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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計報告責任界定模糊、條理不清晰。
在一些沒有建立健全內控制度的單位,內部審計報告責任界定模糊;或者由于單位內部獎懲措施缺失、不到位,體現在報告中就會條理不清。
2.表達不簡明。
大多數內審報告很少用圖表、圖示來演示數據變化和發展趨勢,不能把復雜的數據一目了然地展示給報告的使用者。
3.審計分析不詳盡導致審計結論不準確。
審計時收集數據不具體、不全面,后期內審報告分析和對比就不夠詳盡,導致審計結論不準確。
4.意見或建議沒有針對性。
分析存在問題部分與內審意見或建議部分之間缺乏相關性,沒有歸納問題的要點。
5.歸類不合理。
沒有把同類的問題統一歸納,有的報告沒有按照內審工作流程順序分類,有的沒有把審計出的問題進行分類,各類問題常常交差羅列,眉毛胡子一把抓,致使整篇報告雜亂無章,無法集中深入地揭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并剖析原因。
6.思路不夠開闊。
一些內審人員的分析思路只局限于財務數據,沒有分析數據背后的原因,審計報告內容沒有涉及被審計單位內部管理方面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二、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認為寫好內部審計報告要抓住以下幾個關鍵點:
1.要調動內審人員自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把寫好內部審計報告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
寫好內審報告要講究團隊精神、協作意識,發揮集體的力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透過現象的原因,使內審報以告具有針對性,提示、引導被審計單位作出改進。同時,內審人員還應當掌握寫作技巧,善于積累。內審報告具有很強的嚴謹性與規范性,既要文風嚴謹,適用法律準確,又要通俗易懂,方便被審計單位理解運用。
2.要勤學、善思。
由于內審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審計人員不但要注重審計專業知識的學習,還必須對相應領域的政策法規、業務知識、難點熱點了然于心,這樣才能在寫內審報告時從容應對,保證報告的質量和效率。從編制內審計劃到實施審計的過程,審計人員就應當善于分析問題,提出好的意見或建議,為寫好內審報告打下基礎,在實干中檢驗學習和思考的成果,不斷積累經驗,查找不足。
3.要把握審計要點,做到點石成金。
關于對XX街道黨工委書記
XXX同志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報告
(征求意見稿)
一、基本情況 XX街道和XXX同志對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作出了承諾。
為了不影響被審計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保證審計質量,本次審計采取了報送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在審計開始前,進行了審前調查,對審計有關事項進行了公示,召開了被審計單位中層以上干部(含直屬基層單位領導)參加的座談會,設立了監督和聯系電話,認真聽取和審計了有關方面的情況。審計中嚴格執行《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和《XXX市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除正常財務資料以外,還查閱并采用了被審計單位相關年度的工作總結等相關資料。
二、審計結果
(一)主要經濟指標
1、經費收支情況 2661428.00元。收支相抵后,結余85692.00元。
關鍵詞:澳門 審計報告 特點 啟示
一、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概述
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于1999年12月20日成立,是一個由審計長領導, 享有財政自治權,并對行政長官負責的獨立機構。澳門審計署現有工作人員80人,其主要職責是審計澳門特區的總賬目,并對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以及大部分經費由財政支付的實體等審計對象進行各項審計工作。審計署通過發揮其職能,促使“審計對象”提高透明度,提升效率和效益,為澳門特區居民的整體利益而服務。澳門審計署一直秉持專業、獨立、盡責、客觀的理念開展各項審計工作,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增加了社會對公共審計的了解, 令澳門特別行政區逐漸建立起一個接受和重視審計的文化。
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工作主要有三種,一是政府賬目審計,即對每財政年度政府的總賬目及各自治部門的管理賬目進行審計監督;二是專項審計,即由政府賬目審計延伸出來具有特定性的專項審計工作,對其預算管理、內部管理、管理模式及財政活動之效益進行審查;三是衡工量值式審計,即對審計對象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效率、效益及節省程度三方面進行審查、分析,評論經濟效益的優劣。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在報送行政長官后會在審計署網站上進行公布,公眾可以自由下載。澳門審計署近兩年來共審計報告12份,其中政府賬目審計報告2份,占比16.7%;專項審計報告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各5份,各占比41.65%。專項審計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已成為澳門審計署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審計報告中,澳門審計署注意運用抽樣審計、資料分析、數據對比、圖文結合等方法來描述審計內容。
二、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的特點
(一)審計報告的可讀性強
一是審計報告的謀篇布局考慮不同的閱讀對象。仔細研讀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可以發現,每份報告的布局都可劃分為“簡要版”和“詳盡版”?!昂喴妗毖院喴赓W,往往只用兩到三頁就將審計的整體情況、建議以及被審計對象的回應呈現出來,便于迅速了解情況,宏觀把握全局;“詳盡版”則資料豐富、內容詳實,綜合運用文字、圖表、照片等手段對審計的各個方面進行詳細的描述,便于推敲分析,弄清整個審計過程的來龍去脈。具體而言,“賬目式審計”報告中的“審計長報告書”部分;“專項審計”報告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中的摘要部分就屬于各自報告的“簡要版”,其在整個審計報告中所占的篇幅大概只有10%左右,其余部分則為“詳盡版”?!昂喴妗辈糠秩缦卤硭荆?/p>
