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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杭州垃圾分類;現狀調查;知識宣傳;環境壓力
據杭州市固廢處置監管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兩年來,杭州市區生活垃圾清運量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加,2008年已達到214萬噸,日平均5800噸,2009年全年預計將達到230萬噸,日平均6400噸。
雖然目前杭州的垃圾處理能力為每天7500噸,但以現在增長速度,明后年就將接近處理極限能力,給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置帶來極大的壓力。
據了解,杭州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甚至更早以前,就試行過垃圾分類收集。2000年左右,杭州街頭流行過一批雙筒分類果殼箱。一黃一綠兩個筒并排立在一起。黃的寫著“可回收垃圾”,綠的標示著“不可回收垃圾”。可是,試點的效果卻并不理想,不少分類垃圾桶實際上早就形同虛設。
據悉,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低碳城市,構建循環經濟體系,實現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所以垃圾分類工作已經成為杭州城管辦“十二五”規劃中的重中之重,2010年3月25日,杭州啟動了垃圾分類試點工作,要求居民主動將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廚房垃圾、其他垃圾四類進行分類投放轉眼,一年時間快過去了,杭州共有788個小區實現了垃圾分類,占小區總數的52%,但仍然存在垃圾分類工作不到位、部分硬件設施跟不上等問題。
為了解杭州市目前生活垃圾分類現狀,我們“垃圾分類成效調研及垃圾分類知識宣傳”社會實踐小分隊開展了此次調研活動。
一、調查內容
(一)調查時間
7月17日——7月30日
(二)調查步驟
本次調研活動主要以走訪社區、分發問卷為主,輔之以走訪垃圾回收站、環保環保站,城市管理辦公室,最后進行資料整理等后期工作。
7月19日至21日,調研小組分別走訪了銘和社區桂雨坊、華聯社區和理工大學附近的清雅苑這三個垃圾分類實行小區。在走訪期間我們在小區內分發問卷,采訪清潔人員和小區垃圾分類負責人。調研小組實地參觀社區的垃圾點,檢查垃圾箱里的具體垃圾分類。通過采訪和問卷,了解社區對垃圾分類動作的執行力度以及居民對垃圾分類工作的支持度和對此的一些建議和想法。
7月23日至26日,調研小組走訪了垃圾分類未實行小區,頭格社區和智格社區以及吳山廣場。通過對社區居民的問卷調查來了解未實行垃圾分類的小區對垃圾分類的支持度以及杭州居民對垃圾分類知識的了解程度。
7月27日至28日,調研小組分別走訪了華家池環保教育宣傳站和城市管理辦公室。在此次走訪中,調研小組具體的了解了杭州市垃圾分類處理的直運模式,豐富了垃圾分類的知識以及垃圾分類工作的規劃及實施情況。
(三)調查結果分析及思考
本次實踐小組對杭州銘和社區、華聯社區、浙江理工大學附近的高教社區三個垃圾分類實行社區和未實行垃圾分類的社區頭格社區、智格社區開展了關于垃圾分類回收調查問卷,其中實行社區共發發放調查問卷600份,回收有效問卷540份。此次調查利用抽樣調查方法,分布到杭州幾個社區,因此,調查結果在一定程度上真實地反映了杭州市目前生活垃圾分類現狀,問卷重點調研了居民對垃圾分類回收的了解及態度,社區為垃圾分類提供的硬件條件情況,垃圾分類實施存在的難點等問題。
1、調查結果
(1)居民對垃圾分類的態度
我們對杭州市居民對垃圾分類的態度我們做了調查,調查結果如圖3.1與圖3.2。
從圖3.1中可以看出89%的居民認為對垃圾進行分類是一項十分有必要的措施,其中有高達76%的居民樂意配合這項措施,從圖3.2中我們也能看出51%的居民對本社區的垃圾分類的前景持有樂觀態度,而對于社區的垃圾分類的前景表示不關心或漠視的人只占7%,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杭州市民的環保意識和環保熱情是十分高漲的,我們就有理由相信,只要采取合適的手段,讓環保知識在廣大市民中得到普及,絕大部分的市民將會自覺的履行環保義務。
(2)居民在垃圾分類方面的做法
如圖3.3數據可知,36%的居民有良好的環保習慣,會自覺的將垃圾進行分類處理;僅有14%的居民對于垃圾分類顯得有點冷漠,對其無動于衷;然而卻有半數的居民的環保意識并不是十分強。所以筆者認為社區還是要將環保宣傳進行的更為深入,才會有更多的市民形成良好的環保意識,并將這份意識付諸于實際行動中。
從圖3.4中可以看出當分類垃圾箱內垃圾已經混放后,有45%的居民會會選擇隨波逐流,垃圾外露和發出臭味也是影響居民垃圾分類的一個重要因素。這樣的結果并不樂觀,如何避免這類問題的發生,是一個擺在我們面前的嚴峻問題。
(3)垃圾分類方面存在問題
圖3.5指出:有50.9%的居民會主動將垃圾分類放入垃圾箱,而49.1%的居民只是偶爾或者從來都不會將垃圾分類后再放入垃圾箱。我們考慮到相關方面的宣傳問題,如果垃圾分類的相關知識能夠得到更為廣泛的普及的話,這半數的居民所占的比例必然會有所減少。
我們已經發現垃圾分類在具體實施時還是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居民還是不能按照規定將垃圾進行合理分類,調查中發現有28.2%的居民認為,“垃圾分類意識不夠”和“市民生活習慣問題”是導致推行垃圾分類回收困難的主要原因;而12%居民認為因為“垃圾分類得不到妥善的處理”,通過上表的結果我們可看出垃圾分類實施過程中的確還存在許多難點,推行道路任重而道遠。
2、調查思考:垃圾分類困難重重
(1)前期宣傳工作不到位
雖然城管局一再要求各個單位要做好環保宣傳工作,但是實際上,有些單位并沒有認真落實工作,敷衍了事。而當政府部門宣傳到位的時候,許多小區的宣傳工作卻沒有跟進。我們的實踐小組進小區宣傳環保知識的時候,有的小區沒有積極地配合我們的活動,收效甚微。小區是市民生活的地方,它最貼近市民,如果進行大量的垃圾分類宣傳,更能夠達到宣傳效果。
(2)群眾分類意識薄弱
在我們對于多個小區的抽樣調查中,28%的居民選擇市民分類意識不夠是杭州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實施受到阻礙的原因。在調查問卷“在您周圍的人是否會自覺自愿的進行垃圾分類”這一項中有45%的人選擇選項“少數會”,30%的人選擇“多數會”,還8%的選擇了“”都不會,看來居民主動自愿的進行垃圾分類還是居民的意識的問題。居民沒有認識到垃圾是放錯了的資源,也沒有考慮垃圾扔掉后怎么處理,即使意識到了,也會因為各種原因不以實際行動來做到垃圾分類。
(3)難以監督
由于沒有具體的條例規定,對于不進行垃圾分類的居民,我們只能進行勸說,并不能進行懲罰,但是這樣做的效果是微弱的。也有一些小區開始實行垃圾分類“實名制”的實踐?!熬o箍咒”的確讓垃圾分類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引發了是否侵犯隱私的爭議,甚至遭到一些居民的抵制。
(4)社區管理不到位
許多可回收的垃圾在環保部門處理前就被拾荒者揀走了,而拾荒者在尋找可回收垃圾的時候會不時將居民已分好的垃圾隨意倒出,這極大的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勞動量。雖然這是一種變相的環保,但是也解決了部分人地生計問題,在一定層面上講是一舉兩得的事。
從以上分析來說,導致許多城市推廣垃圾分類回收多年卻收效甚微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建立起完備的分類垃圾回收系統,政府部門與小區、居民沒有密切配合。
三、建議意見
(一)政府需積極推行垃圾分類工作
1、建立法規、考試制度
政府應加大宣傳廣度,有相關調查顯示,有關垃圾分類的宣傳只局限于杭州實行垃圾分類的小區或單位,其他人群都未聽說或有聽說垃圾分類,但并不明確的知道該如何進行正確的垃圾分類。我們應該學習國際上分類做得比較好的日本和新加坡等國家,加大垃圾分類的宣傳和教育廣度,將垃圾分類工作應該作為一項長期國策而不是短期政策甚至設立人群普及面較廣的考試如公務員考試,高中升學考試等,法規,明確相應的獎懲措施。
2、開征適當垃圾稅
在發達國家中,加拿大從2008年開始就施行一項制度規定,每戶家庭需繳納垃圾處理費用,收效甚好。而芬蘭從1996年開征垃圾稅,對于送往垃圾掩埋場的垃圾每噸征收30歐元的垃圾稅。2007年此項稅收收入突破5700萬歐元,這筆收入全部補貼到了垃圾處理現場操作、廢物清理、維護處理設施以及廢物運送等方面。
高昂的垃圾處理收費不僅能抬高了垃圾制造者的心理門檻,也為垃圾處理工作提供了財力支持,根據中國國情,政府可以向包裝產品生產者收取適當的垃圾稅,這樣不久就可以促進垃圾的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和減量化,同時也為城市垃圾處理開辟了重要的資金來源。
3、建立相應的可回收及有害垃圾回收站
據調研組調查發現,小區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桶里的垃圾一般不會超過半個桶,根據這種情況,政府可以積極發揮其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的能力,利用政府資源(用地等政策優惠),鼓勵無業人員、拾荒者成立合作社,綜合解決城市包裝廢棄物管理問題和城市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以及拾荒者增加環衛工人勞動量等問題
(二)城管辦完善垃圾分類管理機制
1、完善制度建設
