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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建議
農民集中居住是實現“三個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必然結果;是實現土地集約化、農業產業化的客觀要求;是城鎮化和農民市民化過程的催生品;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和必經之路。
一、我國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分析與歸納
(一)理論動因
這里所指的農民集中居住的理論動因是指從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歷史出發,總結出的推動農民實現集中居住的必然原因,它具有總體性的特征。
1、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驅動
隨著經濟發展,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產值和就業人員的比例將不斷發生變化,三大產業的結構比例將逐漸趨于合理化。發達國家經驗表明,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業在三大產業中的比重將不斷下降,這勢必引發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向工業和服務業轉移,從分散從事農業勞動,到集中進行工業、服務業生產,這為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可能。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擴張階段,而工業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產業集聚,它包括各類生產要素和勞動者的適度集中。也就是說,工業化程度的提升為推進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強大動力,而農民集中居住也會促進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與升級,進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土地集約化驅動
由于人口眾多,我國人地關系非常緊張,耕地保護形勢嚴峻。但同時土地的粗放利用卻很突出。尤其在農村,農民住宅隨意占地、使用無序等現象嚴重,加上管理困難且缺位,造成閑置浪費土地現象嚴重。據學者計算,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已超過1600萬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13%;農村人均用地面積達177平方米,占人均耕地面積的19%。而且農村居民點用地大多為優質耕地。造成大量土地的使用潛力未被充分挖掘。因此,為了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有必要讓農民集中居住,通過復墾,擴大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率,實現農業集約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
3、城鎮化驅動
《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不含港澳臺)共有設市城市654個,城鎮化水平46.59%,城鎮人口達到6.21億。報告稱,今后5年內,我國的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到2030年,我國的城鎮化水平將達到65%左右,各類城鎮將新增3億多人口。城鎮化過程中城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將加大,這為農民進入城鎮集中居住和實現農民市民化提供了動力和契機。
(二)實踐動因
這里的實踐動因是指推動農民集中居住的各種具體動因,它們因地因時不同,以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導,在各種具體動因的共同推動下,農民實現集中居住。
1、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農民在進城務工、經商等過程中,產生的對城鎮生活方式的接納,讓他們自發或者在外力助推下進城集中居住的因素的總和。這一類型多見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城市衛星城周圍、城鎮近郊區、交通樞紐周邊等地。這些集中居住區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已經“非農化”了。他們工作生活在城鎮而在農村保留土地和房屋。在這些地區,村莊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農民自發自愿集中居住在城鎮。
2、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
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政府在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下,通過政府政策和行政命令讓農民集中居住。這一類型多見于大型工程建設、庫區移民、災后重建、政府主導的各類園區建設、生態保護區建設、不適宜人類居住區整體搬遷等情況下。政府統一規劃,統一調度。
3、市場化主導型驅動
市場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通過市場化運作,農民在與相關市場主體的相互作用下,實現集中居住。這一類型主要是企業、開發商通過征用農民土地開發工、農業園區,鄉村旅游區等而促成雙方協定,由開發商修建集中居住區,讓農民居住。
二、對農民集中居住實踐動因評價與建議
