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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位于政和縣中部鷲峰山脈西側,東鄰澄源鄉,南界鎮前鎮,西與星溪鄉毗鄰,北鄰嶺腰鄉,西北同鐵山鎮交界。全鄉土地面積153平方公里,轄10個村(場),75個村民小組,共3792戶,約1.4萬人口。全境地勢東高西低,多為丘陵地貌,海拔380—1100米,是政和縣發生自然災害頻繁的鄉鎮之一,現存在新舊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按危害程度分級:重大級2處,分別是稠嶺村村部和湖屯村大禹坑;較大級4處,分別是下坪村里樓自然村、鄉茶場下場、洋屯村葛后和溪頭村黃龍溪7-10號屋后。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真正做到措施到位、防范在先,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實。現根據省、市、縣有關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
1、成員組成
2、主要職責
(1)召開相關會議,部署、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的應急工作;
(2)若受災,第一時間了解災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開展相關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祝鋒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國土資源所,電話:0599-3290731。
二、地災隱患點情況一覽表
新增的高陡邊坡:各村(場)對轄區內的高陡邊坡在長降雨、強臺風來襲等極端天氣下要加強監測、巡邏,如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撤離相關人員。
三、相關單位部門人員應急行動
1、掛點領導、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職責:
(1)掛點領導在逢臺風、暴雨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期間,要組織和帶領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深入掛點村(場),通過廣播、入戶、召開會議等方式進行地災預防的宣傳和部署;
(2)提前進行調查摸底,關鍵時期做好轉移防范工作,及時、妥善安排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群眾撤離和轉移,并妥善安排好生活;
20__年,在特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特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指導下,我鄉以防洪保安為主,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度汛。現對我鄉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總結如下:
一、XXXX鄉基本情況
XXXX特區XXXX鄉地處XXXX特區西部,距特區政府駐地XX公里,東鄰XXX鄉,西與XX鄉相連,北靠郎節壩,南與XXX鄉接壤,境內有XXXX橫穿而過,現有XXX火車停靠站一個,XXX公路直連XXX線與XXX公路,XXX公路、XXX公路(在建)東西相連,境內交通網絡縱橫貫通。全鄉有國土面積84600畝。全鄉共轄XX個行政村XXX村民組,有XXXX戶,XXXX人,是一個彝族、仡佬族、布依族、苗族、漢族相互雜居的少數民族鄉。地形地貌分界較明顯,從東南至西北,海拔1909.3m—930m。
二、認真做好汛前準備情況
我鄉為泥石流災害重點防治區,20__年被列為省政府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險段。為做好“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準備工作,在年初對防汛抗旱工作做出早安排,完善了防汛抗旱工作預案,調整充實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進一步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為核心的防汛責任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落實,并完善村級防治預案,責任落實到人,切實做到了認識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確保安全渡汛。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我鄉認真組織學習上級防汛抗旱工作會議、文件精神,及時傳達上級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體干部職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清醒認識到今年防汛抗旱形勢,認真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牢固樹立防汛工作無小事,真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做好各項工作。
2、修編應急搶險預案,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
針對我鄉防汛抗旱工作的現狀,結合上年工作運行情況,我鄉認真修訂了20__年的防汛搶險預案、應急預案。組織民兵應急搶險隊伍開展了防汛演練、業務技能培訓。共組織進行了3次集中業務技能培訓。
3、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加強檢查督促工作
我鄉積極落實領導班子、各單位、各村負責人防汛抗旱責任制和防汛抗旱職責,及時上報、反饋情況。同時,加強對防汛抗旱責任制的檢查督促工作,制定了檢查督促制度,要求鄉督查考核工作組隨時進行檢查,以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職責。
4、嚴肅防汛紀律,加強防汛值班管理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有關規定,我鄉及時修訂了防汛值班制度,落實了防汛值班責任制,實行防汛值班、當班、帶班制。自4月1日起,堅持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各項防汛工作制度,堅守值班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和汛情發展,及時掌握并向上級部門反映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報雨情雨量,做到上報情況及時、準確。同時,我鄉還多次組織開展了對值班人員防汛業務知識培訓。
6、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
汛期實行工作人員巡山查哨,對易滑坡、泥石流、塌陷等險段及時排出隱患,20__年,我鄉共巡查55次,投入巡查人員339人次,行程8000公里,發現險情2處,隨時監測災害變化情況,及時上報,由各村工作組長負責監測,做好防汛搶險隊伍、搶險物資和應急通訊設施、備用電源等一系列措施的準備,做好迎戰大洪水的各項工作,一旦發生災情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部門上報災情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1、由于我鄉地形地貌特殊,汛情逐年加重,困難加大。
2、缺乏資金投入,在應急搶險物資、人員培訓方面力度不夠。
3、列為地質災害階段的農戶,急需搬遷,一時難以落實地點,也沒有經費,致使受威脅農戶長期處于緊張狀態。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根本,繼續完善好防汛抗旱工作預案,落實好防汛責任制。
2、實行目標責任制的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級,實行群防群治。
3、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資金,加大對防汛物資的籌備,完善各種防汛設施。
4、加強對防汛搶險隊伍的訓練,努力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使防汛隊伍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5、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實,工作到位、責任到人。
為切實做好教體系統2019年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有效的處置大風、強降雨、冰雹、雷電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確保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防汛搶險工作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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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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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區督導組組長、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家組、應急組、后勤組、現場組和督查組六個工作小組。
(二)工作小組責任人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黨政辦、安全辦、工會
工作職責:負責指揮中心相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整理,根據縣安委會的預警信息做出應急響應,組織落實縣教體局防汛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收集、分析、處理汛期中教體系統有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負責汛期信息上傳下達工作,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時處理有關重大問題。
