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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金融統計 對策
財務部門為了跟上社會發展步伐,制定出《企業會計準則》,該準則有具體說明。在該準則中,和商業銀行發展息息相關的原則主要有四項。其一,金融計量方式以及工具確認。其二,銀行資產轉移。其三,套期保值。其三,金融工具使用。該準則一出臺,對銀行發展影響比較大,尤其是在會計核算方面影響,對金融行業的統計也帶來深遠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和銀行會計相關變化
新會計準則出臺之后,對金融資產、負債計量、負債分類以及資產增減有重大影響。另外,對金融資產轉移以及計量也有重大影響,需要相關人員深入研究該影響因素,把握計量方法。
(一)銀行金融資產以及負債分類
新會計準則已經明確的規定金融資產分類方法以及金融負債方法,其重點是強調企業金融資產分布情況,將融資目的和意圖呈現出來。銀行金融一直強調風險性,隨著金融行業不斷發展,風險系數越大。新會計準則確定金融資產時,主要將其劃分為四大類型。第一類,金融資產包含價值計量內容以及當期變動人員造成經濟損失。第二類,持久性投資。第三類,貸款數額及回收款數。第四類,出售金融產品。負債類型在初始確認時,可以將其劃分為交易性負債以及其他類型負債。該分類一旦確定下來,將不要隨意改變。另外,新會計準則還將銀行衍生的工具當成一種負債資產,將其納入審核體系中。
(二)銀行金融資產以及負債計量
新會計準則應明確規定,銀行開展業務收集到的確認金額或者是負債金額,該金額計算方式應該由公允價值進行計量。那些不同類型的資產,應該將其劃分入不同的計量方式中。另外,交易性質的資產以及負債也應該在后續中得到計量統計,計量方式依舊采用公允值進行計量。那些持有至到期投資資金以及客戶貸款,另外還有一些其他負債。根據相應的利率法,將其納入余攤成本中進行計量。那些進行交易產生的資產,利益得失應該根據資本投入量大小進行計量。將其直接納入當期損益中,另外,還有那些可以做出出售產品進行銷售的金融資產,將其記錄到資本公積中。這些資產直到確認之后再進行轉移,將其記錄入當前損益中。
(三)金融資產減值提記
新會計準則已經明確規定,當出現貸款業務時,銀行要有詳細記錄,表明發生了資產減值。該項工作完成之后,再做好減值準備。貸款減值它是個相對概念,對該概念進行理解時,應該直接引入預算未來現金流量概念。根據資金量大小,根據市面資金價值情況進行應對。在該過程中,應該做好資金預算工作,根據資產價值進行折現,計算出其中流量。該計算方式比較簡單也比較實用。這其中會包含沒有發生的信用資金損失,但這個環節應該考慮保物價值。應該將其中的負差額另外進行計算,保障非金融資產流動減產損失率,確認最終的減產值。這能保障金融流動效率,在會計審計期間要確認這些資產最終數額,而且保障該期間的資產不出現轉移現象。金融資產進行轉移時會發生改變,出現新的變動。新會計準則規定,金融資產進行轉移時,它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整體資產進行轉移,第二種是部分資產進行轉移。銀行將所有的資產轉移風險進行轉嫁,將其移至到轉入一方,其中資產產生的報酬也一并進行轉移。另外,也需注意套期會計處理變動。根據新會計準則要求,套期主要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公允價值套期類型,第二種是境外資產套期類型,第三種是現金流量套期。這三種套期有不同計量方式不盡相同,應該根據不同類型選擇計量類型。
二、新會計準則影響
(一)統計分類影響
在以往,金融企業對會計制度的影響主要的按照時間期限類型進行影響。如果將債務權進行分類,那么可以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類型。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金融行業資金變動情況有所改變。金融統計準則和類型已經和銀行發展目的保持一致,在基本制度要求以及基本設置上應當保持一致。隨著新會計準則推行,金融債務已經不再根據時間來進行分類。其分類方式轉化成可供銷售類型、持有至到期類型以及交易性類型三大類型。新分類使得統計方法和類型有所改變,計量方式差異比較大。新規定使得分類方式更加具體和統一,統計部門不能隨意的變更或者歸類這些資金。面對新的統計類型,應該使用合理的方式進行計量,將傳統落后的方式剔除。
(二)對統計范圍影響
隨著新會計準則提出,它改變了傳統的核算方式,剔除衍生金融結算方式,將全部資產融入資產負債表中。進而使用公允值的方式將其反映出來,這能幫助銀行發展獲取最優途徑。當前,我國各類型銀行執行該金融業務時間比較短,在進行交易時,資金量比較少。從發展歷史上看,衍生金融領域還需開拓。在2007年時,我國已經提出管理衍生金融制度,但是該制度只是停留在表面。這些數據無法反映中央銀行貨幣變動局勢,相應的資產負債情況也無法展現。隨著新會計準則實施,衍生工具逐漸被納入發展目的中,將其放置工具表格內,擴大統計領域和范圍。
(三)指標內容發生改變
新準則有出現之后,對后續的計量方式進行革新,將其放置“貸款和應收款項”內。該計量方式應該使用實際的利率法進行計算,把攤開資金重新計量。這使得兩種形式發生改變,在舊制度以及新制度結合之下,統計核算類型也發生了改變。將銀行貸款作為案例,在全新的資金統計表格中,貸款數額和指標它只能反映出本金變動情況,卻不能由應收款項進行計量,貸款數額變動情況無法從內質方面進行展現。推行新會計準則之后,貸款類型和指標發生了改變,貸款內容包含利息、本金等等。
(四)統計數據變動大
我國使用的統計模式逐漸發生改變,在以往一直使用的是存量統計方法進行計量。該計量方法有缺陷,不能準確的區分出實際交易量以及資金流動情況。因此,不能使用傳統的方式來計算公允值變動。一旦出現公允值不斷變動時,統計數據難度會變大,計算也時常出現異常情況。數據波動越大,在進行估值時,將容易出現波動,進而影響數據準確率。
(五)提升準確統計難度
如果在實際執行中使用新舊制度,這將加重制度執行難度。新會計準則在2007年開始推行落實,一些上市銀行已經執行新的管理制度,一些還沒有上市的銀行依舊保持原本的管理制度。對這兩種類型銀行,它的計價內容不同。如果就用上市公司的審計方法進行審計,那將造成計量不準確。如果將上市銀行的數據以及沒有上市銀行數據簡單疊加在一起,將造成估算不符合需求。貸款總額數值越來越低時,人們無法準確的評估該數值。這時需要人們對該數據進行調整,再原有的基礎上,適度調整數據類型。這樣才能得出準確的數值,進行估算時才能保障估算符合需求。如果在不統一的會計準則要求下,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難度比較大,得到數值準確度也受到影響。一些會計信息的獲取也需要相關人員進行估算,人員估算因素影響數值準確性。在新準則出現之后,那些資金流動不活躍,市場價格比較低的資金,這些資產的流動需要相關人員進行計算得出,計算人員是根據公允值以及其他信息進行計算得出,人的因素使得計算準確度比較低。有的人員進行計算時,工作態度不端正,進行計算分析時,不能根據要求開展使得數值計算準確率下降。
(六)提高歷史資料整理難度
新會計準則實施之后,新舊計算方式有差異,使得指標前后不一致,內容要求差異比較大。當指標先后不一致時,金融負債會發生變動,分類方式也有所改變。增加了計量效益,當金融資產完全被移入負債權中時,統計表范圍會擴建范圍,統計方式也變得復雜很多。這些變動形式會使得最終數據準確度失衡,前期數據和后期數據變動比較大,這給日后整理帶來難度,提升工作量。
三、應對對策
