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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B5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2)17-0119-02近年來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基礎設施、舊城區改造和住宅建設的不斷加大,城市建筑噪聲給人居住環境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區的建設項目施工中產生的噪聲污染,已經成為環境污染投訴的熱點問題。就馬鞍山市而言,在各類環境污染投訴中,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投訴占環境量的20%以上。因此,如何加強城市建筑施工噪聲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聲污染,給居民一個寧靜的生活環境,已成為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1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現狀
1.1 污染源調查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源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通過對其工作狀態調查,其噪聲平均強度見表1,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國家標準見表2:
1.2 建筑噪聲聲源的特點
建筑噪聲聲源常常在露天,擴散途徑不易被割斷。其特點是位置多變,噪聲源的性能、強度、種類變化的范圍大,常常伴有強烈的震動發生,還具有強度大且持續時間集中,噪聲控制難度大等特點。除此之外,建筑中使用的大噸位載重汽車的噪聲形成流動噪聲源同樣不可忽視。
1.3 污染現狀分析
第一,一些建筑施工單位受經濟因素制約,使用的施工設備簡易陳舊、質量低劣、安裝不當。與此同時,建筑施工業主普遍缺乏環保意識,對施工機械缺少必要的降噪手段。卷揚機、電鋸、切割機等產生高噪聲的設備露天安置,操作時刺耳的噪聲隨時傳播,使施工場界噪聲嚴重超標。
第二,由于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側重強調建筑質量和工程安排,兩者與施工時間發生矛盾時,自然會從經濟利益出發,導致出現夜間施工現象,嚴重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第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由具體的施工單位承擔污染防治責任,造成了其上游的總包企業和建設單位沒有義務來治理污染的認識誤區。另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遞交,環評文件提出的不進行夜間施工,或者必要時經環保部門批準才進行夜間施工,其內容是建設單位作出的承諾。因此,在實際執行工作中,無法對建設單位實施處罰。他們常常利用各種手段來縮短施工工期,導致部分施工企業出現“被動違法”現象。
2 建筑施工噪聲的污染防治對策
2.1 合理制定作業時間
在施工現場超出規定時間帶作業的一般是混凝土連續澆注,而且噪音的強度非常大,如在夜間作業噪音尤為突出。為了有效控制施工單位夜晚連續作業,就應該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特別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噪聲施工作業時,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30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規定,禁止夜間(22:00~6:00)施工,如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報環保部門批準,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告示附近居民。
2.2 城市規劃要合理
城市規劃和建設布局同防治噪聲污染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在制定城市規劃時,要合理安排功能分區和建設布局,對老城區改造,應實行適度開發,避免建筑施工噪聲擾民現象發生,對新區開發實行一次規劃分片施工,以減少施工噪聲污染
強度。
2.3 科學防治施工噪聲污染
推行施工噪聲降噪的實用技術,條件允許的可安裝消音、吸音設備,如使用纖維材料、顆粒材料等吸聲材料,在打樁機、攪拌機等高噪聲施工機械周邊設施吸聲屏,可降低噪聲15dB(A)左右;另外,對施工設備也可以屏蔽降噪,使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構件將施工機械噪聲源與周圍環境隔離,以減少環境污染范圍與污染程度,如用磚砌成的隔聲間,隔聲量可達30~50dB(A)。總之,建筑部門應根據噪聲特點和經濟能力,科學地防治噪聲
污染。
2.4 完善法律法規的規定
