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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雙方如下:
1.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2. “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二條 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 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合法經營活動。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
第六條 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略)
第八條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九條 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
第十條 注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其中:
甲方 元,占 %;
乙方 元,占 %。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甲方:現金 元
機械設備 元
廠房 元
專有技術 元
本文所說的合資公司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共同出資創建一個新公司以利于出資各方的發展需求。通過眾多的合資案例研究,我們發現,雖然從全球范圍來看成功率較低是合資企業的一種普遍現象,但并不能說明合資企業沒有其發展的空間,在特定的環境和時期內,合資經營仍然是許多企業包括跨國企業和國內企業最理想的經營方式。
建立章程與法務管控
合資企業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它們都忽視了初期建立階段的規劃與實施,即在合資的開始階段通過根本的章程設計和法務控制,在合資公司建立的最基本層面上來弱化或是減少將來可能出現的利益雙方爭奪問題,包括在以后具體運作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模糊邊界問題等等,保證雙方共同遵守,互利共贏。
合資公司中的暗戰
了解合資公司中的暗戰,需要理解章程設計和法務管控的核心和有的放矢,就要對可能存在的矛盾形式加以認識和分析,在中外合資中,通常外資一方是相對強勢群體,而本土企業相對弱勢,這就會出現合資公司通常被外資控制的情形。
跨國公司通過向合資企業移植其管理思想、管理文化、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一方面直接影響合資企業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的制定和管理方法的運用,使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跨國公司的管理體系兼容;另一方面,通過間接的方式影響和調節合資企業經理人員和員工的思想與行為,使合資企業的經理人員和員工認同和接受跨國公司的管理制度、經營戰略與策略,從而將合資企業的管理與跨國公司的管理對接,實現對合資企業管理的控制。
合資公司中的暗戰表現形式上主要有如下幾種:
控制權爭奪:合資企業治理結構的一個根本特征是各方股東均具有不完整的控制權:例如現實中,跨國公司完全控制技術資源(其擁有關鍵技術的獨立知識產權),但不完全控制管理資源;中方控制某些治理職能,但僅有名義上而非實質的最終決策權。
在出現合資企業的初期,規定中方掌握企業控制權。中方明確限定外方股份不得超過15%。在各行業的合資企業中,外方的股權比都很低。然而,政策運行過程比理論要復雜,包含許多不確定因素。如今,初期合資企業幾乎均由中方控股的局面不復存在。比如1980年組建的中國訊達合資公司,由中國建設機械總公司占75%股權,瑞士訊達控股有限公司占15%股權和香港怡和訊達(遠東)股份有限公司占10%股權;在l995年,由外方增資將其股權比例由25%增到65%,實現絕對控股;目前,外方實現了100%股權。
增資擴股:增資擴股,是一種達到控股目的的主要手段,體現出一方以強硬態度要求全面掌握控制權和收益權。如西門子使旗下45家中國境內的合資公司控股率達到90%、達能控股樂百氏、阿爾卡特并購控股上海貝爾等.增資擴股直接引起一方經營管理控制力提高,實現控股贏利的目標;另一方對企業的控制力被削弱,導致其利潤和固有資產及無形資產諸如品牌、營銷網絡的流失。
例如:松下(Panasonic)無錫合資虧損十年。
2007年3月,由于與松下的合資企業持續虧損,小天鵝(LittleSwan)開始面臨是否增資的難題。1995年,松下與小天鵝合資成立無錫松下冷機有限公司(無錫冷機)和無錫松下冷機壓縮機有限公司(無錫冷壓)兩家企業,生產冰箱和冰箱壓縮機。在合資企業中,松下持股80%,小天鵝持股20%。然而合資企業從投產至今,雖然產量和銷售額持續增長,贏利能力卻始終不佳。
面對合資企業的持續虧損,松下認為,虧損原因主要在于原材料上漲、銷售不暢和銷售價格下降等。但小天鵝則認為,虧損原因主要在于松下通過技術轉讓費、商標費、關聯交易等方式轉移了合資公司的利潤。
2007年3月,松下提出向兩家合資企業各增資500萬美元,小天鵝開始面臨是否繼續增資的難題。若繼續增資,合資企業很有可能繼續虧損,小天鵝的投資無法獲取任何收益;如果放棄增資,合資企業可能轉為松下的獨資企業,小天鵝將面臨合資企業原有員工安置等問題。
