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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了XX區交通局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大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龐貴廷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何泰成副局長擔任,成員有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副大隊長組成,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大行動順利開展。
二是組織了路政執法大隊人員在轄區的道路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重點是對隱患路段進行集中排查,逐一排查施工路段、團霧多發路段、彎坡橋隧道路段、臨水臨崖路段、道路基礎設置缺失路段和近年來事故多發的路段,及時整治道路安全隱患。
三是組織了我局的公路管理所養護人員對公路的路面隱患進行全面的排查和小路修養,重點是彎坡橋隧道路段、臨水臨崖路段、道路基礎設施缺失路段,完善道路安全設施。1-3月份修補坑槽8000m2,增設減速帶160m2,警示燈16盞,確保路面的安全暢通。
四是組織局綜合股做好做好渡口碼頭的摸排調查工作,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工作,要求渡口碼頭管理員到崗到位,加強監控。做好渡口碼頭的安全檢查工作,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排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做到不留死角、不走過場。排查發現的隱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實臨時監控措施,堅決排除發生安全事件的因素。
五是組織了路政執法大隊聯合公安交警支隊三大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貴港路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治超站)、貴港XX路政執法大隊等部門依托黃練峽稽查點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查處貨車超限超載行為。
六是組織了路政執法大隊人員在轄區縣鄉道路與搭接國省干道的路口處懸掛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橫幅,共52條,提醒過往群眾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解決群眾反映的市區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秩序亂等問題為突破口,強化市民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意識,規范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突出整治“特權車”、出租車、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重點車輛,嚴肅查處酒后駕車、亂停亂放、爭道搶行、闖紅燈、闖、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努力為“金、大、美”創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諧暢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百日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交通行為,規范停車管理,規范交通標識,規范車輛營運,達到交通文明、秩序井然、通行順暢的良好效果。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升。充分運用宣傳教育、執法管理等手段,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的守法自覺性,促進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切實營造全社會共同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具體目標為: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廣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員行經人行橫道或交叉路口時主動避讓行人的意識明顯增強;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交通管理設施明顯改善。按照國家城市暢通工程的標準,規范城市道路指路標識,達到醒目、方便、準確。具體目標為:學校、幼兒園、醫院和小區門前的提示標識和人行橫道線設置率達到100%;利用交通設施晾曬物品的現象得到有效清除;影響行車視距和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標識、廣告牌、管線和行道樹樹枝得到有效清理。
(三)市區道路通行效率明顯提高。通過治亂、疏堵、降違等各類整治措施,著力解決市區交通擁堵現象。具體目標為:停車秩序進一步改善,占道臨時停車規范有序;違法占道、擅自挖掘道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以及其它影響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三、整治任務
(一)規范交通行為
1、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百日整治”行動宣傳活動。市文明辦負責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違法交通行為進行勸導。組織開展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常識宣傳活動。
2、鎮、開發區等相關鎮(區)負責組織社區、近郊村工作人員和志愿者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傳活動;依托街道、社區設置宣傳櫥窗,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在機關、學校、企業、社區以及車站等公共場所展示宣傳圖板、播放電視短片和公益廣告。
3、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在市區主次干道、法制廣場、公園和商貿中心等場所,利用戶外廣告、設置展板、懸掛標語等形式,營造文明交通氛圍,掀起交通安全宣傳。
4、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學校”創建活動,把交通法律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強化在校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動,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倡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5、市安監局、公安局負責組織人員深入到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督促建立駕駛員集中學習制度,切實加強對本單位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文明交通管理;市公安局負責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車輛交通違法情況抄告制度,及時將路面執法中查處的有關交通違法信息抄告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努力在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形成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不開“特權車”的良好風氣。
6、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在交叉路口不按規定排隊依次通行、闖紅燈、隨意調頭、逆向行駛、酒后駕駛、亂停亂靠,非機動車和行人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行人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線,非機動車橫過道路不下車推行,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等,并負責將上述違法行為人通報其所在單位、鎮(區)、街道。
