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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縣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在全縣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務靜態清零工作目標的基礎上,實現了農村危房改造“兩覆蓋”、“兩精準”、“兩清零”,做到了農村危房改造“動態保障”長效化。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兩覆蓋方面
(一)住房安全排查全覆蓋
根據省住建廳《農村危房改造逐戶排查實施方案》要求,開展了全縣XXXX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已改造三類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大排查,現已全部排查完畢,排查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住房安全鑒定、認定全覆蓋
我縣XXXX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情況已全部通過第三方鑒定,并出具了鑒定報告,對鑒定為C、D級的危房進行了修繕加固和改造建設,改造后經過縣、鄉、村三級驗收并通過第三方鑒定機構安全認定,出具了認定報告。
根據縣民政局、低保中心、殘聯提供的XXXX戶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等三類重點對象已全部通過第三方鑒定,并出具了鑒定報告,對于鑒定出的C、D級危房在今年5月底前已全部完工并通過驗收,補助資金已全部發放。
二、兩精準方面
(一)信息數據精準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對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檢索系統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縣2019年287戶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信息錄入錯誤、信息錄入缺失等方面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二)清除住房危險隱患精準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質量排查專項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農村危房改造質量排查整改工作。確保改造后房屋符合基本質量安全要求,真正將“民心工程”改為“放心工程”。
三、兩清零方面
(一)“動態保障”任務階段清零
2020年我縣向上級申請危房改造動態保障任務175戶,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驗收,補助資金已全部發放。為按時保質完成危房改造任務,我局采取了危房改造工作周報制,一周一報進度,每周進行排名通報。組織開展了農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訓,同時積極開展技術指導和質量安全巡查,對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及時督促進行整改,堅決杜絕“民心工程”變成“失心工程”。
2020年我縣在完成動態保障任務的基礎上,建立了貧困戶危房改造“動態保障”機制。在已開展的貧困戶住房安全逐戶排查基礎上,建立以鄉、村兩級和幫扶單位排查并上報,住建部門匯總,第三方鑒定機構復核的“動態保障”機制。對核查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經第三方鑒定機構核實確定危房的,建立清單并實施“動態保障”,發現一戶改造一戶,確保每一戶貧困戶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在前兩年的工作中,對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過程中的難點問題一個個進行了調查、分析和思考,現以鄉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為例,提出一些意見建議以供參考。
一、特別困難農戶的危舊土坯房改造問題
鄉經過兩年的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已經累計解決了54戶“四類”人員的住房問題,其中五保戶5戶、低保戶29戶、貧困殘疾人7戶、烈士子女13戶。但仍然有77戶特別困難農戶住在土坯房中,其中五保戶17戶、低保戶19戶、貧困殘疾人37戶、烈士子女4戶。
(一)這些農戶沒有參與農房改造的原因主要有:
1.沒有改造意愿。大部分特困農戶的住房雖然是土坯房,但并不特別破舊,通常情況下不會發生危險事故,而且面積較大,空間寬敞,而且傳統形式的土坯房更為適合本地氣候環境,居住并不成問題。同時由于補助款只有2萬,對于新建標準二層半磚混結構的房屋來講幾乎是杯水車薪,如果只建40-50平方的一層房屋,生活環境及質量反而不如以前的土坯房。因此相當部分特困農戶不愿意新建房屋。
2.沒有改造能力。特困農戶日常生活經濟來源都常常短缺,根本就沒有新建房屋的能力,即使加上補助和貸款(兩項總計最多6萬,考慮到還款能力問題,通常只能貸款2萬),也不足以完成一層及簡單裝修,強行完成的話只能背上一身債務,反而降低了生活質量。同時鄉鎮財政也困難,鄉沒有能力為這些農戶進行集中統建。
(二)建議措施:
1.對特困農戶按其意愿,對其居住的土坯房進行維修加固,維修加固形式由農戶自定,或自行維修或由鄉鎮統一承包,農房辦適當上調改造任務中維修加固的比例,建議由30%提高到50%。
2.根據特困農戶意愿將特困農戶與其符合改造條件的親屬或他人進行“二戶共建”,即兩戶農戶共同新建一套房屋,兩戶農戶共同居住并簽訂產權協議,驗收時按照兩戶農戶分別驗收并發放補助。
3.根據特困農戶意愿進行“以租代建”,由農戶自行尋找并租賃符合改造要求的房屋,簽訂租賃合同,并將老房拆除,將補助款用作租金發放。
4.建議提高特困戶的維修補助標準,由3000提高到5000左右,因為在新建房屋的農戶中,“四類”人員的補助標準都比一般農戶要高,而在維修房屋的農戶中也應該有相應的補助標準。同時也方便由鄉鎮統一承包維修,3000的標準太低,嚴格施工標準沒人愿意承包。不建議提高新建的補助標準,不然以前已經改造的農戶多有意見。
二、危舊土坯房拆除問題
