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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我區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區審計局作為審計監督的主體要認真履法,依照審計程序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稅務、工商、銀行、司法等有關部門(單位)應給予積極配合。
區審計局發出審計通知后,相關部門(單位)不得以調賬檢查為由臨時跟進,妨礙審計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企業是指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的非國有企業和經濟組織。
第四條本制度所指的審計監督包括財務收支審計、效益審計和審計調查等。
第五條區審計局要根據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部署開展審計工作,制訂好年度審計計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民來信、來訪及檢舉、舉報等有關審計事項。
第二章審計監督內容
第六條企業審計監督要立足于妥善處理好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間的利益關系,建立和諧有序的經濟發展秩序。嚴肅查處涉企“三亂”行為;嚴肅查處損害國家利益和職工權益的行為;嚴肅查處偷稅、騙稅和影響企業發展的行為。督促社會各界遵紀守法減輕企業負擔;督促稅收機關依法征稅、應稅盡征;督促企業依法經營,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第七條審計監督的內容,是指企業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主要包括:
(一)企業遵守會計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是否真實、合法,關注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增減變化。
(二)企業遵守稅收法律、法規的情況。企業是否及時、足額、依法繳納各項稅收,關聯交易是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無通過會計核算等手段偷逃稅款的行為。
(三)企業遵守工商管理規定的情況。有無虛假合同、虛假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資本、非法轉移資金資產和惡意侵占股東權益等現象。是否存在采用商業賄賂等手段銷售或購買商品,有無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公平交易。
(四)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是否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工資政策,繳納的基本養老費等職工社會保障基金是否及時、足額、合法。
(五)企業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的情況。占用政府行政資源、具有專營性質的關系國計民生的壟斷企業,如供電、供水、供熱、供氣、鹽業、炸藥、鞭炮、礦山、石油、醫藥等生產或流通企業,其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產品定價是否執行國家政策。
(六)企業遵守金融法律、法規的情況。是否按規定開立、使用、撤銷銀行賬戶,有無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現象,有無利用銀行賬戶偷稅等違法活動;是否存在違規騙取信貸資金、改變用途使用貸款、逃費銀行債務等問題;是否存在非法集資、違規發行代幣券、白條抵庫、坐支現金等問題。
(七)企業遵守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情況。政府在參股企業的權益是否得到保障,資金或資產占用費是否按時交納,投資收益是否能按規定及時分配并上交;財政補貼、獎勵等專項資金的取得是否合法,管理是否規范,使用是否有效。有無套取、挪用國家財政資金和損失浪費等問題。
(八)企業遵守房地產法律、法規的情況。房地產項目是否存在通過借證開發、非法取得用地、虛假手續、違規變更規劃設計等手段偷逃稅款,是否及時交納各項規費,有無違規售房等問題。
(九)企業遵守國家有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的情況。企業繳納的各項非稅收入,如工會經費、排污費、水資源費、河道治理費、殘疾人保障金、土地出讓金、城建綜合配套費等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提取、繳納。
(十)查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三亂”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有無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內容。
第三章審計職責和權限
第八條區審計局除審查賬簿、報表、憑證等會計資料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檢查與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資料),現場勘察實物,就與審計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審計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或調查記錄。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應予配合,并按審計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審計機關派出的審計組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被審計單位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區審計局責令改正,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并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條按國家規定審計機關認為被審計單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的,有權采取保全措施;必要時,經區審計局負責人批準,有權暫時封存被審計單位與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第四章審計實施及處理
第十一條區審計局發現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報區政府依法采取有效的處理處罰措施。
區審計局對企業審計的情況,可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必要時,經區政府批準,審計結果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二條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區審計局依法給予處理處罰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區審計局依法做出的審計決定及處理處罰建議書,要及時送達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需要稅務機關等相關部門協助執行的,稅務機關等相關部門應當積極協助落實,及時向區審計局書面反饋辦理結果。
第十四條區審計局要與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加強協調配合,對審計發現的涉嫌經濟犯罪的線索,區審計局要及時移送公安分局或區檢察院立案審查。
第十五條被審計單位對區審計局做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六條打擊報復陷害審計人員和檢舉人的,由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或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審計人員、、、收受賄賂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獎懲
