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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于相關部門對醫療垃圾管理不嚴、處理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社會問題,使得人們對醫療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醫療垃圾被列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01號危險廢物”,其對環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因此,醫療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自20世紀60年代起,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相繼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醫療垃圾管理、處理法律制度。而我國對醫療垃圾的研究及系統管理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國家先后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示規定》《醫療廢物行政處罰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使我國的醫療垃圾進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們也應當認識到,我國的醫療垃圾管理仍然存在著相關法律規定滯后、管理執法不嚴、監督體系不完善以及公眾環保意識薄弱等問題,我國對醫療垃圾處置技術的研究投入也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也具有現實意義,可以為我國醫療垃圾科學、無害化處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對醫療垃圾的界定
(一)醫療垃圾的定義及特點
醫療垃圾亦稱醫療廢物或醫療廢棄物,目前,在世界各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此尚未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衛生保健廢物是指衛生保健機構、研究機構和實驗室產生的所有廢物及各個分散點(如家庭衛生保健所)產生的廢物,并將衛生保健廢物分為一般性廢物和危險性廢物,而危險性廢物又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組織、體液)、鋒利物、藥物性廢物等[1]。美國環保局采用醫療廢物的稱謂,將其定義為在診斷治療病人和動物及相關研究、生物實驗及研究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廢物[2]。在日本則采用感染性廢物的稱謂,其在法律上是指醫院、診所、動物醫院、研究機構等醫療機構產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體的廢物,包括血液、手術后廢棄的病理廢物、殘留血液的銳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實驗用培養物、器具、殘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國采用了醫療廢物的稱謂,在2003年頒布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將醫療廢物定義為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俗稱“醫療垃圾”。它主要包括傳染性廢物、病理廢物、利器廢物、制藥廢物、基因污染物、化學品廢物、放射性廢物等。與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醫療垃圾的環境污染風險更大,一旦出現問題,不僅會導致環境受到污染,還會形成危險的疾病傳播源。醫療垃圾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高度傳染性。醫療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蟲卵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具有極強的傳染性,在收集、貯存、運輸等環節若稍有不慎,這些醫療垃圾就會成為傳染病傳播、流傳的重要源頭。二是生物毒性。醫療垃圾含有多種病原菌和各種有機、無機化學成分,這些都可能通過人體的呼吸系統、消化系統、傷口、黏膜、體液等途徑進入人體,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樣性。醫療垃圾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等,各分類中又包含多種小的類別,體系紛繁復雜。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術、資金限制,在醫療垃圾的處理上存在著諸多問題,致使一部分細菌殘留而產生新的危害性物質,這都在一定程度上給環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處理醫療垃圾的消毒物質清理不干凈也會造成環境污染。
(二)加強醫療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醫療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驅動。例如:由于我國醫療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較晚,管理理念相對落后,管理體制方面也存在諸多不足,導致一些具有高度傳染性的醫療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這對環境的污染相當嚴重。由于利益的驅使,很多人從事醫療垃圾的非法買賣活動,更有一些黑心商販將經過簡單消毒或者未經消毒的醫療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場,對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規范醫療垃圾的處理中,既需要先進的技術支持,更重要的是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科學的管理體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環境,來預防其對環境造成污染,這是防止醫療垃圾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基礎。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產生的醫療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國產生的醫療垃圾已達100萬噸以上,如不加強管理,任其流散到人們的生活環境中,就會污染環境、傳播疾病,嚴重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因此,無論是從環境保護的角度,還是從衛生防疫的角度,加強對醫療垃圾的科學管理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先后出臺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行政處罰辦法》等多項法律法規以規范醫療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設了大量的醫療垃圾處置設施。但在實際中,醫療垃圾管理現狀堪憂,醫療垃圾污染環境、傳播疾病的報道和投訴頻繁出現在各大媒體的報道中,醫療垃圾非法買賣在有些城市甚至成為公開的商業活動[4]。由此可見,我國在醫療垃圾的管理、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的完善、環保意識的增強等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缺陷。
(一)醫療垃圾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不能滿足醫療垃圾全過程管理處置的要求,還存在許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盡管我國先后出臺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來規范醫療垃圾的管理工作,對醫療垃圾的產生、運輸、儲存、處置等過程做了相應規定,但是這些規定都過于寬泛,缺乏實施的細則。《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垃圾的分類過于籠統,對不同性質的醫療垃圾的分類過于模糊。例如:國內因胎盤、死胎是否為醫療垃圾而引起的糾紛已見諸報道[5];醫療衛生機構(疾控機構)產生的污水目前沒有列入醫療廢物的分類目錄中;現行有效的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中尚無疾控、檢驗等相應機構的污水排放標準及化學性醫療廢物處置或排放標準[6]。此外,對于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登記制度,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缺乏嚴格的執法力度。醫療垃圾的登記制度應當包括對產生醫療垃圾的醫療機構的登記、醫療垃圾的登記以及處置產業資質的申報登記。現階段我國法律對此都有相應的規定,各省、市也對登記制度頒布了相應的政策和辦法,但還未對這些登記形成有效的監督,存在不少漏登、錯登的現象。例如:很多個體診所未申報登記醫療垃圾處理,而將產生的醫療垃圾私自處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醫療垃圾處置資質的企業逃避申報登記。對于這些違反登記制度的行為,法律并未有相應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這些不法行為。此外,在相關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對醫療垃圾處理程序的相應技術規范,如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醫療垃圾處理處置者的任職要求沒有明確的限制、對醫療垃圾的正確處理也沒有明確的標準等問題,這些都是我國醫療垃圾法律體系中亟待完善的問題。
(二)醫療垃圾的管理主體職責不明確
