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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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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保護制度

傳統文化保護制度范文第1篇

關鍵詞:傳統文化 知識產權保護 建立與完善

傳統文化是指某一特定的民族或特定區域的人群世代相傳,反映該民族或該區域人群的歷史淵源、生活習俗、心理特征及所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群體特征、等諸多內容的文化藝術表現形式的總和。“中華民族擁有豐富而寶貴的傳統文化資源及品牌,它們承載的是一種地域文化的精神財富,凝聚了中國精神和中國風格,是區域族群在客觀認識、反映自身文化進程的基礎上持續分析、總結經驗并不斷走向進步的基礎,是國家或地區文明及其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保護傳統文化的方法和途徑有很多,而知識產權保護是其中最重要、最有效,也是力度最大的一種保護方法。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傳統文化

知識產權通常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非物質性、法定性、地域性、時間性和專有性。一般是經過創造性勞動和投資所獲得,具有標志性,具有原創性、表達性。知識產權通常包括文學、藝術和科學著作或作品;表演藝術家的演出、唱片或錄音片或廣播;人類經過努力在各個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志和商號名稱及標識以及所有其他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中的智能活動產生的產權。

中國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資源極其豐富,以儒家為內核,還有道教、佛教等文化形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主要包括民間文學藝術、民間民俗及傳統工藝三類,如詩、詞、曲、賦、民族音樂、國畫、書法、古文、傳統戲劇、曲藝、對聯、皮影戲、燈謎等等,博大精深,數不勝數。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的客體范圍在逐步擴大,一些本不符合知識產權客體要求的內容,也被納入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受到了知識產權的保護。為更好地弘揚和傳承傳統文化,理應將傳統文化納入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只是傳統文化有著不同于傳統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特征,決定了對其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確實存在許多問題。

二、傳統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存在著許多問題,如過度商業化地濫用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傳統技能或民間藝術面臨著年久失傳的危險;一些獨特的民族語言、文字和習俗正在消亡;一些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代表物和資料難以得到保護等等,傳統文化面臨著快速流失、甚至消亡的危險。同時,發達國家可以任意獲取某些傳統文化,以盈利為目的,對其進行開發使用,并通過知識產權獲得保護,而傳統文化的真正所有者卻得不到任何保護,甚至要被迫付出昂貴的使用費。民間故事“花木蘭”被美國改編制作了電影、“端午節”被韓國一公司僅用280元人民幣搶注了網絡域名,種種此類讓人痛心的案例,讓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對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一)只有少數國家承認用知識產權保護傳統文化

突尼斯是世界上第一個用知識產權法保護傳統文化的國家。此后,大批的發展中國家通過版權法來保護本國的傳統文化。2000 年,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WIPO 成立了“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

但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通常被視為公有領域的信息,是否應給予傳統文化以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是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目前世界上的大多數發達國家都不承認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理由是“公有領域內的一切成果包括傳統知識是屬于全人類共同所有的財富,人人皆可自由利用。”

(二)制度上的障礙

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則多數都是由發達國家制定的,是發達國家之間利益分配的產物與結果。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無論我們如何按照入世的承諾,修改和制定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始終趕不上發達國家制定的標準。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我們必須通過可能的方式和途徑,在進一步完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積極呼吁和參與國際上傳統文化知識產權規則的制定,在國際舞臺上爭取主動。

三、建立與完善傳統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議

盡管用知識產權保護傳統文化存在著很多障礙,但是對于一個傳統文化資源極其豐富的大國,我們沒有理由跟隨發達國家的意愿,否認用知識產權來保護我們的傳統文化,而必須采取措施,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和制度。用知識產權保護好我們幾千年傳承下來的寶貴資源。繼承、發揚和保護傳統文化,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更是全面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必然選擇。

(一)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

為真正實現保護傳統文化,應該采用知識產權特別立法的方式,把對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法制的軌道。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質疑知識產權對傳統文化的保護,當務之急是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彌補法律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關部門應對此加強研究、盡快立法。

(二)全面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要求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傳統知識保護制度,扶持傳統知識的整理和傳承,促進傳統知識的發展,完善遺傳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加強民間文藝的保護,促進民間文藝發展,深入發掘民間文藝作品等等,充分說明盡管用知識產權保護傳統文化存在制度上的缺陷,但是我們已經在實際工作中承認了這種做法,并正在不斷努力加大保護力度。各部門要按照綱要的要求,認真落實對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加強行政保護

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用行政手段把傳統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落到實處十分重要。例如對傳統文化作品的搜集、整理、研究、存檔等工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以及相應的財政和行政措施等等。

(四)合理確定保護對象

傳統文化是一種反映“民族特質和風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歷史上各種思想文化、觀念形態的總體表征”,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都適用知識產權法的保護。《關于保護民間文學藝術表現形式、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損害的國內法示范條款》中就有相關的規定。不受私權機制保護的民間文學范圍可包括: 世俗禮儀、、起居飲食等習慣行為本身;宗教禮拜的地點、祭祀物品;超自然現象;歷法等,這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傳統文化應該受知識產權保護和合理確定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的一個具體意見。我們亦應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定,合理確定知識產權對傳統文化的保護范圍。

