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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泰州市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雖然起步較早,但工作進展不快,還處于試點階段,有關工作開展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培育對象不明晰;培育環節有薄弱;認定管理有欠缺。針對泰州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體制入手,完善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強化職業農民認定管理,不斷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組織領導,建議成立由市分管領導任組長,農工辦、人社局、農委、財政、發改委、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單位)為成員的市一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領導協調機構,出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意見,科學制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中長期規劃目標,分產業、行業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模式。建立部門聯席會制度,定期專題研究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重大問題,使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建好高效體系。一是加強資源整合。梳理各相關部門承擔的農民教育培訓職能,加快條塊間教育培訓資源整合,加強信息溝通,減少低水平低層次重復培訓,提高培訓效率。二是界定各級教育培訓機構職能。市級農業科技培訓學校重點承擔農業創業精英人才培養、本地特色行業課程教材開發以及市區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等方面職能;市(區)農廣校等重點以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農民經紀人、農業園區(基地、企業)負責人、農業服務人員等為重點,組織開展職業農民培訓普通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三是強化職業農民學歷教育。加強與省內外高等農業院校共建合作,對市內高等農業精英創業人才,實行委托培養,開展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發揮市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功能,為基層及農業園區培養農業生產、經營與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加快大中專以上農業專業人才培訓。
強化認定管理。當地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充分考慮不同地域、不同產業、不同生產力發展水平等因素,根據農民從業年齡、能力素質、經營規模、產出效益等,科學設定認定條件和標準,研究制定具體的認定管理辦法。同時,要明確農民教育專門機構在認定和服務上的主體地位、管理協調作用,加強建設和管理。對經過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建立信息檔案,并向社會公開,定期考核評估,建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從認定程序上可以先進行調查摸底,鎖定目標進行重點培育,等培育成熟后再進行認定扶持;也可以高標準、嚴要求鎖定目標進行直接認定,給予政策扶持。不管采取哪種方式,認定工作都一定要做好詳實地調查,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方案;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特別是要確保獲證與政策扶持相銜接,使農民得到實惠。
關鍵詞: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G725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9.006
1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意義
1.1新型職業農民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農業生產力不斷提高,使大量的農村勞動力獲得解放,加上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市轉移,從事第二、第三產業,出現了農村勞動力總體素質下降和缺少的局面,青壯年大都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是一些老弱、婦女、兒童,加上新生代農民務農的意愿越來越弱,所以未來農業的發展中誰來種地、如何種地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為此國家提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工程。新型職業農民將成為一種職業,這個職業要求從業者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文化素質、懂技術、會管理經營、有市場意識及社會意識,是適應未來農業發展的主體力量,對于現代農業發展來講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沒有新型職業農民就不可能有現代農業的發展。
1.2 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有助于資源要素合理配置
未來的農業發展必將隨著社會的進步而發生重大改變,將朝著規模化、集約化、科技化、智能化的方向發展,而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將有助于農業科技的轉化,有助于城鄉要素的流動及資源配置的科學化和合理化,在勞動力統籌、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方面都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農村的勞動力素質提高,更好地融入城市,而農業的發展進步也能提高其自身吸引力,使一些高素質農民留在農業生產中,更好地促進農業的發展,農業與新型職業農民相互促進,不斷提高,不斷發展進步。
1.3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