鄉2012年新建房屋68戶,截止到目前為止,實際拆除舊房的僅有52套。2013新建房屋112戶,截止到目前,只有78戶農戶拆除了舊房。
(一)農戶不拆除舊房的原因。
1.農戶采取的異地新建的方式,新房沒有全部裝修好之前,老房子還要住人。按照一般農戶的情況,當年農戶開工新建房屋,在年內是無法裝修完成并入住的,往往要等到一年后甚至更長時間。
2.補助的發放標準規定,驗收時沒有拆除舊房的,補助發放30%。部分農戶覺得老房子留著的利益比得到剩下70%的補助款利益大,所以就不拆了。
3.空心房拆除方面沒有任何政策及要求,所以農戶不會主動去拆。
(二)建議措施。
1.更改補助的發放標準,只有舊房拆除的前提下才可以發放補助。
2.盡快制定空心房拆除的相關政策,建議對拆除空心房的農戶適當補助,或者可套用“土地增減掛”的模式進行。
三、建材保障問題
2013年鄉共有水泥票1960噸,發放了1830噸。同時發放磚票38萬塊。總體來說存在“水泥不夠用,磚票沒人要”的情況。鄉2013年新建的改造戶有112戶,戶均水泥17.5噸,遠遠低于實際需求。同時又有個別農戶以打地基為名,領了水泥票又不實際開工而是將水泥票倒賣。建議將水泥票的發放時間規定為完成地圈梁以后。
四、規劃選址問題
由于目前相關部門在規劃和審批環節的滯后與脫節,同時又片面強調改造戶的開工率與改造進度,大部分分散新建的農戶基本都處于無規劃、無審批的情況下,同時建設及驗收環節又沒有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檢查,房屋的建設情況基本由農戶說了算,超面積和超層高等情況的出現是很自然的事情。
(一)建議措施。
一、目標任務
年9月30日前,完成20戶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優撫對象等困難對象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
二、改造范圍
主要適用范圍是鎮轄區內的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及優扶對象等困難群體現居住的房屋(已納入村莊改造的除外),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和《省農村危房鑒定標準》鑒定屬于整體危險(一級)或局部危險(二級)的房屋。
三、改造方式
納入危房改造范圍的房屋必須符合村鎮規劃,否則,不予改造。改造的方式有以下四種:
1、修繕加固:經鑒定機構鑒定為可通過更換部分構件能夠恢復安全居住功能的危房(C級或二級),由我鎮統一組織或個人自行修繕加固。
2、拆除重建:對經鑒定無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隱患的危房,按照規定的補助標準補助給農戶,由農戶自行拆除危房重建新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對住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愿望的,由我鎮統一組織拆除,在原址重建或擇址新建,建設資金由我鎮或村莊統籌,新建房屋產權歸我鎮或村集體所有。
3、租賃購買:對于無法居住或者嚴重違反村莊規劃的房屋,可由村集體租賃或者購買村民閑置房屋,對危房戶進行安置。
4、救助安置:對符合條件而無力對現住危房自行修繕或拆建的住戶,由我鎮統一安置在敬老院。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嚴格危房鑒定程序
(1)確定鑒定機構:從事農村危房檢測鑒定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同時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2)鑒定方式:對于農村房屋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出現較嚴重的變形、損傷、腐蝕的,應進行房屋整體的鑒定;對于農村房屋村在一般質量缺陷或結構構件出現一般腐蝕,且不影響房屋整體安全的,可根據需要進行專項鑒定。
(3)鑒定步驟:初步調查制定鑒定方案詳細勘察與檢測分析與鑒定鑒定報告。現場勘察檢測情況應有完整的記錄(包括照片),由在場人員和鑒定人簽字確認。
2、項目申報與審批程序
農村危房改造按照住戶申請,村民主評議,鎮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城鄉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的程序進行。
(1)住戶申請。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和危房改造條件的住戶向村委提出書面申請。
(2)村委申報。村委會進行嚴格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在村中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后,以村為單位統一填報《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申請表》,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
(3)組織審查。鎮領導小組對各村申報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統一委托具有資質的房屋鑒定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危房進行鑒定。房屋鑒定機構按《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和《省農村危房鑒定標準》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鑒定報告應提出修繕加固或拆除重建等具體處理意見。
(4)鎮領導小組將危房改造項目報市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3、規范檔案管理。危房改造做到一戶一檔,農戶危房改造申請,政府補助審批表,公示材料、改造前后住房照片等資料要整理歸檔。
五、實施步驟
1、第一季度:召開14個危房改造村莊三職干部會議,會議將結合實物,部署危房的改造方式、目標要求、資金撥付、檢查驗收等事項。
2、第二季度:6月30日前,完成60%以上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3、第三季度: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4、第四季度:迎接和兩級檢查驗收,不達標準的,不予撥付資金。