2.應急救援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安全辦、招辦、教科所、體育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人,各學區督導組組長及分管領導,各校(園)長及分管安全的領導。
工作職責:負責研究制定教體系統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部署教體系統內各單位開展汛前防汛準備工作;指導、檢查各學校汛前應急方案制定、安全教育的開展、安全演練工作;在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受災現場,統籌協調現場各項救災搶險工作;組織救助現場受災人員,隨時掌握受災、傷患人員治療情況。
3.后勤保障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計財股、資助服務中心、教儀站
工作職責:負責教體系統汛期搶險救災物資保障工作,為防汛工作提供物質支持;收集、統計教體系統校舍、設施設備汛期中損毀情況,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對防汛物資應急配備和災后學校重建工作中教育教學設備進行采購,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
4.事故調查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監察股、職成幼教股、營養辦
工作職責:進入汛期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汛情,查找原因,查清責任,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辦法,完成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教育股、體藝股、督導室
工作職責:負責協同衛生防疫部門組織災后疫情防治及處理,做好災后學校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動員全縣教體系統開展向受災學校或師生捐助活動;組織開展對受災人員的慰問,協助災后重建安置等事項。按照管理職責,負責根據預警響應要求全縣中小學停課情況,指導開展復課及后續教育教學工作和課程安排。
二、報告制度及程序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建立健全災情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送渠道暢通。
各中小學、幼兒園發生山洪、地質災害等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辦公室和縣教體局。縣教體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1小時內上報市教體局,立即報告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向上述部門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的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瞞報。報告的內容為: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的簡要情況、死亡(含失蹤)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災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和災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等。
三、預警
根據市縣專業部門的預警信息,教體局將及時通過短信系統準確有關防汛搶險的預警信息,指導各校(園)落實相應防范措施。
四、應急措施
1.組織全面排查。各督導組、校(園)要對本鄉鎮所屬校(園)、是否會遭受大風、強降雨、冰雹、雷電、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各種可能的災害襲擊情況進行逐一檢查,查明隱患;要對破舊校舍進行逐幢檢查,發現危房必須堅決停止使用,發現隱患,及時處置,并做好記錄,立即報縣教體局。
2.健全應急機制。各校要建立監測和預警機制,制定詳細的師生避險工作預案。預案要明確責任人,并根據學校實際,確定預警方法、避險轉移路線、臨時安置點,把防御措施落實到每個學校、每個班級、每個學生。一旦發生山洪與地質災害等緊急情況,及時啟動預案,各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有序組織師生安全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3.加強值班巡查。進一步加強雨季的值班巡查工作,特別要加強學生宿舍的24小時值班巡查,隨時應對各類突發性自然災害。
4.建立搶險隊伍。各校要組織一支由黨員干部、年輕教師組成的防汛搶險工作的隊伍,隨時聽候調遣,奔赴防御防汛搶險工作第一線,處理突發性自然災害。
5.做好物資準備。各校要根據有關要求,做好防御防汛搶險工作的物資準備工作,以備急用。
五、責任追究
為保障防汛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因指揮不當、消極應付和拒不執行防汛調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六、聯系電話
洪澇和臺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臺風)災害是威脅我區最大的自然災害,每年平均有4~5個臺風和多次暴雨影響或襲擊我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事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大局。為確保我區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__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編制本預案。
1.3 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臺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7、8、9月為主汛期。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 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由區長負總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區防洪防臺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掛靠在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
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后,區設立的各相應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園林的副區長擔任。
第二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綜治和城管執法的副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人武部政委、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任: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園林局、區政府辦、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監察局、__公安分局、區人武部、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禾山供銷社。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街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管理、維護。區直各部門、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根據人動和工作需要,區政府和各街道應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并以正式文件下發。
2.2.1 區指揮部職責
2.2.1.1 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區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實施__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指揮長設A、B角,當A角不在本市時,指揮工作由B角負責。
2.2.1.2 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 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 負責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下達抗洪搶險救災、小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 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2.2.2 區防汛辦職責
2.2.2.1 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做好災情
統計匯總上報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汛辦匯報,總結經驗教訓。2.2.2.2 提出防洪防臺風意見,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 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汛情緊急需要時,有權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汛搶險的物資、器材、設備和隊伍,進行增援。
