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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車輛產品檢測工作,保證檢測工作質量,確保登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車輛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承擔《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的檢測機構。
第三條承擔《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的檢測機構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檢測機構應當依法開展檢測工作,行為規范,誠實信用;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五條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對檢測機構承擔的《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對檢驗報告的檢查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檢測資格及能力
第六條承擔《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的檢測機構及具體承擔的檢測項目,需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
第七條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備并保持與指定車輛檢測項目相適應的能力,并獲得國家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證。
第八條當《公告》管理增加新的檢測項目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后,檢測機構方可承擔該項目的檢測工作。
第三章檢測機構的職責
第九條檢測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檢測機構應當建立確保《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質量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檢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車輛產品檢驗方案進行檢測,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檢測項目和檢驗次數。
第十二條檢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對企業送檢的樣品進行檢測,如實記錄檢驗結果,據實出具樣品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內容及格式應當符合《公告》管理的規定。
第十三條檢測機構應當對照《車輛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和主要配置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認真核對實測項目中樣品的狀況,如實記錄樣品的配置和基本參數,并保存樣品的有關照片。
檢測機構在檢測中發現樣品與《備案表》不一致的,樣品的科學性、合理性不能確定的,應當及時與樣品送檢企業溝通并中止檢測工作,并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第十四條檢測過程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檔。
第十五條檢測機構應當按要求將檢驗報告傳送到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機構。當強制性檢驗項目由多個檢測機構檢測時,負責填寫強制性檢驗匯總表的檢測機構應當填報整車照片及注明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六條檢測機構在檢測工作中,發現企業違反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的車輛產品時,應當及時將情況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指定的中介機構。
第十七條檢測機構對所出具的檢驗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檢測機構應當于每年一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上年度承擔《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的總結。
第十九條國家發展改革委每年一次對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進行核定。當國家更新或實施新標準時,應當對檢測機構實施新標準的檢測能力進行核定。
第二十條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對檢測機構承擔《公告》管理的檢測工作質量進行檢查或抽查,檢查工作也可與檢測能力核定工作合并進行。檢查時可采取向檢測機構、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看現場,查閱、復制有關資料,記錄有關情況,抽查有關檢測原始記錄等方式。
被檢查的檢測機構和相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實物和情況,不得拒絕或者隱匿情況。
第二十一條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出現重大問題或有重大舉報事項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可隨時組織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檢測機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采取對當期出具的檢驗報告進行全面核查、暫停或撤銷承擔《公告》產品檢測資格的處罰:
(一)無樣品或有樣品未經檢測,出具檢驗報告的;
(二)有樣品且完成檢測,但檢驗結果嚴重失實的;
(三)無檢測原始記錄或原始記錄不真實的或有意隱匿情況的;
(四)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五)被有關部門中止檢測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不予受理:
(一)檢驗報告三級審批不全或者無相應印章的;
(二)檢驗報告內容及格式不符合《公告》管理規定的,包括檢驗依據、檢驗內容、檢驗結論、檢驗場地和照片等;
(三)當檢測機構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在接受核查期間內所出具的檢驗報告。
第二十四條以欺騙、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車輛產品生產資格,應當予以撤銷。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接到舉報,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六條參加檢測機構檢測能力核定及對檢測工作進行檢查、抽查的有關人員,應當遵守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不得刁難檢測機構,不得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第五章附則
關鍵詞:檢驗檢測機構;質量控制;質量監督
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監督的定義是指為了確保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對檢測活動的狀態進行連續的監視和驗證,并對記錄進行分析。質量監督是反映和衡量檢驗檢測機構體系要素是否完善、運行是否正常有效的一個重要標志,是實施質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確保檢測結果報告準確可靠,提升機構管理水平和客戶滿意度的重要舉措[1],是對檢驗檢測機構最直接的質控手段。
1質量監督的重要性
建立和運行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是檢測檢驗機構實現良好質量管理的基礎,而質量控制可以通過進行內部質量控制和外部質量控制程序來實現。內部質量控制有質量監督、內部審核、管理評審、數據分析、統計總結等;外部質量控制包括能力驗證、檢驗檢測機構間比對、測量審核等。這些都是保證檢驗檢測機構持續符合質量管理要求的關鍵。其中,質量監督是通過質量監督員對日常檢測活動的現場、操作過程、操作人員進行監督,及時糾正或制止檢測過程中發生的偏離,確保檢測結果的最終準確性,是管理者對日常檢測工作實施監管的一個重要渠道,能有效完善檢驗檢測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中第4.2.4條規定“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者應建立和保持相應程序,以確定其檢驗檢測人員教育、培訓和技能的目標,明確培訓需求和實施人員培訓。培訓計劃應與檢驗檢測機構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并評價這些培訓活動的有效性。檢驗檢測機構人員應擁有與其承擔任務相適應的教育、培訓經歷,并有相應的技術知識和經驗,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管理體系要求工作。應由熟悉檢驗檢測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對檢驗檢測人員包括在培員工進行監督”[2];第4.2.6條規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應具有所需的權力和資源,履行實施、保持、改進管理體系的職責。應規定對檢驗檢測質量有影響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員的職責、權力和相互關系。檢驗檢測機構應保留所有技術人員相關授權、能力、教育、資格、培訓、技能、經驗和監督的記錄,并包含授權、能力確認的日期”。[2]雖然新版《評審準則》關于質量監督的要求不像舊版的描述詳細,但隨著資質認定評審制度的不斷改革完善,對質量監督工作要求也應該是愈加嚴格、全面,質量監督在質量管理中的作用也將更為重要。
2質量監督員的設立
質量監督員是實施質量監督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由檢驗檢測機構最高管理者任命。其業務素質水平直接決定了監督工作的成效,對專業技術能力和質量管理水平有雙重要求,應由檢測工作中專業技術水平高、業務精通、經驗豐富并且具備一定管理水平的人員擔任。一般情況下,監督員占檢驗檢測機構檢測人員數量的10%,左右為宜[3],也可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的專業范圍、檢測項目以及檢測人員數量靈活掌握。2.1質量監督員應具備的能力。監督員應該是本檢測領域內相對業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的人員,能夠識別出其他檢測人員檢測工作不符合規范之處,具備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價的能力和水平。[4]除了技術上的要求以外,監督員還應熟悉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等,能夠全面掌握全過程及各階段的質量要求。2.2質量監督員的工作職責。負責制定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的有關規定,識別質量體系運行及檢測工作中的不符合問題,并督促不符合項的整改、糾正和預防,做好相關的監督記錄。①負責對檢測技術標準的有效性、儀器設備的正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②具有制止違反操作規程,影響檢測結果真實性、有效性、正確性的操作活動的職責。
