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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現場;管理創新;實踐
1 概述
建筑工程管理對于建筑工程建設而言,意義重大。同時這也是一項系統的工作,其涉及的內容和專業十分廣泛。就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管理的實際情況來看,其仍舊存在著許多問題影響著建筑行業的良好發展。例如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等,這些問題的存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許多企業并未意識到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存在的重要性,導致在施工期間建筑工程管理的作用無法有效發揮出來,進行而導致建筑施工管理混亂的情況,不僅嚴重影響了施工的順利進行,同時導致施工質量無法得到良好的保障。
2 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不足,制度不完善
就我國建筑工程管理的情況來看,相關的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更多的是為了應付監管人員的檢查。同時目前大多數建筑企業中依然存在著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方法和技術落后等問題。這就導致了在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系統的規劃和管理,使得原材料大量的浪費,工期延長,施工質量無法保障等現象。針對這些現象我國也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進行整改,但是由于相關的執法部門管理力度不夠,導致相關的法律法規并為得到觀測落實,因此無法將其應有的作用發揮出來。
2.2 建筑工程監管力度不夠
在建筑行業中,為了監督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落實情況,會通過設立監管環節來確保相關管理工作的執行。然而大部分企業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甚至部分企業設立的監管部門由管理人員兼任,導致其職能無法發揮出來。此外,由于我國建筑監理體系發展較晚,依然處于有待完善的狀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建筑工程管理的發展。
2.3 管理技術和手段落后
政府和相關的管理部門作為監督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否落實到位的監督管理者,其管理方式和技術手段較為落后,導致其在管理相關企業時并沒有起到太大的效果,無法為相關管理工作的執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3 建筑創新模式的發展分析
3.1 建筑工程管理理論的創新發展
隨著社會與科技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建筑管理理念已經無法跟上時展的步伐,而管理理念作為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對于我國建筑企業中管理工作的執行效果有著十分顯著的作用。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在建筑管理中,依然采用傳統的管理理念,無法接受現代化的管理技術和方法,導致我國建筑管理工作停滯不前,進而制約我國建筑行業的良好發展。基于此,我們可以看出改變陳舊的管理思想,引入新思想和新思路,以此作為改善我國建筑管理現狀的重要基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積極創新和改變現狀的同時,不能夠盲目地追求速度和效果,企業要根據自身的特點來選擇合理的發展方向,并建立一套與自身發展需求相符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建筑管理體系,從根本上改善企業內部建筑管理的執行情況,將建筑管理對于建筑項目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3.2 組織機構上的創新
當一個建設項目落實下來時,往往會建立一個項目部對施工過程進行專門的管理,該部門負責統籌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工作,貫穿于施工全過程。這時項目部本質上就代表了建筑施工企業,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項目部只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對項目施工進行管理,無法將企業的發展以及運作的真正含義表現出來,這也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礙。而項目部中項目經理作為整個項目的主要負責,對人、財、物等都有著絕對的決策權,雖然其受到了企業相關責任的約束,但是在某些方面其手中的權利過大;建筑企業通常情況下并不會簡單的進行一個項目,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多個項目共同進行,這就增加了企業在協調項目、職工、企業發展三個方面的難度。以上種種問題都需要企業采用創新的手段進行合理的解決。因此企業應當從市場跟蹤、投標競爭、合同簽訂等方面入手,對項目發展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的分析控制,并根據項目發展的特點建立健全相關的組織結構,以此完善施工現場的管理。