2.2.2.4 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承擔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設A、B角負責指揮或領導工作(A角不在本市時,由B角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職責有序地開展工作;服從區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各級指揮部、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重要災情,按要求統一制定表格,按規定期限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指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臺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檢查,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搶險方案,做好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所轄市政、園林設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后及時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監督、指導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上岸避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臺風、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
區政府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負責組織區政府機關的搶險救災物資調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區綜治辦:加強與區指揮部的聯系,協調__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維護隊,協助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工作。
區發改局:協助做好防洪防臺風規劃的編制和基礎設施建設、防洪工程經費的籌集和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資等供給問題。
區經發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重點企業和大中型企業成立搶險救護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洪防臺風用電的供給。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品、化學品等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教育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等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落實各中小學及100人以上的幼兒園成立搶險救護隊,積極開展自救;負責協調學校配合做好疏散轉移群眾(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學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維護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臺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生進行防汛防臺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必要時向區指揮部提出停課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
區民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確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臺風工作需要充實現代化設備的資金投入;會同區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按照有關要求設立防洪防臺風基金;根據區指揮部及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審定的工程維修、防洪防臺風、水毀、抗旱、抗災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衛生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建筑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和建筑工地、物業管理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全區各建筑施工企業、在
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小區物業公司成立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及時組織在建工地人員轉移;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臺風和防災搶險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督促各街道組織轉移危房住戶;負責聯系搶險救災用的施工機械;及時統計災情和人員(危房住戶)轉移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區監察局:監督防洪防臺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洪防臺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__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漁船人員。
區人武部:根據市、區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應急分隊和聯系駐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和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編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明確編制目的及依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物資儲備機制、支援和增援機制、宣傳培訓演練機制、獎勵與責任追究機制;熟悉掌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點、危房區、內澇區和臨時建筑等防洪防臺風重點部位的情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及時修訂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做好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指揮部交給的各項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任務,及時掌握并上報險情、災情和人員轉移等工作情況。
禾山供銷社:負責組織供應防洪防臺風搶險器材、物資,調集應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和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材料的起草。及時收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及災情并及時整理上報。
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就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通報;負責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上人員和低洼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危房、海邊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和統計上報等工作的落實。
搶險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市政園林局、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區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__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市政園林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__供電分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組: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頻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區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3.1 預防、預警信息來源
3.1.1 市指揮部的通知、通報和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對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
3.1.2 市氣象臺根據《廈門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辦法》,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公眾的黃色、橙色、紅色暴雨預警信號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