3質量監督的實施
在質量監督工作的實施中應遵循“工作必須有程序,有程序必須執行,執行必須有記錄”的體系運行要點。[5]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監督就是為了滿足質量管理的要求,對機構的各種檢測活動進行連續的監視和驗證,并對記錄進行分析。它的特點是形式多樣、沒有限定和固定時間要求,但這并不意味著是隨意的、沒有計劃性的。“連續的”即是指它是持續的并具有一定頻次的。它需要有工作程序(程序文件)、監督計劃、實施細則以及監督記錄作為執行依據和指導。3.1質量監督工作的步驟。①工作程序。作為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質量監督應遵循質量控制程序,該程序應該收編在檢驗檢測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②質量計劃。檢驗檢測機構的質量負責人制定年度質量計劃并下達至質量監督員,確定監督內容、監督方式和監督要求等。此外,在做出年度計劃的同時,還可根據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工作安排,針對某些具體的檢測工作,下達專項質量監督要求。③質量監督員根據所監督的領域工作特點及重點、要點,將年度工作計劃進行細化,確定重點監督內容,保障監督工作的可操作性。④在實施質量監督過程中,質量監督員應詳實記錄活動的內容,監督記錄應該真實反映監督活動。對發現的不符合和潛在不符合項以及整改過程,按照程序文件要求,采取糾正措施后的驗證評論都應做好詳細記錄,以統一規范的表格形式,記錄備案。⑤質量監督員應對監督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總結、評價,并形成質量監督報告,作為相關文件輸入到管理評審中。監督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有向最高管理者、質量負責人反饋的途徑和由整改、糾正措施以及預防措施組成的完整措施體系,在管理評審質量監督匯報中應加以說明。3.2質量監督工作的環節。具體內容應圍繞“人、機、料、法、環”等重要環節,如圖1所示。3.2.1人——監督對象。主要是檢驗檢測人員,重點監督新上崗人員、培訓人員。監督他們是否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是否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是否及時、準確、清晰、完整地填寫實驗記錄。3.2.2機——儀器設備。監督檢測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在有效檢定、校準周期內,是否按規范如期保養以及是否進行期間核查,儀器的運行、維修、檢定、期間核查、保養記錄是否完整。3.2.3料——檢測樣品和實驗所用材料包括標準物質、試劑和消耗性材料等。抽樣、委托檢驗樣品標識清晰,具有唯一可識別性。樣品制備、樣品流轉是否符合質量體系要求,樣品記錄與管理是否規范,是否留有備樣,備樣封存是否符合要求。監督所使用的標準物質、試劑和消耗性材料是否符合實驗要求,保管、領用、登記是否規范。3.2.4法——檢測標準方法。監督檢測標準方法是否適合樣品檢測要求,是否現行有效,是否進行受控管理。對于已經變更后的檢測標準,是否進行標準變更申請,是否還具備檢測能力、驗證實驗、作業指導書等。采用非標方法時,是否經客戶同意,是否進行過技術判斷及確認等。3.2.5環——檢測環境。監督檢測環境溫濕度控制等條件是否符合試驗要求,是否按規定進行環境監控記錄。3.2.6其他環節。除上述檢驗檢測現場操作監督以外,還有必要進行原始記錄、數據處理及檢測報告等資料信息方面的監督。原始記錄書寫格式是否統一,填寫是否規范,數據處理是否準確,是否使用國際單位;檢測報告的檢驗信息內容是否準確、用語是否規范、結論是否正確等。
4質量監督記錄內容
檢驗檢測機構應編制統一格式的質量監督記錄。質量監督記錄可分為質量監督記錄、不符合項記錄以及糾正措施實施及驗證記錄。以表格形式記錄從質量監督實施至不符合項糾正實施及驗證的全過程,內容真實。
4.1記錄內容
質量監督記錄應包含監督對象、地點、內容、方式,監督評價及處理意見。可對監督內容進行詳細描述,正確予以評價。如未發現問題和異常,可以不做處理意見;如有問題,應填寫不符合項登記整改記錄和糾正措施實施及驗證記錄。
4.2不符情況的處理
不符合項登記整改記錄內容應包括發生不符合項的時間、地點及監督對象,對于這個過程應詳實記錄,通過分析過程找出發生問題的原因及屬性,結合實際情況給出糾正措施,并為杜絕此類問題重復發生制定預防措施。
4.3糾正措施
糾正措施實施及驗證記錄主要是分析不符合項存在的原因,結合做出的糾正措施及預防措施進行驗證,通過實際驗證結果給出驗證結論,以確保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得以實施,并行之有效。
5結語
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監督的總目標是糾正和預防不符合工作。檢測機構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監督員應分解和細化目標、要求,形成階段目標和要求(例如:季度目標和要求)。切實做好效果評價與改進,是實施質量監督的關鍵,它能夠促進檢驗檢測機構持續改進和自我完善,形成科學良好的質量管理體系。充分有效地實施質量監督,還可以確保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工作人員的能力滿足要求并不斷提高,提供的檢測、檢驗結果準確、可靠。同時也將提高檢測機構的工作效率,降低風險和運作成本。所以檢驗檢測機構應重視質量監督,并督促質量監督員認真做好各項監督工作,提高機構整體的管理質量和管理水平。
作者:周怡 楊威 劉翠微 單位:石油工業油井水泥及外加劑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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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陽.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監督工作的實施[J].科技博覽,2015(4):184.
