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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財務管理 改進方法
一、現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問題
(一)籌資方面
首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籌資問題一直是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因素。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港溝街道辦黨工委副書記曾現權這樣說,合作社門檻很低,5個人拿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不需要驗資,沒人去查經營管理情況,也不需要年檢。除此之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標準、資金門檻都沒有明確界定,出資額度的“水分”很大,理事長報多少就是多少。由于合作社的規模較小,缺少有效的擔保和抵押,加之融資渠道不暢,農民專業合作社很難對外籌集到資金,其資金基本全部來自于成員內部,而這部分資金根本無法滿足合作社的發展需要。其次,政府投入相對較少。雖然多地政府都出臺了方案給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定的財政補貼和融資便利條件或者加大財銀合作力度,解決合作組織融資難題,但是目前效果尚不明顯。據2010年關于安徽省的農民合作社財政支持調查顯示,64.2%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得到任何的政府財政支持。
(二)投資方面
由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有限,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因而投資效率不高。對內投資方面,基礎設施滯后、人才匱乏使許多合作社在成立時就面臨“先天不足”的尷尬。存儲、晾曬、冷藏等加工銷售環節配套設施不完善,讓合作社經濟效益大打折扣。陜西省涇陽縣海普糧食合作社理事長張高民算了這樣一筆賬:“合作社沒有固定倉儲、晾曬場地,每年因晾曬問題玉米壞糧率達到20%到30%。去年我種了800畝玉米,只收了100畝,其余都讓周邊養殖戶低價從地里掰走了,光這一項就少收入21萬元?!睂ν馔顿Y方面,管理者不會運用資金和實物進行有效的對外投資,有的合作社雖然用資金入股形式投資,但投資效果不顯著,效益較低。同時,沒有考慮投資風險,造成資金回收困難,資產流失嚴重,有的甚至出現資不抵債。
(三)日常運營管理方面
1.財務機構不健全,財務人員素質低
目前財務管理問題沒有引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足夠重視。合作社財務管理機構不健全,很多合作社沒有設立相應的財務管理機構,沒有配備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會計人員更換頻繁,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多為本社社員,沒有經過專門的會計知識教育,沒有會計從業資格。有的干脆任用自己的親屬來擔任,會計核算工作隨意。根據長江大學優秀中青年項目對湖北省2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8家合作社沒有聘請專業的會計人員,占到了樣本的35%,有9家合作社的會計人員沒有會計從業資格,占到了樣本的39%。
2.缺乏有效的審計監督
(1)內部審計監督缺失。很多合作社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督機制,有的雖然設置內部審計,但是很少開展審計檢查工作;有的因為賬目設置混亂,內部審計更是無從談起;有的不按規定操作,走形式主義,內部審計形同虛設。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對實質性業務進行審查,或者沒有將審查結果進行公示,降低了內部審計的實際作用。
(2)財政監督不力。財政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工作缺乏指導,對財政補貼資金的運用缺乏有效監督檢查,致使有的合作社把財政補貼資金挪作它用。各級農經部門沒有對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指導。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改進分析
(一)籌資方面
1.加大投入資本的對社員的影響
資本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瓶頸,增加資本來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壯大有直接影響。如果《財務管理制度》能放寬對資本報酬的限制,在利益分配標準中明確加大投入資本所占的比例,同時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增加資本對表決權的影響,必將大大提高投資者的投資熱情。一來,投入資本可以給投資者帶來更大的回報,二來,投資比重較大則擁有較大的決策權,往往使社員更加關注合作社的管理和決策,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完善合作社的監督機制。
2.加強銀行借款的會計核算制度管理
政府財政補助金額有限,且會造成政府的財政負擔,而培育村鎮銀行,加大涉農資金的投放,不僅可以緩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籌資難題,更是促進了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和農村經濟的良性發展。如今,我國政府已經認識到發展村鎮銀行的重要性,正在逐步加強村鎮銀行的培育。但是,合作社沒有全面、準確、真實的會計資料,銀行就無從評估其借款風險,放款沒有依據。因而,《財務管理制度》應在合作社的相關會計業務處理上加強引導,為銀行借款的實施奠定基礎。
(二)日常運營管理方面
