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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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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

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范文第1篇

關鍵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利益聯結機制;行為特征

題目來源:安徽財經大學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合作經濟理論文獻梳理和開發利用研究”課題[教秘〔2004〕74號文件]

中圖分類號:F324文獻標識碼:A

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利益聯結機制的選擇具有客觀性,不同類型的利益聯結機制沒有初級與高級之分。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構建多種類型同時并存共同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對促進農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利益聯結機制的主要類型

受外部制度環境和內部制度安排影響,不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對于有關技術和信息、資產特性、產業特性,以及激勵與風險等有著不同的選擇,形成不同的利益聯結機制。按照利益聯結的緊密程度,一般將其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單純技術和信息服務型”,亦稱“專業技術協會”。由農村“土專家”牽頭聯合從事同一專業生產的農民組成的自助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任務是交流作物技術、統一防治疫病、監督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提供交流市場信息、代表會員與客商進行談判等,這種“專業技術協會”依靠單純的技術服務和信息交流使農戶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聯結起來,成員之間缺乏權益紐帶,屬于松散型的利益聯結形式。

第二,“服務+交易額返還型”,亦稱“專業合作社”。由供銷社、村委會、種養大戶或經紀人牽頭聯合生產同類產品的農戶成立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任務除了從事技術信息合作互助外,還為會員提品銷售、物資供應、農產品儲藏、運輸等服務。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戶簽訂協議,為會員提供低于市場價的生產資料,以保護價收購會員農產品,將銷售領域產生的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和公積金后按照收購量對會員進行利潤返還。這種“專業合作社”不僅依靠技術服務和信息交流,而且通過對會員按交易額返還利潤,使農戶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聯結起來,屬于較為緊密型的利益聯結形式。

第三,“服務+交易額返還+二次分配型”,亦稱“股份合作社”。依托龍頭企業、供銷社或種養大戶與農戶共同出資成立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由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建立企業或其他盈利性組織,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通過經營為組織獲取利潤。入會農戶不僅可以享有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提供的各種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還可獲得按照惠顧額進行的利潤返還。龍頭企業、種養大戶、普通會員入股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所辦企業成為股東,則可按照股份進行年終分紅。這種股份合作社通過“服務+交易額返利+二次分配”使農戶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聯結起來,屬于緊密型的利益聯結形式。

二、不同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行為特征不同

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利益聯結機制的選擇是客觀的。不同的利益聯結機制決定著不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具有不同的行為特征。

第一,不同利益聯結機制風險約束不同,農戶參加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不同。在松散的利益聯結機制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只提供單純技術和信息服務,農戶承擔全部生產和市場風險,單個農戶抵御風險的能力很小,一旦發生風險即可造成毀滅之災,參加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不高。這類合作經濟組織雖然數量很大,但相當一部分是政府推動的結果。在比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下,農戶僅承擔生產風險,市場風險化解到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部分風險的化解提高了農戶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在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不僅提高了參與者的風險意識而且構造了風險共擔機制,對農戶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和號召力,農戶參加合作經濟組織有著很高的積極性。

第二,不同利益聯結機制激勵機制不同,農戶生產積極性不同。從松散的利益聯結機制看,農戶自負盈虧,沒有穩定的收入預期,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無法有效激勵農民的生產熱情,難以保證農戶的生產積極性。從比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保護價收購以及利潤返還,使農產品的銷路和價格得到有效保證,農戶有了穩定的收入預期,有效地激發了農戶的生產積極性。從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不僅提高了農戶的風險意識,更為重要的是構建了風險共擔機制,增強了參與農戶為減少內外部風險和市場競爭壓力而努力提高生產效率的積極性。