7、市城管局、工商局負責依法查處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道路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清理整治違法占道、出店經營、違規搭建等行為,加強對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車管理
8、市規建局負責梳理市區占道停車泊位,清理部分影響主干道暢通的泊位,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利用支路規劃部分占道停車泊位,方便群眾停車,緩解停車矛盾。負責對主街道進行渠化改造,對護欄道口進行調研,合理開合,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9、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動員沿街單位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基礎上,開放內部停車場(庫),供社會車輛停放。督促沿街單位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內部車輛停放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門前停放車輛秩序管理。
10、市公安局負責采取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拍照取證、拖移車輛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停車的處罰力度,有效遏制違法停車現象。
(三)規范交通標識
11、市公安局負責按照國家城市暢通工程的標準要求,對道路交通標識、標線進行全面檢查清理、更新刷新。全面清查城市出入口、重點單位、旅游景點主干道路的指路標識,對設置不合理、指向不明、容易引起駕駛人辨認錯誤的,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保證指路標識的規范性、連續性、系統性和有效性。
12、市規建局、城管局負責組織全面清理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識的綠化、廣告牌等,加強市區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和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設施完好。
(四)規范車輛營運
13、市交通局負責在市區主干道規范設置出租車臨停點,合理調整、優化設置公交站點,加強市區客運車輛行車秩序管理,加大對主次干道上出租車在臨停點以外上下客、公交車進站不規范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嚴厲打擊串線營運和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確保市區客運車輛有序運行。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20日—9月25日)
組織“百日整治”行動宣傳活動,強化力量聚焦,強勢組織推進。市宣傳部門要集中宣傳專項整治的目標意義、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參與“百日整治”行動。市各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要開設專題專欄,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宣傳教育片和典型案例,通過無線通訊和互聯網絡交通安全信息,褒揚文明交通典型,曝光違法交通行為。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從交通組織、道路渠化、信號設置、秩序管理等方面查找影響市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突出問題,研究解決措施,確保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26日—12月20日)
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職責分工,細化整治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整體聯動,密切橫向聯合,增強工作合力,確保“百日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市城市建設和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對各部門、各單位“百日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的督查,及時通報整治情況,并通過聯席會、講評會、推進會等形式推動整治行動向縱深推進。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21日—12月31日)
按照“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市區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從體制、機制入手,研究制定市區道路交通秩序長效管理的辦法措施。市城市建設和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照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對各部門、單位和鎮區的“百日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驗收。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參與視察評議,努力為進一步規范市區道路交通秩序出謀劃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文明辦、公安、城管、規建、交通、工商、教育等部門及相關鎮、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具體負責對整治行動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和信息反饋等工作。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每周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及時掌握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加強百日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班子,明確工作職責,確保“百日整治”行動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學校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為指導,以保障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學生、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目標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集中排查整治,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隱患徹底消除;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教師、學生及家長的道路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從根本上消除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整治重點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教電[]400號)、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的通知》(教明電[]3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傳[]225號)、《關于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字[]136號)、《關于轉發奮戰一百天防事故保暢通促和諧集中統一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傳[]173號)等一系列有關規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動,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查處無運營資質、無牌無證、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客貨混裝、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況不合格、租賃非載客汽車及非法改裝、改型載客汽車、“黑校車”、“黑出租車”,以及用貨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摩的”等其他車輛非法搭載學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車、不漏一人”,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四、整治任務