一、危房改造的原則
(一)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據對年各鎮(街)農村住房困難戶數、農村低保等困難群體人數、殘疾人住房狀況的調查摸底情況,合理確定危房改造數量,制定規劃建設方案。危房改造參照當地群眾住房建設的一般標準,做到既經濟實用又相對美觀,符合村莊布局規劃和建設規劃。
(二)明確目的,保證重點。危房改造房屋為貧困家庭成員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廚房、倉庫等其它附屬設施。確保對最困難、最急需的農村家庭實施救助,重點改造農村土坯危房。
(三)政府資助與自救互助相結合。認真落實政府資助資金,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集體的幫扶作用,引導有自籌能力的貧困家庭籌集危房改造款物。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互濟、扶貧幫困活動,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
(四)嚴格管理,厲行節約。各鎮(街)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居工程的科學評估,全程監管,確保建設進度和質量;充分利用舊房原有物料,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資助對象范圍和重點
(一)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資助對象范圍是住房困難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貧困優撫對象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分散供養孤兒家庭和因自然災害造成房屋倒塌、嚴重受損且自身無力恢復重建的災民戶家庭。
(二)資助重點是最急需救助的無房、居住土坯危房以及房屋嚴重損壞已成危房且自身又蓋不起房的農村貧困家庭。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戶不少于改造總數的20%,市殘聯會同民政局確定各鎮(街)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務。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應為新建住房。危房改造的房屋為貧困家庭成員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廚房、倉庫等其他附屬設施。
(二)農村貧困家庭新建住房標準參照當地農村一般建房標準確定,房屋應為磚混結構平房,每戶房屋建筑面積一般為50平方米左右。
(三)農村貧困家庭新建住房要按照要求確定規模和標準,嚴禁改變使用意圖。
(四)對改造好的危房,統一制作設置“安居工程”標志,落款為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并注明完工日期。
(五)實施危房改造要做到確保改造項目全部落實到資助范圍內的農村貧困家庭,確保達到質量要求,確保按時完工。
四、資金保障及管理
(一)危房改造資助資金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專項資金為主,爭取上級改善民生項目資金和中央、省級危房改造、災區恢復重建資金、福彩公益金及社會捐助資金支持。
(二)市、縣財政對危房改造的農村貧困家庭每戶共資助20000元,市、縣財政按1:1的比例分但,各承擔10000元,不足部分由由鎮(街)、村資助以及有自籌能力的被資助家庭自籌、社會捐助等。市、縣財政所列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列入年全市社會救助資金預算執行書。
(三)鎮(街)、村可以出資,也可以以出工出力、幫工幫料等方式幫助貧困家庭進行危房改造,折現計入危房改造資金。
(四)市、縣財政資助資金分兩次進行撥付,工程實施后先撥付資助資金的一半,工程完工驗收后,憑鎮(街)驗收報告、撥款憑證等再撥付資助資金的另一半。
(五)危房改造資金由市、鎮(街)財政部門實行專戶管理、專款使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民政、財政、殘聯負責聯合有關部門將聯合對危房改造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五、申報和審批
(一)申請。農村貧困家庭向所在村村民委員會提出危房改造書面申請。
(二)村委會調查評議。村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后,入戶調查核實其家庭住房及收入等情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經評議公示符合條件的,填寫《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簽署村級資助和審查上報意見,連同村委會民主評議記錄、公示證明及調查核實情況證明,加蓋公章后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審核。鎮(街)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貧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請及有關情況進行審核,并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拍照留存申請改造房屋影像,將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將申報材料上報市民政局,屬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同時上報市殘聯;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村民委員會,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原因。
(四)復核。市民政局會同市殘聯對鎮(街)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登記造冊;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鎮(街),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原因。