深入研究新會計準則之后,應該深入研究其中影響因素。新會計準則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對銀行金融影響也比較大。新會計準則從確定之后,它從數據選取、數據計量以及報告形成之后,影響范圍比較廣。因此,應該不斷深入研究,把握其中的變動,關注每個準則實施情況。商業銀行方面,應該時刻關注新準則變動趨勢,把握市場動態。對那些不符合需求的數據進行調整和改變,這樣能夠獲取準確的數值,保障最終計量值準確。為金融日后發展方向開辟新路,這能保障信息準確度,還可以使得統計接近國際金融軌道。另外,改革當下的統計制度。該準則實施之后,應該立足于組織發展模式,將先進的金融工具融入銀行統計中。這些貨幣要根據科學的方式進行統計,重新建立起一套完備的管理體系,保障金融發展國際市場發展趨勢。還可以引入大量的統計表格,進行信貸統計時,能夠根據債務表格要求開展計量工作。進行信貸統計時,資產負債情況要詳細記錄出來,使用流量統計表將其羅列出來。該表格能夠正確的反映出流量變動情況,進行數據傳遞時,保障數據傳輸準確,為數據使用者提供有利的數據,為銀行今后發展提供有利環境。新會計準則對整個系統而言有重要影響,它對金融發展理念、金融管理體系都帶來深重影響。因此,需要擁有專業的人員進行管理,這些人員的素質應該跟上銀行發展變動情況。在管理模式,在經營理念上,應該不斷革新,不斷提升人員素質。
四、結束語
金融統計在新會計準則影響下,它提升會計審計工作效率。這是社會發展使然,對于企業是個全新而言是個全新的挑戰。面對企業快速發展,應該及時作出調整,尋找應對措施,以不變應付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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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負債結構 抑制 融資租賃 企業投資行為
企業融資是現代財務理論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然而從1958年Modigliani和Miller對企業融資結構問題進行研究以來,理論研究主要集中在債權資本和股權資本的構成比例方面,而對這兩大類資本的內部結構問題研究較少。近年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理論界對股權結構的關注越來越多(王化成、胡國柳,2005)。比較而言,對企業的債務融資結構問題很少涉及,使之成為企業融資理論研究中亟需完善的領域。
截止2003年底,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已突破10萬億元。儲蓄的高增長使居民的金融債權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而隨著銀行改革的深入,出于自身經營風險的考慮,銀行紛紛對企業“惜貸”。這樣一方面造成大量的儲蓄滯留在商業銀行或存入了中央銀行,使得商業銀行的“存差”持續增長,銀行的贏利減少,經營風險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股市在一段時期內持續的低迷狀態,企業難于籌集投資項目所需的資金,抑制了企業的投資規模和發展壯大。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難”已嚴重制約其投資決策。本文試圖從企業負債結構的角度出發,探討債務期限結構、債務類型結構以及債務主體結構對企業投資行為的影響。
債務期限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
所謂債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舉債的構成及其所占的比重。按照期限長短的不同可以將債務劃分為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西方學者大多是從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研究企業投資行為與債務期限的關系。
債務期限結構理論研究
假設股東和經理人的利益一致,企業存在負債資本,針對這種情況Jensen-Meckling(1976)在《企業理論:管理行為、成本和所有權結構》一文中首先提出股東具有投資于高風險、高收益項目的動機,特別是當企業負債比例較高時,這種動機非常強烈。因為投資項目成功時股東可以獲取大部分收益,而債權人只能取得固定的本金和利息。一旦項目投資失敗,由于股東的有限責任制,債權人將可能承擔大部分的成本。因此,股東具有以低風險的債務投資于高風險項目的傾向,借此實現財富從債權人向股東的轉移,即資產替代行為。為限制股東的這一行為,Barnea等認為,企業應發行更多的短期債務,使企業時常面臨償付本息的壓力,這就迫使股東必須約束其偏好風險的動機。
此外,由于企業負債的存在,還可能產生投資不足問題。Mayers(1977)在《企業借貸的決定》這篇論文中認為,如果投資的大部分收益為債權人優先占有,會降低潛在的新投資者的投資意愿,企業經理被迫或因信心不足而放棄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出現投資不足。Mayers認為,短期債務能夠減輕投資不足問題,因為這種債務可能在獲取投資項目增長收益之前到期。
相反地,當股東和經理人的利益不一致的時候,則可能出現過度投資問題。Jensen(1986)認為,如果企業擁有較多的自由現金,企業經理人易產生將這部分自由現金投資于凈現值為負的新項目的動機,即過度投資的動機。顯然,這類項目的投資有損于股東利益,但是卻擴大了企業的規模,經理人可以從中獲取更多的收益。為了抑制經理的過度投資行為,企業可以采取增加短期負債的辦法。因為短期負債的還本付息有利于經常性地削減企業的現金收益,減少自由現金流;另一方面短期負債還增加了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這將激勵管理者做出更有效的投資決策。
我國企業債務期限結構分析
西方學者普遍認為,相對于長期債務而言,企業的短期債務能夠有效地減少和防范經理人的資產替代、投資不足和過度投資行為,加強公司治理。從我國企業近年來的債務期限結構來看,短期債務比例明顯高于長期債務。陸正飛,高強(2003)通過問卷調查也得出結果為:在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選擇的順序上,短期借款位居首位。究其原因有:
我國商業銀行為解決不良資產問題,各大銀行出現“惜貸”現象,減少對企業較大風險項目的長期貸款,或在長期貸款中增加更為苛刻的限制性條款,如對企業投資項目的風險程度,再融資行為等的限制,以防止銀行的利益受到侵害。而銀行對風險小的短期貸款限制較少,這樣使得一些凈現金不足,又得不到長期融資機會的企業不得不選用銀行短期借款進行融資。
由于債權人和公司管理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債權人在基于合理預期的基礎上,對企業可能出現的資產替代行為、投資不足行為或過度發放股利等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要求獲得價值補償,從而相應地提高了長期債務的融資成本。并且從契約成本的角度來看,針對簽訂長期借款合同的成本也會明顯高于短期借款合同。
我國學者(楊興全,2004)的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目前債務融資確實能夠完善公司治理,存在負債的相機治理作用。相對于長期負債而言,短期債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業的過度投資和資產替代行為。因為在債務期限較短的情況下,企業面臨著流動性壓力,對企業的投資選擇必然產生較大的約束。為了保持償債能力和避免破產,企業一般不會用短期資金投資于高風險項目。而且,由于債務期限短,企業很快就會面臨再融資問題,如果存在將低風險的債務資金用于高風險投資的行為,滾動融資則容易遭到債權人的抵制,企業資金將難以為繼。
可是進一步分析來看,我國企業在這樣的負債期限結構下,投資決策和經營發展則會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方面如果企業只能籌集短期資金,如前所述,企業很難把資金用作滿足長期投資項目的需要。另一方面企業如果能夠取得長期借款,則會受到很多保護性條款的限制,從而相應地提高了投資項目的“門檻”,使企業不可避免地失去很多投資機會,也抑制了企業的發展壯大。特別是在當前資本市場不完善的狀況下,經營業績良好的企業也難以籌集投資所需的資金。
