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公共組織財務管理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理論教學;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18-0136-02
一、引言
《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是普通本科高校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主干課程之一,研究對象為公共組織的資金運動過程及其規律[1],開設的目的是使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學生能夠具備基本的公共組織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能力,能夠理解和使用財務信息。但我國公共事業管理專業起步較晚,《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課程的教學模式也處于完善階段。
二、現行教學模式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1.現行教學模式存在的問題。通過對安徽師范大學2010級、2011級和2012級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本科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總人數為210人,有效問卷數為205份,無效問卷數為5份,獲取學生對該課程現行教學模式的反饋意見如下:(1)教學內容方面。90.73%的學生認為授課教師的教學內容系統性和條理性較強,能增加課本以外的知識點,并能結合授課內容給學生推薦課外閱讀,拓寬知識面;但案例教學比重還較少,理論教學比重很大,希望可以增加案例教學比重。(2)教學方法方面。73.66%的學生認為多媒體教學可以減少授課教師板書時間,增加課堂信息量,但也有學生反映多媒體教學的授課速度太快,不能完整記錄筆記,影響課下復習效果,建議放慢多媒體教學速度;大多數學生希望授課教師可以在目前采用的講授法、案例法和練習法等教學方法的基礎上,增加實地參觀法和模擬實訓法。(3)教學態度方面。95.61的學生認為授課教師的教學態度很認真,備課充分,精神狀態很好;但上課過于嚴肅,和學生交流不夠,授課語速有點快,聲音不夠響亮。
2.原因分析。(1)教學內容多且對數理統計要求較高。《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課程,需要學生系統學習公共組織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和財務分析的技術方法,熟悉我國政府組織、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會計規則,理論內容多,且涉及高等數學和統計學的相關知識,但其教學對象為非財會專業的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生,該專業的課程設置中對數理統計的要求并不高,再加上該課程的課時數少,以安徽師范大學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為例,總課時數僅為51個課時,為了保證知識體系的完整性,授課教師不可能對涉及到的高等數學和統計學相關知識進行詳細講解,導致學生不容易學,教師不容易教,學生缺少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2)理論教學內容多,實踐教學內容不足。《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是一門應用型課程,實踐教學是其教學過程的重要構成要素,但該課程實踐課時數占總課時數的比例較低,以安徽師范大學2012級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為例,該課程實踐課時數占總課時數的比例僅為17/51。實踐教學內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實踐教學需要投入較多的經費去配備模擬實驗室、購置仿真軟件、安排師生參觀實習等,而純理論教學的經費投入則相對較少;其次,實踐型師資缺乏,公共事業管理專業作為新興學科,其師資隊伍非常年輕,青年教師們大多從學校畢業后直接從事教學,沒有機會接受系統專業的實踐技能培訓,缺少實際工作經驗;再次,開展實踐教學的單位大多需要任課教師自行聯系,而該課程的研究對象為政府組織、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其實踐教學基地的選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上政府組織和事業單位管理的特殊性,單憑任課教師自身能力,很難爭取到學生觀摩和實踐的機會。
三、改革現行教學模式的建議
《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課程應完善現行的理論教學加實踐教學模式,綜合使用多樣化的教學方法,使學生由機械死板地記憶轉變為積極主動地思考,使學生由“要我學”轉變為“我要學”,提升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綜合素質。
1.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相輔相成,不能偏廢。《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學》是應用型課程,因而有人以“學以致用”為目標,認為實踐需要什么理論就講什么,這使得理論教學缺乏系統性[2]。理論是實踐的基礎,對實踐起指導作用,在該課程的理論教學過程中,應系統地教授公共組織財務管理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使學生掌握課程的整體框架;而實踐,一方面可以使學生認識到理論知識對實際工作的作用,意識到自身的不足,調動自身的學習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使教師結合實際,完善自身對理論的認識,并結合用人單位的需求,調整教學內容,提升自身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能力。
