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第1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特殊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活動就是合作社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其實質就是合作社與各有關方面發生的經濟關系。與其他企業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資金來源、成員構成、業務往來、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獨特性,這決定其財務會計制度具有不同于一般企業會計制度的特殊性。

(一)資金來源核算的特殊性 合作社資金可以來源于成員出資,也可以來源于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或接受捐贈。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據此,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中設置“股金”核算合作社通過成員入社出資、投資人股、公積金轉增等所形成的股金;設置“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的資金;設置“專項基金”科目,核算合作社通過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轉入和他人捐贈形成的專項基金。

(二)成員賬戶設置的特殊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合作社法》)中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通過成員賬戶可以體現出社員與合作社之間的經濟、權益、生產交易等關系,因此管理成員賬戶是合作社財會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該賬戶設“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形成財產的財政補助資金量化份額”、“捐贈財產量化份額”、“交易量”、“交易額”、“盈余返還金額”和“剩余盈余返還金額”等欄目,分別反映合作社成員入社的出資額、量化到成員的公積金份額、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以及返還給成員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額。

(三)合作社內外經濟業務核算的特殊性 合作社對內是以服務為目的,對外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在會計核算上應對社內外經濟業務區別對待。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成員的交易、與利用其提供的服務的非成員的交易,應當分別核算。如設置“成員往來”科目核算合作社與其成員的經濟往來業務,設置“應收款”、“應付款”科目分別核算合作社與非成員之間發生的各種應收以及暫付款項、應付以及暫收款項等。

(四)盈余分配核算的特殊性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處理成員與組織之間以及成員相互之間利益關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1)專業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量化給每個成員,計入成員個人賬戶。(2)可分配盈余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的比例分配給社員。(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經社員大會討論決定。結合此特殊性,財務會計制度設置“本年盈余”科目核算合作社本年度實現的盈余;設置“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當年盈余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后的結存余額;設置“應付盈余返還”科目核算合作社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給成員的盈余;設置“應付剩余盈余”科目核算合作社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的剩余可分配盈余等。

(五)會計核算方法及報表編制的特殊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會計信息主要是為廣大社員服務。當前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且合作社的財會人員素質相對較低。鑒于會計信息主要使用者和編制者的具體情況,應盡可能簡化合作社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方法,使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既要能夠解決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問題,同時又要力求簡化,方便執行。具體表現在:(1)減少科目數量。規定合作社需要設置的會計科目數僅37個(另可增設4個)。(2)包含對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要求,便于合作社財會人員掌握和運用。(3)基本采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不引進公允價值計量屬性。(4)核算方法簡單。集中反映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常見的業務和交易,對不常見的業務和交易采用合并、簡化等處理方法,如對無形資產攤銷的處理、對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等。在報表編制上,不要求合作社編制和對外報送現金流量表。設計“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等,以全面、客觀地反映合作社盈余、盈余分配及成員權益的情況。

(六)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督的特殊性 合作社應實行社員民主理財與政府監督指導相結合。民主理財是對合作社財務工作實施監督指導的前提,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是合作社實施民主理財的保證。制度規定,合作社會計信息應定期、及時向本合作社成員公開,接受成員的監督,對于成員提出的問題,會計及管理人員應及時解答,確實存在錯誤的要立即糾正;財政部門對合作社的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對合作社會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以來,遇到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了解這些問題對強化該制度的落實具有重大意義。

(一)合作社管理者及社員缺乏會計知識,可能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監督乏力 《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組織編制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材料中,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由于專業合作社負責人一般都是由種養大戶和農民經紀人擔任,財務管理意識比較淡薄。出于降低費用考慮,有些社的會計由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社員兼任。由于其缺乏專業知識,可能對財務會計制度不理解或誤用,從而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合作社成員普遍缺乏財務知識,難以看懂公開的合作社財務狀況,無法識別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起不到應有的監督作用。

(二)缺乏明確具體的合作社稅收政策,不便于基層稅務部門操作執行 《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雖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從2008年7月1日起對合作社執行四項稅

收優惠: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但規定沒有明確合作社向成員提供農業機耕、配種、病蟲害防治、技術培訓等勞務服務取得的收入以及合作社向非社內成員收購農產品或經過簡單加工對外出售的收入享受何種稅收優惠,不便于基層部門操作執行。