3.1.3 區建設局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
3.1.4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街道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報告市指揮部。
3.2 預防行動
3.2.1 各街道、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3.2.1.1 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區指揮部備案。
3.2.1.2 區指揮部、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儲備的數量、存放地點、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報區指揮部備案。區級搶險物資由區指揮部下達,由區市政園林局和禾山供銷社儲備。
3.2.1.3 各街道及相關單位必須落實水庫、堤防、重點工程、重要生產基地及其它重要設施的負責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并登記造冊上報區指揮部。
3.2.1.4 區指揮部、各街道辦、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資貯備、搶險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工作。
3.2.2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
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3.3 預案準備
區指揮部要制定全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街道要指導、督促所轄社區制定社區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湖邊水庫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審批或備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當市氣象臺局部短時暴雨警報時,僅屬于局域性,不屬于啟動全市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范疇。區指揮部將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和實際情況啟動全區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或只要求區市政園林、建設、水利等部門及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
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Ⅱ、Ⅰ兩級。
4.1 Ⅱ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1.1 區指揮部加強值班,實施領導帶班,立即將氣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區建設局、區經發局、區教育局、湖邊水庫等相關單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1.2 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全區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時根據市指揮部“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區政府分管領導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4.1.3 各街道、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建設局、經發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中心)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并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滾動上報應急響應動態。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
4.1.4 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收集險情、災情,及時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發送暴雨洪水預警信息。
4.1.5 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1.6 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1.7 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的完好性。
4.2 I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2.1 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關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做出決策的部署。
4.2.2 區指揮長坐鎮指揮部,主持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傳達貫徹省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批示,部署落實全區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副指揮長主動到位協調指揮長做好調度工作。
4.2.3 區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應急預案,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防汛責任人和包片、包庫、包堤、包閘領導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現場指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
4.2.4 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易澇、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按照職責分工由相關單位做好防范和安全轉移工作,并按照規定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2.5 必要時,區委辦、區政府辦聯合發出防御暴雨洪水緊急通知,動員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抗災搶險救災工作中。
4.2.6 區建設局和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2.7 出現險災情時,區指揮部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區級防汛物資調配,聯系駐__部隊;醫療衛生部門迅速組織救護隊伍深入災區,切實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區民政局及時組織災民的安置和賑災款物的分發保管工作;區防汛辦及時掌握匯總各地災情,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辦。
4.2.8 全區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一有險情,迅速投入搶險救災。駐__部隊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區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的搶險物資器材準備就緒,做到隨調隨到。
4.3 應急結束
接市指揮部通知、市氣象臺強降雨情況報告或未來降雨趨勢預報,強降雨過程基本結束時。
4.3.1 受災程度較輕
根據市指揮部“關于結束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應急響應的通知”,區指揮部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有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迅速部署落實恢復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毀修復工作,及時將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況和災情統計報表上報區防汛辦。
4.3.2 受災程度嚴重
4.3.2.1 根據市指揮部“關于做好防洪救災和恢復災后生產的(緊急)通知”,區指揮部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下一步防洪救災和恢復災后生產的要求。
4.3.2.2 根據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區指揮部組織協調下一步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區民政、衛生、市政園林(農業水利)、建設、公安等有關部門按照市、區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4.3.2.3 區民政、財政、建設、經發、市政園林(農業水利)等有關部門領導分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各有關部門要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支持。