第三,不同利益聯結機制資產特性不同,自我積累與擴張能力不同。松散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資產特性,決定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自我積累與擴張的動力明顯不足,因為其經費主要依靠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限資助以及向農戶收取的少量會費,無力開展更多的服務。比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資產特性,決定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既有對農產品的收購能力和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又有一定的創利能力和積累能力。當然,創利能力和積累能力反過來又為農戶利益提供了更為可靠的保證。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資產特性,決定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產權清晰,具有明顯的自我積累與擴張功能,還可以通過技術入股的方式吸引專業技術人員和機構加入合作經濟組織,構建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體系,有效地提高合作經濟組織的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第四,不同利益聯結機制農戶退出方式選擇不同。農戶參加利益聯結機制松散的合作經濟組織不需要契約保證,自愿退出原則表現為可以隨時自由退出,不存在退出成本。農戶參加利益聯結機制比較緊密或緊密的合作經濟組織,合同與契約的約定使農戶與合作經濟組織結成了利益共同體,自愿退出原則必須通過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實現,并且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利益聯結越緊,農戶的退出成本越高。

第五,不同利益聯結機制存在的產業特性基礎不同。采取松散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初步形成專業化的區域或處于專業化早期的區域具有形成與發展的基礎,因為專業化市場在形成初期還面臨很大的市場不確定性,組建較為緊密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戶必須承擔較大的市場風險而無法隨意退出以回避風險,農戶參與的積極性不高。采取比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具有一定的產品收購與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必須具有充分的資金與先進的技術做基礎,必須具備高效的管理能力,只適用于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產品需求較為穩定、市場較為完善的地區。采取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其組織形式的規范化對資源、環境、資金、生產規模、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等都有較高的要求,只適用于資源稟賦獨特、能大量生產名特優產品的地區。

三、幾點建議

通過對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不同利益聯結機制下的行為特征的分析,就發展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構建科學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體系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要鼓勵、引導和幫助農戶在家庭聯產承包的基礎上舉辦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改革開放以來,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極大地推動了農業的發展。但在30年來的發展中,重“分”輕“統”,家庭經濟在雙層經營體制中占優勢,集體經濟發展緩慢,呈現衰退、萎縮現象,統分結合的“統”不能很好地代表農戶的利益,不能很好地保護農戶利益,也不能為農戶謀利益,難以成為農業現代化的組織載體。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則可以提高農民的市場地位,推動農業技術創新,減少農業經營風險,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對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具有重大意義

第二,要因地制宜、多種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多種利益聯結機制同時并存、共同發展。從實際出發構建的各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沒有初級與高級之分。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構建利益聯結機制,必須杜絕一味追求小而全、大而全、高級完備的發展思路,根除行政命令、一刀切、一哄而起的做法,堅持一切從當地實際出發,農民歡迎那種形式就采取那種形式,當地適應那種形式就發展那種形式,因地制宜多種形式同時并存、共同發展,構建全國性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第三,要努力完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利益聯結機制。利益機制是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運行與發展的核心問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是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運行保持活力的基礎。完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利益聯結機制,要堅持“利益共享”,處理好與農戶的利益分配關系,健全利潤分配制度,明確積累和返還的利潤比例。要實行按交易額分紅和按股分紅相結合,但主要以按交易額分配為主。對于股份合作組織,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但要嚴格規定資本參與利潤分配的比例,并適當提高按勞分配的比重,以更好地體現農業合作組織“勞動聯合”的經濟特征。

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范文第2篇

關鍵詞:農產品供應鏈;供應鏈聯盟;農業合作社;利益分配;按貢獻分配;修正后的Shapley值; Stackelberg博弈

中圖分類號:F304;F224.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8131(2015)01-0008-08

一、引言

自古以來,“菜賤傷農”與“菜貴傷民”一直就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對矛盾現象。據商務部有關調查,從田頭到市場,蔬菜近10倍的差價主要是由于運輸成本、存儲成本等各種因素累加而成。這些都說明了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利益分配不均問題。農產品供應鏈主體之間合理的利益分配是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促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健康有效運轉的關鍵,因此,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供應鏈各主體之間的利益,使供應鏈聯盟關系長期穩定發展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的利益,也是農業經濟學者們研究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目前,學術界主要采用博弈分析法和Shapley值法對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利益分配問題進行研究。Ilaria & Pierpaolo(2004)從供應鏈中間產品轉移定價的角度分析了三階段供應鏈收益共享契約,認為供應鏈各主體之間的合作可以使各方達到渠道協調。金廷芳(2011)在對我國傳統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我國小農生產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特點,提出了新型的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即由農戶、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和零售企業組成的一體化戰略聯盟型供應鏈網絡,并指出這種模式能夠降低農戶的生產風險,穩定農產品供應。譚濤和朱毅華(2004)從農產品供應鏈組織的動因出發,分析了我國現行的兩種主要的供應鏈組織模式,即以加工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模式和以物流中心為核心的供應鏈模式,認為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是促進農產品供應鏈管理順利進行的關鍵。梁鵬和李江(2013)運用Shapley值法分析了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的利益分配機制,認為“農戶-農聯組織-零售商-消費者”是最佳供應鏈聯盟模式,并指出通過Shapley值法進行的內部收益合理分配可維持聯盟關系的穩定。趙曉飛和李崇光(2008)同樣運用博弈論思想和Shapley值法對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問題作了相關探討,并在構建利益分配模型和機制的基礎上,針對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提出了發揮核心企業“物流中心”作用、建立供應鏈聯盟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等建議。施晟和衛龍寶(2012)認為信息獲取能力及風險控制能力決定了農超對接進程中不同行為主體對合作剩余的分配。