(三)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給合作社的發展帶來隱患 《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中明確要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銷售業務、采購業務、存貨、對外投資業務、固定資產、借款業務等內部控制制度。由于合作社組織機構不夠健全、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等原因,可能造成內部控制設計不健全或執行不力,從而給合作社的發展帶來隱患。此外,一些人把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單純看作是獲得政府政策扶持和信貸支持的手段,缺乏長遠打算,從而忽視內部控制的建設。

(四)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特殊性較大,不利于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 《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在很多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如不引進公允價值,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這與合作社總量較少、規模不大、業務簡單的現狀相適應。隨著合作社規模的擴大以及對外交易的增加,這種差異可能不利于合作社成為真正的商業導向型合作社。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落實的建議

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在執行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為強化該制度的落實,筆者擬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會計知識培訓,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合作社領導要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帶頭學習財會知識,不斷提高財務決策水平。合作社應聘請具有較高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的會計人員,鼓勵財會人員通過繼續教育及時更新知識,以適應合作社不斷出現的新經濟業務的要求。建議由政府部門加強對合作社成員的財務知識培訓或提供專業咨詢,幫助建賬建制,加強對財會人員的考核。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按照規定設置并進行財務核算,才能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鑒于合作社的財會人員不僅要熟悉企業會計制度,同時要熟悉專業合作社獨特的生產經營模式,了解不同類型專業合作社在財務處理中的特殊要求,建議高等學校尤其是高等農業院校加強培養勝任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的人才。

(二)進一步明確合作社具體稅收政策,逐步取消稅收優惠 由于我國合作社尚處于起步階段,建議現階段凡是涉及農村、農業、農民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應該享有。財政部、稅務總局應盡快明確對合作社加工、服務收入的稅收優惠政策。建議對合作社出售的經過簡單加工和深加工的農產品區別對待。對合作社銷售的簡單加工的農產品可免征增值稅,而對深加工的農產品征收增值稅。從長遠看,隨著合作社的逐步壯大,應逐步取消稅收優惠,減少合作社對政府的依賴。在合作社發達的西方國家,大多數合作社同普通企業一樣要交納增值稅、土地稅等。政府不應鼓勵對合作社提供減免稅費等直接資金支持,因為這類補貼不利于合作社的獨立、可持續發展。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第2篇

【摘要】

為進一步加強煙農專業合作組織的財務管理,加快推動合作社建設步伐,我們對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進行了專題調查,就如何加強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進行探討。

【關鍵詞】

煙農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探討

大力發展煙農專業合作社,是發展現代煙草農業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煙葉生產穩定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強煙區基礎設施管護的有效措施。財務管理作為煙農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核心內容,對保證其快速、健康發展至關重要。為進一步加強煙農專業合作組織的財務管理,加快推動合作社建設步伐,我們對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進行了專題調查,就如何加強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進行探討。

一、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及存在主要問題

(一)財務制度不健全

部分合作社未建立財務制度,成員間的業務往來、分配結算大多憑信用,未建立健全基本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

(二)財務管理不規范

會計核算隨意性比較大。賬簿記錄不完善,不編制會計報表,未設成員賬戶,明細賬設置不完善,實物流轉信息與賬務信息不統一,未開展財產清查,盈余分配比較亂。

(三)資金缺乏

大多數合作社注冊資本低,貨幣出資額較少,營運資金不足,合作社本身具有非盈利性,盈余返還數量比例低,導致部分合作社運營缺乏資金支持。

(四)財務管理規范意識弱

經營理念受小農家庭經營影響較深,依法辦社、民主管理、規范管理意識淡薄。重大財務事項沒有經過成員大會民主討論。賬務不公開,成員難以對其監督,這背離了共同致富的辦社宗旨。