新型的職業農民從所從事的農業內容來看分為三類。一類是生產型,這類農民主要以農業生產為主,從事作物、園藝、鮮活食品、高效農業等附加值較高的農業生產,是一種偏重于農業生產技術的農民群體,要求必須具備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第二類是屬于服務型的職業農民,在農業生產的整個環節提供農業服務技能,側重于對農業生產提供各種服務;第三類是經營型職業農民,主要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的群體,具備農業生產技術,同時還擁有一定的資金和較強的農業生產管理經驗。三類不同的農民共同構成未來農業的從業主體,在組織形態上形成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等,這些新型的農業經營體系必須是以新型職業農民為主體,在未來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新型職業農民是這些新型經營體系的主體和基礎。
2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存在的問題
2.1培育的針對性不強
由于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及地區實際不同,各地農業的特點也不盡相同,所以要求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上應有明確的針對性,要突出本地特色農業,根據需要進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培訓工作中仍然存在培育方式程式化,內容太寬泛,缺少地區特色,不能與本地的農業發展相結合,針對性不強。在教材的采用方面,缺乏多樣化,基本上都是使用全國性或全省性的通用教材,教師方面也缺少對地域農業有專門研究的專家,教師往往理論性較強,但缺乏實踐指導能力。
2.2培育資金缺乏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系統工程,需要大量資金支持,但在實際的落實過程中,各級的財政支出都十分緊張,雖然在不斷加大投入力度,但各地的經濟狀況不一,在農業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相對于數量眾多需要接受培訓的農民,資金缺乏是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的情況,特別是一些地區只重視第二三產業的發展,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上明顯不足,經費的短缺對培訓工作形成不小的制約。
2.3培育機構缺乏系統性
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工作涉及的部門較多,比如農業、農機、教育、勞動、扶貧、科技、國土、環保等多個部門,雖然部門較多,但各個部門間缺乏有機的融合,存在各自為政的情況,難以形成合力,在各自的資源優勢方面缺乏整合,所以在培育工作的落實時,缺乏系統性,各個部門對培訓工作都有涉及,卻沒有專門的培訓領導機構,在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方面,缺乏統籌安排,培訓工作的效率不高。
黨的“十”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強調:“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小康社會的全面建成,關鍵在農村,難點在農民,重點在農業。而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傳統農業在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過程中也面臨新的挑戰: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農村空心化、農業兼業化、農民老齡化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外出人員不愿回鄉種地,留守的農民種不好地,農業生產面臨后繼乏人的尷尬境地。要解決好“誰來種地”的問題,需要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而此次教育部、農業部聯合推出《中等職業學校新型職業農民培養方案試行》,首次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我國中等職業教育體系,對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意義重大。
方案在培養對象和培養目標上更具針對性。方案提出,50歲以下具有初中或以上學歷的農民均可報名參加學習,這一規定首次打破了我國中等職業學校在招生年齡上的限制。據有關數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業勞動力年齡主要集中在40歲以上,而之前的職業教育大多面對的是年輕人,很多40歲以上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等都有再學習的強烈愿望,卻鮮有接受系統培育的機會。方案的此項規定,向更多有需求的農民敞開了職業教育的大門,也抓住了這些真正有意愿、有能力務農的農民,極大地調動了農民學習的積極性。方案提出,要培養“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和職業道德、良好科學文化素養和自我發展能力、較強農業生產經營和社會化服務能力,適應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要求”的新型職業農民,這樣的培訓目標也是對我國新型職業農民標準的再一次詮釋和界定:新型職業農民不僅需要掌握新技術新知識,更需要具備全面的文化素養,需要現代化的理念和科學精神。可以說,這樣的培訓目標針對性更強,也更符合我國現代農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方案在培養內容和培養方式上則更具可操作性。方案提出實行彈性學制,有效學習年限為2~6年,允許學生采用半農半讀、農學交替等方式,分階段完成學業。在專業設置上基本涵蓋了農業生產的各個領域和環節,并提出可根據實際情況再做調整。此外,在教育方式上也突破了傳統“圍墻學習”的概念,更加側重農業生產實踐,主張將課堂辦在示范園、辦在田間地頭,方便農民“就地就近”學習。可以說,在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上,中等職業教育方式將更加靈活,課程設計更加貼合實際,也更加符合農民的實際需求。