第十八條區審計局查繳的稅款應納入區級預算管理,但不計入稅務部門年度任務完成數。對區審計局依法查處、稅務部門予以征繳的稅款,區政府將按年度《稅務征管部門收入任務完成獎勵政策》的規定,相應扣減稅務部門的超收獎勵、基本獎勵;未征繳的,加倍扣減稅務部門的超收獎勵、基本獎勵。
第十九條對區審計局查繳入庫的財政收入,區財政按實際入庫金額提取一定比例,作為企業審計經費,區審計局要專款專用。
內部審計自提出以來,其理論體系不斷得以發展和完善,其理念也不斷得到更新。西方的內部審計制度是企業為了生存、競爭和發展的需要而自發建立起來的。西方企業現代內部審計重點從財務審計轉向管理審計,以管理審計為主導。而我國許多企業仍將內部審計定位為一種監督手段,工作內容仍以財務審計為重點,這嚴重阻礙了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
此外,隨著企業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內部審計的地位,職能,作用,方法等也應發生相應的轉變,以適應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經營管理對內部審計的需求。為了促使內部審計的健康轉變和發展,正確認識現代企業制度下內部審計的必要性和發展趨勢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內部審計制度概述
內部審計,是建立于組織內部、服務于管理部門的一種獨立的檢查、監督和評價活動,它既可用于對內部牽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又可用于對會計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合法、完整,對資產的安全、完整,對企業自身經營業績、經營合規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
根據2003年頒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我國的內部審計準則主要包含一般準則,作業準則、報告準則和內部管理準則。
內部審計基礎準則是整個準則的總綱領,也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日常審計時需要遵照的基本守則,也是企業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和實務指南制定的基本依據。具體準則的制定則是在參考內部審計基礎準則的基礎上進行制定的,它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企業內部審計時應當遵照的具體行為守則,實務指南則是在企業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的基礎上進行完善修訂的,它為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日常審計活動提供了具體和詳盡的操作指導規范意見。
二、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對內部審計的重要性沒有給予充分認知
目前許多企業對內部審計職能的定位都還比較模糊,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沒有認識到內部審計的職能性
通過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和評價,從而發現企業內部的潛在風險,并加以預防是企業內部審計的最終目的。然而,現階段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過程往往片面地強調服務過程的外向型和基礎的審計職能,這種思想根深蒂固于日常的審計活動中難以得到有效遏制,長此以往將使企業的內部審計活動的理論與實務發展受到制約。
2.不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的管理者沒有意識到內部審計對企業經營的重要意義。在日常的工作中,隨意精簡內審人員,肆意撤并內部審計機構,甚至將企業內部閑散人員安排到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審計的工作持完全不重視和放任自流的態度,使得企業內部審計結構的力量不能得以充分提升。
(二)內部審計機制不完善,設置欠合理
我國大多數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都隸屬于企業內部的監督機構,其地位也與企業內部其他行政部門處于平級狀態。甚至有些中小型企業并沒有設置獨立的內審部門,這使得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不會對企業總公司的財務部門進行設計,因為不具備相關的權限,因此,企業內審部門僅能實現對企業二級部門的審計,無法實現充分的審計效果,有些企業允許內部審計部門對總公司的財務部門進行審計,但往往設置多重限制,因此導致相關的審計活動流于形式主義,實際效果難以得到充分體現。
(三)企業內部審計的方式方法有待改進
隨著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外部約束機制的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會計電算化的普及,賬務表面的錯弊會越來越少,內部審計也應從傳統的防錯向服務轉變,內部審計的重點應從內部檢查和監督向內部分析和評價轉變。
三、現代企業完善內部審計制度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
革新工作觀念是現階段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實現突破的重要途徑。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條件有很多,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明確內部審計的定位,強化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知。筆者認為,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應從如下幾方面予以定位:
1.將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權的外延。企業內部審計的實質就是管理權的外在延伸,它是一種企業內部的管理活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發展使得企業的規模得以不斷壯大,企業內部管理層次逐漸分明,多元化的經營理念和廣闊的經營區域使得內部審計在客觀上實現了對企業日常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因此,現代企業的可持續化發展離不開內部審計制度的輔助。
2.企業的高層管理者通過內部審計活動逐漸完善了企業信息管理系統的架構。內部審計對企業各層次的管理工作、責任履行和業績評價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些日常評價活動對企業內部審計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高。內部審計的職能也體現在能夠給予企業管理者充足的審計建議和經營管理建議等方面,使得管理者能夠做出科學有效的決策。
(二)改善企業內部審計的管理體制
1.內部審計機構應成為企業內部單獨的機構。企業的日常審計活動應獨立于其他內部生產活動進行,避免引起各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人員的穩定性和專業性也應得到保障,企業管理者不能根據主觀意愿隨意變更。
2.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人員應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工作時間應得到充足的保證,不能因為外在因素使得企業的審計活動受到影響。
3.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專門的后續審計制度,后續審計制度應圍繞審計結果的公正性建立。
(三)不斷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的方法與手段
企業經濟活動中的誤差和弊端都會在健全有效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得以減少。然而,不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會使企業經濟活動中誤差和弊端的出現比例大大提升,審計人員也很難通過有效的模式發現企業經濟活動中的誤差和弊端,從而加大了內部審計的難度。此外,要想企業內部審計的工作能夠順利的開展,就必須要企業的領導對其有高度的重視,并從根本上轉變觀念,由被動審計轉變為主動審計,在日常的工作中,應主動配合企業審計部門的日常監督,并加強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宣傳,不斷提升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地位。