這些研究對農產品供應鏈的發展及其利益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指導作用,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現有研究主要是從以“農業龍頭企業”或者“分銷商”或者“零售商”為核心的角度來分析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及其利益分配,鮮有從代表農戶利益的“合作社”為主導的角度來進行研究;另一方面,雖然不少文獻運用Shapley值法與博弈論相結合的方法對供應鏈聯盟中的利益分配進行了研究,但很多僅限于理論模型,沒有實證數值分析。本文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合作社+加工企業+零售商”農產品供應鏈模式為基礎,針對“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基于Shapley值及修正后的Shapley值法對聯盟中各主體的利益進行合理分配,并進行了模擬數值分析。

二、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

農業合作社的成立使得在農產品供應鏈中處于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的廣大分散農戶被組織起來,能夠獲得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提高了其市場交易談判的能力。農產品流通過程中,農業合作社與加工企業、零售商等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提高了農產品流通效率,實現了農產品供應鏈的價值增值。“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是指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農業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零售商三者之間建立基于契約的合作聯盟關系,聯盟關系維系期間,合作社在農產品價格的制定過程中占有主動權的一種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有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社員利益得到保障。“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強調了農業合作社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主體地位。由于農業合作社代表的是廣大農民的利益,所以該模式也使得在農產品價格決策方面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的社員農戶有了選擇和決策的機會。

二是所提供的農產品需求彈性較一般農產品大。這種模式下,所供應的農產品不同于一般的需求彈性較低的農產品,大多是反季農產品、品牌農產品或者地域性較強的農產品,而且此類農產品的需求彈性往往比一般農產品需求彈性大,如平度馬家溝芹菜、膠州里岔黑豬等。高 強,穆麗娟:“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研究

三是農業合作社規模較大。參與這種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農業合作社社員人數較多、基地面積較大、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管理水平較先進,規模化經營是農業合作社在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占據主導地位的關鍵。例如,青島成嗣蔬菜專業合作社主營項目為反季節精細蔬菜,擁有自主商標并獲得了無公害青蘿卜基地認證,目前,已與多家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了合作聯盟關系,在供應鏈聯盟中占據主導地位。

“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中,農業合作社既為上游的社員農戶提供良種、飼料、化肥以及種植養殖管理技術,又為下游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提供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高品質農產品,加工企業和零售商則為合作社提供及時準確的市場信息,只有三者形成穩定的聯盟關系(圖1),農產品供應鏈才能高效運行。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能否形成和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應鏈利潤的分配,焦點在于如何分配由于供應鏈聯盟的形成而產生的高于各主體單獨經營獲得的價值增值部分。

三、shapley值法及其修正

1.shapley值法

Shapley值法是合作博弈中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同于基于投資成本的比例分配,而是基于合作各方在經濟效益產生過程中的重要程度來進行分配(張潤紅 等,2008)。直觀來講,就是參與合作的各主體在共同參與生產得到一個總收益后,按照各自對收益貢獻的大小來分配利益的一種方法。Shapley值的計算方法如下:

其中,s(i)是集合I中包含合作伙伴i的所有子集,|s|是子集s中的元素個數,n為集合I中的元素個數,w(|s|)是權重因子,v(s)為子集s的收益,v(s\\i)是子集s中去掉合作伙伴i后可得到的收益(孫世民 等,2008)。