為了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提升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基礎保障水平,保障國家計量單位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根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計量認證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質技監量〔2012〕8號)和《關于印發<市質監局開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普查及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質技監辦〔2012〕15號)文件要求,我局于2012年月日至30日對全市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概況
此次檢查的單位有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市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科正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市環境監測站、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市藍鑫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市糧油質量監測站、市合眾氣體檢測站共10家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小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檢驗機構資質認證證書的有效性、檢驗人員是否具備檢驗資質、檢測范圍、檢測能力和檢測設備為重點檢查內容,通過聽取匯報,查看工作場所和儀器設備,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和原始記錄,與相關人員面談詢問,征求主管部門和檢測服務對象意見等方式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大部分檢驗檢測機構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主要體現在:一是檢驗檢測機構法律地位明確,質量管理體系基本能夠有效運行。二是檢驗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的質量有所提高。三是大部分檢驗檢測機構的儀器設備能夠滿足檢驗檢測的要求。四是檢驗檢測人員業務技術能力有所提高。從檢查的情況看,比較好的單位有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市科正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環境監測站等4家單位。
二、存在問題
本次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資質超期。本次檢查中發現:有3家單位目前不能提供有效資質證書,其中一家于年月13日到期后就未申請換證;一家已申報換證并通過評審,但尚未取得資質證書;另一家由于未提前申報,導致資質證書過期了還未通過評審,資質問題嚴重影響了這些單位正常的檢測工作。
(二)日常管理不到位。一是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不到位。多數單位的內部審核、管理評審、期間核查、實驗室比對都未落實到位。有的單位負責人變更后,《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質量體系文件未及時修訂。二是部分人員技術和設備檔案管理不規范,缺少必要的相關信息資料。三是樣品流轉程序不規范,有的單位樣品進出登記不詳,有的單位樣品未統一編號,樣品標明的是單位或個人,這樣可能會影響到檢驗檢測結果的公正性。
(三)法制意識不強。少數單位計量器具、儀器設備存在超周期使用現象,但仍在開展檢測工作,甚至還將檢測結果向有關部門通報,更有個別單位還在違法出具檢測報告。
(四)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不規范。部分單位原始記錄存在信息不全、涂改不規范現象。有的單位信息記錄不充分,只有檢驗員簽字,無審核員簽字;有的原始記錄修改不規范,記錄修改后但未在修改處簽名。
三、處理意見
(一)嚴格落實整改。各檢驗檢測機構要針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擬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特別是計量器具、儀器設備超周期使用現象應立即整改,各單位整改完成后將整改情況于2012年月30日前上報檢查組。
實現信息化,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所在。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設是一個概念性的東西,如何能夠在檢測機構做好并且取得實效呢?通過對幾家檢測機構信息化運作的實踐,我們覺得檢測機構信息化建設應該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軟硬件配套建設檢測機構應該在其內部建立計算機聯網,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軟件平臺,全面管理日常生產活動,使人員從傳統的手工工作中解脫出來,確保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首先,對于檢測機構最基本的工作流程就是委托業務、樣品接收和流轉、試驗檢驗、報告發放、樣品處置等。軟件平臺應該與此相對應,使每一項工作程序除了符合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外,對于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機構,還應滿足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各項要求。然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的使用數據自動采集、傳遞的功能。目前各項建筑材料檢測設備都有相關接口,通過軟件接口設置就可以進行數據自動采集。另外,建立檢測數據自動處理系統,提高檢測報告質量。對于檢測機構來說,這個專業性比較強,可以和專業軟件公司合作完成。需要指出的是,對于數據處理系統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驗證。比如說在完成某項試驗后,系統自動計算出了結果,這時,試驗人員應該根據手工方法重新演算后,與其相比較,查看數據傳遞、數據修約、數據計算、結果判定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和差錯,通過驗證合格后,該項檢測方可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驗證必須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行一次,否則一旦系統不穩定出現問題,會導致大量數據錯誤,而且不能及時發現,會給檢測機構帶來質量風險。