將建筑施工噪聲的法律責任的承擔者調整為建設單位,而不再是具體承擔施工任務的建筑企業,這樣就可以落實建設期的義務,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的要求相一致,實現環保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權力、義務的一致,共同來解決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同時,環保部門在查處違法夜間施工行為時,就能順利地解決在取證、送達和執行等環節面臨的困難,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率。
2.5 利用經濟手段進行污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61條明確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因此,建議在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作中實行保障金退還制度,對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或個人根據建筑工程大小收取一定數額的保障金,如果在今后的施工中,在限制時間內擅自進行建筑施工等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作業拒不改正的,給周圍居民生活帶來極大危害的,視其情節扣除部分保障金,如果未產生噪聲污染如數奉返保障金。
2.6 從環境管理上采取防治措施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湖北 武漢 430063)
摘 要:在目前的技術經濟水平下,對受交通噪聲影響而導致聲環境超標的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多采用隔聲窗進行受聲點防護,但安裝隔聲窗施工繁瑣且周期較長。因此實踐和探討了一種新方式,即通過足量貨幣化補償的辦法,將隔聲窗安裝交由受影響對象自行實施。實施結果表明,該方式易于被受影響對象接受,有助于節約工期和減少環境投訴,但也存在被補償對象不按照協議實施噪聲防治措施,建設單位無法免除主體責任的隱患。建議確需采用該種方式時,應在補償協議中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污染防治責任并監督其及時落實防治措施。
關鍵詞 :噪聲;污染防治;貨幣化補償
中圖分類號:TB53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1.018
收稿日期:2015-04-17
1 概況
交通噪聲主要指的是機動車輛、飛機、火車和輪船等交通工具在運行時發出的噪聲,具有流動性大、干擾范圍大等特點。控制交通噪聲,首先應控制噪聲源;其次是阻斷噪聲傳播途徑,最后是受聲點防護,各種手段的最終目的均是為了保護受聲者。對于規模較小、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采用聲源控制或聲屏障等聲傳播阻隔措施,投資過高,在目前的技術經濟水平下,可行性較差。而隔聲窗一般可以降噪20dB以上,效果較好,且費用適中,適用性強。因此,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受交通噪聲影響而導致聲環境超標時,通常采用隔聲窗進行受聲點防護。隔聲窗實施過程中,需要逐個測量窗戶,并替換成相應形式和尺寸的隔聲窗,由于受聲點的窗戶形式和尺寸不一(尤其是農村地區),隔聲窗的制作和安裝無法實現標準化,過程比較繁瑣,實施過程中,需要逐戶約定安裝時間,這些都延長了施工周期。而如果能將隔聲窗的實施,通過足量貨幣化補償的方式,交由受影響對象自行實施,將大大減少建設單位的工作量,節約工作時間,同時,被補償對象也可根據自身需要靈活安排,不致與自己的生產生活計劃產生沖突。在這種思路的指導下,筆者所在團隊,在某鐵路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中進行了實踐探索。
2 目的、原則與實施方法
2.1 目的、原則
貨幣化補償的目的,是為了履行建設單位的噪聲防治責任,節約工期,同時兼顧受影響對象的個性化需求。實施原則為,受影響對象自愿選擇隔聲窗實物安裝還是貨幣化經濟補償,貨幣化補償按照隔聲窗的市場綜合單價和受影響對象的窗戶面積確定,最終由被補償對象自行實施噪聲防護措施。
2.2 實施方法
貨幣化補償實施過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①根據環保驗收整改意見和圖紙,進行現場核對,確認需實施隔聲窗的范圍;②聯系實施范圍內的單位、村委會和居民,宣講補償原則;③實地逐戶測量,和受影響居民及單位確定窗戶面積;④由居民和單位自愿選擇實物安裝或貨幣化補償,簽署補償協議;⑤轉賬付款,完成補償,對選擇實物安裝的,另行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
不論是隔聲窗實物安裝還是貨幣化補償,現場調查、實施范圍確認、原則的解釋與宣講、窗戶面積的測定均是必不可少的。最終的差別就在于,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后,隔聲窗實物安裝的任務由建設者轉移至了補償接受者。
3 實施結果
通過1個實施小組2周的現場工作,完成11個村鎮187戶和2所小學的貨幣化補償,補償面積約2 700m2。實施過程中發現:
3.1 受影響居民和單位普遍選擇貨幣化補償方式