3.3 體制與管理上的創新
在完成了建筑施工企業現場工程管理的機構創新后,同時還要完善機構中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的創新。簡單的來說就是將項目部作為公司的子公司,讓其獨立的存在于項目施工過程中,并通過輔以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對施工現場施工進行良好的管理。
第一,建立健全有限責任制度。對于項目分公司,施工企業應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管理,通過制定相關的資產經營責任制的方式確定企業的主體地位,并建立產權清晰的新型產權關系;而施工企業自身應當以控股公司的身份對項目分公司進行有效的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而將企業與項目分公司之間的責任關系劃分清楚;第二,完善企業法人財產制度。企業法人財產制度能夠幫助項目分公司確定自身所擁有的財產數量,讓其清楚其應當承擔的財產責任,并確保項目部獨立法人的地位;最后應當在項目分公司中建立一種受到施工企業約束與激勵的法人治理結構。施工企業作為項目部分公司成立的根本,項目部分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延續了施工企業追求經濟利潤最大化的意愿,而經濟利潤最大化也給項目部分公司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激勵作用,使得項目部分公司在這一基礎上認真的執行合同,做好相關施工成本、費用的管理作用。
3.4 技術上的創新
對于企業而言,對現場工程管理進行技術創新,簡單來說就是企業通過在利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途徑來增加企業產品技術中的含金量以及附加值,進而提高企業在市場的核心競爭優勢,實現企業的價值的一種創新。目前我國施工企業通常采用從后往前做模式對技術進行創新,簡單來說就是在確定產品時對市場進行調查,以市場需求作為確定產品的依據;確定產品后在確定相關的制作工藝和技術,最后根據相關的技術再確定采用是采用自主開發模式還是合作開發模式或者是引進模式。
技術創新作為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立足的根本,施工企業要重視技術創新的發展。企業將技術創新工作落實到位,不僅能有效控制施工成本、施工質量,同時還能大大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地位,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實現其利潤最大化的目的。
4 結束語
作為我國重要經濟支柱的建筑行業,其發展給社會和人類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影響,企業應當采取積極的態度、輔以有效的創新措施來解決題,保證工程的建筑質量,從而有效推動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因此本文深入分析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創新措施,希望能夠為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提供有意義的參考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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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業;“營改增”;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67
從2016年5月1日起,建筑行業全面試點“營改增”政策,稅改政策的執行,將有效規范建筑行業健康發展,使得建筑業形成一個完整的抵扣鏈條,在“營改增”過程中,國家作出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承諾,但是這個“紅利”能否落在建筑企業,需要企業積極尋找適應“營改增”的方法,提前做好稅務籌劃,將國家給的“紅利”裝在口袋。
1 “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1.1 “營改增”后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營改增”后,首先,將建筑業歸類為銷售服務的建筑服務,對建筑企業從事的服務內容,應選擇相應的類別,確認稅率。如市政建設中的城市裝飾工程,街道擺放花卉,你應該把它歸入花卉的銷售還是歸入建筑服務中的裝飾服務呢?如果界定錯誤,將會影響企業的稅負。對于建筑企業的混合服務和兼營項目,如即從事混凝土、預制品等的銷售,又從事建筑服務的企業,因所適用的稅率不同,應區分核算,這都會影響企業的稅負。
其次,建筑業稅率由營業稅率3%,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11%,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對于包清工及甲供工程項目,以及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老項目可以選擇簡易計征,征收率3%。建筑企業是否選擇簡易計征,取決企業年收入及當期進項稅額。對于選擇簡易計征的項目,由于計稅價格的變化,稅負可以減少。但對于一般納稅核算的建筑企業,進項稅額取得的多少,直接影響企業的應納稅額。