(一)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這是最自然的一種集中居住推進方式,農民完全自由自愿,但是推進速度緩慢,不能形成規模效應。而且僅局限于有一定技術、資金或者人際脈絡的農民。他們一般在城鎮有較為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但是不具備市民身份、也不能享受市民福利。
對于這一類集中居住的農民,政府要對其提供政策援助,解決他們的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福利等問題,幫助他們更好地被城鎮接納和從精神上融入城鎮。
(二)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
這是目前我國最主要的集中居住驅動因素和推動模式,具有規模大、推進速度快、具有規模效應等特點,但在政府主導下,農民的意愿性得不到充分體現和保障,甚至出現強制推行,引起農民的抵觸情緒。農民在集中居住前多從事農業勞動,集中居住后可能因土地離居住地較遠耕作不便造成收成減少,或者因失地又無其他技能而發生“因集致貧”。以及對市民身份或集中居住生活方式的不適應而引發矛盾。
對于此類集中居住的農民,在實行集中居住前,政府要深入宣傳,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消除他們的顧慮;同時,集中居住區的規劃建設要堅持高標準、人性化和科學化的原則,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集中居住后,要加強對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拓寬他們的工作渠道,同時加強社區文化建設,讓他們從形式、精神和思維方式上都實現從分散到集中居住的轉變。
(三)市場化主導型驅動
目前,這種驅動因素下的集中居住雖然并不太多見,但是由于農民自愿主導的規模小、速度慢,政府主導又面臨財政困難、資金不足等問題,因此,可以預見,市場化主導型驅動應該是未來農民實行集中居住的最主要動因和基本形式。和政府事務眾多相比,企業可以相對集中地開發項目、建立園區,同時推進農民集中居住;和農民自愿推進相比,又具有高速、規模效應優勢。
但是,由于企業以營利為目的,極有可能出現損害農民利益的情況,因此,政府應該對企業在推進集中居住過程中的相關活動加強監督,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和侵犯農民權益的懲罰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正當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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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指出,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我國的農業安全受到耕地減少、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等條件的制約,農業發展面臨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制度風險和農業勞動力老齡化的威脅,特別是農業勞動力后繼無人現象嚴重,農業生產能力后勁不足。大量的兼業農民致使農業生產副業化現象普遍,農業生產短期行為嚴重,影響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國家農業安全。中央農村工作小組副組長陳錫文2012年11月29日在《財經》年會2013發表主旨演講表示,中國進口糧食數量增長非常快。2012年1—10月,按中國口徑統計,進口的糧食已經超過6千萬噸,達到了6088萬噸,從2011年開始,三大谷物,小麥、大米和玉米,中國也都已經成為凈進口國家。如果農產品全部自給,中國大約有20%左右的缺口。要保障我國糧食安全,除了加強水源保護和管理,建設節水型社會,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土地用途管制,還要“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十報告)。然而要實現這一目的,有多種路徑可以選擇,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培養出千千萬萬的新型職業農民,因為沒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職業農民,資源就難以得到有效利用。
一、新型職業農民的特點
新型職業農民首先是農民,從職業意義上看,所謂農民是指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并以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農民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①占有(或長期使用)一定數量的生產性耕地;②大部分時間從事農業勞動;③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生產和農業經營;④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職業農民也必須符合這些條件,與傳統農民、兼業農民不同,新型職業農民除了符合農民的一般條件,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新型職業農民是市場主體。傳統農民主要追求維持生計,而新型職業農民則充分地進入市場,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使報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較高的收入。②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穩定性,把務農作為終身職業,而且后繼有人。穩定性是農業特點對從業者的基本要求,以區別于對農業的短期行為。③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要求其行為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