二、加強煙農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幾點探討

(一)加強政策宣傳,強化財務規范管理意識

首先要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宣傳,充分認識到加強財務管理是煙農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財務管理貫穿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層面、各個環節,是合作社一切活動的基礎,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成果也要通過財務反映。財務管理的特點和作用決定了它在合作社生產經營和各項管理工作中處于核心地位。所以要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合作社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激發社員參與合作社管理熱情。其次,加強財務管理是推進煙農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的重要保障。合作社示范社的重要標志是產、供、銷規范,人、財、物有序,責、權、利明確,其核心是要實現生產經營管理流程化、規范化、規?;?。加強財務管理,組織好各項資金活動,處理好各種財務關系,準確記錄和反映生產運營狀況和財務運行情況,準確計算和分析成員權益變動和年終盈余分配,是促進合作社規范管理、質量提升的基礎,是推進煙農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的重要保障。第三,加強財務管理是維護合作社成員物質利益的有力措施。切實維護成員物質權益是合作社的責任,社員的物質利益主要體現在成員入社出資,以及合作社在生產經營中形成的權益要按相應標準量化到每一位成員,完整準確記載到成員賬戶中,并在成員退社時進行返還;合作社每年的期末可分配盈余要按法律規定返還或者分配給成員。要通過健全完善的財務管理工作,準確全面地記錄、反映和兌現成員應享有的權益和應分配的盈余,充分保障合作社成員物質利益。

(二)健全財務制度,夯實發展基礎

針對煙農合作社財務制度現狀,要著力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一是健全合作社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財務收入管理、財務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財務管理人員崗位責任、財務檔案交接等制度,確保合作社的財務規范運行;要建立貨幣資金、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債權債務管理等制度確保資產、資金安全;要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特別要對財政扶持項目資金和煙草基礎設施投入資金進行重點審計,確保這些制度的有效運行。二是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加強財務民主管理。財務公開是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的核心,每年應定期通過社員會議進行財務公開,公開內容包括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和財務會計報告等;一些重大建設項目的決策、經營項目的選擇,財務收支計劃的制定,都應經社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及時向社員公開,提高財務透明度;對財政扶持項目資金和煙草基礎設施投入專項資金審計結果等也要向合作社成員和相關部門公示,通過公開使社員之間進行全面的溝通了解,并接受社員質詢,確保實現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三是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更好體現普惠共享。多數煙農合作社實行“統一管理,分隊經營”模式,統一可分配盈余的方式和比例。

(三)規范核算行為,防范管理風險

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等法律、法規規定,制訂出一部統一的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統一建立賬簿,統一設置成員賬戶,統一設置會計科目,統一會計核算口徑,統一核算流程,統一規范資產處置程序。

(四)拓展融資渠道,增強發展后勁

針對目前合作社資金缺乏問題,要盡可能拓展融資渠道,增強“造血”功能。一是要擴大社員數,增加合作社股金來源。要采取多種方式,吸引煙農入社,擴大合作社規模;二是增大煙草專項資金投入。煙草作為主部門,要以“惠民”工程建設為契機,加大對合作社資金扶持力度,可以向每個合作社捐贈一定額度的啟動資金,也可以通過設立購置農用機械補貼、受災煙農補貼、技術培訓補貼等項目,解決煙草農業合作社基礎薄弱問題;三是要增強合作社盈余能力,增加公共積累。要充分發揮專業服務隊優勢,提高育苗工場、密集考房和農機器具的應用能力,提高營運水平;堅持以煙為主,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增加經營收入;要按照合作社生產經營產生的盈余,每年提取一定的公共積累作為發展基金,用于合作社擴大再生產投入,增強合作社發展后勁;四是充分利用各種信用工具,廣泛地在合作社外融資。爭取國家農村政策金融機構、農業銀行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等。五是創新融資手段??梢劳袩熮r合作社,建立煙農互助基金。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以農民為主體的互經濟組織,對提高市場效率、促進農民增收、解決日益擴大的城鄉收入差距起到巨大作用。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如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尤其在財務管理方面問題很多。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嚴重不足

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財力薄弱使入股股金有限;非贏利性使其對外交易量少,盈利少;銀行貸款困難,資金渠道窄、資金積累有限,導致合作社發展資金嚴重不足。

(二)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合作社中健全會計核算體系并規范開展會計核算的不足60%,現有財務人員主要為兼職,學歷大多在初、高中水平。有的合作社沒有按要求建賬記賬,會計基礎資料不規范,不進行會計預決算、編制會計報表,不按規定歸檔管理等。

(三)資產管理混亂

一些合作社的資產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導致對固定資產和存貨等缺乏有效控制,不能保證做到賬實相符。

(四)分配制度混亂

一些合作社沒有執行章程規定的盈余分配制度,對收益分配比例制定不合理,有的合作社不進行盈余返回。

(五)制度不健全

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的社財務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建立不完全、不完善?;蛄饔谛问轿窗l揮作用,造成財務管理混亂。

二、問題主要成因

(一)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合作社負責人及成員觀念比較落后,對財務知識比較欠缺,意識不到規范會計核算監督和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導致在實際的財務工作中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二)財務人員配備不健全素質不高