2.Shapley值法的修正

其實上述Shapley值法的分配方式并不完美,如果聯盟中各主體均可獨立地選擇自己的努力水平,這種利益分配方式就可能導致偷懶行為的出現;而且這種分配方法是一種基于中性風險的分配方案,沒有考慮到各主體在合作過程中的風險承擔問題。對于承擔較大風險的主體就不能僅僅按照Shapley值法確定的邊際貢獻來分配利益,還應適當增加其在利益分配中相應的比重,這樣才能保證相關主體的利益,進而鞏固聯盟長期合作的穩定性。因此,采用修正系數對相應主體增加或減少利益分配權重,可以使分配方案更公平合理和符合實際。

四、“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各主體的利益分配

假定參與供應鏈聯盟前,各主體都是分散決策的,則此模型相當于一個三階段單周期的供應鏈模型。在一個周期里,農業合作社先給出農產品的收購價格,加工企業根據收購價制定銷售給零售商的價格,零售商再根據其采購價格制定采購數量以及農產品的零售價格。在此過程中,各主體都是風險中性和完全理性的,他們會根據所有可獲得的信息作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決策。

令合作社代號為n,加工企業代號為h,零售商代號為c。設農產品市場需求函數是關于農產品價格的線性函數,即農產品市場需求量為D(pc)=a-bpc(其中a、b為常數,且a>0,b>0);零售商對農產品的采購量為q,且假定D(pc)=q;加工企業從合作社收購的某種農產品單價為pn,銷售給零售商的單位農產品價格為ph;零售商銷售給消費者的農產品單價為pc;農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為cn,加工企業加工銷售單位農產品的成本為ch(包括生產準備成本、生產資料成本和單位運輸成本等),零售商的銷售成本為cc。

1.分散決策下各主體的利益

Stackelberg博弈中,領導企業具有先動優勢,追隨企業在觀察到領導企業的選擇后再做出選擇,隨后領導企業在估計跟隨者企業反應函數的基礎上來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產量決策(張維迎,2004)。根據上述假設,在分散決策的情況下,合作社、加工企業和零售商之間存在利益方面的不斷博弈,這種博弈就類似于一種以合作社為主導的三階段Stackelberg博弈。為求得該情況下各主體的最優決策,本文采用逆向博弈的方法。

首先,零售商根據農產品采購價格確定最優采購量和零售價格,其期望利潤為:

由表5可知,修正后的實際利益分配方案仍滿足聯盟的特征函數。加入綜合修正因子后的算法使農業合作社得到了高于基礎收益的分配額,而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所得利益則比修正之前少。這既與修正因素的測度值有關,也較好地反映了“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現實狀況,即合作社承擔的農產品成本和風險高于加工企業和零售商,而且種植養殖環節帶來的價值增值也應高于銷售環節,具有現實合理性。

六、結論與建議

從文中的分析可知,經過修正的Shapley值法更符合“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實際情況,更好地體現了按貢獻分配利益的原則。雖然由于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所得利益減少了,修正后的分配方案看上去存在不穩定性,但是,這樣的分配方案仍然是可行的,完全可以基于一種合作前的利益共享契約來實現。加工企業和零售商的預期利益雖然比修正前的少,但也比不參加聯盟分散決策時獲得的利益大,因此,他們還是可以并樂意接受這樣的分配方案,這種預期結果也是由聯盟中農業合作社的主導地位決定的。

農產品供應鏈聯盟能夠帶來農產品價值增值和超額收益,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是維系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穩定的前提,也是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動力機制。為切實保障農戶與合作社利益,實現農產品供應鏈聯盟利益最大化,增強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的穩定性,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政府應當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幫助規模小而分散的農戶有組織地進入市場,鼓勵和引導“合作社+農戶”模式的發展,增強農戶在與其他主體進行市場交易時的力量,這是形成“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前提,也是使農戶有機會獲得穩定和更高收入的前提。第二,維持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的穩定性,最重要的是設計合理的利益共享契約,以保證聯盟內部公平公正高效的利益分配。利益共享契約的設計可以通過修正后的Shapley值法來實現,使聯盟各主體按照各自的貢獻獲得其應有的收益。

