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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基層婦聯執委述職評議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提高婦聯執委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建強、激活基層婦聯組織,切實讓各級婦聯執委通過述職評議亮出“她”身份,述出真作為,評出新活力,推動婦聯改革向縱深發展。12月以來,靈臺縣各級婦聯組織扎實開展執委述職評議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早部署抓落實。縣婦聯及時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基層婦聯執委述職評議工作的通知》,明確述職評議的內容、要求、流程;班子成員分片負責,深入聯系鄉鎮、城市社區婦聯指導開展執委述職評議工作;建立日跟進、周調度工作機制,全面掌握各鄉鎮工作進展情況,確保此項工作落實見效。
二是亮身份樹形象。全縣13個鄉鎮、縣城市社區、192個村(社區)婦聯嚴格按照縣婦聯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動,并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廣泛宣傳凝聚共識,通過分級召開述職評議會,向廣大婦女群眾亮明執委身份,樹立良好形象,進一步增強婦聯執委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拉近了與婦女群眾的距離。
為貫徹落實地區婦聯、縣婦聯在全區廣大婦女干部職工中開展的“就學幫扶”行動,我鎮積極響應地區婦聯的號召,決定在全鎮范圍開展貧困、孤殘女童捐資助學活動。為把此項愛心行動扎實有效地開展下去,展示出我鎮廣大干部職工的道德風范,并起到有效作用,特制定本方案。版權所有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改則”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在全區廣大婦女干部職工當中開展就學幫扶行動實施計劃》精神為主線,以為失學女童獻愛心行動為載體,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和捐款活動,引導我鎮廣大干部職工關愛女性、關護女童,更好地在全鎮營造有利于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和兒童生存、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和社會輿論氛圍,使他們健康成長成才。
二、領導組織機構: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我鎮成立婦女“救學幫扶”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嘎當(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央宗瑪(副鎮長)
成員:格桑拉姆普布桑姆卓瑪央金楊得喜
負責人:格桑拉姆
三、活動時間:2006年9月—2010年12月。
四、參加對象:全鎮領導干部職工。
五、活動內容、措施及步驟:
1、高度重視,將“就學幫扶”愛心行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傳達學習在《全區廣大婦女干部職工當中開展就學幫扶行動實施計劃》精神;傳達上級婦聯部門的指示意見,合理布置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動員、提高廣大婦女干部職工對此次行動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對我鎮范圍內的失學、孤殘女童進行摸排、登記造冊、建檔,層層核實、步步把關,爭取做到將有限資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2、按照上級要求的原則上全縣婦女干部職工必須義務捐款、男干部職工自愿的原則,組織全體婦女干部職工捐款,并將所捐金額登記造冊,同時做好幫扶資金的使用及管理,落實好幫扶的各項工作。版權所有
3、就學幫扶資金將用于已登記造冊的貧困失學、孤殘女童的學業補助、醫療補助等。
4、我鎮還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基層的“愛心幫扶”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全程檢查、考核,并將檢查考核的情況記入全年考核。
以上實施實施方案每年舉行一次,直至活動結束。
一、加強組織領導
婦聯高度重視維權綜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綜治、普法、維權等工作作為主要業務工作來抓。一是建立健全組織,認真落實綜治工作任務。成立以主席為組長,分管副主席為副組長、維權志愿者為成員的綜治領導小組、禁毒領導小組,主抓綜治日常工作。
二、深入開展相關法律的學習宣傳活動
(一)各級婦聯組織積極組織實施
新工辦婦聯、巴林旅游區管理局婦聯分別邀請法律專業講師在社區舉辦《反家庭暴力法》知識講座。講師通過通俗易懂的語言對什么是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解決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并列舉了身邊的具體例子,鼓勵婦女群眾要學法、懂法、用法,當面臨家庭暴力侵害時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維護家庭和諧穩定,同時提醒婦女群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家庭暴力法》同樣適應婦女,婦女不能對其他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塔爾氣鎮婦聯利用網上婦女之家微信平臺,開展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學習活動。廣大婦女暢所欲言,意識到反對家庭暴力,人人有責。通過學習,廣大婦女了解了家庭暴力的形式以及預防措施,提高了反家庭暴力的意識。
圖里河鎮、庫都爾鎮、博克圖鎮、永興辦、暖泉辦、建設辦、婦聯分別在社區開展“建設法治牙克石,巾幗在行動——維權服務、法律宣傳進萬家”維權宣傳活動,針對轄區婦女、流動人群發放《反家庭暴力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宣傳資料10余種1000余份,懸掛宣傳標語,并播放LED彩屏。
(二)機關事業單位構筑各種活動平臺宣傳反家暴法
1、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門紛紛發揮職能作用,走進社區舉辦反家暴知識講座,設立咨詢臺,熱心解答群眾的咨詢,并發放維權手冊等,增強了轄區婦女群眾對《反家庭暴力法》條款的了解,提高了維權意識。
2、市總工會婦委會在市區主要街道拉起反家暴法條幅,呼吁市民關注、了解這部法律,營造了反家庭暴力的社會氛圍。
3、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女職工學習了《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人民調解法》等法律知識,幫助廣大婦女學法、懂法、用法,引導婦女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提高了婦女的維權意識。
(三)媒體發力宣傳反家暴法
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互動的形式宣傳反家暴法,同時利用《牙克石報》和“牙克石宣傳”、“林城女聲”微信平臺,再次解讀反家暴條款,提高了市民及廣大網民對反家暴活動的關注度,方便了各類讀者學習反家暴法。
三、深入開展“巾幗反毒”行動
“三八”婦女維權周期間,市婦聯組織各級婦女組織,以“婦女之家”為平臺,積極開展預防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巴林、博克圖鎮婦聯分別在社區廣場上組織巾幗志愿者,通過發放禁毒知識宣傳資料、志愿者流動咨詢等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了的種類、危害以及抵制的重要性,共發放各類禁毒宣傳資料100余份;勝利街道辦事處婦聯圍繞“拒絕——巾幗在行動”這一主題,聯合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舉辦了禁毒知識講座;牧原鎮婦聯開展了“拒絕巾幗在行動”宣傳活動,發放了禁毒知識宣傳手冊200余份。通過廣泛宣傳和呼吁,營造了遠離、抵制的良好氛圍。