1.規范會計行為
財務人員應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做好財務核算的相關工作。原始憑證必須填寫準確才能制單;記賬憑證要填寫正確,會計、出納、經辦人、審批人簽字要齊全;建立健全的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國家扶持資金明細賬、日記賬等必要賬目,設置合理的二級科目;賬簿登記要及時、清楚、準確。
2.制定財務審批制度
合作社的財務支出應由指定負責人負責審批,各項支出必須是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等事項。應制定不同數額款項的具體審批程序,例如,五萬元以內的業務費用開支由總經理審批,十萬元以內的費用開支由理事長審批,十萬元以上的費用開支,需報經理事會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等。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時,必須手續齊全,憑證應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決議作為入賬依據。監事會需在每月軋帳前對賬務支出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參考文獻: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農業合作社如雨后春筍般的蓬勃發展起來,農業合作社有效的把農民和市場結合起來,對于農業增效和農民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然而從目前本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狀分析,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特別是財務問題。由于發展太快,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監督不力、財務管理水平低下、產業化程度低、缺乏專業的技術人員等問題。
1、輕視財務管理
從主觀上講他們沒有財務管理的概念,傳統思想上財務就是管錢。錢我讓誰花,怎么花,領導一個人說了算。其次農業合作社的成立多數來源于當地稍有經濟頭腦的農民,但對于財務制度基本上是一竅不通,原有的小農意識就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空間。他們的財務管理意思就比較淡薄,傳統思想比較濃厚。對財務管理的看待就是不能浪費錢,節約錢,不會統籌安排合理的財務。從客觀上來講他們的知識文化決定了他沒有了解財務管理的途徑,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問題是必然的。其次他們的專長是農業生產,他們的多數精力都用在了農業生產上,忽視財務管理也就是必然的。
2、財務管理方面缺少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完善
很多合作社成立時制定的章程、財務制度等大多流于形式,沒有得到貫徹執行,還有一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財務制度或者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有的是理事長兼任財務人員,既管錢又管賬,收支一人說了算,有的根本不設專門的財務人員,“誰有時間誰干活”,這樣勢必導致合作社賬務“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缺少監管,缺少制約。
3、合作社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
會計科目運用不規范,如用企業會計科目記賬;會計憑證登記不規范,這主要是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導致的;原始憑證不規范,普遍存在白條入賬現象,在購銷過程中,不索取,不開具正式發票,確實比開票實惠。這樣,大量白條就無法反映合作社真實的經營成本;支出審批不規范,有的無經手人簽字,有的經手人和審批人為同一人,有的審批意見不明確;記賬不規范,要素填列不全,與原始憑證登記內容不符,摘要不清;賬簿不規范,有的未按規范使用賬簿,有的累計、合計結轉不規范,有的合作社連續幾年使用同一本賬簿,有的合作社成員賬戶管理混亂,無資產明細賬,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有簡易報表沒有賬簿。
4、審計監督部門基本上起不到作用
首先,監督管理根本沒有形成一定的制度,只是遵循以往的工作指導原則,隨意性比較大。每次開會指導都是就事論事,為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事后就不再繼續跟蹤指導,下次出了問題又是重新開會遵循經驗指導,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制度。其次,監督工作缺乏系統性和連貫性,對于新出政策不能及時完善的傳達到基層,只有大的政策變化才會組織培訓學習,業務指導不能連續性跟進。再次,就是監督缺乏主動性,不去發現問題,而是合作社有了問題提出要求才去管理和監督,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是放任了合作社去犯錯誤。很多項目資金流向不去調查,而是聽信合作社的簡單報表匯報。這樣是嚴重的被動性監督。
二、農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解決方法
1、大力加強政策法規宣傳,普遍提高思想重視程度
