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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園區還將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承載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如何從環境保護角度強化管理,實現對園區發展進行規范的調控、引領和約束,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是目前環境保護的重點工作。結合貫徹新《環保法》,建議從以下諸方面改進環境保護工作:
一是要盡快將環境保護壓力傳導到位。通過學習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指導意見,結合宣傳貫徹新《環保法》,認真將保護環境壓力傳導至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及廣大公眾,建立地方政府履行環保領導監督機制,各級地方政府要盡快轉變發展觀、政績觀,進一步增強生態文明意識,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推動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啟動領導干部任職資源、環境審計與終身責任追究,以改善地方政府頂層設計理念履行保護環境職責,加強有關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溝通與合作。監督企業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落實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強化環保部門的監管能力,擴大公眾參與渠道,動員全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保護環境。
二是要嚴格依法行政。環保部門應結合貫徹新《環保法》,合理運用查封扣押、移交移送、信息公開、按日計罰等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做到無死角、無盲區、全覆蓋。并要始終把解決損害群眾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放在首位,以治理大氣污染、重點流域和飲用水污染、重金屬和土壤治理為重點,通過完善地方立法、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和建立“黑名單”制度,用重典、出重拳,采取鐵面問責、鐵腕執法的硬措施,堅決遏制環境污染蔓延的趨勢,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倒逼企業落實環保責任。并進一步按照“省級巡查、市縣監管、企業負責”的工作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下級環保監察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規范執行環境監察報告制度。
三是開展環境管理政策改革與探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認真按[2014]59號文件關于精簡行政審批規范中介服務要求,加快生態環保領域體制改革,調整行政審批權限,改革環境影響評價、評估管理體制,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推動環境管理戰略轉型。通過加強培訓提高基層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盡快適應簡政放權的形勢要求;同時,積極推進環評管理制度改革,(從立法角度)改變環評審批模式,實施(企業)環評審批和自主備案相結合的管理模式,解決環保部門因企業違法帶來的連帶責任問題。并組織開展針對地方產業發展差別化的排污管理制度研究與試點改革。
四是建立與完善產業轉移相關政策。在國家出臺針對產業遞次轉移(特別是轉到中西部地區的項目)具體的法規、政策基礎上,中西部地區的環境保護及有關部門應制定可操作性更強的管理辦法、有效的經濟技術政策、標準,促使企業在轉移的過程中加強技術的升級改造,使企業轉的到位,到位后立的住,同時在環境保護上守法合規、標準規范,這樣也可將好的環保產業、技術在園區先行先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五是深化遺留環境問題清理整頓。要認真按[2014]56號文件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要求,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并繼續對隱患排查中發現污染隱患和重大問題實施多層次、多角度管理,安排布置對各類工業園區開展回顧性檢查與評價,清理選址不合理的園區及不符合園區產業功能定位和布局的項目,并結合國務院化解過剩產能專項行動全面開展未批先建項目清理整頓,爭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有條件備案或補辦審批手續。同時,要加強對工業園區的環境準入管理,嚴格遵循主體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及相應規劃要求,本著“區域管住線(紅線),排污管住量(總量)”的原則,把“軟要求”變成“硬約束”,加大環境保護在綜合決策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優化國土開發空間。
六是暢通多層次公眾廣泛參與渠道。加大正面宣傳與環保信息開放透明,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讓公眾全面正確理解環保工作。及時舉辦回應環保熱點、難點的會,披露權威信息,建立媒體與公眾、監管部門的良性互動。曝光違法企業,建立環境信用體系和黑名單制度,實現陽光執法。加大部門間的聯動、溝通、協調力度,共同治理環境污染。
一、土壤污染現狀
近三年來,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壤污染形勢也越來越嚴峻,一是工業企業場地土壤污染急劇加快,二是農業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長。我市轄區內工業企業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業園區礦產品加工企業、礦山企業等污染對場地造成的污染;農業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市農業用地,主要是化學肥料、農藥的過度使用。長期過量而單純施用化學肥料,會使土壤物理性質惡化土壤酸化、膠體分散散,土壤結構破壞,造成土地板結,并直接影響農業生產成本和作物的產量和質量。