(一)深入開展隱患排查。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在以前工作基礎上,要再次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迅速摸清轄區學生乘車情況和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逐校、逐學生掌握實際需求情況,特別是家長自租、合租以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具體情況,全面摸清接送學生車輛的底數,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大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要立即停用,嚴禁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接送學生,嚴厲查處車輛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違法行為。各級各類學校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沒有營運資質、存在安全隱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況的,要及時向教育、公安部門報告。
(二)嚴格規范車輛管理。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嚴格準入條件和資質審批,堅決取締無資質、不合格、不達標的接送學生車輛。縣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門督促學校和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確學校和幼兒園主要責任人為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交通安全員,嚴格落實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的各項監管措施。縣公安、交通部門要切實加強駕駛人資格審查和教育管理,嚴查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嚴查接送學生車輛的違法違規駕駛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學生上下學高峰重點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縣交通局要加大對運營車輛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門建立家長自租、合租運營車輛的登記、備案、檢查等全程監管機制,特別要加強節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極端特殊天氣等載乘學生運營車輛的監管,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確需接送學生的車輛不足問題,縣交通局要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協調聯動”的原則,對現有車輛資源合理調配使用,確保滿足學生上下學的需要。同時由縣交通局牽頭,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借鑒先進經驗、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整合車輛資源、為學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見。一方面,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切實用好存量。堅持“學生優先、兒童優先”的原則,統籌整合縣城公交、客運等車輛資源,方便學生上下學;另一方面,加緊制定相關規定,努力促進增量。嚴格校車安全標準和準入制度,積極探索民辦公助、購買服務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足接送學生的需要。
(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態化宣傳機制,通過采取廣播電視、網絡報紙、課堂教育、板報櫥窗、設置警示標語、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務和接受服務兩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縣公安、教育等部門要深入到各學校、幼兒園,利用交通安全宣傳畫、交通事故圖片畫、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斷增強師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做到不乘坐超員和非法營運的車輛,并及時主動向公安、教育部門舉報。縣教育局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制定方便學生閱讀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同時,縣交通、住建等部門要在學校門口增設斑馬線、緩速牌、車輛禁行等安全標志,進一步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排查階段(年月日至日)。規范完善學校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縣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排查,會同縣教育局深入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清理排查。嚴格按照《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審查駕駛人的資質,建立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檔案信息,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準上路。建立校車違法抄告制度,縣公安局制作《交通違法行為轉遞通知書》,對于超員超速行駛的接送學生車輛,檢驗不合格或車輛在近期內連續發生交通事故的,強制駕駛人停車進行整頓,從源頭上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門間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聯動機制,采取邊治理、邊宣傳教育的方式,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一是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相互協調配合,開展集中行動。縣教育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相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從源頭上把好接送學生車輛管理關,消除事故隱患。學校聘用駕駛員要在及時報告縣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門后,經機動車檢驗合格和駕駛員培訓合格后方準上路。縣公安局要積極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的管理,對有不符合駕駛接送學生車輛規定的、無牌無證、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一律禁止其駕駛學生接送車輛。重點加強對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預防交通擁堵,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學生交通安全。加大對鄉鎮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機動車接送學生。縣交通局要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超員卸載車輛提供必需的運輸保障,確保學生正常上學。
二是提供接送學生車輛保障措施。對于符合營運條件、車輛檢驗合格的接送學生車輛,由縣教育、公安等部門核發“接送學生車輛專用證”,車輛統一“專用車”顏色,公安部門在車輛疏導中,要按照“接送學生車輛與公交車同等優先”原則,優先放行專用車輛,切實保障學生的安全。