1.醫療垃圾行政管理主體職權劃分不合理醫療垃圾的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環境、社會公眾利益、經濟和技術等多種因素,涉及的權、責、利的行政部門有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34、35條規定了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垃圾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可見,各部門之間職責不夠明確,存在著執法交叉沖突的現象,這是一般環境行政執法中經常遇到的老、大、難問題。由于政出多門,使得醫療垃圾的監管工作更趨復雜、效率更加低下。2.醫療機構管理者消極行使管理職權一些大型醫療機構的醫療垃圾處理制度相對比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醫院和鄉鎮醫院、個體診所以及鄉村衛生所的醫療垃圾處理問題比較突出。一般情況下,部分醫療機構只重視醫療質量和經濟效益,忽視了對醫療垃圾的處理。醫療機構的領導往往由于處理醫療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無相應的貼補政策,導致其對醫療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極的態度,使醫療垃圾管理處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實。此外,各類人員缺乏專業知識,導致醫療垃圾分類混亂,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醫療機構,醫療垃圾常常與普通生活垃圾混雜在一起,有的醫療機構把醫療垃圾承包給缺乏處置能力的個人或者其他單位處置,醫療機構的相關管理者消極地行使其管理權。
(三)醫療垃圾處理收費標準不統一
在我國,醫療垃圾的收集和處理都是有償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31條明確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的處置費用,可以納入醫療成本。但是法律卻未規定一個明確的收費標準,導致各地醫療垃圾處理的收費標準不統一。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醫院是按照實際床位數或實際占用的床位數收取醫療垃圾的處置費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廣州、西安等醫院,大約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醫院則按產生的醫療垃圾的重量來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購1kg的垃圾應向處理中心繳納3元的處理費用[8]。收費標準的不統一增加了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難度,不合理的醫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重了醫院的負擔,若盲目地將醫療垃圾的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成本,也可能導致醫患關系緊張。
(四)缺乏科學有效的經濟效益刺激機制
醫療垃圾是一種高度危險的廢物,它的收集、運輸、處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屬于公益事業。公益事業是政府的一攬子工程,從投資到建設、運營以及監管都由政府承擔,這樣的處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相對薄弱,在醫療垃圾處理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各地醫療垃圾處理發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醫療機構雖然建立了醫療垃圾的焚燒設備,但由于資金有限,設備大多簡單、粗陋,很難達到《醫療垃圾焚燒環境衛生標準》的要求,一些地方醫療機構甚至并未建立專門的回收處理機構。資金投入較少也使得我國在醫療垃圾處置的科研力量培養和技術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對落后,嚴重滯后于人們對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迫切需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政府正在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融資機制,以調動全社會投資醫療垃圾處置產業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多元化投資格局。其中,政府應該扮演什么角色,并為醫療企業提供哪些優惠條件等成為有效處理醫療垃圾問題的關鍵。現階段,各地醫療垃圾收費標準不統一,使得一些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出現一定程度的虧損,有的難以繼續經營,現行的法律法規或地方政策也未對這些處置產業有相應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業的投資熱情。同時,一次性醫療器具二次利用過程中的高額利潤使得許多處置產業不惜鋌而走險。缺乏科學、有效的經濟激勵機制,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就難有健康的市場環境。
(五)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
目前,我國醫療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但醫療垃圾處理的監督機制還未健全,醫療垃圾的產生機構、監督管理機構、處置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之間的分工不夠明確,法律責任不夠清晰,導致監督管理機構缺少對醫療垃圾處理的有效監督措施。此外,設施建設完工試運行管理程序以及相應監測的可靠性、驗收程序的可操作性還存在一些問題;醫療垃圾處置設施運行監督管理還缺乏足夠的依據,缺乏完整的執法監督體系,缺乏持續的、全面的、嚴格的、規程性的監督管理手段,難以保證有效的監督管理[9]。一旦監督機制出現漏洞,醫療垃圾的收集、貯存、運輸體系就會相繼出現問題,致使醫療垃圾不能得到科學無害的處理,反而流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甚至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為傳播病毒和細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時,我國大部分公眾對醫療垃圾的危害性認識不夠,醫療垃圾的管理缺乏群眾參與和主動監督。雖然我國在2003年頒布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但是根據某地的調查資料顯示,公眾對一次性醫療廢棄物管理的認知、了解程度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點、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眾遇到某些醫院不合理處理醫療垃圾的情況時,往往不能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或者采取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的態度,在接觸有醫療垃圾的環境時不能進行有效的自我防護,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環境受到醫療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醫療垃圾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1.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制訂相關的實施細則醫療垃圾立法既屬于環境立法范疇,也涉及產業立法領域,要通過立法來促進醫療垃圾的合理、科學化管理及其處置產業的發展。醫療垃圾的管理體制、技術標準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與義務等都應當通過法律的規定使之明確化,完善醫療垃圾管理的法律體系,使醫療垃圾處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國在1972年通過了第一版《廢棄物法》,提出了建設無害化的處理設施,隨后在1986年通過了第四版《廢棄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對該法進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質閉合循環的廢棄物管理,實在不能利用的,則要采用環境無害化的方法處置[11]。此外,還應當對相關規定進行細化,如醫療垃圾的分類應當更加明確、具體,將醫療廢水、死胎、胎盤等納入醫療垃圾范疇中,明確規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醫療垃圾;制訂詳細的《醫療垃圾處置標準》及實施細則,保證醫療垃圾的科學化、無害化處理;制訂《醫療垃圾處置技術規范》,將環境保護制度中的“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納入其中,對醫療垃圾處理設施的標準和程序、醫療垃圾處理者的資質認證都應有詳細的規定。2.明確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法律責任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不僅涉及行政部門,還涉及產生醫療垃圾的醫療機構、醫療垃圾處置企業以及一些個體商戶等。任何一個機構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有關醫療垃圾的法律法規,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醫療機構違規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行政部門在監督過程中放縱違法行為,導致環境污染事故的;一些個體商販違法倒賣一次性醫療器具的,應根據主體的性質、違法行為的性質、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確定其應承擔的責任,違法主體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賠償損失。可見我國環境法中對污染環境的行為人采取無過錯責任的原則,這項原則同樣適用于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過程。明確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預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懲罰和補救作用,可避免由醫療垃圾處理不當而引起的事故或災害。
(二)加強對醫療垃圾的規范化行政管理