第三,供應鏈聯盟各主體間應盡量實現信息對稱。從合作前的Stackelberg 博弈可知,個體利益最大化并不能導致集體利益最大化,主要原因是聯盟各主體信息交流不暢導致的信息不對稱。在參加聯盟后,各主體應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消除信息不對稱對聯盟利益最大化的不利影響。

本文針對“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提出了基于Shapley值法及其改進的利益分配研究思路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已有同類研究的不足,利益分配更符合實際,研究成果更具現實指導意義。但具體模型及相關參數,尤其是基于風險承擔和努力水平的各主體Shapley值修正系數的確定,尚待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金廷芳.2011.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創新研究[J].商場現代化(2):97-98.

梁鵬,李江.2013.基于Shapley值法的農產品供應鏈聯盟利益分配機制研究[J].商業研究(8):191-194.

施晟,衛龍寶.2012農超對接進程中農產品供應鏈的合作績效與剩余分配[J].中國農村觀察(4):14-28.

孫世民,張吉國,王繼永.2008.基于Shapley值法和理想點原理的優質豬肉供應鏈合作伙伴利益分配研究[J].運籌與管理,17(6):87-91.

譚濤,朱毅華.2004.農產品供應鏈組織模式研究[J].現代經濟探討(5):24-27.

趙曉飛,李崇光.2008.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利益分配模型與策略研究[J].軟科學,20(5):90-94.

張潤紅,羅榮桂.2008.基于Shapley值法的共同配送利益分配研究[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1):150-153.

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范文第3篇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

中圖分類號:F32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9-0059-02

一、研究現狀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國際社會上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經濟組織,國際經驗表明,農業是合作經濟最活躍的一個領域,農民合作社是當今世界合作社的主體。

1.一種觀點認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以及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具有農村合作經濟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屬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依據是中國的憲法。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8條第1款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2.許多政府部門的官員及其部分學者[1~2]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本規定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原、生產大隊、生產隊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包括經濟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總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經濟社等。

3.多數學者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不同的兩個范疇[3~6]。其主要依據是,集體經濟與合作經濟是不同分類依據條件下的兩個概念,集體經濟是根據產權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它指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國有經濟、私有經濟等。合作經濟是根據組成及運行方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公司制企業等。合作經濟與集體經濟具有實質區別,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交易的聯合,它承認私人產權;而傳統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

現有的研究成果,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進行了分析,但由于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論點論據往往出現在不同的文章中論證相反的觀點。本文嘗試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間的關系。

二、概念的內涵

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涵及其功能,無論是權威文件還是學術界,沒有統一的、明確的和具體的界定。用歷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標準,可以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劃分為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兩種類型。

1.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在行政鄉村范圍內,以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要特征的一種組織形式。在傳統意義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以下幾個最明顯的特征:一是農村區域,二是農民組織,三是集體所有制經濟。其中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社會主義公有制,是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制度的兩大組成部分之一,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表現之一。

2.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是相對于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言的,市場條件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概念應該具有新的內涵。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合作經濟組織。其中 “集體經濟”所顯示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以集體規模經濟為標志、以集體主義為價值觀的性質特征[7]。

3.合作經濟組織,是合作經濟的載體,泛稱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聯合的人們,通過其共同擁有和民主管理的企業,滿足它們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組織。國際合作社原則是:自愿和開放的社員原則;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自主和自立原則;教育培訓和信息原則;合作社間的合作原則和關心社區原則。其中,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兩項是根本性的。

三、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顯不同于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為鄉(鎮)、村、村民小組農民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的形式組成,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社區性經濟實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區別在于原則、目的及其特點:

1.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遵循自愿原則,農戶、消費者或市場經濟中其他弱小的實體,為了抗衡經濟領域的各種風險,自愿聯合、自我服務的產物。合作社是農民自發的組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承認個人產權,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合作經濟組織承認個人產權,資本聯合所有,承認和保護社員的所有者權益。農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而集體經濟組織中農民沒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以承認私人產權為前提的交易的聯合,而傳統的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3]。