2.做好系統安全防護工作檢測系統內部的各項數據庫對于檢測機構來說是很重要的,遺失或損壞都會帶來很大損失,同時也要防止無關人員惡意刪改數據,因此構建安全體系尤為重要。這個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慮。首先應盡可能地使用內部局域網絡。內部局域網一般不易被外部網絡病毒攻擊,同時也便于內部計算機管理。有些機構為了方便員工,采用內外網兼容的辦法,即主機采用雙網址,內部局域網用于平時的日常檢測工作,需要數據上傳時,再使用互聯網,這樣做的好處是安全性有保障,但是需要專門配置一名網管負責日常網絡維護。另外就是要把人員權限明確界定。每個人根據其工作性質和承擔的工作內容來劃分其工作權限,確保檢測機構外的無關人員不能進入系統。再就是定期進行數據備份,避免因為系統數據庫損壞導致數據丟失。最后應該建立完善試驗室計算機網絡管理制度,建立系統防火墻和殺毒系統,避免由于U盤等電子設備將病毒帶入系統。
3.建立質量監控和預警系統由于采用了自動采集和處理系統,一般情況下,出現了數據質量問題,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也得不到及時處理。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考慮在系統里面增加一些預警功能,可以彌補質量監督人員的不足。數據修改預警。原始數據是檢驗過程中最重要的數據,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修改的,但在工作過程中有需要修改的情況,比如說設備故障需要修改、記錄失誤需要修改、采集失誤需要修改、計算偏差需要修改等等,每個檢測機構對于記錄的修改都有嚴格的規定,但實施信息化后,這些規定就變得不易實施了。為了能夠對數據進行嚴格管理和監控,一方面可以在權限分配方面對于有修改權的人員進行適當的限制,同時針對修改后的數據設置自動警示標識,確保管理人員第一時間能夠掌握修改情況,在確認數據是按規定修改,并非惡意修改后予以放行。數據波動預警,這個實施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但如果真的能夠利用起來,對檢測機構質量管理會有很大幫助的。以水泥強度指標為例,可以根據水泥生產廠家的富余系數和歷年來其水泥質量的保證率系數確定一個合理的波動區間,當強度波動值超出范圍后,系統自動提出預警信號,這時候技術人員就可以就可以及時發現質量動態,尋找波動原因,查明究竟是由于廠家在生產過程中的不穩定造成的,還是由于檢測人員、檢測方法、檢測環境、檢測設備、檢測材料出現了問題形成了波動,如果原因在于后者,那么機構的技術人員就可以及時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加以整改。
4.確保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統計、查詢功能實施信息化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能夠保證信息共享,這不僅能夠提高工作效率,還開創了遠程辦公的可能性。檢測機構作為一個社會服務性質的單位,其主要產品就是檢驗報告,而每一份檢驗報告要經過檢驗校核、校對、審核、批準后才能夠提供給客戶。因此一份報告的流轉消耗了很多時間,實施信息共享,各相關人員就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檢驗報告的過程動態,減少了繁瑣的流轉手續。完善的統計查詢功能可以使機構管理者實時掌握生產動態,改變以往那種手工匯總統計的局面,從工作效率和準確性上來說都是一大進步。從質量監督的角度來說,質監部門也能夠在第一時間查詢到試驗結果,從而及時為質監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保障了質監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結語
【關鍵詞】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存在問題;加強管理
近年來,在我國發生食品中毒的現象不斷見諸報端,引發了群眾對于當前食品檢驗檢的廣泛關注。而作為食品質量檢驗的權威性機構,國家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所建立的檢驗體系以及其檢驗水平是確保市場上流通的食品質量的關鍵,這也是直接關系到消費者身體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的。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國務院分別下達了多個文件,來規范食品市場,督促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加快建設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以確保食品的健康與安全。本文中,筆者結合自身工作體會,就目前我國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現狀進行探討,指出了完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的重要性。
1.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的現狀和問題
通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現已建立了以質檢、農業、衛生、商務、糧食、科技、輕工、商業、進出口等行業主管部門為主體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具有以國有資產為主、投資主體多元化、成分復雜的特點。然而盡管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已經取得了很大的發展與進步,但由于當前化學工業水平的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問題也層出不窮,現有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遠遠不能滿足食品檢驗需求。現有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大概有以下幾點:
1.1食品檢驗檢測體系不完善