債務類型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
根據債務類型對債務做出劃分,企業債務主要包括銀行信貸、商業信用、企業債券、融資租賃等。不同的債務類型對企業投資行為的影響不同。
銀行信貸
目前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銀行信貸無疑是企業首先考慮的債務資金來源。但從作為債權人一方的銀行來看,其固有的缺陷表現在:流動性低,一旦投入企業即被“套牢”;信貸資產缺乏由充分競爭而產生的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對企業實際價值的變動做出反映;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銀行面臨較大的道德風險,尤其是必須經常面對企業將借款挪作他用或改變投資方向,以及其他轉移、隱匿企業資產的行為。這些必然轉化為企業借入資金成本的提高或者銀行在訂立合同時添加限制性條款,因此也必然抑制了企業的投資決策。在我國漸進的銀行改革中,隨著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造和風險約束機制的建立,將逐步出臺一系列措施保護作為債權一方的銀行的利益。然而從作為債務人的企業來看,無疑會面臨“貸款難”的問題,進而也必然限制企業的長期投資行為。
商業信用
與銀行信貸不同,商業信用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自然形成的負債,期限通常較短,而且往往與特定的交易行為相聯系,在信用期內可以無償使用,無需支付利息。由于商業信用比較分散,單筆交易的金額一般又較小,商業信用的債權人對債務人基本上沒有約束。因此企業都會積極地利用商業信用融資,但是正是因為商業信用的期限短,又比較分散,企業也很難將其用于長期投資項目。而且在很多商業信用合同中,為促使債務人盡快付款而附有現金折扣條款,喪失折扣的成本一般很高。
因此,我國傳統的債務融資類型較少,從總體上限制了企業的投資規模,也不利于合理地區分投資項目的優劣,影響投資效率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積極地利用和創新其他融資方式。
企業債券
相比之下,債券融資通常被視為與銀行信貸具有相當的替代性。因為債券通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投資者可以隨時予以出售或轉讓,這就為債券投資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可以降低投資的“套牢”效應。債權人對其權利的保護不再是必須通過積極地參與治理或監督,還可以通過出售的方式轉讓其債權。另外,由于債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公開交易,如果市場是有效的,債券價格能對其價值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映,可以使債券投資者及時地發現債權價值的變動,尤其在發生不利變動時迅速采取行動來降低損失。對發行債券的企業來說,債券融資的這些特點對企業投資和發展也是有利的,有利于企業迅速積聚社會閑散資金,為投資項目籌集所需的長期資金。相對于銀行信貸,債券融資對企業投資行為的沒有“硬性”的限制條款,而是存在市場“軟性”的約束機制。企業如果進行資產替代或過度投資等損害債券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將會通過債券的市場價格反映出來。這種由市場來對企業債務定價,能夠節約交易成本,引導企業的管理者積極地尋找投資前景良好的項目,向市場傳遞“利好”的信息,從而提升企業的債券價值和企業的整體價值。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一直處于資本市場的弱勢與被動地位,政府對發行企業債券的嚴格審批與管制也限制了債券融資規模的擴大。因此,企業債券市場規模小,發展緩慢以及嚴格繁瑣的發行審批手續使得大多數企業對發行債券融資可望而不可及,從而失去了企業投資項目的一個重要的長期債務資金來源,也失去了市場對企業投資行為的一個有效約束機制。
融資租賃
此外,融資租賃作為一種長期的債務融資方式,盡管在理論研究和實際運用中都經常被人們所忽視,但它也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應該在企業債務融資中占有一席之地。融資租賃最大的特點是不會產生資產替代問題,因為租賃品的選擇必須經過債權人(租賃公司)的審查,并且是由債權人實施具體的購買行為,再交付企業的手中,在債務清償之前,債權人始終擁有租賃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對企業可能的資產轉移或隱匿行為都產生較強的約束。
融資租賃于1952年產生于美國,50多年來已在全球8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推行。根據《世界租賃年報》(1996年)統計顯示,西方國家在貸款、融資租賃、歐洲債券、歐洲商業債券和中期票據5種融資方式中,融資租賃的融資總量居第二位,全球三分之一的投資是通過這種方式完成的。我國自1980年開始推行融資租賃,但一直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從目前來看,我國融資租賃業務呈現發展速度緩慢,規模小,市場滲透率低的特點。這也制約了我國企業合理地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融通資金,抑制了企業的投資經營。
負債主體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
從負債主體來看,按負債企業的規模不同可以分為大型企業的負債和中小企業的負債。在以上的分析中我們主要是以大型的上市公司為對象來探討負債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的關系,總體上可以得出結論:企業債務期限較短以及傳統的債務融資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企業的投資決策。以下我們把中小企業的債務融資狀況同大企業相比較,分析中小企業的負債結構與其投資行為的關系。
我國中小企業負債現狀
從表1我們可以看出中小企業負債的兩個特點: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雖略高于大型企業,但其長期負債率低于大型企業,而短期負債率高于大型企業,說明中小企業更偏向短期負債;從時間序列上來看,2003年不同規模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同以前年度相比有下降的趨勢,而中小企業下降的更多。如長期負債占長期資金比下降了將近8個百分點。
因而同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資金短缺現象更加嚴重,融資問題始終困擾著中小企業的投資和發展。理論上一般用“權益資本融資缺口”和“債務資本融資缺口”來概括這種融資困境。在發達國家,非正式權益資本市場、風險投資體系和二板市場的發展,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的“權益資本融資缺口”。而我國,非正式權益資本市場常常作為“亂集資”而被取締,風險投資體系不健全。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利用資本市場融資還非常困難。可以肯定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小企業的融資缺口主要依靠債務融資來解決。所以相對于大型的上市公司而言,中小企業的投資決策更加直接地依賴其債務資金狀況。
