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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的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和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落實,促進“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的落實,推進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為全縣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協調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的內容、范圍
(一)整治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開展落實情況;
4、企業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實情況;
7、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8、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9、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貫徹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整治范圍
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經營戶)。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氣、液化氣;非煤礦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2、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公園、賓館、飯店、醫院、網吧、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
3、特種設備、電力設施和工業企業等。
三、職責分工
1、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
2、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民爆公司、非煤礦山企業由安監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3、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專業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產、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安全由公安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4、建筑施工、城市燃氣由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5、公園、公共娛樂場所、液化氣及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由城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6、道路橋梁、交通運輸企業、水上渡運由交通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7、勞動密集型企業、加工制造企業、電力設施保護、電信移動等信息產業由工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8、水利設施由水利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9、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法經營行為由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取締;
10、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游樂設備由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11、商(市)場、賓館、飯店、商貿企業由商務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2、農用機械由農機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3、漁業由畜牧水產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4、網吧、歌吧等娛樂場所及文化企業由文化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5、校園安全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6、醫院安全隱患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7、礦產資源的非法開采、地質災害隱患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認真抓好落實。
(二)自查階段(**年1月1日—1月31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認真開展自查,特別是企業更要抓好自查工作。各企業負責人要親自負責此項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及隱患排查治理、監控措施,對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帳,并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消除到位。
(三)檢查階段(**年2月1日—2月28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方案要求,成立檢查組認真對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進行檢查。檢查組要由主要領導帶隊,抽調相關專家參加,按照方案所列內容進行認真細致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反饋,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原則,檢查情況由檢查組全體人員簽字后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督查階段(**年3月1日—3月31日)
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部分專家組成若干督查組,對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單位進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銷號情況、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建立情況等。各督查組要認真負責,嚴格督查,對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門和單位通報批評,并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范圍。督查情況由督查組簽字后報送縣政府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此次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依法整治,落實監管主體責任。
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以開發區管委會、鄉鎮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為主體,要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冬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活動的通知》(**政明電〔**〕33號)要求,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鄉鎮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督促企業認真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頓。無視安全監管監察指令,違規違法生產經營的,要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要報請縣政府掛牌督辦,協調解決。
(三)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此次專項行動實行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分類組織,分級負責。縣政府安委會對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縣直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求,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綜合指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強化責任,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隱患,切實推動隱患排查工作的深入進行。
一、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政策和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國家發改委產業發展政策。
(三)《江蘇省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
(四)化工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五)《連*化學工業“*”發展布局規劃和連*化學工業發展導向目錄》。
二、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范圍和目標
專項整治范圍:全市化工行業所有生產企業,重點是技術含量低、環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化工生產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
專項整治的主要目標:按照“逐個排查,集中整治,入園進區,改造提升”的總體要求,通過提高生產經營標準、行業準入門檻和從業資質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用一年時間集中整頓、淘汰各類違法違規化工生產企業,引導分散的化工生產企業在兩年內向化工集中區域集中。通過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達到環保標準,全面消除事故隱患,全面提升化工企業環保、安全和技術裝備水平,推進化工行業科學健康有序發展。
三、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重點和分工
(一)產業準入方面。由市經貿委負責,重點查清是否違反產業政策或產業發展規劃;是否仍在使用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是否違反其他市場準入標準等。