最后,對于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筑企業,按照“營改增”的規定,對于2016年5月1日后購入的不動產或在建工程,可以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建筑企業使用的設備或者不動產,可以選擇租賃或者購入等形式,但應如何選擇適當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稅負。
1.2 “營改增”對企業機構設置及管理模式的影響
建筑企業一般有許多分公司,各分公司實施的項目不同,有的項目雖說利潤少或者沒有,但可以獲得較多的進項稅額,有可能存在進項大于銷項。如果分公司為獨立核算法人,整個建筑企業不能整體匯算清繳,部分進項稅額不能獲得抵扣,會給企業帶來損失。建筑企業中的服務部門,為企業提供了服務,由于沒有單獨核算,不能為企業提供進行稅額。根據以上分析,企業機構設置影響企業的稅負。
“營改增”過程中,由于一些企業的管理模式還停留在以前“以包代管”的形式,弱化了企業的管理,制約著企業的發展。項目的“內部承包”、資質掛靠等現象較為嚴重,企業不能參與項目的管理,合理調配資金和控制成本,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整體管理。建筑業實行“營改增”后,稅務部門對總分公司納稅及總分包項目進行了要求,總分公司按照規定的預征率在分公司進行預繳,總公司匯總申報,分包項目執行備案制度。征收增值稅后,這類企業的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用,迫使企業改變管理模式。
1.3 “營改增”過渡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由于建筑業多數工程項目建設期長,存在跨期項目,該項目已經開始施工,部分成本已經支付,有的工程已經全部完工,但存在工程結算不及時現象,或者項目不能及時驗收評審,如果企業按照一般征收11%的稅率繳稅,明顯企業的納稅金額就會提升。還有的企業在4月30日以前已經開工,但是大部分成本還沒有開支,還未取得進項稅額。“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按簡易方法計稅的規定,對于建筑老項目可以選擇從簡計稅,但怎樣確定為老項目,是否選擇簡易計征,這就需要我們找出依據,按照最有利于企業的計稅方法處理。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或者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怎樣界定為包清工工程或甲供工程,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什么,對稅收有什么樣的影響,如何來測定是否選簡易計稅方法。這些問題都影響著企業的稅負。
1.4 “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財務核算難度加大。增值稅是價外稅,由于企業還沿用以前的費用定額和結算方式,企業在確認收入時,需要進行價稅分離;增值稅的計稅方式復雜,需要在材料購進與分配、成本費用分配時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算。
增值稅是以票控稅,保證三流統一,對發票的管理非常嚴格,有些建筑企業還不能適應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像專用發票需從開具之日起180日內進行認證,但是企業由于工程款拖延,經常延遲支付材料設備等款項,發票流轉不及時或流轉不到財務部門,影響了進行稅額的認證工作,導致發票超過認證期限。建筑企業應加強發票的管理。
2 建筑業企業在“營改增”過程中的具體措施及辦法
2.1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幾點建議
建筑企業應合理利用“營改增”政策,結合企業的經營范圍和建筑項目特征,仔細進行梳理,認真籌劃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達到節稅目的。建筑企業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準備。
2.1.1 合理認定項目的歸類
建筑企業按照工商部門審批的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建筑項目,依照建筑服務的具體內容,建筑企業應合理界定項目的歸類,確定稅率。建筑企業應區分混合銷售與兼營行為,因為混合銷售的納稅主要原則是按“經營主業”劃分,但對于建筑企業的兼營行為,應分別核算,分別適用稅率。
2.1.2 認真分析成本結構
認真分析項目成本構成,以及那些成本可以取得的進項稅額和相應的稅率。對于建筑企業,人工費可以選擇工資支付形式,還可以選擇勞務服務,進項稅率為6%;材料費中,按照主要材料的占有比例預計企業進行稅額,其中鋼材、木材等的進項稅率是17%,砂石及混凝土的等地材的稅率可以選擇簡易計征,進行稅率為3%,水、電的進項稅率分別是3%和17%;對于機械費的使用,可以選擇租賃或者購置,進行稅率是5%或者17%。建筑企業應結合項目成本中各費用項目的比例,對進行稅額提前預計,在招投標時,按照項目特點做好項目稅務籌劃工作。
2.1.3 加強材料、服務的采購管理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建筑企業在材料物資采購時,應認真選擇供應商,不光要考慮到材料物資的質量和價格,對供應商的納稅資格的選擇也很重要。由于小規模納稅人需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進項稅額只有3%,如果價格同一般納稅企業的價格相同,在質量相同的情況下,企業就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的貨物。但是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提供的價格更低,企業應該在可提供的進項稅額和價格降低程度之間進行比較,來決定選擇供應商。