從債務融資類型來看,發行商業票據或企業債券需要企業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在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狀況下,對中小企業顯然不具備操作性,因此中小企業主要依賴于銀行貸款。我國的中小企業技術比較落后,信用狀況偏低,可抵押資產較少,尋找擔保困難。商業銀行出于自身風險的考慮,必然會對中小企業“惜貸”。國家信息中心目前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的短期貸款缺口很大,長期貸款更無著落。其中81%的企業認為“一年內的流動資金貸款不能滿足需要”,60.5%的企業“沒有中長期貸款”。企業資金緊張,致使一些中小企業面臨好的投資項目,也往往由于資金不足只好放棄或轉而投資于資金需求少的項目,導致投資收益減少。而另一方面,各大商業銀行已形成巨額的存貸差,造成我國有限資源的很大浪費。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完善路徑
針對這種狀況,理論和實務界都積極地為中小企業融資尋找出路。200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將進一步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逐步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和投資環境。然而在現有的間接融資體系中,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內,為滿足長期投資的需要,一些企業不得不采取短期貸款多次周轉的辦法,從而增加了投資項目的資金成本。另外,貸款期限較短,企業的財務風險加大,企業破產倒閉的可能性也會加大。與我國銀行不同,英國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期限一般較長,約50%以上的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3年以上的貸款占75%。貸款期限較長,穩定了銀行和企業的關系,降低交易成本。因此,改善我國銀行貸款的期限結構,也將有助于降低中小企業投資的“門檻”,提高投資效率。
此外,有些學者(魏琦、李莉,2005)認為融資租賃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現階段中小企業投資資金短缺的問題。因為融資租賃的期限一般較長,而且融資租賃的門檻低,以承租設備本身作為擔保物,一般不需要額外的擔保和抵押,可以解決中小企業無產抵押和尋保難的問題。相對于利用銀行中長期貸款購買設備,融資租賃手續簡便,成功率高。因而發展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將會對中小企業的投資行為產生更大的影響。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國企業的負債結構總體上處于失衡狀態,從而對企業的投資決策和投資行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具體表現為:企業短期負債比例較高,長期債務資金不足,而企業很難把短期債務資金用于長期投資項目;我國債務融資類型較少,企業過多的依賴銀行信貸,而銀行基于信息不對稱所形成的對企業投資中可能產生的逆向選擇行為和道德風險的預期,必然會要求取得價值補償或對企業的投資行為進行“硬”約束,從而相應地提高企業投資項目的資本成本率,也限制了企業的投資決策;中小企業仍然面臨投資資金不足的難題,而且目前的債務期限和類型結構都更加不利于中小企業的投資發展。
當前,我們正在積極地探索如何把社會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減少銀行的“存貸差”。而從調整企業的負債結構入手,合理地引導企業的投資行為,應不失為一條解決儲蓄―投資問題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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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中小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2)4-0014-02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其自身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雪上加霜;貸款門檻過高,國家緊縮銀根,中小企業難以企及;擔保體制不健全等使得中小企業無法獲得貸款,融資慢,使得企業面臨生存危機。于是,企業將眼光投向了租賃行業。企業對租賃類型的選擇影響到企業的多方面。
一、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租賃市場
我國現代租賃業起步于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是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體制轉換的歷程逐步發展起來的。由于經濟政策、管理體制、信用機制的變化以及租賃公司自身管理的原因,現代租賃業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例如,我國現代租賃業的規模遠不能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需要,消費觀念落后,信用環境差,對租賃業認識嚴重滯后,政出多門,法規不完善,租賃業的地位難以確立等問題。
但相對于中小企業的融資而言,租賃的門檻卻要遠低于金融機構。因此,租賃逐漸被企業所接受,相關的制度也在完善。
二、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會計處理的差異
1.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首先,確定租賃是否屬于融資租賃。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解釋,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與報酬的租賃。具體來說,滿足以下標準之一或多項,應確定融資租賃:(1)在租賃屆滿是,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承租人。(2)承租人有購買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該選擇權。(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4)承租人角度,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5)租賃資產的性質特殊,如果不做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再者,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在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未確認融資租賃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入款。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若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入賬,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合同規定利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未入賬價值,則須重新計算折現率。每期末對為融資租賃攤銷入賬:借:財務費用貸:未確認融資費用同時,支付租金分錄為: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貸:銀行存款由于該資產所有權轉移,屬于公司資產,則承租人要對其進行折舊處理。