(五) 權利保護期限不應該受到限制

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比如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等的保護期限,法律均有明確的規定。而傳統文化不同于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它世代相傳,不論在過去、現在和將來,將永久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對權利的保護期限應該沒有任何限制。筆者反對有學者提出的對傳統文化進行有期限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觀點。

(六)權利保護內容應有特別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傳統文化的,必須注明出處并繳納相應的使用費,可以像有人建議的那樣,將收取的使用費以基金的形式留存,用作保護和發展傳統文化知識產權的專項經費。

(七)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傳統文化知識產權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為地方傳統文化知識權利主體的地方政府,應積極發揮作用,主動承擔保護傳統文化的責任。對于不積極履行保護職能的,使傳統文化知識遭遇毀滅的行為,應該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行政甚至刑事責任;對傳統文化遭遇侵權行為的,地方政府必須行使享有的權利,使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如果無法解決,亦可通過訴訟解決侵權行為,采取多種措施,使傳統文化享受全方位的保護。

參考文獻:

①戴琳. 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J].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1(9)

②孫曉. 我國民間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論[J].中國商界(下半月) ,2010(11)

③陳彥均. 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初探[J].內蒙古電大學刊,2010(3)

④賀敏. 論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J]. 湖北函授大學學報, 2011(7)

⑤王焯. 傳統文化品牌區域產業化解析與建構——以遼寧為例[J].中國商貿,2012(25)

傳統文化保護制度范文第2篇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策略;立法保護;保護開發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是我國各民族保持對祖先的記憶和歷史延續性的獨特展現,形象地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內在精神;它融民族性與大眾性于一體,是各族人民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與特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我國共有昆曲、古琴藝術等29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羌年、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等3個項目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了我國傳統文化的特點。總覽我國傳統文化,它以儒家思想為內核,道教、佛教等文化形態亦融入其中,形式豐富,覆蓋了多種藝術形式。經千年文明演化形成一種獨特的民族特質和風貌,是民族史上各種思想文化、觀念形態的總體表征。同時,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賦予非物質文化遺產特有的性質:一是具有無形性;二是具有傳統性;三是其創作的主體具有群體性;四是其傳承和發展具有動態性和不平衡性:五是具有某種公開性;六是其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

二、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困境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非遺”保護工作的深入展開,也出現了不少問題,需要我們關注和解決。

(一)無法適應現代化生活

由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加速,人們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改變,全球一體化的加劇,使西方發達國家的價值觀念和文化模式不斷滲透,在工業化和城市化推進的過程中,我國非物質文化賴以生存的土地――農耕文化遭到巨大破壞。一些傳統習俗發生改變,許多文化記憶漸趨淡化,祖祖輩輩傳承下來的優秀文化逐漸被遺忘;市場經濟和就業觀念,導致年輕人不愿學習傳統文化藝術。科技的發展和生產力的提高,改善了人們的物質生活,也使“非遺”賴以生存的環境遭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二)保護機制的不完善

有的地方領導認識不到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有的地方文化部門積極性很高,但當地政府在落實資金、建立保護工作機構等方面的措施不力,致使一些地方資源的普查、搶救、保護工作遲遲不能開展;有的地方保護工作缺乏領導,保護思路不清,盲目開發,對“非遺”歪曲和濫用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些現象導致“非遺”保護工作不能正常開展,影響了文化建設的全局。

(三)立法保護力度不足

經過幾年的努力,目前已經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但“重申報輕保護”、“重利用輕管理”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層“非遺”保護機構仍較薄弱,相當一部分市縣級保護工作機構尚未建立或健全,許多地方尚沒有專門的負責人,理論研究仍落后于保護工作的實踐。我國已于今年三月通過了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其具體實施效果有待觀望。

(四)財力支持不足

自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專項撥款補助地方進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截至2009年,四年來已累計投入國家“非遺”保護經費為5.86億元,并呈逐年增長的態勢。保護經費的逐年增長體現了國家對“非遺”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但與我國豐富的“非遺”項目資源相比,“非遺”保護經費還遠遠不足。特別是在現代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沖擊下,“非遺”瀕危程度日益嚴重,這些保護經費的投入顯得“杯水車薪”。

三、韓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經驗

韓國、日本與我國文化同宗同源,且對傳統文化的保護起步較早,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對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強烈的民族傳統文化自覺意識

在韓國,民族傳統文化得以保護和傳承,其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廣大民眾有強烈的文化自覺意識。韓國一年四季都擁有各種民俗文化節,完整地繼承和保存了民族傳統文化。這些節慶活動完全是民間自發組織的,且一般規模也相當大。在傳統節日中,韓國各大旅游景點都對穿著傳統服飾的人們免費開放。正是通過文化普及教育的形式,民族文化得到了保留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度性保障

日本政府官方對文物保護十分重視,頒布了許多國家級和市級的“文化財”項目,并將有重要意義的民間節日列為國家法定節日。韓國也是較早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的國家。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著力于傳統民族、民間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半個世紀以來,韓國陸續公布了100多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傳承人制度。韓日兩國均制定了“文化立國”戰略,并建立相關機構支援文化產業。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保護