(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審計人員素質提升體系
要想使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得以有效實施,培養一批合格的審計人員顯得勢在必行。具體來說,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
1.完善企業內部用人機制。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培訓、定崗、升職等體系都應有具體的政策,應選用思想素質過硬、專業技能扎實的人才作為企業內部審計崗位的人選。
2.強化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再培訓。通過內部培訓和外部進修,使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掌握相關的專業技能,如:信息技術、法律常識、企業管理知識等,不斷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幫助他們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需要。
(五)創建優秀的企業文化體系,使其適應內部審計制度的發展
優秀的企業文化對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工作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此外還能使內部審計人員的日常工作不斷優化。如果企業內部建立了“遵紀守法、團結互助、勇于進取、與時俱進”的良好文化氛圍,那么企業內部從管理領導到普通員工都會對內部審計工作有一種正確的態度和思想觀念,會更為積極主動地對內部審計工作予以配合和支持,不會出現給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制造難題的情況,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會給予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從而使得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能夠得到順利推進。
現代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對于企業加強內部管控,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都有著重要意義。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制度還沒有實現體系化構建,存在的問題仍然很多,因此,我國企業應不斷完善自身的內部審計制度,強化對內部審計制度的認識,加強內部審計體系的建立,使企業在未來的競爭中能夠立于不敗之地,不斷做大做強,從而實現健康和可持續化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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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企業問題對應策略
現代企業制度(modern enterprise system),現代企業制度是指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完善的企業法人制度為主體,以有限責任制度為核心,以公司企業為主要形式,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條件的新型企業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法人制度、企業自負盈虧制度、出資者有限責任制度、科學的領導體制與組織管理制度。而企業的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內部審計日益成為企業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也在逐步擴大,越來越成為企業進行內部有效控制和監督的重要方式。但內部審計從機構設置、工作重點、審計內容的深度及廣度等方面,還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更無法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從而影響了內部審計的控制和監督效果。如何消除這些因素的影響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是當前企業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審計職能定位較為模糊
關于內部審計的職能,目前主要有這樣幾種觀點:
(1)單一職能論。這種觀點認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因此內部審計的職能就是監督。
(2)二職能論。這其中有認為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與服務兩種職能:也有認為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與評價的職能。
(3)計職能定位上的模糊,不利于內部審計的健康發展。
(二)內部審計的客觀性與獨立性不強
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就不可能進行經常、及時、有效的經濟監督。從我國的形狀來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大多設置于管理層之下,在高層管理人員的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為管理經營者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強。
(三)對審計資源的分配不盡合理,審計效率不高
內部審計人員應在考慮組織風險、管理需要及審計資源的基礎上,制定審計計劃,對審計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往往不能夠充分利用現有審計資源及時、準確地判斷出高風險領域和重要事項,有針對性地進行審計,以發現管理上的漏洞。
(四)審計人員配備不盡合理,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我國的內部審計人員中不少人僅熟悉財務會計業務,難以提高或保持其專業勝任能力。不僅如此,內部審計在有些單位的地位不高也使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的工作缺乏足夠的信心與熱情,這不利于充分調動內部審計人員繼續學習與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不利于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
二、完善與發展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應對策略
(一)內部審計職能定位避免走兩個極端
(1)目前,我國有些企業片面強調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內部審計人員往往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及生產經營的監督上,認為審計的主要職能就是查錯防弊,其主要工作大都集中在財務領域。然而,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要求內部審計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決策的全過程,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從審計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觀點,為企業發展的根本目標服務。因此,內審的職能必須從傳統單純的監督控制轉變為監督控制與評價相結合,并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提供咨詢服務。