二是“模塊式分解”提升了讀者的閱讀效果。人民銀行的審計報告一般都是按照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原因分析、審計建議的順序來布置,可以稱之為流線型報告模式。相比之下,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則是采用模塊式的分解,即將被審計單位的工作分成多個模塊,每個模塊又分成更細小的工作單元來報告。每個工作單元又包括基本情況、審計發現、改進建議和被審計單位的回應等部分,并制作了詳細的索引目錄,既能讓讀者迅速的找到目錄中標注的篇章,又方便讀者就其關心的問題集中閱讀,從而提升讀者的閱讀效果。比如:在《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中,就將基金會的工作分為“申請資助時所申報的收入及開支預算與最終執行結果之差異、資助款項發放后的跟進和監督、對受資助者提交活動報告義務的監督及對違反者的處分”等模塊。
(二)審計報告的互動性強
一是注重審計雙方的交流互動。研讀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會有一種讀武俠小說的酣暢淋漓之感。審計雙方你來我往,相互過招,且都有理有據,刀光劍影之間,孰是孰非,一目了然,正所謂“燈不挑不亮,理不辯不明”。具體來看,澳門審計署在審計報告的整體框架中增加了審計對象的回應以及就審計對象回應的補充兩部分內容,并在報告后附上了審計對象回應的原件。審計對象回應部分不僅包含審計對象對結論的認同及整改情況,同時也包含審計對象對某些結論存有的質疑,而就審計對象回應的補充部分又會就這些疑問給出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如果存有較多異議,審計報告還會在附件中列出更為詳細的回應內容。比如:在《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中,澳門審計署在審計報告附件中專門就審計對象回應部分中的76處疑問進行了逐一解釋。
二是注意交流過程中的方式方法。如果說互動交流是達成共識的基礎,那么交流過程中使用的方式方法則是達成共識的關鍵。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對被審計單位的每一部分工作都作出詳盡的描述,綜合運用文字、圖表、照片、示意圖等手段,力求在報告中嚴謹、準確的呈現實際情況。其中就包括被審計單位為完成該項工作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績、審計部門在對該部分工作開展審計時采取了哪些方法等,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可予改進之處,更是不惜篇幅,力求描述準確、以理服人。在交流過程中不急不躁,擺事實,講道理,讓被審計單位自己去判斷審計發現的問題是不是有理有據,做到以理“服”人,而不是以規章、制度“壓”人。
(三)審計報告的邏輯性強
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是邏輯的兩個方面。問題認識的怎么樣,解決的怎么樣,是判斷邏輯性強弱的根本標準。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在認識問題層面,其審計分析層層深入;在解決問題層面,其審計建議切實可行。
一是審計分析層層深入。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大部分篇幅都用于審計發現的分析。雖然很少引用依據,但分析卻全面深入,層層遞進,如庖丁解牛,邏輯性極強。比如在《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的專項審計報告中,審計署發現建設辦沒有建立一個以控制建設費用為目的的估算并對估算進行檢視和更新,針對該審計發現,報告首先對審計發現進行了描述,其次分別從項目管理決策和公共資源分配兩個角度分析該發現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其中在分析該審計發現時,采用層層深入的方法。原文如下“建設辦因應設計費用的判給而建立了最初估算后,繼續以這個粗略的估算,作為建設費用控制指標……再者,即使建設辦已掌握更多較為具體的資訊時……,但仍沒有因應各項因素的變動,主動計算更切合實際的工程費用,對有關估算金額做出整體更新。”在這種不斷深入,層層遞進的分析下,最終得出“建設辦在適時檢視、調整和更新項目估算的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監控整個項目在建設費用方面的變化”的結論。
二是審計建議切實可行。審計具有確認與咨詢功能。只有當提出的審計建議切實可行時,審計的功能才能發揮出來。如果審計建議只是空中樓閣,無法實施,那也就失去了審計原本的價值。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每條審計發現通常會對應一條甚至多條審計建議,每條建議只說明一個方面,雖然內容不多,但都比較具體,切實可行。如在《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的審計報告中,其中一條審計發現是“基金會在收到社團提交的活動報告后所編制的跟進表中未對其中資助款項收入所出現的異常狀況做出詳細的分析和跟進研究,評估出現有關差異之合理性”,針對這條審計發現給出的兩條建議分別為“基金會應關注受資助者在活動期間所得到的收入是否與基金會做出審批時的依據有所不同,并對異常的情況展開調查研究”和“基金會應盡快落實對受資助方執行賬目進行調查和審計的監察機制,并且訂定執行上的原則和細則,例如審計對象的納入準則和對受資助者賬目審計的深度及廣度范圍和審查標準。在訂立準則后應與受資助者進行充分的溝通,讓其清晰了解并做出相應的配合,解決基金會和受資助者在賬目審查事宜上的分歧和障礙,落實執行有關的審查機制”。
三、對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報告的啟示
澳門審計署在審計方面取得的成績與他們所采取的“提供審計增值服務”的姿態密不可分。在閱讀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的過程中,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審計人員是在與被審計單位一起思考如何更好的改進工作,提供審計增值服務,而不僅僅是查錯糾弊。相比之下,我們的報告似乎缺少了一些親和力,更像是以居高臨下的姿態來“發現問題”。對于人民銀行而言,開展內部審計的出發點應該是幫助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持續提高完成工作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查錯揪弊。具體而言,我們應把提供增值服務的姿態體現到審計報告中去:
1、定位更友善。在我們的審計報告中,要牢記內審部門所扮演“提供增值服務”的角色,要把這種理念融化在報告的字里行間,這不僅體現了一種友善的態度,更反映了我們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2、溝通更充分。內審人員應多層次、多角度的與被審計人員交流,表現出同被審計單位互動互助的過程,被審計單位的解釋也應反應到報告中去。
3、語氣更緩和。審計報告在描述問題時,應盡量使用緩和的語氣,并且充分考慮到被審計單位面臨的困難,以及為解決該問題已經做出的努力。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盡可能“潤物無聲,踏雪無痕”。
4、建議更具體。前面已經提到,澳門審計署的每一條審計建議都確保具體可行,而且具有針對性,每條審計建議都切實考慮到了被審計單位面臨的困難,不僅是提出了問題,也設身處地的去思考如何改進。我們內審部門也應注意這一點,在審計報告中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畫好審計報告的“點睛之筆”。
參考文獻:
[1]陳丹萍.我國內部審計管理現狀與對策[J].審計研究,2007.6
[關鍵詞] 企業 財務報告 審計 思考
財務報告審計是指企業聘請相關人員對其財務報告所反映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進行審計驗證,做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以便使用者進行正確的決策,監督和控制,現實中,主要有如下意義:
一、財務報告審計相關概念
1. 財務報告的定義
財務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2.財務報告構成
財務報告審計建立在真實、合法、完善的財務報告基礎上,因此,要想做好財務報告審計,必需了解財務報告的構成,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財務報表是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
3.財務報告審計的構成
財務報告審計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報表附注的審計。
二、財務報告審計的具體過程及方法
1.財務報告審計的目標與范圍。①財務審計的目標。審計目標是審計行為的出發點,是審計活動要達到的境地,主要取決于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以下方面發表審計意見:A.真實性,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變動情況,相關會計信息與實際財務收支狀況和業務經營活動成果符合程度;B.合法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求;C.效益型,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具體是指經濟活動是否做到了節約,效率和效果是否達到了預期目的。②財務報告的審計范圍。 A.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財務報告審計的企業單位,如:各類證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B.審計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被審計單位會計報告期內與財務報告有關的事項,以及影響注冊會計師做出專業判斷的所有方面,如: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承諾、虧損合同、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環境污染整治等常見或有事項;C.被審單位會計報告期內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2.審計計劃。審計主體決定審計計劃,每一類審計都包括準備、實施和終結三個必經階段,在財務報告審計中,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事項、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和評價的基礎上,制定出審計計劃,確定審計程序和方法,作為實施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依據,以保證及時、有效地進行審計工作。
3.審計實施。涉及被審計單位和注冊會計師,正確處理好兩者關系,是實施審計的重要保證。①被審計單位在財務報告審計過程中的主要責任。A.及時提供注冊會計師所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B.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隨時介紹有關情況,及時解釋注冊會計師提出的問題。C.按照約定條件向會計師事務所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②對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中的要求。A.按照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序,嚴格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原則。B.一般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必要時采用檢查、監盤、函證、分析復核等方法,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C.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對發現的被審單位會計賬目和財務報告中數據、內容或處理方法方面的錯誤,提出改正意見和調整說明。D.對審計工作認真進行記錄,認真研究并整理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及時出具審計報告。
三、財務報告審計內部控制測評
內部控制是由各基本要素組成的,這些要素及其構成方式,決定著內部控制的內容與形式,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等五個方面,主要由如下兩個部分組成:
1.內部控制主要環節
主要包括:崗位責任控制;編制程序的控制;會計稽核控制;報送時間控制和公司治理層面的控制。其中編制程序的控制由結賬控制、對賬控制、試算平衡控制組成,會計稽核控制由報表內容控制、編制方法控制和審核控制組成。
2.內部控制測評
充分運用各種審計方法,通過審閱公司的帳、表或進行實地監察,驗證企業所設計的報表編制程序的健全性及有效性,并檢查各崗位、各環節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分工是否明確,相互間的制約、協調機制是否合理,相關責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和執行等。
檢查編制財務報表的準備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充分、有效,會計期間、資產負債表日和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前后是否一致,是否按規定程序,認真進行結賬和對賬,不明原因是否按規定進行調整,是否進行試算平衡等。
四、財務報告審計的意義
1.有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股東(投資者)主要關注投資的內在風險和投資報酬,企業出具的財務報告審計,能提供有關企業盈利能力、資本結構和利潤分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2.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債權人主要關注的是其所提供給企業的資金是否安全,自己的債權是否能夠如數收回。企業編制的財務報告能著重為他們提供有關企業償債能力的信息。政府相關機構最關注的是國家資源的分配和運用情況,需要了解與經濟政策的制定、國民收入的統計等有關方面的信息。為此,財務報告審計提供有關企業的資源及其運用、分配方面的情況,為國家的宏觀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3.有利于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企業管理人員最關注的是企業財務狀況的好壞、經營業績的大小以及現金的流動情況。財務報告審計能提供某一特定期間經營業績與現金流量方面的信息,并為以后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改善生產經營管理提供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關鍵詞: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審計;影響