(二)安全生產方面。由市安監局負責,重點查清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布點在經市批準的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專門區域;化工生產企業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是否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是否通過安全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是否通過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經市政府設立批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是否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等。
(三)環境保護方面。由市環保局負責,重點查清化工生產企業是否通過環評審批;環保設施是否配套,裝置運行是否正常;項目是否通過環保驗收;是否編制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否配置比較完備的應急處置設施;是否能夠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廢水是否排入達到地表水功能區劃要求的水域等。
(四)技術質量監督方面。由連*質監局負責,重點查清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是否領取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注冊登記并經定期檢驗合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是否落實;氣體充裝單位是否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等。
(五)土地審批方面。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重點查清是否越權審批用地預審;是否越權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特別是越權批準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是否越權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等。
(六)能耗方面。由市經貿委負責,根據國家、省、市制定效能指標,重點查清單位產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額規定。
(七)項目審核程序和工商登記方面。由市發改委、經貿委、工商局負責,按各自職能重點查清項目是否未經審批、核準或備案;是否越權審批或核準;是否以備案代替核準;是否未經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即已審批或核準;是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是否未經相關前置許可辦理工商登記等。
(八)人員資質方面。由市安監局、質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各自職能重點查清化工生產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否經過考核并持證上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經過法定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過法定培訓并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措施
(一)依法淘汰違法化工生產企業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由安監部門提請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1)逾期未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3)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5)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或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環保部門報請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停。
(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應當關停的;
(2)超過江蘇省《化工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或環保設施不配套、運轉不正常,在三個月的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本方案實施之日前,各地區已下達限期治理決定的化工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仍無法完成治理任務的;
(4)在居民集中區及附近排放惡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氣體,群眾長期、集訪,短期內無法解決的;
(5)發生重大環境事件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社會影響的;
(6)危險廢物不能自行安全處置又未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處置單位進行處置,造成環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
(8)其他依法應當停產或關閉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記注冊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相關職能部門提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4、凡實施工業產品許可證管理卻未在規定期限內領證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相關職能部門提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5、對于應關閉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當地政府組織同級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取締,注銷或吊銷企業相關證照,拆除相關生產設施,并向社會公告。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對僅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企業,吊銷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從事多種經營活動的企業,變更或注銷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提出轉產或解散的企業,變更或注銷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依法關閉的企業所占用土地,鼓勵企業利用土地重新轉產,但原則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企業確實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當地政府收回。
6、對被責令關閉但又擅自恢復生產的化工生產企業,一律按非法生產論處,由縣區政府組織公安、監察、環保、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依法強制取締。同時,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推動化工生產企業向化工集中區域集中
1、加快化工生產企業集中進區步伐。鼓勵分散的化工生產企業集中到符合化工產業定位、通過區域環評且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進入經市政府批準的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所有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集中區域,否則不予環保、安全審批。區域外的化工生產企業,不再批準任何形式的改建、擴建項目,并力爭于*年底前搬遷進入化工集中區域。
2、加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進度。原則上*年底前,位于城市中心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遷出主城區;與周邊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制訂搬遷計劃并報當地政府批準,逐步搬遷。企業搬遷異地重建的,必須按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標準、要求、程序等辦理所有審批手續。
3、全面清理和重新確認現有化工集中區。化工集中區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安全布局。市政府將于*年底之前出臺“連*化學工業‘*’發展布局規劃和連*化學工業發展導向目錄”,對化工園區、工業集中區及綜合性開發區中的化工片區進行全面清理確認,市區原則上不設化工集中區,縣域可以根據化工產業布局原則,設置1-2個化工集中區。從*年起,經過重新確認的化工集中區,區域環評與環保規劃須經省環保廳批準。
(三)嚴格化工生產企業市場準入
1、嚴格執行產業準入門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對屬于淘汰類項目,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資;對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對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改造。嚴格項目審核程序。嚴禁將項目分拆、違規審批、核準或備案;將原由縣(區)核準、備案的化工項目權限上收至市投資主管部門(市發改委、經貿委);市發改委、經貿委要通過市項目審批會商機制及時向同級環保、安監等部門通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情況;對已備案的項目,只有在通過環評、安評、征地、能耗評價等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嚴格項目準入門檻。禁止新建單個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投資項目,須由市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對其合理用能作出評價,達不到行業節能標準和單位產品能耗定額要求的,有關部門不予核準。
2、嚴格執行安全準入門檻。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經安監部門組織安全審查,其中凡新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按審批權限,由市安監局審核,市政府批準后,方可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化工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其中安全設施初步設計要通過安監部門組織的審查,并嚴格按初步設計進行施工,正式投產前安全設施要通過安監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對*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凡未履行設立批準、安全審查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的,已建設并竣工投產的,由安監部門提請縣(區)人民政府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產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環保、土地規劃等要求,由當地政府依法關閉或取消項目,如果符合上述相關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后限期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3、嚴格執行環保準入門檻。禁止建設排放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和惡臭氣體的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化工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禁止建設廢水排入現狀水質達不到水功能區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項目。