2.經營性租賃的會計處理
首先,通過對租賃類型的判斷,非融資性的租賃即為經營性的。如若存在預付租金,則做會計處理為:借:長期待攤費用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租金并確認租金費用(應支付的租金應當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按直線法確認費用),則會計處理為:借:管理費用/在建工程/銷售費用/制造費用貸:長期待攤費用銀行存款。再者,或有租金的存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會計處理為: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同時,設立“經營租賃資產登記簿”(備查簿)反映和控制欲租賃資產有關的使用,歸結和結存動態情況。
3.兩者會計處理的差異對于融資的影響
從兩者的會計處理可知,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的會計處理方式的不同,從而影響到資產負債比率。融資性租賃的期末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項目為租賃資產價值,而計入負債項目中表現為長期應付款,從而影響到資產負債表的資產負債率。二者出現的差額表現為長期應付款額大于融資租賃資產價值,對于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計入當期費用。在報表中的資產負債率往往會影響到企業的信貸額度。對于經營性租賃則只在支付租金時確認費用計入本期利潤具有抵稅作用,且企業不用承擔資產由于維修及其他費用所帶來的預計負債。因此,經營性租賃在中小企業的租賃中仍需占一定比例。通過現階段大型企業對租賃的比例中看出,經營性租賃的比重逐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值得小企業借鑒,從而獲得較優且符合企業特點的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的比重。
三、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相應的解決措施對租賃的影響
根據有關資料,目前我國大約有中小企業42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8%,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60%左右,提供了全國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在現階段熱點問題。目前,很多的相關方都在對中小企業提出解決措施。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加快中發展小型金融機構;顯著提高融資比重,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減輕中小企業稅負,發揮積極財政政策的作用;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繼續把控制通貨膨脹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正確引導輿論。這些方面的相關融資解決措施,通常會影響企業在進行租賃類型選擇的相關決策。
[1]趙建強.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J].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2009(7).
關鍵詞:兩租合一 使用權法 比較租賃業
一、國際租賃會計準則的主要變化
(一)兩租合一
IASB現行《IAS 17――租賃》準則,要求按照“實質上是否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標準,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新修訂的租賃會計準則消除了兩者之間的“明線”劃分,將“兩租合一”,不再初始確認時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要求承租人將無論以何種方式(短期租賃除外)獲得的租賃物均納入資產負債表反映,從而規避了舊會計準則造成的會計信息的不可比和經營租賃的“表外融資”處理,使得租賃業務核算模型簡單化。
對于出租人,若資產風險和報酬已轉移給承租人,則采用“終止確認法”,在對資產進行終止確認時,確認“應收租金”。否則采用“履約義務法”,不對資產進行終止確認,而是在確認“應收租金”的同時要確認“租賃負債”。
對于承租人,則應采用資產使用權模式進行會計處理:初始確認時,確認相關資產和負債,即標的資產租賃期內的“使用權資產”和租金支付義務。
(二)對短期租賃采用簡化會計處理
租賃準則修訂稿允許對短期租賃(租賃期短于12個月)采用簡化的會計處理。承租人仍需記錄一項使用權資產及相應的負債,但可以單項租賃為基礎,按未折現的租賃付款額計量負債,按未折現的付款額和初始直接費用之和計量使用權資產;出租人則可以不在財務報表中確認應收租賃款和租賃負債,也不需對租賃資產進行終止確認。
(三)估計租賃期和重估條件
根據征求意見稿,租賃期是指“多半會發生的最長可能期間”,主體需通過考慮合同中明確和隱含的續約選擇權或提前終止的選擇權,以及因法律的實施而產生的續約選擇權或提前終止選擇權,以評估各種可能的租賃期間的概率。
以承租人為例,在估計租賃期時應考慮的因素主要有①合同因素,如,租金水平(如,低廉的續租費率)和或有支出(如,提前終止的罰金,殘值擔保,翻新成本);②非合同因素,如,租賃物的重大改良,停產成本,安置成本和納稅影響;③商業因素,如,標的資產對承租人經營而言是否至關重要或性質特殊;④主體以往的經驗或對未來的打算。
如假設承租人簽訂了一份為期10年的合同,有兩次為期5年的續約選擇權。同時基于以上四類因素,假設租賃期為10年的概率為40%,租賃期為15年的概率為30%,租賃期為20年的概率為30%。由上可知,租賃期為20年的概率為30%,租賃期為15年的概率為60%,而租賃期為10年的概率為100%。因此,多半會發生的最長可能期間為15年。
在重估條件方面,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承租人在確定租賃期時,應對每一可能租賃期的發生概率進行評估,同時考慮延長或終止租賃的選擇權的影響。征求意見稿(2013)在此基礎上,新增了只有在有事實或情形表明承租人無重大經濟動機延長或終止租賃時,才需對租賃期重新進行評估。
(四)租賃的分類
征求意見稿(2013)在取消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基礎上,對租賃提出新的劃分方法。在租賃開始日,按照標的資產是否為房地產,將租賃分為“A類型”和“B類型”,不是房地產為“A類型”,否則是“B類型”。在租賃開始日后,不能再對其進行重新分類。同時還需要注意租賃期占標的資產的經濟壽命的比例,以及租金支付的現值和公允價值的關系。若租賃期相對于標的資產的經濟壽命或租金支付的現值相對于標的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說不重大,則歸為“A類型”,反之為“B類型”。新的分類標準,使得核算程序得到了大大的簡化,同時也避免了承租方和出租方重復確認的問題。
(五)承租人會計處理的主要變化
征求意見稿(2010)和征求意見稿(2013)都采用“使用權資產”模式進行會計處理。在初始和后續計量上,新的征求意見稿也作了相應的小幅度修改。相對于現行租賃準則(IAS 17),使用權法的引入,簡化了現行租賃會計承租人的會計處理,“使用權資產”這一概念的使用,也很好地契合了FASB和IASB最新提出供討論的資產定義。
