要特別注意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督促和指導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力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加速落后產能退出。
3、調度推進、督查追蹤。根據專項行動不同階段特點,實施政府督查與部門督促相結合的手段,綜合采取行政處罰、行政問責、區域限批等措施,對排污單位、責任人、行政主管部門在不同階段的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階段調度、重點督導,確保專項行動“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新”。
一、整治目標
全縣農產品批發市場納入質量安全檢測范圍,嚴禁經營、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種配制劑產品,嚴厲查處違法經營假、劣農藥及無證經營和擅自修改農藥標簽的行為,確保無公害蔬菜生產良性循環。
二、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
制定方案,明確重點、目標和具體措施,層層動員、廣泛發動,公布食品安全舉報電話。
2、集中整治階段
針對本區域、本局重點工作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3、總結驗收階段
認真總結食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總結監管經驗,建立監管措施,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點
加強對高毒、高殘留和禁、限用農藥的監控,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劣農藥產品和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等違法行為,為無公害生產服務,為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駕護航。
1、農藥監督管理部門,在專項整治活動中進一步做好農藥經營管理和農藥市場監督工作,結合本地實際,與鄉鎮一道,會同質檢、公安等部門,加大高毒高殘留農藥整治力度,通過細化工作措施,以轄區內較大的農藥批發市場、無公害生產基地等作為重點區域,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無證和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違法行為,積極在無公害蔬菜產區開展抽檢活動,對在低毒農藥特別是在蔬菜用藥中摻雜高毒農藥和國家禁、限用農藥的,一經查實,依法嚴厲查處,除進行經濟處罰外,由農業綜合執法隊依法吊銷其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推行標準化生產。對全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及生產者實行身份編碼識別管理制度,按照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可相互追查的原則,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保鮮)到市場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記錄制度。在全縣范圍內推行“產地與銷地”、“市場與基地”、的對接互認,減少中轉環節。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時有效的追溯發生問題的環節和責任。
3、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監督、檢測。
嚴格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停產、禁用和限用的品種、目錄和范圍,對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和我縣明令禁止農業投入產品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農業局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檢測,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符合安全標準。
4、分工負責、疏堵結合、齊抓共管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關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礎上,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三項“攻堅治理”,全力推進教育系統消防基礎建設、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質三項“提升工程”,基本實現“五個明顯”的整治目標,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確保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推進打通生命通道綜合治理
1.全面實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將消防車通道整治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務,遵循“先急后緩”原則,拆除校園內違法違規建筑及影響滅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礙物、調整學校出入口、增設停車場地和停車設施、按標準施劃校園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救援場地標線標志。
2.優化停車資源使用管理。各校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停車難”和占堵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之間的現實問題,針對食堂、宿舍等密集區域,制定相關政策機制,合理規劃停車位,請消防救援機構指導實行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按標準加強劃線、標名、標牌及維護修繕,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各校依據屬地停車設施的供給策略,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停車設施改建、擴建和新建。
3.強化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各校要加強與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門的協作,嚴格落實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生命通道”聯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的聯合執法和集中曝光行動,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暢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消防車通道的聯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車通道通行條件。
(二)集中開展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統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機制,對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統籌開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每棟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隊伍,全面推行“樓長”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二是管理使用單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定期排查測試建筑室內自動消防設施,建立并執行維護保養制度。四是探索建設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庫,各校要配合相關部門督促建筑管理單位認真錄入基礎數據,不斷完善數據庫。
2.開展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在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指導下開展消防安全達標創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機制,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二是固化“七個一”活動,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電氣線路安全檢查、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諾等工作。三是協調配合消防救援機構深化教學培訓式檢查工作,著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長、電工等“關鍵人”消防業務能力水平。四是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每年至少聯合開展2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和消防演練,培養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區域健全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勵學校探索實行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并應當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具體服務內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力爭實現100%。