新型職業農民的經營特點既保留了傳統農業經營的優點,又避免了小農戶的弊端;既可以發揮家庭經營的優勢,又有助于融入現代農業要素;具體說,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具有以下5個方面的作用:
1. 新型職業農民的穩定性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運用;
2.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耕地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3.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集約化、專業化和組織化;
4.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政府支農政策的落實;
5.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農業文化的傳承。
二、發達國家職業農民培養的主要做法
(一)美國的“三位一體”農民教育模式
在美國,農業大學和學院是把農業教育、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有機結合在一起的統一體,教授們在從事農業教學研究的同時,還廣泛深入農村,從事農業科技方面的推廣、示范、咨詢工作,開辦技術培訓班等,將最新的農業科技成果、新技術及時推向農業生產一線。美國農業技術與職業院校規定,學生必須到農場、公司參加生產實踐,并幫助完成某一生產課題、解決生產實踐問題才能畢業。學生必須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積累,才能拿到畢業文憑和專業技能鑒定證書。美國的農民培訓模式大體可以分為在公立學校開展的培訓和公立學校外開展的培訓兩種。前者是美國農民教育培訓的最主要形式,培訓對象一般為青年學生和準備務農的青壯年農民。具體培訓方式又可以分為4種:①輔助職業經驗培訓(SOE)。這是正規農民職業培訓的一種典型形式,授課者多是一些專家學者,主要教授有關生產管理和農業投融資方面的技巧。② FFA 培訓。FFA是“未來美國農民”的縮寫。這種培訓的目的是培養農民的創業能力、領導能力及團隊合作能力,給青壯年農民建立自信,拓寬其在農業領域的就業渠道。③輔助農業經驗(SAE)培訓模式。這是一種“在干中學”,將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的方式,即學生將課堂學到的農業生產經營等技能應用到自家農場或當地社區、企業,教師進行家訪并進行指導。④課堂指導的農業培訓模式。美國公立學校提供的農業教育培訓,很大一部分是在農村地區的高中開設農業課程,這種培訓方式為未來的農民教授種植養殖技術和農機具的使用方法,以此提高農民的整體科技素質。后者的培訓對象是成年農民,一般都是由當地高中教師在夜校進行培訓,時間大多安排在秋冬季的農閑時期。
(二)日本重視農民繼續教育
日本十分注重農民培訓工作,其農民培訓由國家統籌規劃,政府農業部門與相關部門分工指導和協作。日本的農民職業教育主要包括農業高中教育、農業繼續教育、農業技術普及組織教育和國內外研修制度。
關鍵詞: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城鄉統籌
勞動力、土地以及資金等生產要素在城鄉間不受約束的流動構成城市化健康發展的先決條件,但是,由于國內存在著戶籍與土地等城鄉二元體制,生產要素在城鄉間的非約束流動受到了限制,于是就構成國內城市化進程所面臨最主要的問題。成都市是我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破解城鄉二元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有積極意義的探索,本文將在總結成都試驗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展開分析,為探索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城市化道路提供一些參考。
一、我國城鄉二元體制的發展歷程
改革開放三十余年來,我國雖然對戶籍等城鄉二元的制度安排進行了一系列改革,然而目前城鄉二元體制還是存在著,依舊是國內城市化進程中的障礙。一方面,城市和鄉村不一樣的土地制度,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阻礙。第三方面,城市和鄉村不一樣的戶籍與公共服務制度,對城市和農村間勞動力的非約束性流動造成了制約。第三方面,金融機構在農村貸出相對較少,極大限制了農村產業經濟的發展。農村銀行營業網點數量和功能的限制,使得在農村很難通過金融機構資金發展項目。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城鄉二元結構已經極大影響到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以成都試驗區為例探索改革
(一)對農村產權制度進行改革
為了促進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動,成都試驗區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進行了改革。成都市近年出臺了《關于加強耕地保護進一步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制度的意見》,希望通過對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努力形成以“流轉順暢、保護嚴格、權責明確、歸屬清晰”為特色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構建和完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機制,使得城鄉資源在市場分配上機會均等,為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提供制度上的基礎,并且耕地保護基金制度的建立,發起了形成很好地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的耕地保障補償制度的試驗。