1.初始確認的變化。
(1)現行租賃準則規定。在初始確認時,現行租賃準則要求融資租賃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加上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作為租入資產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經營租賃在租賃期開始日,不確認資產和負債。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將租賃付款額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現后的現值,作為租金支付義務入賬價值,確認一項負債;將租賃支付義務初始計量金額加上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作為使用權資產入賬價值,確認一項資產。租賃期的確定,應包含可能行使選擇權的續租期;租賃付款額的確定,應包含估計發生的或有租金,續租選擇權租金、承租人擔保的余值,并按概率加權方式計算。
(3)征求意見稿(2013)規定。在對租賃負債進行初始計量時,租賃內含利率使用優先于增量借款利率。計量使用權資產的成本時,在以租金支付義務金額與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成本之和的基礎上,新增了在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給出租人的租金扣除從出租人取得的租賃優惠后的余額。
2.后續計量的變化。
(1)現行租賃準則規定。要求融資租賃對未確認日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分攤。承租人采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報告日,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照《IAS 36資產減值》確定是否已減值;經營租賃租金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采用直線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對租金支付義務,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報告日,承租人應重估租賃期(包含可能行使選擇權的續租期)、租賃付款額(包含估計發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擔保的余值),以此調整租金支付義務。同時提出兩種使用權資產攤銷方法,在報告日,按《IAS 16――不動產、廠房和設備》,以攤余成本計量,或者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前者,則按《IAS 38――無形資產》應在租賃期和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孰短的期限內,以攤余成本為基礎進行后續計量。使用權資產的攤銷方法取決于該項資產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如直線法、余額遞減法。
(3)征求意見稿(2013)新增了兩種使用權資產的后續計量方法:①標的資產法:把租賃業務當成獨立的融資購買租賃資產(通常是廠房、不動產和設備);②利息基礎法:根據是否轉移租賃資產的所有風險和報酬,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3.列報和披露的變化。
(1)現在租賃準則規定。融資租賃在資產負債表中,將與融資租賃相關的長期應付款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差額,分別作為長期負債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列式。在附注中,應披露各類租入資產期末變動、各期最低租賃付款額。未確定融資費用余額款、未確定融資費用余額以及分攤方法;經營租賃承租人對于重大的經營租賃,應在附注中披露資產負債日以后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以及以后年度將支付的不可撤銷經營租賃的最低租賃付款額。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中,租金支付義務與其他負債分別列報;使用權資產歸入“不動產、廠場和設備”類,并與企業自有資產分開列報。在利潤表中,租賃合同引起的使用權資產攤銷和利息費用,應同其他攤銷和利息費用分別列報。在現金流量中,將租賃產生的現金流量應歸入籌資活動,并區別于其他項目。在附注中,應披露租賃合同的性質,合同義務的到期日分析,使用權資產與租金支付義務的期初期末變動和調節,增量借款利率等。
(3)征求意見稿(2013)規定。針對A、B類型的租賃分別進行列報,同時確認不同類型租賃所產生的影響。規范了財務報表應列報的具體內容。指出應披露以下定量和定性的信息: ①租賃的性質;②租賃會計處理中所做的重大判斷;③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與租賃有關的金額。
(六)出租人會計處理的主要變化
征求意見稿(2010)要求出租人按照是否保留了與租賃資產相關的重大風險和收益,將處理方法分為履約義務法和終止確認法。征求意見稿(2013)根據A、B類型租賃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相比于現行的租賃準則,在初始計量時,將租賃區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征求意見稿的分類方法,更符合租賃的經濟實質,從而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風險。
1.初始計量的變化。
(1)現行租賃會計準則規定。現行準則明確融資租賃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限制之和的差額確認為實現融資收益。同時,轉出租賃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若有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經營租賃在租賃期開始日,不確認或終止確認資產和負債。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現行準則明確采用履約義務法計量的租賃,在租賃期開始日,將承租人應付租賃款按租賃內含利率折現;采用終止確認法的,在租賃期開始日,將承租人應付租賃款按租賃內含利率折現后的現值加上出租人應收租賃款的入賬價值;同時,將租賃資產賬面價值除以其公允價值之后乘應收租賃款的金額,作為終止確認租賃資產的轉出價值;應收租賃款與租賃資產余值若有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征求意見稿(2013)規定。對于A類型租賃,核銷標的資產的賬面價值,確認為一項租賃應收款、租賃產生的損益和剩余資產。租賃應收款按照租金現值與初始直接成本之和計量,租金現值按照租賃內含利率進行折現。對于B類型租賃,在租賃期內采用直線法確認租金收入,將初始成本確認為費用。
2.后續計量的變化。