1.對醫療垃圾的管理堅持減量化、集中處理化、無害化原則醫療垃圾處理的最終目的是達到減量化、集中處理化和無害化的效果,許多國家的醫療垃圾處理已經達到這個標準,他們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并且開發了相應的處置裝置和技術。歐共體在醫療垃圾的處理問題上設立了特別委員會,提出了歐共體各國共同遵守的規定,如:確定醫療垃圾包括切除的人體臟器、血液、體液、排泄物及實驗動物尸體等;床位在100個以上的醫院設立專職的管理人員;將醫療垃圾分類為安全的和危險的兩類,危險醫療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燒,并對焚燒爐的構造和使用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對醫療垃圾的分類、收集、貯存、運輸以及有關的技術等程序都制訂了詳細的規章制度[12]。我國更應該在醫療垃圾的管理與處置過程中堅持減量化、集中處理化、無害化原則,并將這些原則貫徹始終。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醫療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國家立法指導、專業公司社會化服務、行政部門監管的醫療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時,還要加強技術研發,引進先進的處理技術,確保做到無害化處理,并集中處理,節約資源,有計劃地建立相應的規模化的處理中心。2.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與監督《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出臺,使得醫療垃圾的管理更加規范化,相關行政部門除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還要明確各自的職責,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醫療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筆者認為,可由衛生防疫行政部門負責醫療垃圾產生的管理工作,由環衛部門負責醫療垃圾的貯存、運輸、處置過程的管理工作,由環保行政機構負責全過程的監督工作,定期抽查、檢查等。同時,各級部門間的行政關系也要明確。市、縣級的相關行政部門負責當地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工作,省級相關行政部門應該加強協調、組織工作。各部門之間責任明確,分工細致,就可以避免出現管理混亂的局面。3.完善醫療垃圾處理的登記制度和收費制度針對醫療垃圾登記制度存在的問題,管理部門應當制訂詳細的登記規則,相關的行政機構應嚴格把好登記關,由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各醫療垃圾產生者的登記工作,包括私人診所、鄉村醫院等,由環保部門做好醫療垃圾處置企業的申報登記工作,而醫療垃圾的暫時貯存則由醫院的專門部門做好每天的登記工作。還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記記錄,有錯登、漏登現象的要及時更正和補充。醫療垃圾的收費應當有一個明確、統一的標準。可采取按床位計費為主、按重量計費為輔的方式收取醫療垃圾處理費用。按照醫院的規模、級別確定交費方式,如大型醫院、傳染病醫院等產生醫療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費,一些個體小診所、精神病院等無床位或者產生醫療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費。具體的收費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定。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醫院為逃脫高額的處置費用而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時,環境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負責收取醫療垃圾處置費用,并將大部分費用交給處置單位,其中一部分費用用于醫療機構分類收集和暫時貯存醫療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購買裝醫療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設符合標準的暫時貯存點,對負責收集、貯存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培訓等。這樣既能保證處置產業的運行成本,又能減輕醫院的經濟負擔。4.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保證資金投入,支持醫療垃圾處理技術改革醫療垃圾的處置設施、技術等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除了處置單位應當加大投資以外,政府也應給予一定的補貼,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證資金的順利到位。醫療垃圾的處置涉及的不僅僅是醫療機構與相關行政部門,還關系到我們生存環境的質量和廣大群眾的健康。因此,醫療垃圾的處置屬于社會公益事業,政府應當發揮政府職能,保證該項事業的順利開展。此外,政府還可以通過爭取一些國際合作的機會,引進國外的先進處理技術,并采取一些獎勵性措施,鼓勵關于醫療垃圾的科研項目,鼓勵開發、使用新技術,從而減少處理過程中對環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實現一些可回收醫療垃圾的再利用,減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學規范的經濟運行機制
目前,我國醫療垃圾的處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監管、醫療垃圾處置企業負責運輸和集中處置,這種模式也是最為可行的。但是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屬于公益事業,具有投資大、回報小、風險高、技術要求高等特點,倘若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經濟運行機制,投資者便會缺乏熱情,處置單位則為了節約成本、提高利潤而不愿意改進技術,使得醫療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處置。經濟運行機制的建立是推進醫療垃圾可持續管理的必要支撐手段。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圍繞工程建設、設施運營環境等實際需求出發,通過商業化協作、財政補貼、減少稅收、低息貸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勵投資者對醫療垃圾處置產業的投資,并且將回收利用權交給處置產業,增加企業的利潤回收率,從而提高企業的投資熱情,同時減小企業對技術投入的壓力。具體的經濟運行模式如下可知,將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垃圾交由處置產業,處置產業嚴格做好分類,將可回收利用的醫療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獲得的經濟收益成為其利潤的一部分;對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處理掉。醫療機構所繳納的醫療垃圾處理費,則由行政部門(環衛部門)收取,收取后將大部分費用劃撥給處置產業,剩余部分用于醫療機構分類收集和暫時貯存工作。同時,政府制訂相關的財政補貼、減少稅收、低息貸款等政策,提高處置產業的投資熱情,相關行政部門予以監督。這樣的運行機制,既減輕了醫療機構和處置產業工作者的負擔,減少了醫療垃圾的流失,并保證了醫療垃圾集中處置單位得以正常運轉,同時又可獲得可觀的利潤,政府也能在此過程中充分地發揮監督管理職能。
北京作為一座超大型城市和人口數千萬的大市,城市管理者必然面臨著城市垃圾承載能力嚴重不足的困境,城市垃圾的處理方式以及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垃圾處理體系與管理模式、如何通過完善垃圾處理設施培育垃圾回收利用產業是這個城市給管理者們出的考題。北京市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管理中心(下文或簡稱產業園)是我國第一批循環經濟園區類試點單位,歷經十五年的奮力前行,在垃圾處置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績,在國內領先,受到國際矚目。為向廣大讀者真實呈現產業園十數年來的長足發展,2016年12月13日,本刊記者赴位于朝陽區金盞鄉高安屯的北京市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管理中心專訪了該中心皮猛主任……
回放歷史
園區發展如“芝麻開花”節節壯大
記者:皮主任您好。近年來,北京市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垃圾處置工作在綠色節能領域取得了飛躍發展,為北京市、朝陽區的節能減排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更成為國內領先的典范。立足于今天的成就,請您先為我們回放一下產業園的發展史。
皮猛:好的。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管理中心建設于2002年,前身是北京市朝陽區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主要承擔著朝陽區城區垃圾的終端處置,當時轄區內約有24個鄉的農村垃圾并沒有納入到城市管理系統,屬于自行處置。無害化處理中心建立之初規劃的處置能力為日處理垃圾1000噸,處置工藝是單一的填埋方式,占地面積約600畝。是北京市第一家實現全密閉作業的大型垃圾填埋場,也是北京市第一批循環經濟園區類試點單位、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單位。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朝陽區的城市化發展速度非常快,尤其是2002年、2003年以后,北京市四環、五環的居民小區飛速發展,城鄉垃圾量劇增。無害化處理中心每日1000噸的垃圾處理能力無法滿足巨量垃圾的處置需求,到2008年奧運會召開的時候,無害化處理中心是以400%的作業量處于超負荷運行狀態,實際日處置垃圾量為3700-4100噸。
隨著城市垃圾量的劇增及人們對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環境問題、資源浪費問題的進一步認知,垃圾的分類和循環再利用逐漸成為引導垃圾處置的戰略性方向。無害化處理中心逐漸發展壯大,園區設施逐步完善,垃圾處置功能也發生了細分:2005年園區完善配套設施,實現了對垃圾滲瀝液的收集利用、2006年增加了醫療垃圾的處理工藝、2007年實現了填埋氣的收集利用、2008年實現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2010年餐廚垃圾處理廠竣工、2011年終結了原生垃圾的填埋、2016年清潔焚燒中心投入運行……朝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日漸成為國內一流、國際領先的綜合型垃圾再生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從處置設施和技術,產業園目前已處于國際領先水平。而從工藝鏈條來說,目前還需要繼續向建筑垃圾、飛灰處置方向完善,以增強園區內的鏈條銜接。
記者:聽了您介紹,我們了解到產業園的自身建設已經立身于高處,請問它在規模建制上發生了哪些巨大變革?