核心技術博弈:此外,掌握企業關鍵資源有助于管理權的爭奪,一方掌握了核心技術就是其爭奪管理權的有力支柱。如在通信行業,中方企業先通過與外方合資,再獨立生產自己的品牌,但是國內企業不具備核心技術,在產品的技術以至原材料方面都過分依賴外方,外方企業通過提供元器件獲得高額利潤,壓縮了企業的盈利空間。
中方在合資過程中非但沒擺脫技術上的依賴性,還面臨著更加棘手的發展前景,與合資初衷相背離。這就需要中方更換策略,重新考慮“核心技術”博弈。
例如:一汽豐田的合資之痛。
當初為了和豐田合資,一汽投資控股了“天津汽車”并收編了“四川旅行車廠”,從而使得豐田可以合理避開“一家外資企業最多只能有兩家中國合資企業”的政策規定,也因此,豐田又可以利用空出的一個合資名額,和廣汽合資生產廣州豐田。地方政府和中國企業為爭搶跨國公司汽車項目進行的鷸蚌相爭,讓跨國公司得利不少。而中國本土公司除了獲得股東利益之外,所謂的市場換技術的目的并沒有真正達到。從2005年的銷售成績來看,國內銷售的轎車幾乎全部都是采用國外汽車廠商的技術生產。
現在豐田在中國的事業已經形成以豐田技術、管理、銷售、研發為核心,以中國的東北、四川、天津、廣東等省區為基地,實行總裝企業與零部件企業分離、生產組裝與銷售公司分離。這樣,豐田已經通過直接控制、間接控制在中國逐步形成一個汽車行業的產業集群,例如環渤海灣形成了泰達汽車工業鏈現象,圍繞豐田匯集了60多家汽車及配套廠商,其中40多家企業為豐田做配套。
這樣,合資企業中外方勢力上升,豐田進一步加強對核心利潤來源的控制力.最終導致合資企業面臨空心化現象,所有核心的部分都仍然掌握在外資手中,中方只是更加淪為外資的加工“奴仆”。表面上.一汽豐田的事業規模越做越大,但中方所獲得的收益和回報卻越來越少,這種被有些人士稱為“增長性貧困”的問題將成為一汽豐田未來發展面臨的尷尬難題,也許是合資企業一汽豐田能否走遠的關鍵障礙之一。
分析
外方合資的目的通常在于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了解環境、積累本土市場經驗,而中方合資的目的通常是引進外資、技術和管理,這種需求的不對等性在前期或許還由于共同的利益而不太容易反映出來,一旦當外方獲得所需,合資模式就有可能面臨終止、甚至通過前面所述的方式增資擴股等手段實現并購、買斷,到達獨資以實現利益最大化,同時在核心技術上設置壁壘,損害中方的利益。而中方以市場換取技術的打算可能落空。這就要求我們在一開始的章程設計和法務管控上,即在合資的基礎核心層面上完善相關的制度和規定。
章程設計和法務管控限定管理權
針對外方通過壟斷的技術優勢達到控制管理權及其長遠目標是對整個行業進行控制經營,會嚴重沖擊市場的競爭秩序,借鑒國外的有關法律,針對外方利用管理權進行避稅問題,在合資企業稅收政策的處理上設立一個外匯政策的規定上限,并規范公司內部關聯交易,實行標準化,嚴防價格轉移策略可能造成的資產外流;中方可依靠輿論培養必要意識,以提高話語權地位,維護應得的利益。
反壟斷法案的實行:在法務管控上,應該考慮國情出臺相應法律并強有力的執行是限定爭奪的保障,例如反壟斷法的盡快實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被稱為“斬首收購”或“壟斷式收購”行為,例如進行合資并掌握控股權,然后使合資企業長期處于虧損或微利狀況,迫使合資的中方撤出,外資達到控制壟斷企業的目的,并在此之后“神奇地”使獨資公司恢復贏利。
民族品牌保護:外資進入時獨資化傾向愈來愈明顯,除了這種通過收購股權的方式,來達到消亡中國民族品牌的方式之外,惡意搶注中國民族品牌,也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慣用伎倆。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政府在品牌市場中的作用不可缺少,構筑并推動實施品牌戰略,是政府的職能之一。品牌戰略的推進,涉及到的政府部門較多,需要建立一種部門間的協調機制,把有關部門的力量及資源有效地組織起來,形成合力以有效地保護民族品牌。
例如下面這些曾經的品牌就遭遇了“斬首”:洛陽軸承集團被德國FAG收購,中華牙膏被英國聯合利華收購,南孚電池被摩根士丹利收購后轉賣給美國吉利等等。
通過章程合理設計實現互惠互利
要引導對方意識到合資是一種長遠的合作,能發揮優勢互補的優點,實現雙方的戰略目標,達到理想博弈狀態提升中方能力,重新引導外方對待合資的認識。在自身結構提升作為著手點,采取自身完善的措施。
首先,在章程設計中可建立有效的員工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采取高效率高報酬的薪酬制,根據投資創立稅收、就業情形換算的比例,設定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獎罰。
其次,設定監督機制執行力度。例如對一方增資,嚴格執行我國的審批規定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不可為滿足單方的要求,而隨意降低廠房設備作價。同時,完善我國的規章制度,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于增資擴股的規定比較含糊,沒有明確規定中方董事經營管理義務和權利,這個疏漏就有可能為外方增資擴股時利用,建議合資企業中聘用第三方進行財務控制,并對該監管人員實施處罰措施以激勵其不敢懈怠。