(二)對戶籍制度進行改革
為了推進勞動力要素自由流動,成都試驗區推行了城市和農村一致的戶籍制度,于近幾年相繼出臺了《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在戶籍制度的管理上,實行城鄉統一的新型戶籍制度,按照降低門檻、放寬政策、簡化手續的原則,逐步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劃分,統稱為居民戶口。初步形成了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以及就業工作責任等體系與就業服務網絡。
(三)對農村金融制度進行改革
為了推進資金要素自由流動,財政更應向農村傾斜,財政部門要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步伐,對鄉村信貸擔保機制予以了健全,對社會資金流向鄉村予以引導,形成一批有實力的農村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等流轉活動給予資金支持。例如,鄉鎮金融機構試點、政策性的農業保險試點以及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等,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投融資服務,總之,不進行農村金融制度改革,城鄉二元結構就不可能從根本上破除,只有通過調整改革,才能逐步實行城鄉一體化。
三、成都試驗區的改革成果
(一)城市化率的不斷增加
截止2013年,成都試驗區城市化率呈現出不斷增加的趨勢,年均提高近1.3個百分點,在《2014年成都市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意見》中明確指出爭取城鎮化率比2013年提高0.9個百分點,達到70.24%,新增新區建成區面積23.4平方公里,以實現城市化率的快速增長,在2013年,成都市人均GDP已經達到64247.56元,從對應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和實際城市化率來看,已經超過了標準城市化水平。而在以后的幾年里,相應GDP所對應的城市化水平也是不斷遞增。
(二)城市結構的協調發展
和其他城市相似,成都試驗區的城市結構特征也表現為典型的環狀結構,主城區有著很強的聚集能力,這對城市率的快速提升以及城市化質量的改善的有著積極作用。自2003年實施新的城鄉統籌發展總體戰略以來,內環聚集的城市現狀已經逐漸向比較協調發展模式轉變。新的空間拓展模式是在主城區以外,大力發展郊區的小城鎮,進而形成一些擁有較強承載力的城鎮區域,從而使得主城區與周圍小城市的協調發展。在《2014年成都市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意見》已經提出必須集中力量加大外環小城市的建設,以形成示范效應,包括按照《成都市小城市建設標準》重點建設11個小城市的樣板,確保2個小城市在2014年底初步達到小城市標準;而且也非常注重特色鎮的建設,這些措施為城市結構的協調發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
隨著城市化的進一步擴大,成都試驗區的社會保障也不斷地完善,很好地處理了農民與產業之間的關系,改變了農民原來普遍以單一的收入結構,形成了多種收入來源所構成的收入結構,農民的收入將得到穩步增長,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不僅如此,而且城鄉教育、醫療、文化、公共服務實現基本均衡,比如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投入,積極促進教師區域流動,深入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不斷完善農村藥品供應,并積極探索統籌城鄉的藥品流通新模式,完善的城鄉社會保障確保了城鄉二元體制的改革的順利進行。
四、結論
成都試驗區在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進程中,通過城鄉間的土地、戶籍和資金等生產要素進行優化改革,實現了人口、城市結構及城市化率的協調發展,使城市化水平得到了極大提高。總結該試驗區的探索經驗,要想大力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質量,就必須破除城市和農村二元體制結構,只有深入地破除不同領域的城鄉二元制障礙,如土地、戶籍制度及社會保障服務等,才可以更好地走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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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養老;土地支持
中圖分類號:C912.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5194(2008)05-0128-05
中國農民養老保障方式取決于兩個因素: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民養老的主觀意愿。基于此原因,學術界一般認為中國農村養老應該堅持“家庭保障為基礎,社區保障為核心,自我保障為補充”。居家養老是值得提倡和保護的文化傳統。然而居家養老制度的維持和傳承需要一定的載體,這個載體就是土地。土地被認為是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這也是農村養老與城鎮養老的一個重要差別。本文試圖論述土地在不同情況下對農民養老的支持程度,為制定農村養老政策提供依據。土地對于廣大農民來說,是就業保障、生活福利和醫療養老保障的可靠手段,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我們所指的土地對養老的支持程度是指土地對農民養老經濟需求的滿足情況,通過調查了解農村老人的養老需求,滿足這些需求的經濟支持有多大比例來源于土地收入。
オヒ弧⑴逋戀匱老支持功能逐漸弱化