由于補償單價是按市場價格確定,一方面包含了施工隊伍的利潤和相關稅費,單價相對較高,受影響對象選擇自行實施措施的貨幣化補償,有一定利潤空間;另一方面,其可以根據自身房屋的修繕和重建計劃,一并實施噪聲防護措施,避免浪費。此外,在實施的具體時間上,可以根據自身的作息時間,靈活地安排實施時段。部分舉家外出就業的居民,難于中斷工作來配合實施隔聲窗,故其樂于接受這種方式。
3.2 補償原則的宣傳和解釋工作量較大
對于噪聲防治措施的貨幣化補償,尚沒有對應的相關政策。這種補償,實質上還是一個談判和簽署契約的過程。補償范圍是由環保驗收監測結果確定的(只有驗收監測超標的受聲點,才進行補償),補償單價是考察市場價格后確定的,這些技術上和經濟上的指標,都需要向補償對象一一解釋清楚,力求公平合理。當然,直接進行實物安裝,這些宣傳工作量也是同樣的巨大。
3.3 接受補償的對象很少真正落實噪聲防護措施
以本次補償實踐為例,接受補償后,2所小學很快組織了隔聲窗采購和施工,并利用假期實施完畢,但普通居民,除了極少數因為房屋修繕和重建的原因,一并落實了隔聲窗,其余居民均未實施噪聲防護措施。究其原因,是因為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損耗型污染,人體對噪聲有一定的適應性,在人體感覺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居民很少有動力去主動采取噪聲防治措施。
4 噪聲補償的探討
按照《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污染者擔責”的原則,交通噪聲防護的主體責任在建設單位,而不在第三方。因此,若接受貨幣化補償的受影響對象未按照協議采取防治措施時,環境保護執法部門首先追究的仍是建設單位的責任,建設單位雖然可以根據補償時簽署的協議,按照《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追索被補償對象的責任,但卻不能免除其自身的污染防治責任。但從目前的法律體系上講,交通噪聲污染補償實施后,要真正履行污染防治責任,最終還是要看防治措施落實與否。
因此,項目建設單位應盡量自行主導污染防治設施的實施,確實因客觀條件所限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時,應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措施落實責任,包括具體的措施形式和實施時間,并監督其及時落實到位。
5 總結和建議
本次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貨幣化補償僅耗時2周,節約了建設單位的施工環節和時間,2012年實施完畢后,3年來未發現相關的噪聲污染投訴現象,可見,這種措施在工程實踐和處理噪聲投訴問題上具有積極意義,但該方式也存在隱患,確需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時,應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措施責任,并監督其落實到位。
參考文獻
1 曲恩超,張輝,劉陽.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治現狀[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4(5)
2 解成巖.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控制對策[J].黑龍江環境通報,2013(2)
1 引言
道路交通噪聲是機動車輛在市區交通干線運行時發出的噪聲,也是城市噪聲的主要污染源。《2010年中國環境公報》顯示,2010年全國331個城市監測發現,1.2%的城市
為輕度污染,1.2%的城市為中度污染,0.3%的城市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上升了0.3%,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因此,在第一時間掌握本地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程度,
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才是城市噪音、治理的根本途徑。
2 宿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及道本文由收集整理路交通噪聲
污染現狀 (1)機動車保有量。宿州市位于安徽省最北部,是淮海經濟協作區核心城市之一,近年來經濟發展飛速,2011年全市生產總值802.4億元,市轄區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
16.3萬輛,占全省959.1萬輛的0.03%。
(2)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現狀。根據《2011年宿州市環境狀況公報》公布的數據,全市2010年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均小于70db,總平均值為67.8db。其中81%的城
市道路交通噪聲質量等級屬于好(≤68.0 db),其余屬于較好(68.1~70.0 db);總監測路長13 500m。
(3)隨著車輛的大量增加,車流量的進一步增大,宿州市交通噪聲污染并沒有因為車輛的快速增長而呈現較大變化,說明近年來宿州市在環境污染防控包括在道路交通
噪聲污染方面取得了不俗成績。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來市轄區內各主要干道改造后路面質量更好,隔路柵欄的增設以及新建了許多城市主干道路,分流了眾多車輛,使得整個道路