健全和完善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為主的管理系統、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系統才能不斷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2、強化考核監督
據調研組考察發現,管理人員巡查頻率高的小區,居民的垃圾分類工作做的比較好。從這一調查中可以發現,監督作用是十分強大的。強化考核監督工作,能不斷的促進垃圾分類工作持續有效的進行,增強居民的分類意識。
(三)社區加強宣傳引導,及時通知新條例
社區要對開展垃圾分類的管理部門和物業小區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告訴他們分哪些類,為什么分,怎么分類等問題,還會制定一些諸如垃圾桶如何擺放、標志是否明顯等指標來考核小區的落實情況,有條件的小區還應該設置廚余垃圾處理機,通過生物處理進行資源再利用。宣傳措施更是必不可少,除了社會范圍內進行廣泛的環境保護宣傳以外,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入戶、制作宣傳手冊、垃圾分類的公益廣告都可以成為倡導生活垃圾分類的方式,并且垃圾分類宣傳也應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這樣才能使垃圾分類的宣傳效果達到最佳。
(四)提升個人環保意識
光是上述這些工作做到位了還不夠,還需要社會大眾的配合。由于中國國情和中國民眾的習慣及觀念問題,社會大眾的環保意識和分類意識普遍不高。誰都知道垃圾分類好,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具體落實到做、要改變行為就困難了,尤其是在沒人監督的情況下。所以身為一名普通公民,我們一定要養成一種社會責任感,將垃圾分類看作是自己分內的事,正所謂“自己一小步,垃圾分類一大步”。
To promote textiles waste recycling and re-use in China, the article analysed the relevant domestic laws and policies in detail. Furthermore, the author als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establishment of textiles waste recycling policy.
本文依據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出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和《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行業標準,以及北京、廣州和杭州等城市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地方標準,結合我國《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國務院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 — 2015年)》,以及《紡織工業“十二五”科技進步綱要》和《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等文件,對我國關于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的相關政策及措施進行了梳理,以便行業及相關企業和社會團體進行了解和掌握。
一、我國與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相關的政策與措施
我國自2009年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以來,從國家層面和行業層面將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再生資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列入“十二五”規劃中。
從國家層面來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被寫入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并提出要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垃圾分類回收制度,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黨的十報告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
從紡織行業層面來看,我國《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支持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2015年初步建立紡織纖維循環再利用體系,再利用紡織纖維總量達到800萬t左右的發展目標。加強資源再生循環及利用的重點任務是: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理念,逐步建立健全紡織制品回收再利用循環體系,制定相關的法規和標準,設立紡織制品回收再利用管理和監控體系等。
我國現行的與廢物分類、回收及再利用有關的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相關的法律、管理條例及“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相關內容(圖 1),但缺乏針對與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相關的政策制度,無法滿足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的需要。
1. 立法層面
法律法規是保證廢物管理和有效利用的強有力手段。我國頒布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中提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簡稱“三化”),為垃圾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則。但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在我國尚未進入立法層面。
(1)《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為原則
在我國2005年4月1日開始施行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條明確指出: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2)《循環經濟促進法》以廢物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
在我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環經濟促進法》中,所稱的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其中,所稱的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或者經修復、翻新、再制造后繼續作為產品使用,或者將廢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為其他產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資源化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僅就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制度建設而言,我國尚未在法律層面進行立法。例如,《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規定了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廢電器電子產品進行回收利用、報廢機動車船的回收拆解、機電產品的再制造,以及生活垃圾、污泥的資源化等進行了具體規定。但未將廢物或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等內容納入法律法規,且缺少實施細則。因此,上述法律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中只起到原則性作用。
2. 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層面
垃圾分類的目的是回收和再利用。垃圾分類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屬性、利用價值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根據不同處置方式的要求,將垃圾區分成不同的種類。
目前,我國涉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要為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圖 1),在上述各種生活垃圾的分類管理標準中,對廢舊紡織品的歸類存在一定的差異。