由于合作社業務相對較少,收入也有限,為了降低成本,有的合作社沒有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及時配備財務人員。而有些聘用財務人員缺乏專業知識,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三)起步階段缺少經驗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近幾年才興起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實施時間較短,很多方面沒有經驗模式學習借鑒是一個主要原因,需要不斷地嘗試摸索前進,發展完善更需要一個漫長過程。

三、規范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認識和重視程度

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宣傳力度,讓合作社的社員都了解合作社,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把財務管理工作當作合作社發展中的重要事情來抓。

(二)增加資金來源渠道

一是增強其內部融資能力,創新農業合作社股金籌集機制。二是制定吸引外部資金投入的靈活機制,以提高合作社資金實力。

(三)依法建立財務管理體系

合作社應按《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建立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合作社應按《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結合自身管理需要和業務特點建立會計核算體系,設置會計科目、賬簿。

(四)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

合作社會計人員應該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加快知識更新,熟練掌握《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合作社的負責人要帶頭加強學習財會知識,提高全體社員的財務管理意識。

(五)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應堅持按農產品交易量(額)返利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利潤分配返還。合作社要從利潤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公益金,??顚S?,保障合作社健康穩定發展。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第4篇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依法運作 規范管理 思考

近年來,三明市認真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如雨后春筍,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促進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但在發展過程中,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不規范,經營水平低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筆者就三明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情況進行一些調查,分析當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發展的措施。

一、三明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1.發展情況

截止2011年底,三明市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1615個,按合作社從事的行業劃分:糧油類121個,蔬菜類287個,果樹類160個,茶葉類123個,食用菌類83個,養殖類254個,筍竹類93個,林業類125個,農機服務類162個,花卉苗木類63個,煙葉類20個,藥材類36個,農資類28個,加工類13個,其它類47個。合作社家數占全省總數的13.9%,居全省第二位,合作社成員總數達5.11萬戶,帶動非成員農戶8.49萬戶,兩者合計占農戶總數的26%,為農業農村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1年,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總收入達9.96億元,27家合作社被評為全國首批農民專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15家合作社被評為首批省級示范社,50家合作社被評為首批市級示范社,9家合作社獲得省農業廳規范化建設項目。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有商標141個,其中自有109個,2011年新增42個;獲得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和QS認證數分別達27個、44個和8個,其中當年新增分別為10個、9個和8個。在第九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上,清流縣嵩溪愛珍豆腐皮大田縣屏山鄉云霧生態茶葉兩家合作社共達成意向7項,簽訂協議4份、合同1份,成交金額達2000多萬元,清流縣嵩溪愛珍豆腐皮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鑫珍”豆腐皮被組委會評為金獎,成為我省14家參展合作社中唯一獲此殊榮單位。三明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既得益于農民渴望致富的強烈愿望,更得益于三明市堅持政府推動、服務促動、項目帶動、龍頭拉動,及時出臺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發展。

2.發展特點

三明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主要呈現出組織形式多樣化,涉及領域多元化的特點。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依托龍頭企業創辦,龍頭企業圍繞生產經營的產品,組建相應的合作社;二是依托集體經濟組織牽頭組建,主要是村級集體圍繞本地“拳頭”產品牽頭領辦合作社;三是依托能人興辦,部分有一技之長的能人和大戶,自主創辦,吸收其他農戶入社。而從產業分布看,專業合作社涵蓋了種植、畜牧、林業、服務業等,行業覆蓋面廣。此外,隨著各級政府的重視,扶持力度的加大,農民對合作社認知程度的提高,合作社的發展還呈現出農民參與意愿越來越高,發展步伐不斷加快,發展凝集力明顯增強,覆蓋地域越來越寬,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合作效益越來越明顯等幾方面的特點。

二、發展中的不足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不夠規范

有些合作社成立后雖然已經進行了工商登記,但其內部成員構、資金資產狀況、生產管理關系、和分配關系不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一些農業企業或個體大戶為達到享受合作社項目扶持、稅收和信貸優惠政策目的,虛擬合作社組織機構、章程、制度、社員名單,搖身變為合作社,套取項目資金,享受金融稅收政策,鉆了政策空子,扶持資金也成為個人或企業收入,這種合作社后仍以企業經營的形式運行,是翻牌性質的“假合作社”。