3.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自上而下行政組織、行政干預的產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政府的延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者,是體現政府意圖的準官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介于政府和農民之間的非政府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者,要對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而非政府官員負責。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實行一人一票,而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管理沒有體現出來;民主管理原則和社員經濟參與原則不可能在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體現出來。

5.真正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只有在社會經濟發達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現。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在中國工業剝奪農業的條件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具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

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目標、特征及其原則等方面,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

1.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起源于合作經濟。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農村推行的農村互助組,可算是建國以后中國最初的合作經濟形式。運動以后,生產力有了極大的提高,但數以千萬計的擁有各種不等小塊土地的小農,不能抵御各種自然的天災人禍。因此,成立互助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農民的自愿選擇的結果。互助組的時期,土地私有,自愿結合,等價交換,產權清晰,民主管理,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則。互助組以后,中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走向集體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結果。

2.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它是農民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還的原則,按章程進行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8]。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資本型股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社;二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如大戶帶動型、農業龍頭企業聯結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型;三是專業(行業)協會,如經營性專業協會和服務型專業協會;四是各種經濟聯合體,例如種植養殖型聯合體、加工型聯合體、經銷型聯合體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成的、以集體財產特別是土地為連接紐帶的一種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經濟組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目標只有一個,即在法規容許的范圍內為其成員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9]。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要贏利的,不斷的增強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追求經濟效益是市場機制的要求,背離了這一點,提供服務就失去了基礎。對內則不以贏利為目的,服務是組織的宗旨和目的,背離了這一點,集體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經濟和合作經濟組織,作為一種改變單個農業生產者和大市場之間不對等交易的一種制度安排,在發達國家已經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并成為一種發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國的一部分地區已經自發地建立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的各種農村股份合作組織,包括社區性股份合作和專業技術股份合作。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當然,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項任重道遠的工作。

參考文獻:

[1] 朱元珍.是社會主義合作經濟的新發展[J].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5,(1).

[2] 楊峰,張國輝.發展合作經濟組織 壯大集體經濟實力[J].吉林農業,2004,(7).

[3] 韓俊.關于農村集體經濟與合作經濟的若干理論與政策問題[J].中國農村經濟,1998,(12).

[4] 毛東凡.不能把合作經濟與集體經濟混為一談[J].農業經濟問題,1991,(4).

[5] 應瑞瑤,何軍.中國農業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論問題研究[J].農業經濟問題,2002,(7).

[6] 鄭有貴.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N].中國經濟史論壇,2003-10-14.

[7] 姜法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定義辨析[J].農業經濟,2006,(10).

[8] 王景新.長三角鄉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崛起:蘇、浙新鄉村建設系列調研報告[C]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中國農民組

織建設.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46.

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范文第4篇

一、霍山縣新型農民合作社發展現狀

新型農民合作社是指農民在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依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按社員投資額返還的原則,依據章程成立,經注冊登記,進行聯合生產和經營的經濟組織。目前,我國新型農民合作社大致包括農民自發型、政府部門領辦型、市場基地領辦型、“龍頭”企業領辦型和復合型合作社五種類型。

近年來特別是近五年來,在各項惠農政策和扶持資金的大力支持下,霍山縣新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如雨后春筍,茁壯成長。目前,全縣共有農業合作社及協會420家,其中省級示范社4家,市級示范社26家,每年還在以70戶左右的速度增長。會員12471戶(其中農民為11906戶,占95.5%),占全縣農戶的16.7%。基本上每村近3家合作社。合作社涉及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運輸業和其他行業等五大類。

從霍山縣的實踐上看,新型農民合作社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如座落在霍山縣諸佛庵鎮的三河茶葉專業合作社,最初由5戶發起人帶領38戶農戶,利用5個小茶葉初制廠,募集22.5萬元資金組建起來,合作社會員涉及3個行政村。經過幾年來的發展,目前合作社擁有會員318戶(另外待申請加入的農戶達650戶),投入本金413萬元,其中5戶發起人分別投入20萬元,另外313戶分別投入1萬元。