ス賾諗逋戀囟匝老的經濟支持問題,學術界存在不少爭議。主要觀點可以歸為兩類:生產資料說、生活保障說。大部分學者強調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劉書鶴認為,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在城鄉均難以充分就業的大勢下,土地的作用就在于它保證了廣大農民就業或部分就業的條件,保證或部分保證了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來源。雖然農民外出打工呈增長趨勢,但多數在外生活不穩定。如果找不到工作或對工作不滿意,還可以回來種地[1]。姚洋認為,“這種平均主義的農地制度具有一種內在的社會保障機制”,他把這種機制稱為土地社會保障制度,認為這種制度的正面作用可能足以抵消平均主義農地制度在生產效率方面的損失[2]。
バだ錘度銜傳統的小農經濟條件下,土地是農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謀生手段,也是農村家庭的重要經濟來源,可以說,土地是家庭養老的基礎。然而,在如今社會轉型的過程中,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民所能夠占有的土地資源不論是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出現了危機,“土地養老”的保障功能呈現出弱化趨勢[3]。
チ漢柰ü對蘇南地區的研究指出,土地已經不能擔起抵御農民家庭生活風險的重任,他把這稱為“最后一道防線的虛化”[4]。齊莉梅根據對我國東、中、西部的實證研究,分別把農村人口自身擁有的土地、家庭等養老資源和社區、國家等外部供給的制度保障資源的狀況描述出來,指出傳統意義的耕地保障功能已經不能適應和滿足工業化社會、老年化社會的生活保障和養老保障需求,只有耕地經營規模大、農業市場效益高的地區,耕地才能產生現代社會意義的養老保障作用[5]。
ヒ話閎銜,土地保障只是在風調雨順的好年景才能靠得住。然而,我國自古以來是一個災害頻仍的國家,每年不少地區都會遭受自然災害的侵害,國家在這樣的時候也會全力以赴地扶貧救災,幫助農民渡過難關。有學者認為,無論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農民獲得的只是生存保障,即解決溫飽問題。然而,人生問題不僅是溫飽問題,還有生病、傷殘、老年喪失勞動能力等問題,一場重病,就有可能使一個家庭陷入貧困甚至傾家蕩產。在我國,農民對于土地,只有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農民沒有權力變賣一部分土地以解決燃眉之急,所有只有靠借貸(高利貸)或變賣家產(大多數人除了最基本的生活用品,沒有多余的家當)解決面臨的困難。從國際范圍來看,雖然許多國家農民都需要依靠土地養老,但是基于土地實現養老的途徑卻很不同。在土地私有制國家,農民即使遭遇產銷風險(天災人禍、信息不對稱、生產過剩)和道德風險(子女不孝),生活失去保障,但由于他們擁有土地所有權,仍然可以通過出租和出賣土地養老。而在我國,農民依靠土地養老面臨的各種風險,不僅大于發達國家,而且大于其他發展中國家,土地對于農民來說,只是一個附帶風險的初級保障,因此依靠土地養老是靠不住的[6]。
ヒ燦醒д叨醞戀乇U匣頡巴戀馗@化”提出質疑。“土地福利化”是指由農民耕種自己的分地來給自己提供保障,而社會組織(政府、社區、企業)不對此承擔任何義務。這種由于政府不承擔任何義務,因而農民也享受不到任何權力的所謂保障,根本不是社會保障。政府不能把自己的義務推卸給農民,而土地保障或“土地福利化”,等于政府讓農戶自己保障自己,即把保障的義務私有化了,既然如此,還有什么必要再談農民的社會保障[7]。
ゴ統社會土地為農民提供絕大部分生存保障(盡管是低水平的),在農民的收入多元化的今天,土地收入仍然占農民收入的相當比例。國家統計局2008年4月24日的數據顯示,據對全國31個省(區、市)6.8萬戶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結果,2008年第一季度農村居民人均收入1494元,其中直接或間接的土地收入占農民收入的37.15%[8]顯示。這只是一個季度的平均數據,實際上我國仍有3/4的農戶是純農戶或以農業為主的兼業戶,他們收入的主要來源仍然是農業,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廣大農戶,來自農業的收入高達60%以上[9]。在不同地區、不同的農業經營方式,農業收入差別很大,為農民養老提供的保障程度也不同。因此有必要研究土地的養老保障程度。
オザ、農地收入對養老支持程度弱化的原因分析
ニ孀磐戀厥杖氡冉閑б嫻南陸島腿嗣茄老消費的增加,土地收入對農民養老的支持程度普遍降低。有學者對蘇南農村地區土地保障能力作過估算和評價。鑒于我國現階段農地的所有制形式,農戶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土地保障作用主要來源于土地的收成。蘇南大部分家庭的土地收益在5000元以下,占有耕地家庭總數的90.6%,平均家庭土地收益為2521元。只有9.4%的家庭土地收益在5000元以上,平均為6518元。土地收益與家庭生活消費相比,在一般農戶中,有81.6%的農戶土地收益已不能應付家庭日常的生活消費支出。也就是說有81.6%的農戶靠土地收益已經不能完全保障日常生活,何況農民的養老支出除了吃穿、看病和零花錢,還包括人情往來和文化休閑開支。在蘇南土地收益減去日常生活消費支出的剩余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為4.9%,在500-1000元的為4.3%,在1000-2000元的為4%,超過2000元的為5.2%[10]。如果以1000元剩余收入為具有保障能力的標準,那么在蘇南地區,在整個有耕地的一般農村家庭中,只有9.2%的家庭尚有一定的土地保障能力(約占家庭總數的8.1%)。
ジ據我們對100個農戶的調查,農民的人均年養老費用為2000元,農業收入年人均為625元,養老支持程度為31.25%。可見,目前農村家庭中的土地保障功能是比較弱的。土地保障程度下降的原因:一是農業的收入在降低,二是養老費用在提高。