2.合作社內部運行機制不健全

一是合作社與其成員的利益聯結不緊密。有的合作社沒有按交易額返還利潤,沒有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有些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基本上只在股東成員或核心成員中進行,普通成員未能參與可分配盈余的返還,合作社與成員尚未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二是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實。一些由企業改建過來的合作社沒有嚴格執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還”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則,不能充分體現農民加入合作社的好處,合作社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不到位,財務不規范,有的甚至沒有建賬;四是稅法觀念不強。40%左右合作社沒有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不利于合作社自身的規范經營和發展。

3.合作社輻射帶動能力不強

由于發展的不規范,一些合作社建立后并沒能發揮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量少,經營規模小。2011年全市專業合作社平均成員數僅31戶,有的合作社成員不足10戶;二是品牌意識不強,產品競爭力弱。如永安市376家合作社中只有9家合作社的產品注冊了商標,大多數合作社經營的農產品市場知名度不高,市場競爭力和獲利能力不強;三是合作層次不高,合作意識不強。大多數合作社還處于初級起步階段,合作內容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農產品與生產資料的購銷和提供有限的信息。專業合作社之間缺乏必要的再聯合,各自獨立經營,造成不必要的低級競爭,難以獲得規模效益。

4.合作社市場風險難以控制

大部分由大戶組織銷售農產品的合作社,實際上都由負責人以個人的身份接觸市場,由于個人對市場的分析和判斷不夠準確,往往造成確定的產品銷量和市場不一致,出現產品過剩滯銷,經營風險較難控制。

5.政府和部門扶持力度有待加強

一是地方財政扶持力度不大。市本級和多數縣(區)的財政扶持均顯不足,與合作社發展的實際需要仍有較大差距。除中央和省里下撥的資金外,縣一級財政基本沒有安排或安排很少專項資金扶持合作社建設;二是信貸扶持不夠。大部份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有效的抵押資產,加上合作社財務制度不夠健全影響金融機構對其信貸風險評價,商業銀行大多無法提供金融服務。目前,只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能為合作社提供一定抵押基礎上的授信額度,向合作社提供小額貸款或農戶聯保貸款。據三明市銀監局統計,全市僅有21家農業合作社獲得貸款,占合作社總數的1.41%;貸款余額818萬元,與合作社發展的資金需求相距甚遠;三是稅費優惠政策滯后。目前現行合作社稅收政策主要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及相關的農業稅收政策,但與之相配套的規定還不全面、不完善、不系統,尤其是對優惠政策的執行、資格認定和稅源管理上缺乏相應的措施、辦法和實施細則,稅務處理上存在分歧;四是職能部門培訓、指導、服務、協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運作規范管理的建議

1.引導合作社工商登記促進依法規范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進入依法規范發展的新階段。各級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合作社的依法登記工作。農經部門負責對合作社的設立進行全程指導,幫助準備登記所需的相關文件,并對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進行把關,防止出現不具備條件的假合作社。工商部門立足促進發展,程序簡便易行的原則依法做好登記注冊工作。在重視發展合作社數量的同時,更加注重發展質量的提升將提高合作社及其成員的登記率與推進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結合起來,促進合作社依法規范發展。

2.引導合作社建立和完善規范管理的機制

要切實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加強對合作社章程制度、治理結構、運行模式、產業發展、財務會計和盈余分配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努力健全合作社制度建設,規范內部管理,增強組織凝集力。一要引導建立民主管理機制。指導合作社制定章程、財務管理和內部監督制度,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三會”制度,充分保障全體成員對合作社內部各項事務和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引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引導和幫助建立完善分配機制,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重點要完善公積金提取方式,健全風險調節機制和自我發展機制,堅持按交易量(額)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結合,建立健全盈余分配機制,采取報酬與業績掛鉤的方式,建立起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三是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引導和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對財產狀況、合作社業務的整體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實行社務公開。