三是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每月的8日、18日、28日為全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日,行動日重點治理無營運資質、無牌無證、超員、三輪車接送學生、私自改裝車型等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對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鞏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學生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保障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對本轄區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為加強對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由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興隆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史連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三個部門抽調,全面負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嚴密部署,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確保效果。
(二)加強宣傳教育。縣廣播電視、宣傳等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此次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統一宣傳口徑,廣泛宣傳開展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主要措施,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鄉鎮要結合“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的開展,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各學校要開展“爭做文明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評選活動,培樹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駕駛人,帶動接送學生駕駛人整體素質的提升。縣公安、交通部門對兩次以上違法的客運車輛,要組織違法駕駛人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是組織領導到位。成立了以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派出所、財經辦、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城管中隊負責人為組員的領導小組,設立了街道道安辦,指定了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三名工作人員配合協助,建立了領導小組職責、辦公室職責等制度,并懸掛上墻。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會議,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整治任務。街道領導定期聽取了道安工作情況匯報,幫助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確保了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有序開展。
三是宣傳發動到位。印發了120000份《道路交通安全指南》等5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宣傳單、制作了“道路交通安全”字樣的環保袋、茶杯5000份等宣傳品發放給居民群眾;在轄區主干道懸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橫幅30多條,利用LED屏幕不斷滾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標語;在12個主要路口安排交通督導員,通過播放文明交通語音提示,糾正了不文明交通行為;舉辦了三場大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材料、組織觀看展板、政策法規咨詢、開展有獎問答,營造了良好宣傳氛圍,提高了居民群眾對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的知曉率,強化了居民群眾安全意識。
四是經費保障到位。把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經費作為優先保障的內容,投入了160萬元為湖里派出所建立了一支50人的交通治安巡邏隊,為派出所購買了30部照相機用于機動車違法停放抓拍,確保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順利進行。
五是集中整治到位。牽頭組織湖里派出所、城管中隊、湖里工商所對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進行集中整治,查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9萬多起,非法營運摩托車3000多部;查處客車超員1000多起,查扣無牌證、假牌證、拼裝、報廢等嫌疑機動車2000多輛,電動自行車500輛,酒駕36起,醉駕15起,貨車超載315起,涉牌涉證1292起。
六是排查工作到位。積極發動社區對轄區的交通隱患、客運企業、摩托車、校車、機動車市場維修行業進行全面的排查。掌握交通隱患20處,排查旅游客運企業7家,車輛96部,55所學校11部校車,機動車維修市場行業61家。
七是資源挖掘到位。針對停車難問題,街道不斷挖掘停車資源,先后在竹坑路、凱新路、南山路、華嘉路、海天路、仙洞路、嘉禾路劃出停車位1143個,有力地緩解停車難問題。
一、整治內容
(一)以加強群眾教育為重點,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圍。
(二)以打擊非法違法從事農村客運、超速超載、酒后駕車為重點,重拳整治非法載客和交通違法行為。
(三)以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整治為重點,加強農村道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二、組織領導
成立鎮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副鎮長為常務副組長、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中小學等部門及村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
三、部門職責
(一)鎮安辦,負責全鎮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通報工作進展,解決存在的問題,負責全鎮機動車(包括私家車、面包車、貨車、電瓶車、摩托車)進行清理,建立車輛車況、運營情況臺賬、簽訂安全責任書。
(二)柳江交警中隊,負責進行違法車輛查處打擊。
(三)派出所,負責整治行動期間指揮車輛停靠接受檢查,協助非法運營調查取證,及時配合執行公務人員的依法查處工作。
(四)村委會,負責協助做好機動車輛調查,臺賬建立及村組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群眾交通宣傳教育工作。
四、開展情況
(一)5月29日,鎮長組織召開鎮安委會擴大會議,制定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務,做到家底清、情況明,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鎮安監所對全鎮機動車輛包括(私家車、貨車、電瓶車、摩托車)進行摸底,了解車輛車況,建立運營情況臺賬,并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三)強化宣傳教育
1、鎮政府聯合交警中隊,派出所于6月5日召開全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會,傳達了縣委、縣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并要求全鎮摩托車和電瓶車辦理入戶手續。
2、于6月6日中小學進行了培訓,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通過幾起事故案例生動形象的向學生宣傳了無證、超載超速、酒后駕駛待來的嚴重后果。
3、6月7日在場鎮開展了“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活動中用標語、掛圖、展板宣傳單等形式對安全法規、安全知識等方面做了宣傳,發放宣傳資料1500多份受教育干部群眾3000多人。
(四)重拳出擊、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鎮政府于6月5日聯合交警中隊開展了以面包車、摩托車、電瓶車為重點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行動,嚴重打擊整治面包車、摩托車無牌證、超速行駛和非法載客行為,糾正違法行為5起,現場處罰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