交通噪聲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并不能因成績的取得而放松對交通噪聲污染的防控的力度,其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不容忽視。
3 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危害分析
噪聲級在30~40 db為比較安靜;超過50db就會影響睡眠和休息;80db以上會使人心煩意亂,精神緊張,影響工作;90db以上,會對聽力有嚴重影響,還會導致其他疾病
。而我國絕大部門載重汽車和公共汽車噪聲為88~91db,小型車輛為82~85db。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危害不容小視。
3.1 損傷聽力
噪聲級在80db以下,人們的耳朵不會因長期生活或工作而致聾;在90db以下,只能保護80%的人40年后不會耳聾。即使是85db,仍會使10%的人可能產生噪聲性耳聾[1]
。
3.2 損害視覺
長期生活在噪聲環境下會引起視覺分析器官功能下降,當噪聲強度達到90db時,人的視覺細胞敏感度以及視力清晰度及穩定性下降,識別弱光反應時間延長;噪聲達95db
時,有40%的人瞳孔放大,視覺模糊;而達到130db以上的強烈噪聲會引起眼震顫及眩暈。
3.3 影響心理及生理
長期噪聲環境下會下生活,會導致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平衡失調,中樞神經功能便會產生障礙,引起人的交感神經緊張,伴發心跳加速、心律不齊、血壓升高等癥狀,而
且噪聲往往會引發人的情緒煩躁,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3.4 對物質結構的影響
數據顯示,當噪聲超過140db時,強烈的噪聲會對輕型建筑物開始起破壞作用。現實生活中,噪聲常會使一些金屬制品產生“疲勞”而遭到破壞,尤其對于一些精密儀表
、儀器破壞性更大。
4 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控的原則
4.1 合理布局
鑒于道路交通噪聲源與工業企業、建筑施工等噪聲源的不同,通過噪聲管制手段解決其污染難度較大,而且一旦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形成后,后期很難治理,有時甚至完全
沒有條件治理,因此,現實中大多通過合理規劃提前預防,遵循合理規劃布局的原則。
4.2 分層次控制與各負其責
根據道路交通噪聲物理性污染特點,建立從“源”、“途徑”、“受體”3方面分層次控制,并與“規劃布局”、“噪聲源頭消減”、“敏感建筑物噪聲防護”、“交通
噪聲管理”4個控制措施的主體合作,各負其責。
4.3 消減重點噪聲源頭
與大氣、水污染的防控治理一樣,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治理也應遵循“污染預防”的原則,抓源頭防控,并對重點車輛和重點道路交通工程降噪相結合重點開展防控治理
工作。
4.4 保護重點目標
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防治目的,是為了保護周邊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聲環境質量,所以在防治時應該有所選擇,將優先資源重點放在需要重點保護的“噪聲敏
感目標”方面,如學校、居民生活區等。
5 對策與建議
2008年宿州市環保局和市公安局聯合要求加強城區機動車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規定機動車輛的噪聲、尾氣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超過的不予辦理車輛行駛證,不予辦理
年審,并將機動車噪聲列入機動車輛大修大范圍,對違反規定的給予嚴懲。設立工程監理和環境監理預審環節,指導施工單位對高噪聲設施采取防噪降噪措施;建立定期排查、定
期約談制度,加大現場執法力度,采取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噪聲專項整治行動,曝光違法施工單位,打擊違法施工行為。宿州市已將靠近大的居民區、學校、機關、醫院路段設置
禁鳴區和減速路段,建設外環路,將過境客貨車輛分流到外環路,減輕城區道路交通壓力。目前已經實施的客運分流計劃是將長途汽車站從市區汴河路與宿懷路交口長途汽車站搬
遷到拂曉大道與汴河路交口南側快客站,宿州汽車站
轉貼于
搬遷到原長途汽車站,市運站從環城東路與勝利路交口城市中心區搬遷到火車站北側濱河路停車場。
5.1 規劃與管理同步
根據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特點,重點從“噪聲源”、“傳播途徑”、“作用受體”入手,將車輛降噪、交通建設項目降噪、噪聲防護與城鄉建設規劃、交通規劃、交通管
理、環境管理同步實行,加強規劃與管理同步進行,如圖1所示[2]。
5.2 建立宿州市交通噪聲污染源數據庫
通過與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發適合宿州市市情的道路噪聲與振動預測、分析、設計軟件,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和噪聲污染防控前沿技術研究,注重運用現代新技術(
如數字技術、有源控制技術等)在交通噪聲與振動控制中的運用。
