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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職務: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2008 年代表作: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100 億元;編制風險管控年度路線圖。
在企業中,CFO 應該起怎樣的作用,教科書對此有明確定義。但在我國,由于歷史以及體制原因,CFO 真正的作用和職能差別很大。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00019)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陳纓這樣歸納自己在公司中的作用:公司財務管理和業務發展的策劃者、推動者、執行者。
策劃資本運作
2008 年,陳纓成功組織發行了寶鋼股份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100 億元。該發行項目歷時8 個月,最終以申購單數近千張,申購資金超萬億,申購中簽率0.61% 圓滿結束。在2008 年A 股市場大幅調整背景下,寶鋼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結果和上市表現堪稱理想。
“在什么時間,做什么事情,這是CFO 要著重考慮的。
為什么要在這個時點發?也是CFO 要考慮的。一方面,公司內部有這樣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結合了資本市場和分離交易可轉債市場的情況。”陳纓介紹說,2008 年上半年是鋼鐵行業和資本市場雙利好的景氣周期,在這樣一個周期做這個具有債和股雙重性質的融資,是成本最低的時候。
作為募集資金的部分用途,陳纓還同時組織資產經營團隊通過摘牌方式收購了寶鋼集團下屬的“浦鋼”公司“羅涇”項目相關資產,涉及資產凈值達143 億元。而此次收購的時點選擇,也經過了縝密的考慮。
“這個項目是由集團里的老‘浦鋼’來建設的,是一個技術含量比較高的、帶有科研性質的項目。出于上市公司回避風險的考慮,在建設期間,股份公司并沒有收購。2008 年,該項目建成投產,出于集團將鋼鐵資產統一管理的戰略考慮,股份公司收購了這個項目。這樣,有利于它投產后的組織協調。”
推動信息化建設
隨著寶鋼各項資產的整合,陳纓覺得應把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在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如何提高效率?經過權衡考慮,陳纓認為應從信息化建設和財務流程再造方面著手。
隨著機構和流程的調整,寶鋼原有的信息系統也需要更新完善,以順應企業財務集中管理的趨勢。陳纓通過對財務高階流程的梳理、策劃,組織實施了寶鋼股份財務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統建設。
陳纓主張遵循分層管理規則,整體規劃公司財務信息系統架構,通過基本建設加整合改善,搭建寶鋼股份“一體化”、“多賬套”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和財務數據倉庫。在她的主持和推動下,寶鋼股份從2006 年起就搭建了基于“多組織”、“多賬套”的一體化財務系統,實現了與其他一體化經營管理系統的集成。
2008 年底,二期的信息系統成功上線。陳纓說:“這個系統實現了我們主要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一個平臺上實現財務核算的目標,不僅提高了效率,而且對內控和工作質量都有很大提升。”
其次是流程再造和梳理。
陳纓說,從公司業務來看,采購和銷售的具體結算工作量比較大,而這兩部分業務在寶鋼是分別集中管理的,這給財務的集中管理提供了便利。他們建立了購銷一體化的結算中心,單據處理、稅務處理等工作都集中到了一個科室里,簡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
同時,陳纓還組織推動了公司資金平臺的建設和資金的高度集中管理。寶鋼股份幾乎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賬戶都能夠實現當天集中歸零,全部集中到總部的總控賬戶上來,沉淀的資金因此大大減少,實現了公司資金的集中規模運作,同時兼顧了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推行全面風險管理
在推動內控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陳纓提出了公司應以“提升企業的市場敏感度”為目標,以價值管理為切入點,對風險因素進行識別梳理,落實風險的預警機制和管理責任,建立面向市場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以價值管理為切入點,風險管理團隊從《企業價值藍圖》中737 項潛在的減值點出發,通過部門訪談和自我評估,組織公司層面792 項單體風險的識別、分析、整理和確認,并建立了單體風險檔案;歸納整理了公司層面60 項整體風險,并明確了責任部門和推進計劃,編報了《2008 年度寶鋼股份重大風險管理報告》。
“我們畫出這張風險地圖,把可能存在風險的地方做出識別,在此基礎上,列出公司要關注的十大風險。同時,結合2008 年的市場狀況,啟動了信用風險作為試點的案例,分析如何識別和管控風險。”
陳纓說,風險管理的難點不在于發現、識別風險和建立檔案,而在于檔案建立后,如何與實際經營管理和決策結合起來。“從客觀來說,不存在單純的風險管理問題。風險管理要與經營管理相結合,要把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措施結合起來。”
一、“三資”清理制度構架