(2)相反有些企業則過分拔高內部審計,認為內部審計具有鑒證、管理等其他職能,內部審計甚至被賦予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之責。內部審計若參與企業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則直接危及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內部審計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價值。當前,內部審計應在履行監督控制職能的基礎上重視內部審計評價職能,通過審核檢查,評定企業的計劃、預算、決策、方案是否可行,經濟活動是否按照既定的決策和目標進行,經濟效益如何,以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二)引入風險導向審計,合理分配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
內部審計從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出發,就內部控制是否健全、關鍵的控制點執行是否能有效控制薄弱的環節、治理和改進措施的可行性提出認定,評價風險管理與控制對組織目標實現的影響程度。將不同的風險因素按照不同的風險級別分類,安排不同的審計資源,風險級別越高,分配的審計資源越多。審計主體在審計前制定審計方案時應密切聯系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決策,確定重點審計領域。通常情況下,審計方案以幾個重點審計風險為導向,這樣既提高了審計效率又充分利用了審計資源。
(三)合理配備審計人員,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1)目前多數內審人員來自財會部門或從其他部門改行而來,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現代審計技術手段掌握不夠,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而且要善于解決問題,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適當的中肯建議。因此,內審機構在人員構成上也應該是多元化的,不僅要有精通財務及審計的人才,還應配備懂企業各項相關業務的專門人才,選擇有豐富經驗和較高業務水平的人員加入內審機構,使內審機構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發揮更大的作用。
(2)要提高內審人員素質,就必須重視和加強后續教育和各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同時應制定內部審計人員任職資格標準,建立資格認證制度,促使內部審計人員具備必要的素質并達到應有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為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并能及時更新知識,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才能適應和處理不同類型業務及復雜問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保障審計職能得以更好發揮,為決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與建議,促進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不斷完善健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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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審計;影響
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必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在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下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要做到真實、完整,所謂真實就是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真實,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就是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必須納入會計報表體系,而完整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由此可見,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對注冊會計師正確發表審計意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小規模企業普遍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沒有內控制度的情況下,更要重視內控制度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以規避審計風險。不少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采用回避方式,不對內控制度作深入地研究與評價,只是做一些形式上的工作底稿,以應付復核和檢查,在對企業內控制度根本沒有實質測試的前提下發表審計意見,意見類型主要是無保留意見及保留意見,很少有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本文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是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的前提條件
一般認為構成財務報告公允、準確呈報的三道重要防線分別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和獨立審計師的審計。其中內部控制是一組程序,受到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其他人員的影響,合理保證了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合規性目標的實現。有效的內控制度能防止舞弊形為的發生,保證資產安全和完整。內控制度是企業董事會和經理階層為確保企業財產安全和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實現經營管理目標而建立和實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措施和程序。內控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事,因此,法律往往不作具體的規定,而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并保障其順利運行是管理當局的責任,對于具體的控制方式和程序只制定相應的規范。內控制度的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目標,根本作用在于衡量和糾正下屬人員的活動,以保證事態的發展符合計劃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標和計劃對工作人員的業績進行評價,找出消極偏差,采取措施得以改進,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資產的損失,保證企業預定目標的實現。
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行為,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明確要求:各單位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企業經營的目標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從這點上看,健全內控制度必然是企業的內在要求。但不同的企業的價值取向或實現方式存在較大差異,國有企業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實現方式的理解不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較多地考慮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未來的發展,所以,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相對重視。而小規模企業的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的實現方式的理解更多地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甚至個人財富的擴大,偏重于納稅影響,有的甚至認為會計報表的編制僅為納稅而異,從而對內控制度的建立缺少內在動力,有的甚至沒有基本的內控制度,把一些經濟業務不納入會計報表體系。因此,在沒有內控制度這個前提條件下提供的會計報表完整性是得不到保證的。