3.引導合作社加強規范化管理

沒有規范化管理,合作社如同一盤散沙,發展越快風險越大。要引導合作社堅持以管理規范化為基礎,促進生產標準化和經營品牌化同步發展。要引導合作社通過標準化生產,不斷指導合作社加強基地建設和設施農業建設,促進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行標準化生產,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市場知名度;要引導合作社提升合作層次和水平,統一品牌銷售,提高市場知名度提高農產品銷售價格,統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建立可追溯制度,發現問題追責處罰等。引導合作社做好品牌建設和農超對接。引導合作社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規范生產檔案記錄,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檢驗檢測制度。指導合作社開展“三品一標”認證認定和商標注冊,參加名牌(農)產品和著名商標評比認定,開展加工、儲運業務,提高經營的品牌化、產業化水平。組織開展“農超對接”等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支持合作社與大型連鎖超市企業建立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促進合作社與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銷銜接。開展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發展農產品從基地直接到超市的流通方式,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此外,還可引導合作社學習借鑒臺灣農會經驗,如學習臺灣農會的規范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增強合作社的凝聚力。

4.為合作社依法規范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政府要建立一支政策理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農業經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指導、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要加強合作社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培訓合作社管理人員,造就一支善經營、會管理、懂技術、善于帶領群眾合作致富的合作社經營管理人才隊伍。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合作社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合作,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農技推廣人員到合作社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

5.充分發揮好示范社的典型帶動作用

三明市先后已有一批合作社被評為部、省、市、縣級示范社,而創建示范社的目的是要其發揮典型作用,達到“點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效果。要落實好省政府《關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的若干意見》(閩政﹝2011)58號)精神,按照“組織功能全、民主管理實、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品牌效益高”的要求,繼續組織開展市、縣兩級示范社評選活動,創建一批經營規模大、品牌效益高、民主管理好、財務管理規范、帶動能力強的合作社示范社,示范社要完善組織結構,健全產權制度,設立社員賬戶,規范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機制,引導和帶動更多農民加入合作社、興辦合作社,推動合作社加快發展。示范社要在保持自身先進性的基礎上,發揮好示范作用,一方面,要引導鼓勵示范社把自身好的做法和經驗介紹給其他合作社,其經驗可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推廣,為其他合作社學習借鑒;另一方面示范社要幫助其他合作社解決生產經營模式、技術需求等問題,為他們解疑答惑,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盡力幫助;同時,鼓勵在自愿的基礎上采取聯合、合作等方式與其他合作社結成緊密的關系,實現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共同志展。

6.加大對合作社規范管理的政策扶持力度

農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范文第5篇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困境;融資方式伴

隨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村經營制度的變革、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土地確權的推行,傳統農業正進行著深刻的變革。農業的核心主體地位已經逐漸由傳統的以農戶為主的分散式個人主體變為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業專業大戶等規模農業經營主體?,F如今,新型農業主體已經逐漸成為農業現代化發展的中堅力量。林樂芬,法寧(2015)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概括為:通過土地流轉的形式實現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根據市場經濟和市場需求進行農業專業化生產,其目標是促進土地使用效率、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增加從業者的勞動收入,最終保證農產品的穩定供給,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和帶動農業產業結構升級的農業經營主體[1]。根據農業農村部印發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黨的十以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快速發展。截至2019年底,全國家庭農場超過70萬家,依法注冊的農民合作社220.1萬家,從事農業生產托管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42萬個[2]。顯然,現階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成為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中的中流砥柱。但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進程中卻出線籌資難的核心問題。姚彥青(2017)認為目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最棘手的問題是融資問題[3]。林樂芬,法寧(2015)也認為,相比較于普通農戶而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規模較大,現代化發展程度較高,資金需求較高。但與此同時,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貸款主要針對小農戶,覆蓋面窄,資金補充不足,而民間借貸渠道相對也較少。資金供小于求的現狀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較大的融資困境[1]。同中小企業發展的困境一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存在明顯的“麥克米倫缺口”。

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特點

(一)融資額度與融資期限的特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較于普通農戶而言,經營土地不是分散式的小面積土地,而是少則幾十畝,多則上千畝的土地經營面積;同時經營規模也比普通農戶的規模大,呈現出規?;⒓谢同F代化的特點;經營時限具有一定周期性和長久性。因此,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額度需求相對較大,偏向于大額貸款;貸款期限方面也趨于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

(二)融資抵押特點若與城鎮企業的融資抵押進行比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融資抵押方面抵押物最大的資產主要為農村廠房房屋和土地流轉經營權的土地等。但是無論是廠房和土地等資產,所屬位置在農村,流轉性和流動性較差,因此若想以此作為融資貸款的抵押物,都會被銀行以貸款風險較高為由而拒絕或延緩貸款。