(1)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行業標準已將織物垃圾歸為可回收物
根據2004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由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的規定,城市生活垃圾可分為六大類: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苫厥瘴锸侵高m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主要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五大類。其中,織物是指舊的紡織衣物和紡織制品,主要包括廢棄衣服、毛巾、床上用品、桌布、書包、鞋等。
為了規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標志,2003年建設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涵蓋了14個垃圾類別標志,標志應按規定的名稱、圖形符號和顏色使用,以適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工作,同時也適用于有關產品的外包裝。
2009年建設部頒布的《生活垃圾采用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13 — 2009)將我國生活垃圾按物理組成分類為廚余類、紙類、橡塑類、紡織類、木竹類、灰土類、磚瓦陶瓷類、玻璃類、金屬類、其他及混合類共11類。
上述 3 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行業標準的特點主要包括:一是將廢舊紡織品的名稱統一為“織物”或“紡織類”,即英文為“Textiles”;二是將廢舊織物作為生活垃圾的一種,并視為可回收垃圾。
(2)我國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未將廢舊紡織品納入分類收集范疇
為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各地選擇適宜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路線,2010年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聯合出臺了《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并將廢紙、廢金屬、廢玻璃、廢塑料的回收利用納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范疇,但未將廢舊織物納入其中。
(3)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標準有差異
如表 1 所示,北京、廣州和杭州等 3 個城市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織物垃圾的歸類、名稱使用、回收箱的設置均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 3 個方面。
①地方標準對織物垃圾歸類存在差異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將織物歸為可回收物類,這與建設部頒布的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國家標準相一致。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的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但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后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電子廢棄物類、織物類等。
而廣州和杭州將織物垃圾歸在其他垃圾類中。其中《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中的其他垃圾包括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雜、污染、難分類的塑料類、玻璃類、紙類、布類、木類、金屬類、渣土類等生活垃圾。而《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與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破舊陶瓷品,婦女衛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貝殼,煙頭,灰土等。
②地方標準對織物垃圾名稱使用的不統一
各個地方的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對織物垃圾的名稱使用并不統一。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使用“織物類”,與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國家標準中的名稱相一致;《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中使用“布類”,而《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則使用“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
③城市社區回收箱設置不便于織物垃圾的回收
北京市按照“大類粗分”的原則,一般將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等 3 類設置回收箱;廣州生活垃圾回收箱則分為 4 種: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和廚余垃圾箱。杭州生活垃圾回收箱也分為 4 種,包括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雖然如此,但均存在一個問題:3 個城市的生活垃圾回收箱難以讓居民辨識,廢舊紡織品究竟應投放在可回收類垃圾箱還是其他類垃圾箱,難以界定。
3. “十二五”規劃層面
國家層面和行業層面的“十二五”規劃均十分重視再生資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從制度建設層面、技術層面和再生纖維利用等方面均提出了具體的目標。
(1)從國家層面提出再生資源和生活垃圾回收體系和分類制度建設(表 2)
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提出要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垃圾分類回收制度,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另外,我國《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到2015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80%,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
再生資源和生活垃圾的分類回收需要制度保障,“十二五”規劃充分體現了政府在制度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2)從產業層面提出廢舊纖維回收和再利用體系的建設和標準制定(表 3)
在國務院出臺的我國《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 —2015年)》中,針對廢舊纖維制品的循環利用提出,到2015年我國再生纖維利用占纖維加工總量比重要提高到15%。
我國《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2015年初步建立紡織纖維循環再利用體系。建立健全紡織制品回收再利用循環體系,制定相關的法規和標準,設立紡織制品回收再利用管理和監控體系等。同時還提出,2015年我國再利用紡織纖維總量要達到800萬t的發展目標。該規劃從產業層面明確了“十二五”時期,我國廢舊纖維回收和再利用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的目標,提出了再生纖維的利用水平。
(3)從技術層面提出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的技術主攻方向(表 4)
在我國《紡織工業“十二五”科技進步綱要》和科技部等部委出臺的《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中,從技術層面解讀了廢舊紡織品的回收利用。
《紡織工業“十二五”科技進步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重點完成50項節能環保關鍵技術攻關,其中包括 2項廢舊紡織品的回收利用技術,即純化纖廢舊紡織品的再利用技術研究以及天然纖維和混紡廢舊紡織品的再利用技術。前者主要包括研究合成纖維材料的生物改性及生物降解、纖維廢舊料的回收利用、開發紡織廢料回收及再利用成套裝置及技術;后者主要指開展廢舊紡織品回收、清洗、分類分揀、再利用關鍵技術及相關設備的研究,以解決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的技術問題。