合作社監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應加強合作社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加強惠農政策、合作思想、原則、技巧、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合作社成員的整體素質,同時,使合作社管理者意識到財務管理在合作社經營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從而強化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2、建立合適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應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遵循《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制定適合自身實際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分離不相容職務,錢、賬、物分別保管,建立健全的支出審批制度,并定期檢查考核內部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其中薄弱環節,防止貪污、挪用合作社資產的情況發生。
3、認真貫徹相關政策法規,規范會計基礎工作
會計基礎工作過程中,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運用會計科目,取得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設置、登記賬簿。其中要特別注意加強原始憑證審核,嚴禁白條入賬。要設置明細具體的成員賬戶,及時記錄合作社成員權益增減變動、盈余分配等經濟活動。按財務制度規定的會計年度逐期記錄經濟活動,做好月結、年結工作,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編制會計報表,詳實地反映合作社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將報表及時報送當地農經部門。
4、選擇合適的財務管理人員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以便掌握最新相關政策法規。部分不具備記賬條件的合作社,可以按照財政部《記賬管理辦法》委托具有代賬資格的財務公司為其處理財務工作。
從1844年世界第一個公認的農業合作社——英國羅虛代爾公平先鋒合作社成立以來,農業合作社在世界范圍內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近年來,隨著品牌戰略的深入實施,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社取得了快速發展,涌現出一批如日本的農協、西班牙的蒙德拉貢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茲合作社等國際知名合作社。
由于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差異以及歷史演進軌跡的不同,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農業合作社在品牌戰略實施路徑的選擇上具有一定的差別。目前,從世界范圍看,法國、美國、日本的農業合作社分別代表了三種不同類型的發展模式。在這里,主要就這三個國家的成功經驗展開分析。
(1)美國。美國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跨區域合作與聯合,共同銷售為主。美國政府為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強,創建了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美國國會于1922年通過了“卡帕——沃爾斯坦德法”,把合作社從“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來,對合作社的規?;洜I、品牌化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美國政府幫助成立了農業信貸合作體系,專門為農場主和合作社提供信貸支持,這為合作社品牌培育提供了資本支撐。同時,美國聯邦政府還設立了農業合作局,專門負責合作社的業務指導工作。與法國相似的是,美國也對合作社實行低賦稅,并積極開展社員教育培訓活動。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政府為促進機制創新,在扶持新一代合作社品牌戰略實施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2)日本。日本農協的主要特征是以綜合性為主,是在政府倡導和扶持下發展起來的。日本政府為推動農協品牌化,在兩個方面做得較為突出。一是實行嚴格的農產品質量控制。日本頒布了一個“肯定列表”制度,對農業的投入品,包括農藥、肥料規定了1萬多個標準,并把這些標準下發到各個農協嚴格執行。二是給予了大量的資金補貼。如日本在新品種推廣、農業基地建設等方面都是通過制定相應的補貼政策來保證項目順利完成。又如為確保農協資金來源,日本政府提供貸款貼息、無息貸款及農林漁業金庫貸款等支持。此外,日本也在稅收方面對農協給予政策優惠。(3)法國。法國農業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專業性強,即以某一產品或某種功能為對象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銷售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等。為了推進合作社品牌化發展,法國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建立國際化的農產品品牌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目前,法國有4種國家級官方認可的農產品標識認證:原產地命名控制認證、紅色標簽認證、生物農業標識認證、產品合格證認證;②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為合作社品牌經營提供強大的法律保障;③政府積極支持,實行了一系列減免稅收、優惠貸款、財政補貼等政策。如一般企業需繳納贏利后30%的利潤稅,而合作社免征;④重視科研。法國合作社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科研,將科研成果在社員中推廣,并給社員進行技術指導,以此來統一質量標準;⑤重視對社員的培訓和教育,尤其重視對經營管理人員的培養。合作社開辦各種長短期培訓,為農民傳授科學知識和新技術。