二、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市域實際情況,對相關企業提出強制性技術升級和從嚴的污染防治要求;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涉重金屬企業,要逐步關閉和搬遷。同時歷史遺留污染問題進行了全面解決。(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把入口關,控制重金屬污染隱患的產生。對未經環評審批的在建項目或者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在環境敏感區域禁止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對重點防控企業逐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三)強化污染治理,加快解決突出的污染問題。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嚴肅查處礦山違法建設、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強化達標排放整治,每年開展一次“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依法關閉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停產整頓一批已經造成嚴重環境危害的企業,確保現有企業的達標排放。二是妥善處置礦山類危險廢物。對各類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對象實施無害化處置或實現達標排放,三是著力解決歷史遺留污染土壤問題。(四)強化環境監管,嚴格防范各類污染風險。嚴格規范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點防控企業及時報告原料和產量的變化情況,建立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同時,針對該類企業,實行專人專管,一季一監測,一月一申報,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均要求建立相應的處理設施,對污染設施的運行情況,實行每月監察一次,并要求企業做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
三、存在的問題
(一)土壤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竣工監測工作中,除了生態類建設項目需要長期跟蹤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設項目還沒有較為詳細的土壤環境管理規范及環境保護要求。近兩年頒布的農藥、制藥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開始詳細規定了建設項目土壤本底調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業環評,土壤本底調查仍然較為主觀。特別是早期立項的水泥廠、重金屬企業未開展詳細的本底調查。(二)土壤環境管理不規范。一是城市場地土壤污染管理辦法有待完善。隨著城市化進程,大量存在潛在污染風險的工業場地用途發生變化,場地被大批量轉為商業、住宅用地。但為進行土地調查,未明確要求開展土地性質變更環境質量評價,未能促進土壤環境質量與土地資產價值掛鉤,尚未形成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管理的規范化。(三)土壤污染責任的認定有待進一步明確。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避免土壤污染問題的發生、預防土壤污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應有的管理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沒有明確規定土壤污染的責任者、污染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等問題,沒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責任追究、認定、賠償程序。從近期土壤污染調查情況來看,當前全國典型土壤污染還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業的責任主體屬于“國有”,污染對象是“國有”性質的土地,土壤污染責任則無法追溯到具體的污染者或責任人。
一
江蘇碧水藍天宜居行動計劃主要分為三個方面:水環境的保護、大氣環境的保護以及城鄉宜居環境的打造。
水環境的保護。針對太湖流域、長江流域、淮河流域、大型湖泊以及近海海域水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行動計劃。如對太湖流域,將水質持續改善作為目標,并從主要入湖河流的環境綜合整治、流域產業的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農村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太湖引排通道建設以及太湖湖體、出入湖河道和農村河浜生態清淤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目標和要求。對長江、淮河流域和大型湖泊則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目標。重點對長江沿岸化工園區和入江支流的整治、水質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建設、淮河流域污水集中處理率、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污染治理、徐州和宿遷等城市尾水出路等提出了具體目標和要求。
大氣環境的保護。提出深入實施藍天工程,從以下五個方面加以推進:一是加強灰霾污染控制,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二是加快實施鋼鐵、水泥等非電行業煙氣脫硫工程、13.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煙氣脫硝工程。三是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機動車實施國Ⅳ排放標準,全面淘汰黃標車。四是繼續推進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加強建筑工地、道路運輸、裸地、堆場揚塵防治管理。五是加大對各類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能源、鋼鐵、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粉塵、煙氣和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及惡臭氣體的治理。
城鄉宜居環境建設。城市宜居環境建設主要從城市居民區社區環境和城市內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城鄉噪聲污染防治管理、機動車排氣污染、城市揚塵污染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對于農村宜居環境建設,提出要全面實施農村環境的綜合整治,以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進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糞便等污染治理及河道整治,穩步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二