科技部等部委出臺的《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提出,2015年我國廢舊高分子材料產生量要超過4 000萬t,同時提出了 8 項廢舊紡織品資源化利用技術及裝備的開發。
二、發達國家廢舊紡織品回收及再利用的相關政策與措施
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早就開始了對廢舊織物的回收及再利用研究。在歐盟眾多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中均涉及了紡織品回收和再利用條款。例如:歐盟環境保護法(1990)第 2 部分,將廢舊紡織品視為“可控制的垃圾”,列為回收、處理、可回收處理類的垃圾;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在2008年歐盟廢棄物指令第二次修正案中,提出了紡織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議案,規定歐盟各國在2015年年底前必須構建紡織廢棄物的回收體系。
英國政府倡導全體民眾將廢舊織物視為可回收、可再利用資源,并提出“零廢棄經濟(zero waste economy)”的社會發展目標,2008年英國織物再利用總量達2.7萬t。
據調查,每年每個美國居民大約丟棄70磅重的舊織物,其織物垃圾總量約占城市固體垃圾總量的5.2%,其中只有15%的織物垃圾會被再利用,其余85%則被填埋處理。2011年底,美國紡織品回收協會(The Council for Textile Recycling)提出到2037年實現織物垃圾“零填埋(Zero by 2037)”的目標。
三、結論
關鍵詞 垃圾分類;政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X7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597(2013)16-0127-02
中國作為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每天產生的各種生產、生活垃圾的數量幾乎是我們難以想象的。從保護環境,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角度出發,實行垃圾分類,充分有效地利用垃圾、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是十分必要的。
1 實行垃圾分類的原因
中國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為四大類: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常用的垃圾處理方法主要有綜合利用、衛生填埋、焚燒和堆肥。
1)減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質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嚴重侵蝕。垃圾分類,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質,減少垃圾數量達50%以上。
2)減少環境污染。廢棄的電池含有金屬汞、鎘等有毒的物質,會對人類產生嚴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廢塑料會導致農作物減產;拋棄的廢塑料被動物誤食,導致動物死亡的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減少危害。
3)變廢為寶。中國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達40億個,方便面碗5-7億個,廢塑料占生活垃圾的4%-7%。1噸廢塑料可回煉600千克的柴油。回收1500噸廢紙,可免于砍伐用于生產1200噸紙的林木。一噸易拉罐熔化后能結成一噸很好的鋁快,可少采20噸鋁礦。生產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應珍惜這個小本大利的資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筆盒,既環保,又節約資源。
2 國家關于垃圾分類的指導方針
實行垃圾分類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計,因此國家對此也表現出足夠的重視,出臺了不少的方針政策以加強垃圾分類在全國范圍內的推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37條規定:“城市生活垃圾應當逐步做到分類收集、貯存、運輸及處置”。該法規初步確立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基本框架。
2)《中國21世紀議程》(即: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第19章“固體廢棄物的無害化管理”中規定:“沿海開放城市和旅游風景城市近期內做到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其它城市逐漸實行?!?/p>
3)《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切實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產生,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和水平,強化監督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4)《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 2008):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本標準適用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也適用于易于分類回收的有關商品的環保包裝。
3 地方有關垃圾分類的法規
為了貫徹國家的方針、響應號召,全國各地均積極制定條例、規定等,努力以各種有效的形式在當地有效地實行垃圾分類。下面列舉幾個地方的政策。
1)北京:《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作為國內首部以立法形式規范垃圾處理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確定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收費制度。今后在北京,對生活垃圾實行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條例從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2) 廣州:《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
這是國內首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章。《規定》共三十條,對垃圾分類適用范圍、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設置和維護、分類過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監督管理、舉報和投訴等都作出了規定。
3)江蘇:《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條例》對固體廢棄物污染、生活垃圾的處理方式做了建議和規定,對于垃圾分類的實施、運輸、管理也做了相應的規定。
4)南京:《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的意見》
《意見》對于逐步實現垃圾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產業化,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市容衛生管理整體水平,現就我市實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提出了有效的意見。
4 實施垃圾分類政策中遇到的困難
各地都在積極實行垃圾分類,但是很多的辦法都收效甚微,效果遠遠低于政府的預期。綜合分析,是由于在實行垃圾分類的道路上遇到了如下的瓶頸。
1)進行垃圾分類時可操作性不高。在我國的基本國策中,“保護環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在所有的環境保護措施中,垃圾分類是其中的一個,每個地區也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說明補充,不過不管是地方性的條例還是國家法律,在處置垃圾、分類方法、收集方法等方面都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也未制定出相關的責任主體,另外地方性的法規強制性不高,可操作性不高。