2對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啟示
(1)提高農產品質量是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重要基礎。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社普遍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從經驗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日本對農產品質量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排除貿易技術壁壘因素,農產品質量無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所在。當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問題嚴重,必須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加快夯實合作社品牌化的基礎。
(2)培育合作社文化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關鍵前提。國外的許多合作社品牌之所以發展良好,在于它們重視合作社文化建設,有意識地把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人文精神等貫穿到農民教育中去。我國有部分合作社如果不加強文化建設,很可能會因為缺乏文化根基而無法永續發展。這是今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進程中需要重點防范和關注的一個問題。
(3)政府的政策扶持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必要手段。從發達國家的做法看,政府為鼓勵和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強,在各方面都給予了大力扶持,尤其在投資、稅收、金融、財政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導致合作社品牌規模偏小,影響力弱。因此,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專業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4)完善合作社立法是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基本保障。國際經驗表明:凡是立法比較完備的國家,合作社都取得了持續穩定的發展。合作社的品牌化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幫助和指導,而政府的幫助和指導首先體現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規,為合作社生存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合作社產生160多年來,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社法律體系。目前,我國雖然頒布實施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確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主體地位,但在品牌保護和發展問題上依然任重道遠。
3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戰略的主要因素
(1)內部因素。主要包括:①資金約束。絕大多數專業合作社自身沒有建立積累機制,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組織活動經費短缺,不利于品牌的打造;②人才約束。合作社普遍缺乏較為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品牌運作水平不高;③專業合作社的運行不規范。相當多合作社的組建和發展在制度上還存在問題,影響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2)外部因素。主要包括:①政府扶持不利。在扶持上,政府越位、缺位、錯位的情況并存,無法有效解決合作社普遍面臨的資金、人才、技術、項目等實際問題;②合作的文化基礎薄弱,合作水平低。由于缺少合作的文化傳統,特別是我國農民整體文化素質偏低而目前的合作教育培訓還不能普及。各種合作社大多處于孤立經營的狀態,區域性的合作聯盟較為少見,難以形成組團出擊、集中打響品牌的合力,缺乏市場競爭力;③品牌的保護和淘汰機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和農民受自身眼前利益驅使,競爭行為不規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有的假冒別人品牌,影響農產品品牌的美譽度。農產品品牌數量過多過濫,形不成品牌優勢,浪費了資源。
4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戰略
(1)明確品牌個性定位,塑造鮮明品牌形象。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個性化特色。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強調鮮明的個性,強調特色的品牌,使產品更具個性,更具有傳播性,從而更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要積極引進合作社形象識別體系,塑造鮮明的品牌形象。
(2)加快推進管理創新,積極培育品牌文化。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對品牌管理的長遠規劃工作,加快建立品牌管理機構、完善品牌管理制度。此外,一個品牌要想獲得真正成功就必須要有“文化”,這是一個品牌實現更大成功的基礎和關鍵,文化是品牌的根。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培育一個在顧客心目中有分量的、具有親和力的、滿意的品牌,就應該通過品牌傳播培育獨具個性的品牌文化。