1950年,日本率先制定了《文化財保護法》。政府制定了相關的保護政策和健全的法律法規,用管理經濟市場的方法管理文化市場,通過機制化的法律法規手段來調控文化市場,逐步建立起完備、成熟的文化市場體系與網絡。韓國早在1962年就頒布了《韓國文化財產保護法》,至今已經進行了14次修改。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和嚴格的獎懲制度,有力保障了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傳承。

(四)“非遺”的現代文化產業化保護

韓國電視劇是韓國民族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工業的成功結合。韓國認真思考和研究了本國的傳統文化特點,以及其他周邊國家地區的國情和文化,廣泛借鑒眾多其他文化產業強國的成功經驗,立足自身的文化和地理優勢,巧妙地把自身的傳統文化和現代傳媒工具有機的相互結合,多方位多渠道的向周邊國家,乃至世界推銷他們引以為自豪的韓國傳統文化,產生了世界范圍內的巨大影響。

四、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方向

(一)加強國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同感和自覺保護意識

加強國民對民族傳統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覺保護意識,積極倡導各族人民熱愛、珍重、保護自己的民族文化。韓國傳統文化保護的經驗啟示我們,應利用學校教育,從孩子抓起,構建民族文化認同感;另外還應結合各種宣傳方式,倡導全民認識保護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意義,并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民族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中來。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遠程教育網絡等媒體進 行廣泛宣傳,并通過在農村、街道社區舉辦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等有效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加強對“非遺”保護工作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利用意識。

(二)構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制度

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是分不開的。政府通過制定相關的保護政策和健全的法律法規,根據各種產業所占的市場份額、稅收比例采取相應的扶持政策:用管理經濟市場的方法管理文化市場,通過機制化的法律法規手段來調控文化市場,逐步建立起完備和成熟的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將有力的保障民族傳統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

立法保護“非遺”,關系到國家的文化安全、民族文化的血脈傳承。然而,由于我國缺乏專門的“非遺”保護法律,致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受到很大影響。如我國的民間文學《花木蘭》,被國外公司制作成卡通影片并獲30多億美元的收入,但民間文學《花木蘭》無法獲得知識產權保護,自然無處獲得相應的收益。為此,我國新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它的出臺將“非遺”保護的有效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的長期實施和有效運行提供了堅實保障。

(三)拓展保護資金來源保障傳承人生存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的傳承就顯得尤為重要。

韓日文化產業的發展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各項財政、基金扶持以及靈活的投資體制。公司、基金會和個人的商業性贊助以及公益性的捐助是文化藝術團體經費的主要來源,其數額遠高于各級政府的資助和撥款。因此,我國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應設立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財政預算,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對傳統文化產業和民間文化傳承人進行扶持和補助;各級地方政府還應通過稅收減免制度等扶持措施,鼓勵企業、機構、團體、組織對文化產業進行資金投入;同時,動員社會各界,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傳統文化人才;對已經消失或瀕危的傳統文化形態,要組織專家挖掘并實施恢復搶救工程。完善的政策體系是民間技藝傳承人得到發展的重要保障,盡快出臺對其的補貼扶助措施顯得尤為關鍵。

(四)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工作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申報,已成為各國文化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內容。由于我國歷史悠久,長期對周邊國家產生影響,因此他邦也保存有與我國相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相應保留遺存被先行申報的象現也已經出現。在文化產業全球化加速的今天,誰先理解并合理利用相關國際法規,誰就會對共同的傳統文化現象搶先實施申報,并肯定能在今后的文化產業領域里占得先機。

(五)重視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產業合作開發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但同樣要以戰略性發展眼光認識文化產業和傳統文化。加大對文化產業的理論研究深度和綜合開發力度,集中優勢資源,逐步打造有影響的國際文化品牌。對內可加強各民族的凝聚力,對外可潛移默化地擴大我民族傳統文化在全球范圍的影響力。這將對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有積極的作用,更會提升我國文化產業產值在世界市場的份額。

目前,我國對文化遺產的開發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如傳統玩具、木雕、刺繡等工藝技術類文化遺產,歌舞等表演類文化遺產,神話、史詩等民間文學類文化遺產,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類文化遺產以及傳統醫藥術、食品制作、冶金術等知識經驗類文化遺產,已逐漸步入市場,并通過市場運作的方式開始了它們的產業化經營。在這個過程中,文化遺產的持有者不但從遺產產業化經營中獲取了高額回報,同時還在經營過程中弘揚了本民族的優秀文化以及附著于這些文化產品之上的民族精神。

毋庸置疑,文化產業已經成為2l世紀各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充分認識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探索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產業合作開發之路對我國的經濟、文化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傳統文化保護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傳統知識知識產權保護國內法國際法

一、傳統知識是重要的人類知識成果

(一)傳統知識的含義。

傳統知識(TraditionalKnowledge),顧名思義是強調人類知識成果的傳統來源及傳承性,而且此類知識往往與當地自然、人文環境條件相互結合、相互作用,歷經世代因襲,深刻影響著現代知識的發展和演變。