2)垃圾分類標準模糊,設施分類標準缺乏一致性。對于“回收的”的含義,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不相同的,對于某些人來說不可以用來回收的東西,另外的一些人就認為可以進行回收,進而導致選擇投放不一致的情況出現,無法達到垃圾分類的預期效果。而且在公共場所的廢物箱多使用雙聯體金屬材質的垃圾箱,在垃圾箱上面分別設置其他垃圾投放和可回收投放,在桶身上設置有遮蓋物,導致視覺效果降低,廢物箱整體容量不高缺乏實用性,造價相對來說也非常高,各個縣區的廢物箱設施缺乏一致性。行人在投放廢物時,往往不會進行分辨就丟入箱子中,對垃圾的分類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3)不同的地區在垃圾分類方面發展不均衡。當前在很多中心城區開展了試點和分類推進工作,但是在垃圾分類方面仍然非常的不均衡。和中心城區相比,街道和郊區城鎮加入試點的比例相對落后,而且在農村地區并未開展垃圾分類的工作,只是在城鎮化程度比較高郊區開展了垃圾分類工作。另外由于農村地區受到設備配置、宣傳普及、經濟發展、生活環境等因素的制約,農村居民和郊區居民對垃圾認識非常的落后,推廣力度和普及率和中心城區也相差甚遠。
4)垃圾分類的方法不細致,后續資源化程度低。因為對經濟價值比例不高的垃圾回收比例非常低或者不回收,導致垃圾分類降低了減量化的效果;另外因為目前對資源化處理不高,回收回來的垃圾多進行了摻雜處理,品質普遍比較低,使得附加值不高、分類資源方法不細致的情況出現。比如各種類型不同的塑料進行混合后,重新生產塑料粒子,所得到的也只是一些在生產價值不高的普通塑料制品;在廢紙板中摻入雜質后,就不可以達到高級資源化的要求,還有非常多的廢紙板原料需要進口等。而且,當前還未開展廢棄干電池的利用,只是對一些普通的資源進行里利用。
5 對策和建議
針對我國在垃圾分類過程中遇到的瓶頸,我們可以有針對性地拿出對策來解決問題,以更快地促進我國垃圾分類的發展。
1)加大配套制度的研究力度,對法規操作性深化。在進行垃圾分類前,首先要建立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在制定管理制度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地區條件制定出可操作性比較高的制度和細則,不允許管理制度過于原則化。北京在18個區縣600個校區試點垃圾分類的基礎上,使用立法的方法來對垃圾分類進行深化;廣州出臺了對分時段處罰和收運都非常詳細的規定,這一規定是我國第一個垃圾分類制度管理規定。所以,每個地區都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相關的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并和相關的政策研究進行搭配,對責任主體進行明確。
2)對垃圾分類標準進行完善。考慮到公共場所和居住區場所的差異性,在設計分類設施管理制度時要區分對待。在公共場所人流量非常的大,垃圾成分比較簡單,設置廢物箱時,要把投放容易、容量大兩個方面來作為基本的設計思路,在造型方面要盡量的簡單話,并對整個地區的廢物箱規格進行統一,以便人們的準確區分,對于封閉的活動場所,為了方便廢物的投遞、可以使用開放式的垃圾箱,讓投入的垃圾可以清楚的看到,而且也可以有效的降低廢物箱的維護費用和造價。
在居住區,垃圾的種類比較復雜,對于有較高回收價值的廢物,不需要設置分類收集設施,比如塑料瓶、廢報紙等容易堆積和積攢的垃圾等。不過對于回收價值不高、回收難度高的垃圾,只有經過一定的積累多后,才會有一定價值的廢物,要進行定期的上門回收或者配置出有明確標準的設施,以此來提高居民對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常見的廢物有塑料薄膜、碎紙張、碎玻璃等。
3)不同的城鄉地區進行區分對待。在垃圾分類推廣方法方面,農村地區和中心城區的方法是存在比較大的差異性的,所以在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的過程中,要對農村和郊區城鎮的特殊性進行考慮。通常情況下,農村地區居住不集中,且有比較大的空間來對不用的東西進行存放,對垃圾進行分類集中后有比較高的經濟成本,所以當前對于“村集、鎮收運、區處理”這一收運模式的可行性還在考慮。在對農村垃圾進行處理時,要以就地生化減容作為基礎,然后對垃圾的種類來決定將其作為生活垃圾進行處理還是進行收運處置。比如農用塑料薄膜的回收價值比較高,可以對其進行單獨回收利用,而有機垃圾則可以用來固定堆肥。
4)對廢品回收行業進行規范管理。為了促進垃圾分類的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對廢品回收行業進行規范化管理。要盡可能的對回收點的覆蓋率和數量進行提升,以此來解決廢品回收市場品種覆蓋不全、不可以進行自發回收的弊端。政府要參與回收網點的設置,特別對于土地比較缺乏的中心城區,需要政府來推進廢品回收點的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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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垃圾分類;資源化;回收體系;公眾參與
1、 前言
城市垃圾產量逐年上升,不僅占用土地,且伴隨著二次環境污染風險等問題。據環保部、住建部統計數據顯示,全國超過三分之一的城市正遭遇“垃圾圍城“現象,已侵占土地75萬畝[1]。十二五期間,杭州市市區生活垃圾日均處理量8356噸,年均增長率為6.5%,現有垃圾處理設施已無法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破解垃圾圍城困境已刻不容緩。垃圾源頭分類收集是垃圾有效管理的必要前提,也是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關鍵環節,是提高垃圾循環利用的最有效手段[2, 3]。2016年12月的《“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明確規定,到2020年底,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類,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2000年,杭州被列入住建部制定的全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以來,一直致力于探索形成高效的垃圾分類回收體系。后G20時代,杭州正向國際化都市邁進,給市容環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西湖區作為杭州重要的主城區,其垃圾分類工作成效直接關系到杭州市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的成敗,如何提高垃圾源頭分類實效已成為當前需要著力解決的重要課題。
2 、垃圾分類現狀
自2010年3月正式啟動垃圾分類工作以來,西湖區通過以下五方面工作的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垃圾源頭分類收集,積極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引導公眾參與垃圾分類收集。(二)建立垃圾分類長效管理機制,構建區、街道、社區三級目標責任體系,通過考核評比、選差通報等手段落實垃圾分類目標任務。(三)組建垃圾分類志愿宣傳隊伍,定期開展垃圾分類培訓宣傳活動。(四)積極探索垃圾分類創新途徑,實施生鮮垃圾專線清運,解決農貿市場空余場地少、分類質量差等問題。(五)創建垃圾分類示范小區,鼓勵社區采用激勵手段、第三方服務試點等挖掘公眾參與垃圾分類收集工作的積極性。目前,已有10個鎮街、74個社區、354個小區近18萬余戶家庭加入到垃圾分類行動中,區屬112家機關事業單位已經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全區垃圾分類小區覆蓋率達到約83%,主城區除部分城中村外實現了生活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
3 、垃圾分類存在的問題
3.1 政策法規不健全,約束性與激勵性動力不足并存
當前,法律法規中關于城市垃圾分類收集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為了結合杭州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更好地加強生活垃圾管理,近年來,杭州市陸續出臺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細化了垃圾分類收集管理的具體規定,但仍存在如下幾方面問題。首先,立法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稐l例》對于如何進行垃圾分類、如何丟棄、如何收集、如何處置,以及如何實施處罰措施等未能給出具體的規定,這種政策的模糊性給市民、企事業單位、以及相關管理部門在實施條例時帶來一定難度,從而使得執行力度大打折扣。其次,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稐l例》指出鼓勵單位和個人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鼓勵經營者或管理者設置便民回收點,但是缺乏具體的鼓勵措施,也沒有給出獎勵、補貼等激勵政策相應的具體規定,這對于公眾參與垃圾源頭分類與減量化缺乏實質的激勵作用。再次,規定了監督及懲罰措施,但是當前的垃圾分類收集現狀下,一定時期內在執法上顯然存在一定難度。此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未能體現“多生產、多付費”的原則,無法體現垃圾減量化的激勵作用。