二、注冊會計師在小規模企業審計中遇到的企業內控制度的主要問題
1.內部控制環境弱化,控制體系不完善,使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目前我國很大一部分小規模企業不重視內控制度的建立,習慣于行政指揮、家長制管理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企業普遍存在沒有成文的內控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是為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具體的內部控制更無從談起。相關的內控關鍵點失控,不履行相應的書面手續,注冊會計師收集內部控制的證據猶如大海撈針、費時費力,難以保證審計效率和執業質量基本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多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尚未建立,更談不上內控制度的履行。具體表現形式如:一是貨幣資金收付沒有履行相關手續,無專職出納管理現金,以致出現賬面現金結存不符實際,同時有的企業銀行賬和企業賬長期不符;二是材料收發沒有相關手續,帶來成本核算不實;三是銷售結算環節失控,形成賬外收入等等。
2.會計系統設計未考慮內控制度,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履行形式上的手續,使注冊會計師難以把握內部控制的實質
近年來,財政部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對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提供和披露都制定出具體的準則和制度,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已出臺相應的規范,但對不建立內控制度的企業缺少相應的制約措施和處罰力度。具體到每一單位的會計系統設計形成了五花八門的局面,使注冊會計師對內控制度的評價難以形成一般性認識。
由于會計系統的設計承襲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陋習,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過于簡化,因此注冊會計師從會計資料中往往找不出內控制度運行的有效證據,在財務會計報表中,只重視會計報表的提供,忽視財務情況分析和會計報表附注編制,只研究如何滿足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需要,少研究利用財務會計信息加強內部管理。
3.小規模企業普遍缺乏成文的內控制度,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不同注冊會計師所作的評價有時大相徑庭
不同的經濟單位應具有不同的內部控制模式。大中型企業人員分工較為細致,內部控制程序也嚴密,而小規模企業為了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內控制度顯得粗略一些。《獨立審計準則第九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注冊會計師對不同的經濟單位,如果企業沒有建成內控制度,就缺乏評價的具體標準和尺度,就不能進行量化處理,僅憑抽象的專業性判斷難以使人信服,一旦判斷失誤,將導致審計報告失真。
三、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審計的要求
首先,《會計法》第27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明確要求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牽制制度,這是對單位建立內控制度提出的原則性要求。財政部于2001年6月至今相繼出臺了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和具體規范,這些規范的出臺,為企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一般標準,使企業具備了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條件。
另外,《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準則》《審計重要性準則》《錯誤與舞弊準則》《管理建議書準則》《小規模企業審計特殊考慮實務公告》等都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評價和報告做出了規定。在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不久,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也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對注冊會計師簽定內部控制審核業務約定書、制定審核計劃、履行審核程序、出具審核報告等做出了詳細規定,為注冊會計師開展內部控制評審提供了依據和準則。
因此,企業內控制度特別是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測試評價制度體系已基本形成,要得到良好的貫徹執行,并實現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操作性,關鍵在于企業管理當局的自我意識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同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要嚴格執行內控制度的審計程序,切忌走形式,只有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有正確的評價,才能為發表正確審計意見打下基礎。
四、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評價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具有決定性影響
小規模企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通常很高,因其業務比較簡單,審計收費低,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的外勤時間往往較短,實施審計的程序可適當簡化,對賬面情況的審計難度不大。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把握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正確評價,將導致審計意見錯誤,使審計報告失真,帶來致命的審計風險。
《獨立審計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和評價的基礎上,確認企業的內控制度有效性后,才具備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達到完整性這一些要求。會計資料具備了完整性,所有經濟業務內容都納入了會計報表體系,注冊會計師才能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對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在沒有作深入細致的測試的情況下,簡單信賴,僅根據賬面審計的情況發表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很少出具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但小規模企業大多沒有建立內控制度,因此,注冊會計師往往通過實質性測試來實現對其評價,所以帶有很多的主觀判斷。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從企業內控制度的關鍵控制點著手,如貨幣資金的收付,存貨進銷存流程的相關手續等,通過測試評價,一旦認為企業內部控制失控,企業往往會存在賬外資產,收入不入賬,賬實不符等問題,直接帶來對會計報表完整性的沖擊。