4、嚴格規范從業人員資質要求。化工生產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經法定培訓并持證上崗,操作人員要進行強制性的崗位培訓,未經培訓不得上崗操作。
5、提高化工生產企業的產品檔次和技術含量。市經貿委要明確各階段必須淘汰的落后工藝、產品和設備名錄。
6、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環保部門會同經貿部門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對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五、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第一年為集中整治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整治工作按照企業屬地原則進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地范圍內化工生產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部省屬在連企業的專項整治由企業所在地的區政府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政府制定的專項整治方案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各自的具體實施方案,并抓緊部署實施。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具體實施方案要在*年11月10日前報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年11月-12月)。各縣、區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化工生產企業的現狀,掌握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工作的重點范圍和重點企業,并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在此階段,相關部門不得為任何企業補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土地、工商登記等手續。各縣區于*年12月20日前上報化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自查情況,并提出依法關閉的意見和限期整改處理的意見。
(三)限期整改階段(*年1月-6月)。各縣區要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分階段組織督查。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7月-8月)。各縣、區要按照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根據市制定的檢查驗收標準,認真進行驗收和總結。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在*年8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縣區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將有關情況匯總并報市政府批準后通報全市。
*年、2009年要在繼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化工企業入園進區和改造提升,從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隱患,全面提高化工行業生產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六、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縣、區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為組長,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邀請市人大、市政協的同志和有關專家參與指導、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市發改委、安監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外經貿局、科技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抽調專人參加。
各縣、區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要根據“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區域劃分,逐級簽訂專項整治責任狀,嚴格落實政府和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化工生產企業的安全、環保主體責任,建立有目標、有任務、有考核、有獎懲的責任制,確保專項整治全覆蓋,不留死角,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強化追究
市化工企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監察部門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不查、不整改的,要嚴肅處理。對縱容、包庇非法從事化工生產活動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違法違規審批化工項目的,要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對違法違規建設化工項目的要從重處罰。對在整治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深入宣傳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大力宣傳普及安全和環保知識,使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同時,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發動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媒體對整治的監督,形成有利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整治工作的深入進行。各縣區要設立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對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福建三建公司勝訴
1994年,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福建三建)與上海華盛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以下簡稱華盛公司)簽訂《行南小區普樂新村聯合開發協議》,協議開發坐落在閔行區梅隴鎮行南村、占地面積為117.336畝的土地,建造多層房屋,協議約定了福建三建以資金作為投資,華盛公司負責解決基地前期開發、動遷、三通一平、后期配套工作,以及雙方的利益分配。協議簽訂后,福建三建向華盛公司支付了投資款總計3400多萬。
1995年,福建三建與華盛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華盛公司作為行南普樂新村住宅小區的建設單位,將該小區的建設工程交福建三建承包。合同簽訂后,福建三建即進場施工,并墊付了2300多萬的工程款。
1997年,華盛公司、上海天鷹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鷹公司)和案外人上海斯地爾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將該小區項目轉讓給了天鷹公司,并將土地使用權和有關的用地手續、地上建筑物轉入天鷹公司名下。
由于華盛公司未按法律規定和雙方的協議辦理開發項目相關的審批和變更手續,且拒絕支付福建三建墊付的巨額工程款,福建三建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福建三建委托了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訴訟人,于1999年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華盛公司,要求其返還3400多萬投資款及相應的利息;并同時起訴華盛公司和天鷹公司,要求兩家公司對福建三建墊付的2300多萬工程款和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一、提高思想認識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復工復產安全管理任務重、壓力大。街道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安全穩定。
二、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全面貫徹落實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組織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統一部署,結合街道實際,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細致服務,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雙到位”,確保企業風險受控,平安運行。
一、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一)高度重視,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工作,逢會必講安全,通過黨委(中心組)帶頭學、組織干部職工利用周一例會集中學、深入各村、企業開展宣傳等方式,及時傳達學習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批示、會議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安排部署階段性的重點工作。年初,鎮政府與全鎮12個村及36家企業簽訂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目標責任書,達到安全監管全覆蓋。截至目前,共計召開鎮安委會全體(擴大)會議暨鎮減災委全體會議3次,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8次,進一步落實了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驗收、同總結;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扎實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做到從源頭上預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穩步推進,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