對于此類知識的概念表達眾多,除傳統知識以外,還有諸如土著知識(IndigenousKnowledge)、土著遺產(IndigenousHeritage)、無形文化遺產(IntangibleHeritage)、非物質文化遺產(Non—materialCulturalHeritage)、傳統文化表達(TraditionalCulturalExpressions)、遺傳資源(GeneticResources)、傳統藝術遺產(TraditionalArtHeritage)、民間文學藝術(ExpressionsofFolklore)、鄉土知識(KnowledgeofFolklore),等等。以上概念從不同角度揭示了傳統知識的內涵、特點和表現形式,從而也使得對于傳統知識的認識與理解更加全面清晰。

一事物區別與他事物的本質特征是對于該事物的準確界定,通過與之相類似的事物進行比較,區分相同與差異,進而把握該事物。傳統知識是人類現代知識成果的源頭,而現代知識產權正出自這一源頭不斷地向前奔流。現代知識產權的發展進步離不開傳統知識的積累和支撐,正如培根所言:知識就是力量,知識改變了人類的命運,創造了人類社會的繁榮與文明。傳統知識構成了人類知識體系的基礎。

其構成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蛻變,可以說人類歷史多長,人類對客觀物質世界與自身的認識所形成的知識發展就有多長。傳統知識正是賦有更樸素、更直觀、更真切特性的人類主觀認識及其系統性的知識結構。它來源于人類生產生活的實踐,滿足人們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雙重需求,具有地域性(Corn-munity)、多樣性(diverse)、群體性(collective)、傳承性(genetic/inheriting)的特點。

(二)傳統知識的表現形式。

傳統知識帶有地理、人文因素影響的濃厚色彩,其中最為典型的表現形式就是民間文學藝術、傳統醫藥,此外還包括生物遺產資源。

民間文藝表達方式繁多,涉及言語(如民間故事或者神話傳說等)、音樂、舞蹈、游戲、建筑、手工藝品等,同時也是現代著作權所保護作品的原初表達和雛形。在世界各地的原住民(土著/indigenous)依賴本土自然環境條件和特有的生產方式開發享有著上述文學藝術財產,如同我國各地區優秀的民族文藝成果,也是同樣帶來了我國藝術文化的豐富繁榮。這些藝術成果常常經由口傳心授世代相傳,并非為完整的文獻資料,其流變更迭比較頻繁,使得保存流傳難度加大。

傳統醫藥是不同于現代西醫的醫藥知識及疾病治療方法,例如中醫藥、韓醫、印第安人特有療法等,包括醫學原理、藥物學研究、藥方、藥品、醫療器械及特有療法(如針灸、刮痧等),甚至包括身體保健與養生之道等,是人類早期的醫藥實踐活動的經驗總結和積累,多數屬于生物與物理手段,并且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地方傳統醫藥文化,有些還帶有神秘或者宗教儀式。生物遺傳資源是指具有現實或者潛在價值的遺傳材料,來自動植物、微生物及其它來源含有遺傳功能單位的材料。這類成果關系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研究開發,尤其涉及植物新品種,更是以自然遺傳資源為基礎的更新繁育,也充分顯示出人類生物技術的發達水平和進步。比如,在新疆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有著種類繁多的野生動植物資源,特有的物種長期生存繁殖在這一特定的自然環境中(如新疆野馬、野驢、野駱駝、馬尾松、紅松、雪蓮等)。

(三)傳統知識的利用。

傳統知識為人類的生產生活提供了幫助和便利,并且愉悅和增進了人類精神文化鑒賞。同時也是人類現代知識的有機組成部分,后者與傳統知識一脈相承,傳統知識是作為現代知識成果創新的基礎知識文化資源,而現代知識成果就是于傳統知識前提下的革新與智慧創造。

傳統知識具有本土、社區抑或個人文化特性(culturalidentity),基于類似的照管(custodianship)、監護(guardianship)關系,由集體所有并且該集體及其成員賦予恰當保存、利用和傳遞傳統知識的責任感,因此諸如此類的相應主體享有、運用和保護豐富繁多的傳統知識,包括與傳統社區生存發展關系密切的遺傳資源、基于傳統而形成的創造性智力成果或者商業標志等。傳統知識作為文化財產,具有特殊的歷史文化價值,挖掘其中的商業價值進行推廣開發,既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傳統知識遺產,又推動并提升了現代知識成果的創造與利用。

當傳統知識被其對應主體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等利用,就必須堅持保護和存留的原則,強調這類主體對于傳統知識的恰當利用,即應當以其適當保護為條件。目前各國、各地方大都正式、非正式地表現為習慣、慣例、禮儀、法律等,在于防止不當占有傳統知識及不合理侵占和利用。

二、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對傳統知識的法律保護

(一)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對知識成果的法律保護。

現代知識產權制度是對于人類特定的智力成果設定權利并且加以法律保護的完整制度,以促進科技進步,讓知識變成財富,實現社會福利。按照智力成果的不同性質、特點和表現形式,相應建立了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法律保護制度。其共同之處均在于保護的對象為人類智力活動的創造性成果,往往是運用既有的知識創造性地開發新產品、新方法,創作設計作品、商業標識,等等。只有為知識產權的創造者提供完善的法律保護,才能鼓勵知識成果的研究開發和推陳出新,也才能實現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從此意義上講,正如我們所作出的論斷: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知識產權制度便是保障推動社會前進的原動力的重要制度。