為使合資企業配合其完成國際一體化的戰略目標,安排雙方人員到母公司接受管理理念,了解整體思想和團隊運作方法 。同時,對雙方員工進行思想教育,適應本土文化。雙方快速融合到團隊中,互相交流溝通,縮小合作成本,取得一致目標。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為×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
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
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國××××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一、企業文化的內涵
我們探討企業文化,那么究竟什么是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企業長期生產、經營、建設、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管理思想、經營理念、價值觀念、群體意識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思維方式和行為規范的總和。企業文化是企業上下共同遵守的文化傳統,這種文化熏陶每一位員工文化情操,影響著企業的整體發展方向。
二、中外合資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意義
合資公司企業文化的建立,能整合多方文化,提高企業員工思想道德風貌,凝聚企業力量,從而形成良好的企業風尚,以便協調企業管理、推進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定增長,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
1、整合多方文化,凝聚企業力量
合資公司最初的文化是由多種企業文化匯集起來的,這種匯集使公司在接受多方優秀文化的同時,也難免發生不同文化間的沖突與碰撞。特別是榆樹灣煤礦剛剛組建,公司領導、管理人員、職工均來自不同的公司,對管理企業的思路、方法有不同的見解,也難免發生認知上的分歧,這就需各方共同站在公司利益的高度,整合資源,合理分配,將兗礦集團的技術管理優勢,正大集團的國際化經營管理優勢,榆神煤炭的地域優勢結合起來,統籌規劃,出謀獻策,取長補短,如此才能擰成一股繩,樹立進了榆樹灣煤礦的門就是一家人的文化思想,才能真正以發展榆樹灣煤礦為己任,形成統一的文化共識。如果不能及時整合多方文化,形成統一獨特的企業文化,勢必會造成公司內部的不和諧,甚至是內部分裂,最終將會影響公司的發展。
共同的利益、友好合作的愿望是形成中外合資企業文化價值觀的基礎。榆樹灣煤礦要整合多方文化,形成統一文化。首先,堅持同一立場,都站在榆樹灣煤礦立場,公正、客觀地思考和處理問題,避免進入雙方都站在各自投資者立場上,只顧一方利益的誤區;其次,要本著誠意、信賴、耐心的精神,采用友善協調式的工作方法,避免進入針鋒相對、討價還價的誤區;再次,堅持同樣的責任和權限,多方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共同經營好榆樹灣煤礦,避免進入按投資比例劃分權限、責任和勢力范圍的誤區;最后,堅持同樣的透明式經營,多方都要做開誠布公的透明人,避免進入互相猜疑、勾心斗角的誤區。
中外合資企業,只有化解彼此的分歧,建立團結互信、榮辱與共、同舟共濟的合作精神,才能取長補短、和諧一致,凝聚力量,共同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2、協調內部關系,促進企業管理。
中外合資公司企業文化的建立過程,也是企業內部關系協調的過程,員工對企業的認可來自于他對企業價值、企業精神、經營理念的肯定。榆樹灣煤礦在實際經營當中,也有員工對上級管理的不滿,甚至有對企業管理制度的抵觸行為;也有部門間彼此存在隔閡,甚至明爭暗斗;更有企業內部分裂,甚至拉幫結派。為何會出現如此不和諧現象,究其原因就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員工對企業沒有形成共同的認知,缺乏共同的企業文化價值理念。可見以文化建設為契機,協調公司內部關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企業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諧的企業內部關系是企業有效管理的前提,也是企業發展的基礎,而協調的內部關系與企業文化也是成辯證的關系。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價值追求購成了企業共同的文化,而共同的文化能形成企業內部包容、互信、互助的風尚,也能形成同甘苦,共患難創業精神,更能促進企業和諧的管理環境,從而推動企業健康穩定的發展。共同的價值理念、目標追求,必然會形成內部和諧統一,對管理企業來說也會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3、擴大企業影響力,提升品牌知名度
建設企業文化,不能機械的套用,更不能以領導的喜好來取舍,企業文化是在企業發展成長中,根據企業性質,實際情況,積極加以引導、宣傳、教育而形成的文化。也就是說企業文化不是外部移植過來的,是內部成長起來的。
特別是榆樹灣煤礦企業文化建設,不能一味的模仿、抄襲別的企業文化,也不能強加一些不切實際的東西,而是要根據行業性質、企業情況、發展規劃、經營模式等因素來規劃。當然,也不能脫離發展區域,服務地方宗旨,這也是我們發展的根本目的,也只堅持這一觀點,才能建立具有品牌戰略的企業文化,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根據實際建立自己的獨特文化,這樣文化建設才有意義有價值。
