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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運行機制的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實行屬地和條塊管理,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
對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和杜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成立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街道主要領導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各村、社區為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單位,負責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并協助監控和管理。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社區村及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的同時迅速協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置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協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出現下列情況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會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領導
(一)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副組長宣布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的命令;
3、協助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協助負責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協助組織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聽取組織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評估和應急處理建議、處理措施;
2、貫徹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助協調解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協助匯總事故情況;
5、負責完成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派出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2、醫療救護組:由市醫院負責牽頭,有關部門配合,院長任組長。協助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設備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搜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街道黨政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根據事故情況,協助協調,組織事故發生的社區居委會及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4、事故調查組:由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防范意見,并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5、善后處理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發生地社區居委會負責,事故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主任為組長。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6、各工作小組的參加部門,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其它街道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的要求,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與支持。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并通過區衛生監督防疫部門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五、事故應急措施
(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社區居委會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接到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幾個工作領導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社區居委會、有關部門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助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未發生事故的社區居委會,要按照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調度,參加做好事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應征得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向社會統一。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七、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協助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協助做好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應急處理工作。
2、衛生部門負責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和醫療救治,加強應急
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的處理的演練。
(二)物資保障
街道辦事處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原則,全力搶救事故傷亡人員。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八、其它事項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全縣人民生命安全,按照“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學管理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即《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所界定的范圍。
三、組織領導及工作任務
縣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縣長領導并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食品藥品、衛生、工商、質監、畜牧、農業、經濟、商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組織建立和管理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二)履行值守應急,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
(三)組織編制、修訂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檢查鄉、鎮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
(四)組織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五)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六)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七)負責組織完成應急指揮部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應急機構設置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一)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二)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衛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制定急救處置預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搶救及時處置恰當;人員傷亡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后勤保障組:由縣經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經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的統籌調度與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五)事故調查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部門查清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各工作組的參與部門,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按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配合、支持。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評估
