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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門前三包”監督管理職責
(一)督促轄區沿街門店全面簽訂《臨街店面市容環境
責任公約》;
(二)督促轄區沿街門店充分履行《臨街店面市容環
境責任公約》,及時管護責任范圍內的衛生和秩序;
(三)安排轄區城管執法中隊開展《臨街店面市容環境責任公約》落實督查工作,對拒不履行義務的依法予以處罰。
二、街巷清掃保潔監督職責
(一)監督街巷清掃保潔管理站于每日早7時以前完成大掃工作;
(二)監督街巷清掃保潔管理站實行全天候保潔作業標準;
(三)監督街巷清掃保潔管理站執行小街巷垃圾收集點早7時至晚7時看護職責;
(四)督促街巷清掃保潔管理站及時清理果皮箱,無垃圾滿溢現象。
三、樓群院落管理職責
(一)對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加強日常監管,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及時清運積存垃圾、加強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管護,確保樓院干凈整潔,秩序良好;
(二)對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加強小區環境衛生、樓院秩序和公用設施的管理;
(三)對“三不管”樓院采取政府組織、居民參與的模式實施樓院綠化、亮化、美化和硬化綜合整治工作,打造示范標準小區;
(四)加強樓群院落綠化日常管護和監管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及時補植補種綠地區域,確保綠地內無亂搭亂建或違規占用現象。
四、臨街立面整治職責
(一)做好轄區內廣告三亂清理工作,確保轄區主次干道立面及人行道無非法廣告;
(二)做好轄區內廣告牌、電話亭、閱報欄等設施的監督工作,確保無明顯破損、損毀現象;
(四)做好轄區內破損墻面的修復、粉飾工作,確保無殘垣斷壁,無明顯破損污濁現象。
五、違法建設監管職責
(一)全面履行違法建設監管職責,對違法建設及時發現并書面告知執法部門;
(二)會同執法中隊共同開展違法建設停工勸導工作,并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做好制止和拆除工作;
(三)對街轄內建筑施工單位的不文明行為,及時告知并協助執法部門查處;
(四)對街轄內閑置工地環境衛生臟亂差,存在治安、消防隱患的,告知并協助主管部門責成其整改。
六、落實周末大掃除職責
(一)負責組織轄區單位、居民定期在各自生產、生活區域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負責組織包街部門和文明志愿者有針對性的開展周末衛生大掃除活動;
(三)負責組織對城市家具(護欄、電信電力交接箱和交通導示牌等)的及時清洗清理工作,確保城市家具的美觀整潔。
七、應急工作處置職責
(一)負責本轄區雨雪天氣和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二)組織完成節會期間本轄區承辦的各項整治工作;
(三)配合開展其他應急救援及防災防疫工作。
八、其他工作職責
(一)對市、區政府統一部署的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動員,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街道轄區內環境改善達標單位、達標小區的建設工作;
為加強消防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湖北省消防條例》,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消防工作問責制。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將消防工作經費以及應急救援經費、外聘消防員工資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應當統籌城鄉消防工作,編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將其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政府負責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消防通信指揮、戰勤保障系統和滅火搶險救援區域協作機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
(四)市政府每年初與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分別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滅火演練,并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專職、志愿或治安聯防消防隊。
(六)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消防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職責
市公安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發改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等有關單位負責消防供水、供電、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備、有效。
(四)水利、農業、交通等部門和各鄉鎮辦區應當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銷售的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七)科技、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科普、普法、職業教育培訓內容。
(八)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學校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教學計劃,確定熟悉消防知識的教師或者聘請消防專業人員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對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學年組織學生開展一次以上避險自救、應急疏散演練。
(九)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站、樓宇電視等公眾媒體應當無償為消防宣傳教育提供便利。
(十)環保、氣象、地震、測繪、通信、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無償向消防機構提供可能影響消防安全、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信息資料。
(十一)市公安消防大隊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建檔備查;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指導消防隊伍建設;依法對消防服務機構、消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滅火救援和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其他應急救援工作;調查火災事故,統計火災損失。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三、社會單位消防工作職責
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逐級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者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應當健全火災風險防范機制,保證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公眾安全,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四、個體工商業主消防工作職責
從事生產加工、銷售、餐飲、休閑娛樂、住宿服務等個體工商業主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加強生產經營場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以及倉儲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設備,保證疏散通道暢通,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災隱患。個體工商業主生產經營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經營、使用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人員密集場所的;
(三)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
(四)較大火災危險性的其他情形。
近年來,葛家山支村兩委按照鎮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要求,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強化應急能力建設,提升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葛家山村是開慧鎮的門戶,從京珠高速板倉收費站下來就是葛家山村,由原開慧鎮清泰村和原開慧鎮葛家山合并而成,葛家山村下轄63個村民小組,總人口6000余人。是湖南第一個農村黨支部楊柳坡黨支部、樂和鄉村示范鄉村。全村目前工商在冊企業總計30余家,其中工貿企業4家,加油站1家,較大商貿超市1家,燃氣三級網點1個,敬老院1所,規模農莊7家,中小學及幼兒園1所,種養殖合作社及農業類公司15家。
一、強“班子”,明確應急管理職責
一是結合省委關于機構改革精神,根據《開慧鎮黨政領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職責分工的通知》和《開慧鎮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通知》文件,建立由村書記為顧問、村副書記為主任的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明確應急管理工作職責,成員單位及組成人員;壓實黨政領導應急管理責任,細化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在事故災害預防與應對中的應急管理職責。二是指導各村民小組成立以黨總支負責人為組長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將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村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確保應急管理責任落實直達最后一公里。