2.教學方法的多樣化。課程本身并不具備教育的動力,它只有借助于講授的方法才具有教育的效力[3]。教學方法的多樣化,有利于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提升教學效果。傳統的教學方法大都是教師主導的填鴨式的課堂講授,這種教學不能調動學生的內在積極性,要發展學生潛在的才能,必須在當前應用型大學的教學中開展有效的實踐教學方法[4]。任課教師應結合每個課時的教授內容,在傳統的講授法、練習法等理論教學方法基礎上,靈活使用案例法、實驗法、參觀法等實踐型教學方法,幫助學生在掌握基本理論、基本方法的基礎上,將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運用到實踐中,使其認識到理論學習的重要性,提高其學習興趣,培養其學習能力。多樣化的教學方法體系見圖1。
講授法可以向學生系統講授公共組織財務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練習法可以督促學生課下復習和鞏固教師課上講授的知識,促使學生獨立思考,講授法和練習法是該課程教學的基礎,是靈活使用其他教學方法的基礎。同時,由于學生缺少對政府組織、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了解,很難真正理解其財務活動內容,也不能深刻認識到學習該課程的重要性,所以通過參觀法,帶學生去公共組織財務部門實地觀摩,并通過在實驗室里利用仿真軟件進行模擬操作,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實際動手能力。案例法是理論教學方法和實踐教學方法的結合,學生通過課下查閱資料、小組討論,課上討論、發言,課后撰寫案例分析報告等形式,和教師共同參與案例的分析討論,可以提升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
3.教師自身實踐能力的提升。目前該課程授課教師多為青年教師,缺少社會實踐經歷,很難駕馭實踐教學方法,不能解決實踐教學活動出現的問題,因此,高校應出臺鼓勵政策,對教師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給予經費支持,并制定相關考核機制,將教師參加社會實踐作為績效考核和職稱評定的硬性指標。教師可以掛職鍛煉、頂崗培訓、產學研合作、志愿服務、調查研究等方式參加社會實踐,豐富其實踐教學內容,提升其實踐教學能力。
4.建立校地合作的校外實踐基地。借鑒國外校地合作辦學的成功經驗,在高等教育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關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地方高校必須改變過去相對封閉的教學模式,加強與地方合作,才能全面提高教育質量[5]。由于該課程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單憑授課教師個人能力,很難聯系到去公共組織實地參觀的機會,需要高校領導充分整合校友資源,與當地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聯系,為該課程搭建實踐教學的平臺,建立起互惠互利的校外實踐基地。各類公共組織為學生提供參觀、實踐場地,為教師提供掛職鍛煉、頂崗培訓、志愿服務、調查研究的機會;高校利用自身的人才和技術優勢,為公共組織進行人員培訓、提供咨詢服務,還可以聘請公共組織的相關人員來進行實踐指導。
參考文獻:
[1]姜宏青.公共部門理財學科的興起與建設[J].會計研究,2008,(2):77-81.
[2]崔志娟.關于財務管理專業的課程建設和教學方法的問題探討[J].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7(3):56-61.
[3]佐藤正夫.教學原理[M].鐘啟泉,譯.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1:286.
(一)資產重組不征增值稅的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二)資產重組不征營業稅的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1號)規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三)資產重組免征契稅或減半征收契稅的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同時第三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并為一個公司,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第四條規定:“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第五條規定:“國有、集體企業整體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予以注銷,并且買受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妥善安置原企業全部職工,與原企業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與原企業超過30%的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減半征收契稅。”
二、對《關于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的簡析
(一)有關職工安置費用的形成