(一)監督管理
縣政府辦公室、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國務院分工規定,加強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并不斷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體系,大力促進企業誠信建設。
(二)事故報告
建立健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轄區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建立本系統信息網絡體系和監控點。重大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部門應于2小時內以文字形式向縣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向縣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報告。
(三)事故評估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與確認。
(四)事故通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的報性質與范圍等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事故發生情況。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人員或者外國人,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各工作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未發生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調度,積極按要求協助事故發生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對拒不執行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調度,影響應急處置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要視其情節輕重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七、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八、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與對有關部門、單位的食品安全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建立縣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為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3、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救治網絡,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與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二)物資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三)信息保障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
九、其它事項
1.1編制目的
根據路橋集團海外公司生產實際,工程項目主要分布在非洲、東南亞等發展中國家,所在國的政局時有變化,一些突發事件對我工作人員及項目安全潛在一定的威脅。為保障海外工作人員的安全,及時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公司員工及財產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項目人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及預案。
1.2編制原則
1.2.1預防為主,快速響應:時刻做好應對海外事件的思想準備和應急響應,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及宣傳教育等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2.2以人為本,確保安全: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把保障項目部職工臨時工的生命、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1.2.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涉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成員組成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書記任副組長,統一領導和指揮,領導小組下設前方溝通、綜合協調、聯絡人、維穩(負責善后事宜)等業務組;當事海外項目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做好應急救援事宜。應急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綜合協調、聯絡人、維穩(負責善后事宜)等業務組,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局勢進展。突發事件小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海外公司所屬各海外項目部,面對重大安全威脅突發事件,嚴重威脅我公司海外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各類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和應急職責
2.1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設立三級管理體系,海外公司領導小組為一級,項目部領導小組為二級,項目各科室、各班組為三級。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以下成員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書記
成員:副總、總工、部門負責人
(1)溝通業務組(國內):總工任組長,工程部經理為成員。
(2)綜合協調業務組(國內):書記任組長,辦公室主任為成員。
(3)聯絡人業務組(國內):副總任組長,人力資源助理為成員。
(4)維穩業務組(國內):副總任組長,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應由以下成員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書記 副經理
成員:項目經理助理、辦公室負責人、機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工程負責人。
(1)應急辦公室(海外):項目書記任組長,項目辦公室、機料、財務、工程負責人為成員。
(2)綜合協調業務組(海外):項目副經理任組長,項目辦公室、機料、財務、工程負責人為成員。
(3)聯絡人業務組(海外):項目總工任組長,項目人力專員為成員。
(4)維穩業務組(海外):項目書記任組長,項目辦公室、機料、財務、工程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職責
2.2.1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公司級)
審定各海外項目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掌握項目部所在國家、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可調用應急資源;批準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決策、指揮、協調管理和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應急響應行動;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提出處置建議;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迎接下一步行動。
2.2.2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職責(項目級)
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商議或直接發出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令,指揮、協調、調用應急資源,集中力量組織救援,按程序向上級報告。
2.2.3國內業務組
溝通業務組(國內):當事故發生時,立即與項目部、國內上級部門、政府有關部門聯系,請求緊急救助。
綜合協調業務組(國內):掌握海外公司可調用應急資源;指揮、協調管理和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應急響應行動;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提出處置建議。
聯絡人業務組(國內):建立海外人員詳細檔案,傳遞人員動態信息。
維穩業務組(國內):對回國人員,出現人員傷亡死亡情況,進行醫療救治、傷殘鑒定、人員安置、人身意外保險、撫慰撫恤等善后處理工作。
2.2.4國外業務組
應急辦公室(海外):應急辦公室負責將各項應急指令傳遞給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制修訂項目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確認應急聯絡電話;負責應急值班,收集、接收、報告和傳達突發事件信息,跟蹤事件動態,并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提供應急處置工作的技術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綜合協調業務組(海外):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突發事件應急過程中需要外交途徑解決的問題和信息收集、匯總和上報。并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負責應急資金籌集,確保資金能滿足求援搶險需要;負責應急物資的購買和調配。