碧水藍天宜居行動計劃作為江蘇生態文明建設工程行動計劃之一,切實反映了百姓對環境美的期盼,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幾年來江蘇采取了積極的措施,推進碧水藍天宜居行動計劃的實施。
1.采取積極舉措控制大氣污染
制定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標準。2013年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省政府頒布《江蘇省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4年江蘇省政府印發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到2017年,各省轄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20%左右,提出嚴控灰霾的十大舉措。同年9月30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通知》,明確大氣治理“新九條”。11月23日,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提出強化大氣治理的“新新八條”。
統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程。2013年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下達10大類900個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程項目,實際完成1173項。全省火電機組近60%裝機容量完成除塵提標改造,落實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大氣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推進9個省級化工園區整治試點,在19家大型化工企業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
全面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對新購和轉入的輕型汽油車執行國Ⅳ標準,13個省轄市和部分縣(市)劃定了黃標車區域限行范圍。不斷加強施工揚塵治理,擴大《江蘇省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試行辦法》的試點范圍,采取經濟手段促進治塵措施落實。狠抓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建立秸稈利用考核機制,實行嚴厲的焚燒問責制。
2.多管齊下加強水環境治理
積極推進太湖流域污染治理。落實“河長、斷面長”責任,統籌推進控源截污等長效治理措施。密切監控太湖湖體、重點飲用水源地、重點河流水質和藻情變化,定期通報重點斷面水質情況,深化水質異常波動調查處置機制,對問題突出的地方政府進行約談。
加快淮河、長江流域治污規劃實施。淮河流域規劃項目建成投入運營的項目占比達45%,建立淮河流域斷面長制,23個國家考核斷面逐步確定地方黨政負責人擔任斷面長;長江流域國家規劃治污項目完成率超過序時進度要求,開展長江綠色生態廊道建設研究,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淮河、長江流域治污工作順利通過國家考核。
開展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出臺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制定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評估標準,城市河道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2013年全省累計投入資金37億元左右,整治城市河道長度275千米,104條城市河道有70條河道整治達到評估標準。
三
環境管理的目標是環境質量的好轉。江蘇的環境保護工作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碧水藍天宜居行動計劃更是意味著我們環境管理目標的改變。江蘇的環境管理目標已經從污染物排放強度控制向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轉變,從末端控制向源頭控制轉變。由于江蘇經濟總量大,人均國土面積小,造成污染物的排放強度較高,即使我們的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削減,但依然超過了環境的承載力,加上隨著經濟發展新的污染物不斷出現,卻未納入控制范圍,致使我們年年完成污染物減排目標而環境質量仍然難以好轉。因此環境污染治理應從追求污染物總量控制向更嚴格的環境質量控制方向轉變,由污染控制為目標的導向模式向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的導向模式轉變,以碧水藍天以及是否宜居作為環境管理目標。
必須以環境目標倒逼經濟結構調整。以環境質量目標為核心,建立起相應的環境保護戰略體系、污染防治體系、環境質量評價體系、環境保護法規政策和科技標準體系、環境執法監督體系以及公眾參與體系。同時,強化環境質量標準的導向作用,推行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制度,以環境質量標準倒推規劃目標,按照規劃目標確定重點任務,根據任務需求配置管理資源,形成以環境目標倒逼經濟結構調整的機制,積極推進新興產業倍增計劃、服務業提速計劃、傳統產業升級計劃,形成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現代產業體系。
必須加快環境立法與環境標準制定。目前環境立法還遠遠落后于現實的需要,碧水藍天宜居行動計劃的推進更多是依賴于行政力量的推動,法律法規的不健全降低了環境管理的效率,應加快更加細化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條例的出臺。要積極推進環境標準體系的建設,制定綜合性環境控制質量標準,并建立起相應的環境標準的評價機制與修訂機制,從產業導向、市場準入和退出方面的作用加以評價,并針對新的環境問題適時調整環境標準或制定新的環境標準;按照構建節能環保型產業體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類產業標準和行業性的資源能源消耗標準,促進產業的生態化建設;健全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全部的污染物排放加以嚴格控制;逐步完善各類行業標準和產品標準,建立技術標準的強制認證制度。
一、總量控制實施現狀及主要問題
位于“唐蕃古道”和古“絲綢之路”南路,地處黃河支流湟水上游,四面環山,三川會聚,扼青藏高原東方之門戶,是黃土高原與青藏高原、農業區與牧業區、漢藏文化與伊斯蘭文化的結合部。市屬欠發達地區,經濟總量小,產業結構以火電、化工、黑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加工為主。201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列前五位的行業依次為鋁電、煉鋼、化工、鋁冶煉、動物膠制造業,累計排放量占全市重點調查單位排放總量的73%;工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主要來自火力發電、煉鋼、鋁冶煉、鉛鋅冶煉、水泥行業,占全市重點調查單位排放總量的96%,其中電力占全市重點調查單位總量的58%。