二、建“機制”,理順應急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風險調查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及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重點完善執法臺賬和安全隱患風險臺賬,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40處。二是嚴格計劃執法,隱患整改抓閉環。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2020年,村應急辦計劃執法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10家次,下達責改文書4份,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或問題8處,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落實重大安全隱患“一單四制”,針對李氏家具存在粉塵防爆未安裝除塵裝置火花探測報警器的重大隱患,應急辦執法人員和我村安全生產員定期上門指導,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已及時銷號。三是落實應急值守,及時處置救援。堅持領導24小時帶班值守,明確專人報送應急信息。2020年,及時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信息20余條,組織修繕因災損毀農村房屋30余戶,救災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三、組“隊伍”,夯實應急管理基礎
村干部和各組組長建立一支圍繞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質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為主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作為鎮級的應急救援骨干力量。目前已組建3支以村民小組組長、護林員、志愿者為主要力量的應急救援服務隊伍。應急信息員隊伍,明確1名專職安全員和1名專職應急信息員;督促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組建與企業事故災害風險規模相適應的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強化重點單位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四、齊“物資”,保障應急管理儲備
葛家山村高度重視應急物資保障,投入經費配齊應急物資,及時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完善各類應急物資管理制度,并將儲備的應急物資、裝備目錄及數量等信息報縣應急局備案。據統計,我村現有應急物資如下:工業鹽1噸、麻袋100條、機動消防泵1臺、滅火器8具、水帶2盤、分水器1個、消防扳手2把、強光手電筒2個、空氣呼吸機2套、對講機3臺、消防服3套等。
五、常“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實省、市政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標,切實加強縣區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機制的作用,客觀、公正、全面評價縣區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根據《省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省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的通知》(交委發〔〕2號)、《省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暫行辦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考核暫行辦法。
第二條考核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綜合評價、獎優罰劣的原則。
第三條考核對象是各縣區政府和主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部分成員單位。
第四條考核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縣區政府目標責任指標: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政發〔〕31號)(以下簡稱省政府《決定》)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政發〔〕107號)(以下簡稱市政府《意見》),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專業管理隊伍,實施“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段排查治理工作,落實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完善預案,交通事故控制指標,信息報送等九大類31個子項目組成。
(一)貫徹落實省政府《決定》和市政府《意見》,全力開展交通安全專項行動
1.縣區政府制定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省政府《決定》和市政府《意見》,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并開展工作;
2.依照《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條例》、省政府《決定》和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公安交管系統交通協管員管理暫行辦法》(公發〔〕78號),落實交通協管員編制,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3.縣區與鄉鎮及成員單位,鄉鎮與行政村,層層簽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標責任書;
4.縣區政府按轄區內駕駛人數落實每人每年5元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經費;
5.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年度政績考核體系;
6.制定全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點,全力開展交通安全專項行動并取得成效,定期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縣區政府分管領導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會議;
7.縣區政府宣傳并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及《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政辦發〔〕250號);
8.縣區在轄區內主要國省道沿線或重點鄉鎮,創建1—2個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鄉鎮”、“文明示范行政村(社區)”、“文明示范學校”、“文明示范單位(企業)”。
(二)貫徹《省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暫行辦法》,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專業管理隊伍
1.每個鄉鎮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辦公室,配備3—5名專(兼)職干部擔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員,健全鄉鎮長、運管站長、農機站長、派出所長、交警中隊長“五長”聯動機制;
2.每個行政村(社區)建有道路交通安全小組,駐村干部任組長,配備1—2名交通安全信息宣傳員;
3.鄉鎮、行政村(社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職責明確;建立機動車及駕駛人基礎臺帳;轄區內低速汽車、摩托車掛牌率達80%以上,駕車人持證率達90%以上;
4.相關部門協作配合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強化低速汽車、摩托車的管理,道路交通違法率控制在15%以內。
(三)實施“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
1.組織實施“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有實施意見,有基礎臺賬和工作總結;
2.按照《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指標體系》及考核評價標準、辦法開展自評,經省級復評達到市級標準;經省級復評達到省級標準;經部級復評達到部級標準。
(四)實施城市“暢通工程”
1.縣區政府將城市交通“暢通工程”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暢通工程”建設、評價工作;
2.投資完善城市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建設,每年至少建設一處具有抓拍功能的紅綠燈指揮信號系統。
(五)貫徹《省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定》,開展安全隱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
1.縣區政府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靠實責任,落實資金和措施,限期治理;
2.省級督辦的安全隱患路段治理率達到100%、市級督辦的安全隱患路段治理率達到90%以上,縣級督辦的安全隱患路段治理率達到80%以上;
3.道路安全隱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有安排、有總結、有臺帳、資料齊全,及時上報排查、治理各類資料。