(1)現行租賃準則規定。為實現融資收益的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分攤,現行準則明確定期對擔保余值進行復核,證據表明未擔保余值已經減少的,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由此引起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計入當期損益。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經營租賃要求租金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采用直線法計入當期損益。經營租賃中的固定資產,采用與類似資產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或有租金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對于采用履約義務法的租賃,應收租賃款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履約義務負債攤銷方法取決于租賃資產的經濟利益實現方法,如直線法、工作量法等。報告日,出租人需重估租賃期(包含可能行使選擇權的續租期)、租賃收款額(包含估計發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擔保的余值)以此調整應收賬款租賃款和履約義務負債。出租人運用《IAS 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應收租賃款進行減值準備。對于采用終止確認法的租賃,應收租賃款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報告日,出租人需重估租賃期(包含可能行使選擇權的續租期)、租賃收款額(包含估計發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擔保的余值),以此調整應收賬款額和資本余值。資本余值在評估后發生變動,應當作為重新終止確認的情形。報告日,出租人按照《IAS 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應收租賃款進行減值測試,按《IAS 37――資產減值》對資產余值進行減值測試,并計提相應減值準備。
(3)征求意見稿(2013)規定。對于A類型租賃,按照租賃應收款折現的轉回額增計租賃應收款的賬面價值,同時按照當期收取的租金減計租賃應收款的賬面價值。出租人在租賃期內應按照租賃應收款的余額乘以一個固定的期間折現率計算每一期間應當轉回的折現額,同時考慮有關重估和減值。對于B類型租賃,在租賃期內采用直線法確認租金收入,并將初始直接成本確認為費用。在取得收益的期間將可變租金確認為損益。
3.列報和披露的變化。
(1)現行租賃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中,將應收融資租賃額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作為長期債權列示。在附注中,應披露各期最低租賃收款額、未實現融資收益余額以及分攤方法。經營租賃中,用作經營租賃的資產仍包括在出租人資產負債表中的相關項目內;在附注中披露各類租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2)征求意見稿(2010)規定。采用履約義務法的租賃,在財務狀況表中,租賃資產、應收租賃款合并反映為凈租賃資產或凈租賃負債。綜合收益表中,租賃合同引起的利息收入、租賃收入和折舊費用分別列報,并區別于其他利息收入、租賃收入和折舊費用。現金流量表中,將租賃產生的現金流量應歸入經營活動,并區別于其他項目。在附注中,應披露租賃合同的性質,對租賃資產所設的任何限制、應收租賃款的到期日分析、收入確認信息、應收租賃款和履約義務負債的期初期末變動調節等。采用終止確認法的租賃,財務狀況表中,應收租賃款單獨列報,資產余值歸入“不動產、廠場和設備”類。綜合收益表中,如果出租人是工商企業,則租賃收入和租賃成本分別列示,如果出租人是金融企業,則租賃收入和租賃成本軋差列示。租賃合同引起的利息收入應區別于其他利息收入。現金流量表中,將租賃產生的現金流量應歸入經營活動,并區別于其他項目。在附注中,應披露租賃合同的性質、應收租賃款的到期日分析、收入確認信息、應收租賃款和資產余額的期初期末變動調節等。
(3)征求意見稿(2013)規定。對于A類型租賃,在財務狀況表中,分別列報租賃資產和其他資產,并披露應收款和剩余資產的賬面價值。在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表中列報或在附注中披露租賃收入。在現金流量表中,將收取的租金作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對于B類型租賃,按照適用的準則繼續計量和列報B類型租賃的標的資產。在現金流量表中,出租人應當將收取的租金作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披露相關規定與承租人會計處理方法類似。
(七)詳盡的售后回租會計處理和分類標準
售后回租,是指資產出讓人(承租人)將標的資產出售后再從受讓人(出租人)租回的交易。現行租賃準則規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將售后回租認定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征求意見稿(2010)要求應將售后回租合同拆成租賃交易和銷售交易,征求意見稿(2013)刪除了履約義務法的會計處理方式。主要內容如下:(1)對于出讓人(承租人),如果標的資產的轉讓滿足銷售認定標準的,該售后租回合同分別按照銷售交易和租賃交易進行會計處理;否則,出讓人應將該合同視同為融資交易,不應終止確認標的資產,而應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2)對于受讓人(出租人),如果標的資產的轉讓滿足購買認定標準的,該售后租回合同分別按照購買交易和租賃交易進行會計處理,租賃交易采用履約義務法;否則,受讓人不應確認標的資產,而應確認為一項應收賬款。(3)如果出售/購買或租回不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出讓人(承租人)應按照市場價格計量使用權資產并調整相關損益;受讓人(出租人)應按照市場價格確認租賃資產和租賃負債。
二、 對我國租賃業的潛在影響
(一)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征求意見稿規定,租賃資產和負債均需納入財務報表中核算,如此會導致資產和負債迅速增加,各種財務比率也發生較大的改變。資產負債率上升、流動比率和利息覆蓋率降低影響了承租人的償債能力,資產周轉率降低影響了承租人的資產管理能力,凈利率、資產收益率、權益凈利率以及每股收益的降低影響了承租人的盈利能力。目前在我國,航運公司租賃飛機,采用經營租賃方式的約占三分之一,航運公司通過經營租賃船舶的占全部船舶比例的40%左右。經營租賃資產納入財務報表,將使得承租人的資產負債率大幅上升,這會導致債務資金提供者重新審查企業的償債能力,并因為一些關鍵指標沒有達到要求而取消其債務合同,對企業的融資能力和信用評級將產生較大的影響。
(二)對融資決策的影響
取消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劃分,經營租賃的表外融資的優勢不復存在,一些業務較大的租賃公司,融資決策可能會發生改變。新征求意見稿的實施必將增加企業日常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一些資金流充足的企業,可能會選擇購買而放棄租賃設備和房產。
(三)會計處理程序仍然復雜
征求意見稿雖然很大程度上簡化了會計處理程序,仍然較復雜:(1)在租賃開始日,需要考慮續租可能性,對租賃期進行估計,因此會導致租金支付義務的增加,很可能超出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使得負債余額進一步增大。(2)在每個報告日,重估租賃期、余額擔保和或有租金,會增大財務報表的波動性。(3)不同于實物資產,使用權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進行重估時,一般缺乏市場的報價,而需借助價值估計模型,無疑增加了復雜度。這要求租賃機構對原會計核算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建立定期評估機制,減值測試,對相關會計人員進行制度培訓,尤其是一些原有的合約需要重新簽訂,必將增加準則的執行成本。