任何一項知識產權都是在前人知識積累和不斷完善的基礎上獲得的,同時又有所突破、有所發展和創新,因此應當承認和肯定傳統知識在當今知識產權取得過程中的基礎作用和必要意義。為此,現代知識產權又承當起對傳統知識的適當保護,規范其合理利用,充分發揮其對于智力成果創新的有益作用。

(二)運用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實現對傳統知識的法律保護。

根據傳統知識的不同表現形式,結合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內容,就不同的傳統知識可以獲得并且主張不同的知識產權。其中,民間文學藝術可以成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而這類知識成果的主體往往為集體。因此,這一集體權利應當由本民族或者本社區享有并主張,還可以成立相應的權利主張機構,建立授權機制,便利于民間文藝成果的合理利用與傳播,規范此類文化藝術成果的權利行使,保障法定權利主體的應得利益,促進傳統文化遺產的完整保存和繼承發展。

對于遺傳資源的保護,在于保護生物資源及其基因資源的豐富多樣性,一方面研究自然界生物物種現有狀況水平,另一方面又通過現代生物技術手段培育新品種,所以可以采取獲得專利權的方式加以保護,并且還能夠申請取得新品種權。相關的知識產權制度必須建立嚴格的生物技術專利評估標準以及品種權的授權條件規范。比如,傳統中醫藥保護可以采取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商業秘密等方式加以保護,而且也可依據《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申請取得品種權,其不足在于品種獨占權僅在國內有效。

三、傳統知識的特別法保護

(一)傳統知識保護的國際示范法。

人類學關于人類知識與文化的研究認為,傳統文化研究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全球化的發展反對“民族中心主義”及“同一化”;另一方面。工業文明發展至今仍然存在無法說明和解決的自身問題。傳統不等于腐朽,傳統文化在不斷發展、變遷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方式是強勢文化侵入弱勢文化。因此,從人類學的觀點來分析,是鼓勵相互利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知識,并且認可強勢文化對于弱勢文化的合理使用與欣賞。

基于傳統知識的不同表現形式及特點,若干國際組織從組織設立宗旨和目標出發,開展了多項國際公約的制定,均力圖謀求對于傳統知識的保存、維護和發展,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糧農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世界貿易組織等,了諸如《羅馬公約》(1916)、《保護民間文學藝術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損害的國內示范法》(1982)、《生物多樣性公約》(1992)、《文化多樣性宣言》(2001)、《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等等。其中,世界糧農組織關于植物遺傳資源的國際條約中提出并且規定了“農民權利”;世界貿易組織的《多哈部長宣言》聲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理事會致力于傳統知識的有力保護;1976年《突尼斯版權示范法》規定:民間文學藝術無保護期限限制,精神權利由主管當局管理;1982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示范規定》作出了關于民間文藝的廣義概念解釋,提供永久性保護,并且承認提供者的貢獻;而且,東盟各國也簽署了《東盟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定》及《關于獲取生物和遺傳資源的東盟框架協定草案》;2006年發表的《鄭州宣言——國際范圍內對于傳統知識、傳統文化表達和遺傳資源的保護展望》也再次表示出對于傳統知識保護的關注和努力。

尤其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了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學藝術表達政府間委員會,該機構編制了關于保護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民間文學藝術)的政策目標和核心原則草案。提出對于傳統知識的專門保護不得取代,并且依據其他知識產權法律可以適用于傳統知識及其派生形式的任何保護。而有關傳統知識的具體概念術語由各國家或者地區自行界定,凡屬于創造性智力活動產物,并且具有能夠反映一社區獨特文化特征及由該社區所發展并維持的傳統遺傳特性的智力成果,均可作為保護對象。受益人是指土著人民及傳統社區和其他文化社區,即依據社區習慣法、慣例保管并保護傳統知識的各社區,及作為其傳統文化遺產來維持、使用、傳統文化表達的社區。涉及權利的管理包括相關主體的主管單位、社區,參照習慣法、慣例、傳統決策與管理程序,進行規范權利的立法,制定條例,采取行政措施,內容包括授權申請程序、費用、通知程序、爭議解決、授權的條件與條款,等等。保護范圍在于防止任何歪曲、篡改或者修改原有傳統知識的減損行為;防止未經授權的公開并隨后使用等;相關表演應當保護其精神、經濟權利;使用、利用時應當注明來源;商業經營利用應當公平付酬或者實行利益分享。同時確定了如下的若干原則:利益兼顧、均衡相稱原則;反映社區愿望的原則;尊重其他國際、地區文書、程序并與之合作的原則;尊重傳統文化表達的習慣使用、傳播方式的原則;靈活全面原則;保護的有效性、可獲得性原則,等等。目標在于承認傳統知識的價值,增進相互尊重,滿足社區實際需求,賦予社區權力,維護習慣做法,有利于保障傳統文化,促進思想文化交流和文化多樣性,預防無效知識產權,增強確定性、透明度和相互信任,與保護知識產權互補,尊重相關國際協定、程序并與之開展合作,鼓勵社區創新創造,有利于社區發展和合法貿易活動。