皮猛:產業園的變遷需要從幾個方面來談,一是建設規模。2002年初建時期只是一個垃圾填埋場,占地600畝;后來,規劃把當時的高安屯村全部拆除進行建設,占地面積擴增3800多畝;加上陸續竣工投產的其他項目,當前的規劃面積是4636畝,比初建時面積擴大了近8倍;二要從垃圾處置的能力說,2002年初建時規劃日處置垃圾能力為1000噸, 2008年日處置能力增加1600噸,2010年餐廚垃圾處理廠竣工增加400噸日處置能力,整體達到日處置垃圾3000多噸, 2016年日處置能力1800噸的清潔焚燒中心投入運行,園區日處置能力達4800噸,而實際設施的運載能力可以達到日處置5500噸;三從園區人員結構看,2002年初建時,園區的用工主要為當地農民和環衛工人共200人,工藝為單一衛生填埋。隨著項目不斷建成和完善,工藝不斷細化,園區的人員結構也隨之發生巨大變化。“十二五”時期,管理中心積極探索體制改革辦法,引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才22名,其中碩士研究生5名。目前僅管理中心在編人員(44人)中,本科以上學歷者占98%,其中包括研究生11人,博士1人,個個年富力強,平均年齡在37歲;四從置工藝看,園區已由最初的單一處置工藝發展成為集衛生填埋、焚燒發電、生物處理、沼氣處理等一條龍的大型綜合產業鏈條,全部采用國際領先的技術。
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即承擔著來自朝陽區的垃圾處置任務,負責朝陽區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朝陽區也自此結束了垃圾無序填坑、簡易堆放的歷史。僅“十二五”期間,填埋場處理垃圾912156.459噸(含焚燒殘渣),掃街土31671.21噸,醫療垃圾1637.85噸,原生垃圾20218.43噸,總計處置垃圾912156.459噸;處理滲瀝液41.46萬噸(處理率達100%);處理填埋氣3091.52萬立方米;發電988.77萬度。焚燒廠處理垃圾332.76萬噸,上網發電10.68億度;餐廚廠處理餐廚垃圾12.49萬噸;醫療廠處理醫療廢物1.3萬噸,收集和轉運8250噸(因提標技改工程于2012年3月停產)。
環境變遷
從城區的“污染源”
到居民的“后花園”
記者:一提到“垃圾處置”,首先讓我們聯想到的便是“臟、亂、差、臭”的景象。但我們來到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管理中心看到的卻是紅花、綠葉、小橋、流水的景觀,被當地居民譽為“后花園”,請您給我們講講是如何做到的?
皮猛:“臟、亂、差、臭”的景象曾經在這片土地確實發生過。特別是2008年,填埋場超負荷運行,高峰時垃圾進場量超過設計值的四倍之多,大量的滲瀝液、惡臭氣體無法有效控制,以及周邊臟亂不堪的地表環境,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最終直接導致在2008年8月30日發生了當時北京市影響最嚴重的“8?30”環境事件,數百居民通過斷路、游行等非正常方式進行抗議,要求改善生活環境。
好的管理是以問題為導向實施解決方案的過程。老百姓無論以什么樣的方式表達訴求,對政府和管理者都只有一個目標:解決問題,讓老百姓滿意。從源頭上處理好“8?30”環境事件成了北京市政府、朝陽區政府重中之重的頭等大事。2009年,政府即斥資2億對周邊環境進行整治。一方面不斷完善垃圾處置設施和項目,另一方面強力整治整個廠區的環境。對填埋場進行了膜覆蓋,實現全密閉作業,把異味進行隔離封閉,再通過負壓技術把臭氣抽出來,進入填埋氣處理車間進行過濾、提純、發電。其次是全場綠化。2700畝的土地全部種植了花草樹木,還建設了公園。現在,園區環境怡人,空氣清新,不僅工作人員變得喜歡現在的單位,連周邊居民也把這里當成餐后散步或晨起鍛煉身體的休閑地。
記者:這樣的變化著實令人吃驚。記得很多媒體都報道過垃圾處置場所受到周邊群眾圍攻、抗議的事件,產業園周邊的居民也曾發生過聚眾抗議事件,我想由不理解到現在常常逗留其間應該不僅僅源于環境的改變吧?
皮猛:是的。發生在我們周邊的鄰避事件太多了,除當年影響頗大的“8?30”事件,很多人對國內一些焚燒廠紛爭之事也都記憶猶新。官方說,垃圾焚燒很清潔,市民們就是不信。政府致力于用最好的科技和方式解決垃圾管理問題,造福于民,老百姓就是不買賬。作為一名基層城市管理者,我常常自問:為什么我們明明做的是好事,卻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與支持?我認為這是我們的管理出了問題。目前我國的垃圾處置技術已完全可以做到無害化、無毒,為什么不能向老百姓公開呢?你越神秘老百姓越不信任,越公開老百姓越能信服。所以我們應該主動向社會透明公開。為此,2013年7月,產業園專門設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科室――對外接待科,履行環保教育職能,積極邀請各界各層民眾前來參觀,組織了專門的講解員,針對不同人群設計了專門的講解詞和不同接待模式,讓他們身臨其境體驗垃圾處置的全過程,老百姓通過參觀理解了垃圾處置的無害無毒性,一傳十、十傳百,充分理解了政府決策。有很多在垃圾處理問題上和我們站在對立面的群眾,在參觀過處置工藝流程后和我們成了朋友。因為放心所以信任,所以園區將環境整治好之后,大家自然把這里當成了“后花園”。
技術變遷
從單一填埋工藝到綜合產業鏈條
記者:從“無害化處理中心”到“循環經濟產業園”,園區實現了質的飛躍,請結合產業園的工藝變遷為我們講講垃圾的回收和再生循環利用。
皮猛:2010年, “朝陽區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正式更名為“循環經濟產業園”,經歷了設施、工藝、人才、技術和產業的升級和發展。從最初的單一填埋工藝,到2005年,建成了配套設施滲瀝液收集利用車間,經過處理的水質可以達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被用于園區綠化及道路降塵;2006年3月,高安屯醫療垃圾處理廠投入運行,日處理能力40噸;2007年,填埋氣收集利用系統投入使用,可以保障園區生產及辦公用電和取暖的自供。2008年,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日處理生活垃圾1600噸,是目前亞洲單線處理規模最大的項目。垃圾焚燒后,達到了減容90%、減量80%的效率,進一步實現了無害化處理的目標。該廠年余熱發電額定發電量2.2億度,每年可以為國家節約7萬噸標準煤。采用中水作為循環冷卻水,每年節省160萬噸市政供水資源,有效實現了資源綜合利用; 2016年5月,朝陽清潔焚燒中心投入運行,日處理規模1800噸,年發電量2.9億度。該項目采用國際主流設備,技術世界領先、建設標準高、排放優于歐盟2000標準,建設過程中還產生了國際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該項目還被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住建部和國土部等四部委列為國內唯一清潔焚燒標準案例,并榮獲北京市結構長城杯金獎。
目前,產業園的兩個垃圾焚燒廠年發電量可供50萬戶左右居民一年的用電。運到我們這里的餐廚垃圾經生化處理后,生成有機肥料再返回到田間,間接實現了二氧化碳減排。
記者:跨越了單一的填埋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在產業園實現了再生和循環利用,請您為我們講講這兩種方式,以及產業園目前在國內、國際處于何種水平?