4.3.2.4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指揮部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4.2.2.5 區防汛辦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區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按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Ⅲ、Ⅱ、Ⅰ三級。
5.1 Ⅲ級應急響應
接上級防汛部門的啟動通知或市氣象臺臺風消息,預計未來臺風可能影響我市,市指揮部“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1號通知”時啟動。
5.1.1 區防汛辦及時將上級防汛部門的啟動通知或市氣象臺的臺風消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并報告區委、區政府和指揮長。各級防汛責任人做好隨時動員和組織防御工作的準備。
5.1.2 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臺風工作,各有關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和臺風動態。
5.1.3 根據上級通知精神、臺風發展趨勢或市氣象臺的沿海臺風警報,必要時區指揮部應及時召開防臺風工作會議,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重點、方案和
措施;提出防御工作要求,要求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中心立即啟動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并報告區委、區政府和指揮長。5.1.4 必要時,區指揮部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防臺風工作會議,區分管領導對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進行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5.1.5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中心立即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及時將防臺風準備工作情況上報區指揮部。
5.1.6 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通過手機短信發送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發送臺風預警信息。
5.17 區經發局、建設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辦加強值班,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注視臺風和風暴潮情況。
5.1.8 沿海社區居委會啟動包組包片掛鉤聯系制度,及時將臺風消息通知到海上作業人員。各街道要勘察確定海上人員的安全撤離路線和安置地點,為緊急撤離做好準備。
5.2 Ⅱ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臺風警報,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或登陸我市;市指揮部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2號通知”時啟動。
5.2.1 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必要時,區政府辦、民政局、駐__區部隊等部門領導進駐指揮部、加強值班。
5.2.2 區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副指揮長立即到位,部署和指揮全區防臺風工作。立即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傳達貫徹省、市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召集各相關單位認真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
5.2.3 區指揮部召開各街道指揮中心和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區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5.2.4 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安排區領導深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有關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各街道、各部門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
5.2.5 必要時,根據市委、市政府聯合發出的“全民防臺風緊急通知”,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動員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
5.2.6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立即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并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各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滾動上報區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5.2.7 區各成員單位、水利工程防汛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包庫、包堤、包閘和包片領導上崗到位,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和搶險物資的到位情況。
5.2.8 沿海街道負責通知出海漁船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和漁船上人員安全轉移,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保證其基本生活,并向區防汛辦滾動上報回港漁船數量和轉移上岸人數。
5.2.9 有關單位負責通知并做好海上施工作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和船上人員安全轉移工作;加強監管、監控防止上岸人員和回港船只冒風出海。并向區防汛辦滾動上報進港避風船舶數量和轉移上岸人數。
5.2.10 區經發局應抓好落實臨海餐飲酒店停止營業、海濱浴場關閉等沿海一線防臺風安全工作,及時將落實情況報區指揮部。
5.2.11 出現險、災情時,區指揮部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區級防汛物資調配,聯系駐__區部隊;區防汛辦及時掌握匯總災情,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辦。
5.2.12 全區各相關單位組織好各類搶險隊伍待命,駐__區部隊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對轄區內的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倉庫等做好轉移準備工作;對管轄范圍內的戶外廣告牌、建設工地的塔吊和腳手架等要及時做好加固除險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器材的完好性,做到隨調隨到。
5.2.13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落實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5.3Ⅰ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臺風緊急警報,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影響或登陸我市;市指揮部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3號通知”時啟動。
5.3.1 區指揮部立即傳達市指揮部的通知精神,提出進一步防御部署要求,區政府辦、民政局、駐__區部隊等部門領導進駐指揮部、加強值班。
5.3.2 區黨政領導、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臺風工作,認真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目標、重點和措施;區指揮部按預案進一步全面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區監察局適時對各級領導、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5.3.3 區指揮部再次召開全區防臺風緊急會議,區主要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5.3.4 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動員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發出關閉旅游景點、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停課的緊急通告;發出管制部分地區電力的緊急通告;取消室外大型活動和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5.3.5 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臨海一線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各街道和建設部門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5.3.6 出現險災情時,區指揮部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區級防汛物資調配,聯系駐__區部隊;區防汛辦及時掌握匯總災情,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辦。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預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行動,及時如實上報災情。