3.2 末端處置與前段分類脫節,垃圾收運與處置能力亟待提高
城市垃圾除了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及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外,還包括建筑裝修、大件雜物、園林綠化等非生活垃圾。當前,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焚燒場處置,但其面臨著消納處理能力有限的問題;可回收垃圾中具有高價值的部分由企業回收,而大量低價值可回收物(包括玻璃、木頭、陶瓷等)面臨無人收運的尷尬境地;雖然有害垃圾數量極少,市環保局指定的處置企業仍無法完全滿足當前的處置需求。非生活垃圾的消納存在一定問題,其中建筑裝修垃圾、大件雜物垃圾主要依靠外運,而部分園林綠化垃圾被混入生活垃圾處置渠道。自2009年推進垃圾清潔直運以來,垃圾清潔直運的推進減少了各垃圾中轉站周邊的污染,但也因為清運距離的增加帶來了清運頻次減少、垃圾滿溢現象時有發生等問題,同時清運過程中存在將分類的垃圾進行重新混合收集運輸的現象,直接影響了居民進行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3.3 垃圾處理經費保障不足,資金渠道有待拓寬
城市垃圾治理需要投入較多的資金。當前城市垃圾治理的經費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外加衛生費,盡管杭州已實行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然而收費標準相對較低,收繳率并不如意(僅為50%左右),垃圾所收費用并未隨著垃圾的增長同比增加,資金無法滿足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所需,導致了沉重的財政負擔。同時,實際工作中缺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專項激勵經費,無法對分類減量成效顯著的社區、單位及市民進行有效激勵。同時,隨著垃圾分類覆蓋面的拓展,對前端垃圾分類設施保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投入越來越多的資金,才能建設足夠數量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工程,使城市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達到預定目標。但僅靠國家和地方財政專項撥款解決,很難達到預定目標。
3.4 公眾參與后勁不足,參與深度與有效度有待提高
城市中80%以上的生活垃圾來源于家庭[4],社區居民是生活垃圾的最主要排放主體,因此居民在垃圾源頭分類和收集中的執行情況直接影響垃圾分類、廢棄物的利用率、運輸成本、末端處置難度等。居民垃圾分類行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包括環保價值觀、環境態度、公共宣傳教育、具體環境知識、感知到的行為動力心理因素等。盡管已經開展了多元化的垃圾分類意識宣傳、培訓等工作,已大大提高了環保意識和垃圾分類意識,但是居民在實際日常操作中分類意愿尚未深入人心,正確分類投放有待提高,參與熱情和參與有效度亟待提高。
4 、對策及建議
4.1 加快制定垃圾分類實施細則及配套政策
為了提高城市垃圾源頭分類、回收、運輸、及處理的管理水平,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協同推進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加快制定垃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技術規范,垃圾處理收取制度等立法工作,以提高垃圾分類的可操作性;同時要切實制定鼓勵垃圾分類的配套政策,明確獎勵機制、資金來源渠道,實施細則,監督機制等;此外,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相關目標的激勵約束機制。
4.2 完善垃圾分類管理制度體系
完善垃圾收費制度,強化垃圾排放者的責任和義務,推行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建議進行分類計量收費制度,將垃圾分類階梯收費制度延伸到普通居民,以提高公眾垃圾分類及減量化的積極性。建立有效的垃圾分類減量考核機制,垃圾分類涉及單位部門眾多,小區內需要住建部門協調物業企業,農貿市場、商場等涉及商務、市場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醫院、學校的垃圾分類需要衛生、教育部門的協同組織,而目前雖然我區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制定了對鎮街和各部門的考核辦法,但此項考核并不具備強有力的約束力,難以達到部門聯動的效果。建議動員社會組織介入,加強第三方監督力量的體現。建立垃圾分類信息通報制度,促進各部門對分類工作的執行力度與相互監督。
4.3 構建多元化暢通的回收網絡,規范現有回收設施
除了小區內設有垃圾分類設施外,還應在人們經常光顧的公共場所設立可循環物質回收網點,如在超級市場,便利店、停車場等,同時鼓勵以互聯網等創新方式進行垃圾回收利用的模式,構建多元化暢通的回收網絡,對于加入回收網絡的網點主體給予一定的回報。規范現有回收設施,垃圾回收設施應有統一標準,并在不同顏色標注的垃圾桶上注明回收的類別和簡要使用說明,指導消費者使用。對于有條件的社區,建議可回收垃圾進一步細分,如分別回收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
4.4 繼續拓展宣傳渠道,持續深入推進垃圾分類教育
前期環衛部門通過宣傳櫥窗、電視、網絡等開展了各N宣傳活動,但垃圾分類尚未引全社會高度重視,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引導市民正確認識垃圾分類重要性和緊迫性。一是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從幼兒園、學校開始抓,將垃圾分類積分列入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二是在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活動中,成立生活垃圾“三化四分”講師團,優先在領導干部中開展垃圾分類,帶動其他成員自覺養成垃圾分類習慣;三是積極與“雙11”、“雙12”活動電商平臺合作,闡明垃圾對社會生活造成的嚴重危害,宣傳垃圾分類的重要意義,呼吁消費者積極參與,推出綠色消費,創建綠色消費單位。
4.5 采用利益驅動方式推動公眾參與
對于政府而言,應該關心的不是公眾是否知道如何進行垃圾分類,而是如何激勵公眾為了社會的利益而行動。通過積極的激勵方式來推動垃圾分類往往可以有效促進公眾參與垃圾分類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收取垃圾處理費時,按照垃圾量的多少,以及是否主動進行垃圾分類進行分別計費收繳。對于垃圾量較少、主動進行垃圾分類的居民收取較低的垃圾處理費,反之則收取較高的垃圾處理費??山Y合最新的互聯網技術,如通過“綠色賬戶”、“垃圾智慧分類模式”等,將居民信息與垃圾分類進行關聯,對垃圾分類行為進行積分,積累的積分可以兌換各種獎勵,如購物卡、話費充值卡等。此外,對于垃圾分類執行不力的個人、單位、及管理部門進行舉報的行為給予相應的獎勵,這也有助于彌補現有垃圾分類監管力量不足。
4.6 拓寬資金渠道,發揮市場競爭機制
當前,政府應利用經濟激勵手段促進市場機制在垃圾分類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引入多個社會主體承擔垃圾收運與處理責任的實施,向公眾提供一個設施更加齊全、環保質量更高、運作更加高效的服務體系。通過減免稅、貼息、專項資金等方式對致力于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的機構進行激勵。這一方面可以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充分挖掘垃圾治理產業鏈上各企業的發展潛力,提高垃圾治理服務質量和能效,另一方面可以培育新型企業的發展,同時也解決了政府資金負擔大的壓力。
5 、結語
面對城市垃圾逐年增加,處置瓶頸日益顯現,加之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需要改變傳統的垃圾回收處理模式,進行垃圾源頭分類促進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垃圾分類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不斷完善管理制度體系、構建高效的回收網絡體系、發揮市場機制、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形成多層次協同共治的局面,才能破解垃圾分類實踐困境。
[參考文獻]:
[1] 信息評論, 我國超三分之一城市遭垃圾圍城 侵占土地75萬畝. 我國超三分之一城市遭垃圾圍城侵占土地75萬畝信息評論.
[2] Sinclair, R.G. and R.C.O. Ontario, Solid waste reduction through recycling : an examination of program design. University of Ottawa, 1987.