在市場經濟中,一個品牌能給人們留下印象,除過它本身質量之外,往往就是企業文化,當然企業文化的表現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銷售方式、宣傳口號、社會聲譽等。合資公司建立企業文化,要在得到內部人員肯定的同時,更要考慮到社會大眾的因素,因為優秀的企業文化不僅僅能獲得企業內部的認同,更要獲得社會公眾的認可。如長虹集團產業報國,振興民族工業;海爾集團先造人才,再造名牌;聯想集團小公司做事,大公司做人。這些優秀企業,雖然文化理念不是它們成功的唯一因素,但文化理念是進一步提升了企業知名度,擴大企業影響力,創造企業無形價值資產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合資公司建立企業文化的方式
企業在建立企業文化之前,必須走出對企業文化認識上的誤區,切誤片面理解企業文化就是標語口號、文體活動、規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同時也要認識到,企業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兩個人編造出來的,而是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發展整個過程中。
1、堅持“以人為本”理念
企業文化是否成功建立,衡量標準:是否被企業員工廣泛認同,是否自覺體現在員工的行為舉止和各自的工作中。員工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主體。
榆樹灣煤礦在企業文化建設過程中,要根據員工來自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做到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要用真心感化人,用熱心溫暖人,還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的引導教育,促進員工之間的相互交流、信任、尊重,充分調動每一位員工的積極性和創新意識。大家共同參與企業精神和價值觀的提煉和凝聚,只有這樣,企業精神和價值觀才會被員工廣泛認同。一旦認同后,企業精神和價值觀必將對員工產生感召力和約束力,在員工中產生強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繼而轉化為企業的生產力和競爭力。
“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建設,要求我們要站在員工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重視員工的感受,切勿高高在上,以個別領導的主觀想象去實施,去強加于企業員工。還要注意宣傳企業文化的方式,不能強迫輸灌,只能積極引導;不能眼高手低,只能從細從小人手;不能過于注重外在形式,而要關注內部消化。在企業文化建設中,只有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才能獲得員工的普遍歡迎,才能達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2、率先垂范,發揚光大
企業精神不是說在嘴上,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的裝飾品,而是需要企業從上到下,從管理者到員工身體力行的規范。榆樹灣煤礦企業管理者在企業文化建設中一定要率先垂范,自覺實踐企業精神,要求員工做到的,管理人員首先做到,員工做不到的,自己也要做到。如果領導只是動動口,搖搖手,自己沒有親自去做,企業文化建設就會變成毫無價值的一句空話。而員工作為企業的主人翁,也要時時、處處、事事體現企業精神的要求,真正把企業精神落實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只有上下聯動,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企業精神才能發揚光大,成為企業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
3、大力宣傳,樹立榜樣
企業精神確立后,要想真正被員工所接受,就必須通過各種宣傳工具、途徑、方式進行引導教育,把企業精神所提倡的觀念、意識、精神和原則進行大力宣傳,使之深入人心,使員工在企業活動中自覺或不自覺地表現出來。企業文化宣傳式是多種多樣的,如:公司建立體現自己的CIS系統,通過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自己;公司定期開展宣傳教育課程,宣傳企業文化;圍繞企業文化展開歌舞、演講、朗誦等比賽活動,增強文化意識;組織員工進行參觀學習,增進員工主人翁意識;統一制定企業制度政策,形成規范管理模式等。
編號:
聘用單位(甲方):xxx有限公司
被聘用者(乙方):
姓名:性別:學歷:
籍貫:民族:年齡: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作為鐘點工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工種(崗位)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內容為:
1?。
2?。