5.3 轉變噪聲污染防控的管理模式
切實改變當前普遍采用的的噪聲污染防控監管模式,改被動主管為主動管理,末端管理為源頭管理,將宿州市交通噪聲污染防控提前至全省路網規劃、環評以及汽車產品研發
、設計階段,對路線設計中環節充分將道路交通噪聲污染考慮進去。
5.4 借鑒其他城市的道路設置成功案例
道路是由路和橋共同構成,橋除了通常意義上所指的跨越障礙物(如溝壑、河流)外,在像宿州這樣的人口較大的現代化城市,要重點解決城市的道路“橋” 問題,即設立
立交橋,可以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如苜蓿葉型(如北京的復興門橋)、環形(如北京的安定門橋)、菱形(如北京官園橋)等等;結合道路周邊的環境,根據道路兩側
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分布、層高等實際情況,合理選擇不同的路橋形式。
5.5 規劃2015年建設4個換乘中心
一、施工現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1.施工現場對周圍空氣環境的影響
施工前期進行拆遷時由于現行的拆遷方式大多是人工拆遷方式,所以會產生大量的粉塵,隨著大氣的擴散對周圍環境會造成很大的影響,使周圍空氣環境質量下降,對周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另外,施工時由于需要大量的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飛揚的細顆散體材料,這些材料在裝運過程中,將會造成大量的揚塵。如果當風速達到一定速度時,將對下風方向的居民區或文化區等敏感區域造成一定的影響。
再有由于施工現場大多為土路,各種車輛在此運輸過程中,必然造成大量揚塵,所以隨著車輛的行駛而對周圍環境帶來很大的影響。
2.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設備對周圍噪聲環境的影響
在施工期間由于各種振搗器、風機、電動空壓機、電鋸在施工期間會產生一定的噪聲。尤其在夜間施工噪聲已成為城市居民最為敏感的環境影響問題,因此當務之急是解決施工期間的噪聲問題。而且車輛的行駛也將產生交通噪聲。目前施工噪聲對周圍居民產生的影響已經日益嚴重。
3.施工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對環境帶來的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拆遷必然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對于這部分垃圾,如果處理不當,一定會對存放此部分建筑垃圾的地點帶來很大影響。首先影響環境美觀,造成潛在的污染源,如果遇到大風天氣會造成大量揚塵;如果遇到雨天會造成道路泥濘;長期存放還會滋生大量的蚊蠅等。
由此可見,建筑施工期間對環境帶來的影響是較大的。保護環境質量是當前施工期間急待解決的重要內容。
二、保護和改善施工環境的需要
1.是保證人們身體健康的需要
工人是企業的主人,是施工生產的主力軍。防止粉塵、噪聲和水源污染,搞好施工現場環境衛生,改善作業環境,就能保證職工身體健康,積極投入施工生產。若環境污染嚴重,工人和周圍居民均將直接受害。例如:由于拆遷期間造成大量揚塵,在施工期間又會產生許多水泥粉塵,如果粉塵污染嚴重,不僅使作業人員因長期吸入水泥粉塵,而可能患上職業性矽肺病;而且隨著大氣的擴散,同時將會對附近居民帶來一定影響。另外各種機器設備在施工過程中,也將產生無規則噪聲,使人聽之生厭,干擾睡眠,引起人體緊張的反應,如果長期連續在強噪聲環境中作業,會損害人的聽覺系統,造成暫時性的或持久性的聽力損傷(職業性耳聾),嚴重者造成脫發、禿頂,甚至神經系統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腸胃功能紊亂等。因此做好環境保護是利國利民的大事,是保障人們身體健康的一項重要任務。
2.是消除外部干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的需要
隨著人們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增強,尤其在城市施工,施工擾民問題反映突出,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的擾民來信來訪增多。有的工地時常同周圍居民發生沖突,影響施工生產,嚴重者,環保部門罰款,停工整治,如果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就能防止環境污染,消除外部干擾,使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再則,企業的根本宗旨是為人民服務,保護和改善施工環境事關國計民生,責無旁貸。
3.是現代化生產的客觀要求
現代化施工廣泛應用新設備、新技術、新的生產工藝,對環境質量要求很高,如果粉塵、振動超標就可能損壞設備、影響功能發揮,再好的設備、再先進的技術也難于發揮作用。例如:現代化攪拌站各種自動化設備、計算機、電視機、精密儀器儀表等都對環境質量有很嚴格的要求。
三、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綜合評述
1.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對策