對于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筑企業,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照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在建工程、購入的機械設備等,“營改增”后,建筑企業可獲得進項稅額抵扣。所以建筑企業固定資產管理非常重要,影響著企業的進行稅額。建筑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可通過外購或租賃獲得,都可獲得進項抵扣。建筑企業在租賃固定資產時,獲得的進項抵扣是穩定而持續的。而外購固定資產,可獲得大額進項抵扣,但是卻占用了企業的流動資金。企業應合理分析企業經營狀況,在存在大量增值稅銷項時,固定資產購置可取得大量的進項來抵扣;對于比較穩定的企業,應選擇租賃固定資產。
2.2 合理設置企業機構,規范企業管理模式
建筑企業根據經營項目特點,出于節稅目的,應靈活設置機構。對集團公司中部分子公司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的現象,建筑企業應把下屬公司設置為分公司,企業統一繳納增值稅,整個企業集團就可以獲得增值稅進項全部抵扣,避免增值稅稅負增加。對于一些服務和銷售部門,可以設置為子公司,單獨進行核算,為企業提供相關進行稅額。
在建筑業“營改增”政策中,按照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稅暫行辦法,以及建筑企業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中的要求,建筑企業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資金,制定總分公司管理制度,嚴禁資質掛靠等現象。總分公司的納稅申報,需制定總分機構納稅申報制度,規定納稅匯總時間,及時匯總進銷項稅額,進行納稅申報和應繳增值稅清算。建筑企業應加強分包項目的管理,設置預繳稅款臺賬,制定嚴密的分包管理制度。
2.3 合理利用“營改增”過渡政策
對于過渡政策中的老項目,國家稅務總局已經明確,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項目,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項目進行稅務處理。但是對于建筑企業的工程老項目,應該按照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來分析,按照后續可取的進行稅額的多少,來判定是否選擇從簡計稅,對于選擇簡易計征的項目,應及時備案。如果企業是按照工程結算進度收取工程款并能夠及時確認工程成本,后續成本中能夠取得專用發票,取得的進項稅額較大,這時企業可以根據情況選擇一般計稅方式。如果建筑企業的老項目已經完工或者快要完工,只剩尾留的款項,或者項目后續成本中可取得的進行稅額較少,應選擇簡易計征。
“營改增”過渡政策中提到以清包工方式或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征。尤其房建工程,大多采用這種形式,即由基本建設單位提供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單位僅投入人工及部分材料費。建設單位選擇清包工方式或甲供工程的原因主要是:第一是為了避免施工單位偷工減料,影響廠房的質量,第二個原因是節約成本同時,也為減少房產稅提供了保證。建筑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總分包合同明細中人工費為主要費用,有明確建設方提供主要材料的條款等。清包工項目或甲供工程中人工費占主要費用,但是人工市場的不規范,很難取得進行稅額抵扣。為規范勞務市場,國稅總局在2015年第34號中,已經明確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可以選擇兩種模式,要么作為工資薪酬,要么作為勞務成本,企業需統籌計算企業的整體稅負,綜合考慮后選擇人工成本方式。企業取得人工成本的進項稅額抵扣,由于勞務服務的稅率為6%,對于建筑業而言,只是杯水車薪,需規劃后選擇計稅方式。
2.4 加強財務管理力度
按照“營改增”政策出臺,要求財務人員熟悉政策,提出具體的稅務籌劃安排,適應“營改增”帶來的核算模式的改變。大力宣傳稅改政策,為各業務部門講解政策變更后對企業的影響,需要各業務部門配合的事項,提前做好準備,配合“營改增”政策的執行。
建筑企業應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開具、保管以及認證工作,設置票務管理崗位,嚴格票務管理,制定票據管理制度。認真檢查增值稅發票的完整性、真實性,做好專用發票的登記認證工作,避免逾期無法抵扣而產生的稅額風險。按照稅務期限對專用發票抵扣聯進行整理裝訂,以備后續查找。對外開具發票時,須符合單位的經營范圍和對應的稅率,按照經營范圍,開具增值稅發票。嚴格發票登記管理,確保開出的每張發票都能查找。
參考文獻
[1]財稅[2016]36號文件及其4個附件[Z].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探究