(三)融資還款特點與普通農戶不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較高的勞動生產率、較大的經營規模和較成熟的商品化程度。但是許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業務為農作物種植或家禽養殖等,農業生產回收受自然氣候影響具有不確定性。同時投入產出周期長,資金需陸續投入,產品投放市場獲得收益需在一年或者幾年以上不,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不能及時還款。在一定的貸款期限內,隨著抵押物時間價值不斷貶值,金融機構將面臨較高的放貸回收風險,因此降低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發放率。

(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務管理的特點除有效的抵押物作為貸款依據外,如果企業具有完整的財務報表,良好的財務狀況,也會成為銀行增發貸款的依據。然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內控制度并不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資金賬戶虛設、財務信息缺失,在貸款時不能提供完善有效的財務信息,限制了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融資支持力度。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的內部與外部困境分析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困境面臨著內外部的困境,其中內部困境主要是由于自身管理和融資特點導致的內部融資困境,還有就是金融機構和政府財政政策等導致的外部融資困境。

(一)因自身特點和管理不善導致的融資困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困境的很大一個因素是主體自身發展的問題。一個方面是抵押物流動性和變現性較差;另一個是投資回報周期長并具有不確定性;再一個則是自身內控管理不完善,財務信息和經營信息材料的缺失。以上幾點都會成為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去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融資貸款業務時的障礙,融資風險加大進而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遭遇融資難的危機。

(二)因融資服務滯后導致的融資困境目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助農興農等融資產品主要是以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等傳統信貸支農產品為主。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等信貸產品主要是為了滿足普通農戶生產生活的資金需求,貸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下,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同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生產過程中對于資金的需求會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生產產業鏈的延長而不斷增加,而金融機構還缺乏綜合性金融服務方式和多樣化信貸支持產品,供需的不平衡進一步加大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困境。[4]與此同時,農業生產回收的不確定性、投資回報周期長、生產規模較大等因素又會使得金融機構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提高風險率,從而上調貸款利率。如今,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貸款時,貸款利率會上調23%-35%,如果評估風險加大則會上調利率達到50%及其以上[3],這些舉措都會進一步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困境。

(三)因政府財政金融政策不完善導致的融資困境現階段,政府對于三農發展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和支持,制定了許多針對農業發展的各類農業補貼政策,包括有農機具購置、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和直接補貼等。但是因為很多農業補貼是根據隨田不隨人的政策,補貼發放一般是發放到原土地經營者即農戶手中,而非發放到土地流轉后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手中,因此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而言,在這一部分很難享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同時,政府擔保體制不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很難通過商業擔保獲得銀行貸款。農業保險的發展滯后也增加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風險,從而使其進一步陷入融資難的困境當中。

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困境的化解策略

面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內外部困境,本文認為需要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身,銀行等金融性機構和政府三方合力,共同解除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困境。

(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提高管理能力,完善內控制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身抵押物流動性差和投資回報周期長的問題屬于難以控制和解決的問題。但是在管理方面卻可以有所建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建設合理的規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經營水平;完善管理機制,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健全財務制度,保障財務信息的健全、公開和透明,降低融資風險,增加融資。同時積極的擴展融資渠道,通過增加商業投資、風險投資、合法的民間借貸、農村互助資金等方式,積極探索融資新模式,進一步擴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渠道。

(二)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增加金融產品投入,加大金融服務力度目前,金融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的金融產品存在一定的短缺,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需要調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和特點,開發符合其個性化發展的金融產品,提高貸款額度和貸款規模,演唱貸款時限,確定合適的貸款利率,采取個性化、差異化和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同時,要積極探索農村產權抵押新模式,按照政策要求制定符合農村生產資料、房屋財產和流轉土地等現有抵押物的貸款業務,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提高信用貸款額度、放寬擔保準入條件,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壓力,進一步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困境。

主站蜘蛛池模板: 苏尼特右旗| 桑植县| 高安市| 开封县| 新竹市| 建始县| 乳源| 霍邱县| 疏附县| 陵川县| 唐河县| 罗甸县| 政和县| 合川市| 古交市| 鹤岗市| 昌乐县| 汕尾市| 六枝特区| 无极县| 石林| 肥乡县| 常州市| 宁阳县| 南漳县| 长寿区| 巩义市| 无棣县| 白城市| 静乐县| 土默特左旗| 万源市| 揭阳市| 肇东市| 调兵山市| 农安县| 庆阳市| 美姑县| 衡阳市| 天门市|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