所謂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指的是由于企業內部自身的重組導致相當部分的職工被迫離職,為了安置離職職工的失業狀況,確保這部分離職人員的生活不受影響,企業務必要按照相關的國家規定支付給這些離職人員適當的經濟補償,同時也要繳納相關的社會保險費等其他費用。企業在重組的過程中可以從凈資產中預先提取有關離職員工的安置費用,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離職人員能夠在失業之后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但是我們知道在這個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先提取的費用之間存在著偏差,因為依據當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需要計入企業當前損益,并且在內部辭退的協議上務必要明確企業離職人員的生活費用要比當地當前的最低工資水平的百分之七十高,但要低于該企業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另外還要確保這批離職人員與原先內部辭退的人員待遇是一樣的,不能出現過大的差別。
(二)連續支付的職工安置費用
企業在處理離職人員的安置費上有兩種方式,其中有一種安排是將已經離職退休的人員交給存續企業來進行集中性的管理。但是在這種方式下,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是由原企業以貨幣的方式交給了集中管理的單位。在收到重組企業的安置費用后,管理單位務必要對離職員工進行長期性的管理,直到最后一位離職人員離世為止。所以說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同時也是一種連續支付的過程。對于后續支付有關離職員工的安置費用,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的離職人員的性質將其分為三種:內部辭退人員、離休人員、退休人員。針對不同性質的離職人員,企業所采取的安置費用范圍也是有所不同,但是務必要確保離職人員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國家也可以加大力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可能的情況下為離職人員提供一些過渡性的福利補貼,確保離職人員特別是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收入水平。
(三)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實際上很多企業對于有關職工安置費用的安排是比較全面的,而且也能夠嚴格地執行國家的相關政策,但是在財務管理方面仍然出現了較多的問題,這些問題很大程度與缺陷的內部管理與控制體系有關。具體來說,部分重組的企業對于有關離職員工的安置費用上采取了彈性處理的方式,不少在職人員在對費用總額進行控制時,會侵占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另外還出現在開展和組織離休人員安置費用上,機關離職人員的費用水平是高于普通基層的離職人員。還有就是有些離職人員已經過世了,但是離職人員的家屬沒有及時地告知企業,使得企業仍然發放該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這些財務管理上的問題對企業的利益造成了損害。為了改變這種安置費用財務管理的狀況,要求企業務必要從內部管理和控制上嚴格地處理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從而實現財務管理的有效性。
三、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與控制方式
(一)管理流程簡析
當前我國絕大部分的企業在重組之后,由總公司來負責離職人員安置費用的賬務管理和預先提取,但是對于離職人員的日常生活管理則交付于存續企業來管理和控制。不管是采取一次性的安置費用補償方式,還是采取連續性的安置費用當前計提,都需要通過總公司來進行統一地發放與計提。其中采取連續性的發放方式需要由下級存續企業對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賬務處理進行管理和安排。具體來說,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安置費用的財務管理中,主要有省的分公司來進行財務的核算工作內容,離職人員所在地區的基層部門對這些離職人員進行日常的管理。在支付費用上各個基層的部門可以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先墊付已經發生的安置費用,等到月底或者是公司年底定期匯總的時候,省分公司財政部門依據原有的財務資料和數據進行審核,撥付之前墊付的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
(二)控制方式分析
前面提到企業重組后支付給離職人員的安置費用,務必要確保離職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這就要求企業務必要采取一定的控制方式來確保安置費用財務管理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企業內部個別人員行為的出現。一般的做法是總公司會在年度結束的時候委托有關的會計事務所對本公司的各地子公司離職人員安置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調差和審計,從根本上避免有關問題的出現,并且盡可能地從中發現問題,采取積極的手段解決問題,使得企業在重組的過程中,實現職工安置費用的轉款專用,真正地將職工安置費用用到實處,而各地子公司也要依據公司的制度和有關的法律政策來給予合理的福利補貼和活動經費。具體來說,那些離職人員、退休人員每個月的活動經費需要根據制定的員工經費標準來執行。活動經費不僅要包含經常性發生的項目費用外,還需要包含一些日常瑣碎的事項開銷,在這個過程中,各地子公司務必要保留好各種原始的單據和資料,定期向總部申請報銷。
(三)職工安置費用的多種支付途徑
我國法律上并沒有針對企業重組中職工安置費用的支付途徑進行硬性的規定和要求,因此企業便可以根據離職人員的具體性質,采取不同的支付途徑來實現企業與員工之間利益的最大化。通常情況下,職工安置費用的主要支付途徑有現金、債券和股權這三種。如果企業采取一次性的支付方式,那么現金支付的途徑便是可行的,同時也避免了后續管理中的各種問題。而且我國對于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有一些免稅的優惠政策。但是還是有少數企業管理人員選擇了股權的支付途徑,從國家法律、企業實踐上看,這種途徑是不建議的。另外在企業重組后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地選擇債券這種支付途徑,但是務必要在相關部門批準的前提下執行。