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勢頭在近幾年來保持著高昂的態勢,一座座高樓大廈拔地而起,推動了城市化的進程,建筑行業領域創造的高利潤,讓許多企業家紛紛踏入這個行業,目的是想分一杯羹,這就使大量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不斷地出現,這些企業集團往往有雄厚的財力做支撐,規模較大,能夠承接不同規模和不同種類的建筑施工;隨著企業管理模式逐漸擺脫粗放形式、向精細化管理的方向邁進的過程中,建筑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逐步優化、并向多樣化發展,目的很明確,就是促進管理的有效性,使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更加明晰,使資金發揮應有的作用,使利潤核算更加明確,因此,探究施工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 建筑施工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之集權型
建筑施工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有多種類型,其中,廣為采用的有三種,第一是集權型,這是應用率最高的;其次是分權型和相融型,從應用率的多少來看,要居于次要的地位。
(一) 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的應用探析
1、資金管理是核心
企業建立的目的就是追逐商業利潤,企業的實力是由資金的收益決定的,因此,在建筑行業中的施工集團也以資金管理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筑施工企業中采用集權型管理模式,目的是提高資金的集中率,包括集中網上資金;另一方面,要使資金的流動速度明顯提升,發揮資金應有的效能,而不是讓資金保持固定不動,要用資金的周轉代替固定的存貨量,要讓企業的資金能夠參與到創造效益當中去,也就是“錢生錢”的模式。
2、注重財務核算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內部的財務管理涉及眾多方面,管理的程序也具有一定的復雜性,比如,要處理的財務信息是繁瑣的,還要考慮財務風險的規避問題;總之財務管理要按照既定的原則和管理的相關要求,并兼顧財務審計監管和企業稅務問題,力求在這些項目中清晰地反映核算的結果和績效。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要求企業建立統一的財務核算模式,其中財務核算的單位是集團的項目部,歸類成本資料時也是以項目部的需求為基點,同時,項目部還擔負著向基層建筑施工工人發放工資的職能,這種財務核算的模式實現了三項職能向項目部靠攏的局勢。這個鋪墊做好之后,還要使財務核算實現模式和本質上的一致性,使兩者同步進行,亦步亦趨,最終促成管理和財務核算的完美結合,使成本能夠及時準確地歸集。
3、財務管理實現信息化
集權型財務管理以實現管理的信息化為重點,需要多種手段來促成,其中,“集中式”是鮮明的特點,在管理財務、處理各項業務以及決策方面,都要體現“集中”,在當前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中,以上三個方面都已經開始落實到實處,系統信息化建設已經完成了第一步的任務;企業管理的要求是逐步提高的,對于信息化建設的要求也會相應提高,集權型財務管理的信息化建設的方向是集成化,并提高效能,管理鏈接要逐步得到強化,不能局限于已有的物理鏈接,這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實現建筑施工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高效化。
4、合理進行財務預算
建筑行業內為了做好成本的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全面的預算管理體系,通過預算管理手段,是建筑行業的企業集團的管理能力提上一個新的臺階,從而使企業獲得更高的商業利潤,積累起企業自身的實力。在全面的預算管理體系之中,企業財務中預算現金的支出和收入是一個中心點,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的出發點是施工項目中的現金收支預算情況,然后才是綜合的預算體系的設置,全面預算管理能夠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并為管理提出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在集權型財務管理的環境下,在采購、管理資產等項目中,“集中”是基本的要求,集中的手段可以提高企業的獲利空間;另一方面,要在預算過程中,提高資本的利用效率,在減低成本的情況下提高企業效益。
(二) 建筑施工企業集團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的不足
1、對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硬件以及信號強度要求太高。
財務實行集中管理,需要性能很高的硬件設施,因此需要耗費大量的成本來購置;而且需要高強度的網絡信號才能保障服務器正常運行,如果信號強度不高,就會造成機器進行相關的財務業務處理時不夠通暢,速度過于緩慢,影響集權型財務管理的效能實現;另一方面,過高的運行成本給企業很大的經濟上的壓力。
2、管理層次極其復雜
建筑施工企業集團有很多附屬的公司,公司機構是分級的,部門繁多,人員眾多,在控制管理上很難照顧到每一個方面,存在著管理上的混亂;比如,總公司傳達的政策和指示,到最低一級的公司時,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在層層傳達的過程中,就降低了最初的強度和威嚴性。一些下屬公司的管理層面并沒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作為指引,財務監督僅僅停留在表面,沒有發現本質的財務問題。