時代的發展需要和呼喚更多的新型職業農民。不容置疑的是,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也將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的戰略任務,它將伴隨著農業現代化的全過程,可謂任重而道遠。此次方案的出臺不僅契合了時展的需要,更滿足了職業農民培育的現實需求,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營造了良好的氛圍,提供了更好的政策環境,創造了更好的時機,是我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一項重大的創新,邁出的重要一步。伴隨著方案的出臺和落實,我們有理由相信,大批具有現念、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必將不斷涌現,成為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農民日報 肖力偉 吳 佩)
關鍵詞:職業農民;培育;問題;建議
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要求的不斷提高,對農民的各項要求也在提高,同時,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有著更高的要求。然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一個龐大而艱巨的工程,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合作,共同來完成。在整個工作中,必須找準目前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添措施,努力實現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突破。
1長寧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現狀
近年來,全縣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農民培訓工作,嚴格按照“科教興農、人才強農、新型職業農民固農”的戰略,積極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推縣域經濟發展,積極探索建立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通過兩年的努力,共舉辦新型職業培訓12期,在農村農業各領域培育新型職業農民668人,使之成為農村產業發展的帶頭人、致富帶頭人、科技帶頭人,促進勞動者從傳統向現代化的轉變。
2長寧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村實際在家人員主要是老、婦、幼,有一定文化素質、相對有點經濟頭腦的人都選擇外出務工掙錢,不愿意選擇在家從事風險高、效益低、勞動強度大的農業生產,達不到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的要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要求同一個培訓對象不能在3a內重復參加培訓,哪怕是不同科目不同類別的培訓,否則在新型職業農民系統平臺無法錄入,導致農民參與培訓和掌握技能的單一性。對新型職業農民及其從事的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不大,申報難度大,激勵機制不健全,不能有效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對農業產業發展的積極性。所有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名額和經費由國家農業部、省農業廳統一下達和配給,地方政府投入能力有限,導致培訓的面不廣,跟不上發展的需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除了理論知識以外,也很注重現場教學和實際操作,因此種植業培訓時間基本選擇在生產季節,這樣可以讓學員更能開闊眼界、增長見識,但學員又不愿意在這期間參加培訓,因為正是生產上需要管理和勞動力的時候,一旦離開會給自己的生產經營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失,所以組織培訓有難度。
3長寧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建議
3.1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選拔機制
確定高學歷回鄉創業人員、大學生村官、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進行先培訓先引導,形成領軍隊伍,引領新型職業農民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有意識的引導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農業生產管理技能的人員加入職業農民隊伍。
3.2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養機制
充分發揮縣農業局、農廣校以及其他培訓機構的作用,統籌協調好與農業職業院校、農技推廣服務機構、農業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教育培訓資源的合作,采取理論培訓與實踐操作相結合、縣內培訓與外出考察相結合、集中培訓與分產業培訓相配套的方式,對納入培訓計劃的人員實行“分段式、重實訓、參與式”培育,選擇部分優秀新型職業農民到農業高校和先進產業基地實地學習培訓,提升培養質量。
3.3建立系統化的培訓機制
“聯合輻射”。即聯合農業、畜牧、林業等涉農部門建立互通平臺,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縣內規模農業產業基地,對新型職業農民進行培訓。“校村互建”即培訓機構與產業集中發展村聯合成立生產實訓基地,帶動學員理論水平和實踐操作能力提升。“中心依托”即成立農業科技專家服務團,以培訓基地、示范基地為中心平臺,將培訓內容制作成電子教育課程,實現新型職業農民跨時間、跨地域培育。“跟蹤問效”即開展后期跟蹤走訪,檢驗學習效果,及時跟進技術指導,搜集合理化建議意見,總結存在問題和不足,不斷改進薄弱環節,完善培育方式方法。整合培訓資源,加大培訓資金的投入,整合培訓資源,加大培訓資金的投入,建設培訓基地,配備相應的設備、設施;在上級下達的培訓資金基礎上地方政府配套一定的產業發展資金,列入財政專項和農業發展基金項目,并逐年增長。
3.4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機制