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很難通過追加審計程序來達到審計目的。由于企業內控制度失控,注冊會計師無從全面了解審計范圍,就無法確定審計范圍限制帶來的影響程度,故一般不應出具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更多地應發表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對企業存貨的核實,按照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監盤程序。如存貨不能核實,應視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當企業賬面存貨金額很小,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重要性標準以下,一般可不予披露,但這是建立在對內控制度確信有效的前提下。如企業內控制度失效,大量賬外存貨已轉移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在失控的內控制度前提下很難做出存貨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發表保留意見和無保留意見都會帶來很大的審計風險。
【關鍵詞】內部審計 企業內審
一、企業內部審計的目標
(一)建設投資方面
除進行基建工程預決算審計外,還可以在審計建設項目可行性的同時審計其投資價值,例如技術是否先進、適用、可靠,經濟上是否有利等。通過對比分析,選擇投資少、技術好、效率高、成本低、利潤大的方案作為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的依據。可以側重在建設項目投資的領導、技術人員的運用、質量管理以及是否投標競爭、擇優施工、就地取材、加強施工管理、縮短工期、節約材料、利用廢料等方面研究,開展經濟效益的審計。
(二)資金的合理籌措和運用方面
首先應注意對如何節約資金占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的審計。例如如何解決庫存商品和采購物資超儲積壓,如何有效催收各類應收帳款,加速資金周轉。其次應該就如何合理籌措與資金成本相宜的資金加以審計,諸如融資租賃、發行債券、用戶集資等,不僅要看資金性質與資金用途是否相適應,還應比較所用資金的成本和可供使用的期限。另外,還須對資金的合理運用諸如對外投資的經濟效益等加以審計。
(三)經營管理方面
隨著企業經營管理的轉變,要求內部審計人員通過評價企業的管理工作找出不足,特別是從經營上尋找薄弱環節,為企業出主意、想辦法,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從而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可以就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否明確、合理、完整、系統,經營決策的原則、程序、方法是否正確、科學,實現經營目標的措施是否落實等方面進行綜合審計。
(四)內部控制制度方面
內部審計部門應根據經濟活動發生的頻繁程度以及職能部門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物資采購供應、資金審批、成本費用控制、企業聯營、工資獎金分配等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評價,尋找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幫助經營者改善經營管理,防止企業經濟效益流失,同時也督促干部和職工守法經營、清廉從政,在經濟活動中少犯錯誤。
(五)決策審計方面
企業經營者做出的決策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決策失誤,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部門必須開展決策審計。這類審計活動屬于事前審計,可以對即將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事前預測,減少損失浪費,降低經營風險和投資風險,為企業經營者當好參謀。
二、新時期企業內部審計的特點
(一)內部審計機構的建立由被動要求向主動需要變化
我國國有企業的內審機構是在許多企業對這個新生事物尚未充分認識的情況下,根據政府的要求組建的,帶有明顯的被動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企業面向市場,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企業的經營者直接進行重大市場決策和完全的內部管理,同時還要對投資者負責。由于經營者壓力增大,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也由被動變為主動。因此企業經營者為了減少經營風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能夠自覺的重視內審工作,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對企業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管力度。
(二)內部審計的內容向高層次、多樣化方向變化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內部審計是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內審具有更廣泛的內容。從防錯糾弊,扮演“警察”角色為主,向高層次的“參謀”、“助手”方向發展;從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為主,向注重效益審計方向發展;從以財務報表為中心的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向以內部控制為中心的制度基礎審計的方向發展;從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控制發展;從查賬、翻閱憑證向堵塞漏洞,制止損失浪費的方向發展。內部審計可通過對企業的生產組織、生產計劃、技術改造、項目開發、投資決策、企業經營、流動人事等各個環節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評價來實現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內審部門能根據加強內部管理的需要,在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靈活地開展監督和服務。
(三)內部審計由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效益審計變化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的、具有經營自的法人實體,企業的投資也呈現多元化。企業直接面對市場進行生產經營和決策,同時也將承擔相當大的市場風險。與計劃經濟相比,經營者所面臨的經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經營者必須注重資本的保值增值,重視企業經濟效益的長期增長,克服企業發展的短期行為,這就要求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也將逐步轉移到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上來,使內審的效益評價智能不斷加強。
(四)內部審計由事后審計為主向事前、事中控制為主變化?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企業成為具有自主經營權的法人實體。為了防止決策失誤和資產流失,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促進企業利潤最大化,就要求內部審計由原先的事后審計評價為主,轉向事前、事中的控制為主。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產經營的效益。內部審計監督已經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全過程。企業可根據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為優化企業的資源配置,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服務。
參考文獻:
[1]梁建銳.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研究[J].商場現代化,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