四、結束語
關鍵詞:組織戰略 財務管理 績效管理
在現代企業的內部管理過程中,其財務管理以及績效管理就是最為核心的兩個部門。根據系統論的有關角度來看,企業內部各種管理職能和要素之間都是存在各種聯系的。但是在我國的企業管理過程中財務管理以及績效管理因為是兩個并行的存在就不利于強化財務管理功能,同時也不利于提高績效管理效率。本文就對此進行研究和探討。
一、對財務管理和績效管理關系的分析探討
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指的就是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組織以及對財務關系進行處理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這是企業實現其經濟效益的基礎。績效管理指的是企業在對內部組織以及員工的行為和工作結果進行管理的系統,其目的就是充分的挖掘出員工的潛力來提高員工績效以及組織能力。但是不論是企業的組織財務還是組織績效,其主要目的都是圍繞著企業的組織戰略以及組織目標來實現的。從本質上來說企業的績效管理就是一種實現企業戰略性的管理工具,其所有的活動都是圍繞著組織戰略目標實現來進行展開的。企業財務管理在實現企業組織戰略目標的過程中其作用主要為設定戰略目的以及實施。所以從企業組織戰略出發就一定可以找到企業績效管理與財務管理的交叉點。從企業活動內容來看戰略性的績效管理分為績效計劃和監控以及評價和改進等幾個環節,其內容上都是互相關聯的,以此形成了一個封閉系統。而企業的財務管理則是一些較為獨立的工作來進行組合從而形成一個強大的整體。因此在企業中以戰略性績效管理為主線,讓財務管理輔助其中來提升績效管理效率。
二、財務管理在績效管理中的功能性分析
在企業統一的組織戰略指引之下,財務管理活動可以緊緊的圍繞著績效管理的四個有效環節來進行展開。這樣一方面可以有利于把我組織戰略的方向,另一方面有利于為績效管理的四個環節提高有效服務。
績效計劃階段主要分為目標的確定以及指標的設計兩個部分。在確定企業績效目標的過程中,部門以及個人的目標都是來自分解組織目標的過程中,組織目標的核心就是財務目標。所以在確定部門以及個人的績效目標時財務部門就需要提供準確清洗的財務目標,并且協助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對此進行目標分解,讓企業員工可以更為明確自己的工作權限以及職責。
在實施績效活動完成之后,就進入了績效管理的核心環節,也就是績效考核。從方式來說績效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追求一種全面并且客觀的績效考核,所以360度考核就成為了目前企業組織績效考核中較為通用的形式。現在還要較為常用的形式就是第三方考核,財務部門的考核就是其中的重點。因為財務部門進行的考核其主要作用就是反映出企業不同部門或者不同員工在財務上的表現,第二就是考核指標都是可以進行量化的指標。所以在考核的方式上來說財務部門的考核是必不可少的。這樣就可以有效的增強績效考核的信度。
從績效考核結果來看,在完成考核之后進行審核是必須的環節。這樣才可以更好的確保考核結果可以跟企業戰略目標相一致,從而確保企業績效管理的目標得以實現。在這個審核過程中主要就是對部門和員工工作結果與企業財務目標進行一致性的考核。除此之外,從運用考核結果方面財務管理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從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角度來看績效考核其結果一般在薪酬以及培訓等幾個角度得以實現。其中在薪酬提升方面其額度的設定也需要符合企業的財務經營狀況。通過設定合理的薪酬形式以及水平設計來實現積極性的激勵。
在績效管理中的最后一個環節就是績效改進。在這個階段首先就是對企業部門和員工績效的改進,其次就是對于績效管理系統的改進。在第一個方面主要是通過改進績效計劃讓其目標可以更加具有現實操作性。在第二個方面就是借助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來改進績效管理系統。
三、績效管理中運用財務管理程序設計分析
如何更好的在實現企業組織戰略中的績效管理上運用財務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環節來進行設計:
首先就是確定企業組織和部門的績效目標,然后通過組織會議等來進行目標的分解。在這個過程中企業財務部門就需要參與到設定企業績效目標中來。通過合理的發揮財務預算的作用來實現績效目標確定的科學化。進入到了績效的監控階段之后,就需要從成本支出的角度來發揮出財務部門在控制和監督上的作用。在績效管理的第三個階段,也就是績效考核階段,財務部門主要負責數據的審核和質量的佐證,在分析出考核結果之后就需要對考核結果的準確性進行分析和檢驗,并且為下一步的績效反饋進行材料的準備。在最后一個階段也就是績效改進方面,財務部門主要負責改進計劃在財務科學性以及可行性的檢驗。
最后就是在績效管理中運用財務管理的人員管理因素。首先就是可以通過在財務部門內部設置績效員工來從事有關工作,或者在財務部門中選出一批員工從事兼任績效管理工作。但這兩種形式都有所不足。
四、結語
企業績效管理是其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的重點也是難點,所以結合企業財務管理來推進企業績效改進就是企業工作中關鍵所在。同時因為績效管理和企業組織管理都存在很大聯系,于是就更應該在企業戰略目標基礎上來實現績效管理與財務管理的有效結合。
參考文獻:
[1]朱輝.企業集團內部績效管理模式構建[J].中國城市經濟,2010(10)
[2]陳秉釗,劉婷婷,范軍勇,彭坤燾.智力密集地區人力資源與城市功能和空間的互動關系研究——以上海市楊浦區為例[J].城市規劃學刊,2006(03)
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提高已故離休干部的無工作配偶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補助標準:
已故離休干部配偶有子女無工資收入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到130元;配偶無子女又無工資收入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到170元。
2.補助時間:
自1994年10月起改按上述標準執行。
[關鍵詞]民間財務管理 雙重管理 信息披露 監督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政府改革的穩步推進,民間非營利組織得到了迅速發展壯大,他們在調動社會資源、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民間組織財務管理的地位
民間組織是非營利組織,它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它們提供服務是服從于某些公共目的和為公眾奉獻。民間組織在一定范圍內為社會公益服務,也就是在完成某一社會使命。
在我國,民間組織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已成為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相并列的第四大社會組織,其蘊藏的能量和潛力巨大,前景廣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絕不亞于民營經濟的崛起,因此我們要加強民間組織的管理尤其是對它的財務管理。
二、民間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與權力沒有相分離,造成財權不分。我們通過觀察現在的民間財務管理制度不難發現制約其健康發展的主要就是其組織的財權不分,財權掌握在某一個人手中,其結果就會造成財務管理的混亂,不能發揮它的最大效力。這種財權不分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一是官辦現象嚴重。許多民間組織從成立到組織開展活動的所需資金,幾乎完全由政府部門一手操縱,協會的會費等相關費用也由政府部門統一收取管理。二是會員利益無保障。協會要發展必須首先要維護會員的切身利益,而會員的利益往往又要通過協會以各種形式的資金或實物作報酬。
2.民間財務管理的人員綜合素質較差,尤其是專業水平。財務管理需要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人員來管理,但是由于民間財務的特殊性就決定了民間的財務管理人員具有加大的隨意性。主要表現在財務管理人員的選用上,比如在選用財務管理人員上多是由民間組織的管理者直接任命,結果就會造成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低,既沒有會計證,也沒有進行任何的會計培訓和繼續教育,或者是有的民間組織為了節省成本干脆不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而是由其它單位的會計人員兼職,這樣就會造成民間財務管理的混亂。
3.我國的民間財務管理制度還不健全,缺少有效的監督。我國現行的法律發規對于民間財務管理的規定還不夠具體,導致有關的部門對許多的財務管理還很難進行查處,而且我國對民間組織實行雙重管理體制,這樣也很容易導致監督管理的不到位,使多個部門推卸責任或者說雙管”機關各自在履行職能不能完全的形成統管合力,對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工作審核、監管要求不嚴,從而使部分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比較雜亂。
三、對策和建議
民間組織的財務對于社會的進步具有重大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針對現在的民間組織在財務管理中的不足進行改正從而完善我國的民間財務,具體措施如下:
1. 完善我國的民間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民間財務管理的制度。
(1)完善現有的民間組織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在我國當前的法律法規中對于民間組織法的規定還不具體,一些相應的規定及處罰沒有規定細化,導致法律法規在實行的時候缺乏具體的法律依據,因此我國要對現有的法律進行更加全面細致的規定,對民間組織法律法規建設,重點要深化到對民間組織具體各項行為活動的規范和引導,從而完善我國的民間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2)建立一個適合民間組織的財務管理制度。一個民間組織是個特殊的個體,它的生存需要一定的資金,一個優秀的組織就是要把這些資金進行合理的科學管理,使它發揮最大的效益,這就要有專業的財務人員來對這些資金進行管理,這些管理的依據就是加強對收入與支出的控制,規范預算。可以說一個民間組織要想長遠發展就必須建立預算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來健全民間財務管理的制度體系。
(3)建立以科學合理的外部評估機制。通過制度化的評估可以促進民間組織的責任、效率與社會公信度的提高。作為民間組織的管理部門應當對于民間組織的資金管理情況進行制定系統的評估機制,從而引導民間組織能夠很好的使用這些資金,或者由具有年審機構的管理者在年審的時候,對于資金使用很好的民間組織進行獎勵,并給予級別上的獎勵。可以說等級評定的目的在于激勵競爭,引導民間組織加強對財務的科學合理的管理。
2.加強國家有關部門對民間組織的財務管理的監督。
加強監管部門對民間組織財務的監督、管理,完善民間組織信息披露制度。由于民間組織的特殊性,因此國家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民間組織的財務的監督管理,國家有關部門應當不定期的聯合一些關聯部門對民間組織的財務進行檢查、審計工作,并且促進民間組織開展財務公開、透明和規范的工作,是外界了解和監督民間組織的財務情況。比如將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狀況通過報刊、網站等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還要通過新聞媒體對違法、違規情況進行曝光,充分發揮社會輿論作用。
3.加強民間組織的自身能力建設,發揮內部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