對此,發展中國家在傳統知識保護方面的原則立場為國家原則、知情同意原則和利益分享原則。強調發展中國家傳統文化對于當今知識產權獲取的重要基礎性價值的維護,要求建立獲取資源與惠益分享(ABS—Accessandbenefitsharingofgeneticresourcesand~aditionMknowledge)機制,保護相應權利主體正當合法利益,并且通過實行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來源地標識制度等措施保障發展中國家的文化遺產及其利益。

(二)建立國內法律機制保護傳統知識。

傳統知識的法律保護制度主要包括權利主體、權利取得方式和程序、權利內容及其救濟等,由于表現形式的各異,實踐中所采取的保護措施也不盡相同。比如,云南林業科學院建立了關于野生動植物、森林管理等方面鄉土知識的鄉土專家數據庫,實行有償使用,這些鄉土專家是鄉土知識的傳播載體,這一做法有利于保護和存留寶貴的歷史文化傳統和豐富的民間知識遺產及遺傳資源。

對于遺傳資源的保護,由于對外合作中我國民間文藝、農業遺傳資源、農耕技藝、特有種子以及傳統醫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缺乏保護意識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外來物種引進或者其他現代技術成果的吸收借鑒卻給社區傳統知識帶來了不良影響,因此,我們制定了《關于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的通知》(2004)、《全國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利用》(2005)、《生物遺傳資源管理條例》(2006),而且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中確立了“生物資源知識產權戰略”。同時還可以參考美國黃石國家公園的實踐做法實現對于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妥善保護,即通過頒發研究標本采集許可證規范公園內的生物科學研究活動,實行準入制度,擬定涉及研究者、社會公眾及公園三方利益的惠益共享方案,簽訂“合作研究與發展協議”(CRADA),強調被許可人更多的義務,且許可其有權申請專利,但必須將申請事宜告知資源提供方。

此外,還頒布了《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草案)》等法律文件,云南省、貴州省等地方還制定了《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這些都是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專門法律規定。

社區在保護傳統知識中確定有關權利歸屬的成功實踐表明,擁有傳統知識的相關社區在保護此類知識成果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就此也提出諸如關于傳統知識的部落或社區權利、)社區知識產權的概念,社區成為傳統知識保護中的主要主體,并且通過社區非正式的習慣、慣例、禮儀或者特定儀式實現對傳統知識的保留和傳播。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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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明:《傳統知識的法律保護——模式選擇與制度設計》,《法商研究)2oo6年第1期。

3.陳宗波:《東盟傳統知識保護的法律政策研究》,《廣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

4.《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和我國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傳統文化保護制度范文第4篇

據說在大禹治水后,人們就用“清明”二字來慶賀天下太平。由于此時春暖花開,萬物復蘇,正是春游踏青的好時節,所以踏青這個習慣從唐代開始便歷代承襲成為“清明節”的風俗之一。

應列為法定節日放假

但如今清明節更多的意義是一個紀念祖先的節日,主要的紀念儀式是掃墓。其實,中國祭祀祖先的歷史由來已久,早在上古時代就有帝王、諸侯祭祀宗廟的儀式,到春秋時代孔子的墓祭,這些都屬于貴族所特有的。秦漢以后,貴族制度開始沒落,才有一般民眾到祖先墳墓去祭祀的習俗。

一般來說,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或后10天,有些地方的掃墓活動甚至長達一個月。相傳掃墓這一習俗本是清明節前一天寒食節的內容,唐玄宗開元二十年詔令天下,“寒食上墓”。因寒食與清明相接,后來就逐漸傳成清明掃墓了。古時掃墓,孩子們還常要放風箏。據說,有的風箏上安有竹笛,風一吹就能發出響聲,如同箏的聲音,風箏的名字便由此而來。

其實,清明節還有許多風俗,但已失傳。例如,古代曾長期流傳的戴柳、射柳、打秋千等,便不復存在了。所以,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象征,傳統節日的保護,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關鍵要看行動。

如何保護?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一是把傳統節日列為國家的重要文化遺產,二是列為法定節日放假。中國的法定節日有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四個,遠比其他國家少得多,尤其是傳統節日,中國只有春節,而其他國家則有多個。

如果廣大人民群眾沒有時間進行或組織必要的節日活動,保護傳統節日也就難以達到目的。除了春節之外,其他重要傳統節日如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均應該列為法定節日,放假一天或半天,使人們有時間進行一些傳統的節日活動。尤其是清明節掃墓,祭奠先人,寄托哀思,是大多數人的愿望。這也是慎終追遠、敦親睦族的具體表現。

保護傳統節日是保護傳統文化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傳統節日是一個民族或國家傳統文化的重要象征,保護傳統節日是保護傳統文化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近年來,學術界保護傳統節日的呼聲很高。但是,有些人對保護傳統節日的認識不夠,尚未達成共識。

事實上,保護傳統文化,保護文化多樣性,反對文化全球化或西方化,是當前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共識。早在2001年11月2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舉行的第31屆會議上通過了《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呼吁各國政府采取措施保護自己的傳統文化。

眾所周知,各民族的文化是在物質世界的基礎上創造和發展起來的,世界各地的生態環境各不相同,因而形成的文化體系也不相同,所以保護各民族的傳統文化,就是保護文化多樣性。