3、缺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
集中型的財務管理模式,缺點在于過度集中,過于強調總公司和分公司必須保持統一的步調,而并沒有意識到下屬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差距;財務管理過于集權,就不能使隸屬于集團的一些企業公司根據自身的狀況規劃自身的發展,部門之間如果存在著嚴格的界限,就不能靈活處理相關問題。這種“一刀切”的財務管理模式,必然阻礙一些下屬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集團的發展狀況確定合理的財務管理模式
(一) 實行分權式的集中管理模式
建議集團和下屬公司以產權為連接點,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放棄高度集中的財務管理模式,而允許分權的存在,管理仍然以集中管理為主。通過產權作為總集團和分公司的連接點,能夠合理整合資源,實現財務管理上的統一調配;科學的財務管理模式處于分權和集權之間,一般來說,向集權方面靠攏,但允許分權的存在,所要保證的是分權僅僅存在于一定的項目或業務處理關系上,是規范的,有目標方向的,分權的設置是為了更好地進行財務管理。一般來說,集團的集權主要用來處理重大事宜,起到一個集思廣益的作用,促進決策的合理性;而對分公司的具體財務管理上則應該合理使用分權,突出結果控制,對于具有價值的問題尤其要做好控制工作。
(二) 重要的財務管理制度上要統一步調,總集團和分公司之間做好疏通交流
在重要的財務管理制度上統一步調,可以使隸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更加規范化,有利于整個集團共同對抗各項風險,比如財務風險、施工風險以及經營風險等;另一方面,要疏通好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關系,加強管理上的交流和協作,精簡機構,將總集團的決策信息及時有效地傳遞給分公司,同時,分公司要做好反饋工作,保證反饋信息的時效性和真實性;雙方的有效溝通,都是為了避免由于信息隔閡形成不合理的決策。
總結:
以上分析了建筑施工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模式,重點是對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的剖析,包括優勢和不足;然后提出了合理的財務管理策略,上述的分析有可取之處,也存在著很多的不足,希望同行業者給予一定的補充和修正,探索出更有效的財務管理模式應用于建筑施工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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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今天研討會,我談談自己的認識。我談三個問題:
一.經營管理制度化。
1.當今經營管理的新思想、新思路、新理念、新內容。
經營管理思想是企業的靈魂,它始終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受它的支配。經營管理思想的正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企業生存發展是走向正面還是走向反面。近年來,國內外企業經營理論和實踐都有新的發展和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主要表現在:
①.對人的管理更加重視,提出了“人本管理”的新思想。它要求理解人、尊重人,充分發揮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建設企業文化,培育企業精神等。
②.對生產經營系統和管理組織結構更加強調變革,提出“企業再造”的新思路。即將工作單位劃分的基礎,從職能變成以流程為基礎。換言之,是對企業重建,組織結構按流程重組。
③.對管理的組織性、系統性更加重視,提出了建立學習型組織,進行五項修煉的新理念。五項修煉是:a.鍛煉系統思考能力(把企業看成一個系統);b.追求自我超越(鼓勵人們精益求精);c.改善心智模式(領導者和職工用新的眼光看世界);d.建立共同遠景目標(企業的藍圖和實現藍圖應遵循的原則);e.開展團隊學習(激發群體智慧)。
④.對無形資產的管理更加重視,保護知識產權成了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⑤.信息化成了企業追求的目。
2.當前企業經營管理制度的情況。
科學管理是現代企業的重要特征。目的是依靠制度的力量,充分發揮企業內部各類資源的組合效益,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我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是比較完善的。今年轉制為民營企業后,根據企業的實際對某些制度進行了細化,同時發文公布了不少制度。行政管理方面的有:考勤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各類證件原件管理和借用制度,經營管理方面有:接工獎制度、工程投標資料計費制度、分公司經營承包管理制度,綜合管理方面有廣州地區、開平總部地區辦公室管理和經營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審批制度),此外,還有董事會會議記錄、重要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制度,等等。盡管現有制度還未很完善,但足以涵蓋企業經營管理的正常運作。我認為,在企業不斷發展、科技不斷進步的情況下,經營管理制度是不斷逐步完善的。
3.經營管理、生產管理如何制度化?