皮猛:垃圾的管理和處置是一個國家、一座城市的城市管理中終端或者末梢最重要的環節。最初的原生垃圾填埋,工藝簡單粗放,但由于填埋的垃圾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殘留著大量的細菌、病毒,同時還潛伏著沼氣和重金屬污染的隱患,其產生的滲瀝液還會長久污染地下水資源。產業園從2012年即實現了原生垃圾的零填埋。現在的垃圾回收后,垃圾焚燒從工藝流程上可以說是“一進四出”,即進來的是垃圾,出去的是滲瀝液,通過“生物+膜”水處理技術,把它理成中水,再利用于園區掃灑及其他;二是殘渣,目前是進行填埋,建筑垃圾廠建成后可制成路基磚等等;三是廢氣,經過煙氣處理系統,完全達標排放;四是飛灰,外運至有資質的危廢公司進行處理,這也是未來園區需要填補的技術和產業空白。總體來說,衛生填埋工藝的優點是技術成熟、管理簡單,缺點是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減容減重效果不好,容易產生二次污染。焚燒工藝的優點,一是焚燒中的高溫可以消滅垃圾中的病原體,將垃圾無害化處理;二是減容減重效果好,可以減容90%、減重80%;三是垃圾焚燒后可產生電能,殘渣可用來制成建筑用磚,將垃圾進行了資源化處理。焚燒工藝的缺點是一次性投資比較大。
我們考察過很多國家,比如英國、德國、俄羅斯、澳大利亞、新西蘭、捷克等等,包括一些亞洲國家,其實類似于朝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這樣的綜合型園區幾乎沒有。比如日本,他們大力發展的就是焚燒廠,城市里遍地都是垃圾焚燒廠,與居民區和諧共存。歐洲國家發展垃圾焚燒的城市比較多。綜合考察下來,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不僅形成了自己的垃圾循環產業鏈條,凝煉出獨特的循環經濟模式,園區新建的垃圾焚燒廠更采用了國際頂級的技術和設施、工藝,甚至比很多國家要先進很多。我們的做法之所以先進,還不僅是與其他國家運作模式的不同,還體現在我們建立了先進的管理制度,是通過運用先進機制來使技術效益最大化。我們的技術運用是為著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不是單純為了追求企業利潤。
使命變遷
從終端垃圾處置設施
到行業發展領跑者
記者:現在我們知道,單純說一座城市的垃圾終端處置,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已經做到了技術工藝的國內一流、國際領先,但在科學趕超、跨越發展進程中,產業園還承載了很多社會功能和使命,請您略談一二。
皮猛:職責,是指要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使命則是做好本分工作之外的一種對待自身及民族、國家利益高度負責任的態度。談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的任務和職責,無疑就是承擔朝陽區城市生活垃圾的終端處置,要立足本職,認真分析總結產業園區的產業鏈,要發現短板、填補空白,不斷完善設施,力爭使整個園區的產業鏈條實現無縫式對接。但談及使命則就不僅僅局限于垃圾終端處置了。我們要立意高遠、勇于創新,勇于去承擔很多的社會職能,具體說就是我們要放眼全國、放眼世界,成為業界和人民的環保教育基地,除了當下所履行的宣教外聯工作,還要打造國家級的“環博園”,通過這個平臺把和環境治理、固廢治理有關的技術、設施、產品,特別是國際、國內日新月異的新產品、新技術都攏起來,為我國的環保產業發展提供服務;還有,我們要依托園區技術和人才資源的優勢,打造研發基地,為環境治理的課題提供研發平臺,為環保產業提供研發以及大數據分析的專業服務,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再有一個更大的夢想,那就是我們想在產業園的基礎上,打造一個國家級實驗室。
從小處說,產業園作為我國第一批示范園區,我們要肩負起與全國各個園區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不斷修正自己的不足,力爭成為業內進行管理交流、技術交流、規劃交流的樞紐和平臺,為其他城市提供建園示范的使命;作為園區的管理者,我們既要依托園區平臺凝聚同業,還要承擔幫助入園的上、下游企業良性發展,在實現社會效益的同時,更要實現經濟效益,促進它們成為業界精品,從而提升整個園區運作實力的責任與使命。此外,要放眼大局,看到這個行業的短板:缺乏法規標準、缺乏自律、缺乏行業規范,產業園有責任和義務為此付出努力,助力提升行業自律,這也是我們應該承擔的使命。
記者:聽您介紹,真是心潮澎湃。那么,請您介紹一下針對所承載的使命,園區做了哪些具體工作?