關鍵詞:垃圾分類;問題;改進措施
1 引言
中國有2/3的城市處于垃圾包圍之中,1/4已經無垃圾填埋堆放場地。于此相對應的,是僅為50%左右的城市垃圾處理率。垃圾步步逼近城市,開始影響城市人的生活。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問題越來越成為上海市突出的環境問題。上海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大大超過了處理設施的處置能力。為了應對垃圾圍城的危機,2011年上海市政府將全市1000個小區列入垃圾分類試點小區。
解決垃圾問題的途徑有很多,其中垃圾分類回收無疑是最有效、最經濟、最環保的方法。同時,垃圾分類收集是實施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步驟,是合理解決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徑,這一點早已被西方發達國家所證明。目前,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被列入上海市政府2012年11項實事工程之一,并納入“十二五”規劃指標體系,垃圾分類推廣亟不可待,其有效推廣取決于政府、市民及有識之士對這項工作的認識、重視及推動程度。因此,探索垃圾分類回收存在的問題及實施的可行性是十分必要的。
2 上海市城市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現狀
2.1 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
根據團隊的社會實踐實地調查,生活家庭垃圾的主要來源是食物殘渣,約占31%,其次是包裝袋以及包裝盒等干垃圾,占23%左右,調查結果最少的是諸如廢舊電池以及電子類垃圾產品,占7%。餐廚垃圾占全部生活垃圾的很大比例,但其含水量大,熱值偏低,并不適合焚燒;如果填埋,產生的滲濾液則容易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所以將廚余垃圾分類出來非常必要,利用生化技術將餐廚垃圾變為生產微生物菌劑產品的原料或有機肥料是目前最好的解決辦法,具體情況。
2.2 上海市生活垃圾的處理處置方式
目前,上海市垃圾主要的主要采取填埋,焚燒,生化處理以及臨時堆放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中填埋量占了一半以上,焚燒量占15%,生化處理量約占10%,目前,上海市共有8座生活垃圾處置裝置。其中包括填埋場,焚燒廠,以及生化處理廠。
2.3 社區實施垃圾分類辦法
目前上海市垃圾分類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干濕分類”,將廚余垃圾與其他垃圾分開。第二步是在其他垃圾中,將垃圾分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垃圾、廢舊衣物四類。干濕垃圾桶全小區覆蓋,其余四類垃圾桶在社區定點設立。政府訂購垃圾桶、垃圾袋,由居委會免費發放一個至每家每戶,垃圾袋的顏色和垃圾桶的顏色是配套的,用來區分干濕垃圾??梢钥闯?,在投放免費垃圾分類用品上政府開支巨大。
2.4 社區垃圾分類宣傳及監督辦法
社區通過發放免費垃圾桶和垃圾袋、發放宣傳冊、開展培訓活動、組織垃圾分類志愿者監督、樓組長會議宣傳、各類小區宣傳欄等辦法提高小區垃圾分類的普及度及參與度。通過調研數據可以看出,社區居民認為自身才是垃圾分類中發揮最大作用的團體,可見,要提升垃圾分類正確率及參與度最關鍵的是提升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
2.5 上海市城市社區居民參與垃圾分類情況
2.5.1 新江灣城社區垃圾分類情況概覽
下表1所示的是新江灣城社區的部分居委的垃圾分類情況,數據由團隊調研、采訪所得??梢钥闯?,最早實行垃圾分類的居委也不超過兩年,但其80%~90%成果已經相當可觀,即使是2011年4月份實施垃圾分類的街道的準確率也達到了60%。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新江灣城社區是新開發的城區,其垃圾處理配套設施都是新建的,這對于其垃圾分類的指標是有很大益處的,另外,其常在人口少也成為了指標高的一個原因。
2.5.2 新江灣城社區居民垃圾分類意識
目前,新江灣城社區的可降解垃圾袋是由政府統一購買,免費發放給居民的。長此以往,政府財政將不堪負重,因此讓居民主動參與進垃圾分類才是解決方法。從調研的數據看到,目前已經開始購買可降解垃圾袋的群眾占到總數的41%,可見新江灣城社區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很高。然而,有18%的人不愿意購買可降解垃圾袋,希望居委會能長期供應,具體數據如圖2。在采訪中了解到,如果相關政策出臺,讓垃圾分類不僅僅是停留在宣傳、自覺上,大部分的居民是愿意配合政府做好垃圾分類的工作的。
此外,團隊對社區居民日常垃圾分類習慣和對垃圾分類政策了解程度做了調研,具體數據如圖3、圖4。從以上兩張圖表中能看到,新江灣城社區超過半數的受訪居民已經養成了垃圾分類的習慣,對于社區垃圾分類的推行政策十分了解的也占多數。然而,可以看到,在受訪居民中仍有23名居民根本不知道垃圾分類的推行辦法,這說明社區的宣傳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2.6 社區垃圾分類采用激勵辦法
在走訪中發現,除了一套廣而告之的宣傳方法,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也是社區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砝碼。將社區垃圾分類激勵辦法歸納為以下兩類:一類是進行示范家庭、示范樓組的評比。另一類是在社區中對每戶進行綠色賬戶積分,居民通過垃圾分類行為為賬戶加分,一定量后可兌換禮品。獎勵額度并不高,評比更多的是在精神層面上的,意在營造小區垃圾分類的氛圍。根據團隊調研數據,總結得社區各單位在垃圾分類中發揮作用的情況。
2.7 對于新江灣城社區及控江社區垃圾分類情況的比較
本次調研的兩個街道一是新江灣城社區,其大部分小區實施垃圾分類已將近兩年,最短的也有一年多,是楊浦區第一批試點小區。另一個是控江社區,團隊調研的是即將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的小區。因此在開展垃圾分類的進展上兩者是有可比性的,現就調研所得進行總結歸納。
在調查什么是當前垃圾分類遇到的最大的問題時發現,兩個區的居民都把公民意識淡薄放在第一位,分別占到56%,和34%,大多數人都不把垃圾分類設施作為選擇,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垃圾分類實施不是我們能做好垃圾分類的最大障礙,人的素質的提高才應該放在第一位。
問及什么原因能更好地調動積極性的時候,分別有40%和32%的人選擇開展宣傳與指導,對比情況發現,兩個小區居民都表現出差不多的意識,少部分居民覺得將文明戶的評比納入其中是可行的。
在問及那些團體能在垃圾分類中更好的發揮作用的時候,兩個小區的居民意見大致出現了分歧,控江社區居民認為,環衛工人才是最好的推動垃圾分類事業的發展,而新江灣城社區居民則認為,居民本身才是最大的先行者,不過,大家都認為,社區宣傳員起到的作用是最小的,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區宣傳員可能宣傳不到位,亦或是宣傳員任務比較繁忙
調查中還發現,居民其實都明白,垃圾分類最大的好處是減少污染,新江灣城社區的居民還有接近1/3的人認為垃圾可以變廢為寶,但是控江社區居民則只有少于1/5的認識到這一點,這可以說明,新江灣城社區居民在垃圾分類意識上確實更加先一步。
新江灣城社區居民中,70%的居民是經常參加垃圾培訓,而控江社區只有接近五層的人有這方面積極性,我們可以看出,新江灣城社區在這方面做得是比控江社區的好。
在問及對垃圾分類的態度時,分別有接近70%的人都認為:無論垃圾分類政策有無,都會實施垃圾分類,因為他們認為,垃圾分類就是一個人素質。幾乎沒人認為垃圾分類沒有必要,大家都覺得,垃圾分類勢在必行。