“”末,省政府下達給市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化學需氧量3.45萬噸,二氧化硫6.80萬噸。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經濟的發展、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對環境的壓力也將會越來越大。環境污染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人類生產、生活排入環境的污染物總量超過了環境的承載能力,從而影響到人類的生產、生活和人體健康。“”期間,全市投資5.08億元實施二氧化硫治理項目14個,投資3.55億元實施化學需氧量22個項目。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8221噸、削減二氧化硫25457噸,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總量控制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國家對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種主要污染物實行排放總量控制管理,同時,將污染源普查口徑的農業源與機動車納入總量控制范圍。經過“”減排工作的強力推進,原有企業污染減排空間越來越小,加之甘河等工業園區的迅猛發展,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呈遞增趨勢,缺乏減排工程項目來削減新增排放量,工業COD、SO2等污染物的減排已非常艱難。要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實現創新型城市,在總量控制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需盡快解決。
(一)范圍較小,短期難以取得實效。目前排污總量控制主要針對工業污染,其中又以重點老污染源為主,在新污染源、生活污染源、農業面源等污染排放量比重日益增加的情況下,總量控制制度的實施并未取得預期的成效。如對現有總量控制單位的監督管理不夠到位,在線監控尚需完善,無法為總量控制落實的監督管理提供準確的數據依據。
(二)從總量控制因子看,市也按照國家要求,并根據國家統一規范確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等四項重點控制因子,但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生產隨市場停停開開很普遍。目前只能就審批和驗收情況得出新增量與削減量,難以切實掌握排污總量的動態變化。
(三)區域環境容量不明,缺乏與環境容量測算相關的技術支持。實施排污總量控制的最終目標是要實現污染排放量小于環境容量,進而達到環境質量的穩定改善。雖然從長遠來說,總量控制的效果可以從已經確定的環境功能改善來體現,但由于現今各區域流域大氣、水環境容量均不明確,而且區域流域環境容量又具有季節性、時段性變化特點、排污總量與環境容量之間很難形成穩定的量化對比,這勢必增加制定排污總量削減體系的難度,削弱排污總量階段削減目標與削減量的科學性。另外,實施排污總量控制對監測水平和監測網絡體系建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市現有的監測技術水平仍顯落后,人員數量也十分缺乏。現有污染物排放總量也很不詳細。從理論上講,實施總量控制應依據總量控制指標,結合排污總量現狀有步驟地推進,但現有總量控制指標采用的是層層下達的辦法,而不是以地方污染排放現狀為基礎,兩者之間往往存在一定差距。
(四)排污單位規模小,年度污染物排放量不穩定。我市目前規模企業數量少,產品科技含量低,管理模式落后,大多仍屬粗放經營范疇,但這些企業均屬總量控制的重點管理對象,又是單個排污大戶,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很大。這類企業生產和開工往往受到市場和季節因素制約而很不正常,污染物排放量難以確定。
二、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對策措施
“十二五”期間,市仍處于工業化的中后期,這將是一個經濟發展的重要轉型期,也是資源環境矛盾集中的爆發期。市是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目前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要緊緊抓住建設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的重大機遇,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牢固樹立“經濟發展,環保先行”的理念,在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同時,實施環保倒逼機制,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推進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特色優勢產業和現代都市農業科技創新,把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戰略任務落到實處,齊心協力推動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具體來說就是在總量控制的基礎上,推進能源結構持續優化。以削減污染總量、改善環境質量和防范環境風險為原則,強化污染減排,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使軟性的“創新環境”實現“硬著陸”。促進經濟發展模式轉變,突出發展綠色經濟。
(一)結合環境功能區劃,積極研究和摸清區域、流域環境容量。首先按要求制定階段排污總量削減方案,根據排污總量控制計劃要求,進一步明確現有工業排放總量并在此前提下,結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與區域環境現狀、下達的排污總量控制指標、環境目標進行比較,并將其作為今后區域分配排污指標的基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做好行業內部各點源的指標分配、核定工作。其次要逐步制定與市區域經濟發展趨勢、發展速度相適應的削減計劃。
(二)加快落實和完善相關的制度措施。總量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需要有相關的環境管理措施作保障,一是嚴格落實排污申報登記及年審制度,進一步加強申報登記的科學性和排污申報數據的準確性,抓緊建立健全市污染源動態數據庫。二是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把總量控制納入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進行落實,堅決按“增產不增污”和“增產減污”的原則進行項目審批把關。三是對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進一步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四是完善污染在線監控管理。
