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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高考;改革方案;思考
由于高考涉及社會千家萬戶的心靈,牽涉我國的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針對高考制度的固有弊端,促進了我國高考制度的改革,曾經高考制度作為選拔人才、促進社會流動的重要推手而備受矚目,然而,高考制度的弊端卻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使高考制度改革成為了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政策,為此,遵循與社會物質和文明水平相適應的制度變革,中國的新高考制度方案要顯示其遵從現實的理性思考。
一、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內容及價值思考
在新時期,我國的經濟正在迅速發展,并進入了關鍵的轉型期和調整期,社會亟需多樣化、高素質的綜合型人才,鑒于高考制度的原有弊端,我國于2013年11月決定對高考制度實施綜合性的變革,重點探討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機制,其中包括:招生和考試分離、學生自主選擇考試、學校自主招生、政府宏觀管控、社會參與監督等機制。2014年,我國又對新高考改革制度進行了具體實施意見的,其具體內容為:(1)普通高校的高考改革方案與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分離;(2)全面、綜合性地評價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采用“兩依據一參考”的評價模式;(3)為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允許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4)進一步健全和規范高考招生名額分配,力求公平公正;(5)設立多元化的升學立交橋,創造多種機會;(6)學校可以進行自主招生。
(一)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價值體現在公平公正、多元化評價和破除了一考定終生的固有模式,它的重要價值和意義主要表現在
1.文理不分科的重要舉措可以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在新時期經濟發展的導向下,社會需要多元化、綜合素質的人才,傳統的文理分科制度不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容易造成學生的偏科現象,隨著新高考改革制度的擬定,取消了文理分科制度,將高中階段的全學科與高考成績實現“硬掛鉤”,可以使基礎教育有長足的進展。
2.部分學科可以根據學生的需求實施多次考試、多年適用
這就徹底扭轉了原來應試教育“一考定終身”的弊病,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外語允許考兩次,其他學科可以“學完即考”,在填報大學志愿時可以自選三科成績,這就為學生創設了多種路徑和選擇的機會。
3.實施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評價
這一改革舉措可以引導學生向多方面發展,將學生的思想品質、學業水平、身心狀況、興趣特長、實踐活動等內容均納入考評體系中,有助于學生綜合素養的生成。
4.推行學生自主選擇三科學業成績計入高考成績
這有助于學生特長的發揮,可以使學生揚長避短,從原有的“標配”時代進入到“自選”時代,體現一種高水平、高層次的公平教育。
(二)新高考改革方案在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質疑的聲音
1.高校的招生制度如何與學生的高中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銜接
在推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過程中,注重招生制度與學業成績分離,注重對高中生的全面、綜合性評價,然而,如何處理好三者之間的關系,使這三個部分有機銜接在一起,則是質疑的一個內容,因為如果對這三者的關系處置不合理,或者出現脫節,則會重返老路。
2.學生的高考學習壓力是否減輕還存在質疑
從“3+X”到全科學業考試,部分家長認為學生的高考壓力仍舊沒有減輕,盡管英語學科允許考兩次,然而學生肯定會希望考取最高分,因而不太可能減輕壓力。
3.教育的公平性還存在質疑
部分家長認為,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固然是招生的重要參考依據,是改革中的巨大進步,然而,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尚缺乏一個標準的、實質性的、可操作的體系,在社會誠信風氣未根本扭轉的前提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難以切實保證,教育公平性還存在一定程度的質疑。
二、新高考改革方案對教育體系的全面實施和思考
(一)以學生自主選學選考作為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突破口和關鍵點
新高考改革方案在素質教育的背景下,學生具有自主選擇權,注重學生興趣和特長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在新高考改革方案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它從考試類型、考試科目、考試組織等方面進行了變革,以此為突破點,進行學生自主選擇性的提升。
1.考試類別的選擇
新高考改革方案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分離,依據“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高中生可以自主選擇職業技能考試,可以在這兩個發展軌道上自主抉擇。
2.考試科目的選擇
新高考改革方案取消了文理分科,采用“3+3”制,即:統一高考的語、數、外三個科目的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個科目的成績。它可以使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能力,對考試科目進行多樣化、個性化的組合選擇。
3.考試時間和頻率的選擇
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允許學生參加兩次外語考試,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綜合素質和興趣特長,進行課程學習之外的活動選擇和規劃。