對新型職業農民從事規模種養產業,且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采取“先繳后補、減免補助”的方式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資金。對高校畢業生新辦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牧場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職業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對積極參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新型職業農民給予一定標準的補貼,以鼓勵新型職業農民在農業經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為有效提高農民培育質量,引導并鼓勵新型農民向“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方向發展。近年來,民勤縣以農廣校為依托,整合涉農培訓資源,精心打造為農培訓服務平臺,多措并舉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形成“理論培訓+技術指導+農業信息化服務”的培育模式,有效促進了農民素質轉型升級,為推動縣域農業結構調整和促進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
1 培育措施
1.1 整合涉農資源,健全培訓體系
為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步伐,民勤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把培育工作作為先導性、基礎性和全局性的一項戰略工程來抓,通過整合涉農單位的條件、師資、設備和資源,搭建了一個集教育培訓、技術推廣、科技普及和信息傳播為一體的新型農民培訓學校,做到了“培訓有設備、下鄉有工具、實習有場所、實訓有基地”,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供了從理論到技術、技術到實踐、實踐到應用等全方位服務。
1.2 搭建培訓平臺,活化培訓載體
為普及實用技術,縣上又新增了“七個一”為農服務項目,即“編一份報紙、建一個短信平臺、開一部熱線電話、通一部科技直通車,辦一檔電視欄目、設一處科技超市和莊稼醫院、設一個多媒體信息室”的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平臺,無償的為農民提供技術、政策和信息服務,有效提高了科技入戶率,促進了農村實用技術普及。
1.3 制定培育方案,完善培育措施
為保證培育工作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目的,縣政府制定下發了《民勤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將培育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實施內容、實施期限和進度安排、經費預算、保障措施予以明確,從而保證了培育工作有步驟、有方案、有成效的推進和落實。通過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由臨時性培訓變為長期性培育,由領導重視變為了農民關心,真正使培訓起到了提高農民素質和生產技術的作用。
1.4 挖掘資源潛力,創新培育模式
一是實行“學校+基地”型培育模式。根據縣域產業特點,在全縣18個鄉鎮建立了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實習基地,實現教育培訓與農業生產實踐的有效結合;二是采用“1+10”導師制培育模式。本著學用結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實效的原則, 選聘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擔任培訓專家,1名專家指導10名學員,負責解決培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三是采取“創業培訓+經營指導”型培育模式。引導和扶持受訓農民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管理水平,推動農業標準化、專業化生產和產業化、規模化經營,輻射帶動周邊群眾致富;四是實行“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型培育模式。在培訓的同時,各產業選撥一定數量的人員免費參加涉農專業學歷教育。
2 培育方式
2.1 扎實開展培訓,全力推進培育
一是理論知識課堂培訓。圍繞日光溫室標準化生產、病蟲害識別預防、無公害生產,特色林果業建園定植、苗木生育周期撫育管理,畜禽標準化飼養管理、秸稈青(黃)貯氨化等技術以及農民創業知識和農村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對培育對象進行集中培訓;二是生產實踐現場培訓。在生產、加工、經營等關鍵環節,組織農、林、牧等專業技術人員,逐鄉鎮、分產業、到場、入戶、進園,對培育對象進行關鍵技術現場指導培訓;三是創業能力拓展訓練。通過采取參與式、互動式、案例式的教學模式對培育對象進行創業意識、創業技能培訓,提升其創業能力;四是跟蹤服務指導培訓。免費為培育對象提供技術指導和創業建議服務;五是參加學歷教育培訓。動員、組織培育對象免費參加中央電大和中央農廣校涉農專業學歷教育,提高其專業理論知識水平。
2.2 發揮平臺優勢,提供周到服務
一是發揮平臺服務能力。充分利用《民勤新農村資訊》、手機科技短信、農技服務熱線、農業科技直通車、《綠洲科技》電視欄目等載體,及時將政策、技術、信息傳遞給農民,幫他們懂政策、解難題、學技術、知信息,有效提高了培育對象綜合素質;二是強化平臺服務手段。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平臺安排技術干部專人值守,不間斷地解答問題農戶電話咨詢,對電話解決不了的問題派直通車現場解決,從而實現了服務手段多元化、服務形式大眾化、服務范圍最大化;三是拓寬平臺服務領域。根據培育對象要求,平臺從以生產技術服務為主擴大到政策咨詢、信息服務,從解惑答疑到現場解決,在產前、產中到產后為培育對象提供一條龍服務;四是提升平臺服務效果。平臺技術人員通過服務情況回訪,及時改進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民的需求;五是優化平臺服務水平。服務平臺的搭建運行,架起了一座培育對象與專家、政府、市場、信息溝通的橋梁,解決了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為職業農民培育提供了常學習、常提高、常收益的機會。
2.3 嚴格認證標準,強化認證監管
培育對象完成培訓任務后,培訓機構組織他們進行農業資格評價和認定。認定采取學員自愿申請,縣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委員會審查認定。凡認證的新型職業農民必須符合《民勤縣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認定標準。通過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委員會頒發資格證書,備案并實行動態管理和考核,考核由縣、鄉、村三級聯合實施。兩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扶持政策,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新型職業農民資格。
2.4 加大政策扶持,助力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