(四)主觀判斷依舊存在
按照準則進行會計核算時,或有租金一般和營業收入、物價指數相關,如果事先按照概率加權方式估計,會受到會計人員主觀判斷的影響。未來準確預測長期租期并分配相應的概率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我國租賃業內部控制和治理機構還不夠完善,難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可能被用于利潤調節。
(五)準則的審慎性還不足
對于承租人,選擇權不是一種義務而是一種權利,所以,相關租金對于出租人為或有收入,對于承租人是或有支出,因此,在估算租賃應收款時,出租人將其作為或有租金收入,并作為資產確認的做法欠謹慎。同時,征求意見稿中允許承租人在進行“使用權資產”重估時,可以利用公允價值不參考活躍市場價值,這可能使得公允價值估值的可靠性降低,偏離了初衷。
三、相關政策建議
我國以服務經濟快速發展為目的,一直積極地參與推進會計準則與國際趨同。但是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并不能完全照搬國際準則,而應根據我國經濟狀況和特殊國情來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準則體系。
(一)加強會計與法律、監管、稅收相協調
在趨同過程中,我國要結合實際與國外先進經驗有機結合,在充分考慮我國租賃業發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我國租賃準則的趨同路線圖和進度表,聽取各界意見,并進行實地測試,廣泛了解新的準則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及時的調整,不斷提高我國租賃會計準則的可執行性和科學性。同時聯合稅務部門、立法部門、監管部門討論新準則的制定和實施細則,為我國租賃業的可持續發展鋪路。
(二)企業自身的戰略選擇
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調整戰略決策。在租賃實務下,調整原有的決策程序,新租賃準則下,根據企業的收益和成本模型,決定租賃還是購買資產。如果選擇采用租賃模式,則需充分考慮未來的租賃合同安排,選擇最有利于企業的租賃方式。
(三)合理度過過渡期
“兩租合一”的規定,會因為經營租賃的負債表內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租賃業的規模,對我國處在起步階段的租賃業產生影響,限制其業務發展和競爭力。因此,準則要規定過渡期,可在租賃行業的增值稅改革等方面加以適當考慮。Z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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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券商提升杠桿率的途徑和政策限制
目前,我國券商的主要債務融資渠道包括: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次級債、短期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等。各債務融資工具的相關政策規定如表1:
根據以上政策,我們可以確定證券公司利用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可獲得的最大負債額度,從而可以計算證券公司理論上的最大杠桿率。此外,證券公司的杠桿水平還受到《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限制,表2顯示了該辦法中與證券公司杠桿率有關的內容。
二、國內證券公司的理論最大杠桿率
我們將結合券商風險控制指標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政策,分析如何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利用各種債務融資工具來最大限度的提高券商的杠桿水平。由于不同資產規模和業務類型的券商在凈資本、凈資產、負債以及可利用的融資工具上存在差異,為了考察在不同的凈資本/凈資產水平下,券商充分利用債務融資可以獲得的最大杠桿水平以及為了分析和計算的便利性,我們給出如下假設:
(一)在政策規定的融資規模上限以內,所有券商都可以利用表1中的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除此之外無其他融資渠道;
(二)在不違反政策規定的債務融資規模上限的前提下,所有券商會最大限度的提高杠桿水平,且不考慮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
(三)在計算杠桿率時,設凈資產等于1;凈資本/凈資產分別取0.4、0.5、0.6;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短期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的融資規模取政策規定的上限;次級債為短期次級債,無長期次級債;
在以上的假設下,我們計算出了券商在現有政策環境下可獲得的最大杠桿率水平以及各債務融資工具的最大融資規模,計算結果見表3:
上表計算過程的思路及分析結果如下:
1、根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要求,凈資本/凈資產必須大于40%。因此,我們選取凈資本/凈資產分別等于0.4、0.5、0.6、0.7、0.8這五種情況來考察不同凈資本/凈資產水平下,券商可獲得的最大杠桿率;
2、由于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短期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這四種工具的融資規模有具體的凈資本或凈資產比例限制,而次級債融資沒有具體的比例限制因此,我們將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短期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的融資規模取最大值,然后通過調整次級債的融資規模來使杠桿率最大化。
3、將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短期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的融資規模加總得到“前四項負債合計”,我們發現凈資本/前四項負債合計,凈資產/前四項負債合計均滿足風險指標監管要求。因此,可以通過次級債融資來繼續提高杠桿率。次級債融資需滿足“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產與負債的比例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不觸及預警標準”這一原則。因此,我們將在不同凈資本水平下,按照凈資本/負債(>9.6%)和凈資產/負債(>24%)的預警標準,分別計算相應的理論負債上限(計算公式:理論負債上限=凈資本/9.6%,或理論負債上限=凈資產/24%),并且按照兩種理論債務上限值孰低的原則來選取最終的債務上限。
4、通過計算發現,在不違反次級債融資政策的前提下,不論凈資本水平如何,最終能夠獲得理論債務上限是4.17倍。同時可以獲得不同凈資本水平下,次級債的融資上限(計算公式:次級債務=理論債務上限-前四項負債合計)。
5、券商的理論最大杠桿率為5.17倍(計算公式:杠桿率=(理論債務上限+凈資產)/凈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