ナ紫仁橋┮道潤難以實現。農業生產面臨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農民的收入難以有穩定的預期,農產品的完全競爭市場結構以及農資價格的持續上漲,抵消了政府的惠農政策,是農業收入難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據有關部門統計,2008年主要農資品種比1990年平均漲幅400%以上,根據我們對河北、山東、河南、遼寧等地50戶農民的訪談結果,除去種地生產資料投入,大多數老年人的種地純收入平均每畝只有400元,其中有18%的老年人的農業純收入為負值。他們不能通過在土地上的勞動來養活自己。土地收入僅能維持溫飽的占被調查戶數的34.1%。除溫飽還可以支付日常生活費和醫療費用的分別為22.4%和12.3%。總體來說,能夠靠土地收入來供給日常生活的比例不到四分之一。以河南沈丘縣D村老王為例,其家庭人口五人,兒女、兒媳均在外常年務工,他與老伴經營全家承包的5畝土地,主要種植小麥、玉米,2007年每畝生產成本:種子45元、化肥428元、農藥70元、機械149元、水電39元,總投入(不含人工成本)為731元。而每畝的收入為: 小麥900斤,單價0.82元,畝毛收入738元;玉米800斤,單價0.73元,畝毛收入584元。加上政府的糧食直補46元,一畝地全年收入1368元,扣除成本每畝只有637元的收入。這一收入是不含自用工費用的,根據當地的折算,每耕種一畝地,需要投入的勞動力大約需要12天,當地每天的勞動力工資標準是50元,這樣每畝的勞動力成本是600元,扣除勞動力成本,種糧農民每年的純收入只有37元。所以農民這樣評價農業的收入:“我們一年到頭種田得到的就是自己的人工錢”。可以看出,農業的生產和收入水平實際上相當于為農民提供了一個低工資的就業機會。農業的收入只是保障了農民的溫飽,按照當地的養老費用(我們估算平均為每年2000元)農業收入的保障程度僅為31.25%。
テ浯危農業經營面積小。我國農村人口多,耕地少,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經營耕地僅2.07畝,戶均耕地僅7畝左右。這一現狀決定了農民一家一戶不可能單純依靠土地大幅度地增加收入。按照經濟學原理,如果人均耕地面積不變,單靠增加其他要素的投入量將帶來邊際收益遞減。在現有的人地比例下,農民即使像繡花一樣來經營土地,增收幅度也非常有限。這也是我們試圖通過調整農業結構提高農民收入而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據我們對北京、河北的調查,由于人均土地面積小,產業結構調整并沒有給農民帶來顯著的收益。
ピ俅危農業保障的實現是有條件的。土地對養老的保障體現在土地收入的積累和年老后的勞動能力兩個方面。根據調查,農村居民有32%的農戶沒有儲蓄,43.6%的農戶沒有明確的儲蓄計劃,只有25.5%的農戶有很強烈的儲蓄傾向。但其儲蓄的目的考慮的是子女教育和子女婚嫁。我們對50戶的老年農民調查,幾乎全部都是為了子女而儲蓄,沒有為防范養老風險而儲蓄的動機。可見,在農村儲蓄不是家庭養老保障的可靠經濟來源。那么就只有在土地上勞動才能實現土地的部分養老支持。在我們的調查對象中,有勞動能力的老年人從60歲到80歲,存在較大差異。平均勞動年齡按70歲(調查對象中有86%的老人70歲后不再參加農業勞動)算,70歲以后失去農業勞動能力的農民就難以從土地上獲得收益(特別是糧食種植業由于利潤低難以轉租他人)。
ゴ送猓養老費用的提高也是土地養老支持程度降低的一個重要原因。與傳統社會相比較,當今社會不僅養老支出的項目在增加,而且標準不斷提高。傳統社會農民的土地養老保障實際上是溫飽型的養老保障,除了維持最低水平的吃飯、穿衣、住房外,一般沒有什么其他需求。而今天的養老保障除了溫飽,還包括了娛樂(如看電視)、通信、醫療、人情往來等,需要支付水電、煤或煤氣等費用。據我們粗略統計,隨著社會的發展,今天的養老保障項目比30年前多出了2倍多。而且標準不斷提高,以穿衣為例,過去的“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傳統已經不見了,過去沒有有限電視、冰箱、電話等費用,而今這些成為老年人的必須消費。但是,農民人均土地面積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土地帶來的相對收入不僅沒有增加反而降低了,農民的收入結構正在發生變化。這是土地養老支持程度降低的一個重要原因。
オト、提高土地對養老支持程度的條件分析
ツ敲從忻揮邪旆ㄌ岣吲┟褳戀氐難老保障程度呢?近些年各地通過變革農民土地的利用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在提高土地養老支持方面有不少經驗值得借鑒。其中影響較大、效果較好的有以下四種情況。
1.土地股份制改造
ネ戀毓煞鶯獻髦剖加1992年,廣東南海區進行社區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驗,其基本做法:(1)將集體資產及土地折價入股。以聯合社(行政村)或經濟社(村民小組)為單位,通過全面丈量土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確定固定資產的凈值和土地價值,作為入股依據,把全村或全社的土地集中起來,由聯合社或經濟社統一規劃、管理和經營。(2)配置股權。以凈資產量化給符合條件的當地村民配置股權。配股方法則各地因地制宜,多種多樣。(3)股權管理。規定股權不得轉讓、抵押、贈送、繼承和不得抽資退股。(4)進行“三區”規劃。對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劃分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工業開發區和商業住宅區。近些年許多地方在嘗試推廣社區型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南海區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為保護農民利益提供了一個較好的“平臺”:一方面,通過將包括土地在內的集體資產作股量化,給農民配股分紅,使農民能夠獲取穩定集體資產收益。據統計,2005年全區股份分紅金額達10.29億元,人均股份分紅1523元[11]。另一方面,社區合作組織經濟實力的增強,使其有能力為農民提供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建立了合作醫療、退休金發放、升學參軍補助等制度,還通過修建道路、學校、幼兒園、綠化環境等公共基礎設施,改善了農民的生活環境,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對土地股份合作制學術界褒貶不一。但從養老保障的角度看,這一做法無疑值得研究和借鑒。因為當老年人勞動能力下降或失去勞動能力后,土地股份合作制可以保障農民土地利益的實現,為養老提供必要的經濟支持。以土地入股,農民自然可以獲得其所帶來的贏利,從而為農民提供一項較為穩定的經濟收入,解決了基本的生活問題。此外,土地的股份制改造為社區合作組織改善農村的設施和發展社會事業提供了基礎。