四、切實解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問題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為目標,以關注民生、維護穩定為出發點,以貫徹《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主線,切實加強基層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基礎與能力建設,建立上下聯通、齊抓共管的調解機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組織體系
(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具體負責全區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爭議調處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重大勞動糾紛和勞動爭議。
(二)各街道、鎮要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勞動保障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工會、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綜治辦、婦聯等相關部門組成。調解委員會設在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與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合署辦公。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所長任調解委員會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明確1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人員擔任調解員,具體負責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三)全區各類企業都要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25人以上的企業,調解委員會由企業代表和工會成員(或職工代表)組成,主任由工會成員或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同時明確1名調解員,具體負責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對職工人數不足25人的企業,可設立行業性調解組織,具體負責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各街道、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指導和督促轄區各類企業組建好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四)各街道、鎮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建工作,要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建立工作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并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三、工作職責
(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全區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級調解委員會的建立和運作;
2、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對各級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調解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二)街(鎮)調解委員會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督促轄區內企業調解委員會的建立工作;
2、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督促用人單位的規范用工;
3、負責協調和調處本轄區各類用人單位勞動糾紛和勞動爭議。
(三)企業調解委員會工作職責
1、做好本單位規范用工行為的相關工作,努力建立和諧雙贏的勞動關系;
2、對職工進行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工作;
3、及時調處、化解企業勞動爭議和糾紛,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規則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首先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協調和調解,達成協議的須記錄在案并制作調解書,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向轄區街道(鎮)調解委員會申請協調和調解。自街道(鎮)調解委員會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2、申請書要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調解事項、理由和時間,口頭申請的應做好書面記錄。
3、街道(鎮)調解委員會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必須進行調查,查閱相關材料和憑證,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現場調解。調解活動由調解員主持,爭議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場;必要時可邀請其他部門成員或有關單位負責人協助調解。
一、著力創新機制,深入推進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
一是完善領導機制。在層層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協調領導小組,明確各協調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的同時,全市各級婦聯組織積極發揮自身優勢,做好牽頭工作的大文章,突破婦聯獨家經營思維定勢,積極爭取領導重視和部門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市婦聯與市紀委開展的家庭助廉評選表彰、家庭助廉事跡報告及家庭助廉讀書活動;與市委組織部舉辦的基層女村干部、社區女主任研討班;與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廣電局等聯合開展的創建“平安家庭”活動;與市司法局深入農村開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傳活動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優化創評機制。實踐中,我們認識到創建是根本,評選是手段,不能重“評”輕“創”,更不能以“評”代“創”。為此,我們對原有的評比條件做進一步改進完善,把建設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相關內容列為文明家庭創建的具體要求,細化具體標準,使創建活動融入時代特色;同時,廢除“五好文明家庭”評比“終身制”,建立六項創建制度,即申報制度、評議及復評摘牌制度、公示制度、通報反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等,使五好文明家庭評比工作日趨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健全激勵機制。為促進廣大家庭學有榜樣,趕有目標,我們注重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并加大對典型的宣傳力度。市級每2年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先進典型,縣(區)每1—2年應進行一次表彰,鄉鎮每年都進行文明家庭表彰,同時,建立了市、縣、鄉三級五好文明家庭示范點,抓好一個鞏固一個,以點帶面,延伸輻射,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組織開展了“廉內助”、“好妻子、好丈夫、好少年”、“好軍嫂”、“好警嫂”等評選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激勵作用,在示范戶的帶動下,廣大家庭文明意識和生活質量不斷提高,求知、求富、求樂、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漸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