該合作社實行二次返利和現金分紅相結合的利益分配模式,即會員先按市場價銷售生葉給合作社自身的茶葉加工廠,然后合作社按會員銷售總額的10%予以現金返利,年銷售額超過3000元的再獎勵一袋有機肥。年度末,合作社再將純利潤的60%按投入本金數進行第二次分紅,其余40%作為合作社的滾動發展資金,算下來合作社會員比一般農戶年均增收3000左右。2011年,合作社與河南九華山茶業有限公司成功合作,注冊成立了霍山九華山茶葉有限公司,在本鎮俊卿社區征地12畝,投資3000多萬元,建設標準化的茶葉加工廠和生態旅游觀光農業。公司擁有“霍山黃芽”清潔化生產線和炒青綠茶清潔化生產線,新建了6000多平米的營業大樓,集茶葉生產、銷售、展示、茶文化體驗、茶產業旅游觀光和餐飲住宿于一體的現代農業體系,為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和會員增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2013年6月,中國茶葉流通協會在京舉辦茶葉博覽會,該合作社的“接云峰”牌“霍山黃芽”獲得“銀獎”。

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盡管霍山縣農民合作社得到較快發展,但受各種原因制約,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起步晚、底子薄、會員文化程度低、基礎條件差和受傳統思想影響等因素,出現了不少問題,如成立的群眾基礎不牢固、會員綜合素質不高、沒有發展目標和遠景規劃、臨時拼湊或急于求成、規模小、分布不均衡、會員人數少等情況。霍山縣的合作社商品化率一般只有40%左右,還有不少小型合作社就是靠出售原材料,根本談不上深加工和商品化。

二是合作社作用發揮不夠、運作不規范。不少小型合作社生產技能較差,制度、章程只是個形式,業務能力也不強,對生產管理、產品銷售、風險預測和市場分析都是一片空白,無法對會員進行及時有效的幫助和指導。喜歡按老黃歷辦事,我行我素,缺乏溝通,不愿意調整落后的產業結構,害怕承擔市場風險。有的合作社管理人員工作缺乏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責任心也不強,一二年也不組織一次活動。有的合作社會員之間、會員同合作社之間、同類合作社之間缺乏聯系,各自為政,各干各活,一盤散沙,失去了創建合作社的本來意義和作用,影響了其余農戶加入合作社的積極性。

三是合作社的軟硬件較為落后。不少合作社都是農戶自發組織起來的小型合作社,會員少,底子薄,缺乏資金支持,通常只有一塊牌子、一間房子、一張桌子、一把椅子。沒有電腦等常用辦公設備,網絡也沒開通,更談不上農產品實行網上銷售和提供相關市場信息。有的合作社有了盈利也是分光吃光,不用來添置一些必要的辦公設備和搞些硬件建設,沒有長期規劃和打算。有的合作社檔案管理混亂,無專人管理,沒有相關文件、會議記錄和財務收支等重要檔案。有的合作社收支不清也不公開,一人說了算,無人監督。

三、財政扶持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適當調整現有的財政惠農“普惠制”政策,專門出臺針對合作社的獎勵和優惠政策。比如,凡是加入合作社的農戶就享受某種惠農政策,沒有加入的不享受或少享受,這可以激發廣大農戶加入合作社的積極性,為做大做強合作社提供廣闊空間。鼓勵和引導農戶建立以一個或幾個行政村為單位,或者一個或幾個特色農產品為品牌的跨區域的大型合作社或聯合社。指導成立生產較為完善、管理較為規范、銷售較為順暢、信息較為及時、市場把握較為準確和發展規劃較為遠大的現代化的大型合作社或聯合社,并在政策、項目和資金上對大型合作社和聯合社給予傾斜和重點支持。

二是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財政資金首先要重點支持省級、市級和那些運作良好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大型或較大型合作社。對發展勢頭良好、管理規范、有發展潛力、有專業特色的中小型合作社也應適當給予支持,加快其成長和壯大。對規模小會員少或者只是幾個家庭成員、運作不規范或長期不運作的“空殼”合作社,原則上不予支持。對新發展起來的運作良好的家庭農場也適當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倡農業龍頭企業組建專業合作社。

三是在項目上給予支持。對基礎條件好、農產品特色顯著、附加值高、綠色無公害、示范帶動作用強、增收效果明顯的項目,應給予優先立項和支持,重點扶持合作社的基地建設、市場建設、機械設備更新換代、品牌建設、技術培訓、農超對接、農產品的儲藏、包裝、運輸和網上銷售等。