為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取得預期效果,我鎮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并印發《鎮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在全鎮上下形成了“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抓,責任部門具體抓,企事業單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動迅速、部署周密、組織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準施策,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按照《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強化對煤礦、非煤礦山和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改,認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截止目前,共計檢查企業74家,發現一般安全隱患7條,督促相關單位整改落實到位。“兩節兩會”“清明”“五一”“端午”等重點時段節點,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先后多次帶隊開展安全專項督查檢查,重點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消防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確保了全鎮轄區各重點行業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歲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為全面做好我鎮歲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堅決防止用電、用煤造成火災、煤氣中毒等惡性事件發生,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我鎮重點對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等特殊人群進行摸排,定期開展走訪;強化歲末年初安全取暖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醒廣大群眾用電、用煤安全注意事項,嚴防火災、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發生。
(五)防控結合,有序推進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
深入貫徹落實、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國家和省市區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有關會議精神,堅持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統籌推進,下發《鎮關于疫情期間做好企業復產復工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通知》,詢問企業存在的困難,要求有意愿復工的企業復工前必須向相關部門及我鎮報告、完善復產復工相關資料、做好設備維修及返崗人員登記管理,確保盡快復工,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
(六)突出重點,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及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堅持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及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廣播、宣傳標語、召開會議、微信推送等形式對廣大群眾及學生進行宣傳,認真貫徹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進一步增強;為有效預防森林草原火災發生,我鎮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各村緊盯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嚴格落實網格化及屬地管理責任,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做到“盯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確保森林草原防滅火壓力不減、責任不空。
(七)強化監管,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活動
為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推動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我鎮加強源頭治理,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排查和隱患治理工作,對轄區內7家涉危企業(其中4家加油站:墩墩灘加油站、響泉加油站、隴寶加油站、大水頭加油站;1家氧氣站:涪氫源氧氣站;2家粉塵涉爆企業:魏家地陶土礦、小石溝石料廠)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進行了摸排,要求相關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強宣傳,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周及第十九個“安全生產月”活動
為提高全鎮廣大群眾安全生產及防災減災救災意識,我鎮通過設置宣傳欄、廣播、發放宣傳資料、提供咨詢等方式進行宣傳,進一步加大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防災減災救災常識的宣傳教育力度。同時,以全國第十九個“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以“消除事故隱患,筑牢安全防線”為主題,制定印發了《鎮2020年安全生產月實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區人民廣場參加了區應急局舉辦的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現場解答群眾提問50余人(次);各村相應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采取“五進”的方式,大力開展安全知識送書行活動,將各類普法讀本和相關安全知識資料發放到群眾手中,切實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活動正在開展中。6月組織開展了“安康杯”知識問答活動。
(九)加強預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為及時防范汛期暴雨、大風天氣帶來的損失,及時向各村雨情預警信息,提醒群眾做好預防措施,不定時推送防災減災相關制度及常識,切實提高了群眾的防范意識,提升了防災減災水平;我鎮于4月至5月組織各村開展了自然災害隱患點排查,重點對危房、低洼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河道坑塘、澇池水庫、農村道路、避險場所等重點區域、重要地段和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了拉網式的隱患排查,全鎮共排查出13個自然災害隱患點,確定了責任人,明確了整改時限及整改措施;嚴格落實轄區內塘壩、水庫的安全監管責任,在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及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安全度汛。
(十)積極防范,切實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結合全鎮實際,及時修訂完善《鎮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加強災情信息員、應急聯絡員、安全監管員“三員”隊伍建設,全面清點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通訊設備及應急救援機械,劃定應急避難場所,確保一旦出現災害險情,人員及應急救援物資及時到位。積極組織開展汛期應急演練活動,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一些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重生產輕安全,存在企業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培訓不認真等問題;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識不強、安全管理不到位現象,網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實,微信應用平臺宣傳不及時、不到位;三是我鎮安全生產專業監管人員少,缺乏必要的專業力量和執法裝備,監管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階段重點工作
(一)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加強應急管理,突出煤礦、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扎實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推動安全生產檢查全覆蓋。落實隱患整改評估制度,確保各類隱患落實整改到位,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滅火工作。為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滅火工作,深刻汲取相鄰省份地區因撲救森林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慘痛教訓,進一步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嚴把野外用火關;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確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萬無一失。
(三)全力做好防災減災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提前部署安排,扎實做好防災減災各項準備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強化預防措施,及時預警,努力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加強汛期雨情、水情、災情收集分析,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災(險)情速報制度,確保面對災(險)情時,能夠迅速有效的做出反應。
(四)全面增強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加強村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和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應急演練,提升事故災害救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