5.3.7 各級各部門進入應急值守狀態,防汛責任人全部到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全面檢查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及時將防御措施落實情況滾動上報區指揮部。
5.3.8 各街道要對堤壩、水庫和靠海的社區加強巡查,做好防御風暴潮的工作;組織撤離所有漁船上海上作業人員,并妥善安置轉移的群眾;做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等危險地帶人員和物資的轉移工作,滾動上報轉移上岸人數。
5.3.9 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的立即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5.3.10 區衛生局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一旦有災情,迅速深入災區,切實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區民政局做好災情統計及災民安置和賑災款物的分發保管工作;__公安分局做好治安和維持社會秩序工作,必要時參與搶險救災行動;__交警大隊、__電信分局要確保
交通、通信暢通;__供電分局要確保防汛指揮系統的工作用電、電力應急搶修隊伍集結待命;禾山供銷社要保證及時供應防汛物資;各級各部門的搶險救災物資、器材要準備就緒并到位。5.3.11 全區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一有險情,迅速投入搶險救災。駐__區部隊一旦接到區指揮部的通知,立即趕赴災區,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5.4 應急結束
根據市氣象臺的臺風警報解除和市指揮部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4號通知”,宣布解除臺風警報和結束緊急防汛期。
5.4.1 區指揮部及時轉發市指揮部 “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4號通知”,宣布解除臺風警報和結束緊急防汛期,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下一步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要求。
5.4.2 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衛生、市政園林(農業水利)、建設、交通、公安、電力、工商等有關部門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5.4.3 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解除交通和電力管制、景點關閉、學校停課等通告。區民政、財政、衛生、交通、建設、市政園林(農業水利)等有關部門領導分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各有關部門向上級匯報災情,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支持。
5.4.4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修復水、風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指揮部。同時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5.4.5 區防汛辦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區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特別是要確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臺風信息和調度指令傳遞的暢通無阻;根據汛情的需要調度應急通信設備;做好防洪防臺風公益短信的。
6.1.2 在通訊干線中斷或現有網絡盲區,利用衛星等通訊手段,保障應急救援現場與區指揮部及有關部門的聯系。
6.1.3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4 各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并保持通信暢通。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應急隊伍保障
__區駐軍、消防武警、民兵預備役組成搶險突擊力量,負責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救災支援任務。
6.2.2 供電保障
__供電分局:主要負責全區防汛指揮工作、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根據汛情需要,及時調度解決應急電源,及時調度解決排洪搶險的電力需要;及時搶修受損的電力設施,恢復正常供電。
6.2.3 交通運輸保障
__交警大隊主要負責及時疏導交通,優先保障防汛車輛、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通行、協助疏導受災人員安全轉移;根據汛情需要,按照指揮部指令,負責實施交通管制。
6.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5 物資保障
區、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及相關部門應建立防汛物質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質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質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2.6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安排防汛經費,用于遭受臺風、洪澇災害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防汛搶險、水毀工程修復等。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防臺風、防汛、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防汛抗災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 培訓
7.2.1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市指揮部負責鎮(街)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的培訓;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社區防汛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
7.2.2 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7.2.3 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1次培訓。
7.3 演習
7.3.1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7.3.2 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8 附則
8.1 獎勵與責任追究
8.1.1 對在防洪防臺風工作中成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8.1.2 對在防洪防臺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及責任追究。根據情節輕重,由區紀檢監察機關或上級行政機關或組織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規以及依照區紀委、區監察局《關于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認真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黨政領導干部實行懲處的暫行辦法》(廈湖紀〔2008〕11號)給予紀律、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防汛辦解釋。區防汛辦可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洪水、臺風的防范與處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門應對暴雨、洪水、臺風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編制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交通廳防汛抗臺應急預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等編制。
1.3 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二節 指揮體系和保障隊伍
2.1 市局應急機構
市局防汛(臺)應急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組成。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預案啟動、指揮協調、召開會議、制定措施、調動資源、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應急辦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工室、工程科、計養科、機材科、財務科、辦公室、路政分局、安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由局分管領導任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工程技術組、機械物資保障組、交通保暢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報道組等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氣象掌握、信息、上情下達、物資調劑、應急指導搶險救災、交通保暢等工作。