新型農業合作社的意義范文第5篇

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新農村建設;作用;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1.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1)05-0033-02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的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廣大農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這最終必然要落實到村莊上,落實到農民生活的空間上。因此,發展好農村中經濟合作組織,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定位

指以家庭經營為主的農業小生產者為了維護和改善自己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強群體的競爭力,按照“自愿、平等、互助、互利”的原則,遵守相關法律及規章制度,聯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經營形式的組織。

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經之路

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有三種經營方式:一是承包農戶自己經營,家庭收入有限;二是承包農戶將土地轉讓給村莊里其他人經營;三是承包戶進城打工,土地由缺乏勞動能力的留守人員經營。這三種經營方式都存在著一個共同特征:都是以家庭生產為主的小農經營,規模經濟低下。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業現代化的要求,土地制度的創新改革就順勢而為地提上了日程。學者溫鐵軍認為: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基本國情矛盾和城鄉二元結構基本體制性矛盾的雙重制約下,只有通過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快城鎮化改變三農問題面臨的外部條件與加強小農村社經濟內部化制度建設并重,才可能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實現農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可持續發展。[1]因此,他倡導在農村發展農民經濟合作組織。

三、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意義。

學者在上個世紀30年代就意識到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意義,他主張通過農民合作組織來發展鄉土工業,從而使農村經濟的發展的收益真正留在農村,留給農民,并認為合作社是中國與世界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相競爭的一條可能的出路,“我們的制度根本上是要使經濟生活融合于整個生活之中,使我們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縮力和資本主義的牟利主義相競爭。(2)237具體來講,它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現實意義:

1.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可以降低交易費用及風險。制度經濟學家康芒思認為,任何一項交易活動,都存在著交易成本。而有效的農村合作組織的建立,可以發揮經濟規模效應,降低交易費用,同時減少交易的不確定性,減弱風險,提高抗風險能力。

2.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可以提高農民市場競爭地位。現實中,農民處于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由于整體素質普遍不高,往往是高價的農業生產資料接受者和低價的初級農產品的提供者,是農業剪刀差的直接受害者。建立農業合作組織,可以改變農民在市場競爭中不對等地位,維護農民權益。

3.發展農業合作組織可以增加農民純收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滿足農業現代化發展要求。農業合作組織使企業與農戶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將分散的農戶小生產納入到社會化大生產之中,提高了農業的增值能力和農業綜合效益,形成自我積累、自我發展新機制,這是農村繼以后,在農業管理、產業組織和經營形式上的一次創新。

4.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的對策分析。從全國的范圍來看,絕大多數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仍處于探索徘徊的階段。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遠,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對策:

(1)加強政府的引導、監督和管理。我國仍然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制度還不夠完善。我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現階段地位依然薄弱,這需要國家強有力的介入干預。200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專業合作社法》正式頒布并實施,標志著我國農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進入了一個有法可依的新階段,同時,政府應該積極推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金融+農業保險+流通體制改革”四位一體的改革,為農村合作組織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政府要發揮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加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拓寬貸款渠道,破解農村融資難問題,在政策與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

(2)完善土地流轉,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經營。這里的土地流轉不包括農戶間自發的、小塊承包地的代租代耕,而是指土地向適度規模化經營集中,經營權向業主、種田大戶以及一些農業產業化的公司流轉。在不改變集體土地所有權前提和用途管制的原則下,探索集體土地使用權有償流轉的方式,允許農民或社區集體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同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按照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組成利益共同體。

(3)培育新型農民。普及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及職業教育,做好技術推廣、定向培訓等工作,重視提高務農勞動力的素質和勞動技能,培養一批具有企業管理理念的農業經營者,重點扶持農業專業大戶,并通過他們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引導和示范周邊農民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此外,應完善和強化農業推廣服務功能,提高農村人口綜合素質。

總之,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經之路,對我國農業現代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重大意義,我們必須加強完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更好更快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

參考文獻

[1]溫鐵軍.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

[2].文集(第2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3]高偉.我國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必要性和模式選擇[J].南方經濟,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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