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必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在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下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要做到真實、完整,所謂真實就是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真實,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就是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必須納入會計報表體系,而完整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由此可見,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對注冊會計師正確發表審計意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小規模企業普遍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沒有內控制度的情況下,更要重視內控制度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以規避審計風險。不少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采用回避方式,不對內控制度作深入地研究與評價,只是做一些形式上的工作底稿,以應付復核和檢查,在對企業內控制度根本沒有實質測試的前提下發表審計意見,意見類型主要是無保留意見及保留意見,很少有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本文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是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的前提條件
一般認為構成財務報告公允、準確呈報的三道重要防線分別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和獨立審計師的審計。其中內部控制是一組程序,受到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其他人員的影響,合理保證了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合規性目標的實現。有效的內控制度能防止舞弊形為的發生,保證資產安全和完整。內控制度是企業董事會和經理階層為確保企業財產安全和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實現經營管理目標而建立和實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措施和程序。內控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事,因此,法律往往不作具體的規定,而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并保障其順利運行是管理當局的責任,對于具體的控制方式和程序只制定相應的規范。內控制度的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目標,根本作用在于衡量和糾正下屬人員的活動,以保證事態的發展符合計劃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標和計劃對工作人員的業績進行評價,找出消極偏差,采取措施得以改進,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資產的損失,保證企業預定目標的實現。
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行為,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明確要求:各單位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企業經營的目標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從這點上看,健全內控制度必然是企業的內在要求。但不同的企業的價值取向或實現方式存在較大差異,國有企業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實現方式的理解不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較多地考慮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未來的發展,所以,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相對重視。而小規模企業的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的實現方式的理解更多地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甚至個人財富的擴大,偏重于納稅影響,有的甚至認為會計報表的編制僅為納稅而異,從而對內控制度的建立缺少內在動力,有的甚至沒有基本的內控制度,把一些經濟業務不納入會計報表體系。因此,在沒有內控制度這個前提條件下提供的會計報表完整性是得不到保證的。
二、注冊會計師在小規模企業審計中遇到的企業內控制度的主要問題
1.內部控制環境弱化,控制體系不完善,使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目前我國很大一部分小規模企業不重視內控制度的建立,習慣于行政指揮、家長制管理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企業普遍存在沒有成文的內控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是為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具體的內部控制更無從談起。相關的內控關鍵點失控,不履行相應的書面手續,注冊會計師收集內部控制的證據猶如大海撈針、費時費力,難以保證審計效率和執業質量基本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多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尚未建立,更談不上內控制度的履行。具體表現形式如:一是貨幣資金收付沒有履行相關手續,無專職出納管理現金,以致出現賬面現金結存不符實際,同時有的企業銀行賬和企業賬長期不符;二是材料收發沒有相關手續,帶來成本核算不實;三是銷售結算環節失控,形成賬外收入等等。
2.會計系統設計未考慮內控制度,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履行形式上的手續,使注冊會計師難以把握內部控制的實質
近年來,財政部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對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提供和披露都制定出具體的準則和制度,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已出臺相應的規范,但對不建立內控制度的企業缺少相應的制約措施和處罰力度。具體到每一單位的會計系統設計形成了五花八門的局面,使注冊會計師對內控制度的評價難以形成一般性認識。