2.2 各單位防汛(臺)應急機構
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轄區防汛(臺)的防災宣傳、預防、預警、應急響應、災情報告、應急處置、應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臺)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3 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組建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由市局應急辦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配合,做到在災情面前隊伍集結迅速,人員及時到位,設備隨時待命,第一時間趕赴受災地區,及時搶通和修復受毀的公路設施。
第三節 應急響應
3.1 防汛(臺)應急響應分級
對應氣象部門的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臺風預警等級,防汛(臺)應急響應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IV級(藍色表示):指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已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至7級并可能持續;
III級(黃色表示):指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已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至9級或陣風9至10級并可能持續。暴雨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以達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續;
II級(橙色表示):指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已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至11級或陣風11至12級并可能持續。暴雨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以達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續;
I級(紅色表示):指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已經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暴雨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以達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續。
3.2 應急準備
3.2.1 日常準備工作
(1)組織準備
各單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著手各項防御準備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切實將防汛搶險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
(2)物資準備
各單位要加強對防汛設備、器材、物資的維護和保養,要確保搶險物資存儲布局合理,搶險機械保持完好狀態。對重要工程和水毀多發路段,應在現場就近預先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毀材料和機械設備。必要時,實行定點儲備和調集,一旦有災情,集中指揮、統一調度。
(3)氣象監控
各單位應隨時關注掌握氣候、水情的變化情況,并根據各級防汛抗旱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汛息,隨時做好防汛抗臺各項準備。
(4)排查隱患
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危橋等隱患點的監控,以及臨江、沿河、傍山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橋涵構造物、防護設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檢查,著重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溝設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損修復;
在建公路項目應及時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管情況的檢查,做好洪水、臺風等應急情況下的保護和轉移準備。
3.2.2 響應措施
(一) Ⅳ級藍色應急響應
(1)組織
Ⅳ級臺風應急響應啟動后,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對臺風動態情況全面掌握,隨時跟蹤,一旦發生災情,要指揮到位,措施有力。
(2)會商
市局組織召開會議,會商臺風情況,分析臺風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傳達省市領導、相關部門防御臺風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會議精神,各單位根據會商會議的部署,對本單位防汛(臺)準備工作進行全面布置,并向有關部門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3)檢查
各單位要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未來可能受臺風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項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路政部門要加大對公路的巡查力度,強化巡邏管控,對不符合要求的沿線廣告牌、標志的要與養護部門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臺風吹落砸到過往車輛、人員。
(4)物資
各單位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機管和操作人員按各自職責,檢查本單位所擁有的裝載機、發電機組、油鋸等搶險設備技術狀況,必須保證搶險機械設備完好到位,隨時待命。
(5)值班
各單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要保證信息網絡暢通,做好上傳下達。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聯系暢通,主要領導在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災情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6)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做好準備,以便隨時深入各分片單位一線,巡檢、監督防汛抗臺準備工作。
(二)Ⅲ級黃色應急響應
在Ⅳ級臺風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各單位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要全面檢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要加強辦公樓、班站全面檢查,同時注意用電管理。路政人員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強對未來可能受臺風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標志的設置工作,進一步加強公路沿線廣告的安全性監控。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機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還要做好社會上搶險機械(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等)租賃準備工作,聯系好社會上搶險機械,保證搶險需要及時調用。
(3)強化值班
各單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要堅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駐值班室或辦公室(含辦公區)帶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分片深入各單位一線,巡檢、監督各責任單位防汛抗臺準備工作。
(三)Ⅱ級橙色應急響應
在Ⅲ級臺風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臺風影響區域靠海一線所有在建公路項目必須全面停止施工;內陸地區要根據臺風進展適時停工,并組織人員對工地進行必要的加固和防護,同時要轉移好建設人員、設備,避免造成損失。路政部門要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強化協調配合。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本單位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隨時提調社會上的出租機械,同時做好援助重災地區搶險設備的準備;物供處還應準備好運輸車輛、吊車和鋼橋構件等隨時待命。
(3)24小時值班
各單位要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責任領導要親自帶班,相關責任人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搶險救災設備、機械手、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必須隨時待命,確保一旦災情發生,最短時間內隨調隨到。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要到達易受臺風侵襲的現場實地,檢查、監督防汛抗臺準備,支援可能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Ⅰ級紅色應急響應