3.實驗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配合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聯合監管五項機制,年內開展2次重大危險源聯合督導檢查,督促、指導開展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改造一批老舊消防設施、加強消防力量建設,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強化熟悉演練實戰效能,學校專(兼)職消防隊每月開展熟悉演練工作,建立安全事故處置隊或應急處置機制,優化事故處置措施。聯系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組織開展1次實驗室危化品事故實戰演練,開展化工專業救援技術培訓。三是積極主動與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做好實驗室和危化品庫消防審核認定工作。
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監督檢查在建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達到“五個確保”即對管轄內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確保底數清;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檢查一遍,確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和臨時建筑檢查一遍,確保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要求;確保電焊、氣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實做好重點領域突出風險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各校嚴格落實“三個必須”要求,強化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建立火災隱患“吹哨人”制度,鼓勵單位員工和知情群眾舉報火災隱患。針對監管責任盲區,健全行業部門聯合檢查、信息共享、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制度,加強源頭管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2.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整治。各校要積極爭取將消防能力建設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針對校內突出風險要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各校將消防能力提升細化項目列入年度改造計劃和經費預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務。
3.集中攻堅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災隱患督辦機制,針對排查發現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的,及時報屬地政府集中掛牌督辦。要主動會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督促指導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相關單位責任,督促單位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針對故意拖延、不積極整改或者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整改但未采取嚴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將依據《市安全生產事前問責暫行辦法》(發﹝2020﹞21號)進行問責。
(四)實施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提升工程
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校要依據有關規定制定出臺消防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會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本地本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培樹典型樣板。
(五)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統消防大數據管理。各校要結合“數字”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數據資源。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建立消防大數據庫及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在食堂、宿舍、教室、實驗室等人員聚集場所、火災高風險場所推廣安裝消防設施運行、用氣用電、重點部位管理等情況的實時監測設備,并對采集數據進行智能分析,推動防范風險關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監管和風險預測預警能力,為精準研判突出風險隱患提供科學依據,逐步實現分級分類差異化、精準化監管。
(六)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融入綜合治理體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聯合屬地消防救援部門持續深化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計劃,高校、高中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分批次、分類別對重點人群開展消防安全培訓。針對行政干部,重點培訓消防法律法規;針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隊員、特殊工種等“關鍵人”,重點培訓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實現培訓全覆蓋。健全完善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結合崗前與日常培訓,推行消防安全履職承諾制度,全面提升師生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意識。
三、時間安排
各校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部署開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年度工作任務。
(一)細化任務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任務措施,進一步明確整治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時限等內容,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年度工作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堅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組織全面落實工作方案,對照工作目標和任務,深入細致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項研究細化管控措施,實施差異化整治。
(三)定期調度研判。教育局將定期調度各校專項行動推進情況,適情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報送實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情況小結;12月20日前報送本年度專項行動自評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意義,對本年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本方案中各項任務牽頭責任部門、實施主體,提供組織和政策保障。各級工作專班要堅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做到事故預防到位、隱患整改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切實保障全市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統籌推進。各校要以實施“十四五”規劃為牽引,結合新形勢下消防工作要求,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證與教學科研工作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學校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要細化目標任務,列出“三個清單”,堅持項目化管理,清單式跟蹤督辦,定期通報問題成效,逐項推動落實。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為契機,以飼料生產經營中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繼續深入加強飼料生產經營單位的規范化管理,強化執法監管,嚴格執行飼料經銷許可準入制度,嚴厲打擊在飼料中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禁用藥品行為,著力構建飼料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飼料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飼料及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處率達到100%,飼料產品及養殖環節“瘦肉精”等興奮劑類物質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鉛、砷等重金屬監測合格率提高3個百分點,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100%,飼料生產企業100%持證生產;堅決查扣銷毀市場上經營的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產品,進一步加強飼料生產企業和經銷網點的監管力度,不斷提高飼料質量安全水平,促進全縣飼料質量安全工作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三、整治重點