(3)注重品牌整合傳播,加強產品文化營銷。品牌整合是近幾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品牌管理方法,是指為了維持和提高長期競爭優勢,農業合作社把品牌管理的重心放在建立合作社旗幟品牌上,明確旗幟品牌與其他品牌的關系,使品牌家族成員能夠相互支持,并且充分利用合作社現有品牌的價值和影響力,進行品牌擴張。文化營銷就是在農產品品牌中注入文化的內涵,從而使產品區別于競爭對手的產品。文化營銷模式可以根據農業產業文化資源特點與消費者需求趨勢,依托當地產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的文化底蘊,在合作社品牌的設計和培育中,強化濃厚的人文、風土氣息,豐富品牌的文化內涵,提升品牌價值。
1成立農機合作社有效解決農機利用率低的問題
結合本區內農機推廣實踐情況,農機使用普遍存在利用率的問題。加上農機購買費用昂貴、投資收益回報率低等問題,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機推廣工作的開展。而且這些問題的出現,將使單一用戶購買耕、種、收、打農機具的現狀變得不現實。同時,加上農機種類繁多,農機價格昂貴、農機經營規模有限,使著更多的民眾對農機具的購買是望塵莫及。雖然說這些年政府不斷調整購機補貼,但是僅靠個人的力量購買種類繁雜的農機具,且將其形成規?;慕洜I實體,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在這種情況下,成立農機合作社,將有效整合農機資源,將分散的力量凝集到一塊,形成規?;慕洜I實體,將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2成立農機合作組織將有效減輕農民負擔
農機合作社成立的初衷,在于擴大農機服務力度,實現面上的農機推廣,根本上實現以機養機的目的。一經成立的農機合作組織,將成立規范化的機務管理制度和勞動管理制度。農機的使用,將更加注重實際使用功效和經濟效益。盡量確保在低油耗、低成本輸出的前提下,實現高勞動收益的獲得。農機的服務,尤其是在服務價格的制定上,將更加切合地方實際,制定統一的收費和作業標準。而且,毋容置疑的是,農機合作社制定的服務費用將明顯低于散戶經營的收費標準。有資料顯示:農機作業的勞務輸出明顯比人力、畜力作業的勞務輸出,每公頃節省415~485元。所以,農機合作組織的成立,將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降低農業作業成本。同時,農機的大面積推廣應用,將在搶農時、省種、省肥等方面,發揮意想不到的效果。
3成立農機合作組織將加快閑置勞動力的轉移
在國外,尤其是美國、西歐等國,他們的農業勞作由90%以上是由專業的合作社來完成。隨著這些專業化合作組織的成立,農村潛在勞動力很大一部分得到解放,確保更多勞動力輸出。自21世紀以來,尤其是國內外市場的打開,新疆各地經濟實力得到飛速發展。在近幾年來,基本上實現了由農業為主向工業為主、由封閉落后向開放開發的轉變,社會經濟水平的大跨越是相當顯著的。有資料顯示:自2010年來,新疆本地各行業勞動力缺失正以每年2個百分點的速度飛減。為了填補缺失的勞動力,借鑒發達國家農業合作社成立的有效嘗試,建議本地各地市積極探索成立農機合作社,解放潛在的農村勞動力,實現富余勞動力向更多行業的轉移,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4結論
國家優惠和補貼政策
國家對合作社的惠農政策很多,按照惠農政策的涵蓋范圍及其特點,這些政策可以分為三大類:優惠政策、補貼類政策、專項扶持類政策。優惠政策包括合作社可以享受土地流轉補貼、稅收減免、用水用電優惠等優惠政策。補貼類政策包括國家給予農業企業或合作社貸款補貼、購農機補貼、種糧補貼及農資綜合補貼等。專項扶持類政策如: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項目,要求單筆貸款不低于100萬元,不高于6000萬元。
各省每年根據當年扶持政策和預算資金安排情況,向設區市、直管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管部門(財政、農業或農工部)下達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條件、扶持內容、每縣申報個數等內容。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申報通知下達后可向縣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主管部門對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查,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縣級上報合作社名單。
合作社申報補貼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條件,依法登記注冊2年以上;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財會〔2007〕15號)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有比較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務能力,能有效地為成員提供農業專業合作服務,成員原則上不應少于100戶。
申請補貼政策的三大要點
要點1:怎樣組織項目申請材料?
項目材料要突出輻射帶動能力強,促進周邊群眾增收作用顯著。無污染,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甚至對環境有益。項目的實施符合當地主導產業發展方向或能引導地方農業發展。
要點2:怎么成功申請項目?
及時獲取項目申報通知,篩選適宜項目,按時呈報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和規范運作,現在項目資金都是待主管部門進行審核、驗收并批準后,才能獲得相應的扶持、獎勵資金,因此,及時溝通、規范運作必不可少。
要點3:怎樣通過最后項目驗收,拿到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