(五)審批。市民政局根據市下達的危房改造戶數、危房改造原則等相關要求,最終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名單,由市民政局、財政局、殘聯進行聯合審批,建立危房改造對象家庭檔案,填寫《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對象花名冊》,并報市民政局備案,屬殘疾人家庭的,同時上報市殘聯備案。市民政局、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殘聯等有關部門將對鎮(街)上報確定的危房改造對象情況適時進行專項抽查。
六、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統一組織。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和民政、財政、住建、殘聯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市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具體承擔日常工作事務。各鎮(街)要分別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危房改造工程的組織實施。民政部門作為牽頭承辦單位,要認真履行調查、審核、統計、綜合、報告、建檔、協調和督導等職責。殘聯要會同民政部門共同抓好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戶的核實認定,并做好對危房改造工作的檢查指導和協調配合工作。財政部門要確保本級資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管檢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立足我市實際,搞好危房改造圖紙的設計,為危房改造戶提供參考,并負責需改造危房的認定和新建住房的質量鑒定,從技術、質量、設備等方面指導支持危房改造施工建設。
(二)落實責任,真抓實干。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代表市政府與各鎮(街)簽定“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項目責任書,明確各自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各鎮(街)要在總結前4年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具體實施方案,逐級簽定責任書,落實具體責任。危房改造原則上以鎮(街)為單位,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資金、統一施工、統一驗收”的成功模式,具體負責實施,努力減輕危房改造貧困戶的壓力和負擔,提高政府為民辦事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增強政府公信力。
2012年8月7日,臺風“海葵”嚴重影響舟山地區,12級以上大風裹挾著特大暴雨,襲擊了舟山定海、普陀、岱山等地。
而此時,已經入住新房的夏衛忠正安心地待在新家觀看“海葵”電視直播。“沒有危房改造,這次臺風來襲,我們全家又得撤到安置點去了。”夏衛忠樂呵呵地跟記者說:“這多虧了市人大和代表們的關心呀,你一定得替我們說聲‘謝謝’!”
像夏衛忠這樣,對舟山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心懷感激的百姓不在少數,他們都是舟山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這些年持續監督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受益者。
代表、委員心系危房百姓
今年59歲的夏衛忠是舟山裕大釀造有限公司的一名職工,此前一直居住在舟山市環城東路33號一幢年久失修的D級危房里。說起以前的生活,夏衛忠用了“驚心動魄”4個字。他說,當時他住的房子隨處可見裂縫,最大的都能伸進一個手掌。“要是碰上臺風天,一樓水漫金山,二樓滲水不斷,那日子真是苦不堪言。”夏衛忠說,每次臺風來襲時,他們都不得不另找地方暫住。
事實上,在舟山老城區這樣的老房子還有不少。據了解,城區內一些上世紀80年代以前造的傳統結構(以木結構為主)平房和二層樓房,大都因未打地基和年久失修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傾斜現象,有坍塌危險。此外,一些上世紀90年代前建造的非框架結構的多層住宅小區,部分也已出現房屋沉降等現象,其中僅定海區昌國街道便有6幢房子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其中5幢為不能正常使用的C級危房,涉及居民200多戶。每逢臺風季,這些樓房內的住戶都得忙著備沙袋、查滲漏。
讓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一直是舟山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自2009年的市五屆人大四次會議起,幾乎每次人代會上都有代表就此提交議案、建議,既督促政府部門重視危房改造工作,又給政府部門實施危房改造提供了一系列可行建議。與此同時,舟山市人大常委會也先后多次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全國、省、市三級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專家學者對舟山市的危房改造工作進行視察、調研。
“全市到底有多少危房?其中D級危房又有多少?”“你們了解過危房群眾的呼聲嗎?”“困難群眾的安置費用如何解決?”“市政建設和危房改造的矛盾如何解決?”……2010年12月,舟山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代表對危房改造等群眾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會前視察時,代表們向市政府相關部門拋出了一系列問題。
在2011年的舟山市五屆人大六次會議上,朱南平等17名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大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建議》,要求市政府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高度出發,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中之重,著力加大建設力度,確保老百姓安居樂業。