(六)落實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1.督促轄區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實,與運輸企業逐一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2.監督、檢查、落實屬地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和駕駛人安全教育工作;
3.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及造成嚴重后果的運輸企業進行整改;客運、危化品運輸車輛、校車沒有發生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4.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轄區內客運車輛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且負有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完善應急預案
1.縣區政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擁堵和惡劣天氣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2.將重特大事故、公路阻斷等公共安全事件納入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及時開啟綠色醫療通道,妥善處置善后事宜;
3.縣(區)政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八)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
1.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市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數;
2.轄區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與上年度相比下降0.1(含路外事故);
3.轄區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過前三年平均數(含路外事故)。
(九)信息報送
1.縣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每半年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2.準確、及時、全面上報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六條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目標責任指標
(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況;
(二)各成員單位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情況;
(三)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暫行辦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暫行規定》,應當履行的部門職責情況。
第三章考核方式與程序
第七條考核方式: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抽查、情況反饋等方式方法,對縣區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主要履行職責的成員單位和目標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八條考核程序
1.考核前以通知的形式,對被考核對象進行事前預告。
2.縣區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半年、全年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寫出書面自查報告,并在考核時由接受考核的單位負責人向考核組報告工作完成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等。通報結束后,書面報告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查。
3.根據需要由考核組采取隨機抽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一般查看與重點了解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被考核對象在完成目標任務過程中形成的有關文件、資料等進行查閱,實地核實有關項目的任務完成情況。
4.按照縣區政府和成員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目標責任考核評分標準》(以下簡稱《考核評分標準》)逐項考核的基礎上,考核組對被考核對象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綜合評議,提出評定等次,并寫出考核報告提交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審定后進行通報。
第四章分值評定與等次確定
第九條縣區政府考核分值為100分,80分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目標責任;相關成員單位考核分值為50分,40分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目標責任;根據《考核評分標準》逐項進行評分。考核采取扣分制,每項扣分至該項分值扣完為止。
第十條考核等次按考核成績分縣區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兩部分排名。
第五章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獎懲
第十一條獎懲原則: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教育與懲戒相結合,以教育為主。
第十二條為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將縣區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區政府實行一票否決(含路外事故)。
(一)年內發生4起一次死亡3至4人交通事故的;
(二)年內發生3起一次死亡5至9人交通事故的;
(三)年內發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轄區車輛在外轄區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且承擔主要責任的。
第十四條對年終考核成績前三名的縣區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成績排名靠后的,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獎勵資金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后兌現。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暫行辦法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強化每月督導考核,規范網格員入戶走訪各項工作的留痕管理,督促做好實有人口、房屋、法人信息采集、注銷和更新等工作。根據區應急局《關于開展網格信息采集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接下來的月督導工作中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信息采集質量。(一)是人口信息屬性情況:1.姓名;2.性別3.民族4.證件號碼5.戶籍詳細地址7.居住地址;(二)是房屋編碼屬性情況:1.房號2.所在樓層3.住宅房型4.使用情況;(三)是樓棟屬性情況:1.樓棟編碼2.詳細地址3.總樓層;確保在自查自糾期間能夠查漏補缺,規范網格員信息錄入操作,提升網格信息采集質量。
二、加強督導考核,提升網格員的業務能力。
網格中心要加強對社區網格的督導考核,充分利用考核指揮棒,要積極組織網格員參加區年度業務培訓班的學習,進一步增強網格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扎實練好“基本功”。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掌握現代科技管理新技術、新手段,通過大數據和信息化技術應用,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督促網格員主動學習業務,充分理解業務要求和考核內容,尤其是新增的業務、考核內容,讓街道督導員與社區網格員結對“幫扶小組”,共同學習促進,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問題。充分利用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的機制,調動網格員學習、工作的積極性,引導網格員提升業務能力和水平。
三、牢抓網格隊伍建設,著力提升網格員工作積極性。
社區網格管理中心將加強網格隊伍思想建設,提高網格員綜合素質,嚴格落實市、區、街道各項獎懲機制,強化績效考核指標的導向作用,加大對網格員的關愛,構建和諧的網格,增強網格員的責任心及歸屬感,保證網格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四、加大網格主題宣傳,營造特色的網格文化氛圍。
重點圍繞“網格進社區,平安路人行”主題宣傳活動,做好本轄區內房屋管理的各項主題宣傳活動,利用向轄區居民派發宣傳單張、有獎競猜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加大網格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內容圍繞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知識,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等知識,以及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社區網格員工作職責、居住證辦理服務、居民自主申報等相關業務,加深居民對網格員工作的理解,從思想上、行動上積極主動的配合網格員進行相關工作,從而提高出租屋綜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