聯絡人業務組(海外):每天編制《海外人員動態表》、建立包括國內聯系人在內的完善的人員信息表格,及時傳遞給國內。
維穩業務組(海外):對海外人員,出現人員傷亡死亡情況,進行醫療救治、傷殘鑒定、人員安置、人身意外保險、撫慰撫恤等善后處理工作。
2.2.5應急的各項準備
(1)車輛準備;(2)消防設施的準備;(3)急救藥品的準備;(4)防護用品的準備;(5)食物儲備的準備;(6)人員精簡的準備;(7)現金準備。
2.2.6緊急救助
當事故發生時,項目部立即與中國大使館及當地中資機構聯系,請求緊急救助。
2.2.7通信聯絡
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應急小組相關人員通信聯絡要保持24小時暢通。
3.應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預警
3.1.1應急小組收集、獲取、記錄、整理各個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門、使(領)館通告;(3)新聞媒體。(4)來源于本單位各級組織和員工的信息。
3.1.2應急小組對預報信息進行分析,判斷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
3.1.3應急小組下達預警指令,由各項目科室負責人負責執行。
3.1.4根據事態變化,領導領導小組下達解除預警指令,由應急小組通知各科室、班組,解除預警。
3.2應急預案啟動
3.2.1當突發事件發生,現場應急預案啟動,并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同時啟動應急預案。
3.2.2預案啟動后,應急小組和有關人員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并報告海外公司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3 應急工作步驟突發事件按照其發生、發展過程,分為瞬時事件和非瞬時事件
3.3.1瞬時事件,即發生和結束在瞬間完成,應急反應主要是救治傷者、恢復生產和處理善后。
3.3.2非瞬時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續發展,應急反應主要是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3.3對非瞬時事件,項目部根據事發現場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著重應急資源的協調、技術支持、法律、外交、商務及信息管理。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應在信息前報海外公司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審批。
3.5應急預案終止
根據突發事件的控制和發展情況,由公司突發事件領導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本預案的終止令。
3.6善后處理
應急預案終止后,出現人員傷亡死亡情況,進行醫療救治、傷殘鑒定、人員安置、人身意外保險、撫慰撫恤等善后處理工作,由維穩業務組負責。
4.預案實施與解釋
一、建立完善的技術防范措施,避免或減少系統出現故障的可能性,保證系統穩定運行
(一)區縣中心以上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單位的中心服務器要有熱備份,網絡主交換機等主要設備要有備份,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二)做好數據備份工作,中心數據庫的數據必須每天備份,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考慮異地備份,提高數據的安全性;
(三)PC服務器必須每月進行1次常規性檢查和重啟,小型機服務器每3個月1次常規性檢查和重啟,保持服務器的穩定高效運作,減少故障率;
(四)信息系統必須有完善的病毒防范措施,應做到定期殺毒,病毒庫要做到實時更新,有條件的單位應采用網絡版的防病毒軟件;同時應保證計算機專機專用,不做與醫院業務無關的事。
(五)信息系統必須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防止系統受到攻擊。醫院信息系統的網絡和Internet及外部網絡必須隔離,如本單位因業務需要需和外部聯網的,應將技術方案分別報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批準。
(六)有條件的單位的主干網絡布線應有不同走向線路的備份;
(七)有條件的單位的中心機房供電應與手術室等重要部門的供電等級相同,采取二路供電方式,避免因外界原因造成信息系統故障;
(八)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保證與醫保結算備用通訊線路的暢通,不得挪作它用。
(九)加強服務器、網絡設備的常規檢查,做好日志記錄工作。
二、做好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確保在應急狀態下醫院工作正常運行
(一)發生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知的突發故障)導致信息系統停止運行15分鐘以上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分別報告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
(二)因可預見的原因(如機房搬遷、設備維修、系統升級等)
需要信息系統停止運行,其時間應安排在凌晨0:00時至6:00時之間。并于計劃停機前3天將停機計劃和方案分別報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備案。
(三)應急預案應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而采取相應的方案,如單機操作、醫保病人付費處理等。
(四)一旦出現短時間內難以修復的信息系統運行故障,由醫院技術人員對系統故障進行評估并報告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決定啟用應急預案并執行相應的應急方案。
(五)啟用應急預案時,醫院應在組織力量排除信息系統運行故障的同時,在門急診掛號、收費等主要地點張貼病人告示,醫院領導和院辦公室、門急診辦公室、醫務處(科)、財務處(科)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做好對病人的疏導解釋和應診等工作。
(六)在信息系統恢復正常運行后,由主管領導決定停止應急預案,返回系統正常運行方式。
1.技術人員確認信息系統已恢復正常運行,醫院信息部門負責人(或計算機部門負責人)提出可返回系統正常運行方式的報告;
2.門急診辦公室負責人確認現場秩序已恢復;
3.系統返回正常運行方式10分鐘后,可撤除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我市的發生,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啟動條件
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
1.5工作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有關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監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置應急事件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
2.2應急組織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各鎮街、區要成立相應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本轄區內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突發事件的報告
3.1報告主體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各監管站獲悉有關疫情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3.2報告內容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處置結果,對今后類似突發事件的防范和建議等。
3.3報告程序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獲悉有關疫情突發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緩報或謊報。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接到轄區內疫情突發信息或報告,應立即報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生重大疫情可越級上報。
4、應急預案的啟動
4.1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時間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
4.2應急反應和處置工作流程
當疫情發生后,局立即組織討論分析,提出解決意見,指導辦公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將處置情況形成文字資料,于當日報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3應急反應預案
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指令,同時報告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各監管隊要立即開展對防控用藥械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械及其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械進行抽樣檢驗。
局實行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有關人員都要服從所在單位的統一調度。
局及有關科室、隊,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局值班人員中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加強后勤保障工作,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4.4應急反應指令的下達
啟動預案由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同時報告高密市人民政府。
4.5應急反應的終止
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