1.重點產品:飼料原料(特別是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類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
2.重點單位:飼料生產企業、飼料經銷網點和畜禽養殖場。
四、整治任務
1.嚴格飼料行政許可程序,提高企業準入門檻,淘汰不合格企業,規范飼料生產行為,凈化飼料秩序市場。
2.嚴厲打擊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物品和激素藥類物質等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
3.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
4.提高飼料準入門檻,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飼料生產企業和飼料經銷網點的日常監管。
5.組織開展飼料經銷網點大檢查,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嚴禁銷售“三無”飼料產品和拆包、分裝飼料。
6.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飼料生產企業,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五、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5月1日—5月30日)為動員部署階段。我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明確階段整治重點,在整治中突出重點,狠抓熱點難點,明確責任分工,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措施到位。第二階段(6月1日—10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
1.組織開展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嚴格查驗飼料生產企業采購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預混飼料、飼料添加劑,禁止生產、經營、使用農業部公布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外的任何物質。嚴禁生產、銷售和使用含“三聚氰胺”“瘦肉精”以及對人體有害的飼料原料和產品。嚴格查驗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制度、產品召回制度、原料臺帳、購銷記錄、生產記錄、留樣記錄、檢驗記錄、設備維修記錄,以及許可證件、有關合同、票據、帳簿等相關資料。嚴格查驗亞硒酸鈉等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保管,杜絕過量使用飼料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行為。
2.組織開展飼料經營企業網點的監督檢查
進一步嚴格飼料行政許可,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對凡進入我縣銷售、使用的飼料產品由飼料經營或供貨單位到縣畜牧獸醫局飼料牧草站進行備案登記,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企業生產執行標準、標簽、包裝圖片、添加劑和預混料產品批準文號、檢驗合格報告等相關材料,提高飼料產品準入門檻,逐步淘汰手續不健全的飼料產品。
3.建立飼料質量追溯體系
繼續督促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完善飼料產品進、出、使用臺賬,嚴查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產品,查封取締生產經營“三無”產品的企業。
4.組織開展養殖場使用飼料的監督檢查
查驗養殖場戶遵守自配飼料使用規范,禁止對外提供、銷售自行配制的飼料;禁止在飼料、動物飲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禁止在反芻動物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做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投入品和生產過程使用記錄,進出臺賬等。
5.加大飼料中“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的抽檢力度
特別是對肉羊、生豬、肉牛、蛋雞養殖場使用的飼料產品,進行常態化的抽檢,及時報告發現的可疑產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嚴厲查處問題產品。
第三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為總結驗收階段。
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匯總情況,并報縣食安委和市畜牧獸醫局。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整治成效。
縣畜牧獸醫局成立“縣2014年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畜牧獸醫局飼料牧草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是按照農業部和省農業廳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全縣飼料行業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包括擬定方案,組織督導檢查,查處重大飼料質量安全問題,收集整理相關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2.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監管責任。
充分認識飼料質量安全的重要性,明確監管責任,按照《縣2014年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統一部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采取針對性、實用性強的整治措施,切實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強化違禁物質監測與監督執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切實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著力構建飼料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要按照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的工作要求,確認監管區域、監管責任人、明確監管內容,履行監管職責,并監督做好本區域飼料生產企業、飼料經銷網點和畜禽養殖場的責任落實工作,做到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對失職瀆職、監管不力的站所和個人,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強化制度建設,堅持科學化管理。
按照新頒布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要求,堅持嚴字當頭、強化制度建設,嚴格落實制度,規范行為,夯實可追溯的全程質量安全體系。并加強飼料法律法規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生產技術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嚴格做好防疫消殺物品、春耕農資防火、防爆等工作,堅決杜絕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圍
所有村屯及經營場所及百姓家中。重點是疫情防控需用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殺用品儲存用戶;柴油、化肥、農藥、硫酸等儲存備耕物資的商戶、農戶等。
三、整治內容
(一)各部門單位、經營場所及百姓家中不同程度儲存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殺物品。
(二)處于備春耕階段的商戶及農戶家中不規范堆放的大量柴油、化肥、農藥、硫酸等備耕物資。
四、時間步驟
各村屯的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0日起至5月1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摸底和自查自改階段(4月10日-4月24日)
抽調專人、組建專班,以本轄區的村屯為區塊,組織開展各部門單位、經營場所及百姓家中不同程度儲存酒精、84消毒液等消殺物品,商戶及農戶家中不規范堆放的大量柴油、化肥、農藥、硫酸等備耕物資摸底排查和整治,分區塊建立排查臺賬。
(二)檢查督導階段(4月25日-5月8日)
鄉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專業力量對各村、社區進行檢查抽查和暗查暗訪,督促鄉的商戶、農戶及時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
(三)鞏固提升階段(5月9日-5月15日)
開展“回頭看”活動,進一步排查梳理、查遺補漏,查對各項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及時上報鄉安辦。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各村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分解細化任務。要將此次專項整治與“冬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有效結合,務求實效。
(二)突出重點,嚴厲施治。
專項整治要以儲存酒精、84消毒液等消殺物品;不規范堆放的大量柴油、化肥、農藥、硫酸等備耕物資的商戶及農戶為重點。要督促商戶和農戶及時自查自改。各村要存檔備查(利用新版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對檢查過程中查出的問題要記錄在案,跟蹤整改,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上報上級行業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