皮猛:古語說: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再遠大的理想也需要從點滴做起。如要承擔環保教育的使命,對老百姓公開作業流程,讓他們理解行業的意義。為此,產業園專門設立的“對外接待科”成立后,即明確了其宣傳教育的職能。
短短幾年,園區被評為國家級科普教育基地、全國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榮獲了全國人居環境范例獎。這里接待了上萬人次的參觀,還接待其他城市對應、對口的官員或工作人員到這里參觀學習,比如全國的市長培訓班組織各個地級市市長前來學習,大使館的、芬蘭未來委員會主席利波寧等來參觀過,上海、昆明等多地的市長或市委書記來參觀過,全國政協辦公廳主任來參觀過,東南亞、非洲等國家的官員也來這里參觀學習,學術、環保組織也來……目前我們還是清華、北大、中科院、石油大學等7個重點大學的實驗基地,“垃圾文明一日游”的指定參觀點到目前,園區共接待社會各界人士2506批次,78340人次;配合市教委開辟了中小學課外實踐課程,建立大學院校教學就業實踐基地,先后接待各類學生實踐活動456批次,21502人次,園區的示范教育功能日益凸顯。隨著園區發展的越來越好,得到了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美國CNBC電視臺等數十家國內外新聞媒體的關注,使得園區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有了大幅提升,榮獲首屆朝陽區文化旅游示范單位的稱號。為應對日益增長的參觀學習人數,我們于2016年向社會召募志愿者講解員,目前參與人數還不多,但我們相信這樣的綠色公益會越來越受到大家的支持和喜歡。目前,產業園接待人群的廣度和深度都超乎了我們的預期,成橐到繚詡際酢⒐ひ鍘⒖平獺⒐芾淼確矯娌蝗葜靡傻牧炫苷摺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垃圾管理,改善環境衛生,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處置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垃圾是指城市單位和居民所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及其它廢棄物。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垃圾實行統一管理。*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對城市生活垃圾統一清運、處理,負責市政府規定范圍內生活垃圾的收集。區環境衛生管理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負責區轄范圍內垃圾的收集工作。
第五條城市垃圾處理逐步實行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
第六條城市垃圾實行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自行清運、處理垃圾。
第七條按照“垃圾產生者對垃圾處理承擔責任”的原則,建立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繳納垃圾清運、處理費。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環境衛生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監督、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第九條舊城改造、新區開發、新建住宅小區和新(擴)建城市道路、大中型企業、集貿市場、商場、車站、飯店等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轉運站、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桶)。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大中型企業、集貿市場等未按規定設置上述設施的,應由原開發單位或產權所有單位限期補建。
第十條工程建設單位配套建設的垃圾轉運站、收集容器,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參與對垃圾轉運站、收集容器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整體工程均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占用或損壞垃圾轉運站、收集容器。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垃圾轉運站、收集容器的,建設單位應事先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提出拆建方案,經批準拆建的,應先建設后拆除,誰拆誰建。
第十二條生活垃圾收集實行袋裝化,并逐步實行分類收集。城市居民必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倒放生活垃圾。單位處理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向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申報,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收集到指定的垃圾轉運站(點),不得任意傾倒。
第十三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城市道路及兩側單位、門店的生活垃圾,由市、區環境衛生管理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分工負責收集;
(二)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的生活垃圾,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收集;沒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及其他居民區的生活垃圾,由其街道居委會負責收集;村莊內的生活垃圾,由村(居)委會負責收集;
(三)城鄉結合部無人管理地段的生活垃圾,由街道辦事處界定村(居)委會負責收集;
(四)集貿市場的生活垃圾,由市場開辦單位負責收集;
(五)機關、團體、部隊、院校、企事業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生產垃圾,由本單位負責收集;
(六)車站、廣場、公園、公共綠地、河道溝渠、游(娛)樂場所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其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負責收集;
(七)經批準早市、夜市、沿街攤點,其經營者應配備垃圾收集容器,負責收集各自產生的生活垃圾;
(八)城市規劃區內鐵路沿線的生活垃圾,由鐵路部門負責收集。
第十四條嚴禁將工業、醫療等行業產生的有害固體廢棄物、建筑垃圾、渣土、污水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禁止在垃圾容器內焚燒樹葉、雜物。
第十五條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實行有償統一清運,不得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清運。
垃圾轉運站(點)的生活垃圾清運要做到日產日清,不得堆積。道路兩側垃圾容器內的生活垃圾,清運人員必須在早7點前清運完畢。
第十六條生活垃圾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密閉化,經常清洗,保持整潔、衛生,運輸中不得揚撒、遺漏。
第十七條城市生活垃圾必須清運到指定的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亂拉亂倒垃圾。
第三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是指對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的管理。
第十九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二十條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申請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提交書面申請(包括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名稱、施工單位與運輸單位簽訂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土地用途證明);
(二)有消納場的場地平面圖、進場路線圖、具有相應的攤鋪、碾壓、除塵、照明等機械和設備,有排水、消防等設施,有健全的環境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類處置的方案和對廢混凝土、金屬、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五)具有健全的運輸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和相應的建筑垃圾分類運輸設備。
第二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廢物。
第二十五條收集建筑垃圾應文明作業,不得亂拋亂扔、亂堆亂放。確需在施工現場暫時存放的,應在場內造點集中存放,并有效遮蓋。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加強施工現場周邊和出入口環境衛生的管理,防止建筑垃圾擴散污染周圍環境衛生。從事道路或管線施工者,應將施工區域有效隔離,防止建筑垃圾擴散污染道路。
第二十七條工程竣工或房屋拆除后,施工單位必須在7日內(占道施工的應在3日內)將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凈,并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二十九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三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加強對建設、施工單位和承擔建筑垃圾運輸、處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嚴禁不按規定地點亂堆亂倒建筑垃圾,嚴禁在運輸垃圾途中揚撒、遺漏,嚴禁運輸垃圾車輛帶泥出入。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四)、(五)、(八)、(十一)項規定,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并處以下罰款:
(一)不按規定時間傾倒生活垃圾的,個人每次罰款5—20元,單位每次罰款50—200元;不按規定地點傾倒和隨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處以每立方米50元罰款,垃圾不足1立方米的,處50元以下罰款;
(二)不按規定收集、清運、處理生活垃圾的,處以10—500元罰款;
(三)攤點經營者亂扔、亂倒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處以20元以下罰款;
(四)在公共垃圾容器內焚燒樹葉和生活垃圾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處以罰款:
(一)未經批準,擅自拆除垃圾收集容器的,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二)未按批準的垃圾收集容器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對向城市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循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加強領導,夯實任務,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自“雙創”工作動員大會召開后,我院及時召開了“雙創”工作大會,進一步明確“雙創”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時間安排、方法步驟,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配備了“雙創”日常工作人員,落實“雙創”各項工作。為了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我院制定下發了《“雙創”工作實施方案》,切實落實目標責任,多次召開例會,安排“雙創”工作,實行“雙創”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匯報制度,強化制度約束,推動“雙創”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二、廣泛宣傳,全院參與,營造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1、拿到第一張創國衛的通行證是我們的工作方向,在市衛生局和片區雙創指揮部的正確指導下,醫院發揮自己特長,用實際行動迎接考核。一是醫院加強了雙創辦工作力度,配備了工作人員,購買了3萬元的健康教育宣傳設施,開展各項雙創工作,做好日常檔案資料整理和收集;二是積極開展“健康教育”知識講座,全年共開展28期600余人次;三是做好宣傳動員,全年共制作雙創專欄16版,宣傳條幅5面,發放健康教育處方2000余份。
2、積極開展周五義務清掃活動,全年共參加44次2000余小時;參加全市集體義務清掃2次,參與人數40余人次;配合片區雙創辦值班9個周,并對西堤外環路臨街商戶群眾做好雙創的宣傳與動員,與商戶簽定“門前四包”責任書,按照創衛要求治理臨街門頭牌匾。
3、經過全體職工的共同努力,醫院在雙創工作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在2012年的片區雙創工作動員會上,醫院被片區雙創指揮部評為“雙創先進單位”。
三、突出重點,攻克難點,全面推動“雙創”工作有序進行。
1、突出以傳染病防治為重點。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各項制度,成立“三級防治網絡”,實行了醫療垃圾由“市醫療垃圾處置中心”統一處置,傳染病漏報率為“0”,進行了傳染病防治工作環節質量控制。還定期開展傳染病防治培訓,全年共培訓4次,參與200與人次。
2、突出以愛國衛生工作為重點。醫院成立愛國衛生領導小組,加大對創衛知識宣傳動員,加大創衛知曉率;每周二全院衛生大清掃,對存在問題,由科主任、護士長帶頭整頓,并納入二次質量考核,年終考評,從措施中加強管理,使醫院愛國衛生工作突顯成效。醫院患者住院環境徹底改善,醫院環境整潔、干凈、綠化率達標。
3、加強病媒生物防治。我院地處于城中村交匯處,周邊居住環境復雜,加之醫院基建步伐緩慢,空地面積大沒有硬化,周邊雜草多,不易清除,一直是我院創衛的難點。一是迎驗前期,在李院長的親自帶領下,全體職工積極動手,將周邊環境徹底打掃、清除雜草,對下水管道增加了防鼠網,改變了周邊環境衛生。二是與安康市病媒生物防制組簽訂消殺協議,在專家的指導下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并投入資金,加大病媒生物防制設施。
4、規范醫療廢物處理。與安康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簽定“醫療廢物處理合同”,定時對醫療廢物進行規范化處理。
四、存在主要困難和不足
1、醫院二期工程建設以報上級部門,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未審批,導致醫院門前無法按規劃進行建設綠化。影響外觀。
2、醫院周邊居住環境復雜,居民素質層次不起,居民將生活垃圾都扔在醫院院內,現成了一個永不消失的垃圾堆,雖然職工每月都要進行打掃、清撿,但都無濟于事。
3、精神病患者和家屬對精神衛生健康教育認識局限,對創衛知識的認識和理解不到位。
五、2013年工作思路
1、推進醫院硬件建設,完善創衛配套設施、加大綠化面積。
2、加大宣傳力度,對全院職工,住院患者及家屬進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創衛認識和衛生意識。
3、加強監督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創衛成果。
一、關于構建和諧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一個社會的和諧,在本質上體現為一種和諧的文化精神。當前,中國的文化產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歷史性機遇與挑戰。中國文化產業以平均20%的年增長率遞增,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國民經濟增長速度,文化產業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增長點,但與美國、日本等文化產業強國相比,文化產業整體上仍處于發展初期。為此建議:
(一)推動動漫產業發展
盡快落實《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制定適用稅收優惠的動漫產品和企業的范圍、管理辦法,對于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即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有關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對動漫企業在境外提供勞務獲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境外已繳納的所得稅款可按規定予以抵扣。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二)加強未成年人思想建設
要進一步規范網絡游戲業經營,完善加強未成年人思想建設的稅收政策,對網絡游戲業經營方式進行調查研究,明確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網絡游戲服務,采用各種方式取得收入統一適用的營業稅稅目、稅率和稅收政策。
(三)繁榮文化市場
對文化體制改革中的轉制文化單位按規定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穩妥地促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研究將轉制文化單位適用的稅收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
對按照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或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電影制片企業銷售的電影拷貝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電影發行單位向放映單位收取的發行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全國縣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
(四)推行著作權集體管理
隨著集中收取卡拉OK版權使用費辦法付諸實施,相應的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問題隨之而來。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集體管理收取的版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等收入,應確定按照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統一征收營業稅;對于兩個和兩個以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著作權使用費的,其收取使用費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可按照各自分配的使用費繳納稅款。要完善著作權集體管理營業稅扣繳制度,對于權利人為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可考察確立統一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營業稅扣繳義務人;對權利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為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二、關于促進農村服務業發展
(一)鼓勵發展定單農業
定單農業是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方式,是農業規模生產的發展方向。應調查研究定單農業的具體方式和適用流轉稅政策,對實行定單生產方式的農、林、牧、養殖業中直接從事生產的生產者,不論是否采用委托生產形式,要按照支農原則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二)促進林權制度改革
建議合理確定林權流轉適用的流轉稅稅種,明確林權轉讓對應的營業稅稅目;對于當前林權轉讓行為,包括承包、轉包、互換、出租、拍賣、轉讓等形式,在特定改革發展階段內,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研究暫免征收營業稅;為落實稅收政策,要參考林業主管部門有關林木養護和生長周期等意見,完善林權證登記管理,對林權轉讓的具體認定標準,予以統一界定。
(三)支持農村金融體系建設
應統籌研究區域性農村金融機構稅收扶持政策。對區域性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實行統一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在農村金融服務領域首先實行營業稅差額納稅的辦法;明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適用營業稅政策,或可制定過渡稅收政策;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和農村保險試點業務給予稅收政策扶持,對于農村居民人壽保險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對于農業擔保基金或農業擔保機構開展農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符合一定條件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給予免征營業稅的政策。
(四)建設農村廣播電視網絡