由于會計系統的設計承襲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陋習,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過于簡化,因此注冊會計師從會計資料中往往找不出內控制度運行的有效證據,在財務會計報表中,只重視會計報表的提供,忽視財務情況分析和會計報表附注編制,只研究如何滿足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需要,少研究利用財務會計信息加強內部管理。
3.小規模企業普遍缺乏成文的內控制度,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不同注冊會計師所作的評價有時大相徑庭
不同的經濟單位應具有不同的內部控制模式。大中型企業人員分工較為細致,內部控制程序也嚴密,而小規模企業為了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內控制度顯得粗略一些?!丢毩徲嫓蕜t第九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注冊會計師對不同的經濟單位,如果企業沒有建成內控制度,就缺乏評價的具體標準和尺度,就不能進行量化處理,僅憑抽象的專業性判斷難以使人信服,一旦判斷失誤,將導致審計報告失真。
三、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審計的要求
首先,《會計法》第27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明確要求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牽制制度,這是對單位建立內控制度提出的原則性要求。財政部于2001年6月至今相繼出臺了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和具體規范,這些規范的出臺,為企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一般標準,使企業具備了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條件。
另外,《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準則》《審計重要性準則》《錯誤與舞弊準則》《管理建議書準則》《小規模企業審計特殊考慮實務公告》等都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評價和報告做出了規定。在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不久,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也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對注冊會計師簽定內部控制審核業務約定書、制定審核計劃、履行審核程序、出具審核報告等做出了詳細規定,為注冊會計師開展內部控制評審提供了依據和準則。
因此,企業內控制度特別是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測試評價制度體系已基本形成,要得到良好的貫徹執行,并實現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操作性,關鍵在于企業管理當局的自我意識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同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要嚴格執行內控制度的審計程序,切忌走形式,只有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有正確的評價,才能為發表正確審計意見打下基礎。
四、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評價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具有決定性影響
小規模企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通常很高,因其業務比較簡單,審計收費低,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的外勤時間往往較短,實施審計的程序可適當簡化,對賬面情況的審計難度不大。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把握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正確評價,將導致審計意見錯誤,使審計報告失真,帶來致命的審計風險。
《獨立審計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和評價的基礎上,確認企業的內控制度有效性后,才具備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達到完整性這一些要求。會計資料具備了完整性,所有經濟業務內容都納入了會計報表體系,注冊會計師才能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對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在沒有作深入細致的測試的情況下,簡單信賴,僅根據賬面審計的情況發表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很少出具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但小規模企業大多沒有建立內控制度,因此,注冊會計師往往通過實質性測試來實現對其評價,所以帶有很多的主觀判斷。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從企業內控制度的關鍵控制點著手,如貨幣資金的收付,存貨進銷存流程的相關手續等,通過測試評價,一旦認為企業內部控制失控,企業往往會存在賬外資產,收入不入賬,賬實不符等問題,直接帶來對會計報表完整性的沖擊。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很難通過追加審計程序來達到審計目的。由于企業內控制度失控,注冊會計師無從全面了解審計范圍,就無法確定審計范圍限制帶來的影響程度,故一般不應出具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更多地應發表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對企業存貨的核實,按照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監盤程序。如存貨不能核實,應視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當企業賬面存貨金額很小,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重要性標準以下,一般可不予披露,但這是建立在對內控制度確信有效的前提下。如企業內控制度失效,大量賬外存貨已轉移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在失控的內控制度前提下很難做出存貨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發表保留意見和無保留意見都會帶來很大的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