由于工地施工期間的建筑機械和車輛比較多,其中:攪拌機、振搗棒、自卸卡車、電鋸、打樁機、推土機等設備為強噪聲設備,噪聲基本上都是寬頻帶、高頻可達16kHz,低頻噪聲最低為30Hz。各種噪聲源的噪聲強度在85-105dB(A)之間。對周圍居民區有一定的影響。對上述各類噪聲擬采取的防治對策如下:
各種機械設備應配消聲裝置(如隔聲罩、減震墊),以減少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為防止建筑機械噪聲以及為施工服務的運輸車輛的噪聲擾民,每天作業時間應定為早6:30―晚9:30,在學生中考和高考期間,還要減少建筑機械的運轉時間。
對突發性的大噪聲污染(如打樁作業)應避免在人群休息時發生,尤其是禁止在夜間施工作業。
科學地安排施工區汽車運輸作業時間,設法壓縮汽車數量與行車密度,同時,運輸車輛在施工現場嚴禁鳴笛。
對各種施工機械設備要定期維護修理,減少不必要的磨擦阻力,使施工現場的各種建筑機械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狀態。
以上噪聲防治對策可行。
2.施工期粉塵污染防治對策
施工期的粉塵污染主要是各種施工步驟的建筑粉塵,其次是水泥、砂石、磚瓦、建筑垃圾在裝卸、堆放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對于這部分氣態污染物必須擬采取如下防治對策:
對現場土堆、石料堆、建筑垃圾所產生的揚塵,擬采取噴灑水霧的措施進行防護,其揚塵量可以減少70%以上。
為減少汽車行進中的揚塵,對施工現場的臨時道路以及施工場界以外50m的汽車行進通道定期噴水,并限定行車時速。
高層建筑垃圾一定要用升降機運至地面,并噴水處理后運往指定垃圾場。
混凝土攪拌機一定要在棚內作業,嚴禁露天作業力爭將粉塵污染壓縮到最低程度。
施工現場對建筑物設遮布,并隨建筑物增高而同步升高。
施工場地四周均設高1.8m的圍墻,實現封閉式施工。
工地所用水泥、白灰均應置于庫房內,即可防雨又可防塵。
工地茶爐、火灶、鍋爐應采用消煙除塵型和消煙節能風灶,煙塵降至允許排放為止。
3.廢水污染防治對策
施工期間,對于有些建筑機械和運貨車輛的清洗是必不可少的,建議工地均修建廢水池,對沖洗廢水進行沉淀處理,澄清水可再次用于清洗。
4.固廢污染防治對策
對施工期間由施工作業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時運往指定的垃圾堆放場,尤其是夏季,生活垃圾不能在施工現場長期存留,以防通過蚊蠅傳播各類疾病。
關鍵詞:印染項目; 污染防治; 對策
中圖分類號:X70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12015402
1引言
紡織印染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支柱產業和重要民生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紡織印染行業也是傳統的污染大戶,是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的主戰場。國務院2013年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對多個行業進行工業廢氣重點治理,紡織印染行業便是其中之一,工業廢氣中所含的VOCs與PM2.5二次氣溶膠形成有直接關系,我國紡織印染行業VOCs排放量一度占工業過程VOCS排放的30 %以上;廢水間接排放標準提高到CODCr200 mg/L,敏感地區甚至到了CODCr60 mg/L;國家沒有把印染污泥列入危險廢物名錄范圍,但在環境管理過程中,卻將印染污泥作為危險廢物對待;廢氣、污泥以及淘汰落后等處處都是門檻,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印染行業面臨新一輪環保壓力,做好印染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及固體廢棄物的污染防治勢在必行。
2工程實例
此印染項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經濟開發區,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捻線、染色、卷繞車間,并建設相關輔助、公用、環保工程等,達產后形成年產3000 t滌綸縫紉線的規模,項目占地面積2.4 hm2,勞動定員500人,項目總投資900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45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1.6 %。
項目染色工藝流程主要有如下幾點。
(1)前處理。包括皂洗、水洗。前處理的目的是利用皂洗劑等去除紗線上的油脂,從而使紗線具有較好的吸水性,便于后續染色過程中染料的吸附與擴散。筒子白線放入染色缸后注軟水,加入皂洗劑等,經過15 min升溫至90 ℃,保溫10 mim后排水,經皂洗清洗后兩次水洗,然后染色。
(2)染色。滌綸通常采用分散染料及高溫高壓筒子紗染色機染色,采取高溫高壓染色法,染液及各種助劑加入染機、封閉缸蓋后,升溫至135 ℃,染液pH值控制為5~6,浴比約為1∶6左右,進水水洗兩次后排水。染色工段廢水特點是pH值、色度、COD較高,但BOD5較低,生化性較差,水質變化大。
(3)還原。為去除沾染于滌綸線表面上的分散染料,經高溫高壓染色之后,一般需先進行還原清洗、目的是去除纖維表面浮色,提高色牢度。加入燒堿、保險粉、洗滌劑進行還原,在90 ℃保溫10 mim后排水。
(4)水洗。還原后經3道清水水洗,時間30 min。
(5)脫水。使用脫水機進行脫水。