1、“三資”清理主要內容。“三資”清理,是指對村(組)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按照統一口徑和標準計量,以建制村為單位進行清理和確權。具體內容包括:依法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自然資源,依法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券,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固定資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或以資金、勞務投入形成的水利、電力、交通等生產性設施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通訊、福利等公益性設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辦的企業及其收益形成的資產等。
2、“三資”清理原則。一是堅持主體不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實行監管服務,“三資”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的主體仍然是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準平調、借貸和挪用。二是堅持依法辦事。由各村(居)委會與“三資”監管服務中心依法簽定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監管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三是堅持民主公開。嚴格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規則辦事,每項資金支出、資產處置、資源發包都要實行聯簽、會審、公示,群眾廣泛參與,全程跟蹤監督,保證“三資”監管公開透明,防止由個人或個別部門說了算。四是堅持規范程序。嚴格按照程序做好每個環節工作。在清理過程中廣泛宣傳開展“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的目的、意義、任務、政策和要求,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正確對待,消除顧慮,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公正。對那些財務管理混亂,群眾反映強烈的村(居)委會進行認真核查和梳理,注重發現具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研究切實可行的辦法加以解決和糾正,指導和推動整個工作順利進行。
3、處理好三個關系。三項清理結束后,以鄉鎮為單位組建“三資”監管服務中心,負責“三資”監管服務的日常工作,將村級的資金、資產、資源全部納入財經所管理,實行農村“三資”由村委會委托財經所制。凡是涉及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拍賣、租賃,村級各項工程項目建設發包等必須由村兩委會提議,村民代表討論,交鎮(場)財經所實行掛牌招投標。同時,要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處理好積極與穩妥的關系。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安排,積極穩妥地推行。二是要處理好規范與效能的關系。堅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清理后代管、邊運行邊規范的原則,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在清理的基礎上,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委托。監管服務中心從方便群眾辦事和利于群眾監督的角度出發,科學設定辦事環節,努力提高辦事效率。三是要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既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又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為村級集體和群眾服務上,不斷完善服務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督。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服務中心的規范管理,杜絕收款不開據、不報賬、開支隨心所欲,游離于監管中心之外,導致監管中心不能正常監管的現象。
4、“三資”清理運行機制。“三資”清理的成敗,監管最為關鍵,因為不僅涉及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關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方式的變革、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穩定。
一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按照先賬內、后賬外,先資金、后資產、再資源的順序,逐村、逐地塊、逐個合同、逐筆賬目進行清理核實,全面徹底摸清集體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資源和固定資產的底數以及現狀,掌握“三資”的總量、結構、分布和效益情況,做到賬清、財清、物清和債權債務清,在此基礎上進行全面登記,徹底盤清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底子。清理登記情況要經“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審核把關,村委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確認后,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所登記資金、資產、資源的數據和情況真實無誤。在清理過程中,明確工作紀律,防止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過場、敷衍塞責。對在清理過程中發現的發包合同程序明顯不合法、手續明顯不規范、價格明顯偏低、期限明顯過長等不合理承包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糾正;對挪用擠占、仗權承包、優親厚友、、失職瀆職等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據統計,全市共清理集體債權25995.57萬元,清理集體債務72334.27萬元,清理貨幣資金6414.04萬元,清理固定資產原值43833.56萬元,清理耕地面積187.61萬畝,清理山林278.06萬畝,清理水面23.76萬畝。