在問及大家對垃圾分類相關政策是否了解的時候,新江灣城社區65%居民是十分清楚的,而控江社區47%比較了解,再次驗證新江灣城社區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做得確實比控江社區到位,但是,我們認為,對于已經開展垃圾分類的新江灣城社區來說,65%這個數字確實少了一些,說明我們的工作還可以更加好的改善,還能把工作做得更加到位。
大部分居民的垃圾來源都是自身食物食品的殘渣,但在調查中同樣發現,諸如廢舊報紙,廢舊電池等可回收垃圾依然占到一定比例,而大部分居民都會選擇直接丟棄,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
新江灣城社區和控江社區分別有70%和80%的居民垃圾一般只有一到兩代,這些居民中,大部分都來自上海本地,接近一般的居民都生活在快樂幸福的三口之家,而且,分別有85%和70%的居民是高中以上學歷,不過我們的調查發現,大部分愿意接受調查的居民都是女性,而且調查中也占了比較高的比例,女性居民愿意配合分析,也給了很多合理化建議。
調查中,我們還做了年齡分成調查,單身年輕人在垃圾分類上做的不太到位,在一家三口之中,小孩子也是起到垃圾分類執行的重要因素。
3.1 缺少政策扶持、法律規范
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分類和減量方面的專用法規,只有一些指導性的條文。廢棄物的回收還處于無序狀態,高回收價值的廢棄物主要通過一些臨時收買點和拾荒者實現回收,低回收價值的廢棄物則被運往垃圾填埋場,而低回收價值廢棄物占可回收垃圾量的50%左右,這些廢棄物往往得不到有效回收。目前上海市垃圾分類領域還沒有相應的政策,其作為一種實施項目在進行推廣,沒有落實到有相關的立法。因此,在實施過程中,不能對不進行垃圾分類的人進行懲罰。這種單純靠居民自主性進行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不能長久。另外,目前政府對街道的補貼相對于街道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時的開銷實際上是杯水車薪,若街道長期免費提供垃圾袋及垃圾桶,則垃圾分類工作很難長久。
3.2 宣傳方式單一、力度小
目前,垃圾分類的宣傳主要在社區進行,顯然,對于像垃圾分類這樣龐雜的事業來說,宣傳方式過于單一,影響力有限。政府及社區協調性低,政府監督不力,宣傳力度不足,未能在社會上引起重視,在垃圾分類的宣傳上尚未形成共識,在對垃圾分類知識進行分析講解的時候,未能讓群眾了解垃圾分類的迫切性和急切性,很大一部分群體未能正確認知垃圾分類的意義所在,同時,公眾媒體支持的力度遠遠不夠,垃圾分類在深度、廣度、頻繁度上急需加強。
3.3 三類人的垃圾分類意識薄弱
新上海人、年輕白領人、流動人口的垃圾分類意識不強。目前小區主要住的是上海本地人,但是新上海人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很多白領工作者,婚后育兒會叫老家的父母看管孩子,而這些人普遍文化水平較低,要幫助這些人改變觀念是相當難的。另一方面,根據調研,年輕白領進行垃圾分類的比例也很低,由于其工作繁忙,很少有機會能接觸到垃圾分類的宣傳,同時即便了解了垃圾分類的規則也會因為缺乏時間而疏于分類。流動人口,由于受到居住時長的限制,宣傳資料往往發放不到他們的手上,更枉論進行垃圾分類了。
3.4 居民的垃圾分類知識不足
在贊同垃圾分類的居民中,垃圾分類的正確率又受限于垃圾分類知識的缺乏。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在于,目前政府沒有統一出臺權威的教育資料,大部分的垃圾分類知識制品是街道自行摸索而得,但垃圾分類知識非常廣泛,自制的宣傳制品常有疏漏。比如廚余垃圾是指廚房做菜或日常飲食剩下的垃圾,但例如裝豆腐的豆腐盒就不屬于廚余垃圾。諸如此類是垃圾分類準確率難以突破的原因,加之中國市面上的產品目前不標明其屬于何種垃圾,這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居民正確投放垃圾的難度。
3.5 垃圾分類配套設施不到位
上海一兩年前曾出現過居民完成垃圾分類后,運輸的垃圾車將垃圾又混合裝起的案例,而目前這樣的現象仍不能杜絕。另外,由于物業公司與居委簽的合約未根據垃圾分類的工作進行調整,合約中并未對其關于垃圾分類的工作進行明確和約束,這導致了社區垃圾桶衛生狀況堪憂、垃圾車托運效率低下的結果。在采訪中得知,目前生產可降解垃圾袋,即裝濕垃圾的垃圾袋的國內生產商寥寥無幾,因此可供社區選擇的余地很小,居民往往得不到合適尺寸的垃圾袋,造成資源的浪費。
4 上海市城市社區推行垃圾分類的改進措施
4.1 完善立法,加強垃圾分類的綜合管理
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統籌規劃,實行綜合管理。其中,政府作為主導機構,需要制定更為具體完善的法律法規,配以相應的獎懲機制,嚴格執行垃圾分類收集,禁止非法丟棄,制定相應的收集標準,嚴格監督收集處理全過程,做到分類、運輸、處理全程監督管理。同時,規范垃圾回收企業,為其統一編號,在市區設置回收點,實施回收補貼政策,鼓勵回收可再收資源,如報紙,玻璃,金屬,塑料等。設立非再生垃圾以及有毒垃圾回收站,由政府出資,支持回收工作的有序進行,建立危險廢物單獨回收及處理系統
4.2 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宣傳方式
除了傳統的通過社區進行宣傳之外,各類媒體,如報紙、電視、廣播、公共宣傳欄等應分攤起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工作。另外,國家事業單位可定期組織有關垃圾分類講座,也可考慮將垃圾分類的知識編入中小學課本,垃圾分類,從娃娃抓起。多方位、多渠道地宣傳方能營造出垃圾分類氛圍,從而達到提升市民垃圾分類意識的目的。
4.3 完善垃圾分類的基礎設施建設
政府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之后,應切實落實每一項政策,其中,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重點將分選設施,收集設施,運輸設施落實,垃圾袋分配到位。物業條例應針對垃圾分類的大方向進行修整,以滿足新型社區的要求??闪⒎ㄒ幎ǔ鍪凵唐钒b上標明垃圾種類,以便居民進行準確投放。
4.4 改革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
一直以來,我國的垃圾分類管理都是單一的政府統一管理,獨家經營的管理體制。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從國家和城市層次上分別歸于國家建設部以及各城市衛生局。在當前的市場經濟下,這明顯阻礙了垃圾分類管理以及垃圾分類產業的良性發展,其弊端在于片面的把環保產業當作社會公益事業:企業投資于政府,在政府單一投入的情況下,由于資金的欠缺,企業運轉將難以運行。加之缺乏鼓勵政策及其他相關主體缺乏利益刺激和驅動,企業逐漸失去對垃圾分類的興趣。為了更好的使得垃圾分類往良性方向發展,應該積極探索垃圾分類的新道路,實施垃圾分類管理與市場化的垃圾管理和垃圾產業化道路。要政企分開,明確各組的責權關系:政府只是負責宏觀調控、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企業按照市場體制,成立垃圾分類民營股份制企業。在市場機制和利益的驅動下,垃圾分類與管理的工作將往良性道路發展,形成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的產業鏈,實現一條龍產業鏈,減少各環節之間過高的成本,拉動垃圾分類產業健康快速的發展。
5 結語
垃圾分類在我市只是出于初級階段,雖然目前執行的具體效果不甚理想,存在種種問題,但是,作為一項長久而艱巨的工程,我們需要保持耐心,相信在全民的努力之下,必將迎來垃圾分類產業一個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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