(三)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度。首先應抓緊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和納污管道,減少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其次應積極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最后是開展河道等水體的綜合整治工作,增強河道的自凈能力,擴大環境容量。
(四)推行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市場機制。實施總量控制,必然推動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因此在加強監督管理的同時,還應積極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引入市場機制,增強企業治污的積極性。一是堅持大力提倡走專業化治污的道路,推行“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堅持走聯合治污和規模治污的道路;二是要廣開門路,吸引社會資金建設大型環境基礎設施,實行設施有償使用,保證設施有償運行。三是積極推行激勵機制,對努力削減排污總量的排污單位,政府應從稅收、技術、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環保部門也可在總量收費和環保補助方面予以優先照顧。今后要逐步把企業的排污權推向市場,以進一步拓寬污染治理的融資渠道,促使企業用于治理污染、改善環境的投入得以用排污權交易的方式得到經濟補償。同時努力引導企業通過加強管理、改善工藝、采取新技術等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來削減污染物指標,并從指標有價轉讓中獲取經濟利益。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議
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已經成為我國環保法律的一項基本制度,而我市的總量控制工作還剛剛起步,必須統一和提高各級領導對總量控制的認識,為總量控制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基礎。
(一)制定和完善與總量控制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是依法實施總量控制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依據我市實際制定污染物總量控制相配套的政策、法規、制度和規范,如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技術規范、總量控制監測規范、排污口設置與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總量收費制度、排污權交易制度、流域總量控制標準等等。在相關政策、法規的修訂中,還需明確經濟發展部門、農業部門、水利部門等其他相關部門在總量控制方面的責任。
(二)重視市場、經濟手段在總量控制工作中的運用。市場、經濟手段的運用將會極大地增強總量控制的效果,保證總量控制的各項措施得以有效執行。總量控制中的市場、經濟手段可以分為強制手段和激勵手段。強制手段可以使企業認識到環境容量的稀缺性和有價性。市場、經濟的激勵手段有很多,如排污權交易、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運行的市場化、監測的市場化、政府補貼等等。市場、經濟的激勵手段可以為企業治污提供動力,如進行清潔生產或技術改造后,能有效降低企業的排污總量,企業就可以通過排污權交易把富裕的排污量有償轉讓給其他需要的企業;可以為企業降低治污成本,如由專業公司參與建設和運行治污設施,既能降低治污成本,還可使企業專心致力于生產和市場的開發;可以為政府減少資金不足的壓力,如通過BOT等形式,吸收社會資金參與城鎮污水的治理等等。
(三)加強環境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給環境監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監測的數據能夠較為準確、及時地反映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和環境質量的變化情況,甚至還要求能反映污染物排放量與環境質量的響應關系,而現有基于濃度控制的環境監測手段將不能滿足總量控制的需要。因此,為適應總量控制的要求,必須加強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包括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應用現代網絡技術、實時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實現總量控制數據信息管理的系統化、可視化等等。同時,要根據排污企業的排污動態變化情況,制定相應的排污申報登記辦法,加強排污申報登記及其數據管理的動態和有效的依法監督管理。有效的監督管理包括加強監督監測、實施重點源總量監測月報制度、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等。要以實現排污申報登記及其數據動態管理為目標,建立一套科學的排污數據管理系統,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
(四)積極組織開展總量核定、分配等總量控制相關技術研究。開展總量控制相關技術的研究是順利實施總量控制的技術支撐。總量控制是一項嶄新的環境管理制度,又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技術性強的工作,其內容涉及污染防治的各個方面,有許多相關的技術問題需要解決。因此,要在充分借鑒兄弟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積極組織高校、環境可研單位等技術力量,開展總量核定、分配及大氣和水環境容量等總量控制相關技術的研究和試點,加大科研經費的投入,為我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深入開展做好強大的技術儲備。
(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思路。
貫徹省委、省政府對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的要求,遵循先易后難、創造條件、循序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通過5至10年的努力,最終建立科學、系統、以環境允許納污容量為核心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體系,從而為實現環境質量全面達標,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一)*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展順利