在許多情況下,文化創新是在不同文化的交流中產生的,有不少是在異民族文化的基礎上或吸收了其精華而創造的。古今中外許多著名舞蹈、音樂、繪畫、工藝、建筑藝術等,都是在不同文化的交流中產生的。許多民族的各類創作,如文學藝術等,都根基于本民族的文化傳統。離開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創作出來的作品也就不會有鮮明的民族特色。

作為一個民族或國家重要價值的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還可以造福于子孫后代。國內外大量事實表明,保護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民族的傳統文化具有了解歷史、教育后人、凝聚國民、鼓舞人心、陶冶情操、凈化靈魂的功能。

同時,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在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十分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由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帶動的旅游業在整個國家的經濟中占有相當高的比重,尤其是傳統節日,更能吸引海外游客,甚至成為某些國家主要的財政收入。

從廣義的文化概念來看,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文化可分為兩部分:民族性文化和世界性文化。價值、信仰、倫理道德、藝術、制度、禮俗、節慶等是民族性較強的文化,是“創造”出來的。我們所說的“非物質文化”或“傳統文化”,主要是指這部分的文化。而世界性的文化如科學技術及其所制造的物質文化或物質文明,是“發明”出來的。傳統文化或非物質文化屬于民族性較強的文化,具有相對性,因此必須保護和傳承。

防止“西化”的重要手段

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的標志和象征,是相互區分的主要因素。一個民族之所以與其他民族不同,主要在于文化的差異。世界各民族各自創造獨具一格的文化,使人類的文化多姿多彩,五光十色;一個民族如果在文化上沒有特色,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也就不會有地位。

復興中華文化,首先必須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在西方文化全球化浪潮的沖擊下,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經受著巨大的沖擊。如何傳承中華文化,如何繼續保護中華文化的獨特性,如何復興中華文化,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從歷史上看,大多數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都采取各種措施,努力保守和延續自己的傳統文化。日本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但日本保留傳統文化之多卻令人驚奇,其原因是日本自“明治維新”時期便開始立法保護文化遺產。韓國也一樣,制定法律,推行民族文化振興政策,防止“西化”。我國如不采取措施保護,中華文化將會逐步衰落,成為西方文化的附庸。保護傳統文化遺產,其實是防止“西化”的重要手段。

傳統文化保護制度范文第5篇

關鍵詞:中國傳統文化;環境文化管理;構建模式;環境倫理

一、前言

伴隨著人們環境意識越來越強,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轉,使得環境問題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而環境問題的產生多事因人類的自然觀和系統觀造成,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環境問題,就應從人類的觀念和行為上出發。基于中國傳統文化理論思想出發,尋求中國文化傳統理論中的一些理論思想,構建起環境文化管理模式,以促進當前人們的生活、消費和發展方式,從而改善環境問題。下文就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些理論思想展開分析,就如何構建環境文化管理模式展開具體的研究。

二、中國傳統文化對環境倫理思想的作用

1、“仁愛”凸顯的環境管理基本關系

就中國傳統來看,“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思想體現了一個人的一生應做到首先孝順父母,然后將這種仁愛擴大到愛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博愛,擴大到愛社會、愛國家以及愛護自然環境和天地萬物。而我國傳統學說,儒家學說也說到,要以“仁”找作為個人道德最基本、最普遍的原則,而應將其適用于人類社會的倫理道德觀念,并推廣到人與自然的關系上,充分發揮仁愛精神和情感,關注到自然萬物中。要實現仁愛人民、愛護環境、保護自然。而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這種思想對于環境文化管理存在一定的關系。一方面,要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另一方面還要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

例如,當前全球最關注的問題就是全球變暖問題,全球變暖不僅會導致全球豈會變暖,海平面上升,使得很多太平洋島國和沿海地區沉沒,嚴重的可能會危機到相關地區的人類生存和發展。而人都有仁慈之心,看到人類同胞正在受到侵害和苦難,都會有一定的仁愛之心,主動從自己的生活中改善生活作風、行為以及方式,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積極參與植樹造林、提倡綠色文明出行等一系列的減緩全球變暖措施。這種仁愛的思想不僅有利于社會發展、家庭幸福、更有利于全球環境,為子孫萬代的利益考慮。

2、“天人合一”體現的整體性思維

事實上,就人和自然環境的關系來看,中國傳統文化視角對于人和自然的想法是人與自然和諧統一,認為天與地、人和自然屬于一個整體。在《莊子?齊物論》中又“天地與我并生,萬物之本也”等理論思想;在《朱熹?朱子語類》中也有“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等語錄。中國傳統文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實質就是人類社會系統、經濟技術系統以及自然系統的一個整體系統,是將其作為一種整體而言的。如果只顧及到經濟技術的發展,而未得到自然環境無止境的資源消耗,勢必會引起最終嚴重深刻的生存危機。

例如,地球的淡水資源以及石油資源已經逐漸呈現匱乏的情況,很多地區的石油和淡水資源甚至呈現出枯竭的情況,這不僅影響到了當前部分地區人們的生存和發展,更嚴重危害到了我們的子孫后代。不僅如此,惡劣的環境和枯竭的資源還正在朝著越發嚴重的情況發展,這也嚴重影響到了人類的共同繁榮發展,更危機到了經濟技術的持續發展。