在Ⅱ級臺風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物資提調
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準備裝載機、挖掘機、發電機組、自卸車等搶險機械車輛,物供處鋼橋構件隨時起運;各搶險機械材料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提調搶險物資材料和機械設備。
(2)交通通行
道路、橋梁、隧道乃至農村公路遇到重大險情時,要及時關閉必經通行路段,并設置告示牌。
(3)公務活動
取消相關非應急性的公務活動和集體性活動,各部門減少安排常規性出差,正常上班,堅守崗位,嚴陣以待。
(4)駐地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駐地分片單位,與各單位一道,現場指揮、協調、指導防汛抗臺工作。
第四節 應急處置
4.1 應急處置分級
按照受災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處置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級別。其中:
一般災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小于10萬元、或交通臨時中斷的災情;
較大災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10-1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短的災情;
重大災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100-5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長的災情;
特大災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500萬元、或交通嚴重中斷需長時間修復的災情。
4.2 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災情應急處置
(1)搶修組織
發生一般災情時,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修。
(2)防止毀情擴大
發生一般災情后,相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公路設施巡查和排查,認真做好邊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發生毀情擴大和二次損毀的隱患點的監控和預警,及時消除隱患,努力把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采取措施防范毀情的擴大。
(3)現場安全管理
相關責任單位要重視一般災情搶險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要警惕邊坡滑動、滾石等傷人,對于坍塌方、橋涵構造物局部損毀、以及漫水橋和過水路面等危及行車安全的災情現場,要及時設置規范完整的標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員提供準確有效的安全信息。
(4)現場通行管理
在一般災情現場,相關責任單位路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維持受毀路段沿線的交通,確保公路暢通。嚴重受毀的,應安排專人進行看守。
(5)修復工程管理
對于災情受毀點的修復,必須在落實核對受毀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好受毀情況統計和修復方案設計,狠抓水毀工程質量控制,嚴格工程管理,確保修復工程質量。特別是對公路的橋涵、擋墻構造物等修復工程,要注意嚴格把好修復的各施工環節質量關。要加強修復的工期管理,倒計時安排修復計劃,嚴格修復工期。搶修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市級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較大災情應急處置
在一般災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較大災情后,所在責任單位調用本級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較大災情點的搶修,市級應急機構視情派出本級應急保障隊伍或調動其他單位應急保障隊伍對較大災情點搶修工作進行支援。
(2)現場組織搶修
在組織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干線后支線、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合理分配搶修力量,投入相關人員、設備,上足機械、多頭推進,在最短時間內,搶通干線公路受阻路段。
搶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時間向市局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市局視情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
(三)重大災情應急處置
在較大災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重大災情時,分局應急機構應立即從本轄區調動足夠數量的應急保障隊伍投入災情點搶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運輸救援工作,保證道路通行的暢通安全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市局應急機構迅速調動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通過直接指揮、督導、幫助受災點研究修復方案以及機械開挖、修筑便道、架設便橋等措施,縮短交通恢復通行的時限。
國道應爭取在24小時內搶通;省道應爭取在48小時內搶通。
(2)交通管制
修復時間較長的重大災情點,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據事先制定的水毀阻車繞行緊急處置預案,確定繞行路線,設立繞行引導標志,并通過媒體公告社會,引導車輛繞行。
搶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現場處置小組應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市局領導視情對重大災情點搶修工作進行巡查。
(四)特大災情應急處置
在重大災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保障隊伍全市調援
發生特大災情時,除了市、縣兩級應急機構的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搶修處置外,市局應急辦可協調其他單位相關應急保障隊伍跨區域對災情點搶險救災工作實施增援。
(2)應急機構工作措施
發生特大災情后,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受毀現場,指揮、指導開展應急處置。
搶修工作完成后,逐級上報搶修工作情況,并由市局應急辦將工作情況報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門。
第五節 應急決策
(一)應急啟動
本應急預案的啟動由市局領導小組根據氣象部門的暴雨、臺風等氣象預警信息,按照相應預警級別啟動指令。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應進入相應崗位,物資設備處于待命狀態,隨時等候調遣。
(二)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應急終止條件的,終止本應急預案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的實施。
1、暴雨、臺風、洪水等災情解除;
2、現場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
應急終止由市局指揮機構。應急終止后,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項措施均予解除,轉入防災常態管理。
第六節 信息管理
(一)報送渠道
1、各單位接到啟動相應等級預警應急響應的指令后,應在3小時之內將本單位相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及時在福州公路政務信息網公布,并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相關信息除公布政務網外,同時向省市有關部門。
2、各單位公路通阻信息統一上報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時滾動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市局工程科負責通阻信息編輯,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以群發方式報送局領導,并報備辦公室,同時通過信息專報系統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市局辦公室負責編制水毀專題簡報,報局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同時不定期滾動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群發臺風氣象即時動態短信。
(二)報送內容和格式
內容主要包括受災通阻情況、受災損失情況(如路線名稱、地點、樁號、地名、水毀時間與毀情、估計工程量及損失金額、擬修復方案及估計搶通時間)、其他文字說明信息等。報送格式為:公路水毀統計報表,同時也可增加文字簡報形式。
(三)報送時限
各分局水毀信息均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公路水毀統計報表的填報時限分別為交通阻斷后1、3、6、12小時之內,其余公路及水毀統計報表應在24小時內將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