二是建好中心,辦理移交。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服務中心主任由財經所主任兼任,工作人員從財經所選調,不再增設人員和編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農民群眾的民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經村委會與監管服務中心雙方共同協商,按法律程序簽訂委托合同書,將村集體“三資”移交鄉鎮監管服務中心代為管理。鄉鎮監管服務中心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三資”管理資料的立卷歸檔及保管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規范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各鄉鎮結合實際,建立了與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服務制度相適應的管理制度,明確監管服務中心的職責范圍,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隨意性和不作為。監管服務中心定期公開各村(居)委會“三資”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農民群眾的監督。對村民到中心查詢本村“三資”管理情況,監管服務中心隨時提供周到熱情的服務。
二、“三資”清理取得的成效
市推行農村“三資”清理并實行“三資”監管服務,不僅改變了目前農村集體資產家底不明、產權不清的現狀,而且完善了群眾議事民主管理機制,有效激發了群眾參與村務管理、村級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規范了“三資”管理程序。農村“三資”清理工作采取群眾參與,全面公開公示,實行陽光操作,讓基層干部群眾共同見證。鄉鎮財經所設立了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服務大廳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在資產資源處置上,按照凡是村級資產、資源發包,都按張榜公布、民主議定、申報審核、公告、組織招標、公示結果、簽訂合同招投標程序操作。通過公開招投標,避免了人情承包、壓價承包等問題的發生。截止目前,全市共實施招投標110多起,涉及金額1200多萬元。如隨縣澴潭鎮自成立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以來先后辦理招投標項目9宗,其中山場租賃2宗、水面租賃1宗、村辦公場所建設1宗、通村組公路建設5宗。其中在資源租賃上為村集體增加收入8.5萬元,在村辦公室建設和通村組公路硬化工程上為村集體經濟組織節約開支41.6萬元。村干部和群眾通過參與招投標,共同算了一筆帳,普遍認為承包租賃資產資源價格比過去翻一番,增加了村集體收入。
2、從源頭上預防了腐敗。加強“三資”監督管理,推行“三資”監管服務,就是亮出農村集體的“家底”,是一項制度創新,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使管理更加規范透明,監管和制約更加到位有力,從制度建設的層面有效規范和約束村干部的從政行為,筑起干部干凈干事的安全大堤和預防腐敗的“防火墻”,推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
3、提高了基層組織的認識。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服務工作開展以前,很多基層組織的領導想不通,認為農村集體的“三資”管理權是村委會,過去把資金實行雙代管,現在又搞“三資”監管,把村委會的權利剝奪了。通過這項工作的開展和深入,他們逐步認識到,實行三資監管不是剝奪了他們的權利,而是多了一道監管層次,規范了管理方式。各地按照“三資”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通過清理“三資”承包合同,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進行了完善,該重簽的進行了重簽,該補簽的進行了補簽,全市共清理完善各類承包合同480份;財務收支、資金、資源,全部納入統一管理。如隨縣洪山鎮僅橋河村組織全體村士部清收各類經濟承包合同43份,補簽合同4份,合同金額20余萬元。這項工作早就該搞了,再不搞的話,農村集體資產流失、資源浪費的混亂狀況將會越來越嚴重;過去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合同,村組干部誰簽誰保管,有的只是口頭合同,如果再不清理,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該村黨支部書記楊安存深有感觸地說。
三、幾點啟示
市對農村集體經濟進行“三資”清理的生動實踐,為加快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帶來很多有益啟示。
1、開展農村“三資”清理,必須有農民群眾的廣泛參與。開展“三資”清理,推“三資”監管服務,農民群眾既是主體,也是主人。必須尊重民權、完善自治,調動群眾積極支持,廣泛參與,不能忽視村級主體自治組織的作用,否則,“三資”清理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農民群眾最有發言權,動員他們參與“三資”清理,既可以堵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漏洞,從制度層面上有效規范和約束村干部的從政行為,而且還可以充分體現農民群眾的真實意愿,保障農民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