在當前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中,對食品所采取的檢測方法方法不科學合理是所有問題中最嚴重的。按照正規的檢驗體系工作流程,食品應當從農田生產到加工再到銷售食用,都必須要全程監管。但實際上,由于食品安全監測的力量有限,體系制度的不健全,使得食品檢驗檢測流于形式,沒有真正做到系統化,使得一些有害食品仍然流入銷售市場。除此之外,食品生產企業的自我檢測不到位也是一個重要問題,食品生產企業對食品質量的把關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但很多食品企業并沒有成立相應的檢驗體系,食品出廠質量很難得到控制。
1.2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尚未建立
影響我國食品檢驗檢水平提升的另一關鍵因素是沒有建立健全的監測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有些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并不具備檢驗資質,或者食品檢驗檢測實驗室的制度建立與管理存在不公平,都會對食品檢驗所得結果的權威性造成很大影響。而相關部門對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建立沒有嚴格的審查程序,使得機構進入市場的門檻較低,造成了食品檢驗機構競爭之間的不公平。
2.完善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系
2.1形成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網絡
2.1.1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重點是推進行政執法檢驗檢測機構的改革。各級行政執法檢驗檢測體系要以保障食品安全為核心,與本部門監管職責相結合,滿足食品從生產到銷售全過程監管和行政執法需要,為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保障。檢驗檢測機構按依法授權的職能對食品進行檢驗檢測,每個環節只能由一個部門負責,減少重復檢驗檢測,保證檢驗檢測的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
2.1.2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要在健全檢驗檢測網絡,加強制度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等方面狠下工夫,建成布局合理、職能明確、專業齊全、運行高效、面向社會、資源共享的、覆蓋產地環境管理、生產過程監控、市場準入三大環節,執法監督檢驗、社會中介檢驗檢測機構、生產經銷企業連結緊密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通過嚴格資質審核,建立和完善食品檢驗檢測市場的進入和退出制度,推動檢測機構誠信機制建設,形成開放、競爭有序的檢驗市場。加快食品檢驗檢測標準體系建設步伐,加大重點檢測項目的攻關力度,不斷提高我國檢驗檢測能力。
2.1.3建立健全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各省(市、區) 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充分履行職責,組織協調各監管執法部門切實將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的建設作為加強食品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2.1.4培育開放的食品檢驗檢測市場。要根據”政府引導、多方興辦、市場運作、鼓勵競爭、推進聯合”的原則,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食品檢驗檢測中介服務機構,按照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逐步引進外資建設食品檢驗檢測中介服務機構,完善制度建設,推動開放的檢驗檢測市場形成。除法律明文規定隸屬政府部門的檢驗檢測機構外,政府各部門所屬的行政執法性檢驗檢測機構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都應當向中介組織方向發展,為社會提供公正檢驗檢測服務。鼓勵中介檢驗檢測機構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取得相應資質,承擔政府行政部門委托的執法性檢驗檢測工作。
2.2形成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行為監管機制
2.2.1統一資質評價制度。嚴格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審核,統一全國的食品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人員上崗資格注冊條件。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資質認定,明確準入條件、法則等,除法律明文規定外,不再將檢驗檢測機構的資產性質、部門隸屬關系等作為檢驗檢測市場準入的前提條件。
2.2.2各級政府切實負起督導責任。各省人民政府應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責成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資質和行為進行監管。
2.3實現檢測資源和檢測信息的共享,避免不必要重復檢測
2.3.1進一步落實“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 的精神,按照各有關部門的職能分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減少各部門間及部門內部的不必要的重復檢測。
2.3.2在全國食品檢驗檢測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資質再確認,建立資源和信息共享平臺,并以一定方式公布各類檢測機構的基本信息和檢測能力,供各部門和社會選擇和利用。
2.3.3國家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定期更新國家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數據庫,確保其時效性。對于經查證有行為不公正、出具虛假報告以及不再具備資格的檢驗檢測機構及時清理并向社會公布。
2.3.4建立監督計劃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和協調,避免不必要重復檢測。應在國家各有關部門內和部門之間通報信息,必要時協調行動。各部門(行業) 監督檢查的結果應相互通報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