(6)烘干。采用筒子紗快速烘干機進行烘干,烘干機為電加熱,烘干溫度為90 ℃。烘干過程排放廢氣,其主要成分為水蒸汽。
3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工程分析,項目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前處理廢水、染色廢水、水洗廢水)、地坪設備沖洗水、生活污水、軟水處理系統排污水、鍋爐排污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軟水系統排水回用于廠區綠化,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回用于地坪設備沖洗水,項目廢水產生量為708 m3/d,經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其中320 m3/d進一步深度處理后其中224 m3/d回用于漂洗工段,全廠廢水排放總量為484 m3/d。
項目廢水污染物產生情況為COD733 mg/L、BOD5226 mg/L、SS321 mg/L、色度477倍、NH3-N 9.2 mg/L、總磷4.2 mg/L,參照《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71-2009)》,項目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采取“格柵-pH值調整-調節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觸氧化-混凝沉淀”,處理規模800 m3/d;廠區廢水回用處理系統規模為320 m3/d,處理工藝為“預處理+超濾+反滲透工藝”。項目廢水經廠區自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廢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分別為COD146 mg/L、BOD541 mg/L、SS64 mg/L、色度23倍、NH3-N 7.0 mg/L、總磷1.3 mg/L,能夠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的中間接排放標準及色度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3的直接排放標準。
4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無定型工序,不產生定型機有機廢氣。項目營運期廢氣主要為天然氣鍋爐產生的鍋爐煙氣、食堂油煙、廠區污水處理站無組織惡臭廢氣。
項目設置天然氣鍋爐,其污染物產生放濃度較小,不需進行廢氣治理措施,直接排放;食堂油煙采用油煙凈化器處理;廠區污水處理站無組織惡臭廢氣采取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的措施。
5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絡絲機、捻線機、絡筒機、繞線機、染色機、脫水機、烘干機等生產設備及鍋爐風機、空壓機、水泵等,其聲級一般在70~90dB(A)。
主要采取以下噪聲防治措施:設備選型上選用性能可靠的低噪聲設備或振動小的設備,染色機等從國外進口,設備性能好,生產效率高,噪聲源較小;絡絲機、捻線機、絡筒機、繞線機、染色機、脫水機、烘干機等生產設備設置在廠房內,設備基礎安裝減振墊;鍋爐房采用低噪聲型風機進行強制機械通風,進排風口加消聲彎頭。鼓風機采用隔聲、消聲處理,排風機應采用消聲彎頭或消聲管處理。水泵房采取密閉隔聲措施,設備基礎進行相應減震處理。
6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
6.1一般固體廢棄物
廢滌綸絲、廢滌綸線: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滌綸絲、廢滌綸線全部出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6.2危險固廢
廢染料桶、廢包裝材料:項目廢染料桶、廢包裝材料經廠內固廢臨時貯存場所暫存后由原料廠家統一回收。
污水處理站污泥: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分為前段物化污泥、中段生化污泥、后段物化污泥,前段物化污泥為危險固廢,先在廠內固廢臨時貯存場所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中段生化污泥先進行浸出試驗,屬危險廢物的,委托有資質處置;后段物化污泥為一般固廢,送城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
項目在廠區內建設固廢臨時貯存場所,內設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庫房,分類貯存各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庫房按照相關要求設置防腐防滲等措施。
7結語
印染項目應關注的是廢水、廢氣及固廢污染治理,通過印染項目污染防治對策的分析,為今后的印染行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參考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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