為切實履行職責,推進*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進行,我們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一方面確定專門領導、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另一方面采取多種措施加強污染源整治。目前在綜合協調方面,對*河整治工作各責任部門實行周調度,及時上報各項工程的進展情況。在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召開會議,部署污染治理工作。4月17日我們組織召開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對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按照“關停一批、監管一批、整治一批、搬遷一批”的原則,決定對*河流域污染企業進行分類整治。分別下達了停產治理、限期治理、整改或搬遷的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二是加強點源治理,改善局部環境。目前,已關閉*制線、*金屬、*五金、*五金、*五金、*電泳漆、*五金等7個企業;完成了*染線、*染線等2個印染企業和城關復新等4個電鍍企業的治理設施驗收工作,*漂染已停產,*利染線正在進行新廠址建設,準備搬遷。ee染線廠新廠址確定為原繅絲廠,現已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正在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規范印染企業,提高廢水達標率。為加強印染廢水監管,我們制定了《*河流域印染廢水監督管理辦法》。通過采取分時段排水、規范化管理、嚴厲處罰等措施,確保印染廢水達標排放。5月23日我們召開了*河流域16個印染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現場會,進行全面落實。自實施以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水質有了明顯改善。
(二)加快了創模工作步伐
為提高各責任單位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市政府組織召開了創模工作調度會,下發了《20*年創模工作責任分工表》,對62個責任單位的創模任務進行了再部署,進一步加大了對創模工作的督查力度。
一是完成兩臺大氣自動監測系統的驗收。自4月18日起在電視臺開始了大氣環境質量日報。大氣質量日報包括空氣污染指數、空氣質量級別、空氣質量描述以及首要污染物四個項目。通過日報,市民可及時了解當日城區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二是完成了創模檔案整理。創模檔案在內部審核的基礎上,又申請*市環保局對檔案的完整性、規范性、技術性進行了技術審核。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我們又組織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補充和完善,現已完成檔案的整理工作。
三是加快了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正在進行刮吸泥機和總氮削減系統的改造前期準備工作;二期工程自3月27日開工以來,進展順利,aao池、沉淀池等已完成施工,正在進行鼓風機房及其它建設;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協商合同和征調土地等有關事宜。
四是大力開展了綠色創建活動。與教育局聯合開展了市級綠色學校評選活動,目前各校的資料已上報,正在逐個進行評選;和光金屬的“環境友好企業”申報工作正在進行。和光金屬的清潔生產工作已完成了發動宣傳、制定中高費方案兩個階段的工作,進入方案貫徹落實階段,目前正在探討電鍍污泥的妥善處置方案,完成這一工作后即可申請進行驗收;東真電子已完成i*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并通過驗收;*金屬的i*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已完成組織發動業務培訓階段,正在對工藝流程進行排查,編寫質量管理手冊,下一步將針對工藝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五是積極開展環境宣傳活動。組織了多次廣場宣傳活動,在電視臺開設了創模專欄,每周一期編寫《創模工作簡報》,已編寫52期。在中環報、*日報發表稿件4篇。
(三)按時完成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階段性工作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先后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領導小組,召開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會議,對93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了技術培訓,抽調了8名工作人員組成了普查辦公室。
二是完成污染源清查。2月份組織進行了污染源的清查、補查工作。我市共確定清查工業源1710個,生活源789個,集中式治理設施2個,共2501個。
三是開展入戶調查。環保局組成了6個調查組、1個協調督察組、1個監測組、1個技術保障組、1個后勤保障組,共入戶調查工業源692個,生活源286個,集中式治理設施2個,醫院10個,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源14個,獨立燃燒設施10個。
四是完成上報工作。4月底開始數據錄入工作。在對直報的1021份報表經過三級審核后,5月底按時上報*市普查辦,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工作。
(四)積極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
2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是在2007年基礎上,二氧化硫削減4%,化學需氧量削減6%。在具體減排措施上將主要通過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相結合。
在工程減排方面,一是實施了錦宏紙業中段水處理后回用工程,每小時可回用150方;二是建設了污水處理廠。第二座污水處理廠自3月開工建設以來,進展順利,年底投入運行后,城區污水集中處理率可達到90%。行村污水處理廠合同文本已經律師審查,正在進行完善;三是實施了污水管網改造工程。開發區、方圓園區及高職污水管網與城市污水主管網實施對接,城區雨污分流工程正在進行;四是實施了污染治理工程。除*河流域印染企業再提高工程,在行村已完成協力海洋生物、青島洲際海藻的污染治理,宇龍海藻已完成設備安裝工作。對中怡制線實施關停。上半年新增*o*削減量394.38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