3、“求同尚儉”突出的社會性思維

眾所周知,中國傳統文化非常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一種和諧關系,在《孟子?公孫丑下》一文中孟子就提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理論,他認為人應“性善論”的思想生活,認為只有將人的先天本性普及到每一個人身上,建立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諧社會構建。人在社會上生活必須要關注到衣食住行等方面,但通過這些基本需求要建立起一個系統化的物質供給系統,以把保障社會制度等。實施上,要實現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和諧,社會的財富要累積到一定的程度,通過不斷的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系統化的物質供給系統,并逐步擴大到全社會。

由此可見,基于中國傳統文化視角,提倡“求同尚儉”的理論思想,以促進人類社會的發展,充分發揮團結合作的力量以促進進一步長足發展。合理的利用資源和自然能源,促進環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構建,并充分發揮社會基礎與物質基礎,最終實現人類社會色和諧發展。

4、道德人格思想體現的永續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的是人類社會自身的主體意識與修養,提倡人應努力達成自己的人生目標與事業理想,積極努力的參與到保護地球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和責任擔當中去。同時,中國傳統文化強調的是人的精神需求重要性,強調“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也就是說生命與道義不能兼得,舍生取義也變成了自覺的選擇。而傳統文化更強調求新求變,不僅要最求財富和資源的占有,更追求人生的只會和精神所得,最后更要以精神財富等方式流傳后世。也就是說,一個人應追求良好的道德與修養,以匯聚成強大的道德約束力量并影響人類文明。

而建立這種合理化的社會文明氛圍,有助于促進人們合理的消費觀念養成,更能促進人們珍視資源,合理運用資源,以改善逐漸嚴重的環境問題。從根源上抑制環境問題產生,構建平穩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人類的綜合發展。

三、基于中國傳統文化視角下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實施策略

1、環境文化管理模式定義

所謂環境文化管理就是基于中國傳統文化的環境倫理思想與現代環境管理基本理念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緊急技術體系,促進人類自身行為的調整,以減少環境污染,重視保護自然資源,進而促進人類社會以及自然環境、經濟技術的和諧穩定發展。事實上,人類社會應從中國傳統文化中汲取出“仁愛”“天人合一”“求同尚儉”的傳統思想理論,利用已有的環境管理理念,逐步完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

2、闡釋環境文化管理模式

由上文可知,中國傳統文化的“仁愛”思想觀念,明確了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愛,也實現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共生,既體現了自然對人類的包容,又體現了人類對自然的保護。而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中“天人合一”的理論思想更凸顯出了地球是一個生態系統整體,是人類保護生態環境的總原則。這就需要我們將三大系統看成是一種互相聯系、互相影響并互相制約的有機整體,我們必須在經濟開發、生產生活的過程中,以整體性出發,做好環境問題的預防,實施全過程的控制,以實現對地球生態環境的保護。同樣,中國傳統文化中“求同尚儉”的理論思想指出,人類的行為改變是保護地球,實現可持續改變的基本路徑和措施,而“崇尚道德”則支出,人類的行為改變更是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

事實上,這樣的環境倫理思想與管理是有一定聯系的,通過以制度為方針、發展理念等形式展現出來行為,通過創新科技與實施控制再作用于經濟技術熊,并利用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人類生活習慣作用于生態系統,構建完善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

3、構建環境文化管理模式基礎氛圍

在實際的環境文化管理工作中,要實現高效的環境文化管理,我們應加強對其的宣傳力度,爭取將環境保護工作擴大到整個社會、人類共同擔當的責任中來。就當前我國環境管理工作的情況來講,盡管已經有很多優秀的理論與實踐,但就大多數的理論和實踐來講,大多都缺乏深入社會的分析,沒能影響到個人的生產消費和生活,因此,根本起不到預防環境問題和環境保護的重視效果。因此,對于未來的環境文化管理工作,要構建完善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一方面應加強環境管理的有限性,以保證現有的社會工作效果的穩步提升。另一方面,通過加強環境管理的理論觀念普及和推廣,從根本上縮小環境問題的覆蓋面以及負面影響。與此同時,應充分挖掘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理論思想,并將其應用到環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構建中,以突出環境保護意識與節約資源能源意識,從根本上緩解問題。

4、環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教育調控措施

就中國傳統文化視角下,思想道德培養的重視程度非常高。通過加強國家政體對社會觀念的影響,在追求經濟化的同時還要注重市場的理性化約束,既要保證刺激發展,又不能過于放松思想建設。正如孔子在其教育理論中支出的禮樂教化,強調的是國家對于人民群眾的教育的積極影響,從而實現“仁而愛人”的廣泛現象。所以,在實際的教育過程中,應助力與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人類生活消費、道德文化的影響。通過加強文化發展,保持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堅持四項原則,在保證穩步發展的同時,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共同發展。

四、結束語

總之,對于環境問題來講,要實現完善的環境文化管理模式構建,應基于中國傳統文化視角,充分運用傳統文化中多種思想理論,包括“仁愛”“天人合一”“求同尚儉”以及“崇尚道德”等理論思想,并通過各種有效的影響措施,提升環境保護的意識,促進人類意識的提高以及行為的改善,以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環境效應的公共發展。(作者單位:青海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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