調研、審議力促危房解“危”
代表建議引起了舟山市人大常委會的重視,危房改造和舊城改造工作被列入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監督議題。
2011年3月初,市五屆人大六次會議剛結束,時任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劉國土便帶領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到市房管局和定海區、普陀區、岱山縣等地,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實地視察調研。
在定海區東關新村,調研組成員為眼前這幢149號樓房捏了把汗:這幢被有關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的居民樓,房屋地基嚴重下沉,整個樓體已經傾斜。樓內住戶雖已被撤離安置,但該樓所處位置正是附近定海小學一些學生上下學的必經之路。調研組成員個個神色凝重,要求市房管局盡快拆除這枚“定時炸彈”。
經過2個月的視察調研,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詳細掌握了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情況。2011年4月28日,舟山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與會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抒胸臆。
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勵延年全程參與了常委會審議前的視察調研,他在匯報相關調研情況時指出,危房改造工作雖是一項量大面廣的系統工程,既受體制、資金、土地、規劃等要素制約,又牽涉責任單位履職、業主配合和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情況錯綜復雜,可以說是阻力重重、困難多多。但是,危房改造事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政府部門仍要進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明確部門職責,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依法改造,盡快對還未改造的D級危房實施解危。
“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危房情況摸底調查。”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鄭耿德建議,先摸清家底,制定符合舟山實際的危房改造政策,再逐步推動危房改造工作。
常委會組成人員馬永鈞是舟山二漁公司總經理,他所在的企業也有幾幢危房正在改造中,因此,他對危房改造的酸甜苦辣有更深的體會,他建議統一全市的危房改造政策,不然大家相互攀比,容易引發矛盾。
“舟山地處海島,是臺風頻繁侵襲地,政府在危房改造中做了大量工作,但離老百姓的期望還有很大距離。”劉國土提出,危房改造一定要統一政策、明確責任單位、加大財政投入。
“危房改造是民生大事,希望政府做好危房改造資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工作,特別是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在明年的預算安排中要有所體現。其中3幢D級危房的解危工作,會后市政府要立即落實,年內必須提出整改方案。”時任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余志祥的發言擲地有聲。
…………
會后,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向市政府發出了《關于對城區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見建議》,建議從2012年起,各級財政設立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用于危房解危工作,加大危房改造的資金投入和土地供應;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優勢,組織力量對全市危房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建立起全市危舊房動態信息庫,使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進;抓緊做好3幢D級危房解危工作,對難以單獨改造的其他危房,要與舊城改造有機結合,等等。
接到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后,市政府當年便組織開展了新一輪的危舊房屋清查,建立了全市危房動態信息庫,并編制了危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在確定年度改造計劃和目標的基礎上,市政府還重點改造了群眾呼聲強烈、險情比較嚴重的D級危房。
令人欣喜的是,在舟山市政府的重視下,終于趕在2011年夏天的臺風來臨前,拆除重建了定海城區3幢D級危房的其中2幢。截至2011年底,市政府又安排了200萬元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對定海城區的3個舊小區進行了改造。
數千居民終于住進新房
夏衛忠家的危房改造,只是舟山市危房改造惠及群眾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在市人大常委會及市人大代表的持續關注和監督下,全市危房改造步伐正在逐步加快。
據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統計,截至2012年7月底,經各級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全市共有危房137幢,涉及居民2962戶。其中,鑒定為D級危房的39幢,涉及居民696戶。在這些被鑒定為危房的住宅樓中,解危的危房有85幢,涉及居民1786戶。其中已經解危的D級危房有26幢,涉及居民423戶。據此計算,全市危房改造率已達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