實行扶持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稅收政策,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單位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事業單位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3年內不計征企業所得稅;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企業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后的所得,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三、關于穩步發展金融服務業
(一)完善銀行業稅收政策
發達國家對銀行業務普遍實行較低流轉稅負,或零稅負。我們要參考國際慣例,完善現行金融業流轉稅政策,逐步縮小中國銀行業與發達國家銀行業稅收負擔的差距,為銀行業轉制、參與國際競爭創造條件。繼續建立健全資本市場配套稅收政策,支持資本市場更好更快地發育。完善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稅收政策,推動農村信貸、保險業務更快發展。
(二)研究金融衍生品稅收政策
隨著金融衍生工具日漸豐富,應研究各種金融衍生品稅收政策,明確各類新型融資理財工具適用營業稅政策問題。要研究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收入征免營業稅政策,完善企業所得稅關于信貸資產交易收入的規定,落實企業所得稅關于金融機構轉讓信貸資產發生損失的扣除方法等內容,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有關轉讓、受讓信貸資產的規定。
要修訂營業稅稅目注釋相關內容,對包括股指期貨在內的金融期貨應予以進一步界定;對于期貨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務及其收取的各項費用征稅問題予以明確,研究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代收的股指期貨市場監管費用和期貨經紀公司為股指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的營業稅計稅營業額扣除問題。要規范金融期貨交易單位提供金融期貨交易服務所收取的手續費、會員費、席位占用費和年費,提取的準備金、固定資產折舊,以及代收的監管費等所涉及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
四、關于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以及促進職工就業再就業
(一)規范促進就業再就業的稅收政策
建議規范下崗失業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軍隊隨軍家屬及其他持有相關就業證明人員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將促進就業與發展非正規就業和積極拓展新型服務領域結合起來,鼓勵自主創業,制定統一的就業再就業稅收政策。
(二)完善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方式
在確定給予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稅收優惠水平時,要按年度考察安置殘疾人員的規模,既要考察安置就業的具體人數,又考慮安置就業人員所占比例;要研究擴大所得稅允許扣除的范圍,提高扣除標準,繼續提高政策可操作性,降低殘疾人員就業與再就業成本,鼓勵企業為殘疾人員提供就業機會。在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基礎上,要及時總結經驗,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三)發展養老服務業
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稅收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以老年人為對象的老年生活照顧、家政服務、心理咨詢、康復服務、緊急救援等業務,向居住在社區(村鎮)家庭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為他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支持發展老年護理、臨終關懷服務業務。
(四)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稅收政策
應確定合理的方式,提高中小企業吸納就業能力,允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按照有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要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其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
五、關于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物流業稅收制度體系,擴大現代物流業營業稅政策實施范圍,在倉儲行業全面實行營業稅差額納稅政策,順應制造業和交通、倉儲等行業協調發展;調整裝卸、搬運行業流轉稅政策,允許實行流轉稅抵扣機制;對內外資物流企業實行統一的政策,制定便于操作的所得稅匯總納稅政策實施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現代物流企業實行跨地區合并納稅;盡快提升中國現代物流業的信息化水平,研究鼓勵現代物流企業投資建設物流信息化管理體系的所得稅政策;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貨物運輸行業管理特點和稅收管理要求,進一步研究快遞業務適用稅收政策,重新明確快遞業務適用的營業稅稅目,合理確定其適用營業稅政策及征收管理辦法。研究區域性和農村物流業的稅收扶持政策。調整現代物流企業貨物運輸業發票管理規定,以順應規模物流企業采用總部集中營銷的經營方式。
六、關于配合醫療體制改革
建議在營業稅征收范圍內增設醫療衛生稅目,具體內容包括:醫療服務機構對患者進行檢查、診斷、治療、護理、康復和提供預防保健、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用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
在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監管基礎上,對醫療服務收入,應確定一個較低稅負水平。制定更加有利于促進改善醫院布局、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延長其稅收優惠政策時間。或可在2010年前,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營業稅免稅政策,優惠政策具體執行時間由國務院根據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展逐期核批,或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加強醫療機構稅收征收管理,把握其信息化管理特點,規范醫療機構使用票據管理,確保政策有效落實。
七、關于實行支持企業走出去的稅收政策
建議在現階段,對離岸服務外包,暫不區分是否屬于技術密集型、智力密集型,還是勞動力密集型服務,均原則考慮給予統一的稅收政策。為體現稅收政策作用,可做出原則設想:對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給予免征;對于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可以給予退稅。
要研究建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稅款抵扣機制。如果允許企業免稅項目以抵扣其他經營應繳納的流轉稅方式實現,能夠較好地促進企業在承接服務外包同時,積極兼顧拓展國內市場。為實現高起點承接服務外包業務,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可以確定專項稅收政策,或可考察兩種方式:一是對其他服務外包企業從具有國際資質的大中型服務外包企業轉包、分包業務收入應繳納的流轉稅,給予該無資質企業抵扣其境內同類服務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待遇。二是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免繳的流轉稅,可以通過抵扣該企業國內經營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方式實現。這樣,把離岸服務外包的稅收優惠政策效應,擴大到境內服務外包范疇,能夠刺激服務外包業務的延伸發展和國內服務市場繁榮,促進技術轉讓。
八、關于順應政府服務職能轉變
(一)關于城市生活垃圾處理
要界定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確定垃圾處置適用的流轉稅稅種和政策。對于地方政府給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運營成本的財政補助,應免于征收流轉稅;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企業,在流轉稅和所得稅方面,應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同時,在土地稅收方面,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垃圾處置場所,也應實行減免政策。要鼓勵民間科研機構獨立進行垃圾處理、處置技術的開發工作;對城市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處理技術及附加產品的開發、轉讓,制定稅收扶持政策;要鼓勵垃圾處置、利用的科技成果有償轉讓,對先進工藝、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和引進、應用先進材料以及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二)關于經營性墓地征稅
關于殯葬服務引入市場經營機制的情況,對其墓地銷售和轉讓行為,應重新明確納入營業稅征收范圍。同時,在國務院殯葬業管理規范修訂實施后,根據開展調查研究的情況,對殯葬業征免稅范圍做出進一步界定。
(三) 關于自然資源經營權利流轉
對于納入許可經營范疇的部分自然資源權利,如海域使用權、水權、探礦權、采礦權、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等,其流轉所涉及的稅收政策問題,需要研究明確。
九、合理調整共同服務行為的稅負,完善權益流轉征稅政策
(一)調整共同服務行為稅負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營中,隨著合作與分工的發展,不同單位和個人采用合作方式共同提供服務的現象已經越來越多,分包、轉包經營在服務業不同領域普遍出現,例如,在設計、審計等諸多技術服務和商務服務領域,均存在分包、轉包經營現象。根據營業稅條例及其細則規定,對分包和轉包經營方式實行差額征稅政策,僅適用于建筑安裝、交通運輸等行業,對諸多分包和轉包行為則執行全額征稅政策,引起合作經營行為稅負頗高且不合理,不利于服務業規模經營和快速發展,影響了稅收征收管理效率,對此反映頗多。為進一步提高服務業發展的動力,對營業稅征收范圍內的分包、轉包行為,應按照經營方式允許差額征稅。這樣,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與應納稅款的對應關系就更為直觀清晰,有利于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完善權益流轉征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