制度訂立之后,要靠人執行。人的行為、企業行為100%按制度執行,才能制度化。我覺得,要形成三個機制:
①.實行民主管理,正確運用決策機制。決策機制是經濟主體對企業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經濟活動作出抉擇的機制。我公司的決策機制相對比較完善,基本上通過董事會或領導班子討論形成企業決策,制定文件,形成制度。但必須保持制度的穩定性、連續性,不要朝令夕改。
②.明確崗位職責,完善約束機制。建立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部門管理的計劃功能、組織職能、指揮功能、控制職能和協調職能,使部門盡其職,員工盡其責。對于項目部,要專人管理,引導其遵章辦事,一切行為執行企業制度。
③.實行人性管理,建立激勵機制。對崗位職責完成得好的或不好的,不管是部門、員工,還是項目部,都應有年終考核和獎懲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執行制度、做好本職工作、為企業創造效益的積極性。
二.如何開拓業務?
我公司已有《分公司經營承包管理制度》和《接工獎制度》,對“資質經營”而言,在開拓業務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但與浙江建筑企業相比,不得不承認差距甚大。從長遠來說,要真正開拓業務,我覺得要做好方面工作:
①.質量取勝。當代格言是:管理是靈魂,質量是生命。優良工程是無聲的廣告。好的工程衍生好的項目經理,好的項目經理自來眾多工程業務。這方面大家都是行家,我不用多說。但當前我們搞的質量、安全、環保“三合一”認證,是董事長高瞻遠矚的決策,也是勢在必行的措施。但管好當前在建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十分重要。
②.引進人才。資質靠人才,質量安全管理靠人才,技術進步靠人才,當今企業競爭是人才競爭。贏得人才,企業才有發展。人力資源管理十分重要。
③.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公司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企業正確決策的前提和依據。信息,包括:綜合信息,如國家、地方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社會經濟、科技發展動態;行政信息,如地方政府文件、各類公文、電子郵件;業務信息,如工程交易、招投標公告;還有人事信息,財務信息,發展信息等。及時收集信息,對業務開拓同樣重要。
④.擴大聯營合作伙伴。
⑤.提高招投標管理水平。
三.項目安全生產與資金控制建立什么制度?