2.促進土地流轉
サ韃櫓蟹⑾至礁魷勻壞氖率擔即土地養老支持程度與土地的經營規模和土地能否自由流動有關。首先,土地養老支持程度隨著土地經營規模的提高而提高。我們比較了同一村莊經營耕地面積的大小對養老支持情況,種糧農民人均一畝土地的養老支持程度為31.25%,人均5畝土地的養老支持程度就可達到為159%,在遼寧的一戶農民承包了60畝耕地,老兩口每年純收入可達5萬元以上,可提供全部的養老支持。在北京郊區我們也比較了不同經營耕地面積的農戶的養老支持情況。人均1畝地以下養老支持程度僅為30%。但是如果耕地面積增加到人均10畝,每年的純收入可達到6000元以上,可基本滿足農民養老的經濟需求。我們調查的一戶78歲的老人,還供養著一位98歲的老父親,兩個老人承包了50畝果園,靠78歲老人管理(采摘季節要雇工),每年的收入在3萬至5萬元,可以提供兩位老人的全部養老費用,每年還有儲蓄。當我們問及這位78歲的老人失去勞動能力后怎么辦時,他說“希望把土地作價轉讓給他人”。由此看出,土地流轉對規模經營和老年保障都是重要的。就是被學術界指責的“反租倒包”也是受到老年農民歡迎的,在山東榮成寧津鄉夏家村一老年農民這樣講述自己的愿望,“當不了了,希望能把土地租給別人種,能給我口糧就行”。因為大多數年輕人對經營農業沒有興趣。“反租倒包”這種形式對解決老年人的土地價值實現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途徑。
ノ蘼凼槍婺>營還是土地出租的實現,都依賴于土地產權的變革。土地產權擁有形式影響資源的有效配置和農民生產積極性的進一步發揮,也影響到養老支持程度。國際經驗證明私有產權的保障比國有產權和公有產權更有效率,韓國和日本的成功說明了這一點,我國臺灣的也證明了這一觀點。臺灣在1949-1953年期間將土地分給農民(農民得到了長期穩定的土地權利),在隨后的十年里,農民家庭年收入增長150%[12]。蓋爾•約翰遜認為可以將土地所有權交給農民以補充農民養老金的不足[13]。也有學者提出賦予農民永佃權,土地可以成為農村老年人穩定的投資方式。農民就可以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流轉,這既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也能夠更充分地發揮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14]。
3.調整農業產業結構
ノ了了解不同種植結構對養老的支持問題,我們對果樹種植和蔬菜種植戶進行了調查,特別是對設施農業的收入進行了詳細調查。結果表明,經營設施農業可以提高農民收入,如每個大棚(占地一畝)年純收入平均為7200元,比糧食種植高出10倍多,但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明顯增加。如種大田作物平均每畝每年需要的勞動工作日為15天左右,設施農業則需要200個工作日(春秋冬三季)。而且設施農業勞動強度大,一般到65歲后就難以勝任大棚里的全部勞動。但由于其收入高,對儲蓄養老具有一定意義。此外,發展果樹種植和大田作物相比,既可穩定收入,又能節省勞動力,也是提高土地養老支持程度的有效措施之一。
4.以土地為依托發展旅游服務業
プ罱幾年在大中城市周邊提出的觀光農業、休閑農業、采摘農業、旅游農業等,其實都是農民依托自己的承包地,通過調整種植業結構,發展鄉村旅游,為城市居民提供休閑、度假、農事體驗的新型產業,我們對京郊農業旅游的發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發現鄉村旅游業的發展不僅為農民致富搭建了一個很好的平臺,而且顯著延長了老年人的就業年齡,為農村養老保障開創了新的空間。以土地為依托發展旅游服務業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農業結構得到有效調整,人們可以根據旅游消費者的需要調整自己的種植結構,如有的農戶種植黃瓜和南瓜,有的種植杏核櫻桃,有的則種植花卉等,這種種植結構的調整是充分尊重消費者需要基礎上的自組織現象,因此充滿了活力和生機。二是農業產業鏈條有效延長,鄉村旅游業的發展使農產品從田間一直延伸到餐桌,升值空間是其他產業化途徑難以實現的。三是農民收入顯著提高。無論是產業結構調整,還是產業鏈條的延伸,都為農民增收提供了條件。在我們的調查中,鄉村旅游戶平均收入在5萬元,特別是為老年人創造了一個“老有所為”的機會。多數鄉村旅游戶認為,只要能夠勞動,就可以為他們提供足夠的養老保障。
ヒ隕險廡岣吲┟裱老支持程度的途徑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發揮作用的,如鄉村旅游的發展就只能在大中城市周圍和有獨特資源的鄉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實施也只有在經濟發達地區才能實現。因此,提高農民養老支持的具體方法要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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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奧運會的臨近,我校也在奧運月開展了各種各樣的活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關心社會農業和農村、以及小康城鎮建設,我校政治與社會學學院組織我校的四個理科學院(針對大一和大二的學生)近兩百名師生及學校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處)、保衛處、校團委、校醫院等相關部門同志赴綿陽市縣開展了為期兩天的實踐活動。在年月日下午點,即將要參加實踐的全體成員在新校區同輝堂舉行了出征儀式,出征儀式由負責組織此次社會實踐的段老師主持,段老師交代了整個社會實踐的行程,以及社會實踐中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并定于月日—日正式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月日早上點左右我們開始了此次征程,所有參加這次社會實踐的師生從新校區出發,一共四輛校車。在經歷近4小時的路途中,我們計科學院的帶隊老師商健老師為了活躍氣氛,他還在我們的旅程車上組織我們對唱歌曲,哼小調,這樣我們便有了一個歡樂而美好的環境,也讓我們有了一個好的開始。直到中午,我們到達了我們的目的地綿陽市縣。到達目的地后我們先在天匯賓館統一進行午飯,午飯后就進行住宿分配,由于我們人數太多的原因,我們被安排在了兩個住宿點(天匯賓館和大酒店),本著同一個學院同住宿的原則,我們計科學院,生科學院,化環學院及部分其他成員被安排在了天匯賓館,電信學院和部分同學及大部分老師被安排在大酒店,但是我們就餐吃飯的地方是在同一個地方(天匯賓館)。之后,我們便正式開始了接下來的實踐工作:
第一站:大酒店會議廳
日下午點,我們按原先計劃的時間如期地進行了聽縣政府關于“三農”的報告。縣領導蘭主任、我校教務處領導、政治與社會學學院領導及我校部分老師出席了報告會;同時全部師生聽取了報告會。
報告會上,縣蘭主任進行了重要講話。首先他講解了縣的歷史:縣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北鄰綿陽,南連射洪,西靠中江,東接鹽亭。省道公路和成公路橫貫全境。是四川19個百萬人口丘陵大縣之一,幅員面積2661平方公里,轄63個鎮鄉(其中鎮41個、鄉22個)、全縣總人口148萬,其中城鎮人口25萬,農業人口123萬,耕地面積124.5萬畝。所以是農業大縣,農副產品種類多,產品量大,加工資源豐富,先后被列為四川省和全國糧食、棉花、油料、生豬、蠶繭、柑桔、麻類、油橄欖、麥冬等的生產基地縣,主要農副產品產量分別排名全省20強和全國100強縣之列。縣城位于兩鎮,城區規劃面積20.44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11平方公里,城區城鎮人口10.2萬。歷史悠久,自西漢高祖6年設廣漢郡妻阝縣始,隋唐為梓州,宋、元、明為潼川府,清置縣,至今已歷2200多年。古老的在唐與成都齊名,為蜀地第二大城市,是川西北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享有“川北重鎮、劍南名都”之美譽。
之后,蘭主任對“三農”進行了重要闡述: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時期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重點和目標,作為農業人口大縣,農民增收困難,這已經成為當前縣亟待解決的戰略問題之一。一、縣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現狀及特點。
二、當前縣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存在的問題與障礙。
1、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低,綜合素質不高;
2、勞動力市場不健全,中介組織發育程度低;
3、縣城工業發展才起步,鄉鎮企業部分停產破產。
三、改善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對策思考。為了有效地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必須建立健全勞務轉移就業的組織體系,同時加強勞動力轉移培訓,增加對農村人力資源的投入,加大扶持力度,調整農產品結構,實現跨區域就地轉移。
1、以城鄉產業統籌為中心,推進農村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步伐,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把農村中小企業發展與農業產業化有機結合起來。一些農村亟需的第三產業(如科技服務、技術信息咨詢、金融保險等方面)發展嚴重不足。一是重點建設好農產品批發市場,積極開拓農村資金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二是把交通、通訊、保險、金融、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行業作為發揮重點;三是要發展農村房地產和旅游等新興產業,發展農業產業化以及系列社會化服務產業。走農村新型工業化道路,農村企業要接受城市工業的擴散和輻射,發展城市配套產業,避免城鄉工業結構雷同。大力發展有區域資源優勢、傳統工藝和特定市場優勢的特色產業。
2、把小城鎮建設與農村中小企業發展相結合。以現有的建制鎮為重點加以發展,使之成為農村經濟中心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要地區。把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小城鎮特色產業和主導產業結合起來,利用當地資源條件和區位優勢,形成合理的城鎮產業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鎮經濟,以工興鎮,以商貿旅游興鎮,帶動塊狀經濟發展,繁榮小城鎮經濟。以農村小城鎮依托,以農村工業化為內容,帶動農村經濟全面發展,走城市與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多元化的城鎮化道路。
3、以勞動培訓為重點,提高農村人力資本質量,拓展農民就業空間。通過教育和培訓,使農民獲得生存和發展的能力。大力發展面向農村勞動力的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和農村人力資本質量。因此,必須增加對農村勞動力教育科學文化衛生事業的財政支出力度,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和多層次、多類型、多渠道的職業技能培訓。一要在農村努力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積極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二要加強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大力推廣適用技術,提高農村勞動力知識技能素質;三要繼續加強農村成人教育;四要搞好上崗前培訓,培養一批有文化、有技術、懂經營的合格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