3?。
二、聘用協議的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 月。
三、工作時間
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四、工資待遇
1?工資:
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有效工作時間(或工作量)付給工資,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
2?工資附加:
甲方每月給予乙方基本工資的25%,作為鐘點工的工資附加部分,含公司的福利、按勞動法由公司支付的保險費。
3?加班工資: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加班工資,其他時間加班按工資標準計算。
4?補貼:
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特點及工作環境條件,甲方每月給予乙方如下補貼(缺勤時按天數扣除):
①伙食補貼及交通補貼,每月元。
②補貼,每月元。
③補貼,每月元。
④補貼,每月元。
5?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保險項目,由甲方代辦,費用從甲方給予乙方的25%工資附加中扣除。
6?工傷保險由甲方另外出資為乙方購買。
7?乙方享受年終雙薪,按其實際年度有效工作時間計算應得額度。
8?乙方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數根據其年度的情況確定。
9?除上述待遇外,鐘點工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公司鐘點工管理實施辦法”及其他相應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本崗位的職業技能培訓。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4?乙方有權獲得規定的工資待遇,并享受法定節假日、休息日。
5?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的義務。
六、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①本協議有效期已滿,雙方未續簽協議。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銷。
④乙方死亡。
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視情況向乙方或擔保人追索相應的經濟損失。
①事實表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乙方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違背公司行為規范的。
③乙方具有貪污、盜竊、失職、懈怠等不良行為,對甲方利益或聲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④應聘或簽訂協議時未反映真實情況,在違背甲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協議的。
3?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②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單方面提前解除協議。
①乙方在聘用期間患有本職工作引起的職業病或因公負傷或致殘,經勞動部門鑒定證實在療養期間的。
②在本公司已連續工作滿2年的女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5?乙方提出辭職需要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若乙方自動離職(未辦或不辦離職手續),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擔保人追索相應經濟損失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對于被甲方辭退、開除的鐘點工,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資公司)將不再錄用。
6?協議終止或解除后的經濟補償
符合第六條第3款第①項或第4款第①項的情況,可按公司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經濟補償,額度為乙方離職前三個月平均月基本工資的1~6倍。其他情況下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
七、由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約定有沖突,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如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聘用協議書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者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