【關鍵詞】建筑 會計
一、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一)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建筑施工企業具有施工項目多、工地分散、施工周期長等特點。總公司不能及時對分公司和項目部的管理進行監控,項目部經營者為了個人利益,任意操縱項目利潤,虛增成本,假發票、假賬、假報表到處可見,會計信息失實,增加了公司決策的難度。實施項目會計委派,會計人員由總公司派出,不受項目經營者的干預及干擾,可以防止虛假的會計信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從源頭上防止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為集團公司提供最佳的監督者
建筑施工企業實施會計委派制從對會計人員招聘到會計人員的委派以及后續管理全程對會計人員進行嚴格的考核和監管,使得委派會計人員能夠真正的為總公司服務。
委派會計人員的人事的管理、工資的發放、獎金的評定等完全由集團公司進行操作,改變了過去會計人員直接“聽命”于分公司或項目部領導的局面。
實行項目會計委派制后,代表公司利益的委派會計人員直屬總公司,不受項目經營者的管理,有相對的獨立性,能夠運用專業知識進行客觀、公正的職業判斷,防止其對因會計制度等未對其作出明確規定或所做的規定需要作出較多主觀判斷的條例進行操縱,從而使得會計信息能夠客觀的反映真實情況。
(三)降低財務風險
建筑施工集團下設有十幾個分公司、項目部,總公司是企業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及相應的民事權利。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就必須提高分公司、項目部的會計核算質量,提高企業會計信息的準確性。總公司有必要對分公司的資金使用進行控制,需要從源頭上抓起,把每一項工程控制到位,進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這樣才能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在企業內部實行會計委派制就顯得非常必要了。
二、當前建筑施工企業會計委派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推行難度大
由于會計委派制是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一種深層次改革,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別是委派會計后,監督力度加大了,一些領導認識不到這是對干部的保護,對委派會計工作消極應付,甚至抱著抵觸情緒。還有一些項目部認為實行了會計委派制,就沒有必要進行財務管理了,甚至認為財務上出了問題責任不在項目部,一切責任都應由委派會計負責,這種認識是違背了《會計法》中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的規定。
(二)易受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控制
委派會計既受總公司的領導,同時也受分公司經理領導,跟分公司經理接觸地最多,如果不能跟分公司經理處理好關系,在分公司上班也很難呆下去。因此有部分委派會計直接聽從于分公司領導的吩咐,導致不能很好地執行總公司的財務制度。其實委派會計要處理好跟分公司領導的關系,應該在財務上、工程成本上為項目經理把關。
(三)不能實施有效的會計委派制度
企業總部對委派的會計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在對會計人員的管理上制度不完善,沒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職責與職業道德,沒有完善的獎懲制度。
委派的會計人員既受企業總部領導也受制于項目管理者。在開展工作上,與項目管理者接觸較多,往往容易受到牽引,如果不能處理好兩者間的關系,將很難開展有效的會計監督工作。
(四)委派會計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雖然對委派會計明確了職責權利和義務,但一些委派會計人員受人情因素的影響,對違法及亂開支等問題,睜一眼閉一眼,不愿履行監督職責。
三、完善建筑施工企業會計委派制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對會計委派制度的認識
分公司領導要認識到總公司向分公司統一委派會計的目的是讓分公司的會計核算更加規范,成本控制更加到位。
委派到分公司的會計人員要認識到自己在分公司中的位置,確實發揮對分公司的服務、指導作用。協調好服務與監督的關系,充分調動分公司對推行會計委派制的積極性。貫徹執行總公司的財務制度和各項要求,加強與分公司領導的溝通。
(二)明確委派會計的職責權限,強化會計管理
委派會計人員本身以及被委派單位都要明確委派會計的職責和權限,作出明確表達,避免工作中出現相互推卸責任。委派人員在職責明確的基礎上,應掌握項目部基本情況,夯實財務基礎工作;直接參與具體重大業務發生的全過程,確保經濟業務的真實、合法;定期開展財產清查和債權債務的清理核對,確保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參與預算編制的全過程,分析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用好管好有限的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明確委派人員的性質,加大對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力度
委派會計的人事檔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工資獎勵、福利等由委派者負擔,使會計人員的切身利益與所服務的單位脫鉤,確定了會計人員的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通過委派,會計人員除了要正確的進行核算及對分公司的財務運營情況進行監督之外,還參與項目預算的編制等工作,使會計人員的職能充分得到發揮,從根本上提高項目預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對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履行異常的報告責任,防止因異常情況造成的需通過造假來進行掩蓋的行為發生。
(四)建立健全委派會計的再監督機制
必須對委派會計的工作進行考核和監督,實行會計專管輪崗交換;公司不定期內審,檢查委派會計人員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加強監督;同時也可借助外部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審計,加大對委派會計的監督力度。同時也要監督被服務單位,看其在派駐會計視野之外隱匿、轉移資金、私設小金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