(二)科目選修制推動高中教育體系的全面改革
科目選修制使我國中學普遍推行的班級制轉變為“走班制”,它不僅是教學組織形式的轉變,更催生出各種教學模式的創新,諸如:分層教學、跨年級選課學習制度等。這對教師的授課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滿足學生多元化的需求,教學課程要呈現出多樣化的教學方向,并要開設具有特色的校本課程、網絡公開課程等,并強化對學生的指導,要根據不同高校對不同專業人才的評價機制不同,指導學生的課業安排,使學生的學業選擇呈現出理性的特點。
(三)高校多元自主招生得到普及
高校在擁有自主招生權之后,要客觀、公正、科學而高效地篩選出適合高校的優秀學生,要根據其辦學類型、學科專業等進行多樣化的招生,要擬定適合自身人才培養的招生標準、條件和方案,并在健全招生權力的自我約束機制下,得到完善和發展。
總而言之,新高考改革方案為高考迎來了“新時代”,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興趣等質量的競爭成了主流,并逐漸形成了多元化的人才培養質量觀。
2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2012年年度工作要點,提出要研究高考改革重大問題,制定改革方案,指導各地根據實際探索本地區高考改革。規范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逐步擴大改革試點范圍。清理規范高考加分。(《新京報》2月3日)
此次,教育部在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到了“”,這表明,今年出臺高考改革方案已沒有懸念。即將推出的高考改革方案,要想不負公眾的期待,做到實至名歸,應當有具體、明確的路線圖,具有可操作性。2010年7月的《綱要》,其實已指明高考改革的方向,這就是“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本來,按照這一方案,制訂具體方案并不難,只需按照這一方向細化、完善即可。
不難看到,教育主管部門的權力下放,直接影響高考改革方案的推進。在這種情況下,高考改革方案不能只有原則,必須有具體的步驟,尤其是關于教育部門放權的步驟。
以自主招生改革來說,目前的自主招生其實不是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門的規定,當前8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是與統一高考和集中錄取相嫁接的。要進一步擴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權,就應該打破集中錄取,具體的方式有二,一是基于社會化聯考基礎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集中錄取;二是基于統一高考的高校自主招生,將高考作為自主招生的筆試成績,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學校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學生自主提出申請,每個學生可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將改變目前高考的功能和地位(前者社會化聯考與高考競爭,后者將高考的功能從選拔轉為評價),也將促使教育部門轉變職能(不再掌握計劃審批權和投檔權)。
這次的高考改革方案,和之前的一些改革方案一樣,習慣于在“即將出臺”前給公眾留下充足的想象空間。參與改革方案制訂的相關專家的一些發言,則會造成“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可即便如此,因為事關許多人的切身利益,這仍然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
在看到“考語數外三門,外語一年兩考,再讓學生選考三門,按五級制評價”這樣一個總體方案內容時,我產生了這樣一種感覺:正在制訂的高考改革方案,完全避開了“深水區”!因為這幾項改革,都是事關“怎么考”的問題,但公眾最關心的其實不是“怎么考”,而是“怎么錄取”。筆者認為,繞開了“怎么錄取”只對“怎么考”進行改革只是謀求在形式上發生變化,根本無法達到公眾的預期。
高考改革不能在遇到困難時繞著走,不能處理問題“軟著陸”,要敢于改革那些影響高考公平和教育公平的復雜問題。筆者認為,關于高考,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
第一,全國高考是不是應該打破地域劃分,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在北京,考500分就可上名校,而在其他省份卻可能連本科都上不了的現實,早已被人們詬病許久。筆者認為解決此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命題,統一劃定分數線。
第二,名牌大學招生是不是應該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分配名額,尤其是北大、清華這樣的名校,是不是也應該規避“淪為北京人的大學”的嫌疑?名牌大學在所在地招生過多、招農村學生比例下降的問題,同樣涉及到社會公平,高考改革方案也不應該對此回避。
第三,高考去英語的訴求不能被忽視。近些年來,關于國人英語學習過度但實用性很小的問題一直備受爭議。目前,北京已經削減了英語在高考中的分值,這是好的開始,也是好的表率,但就全國而言,似乎也需要一個弱化英語學習的改革方案。但這顯然不是“一年兩考”就能解決的問題。
第四,異地高考,該如何破冰?關于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和參加高考的問題,國務院和教育部早就有所關注。2012年9月,國務院發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臺異地高考具體辦法。但是,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如北京這樣聚集了全國最優質教育資源的省市,仍然十分頑固地對抗著異地高考。因此,關于異地高考的政策,在高考改革方案中也應該有所涉及。
(一)改革原則。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堅持公平公正,強化整體設計,完善規則程序,健全中考制度。堅持普職并重,實現協調發展,為學生提供適合的高中階段教育。堅持因地制宜,加強省級統籌,全面推進與先行試點相結合,積極穩妥推進中考改革。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左右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形成既體現全省統籌又兼顧地方改革創新的管理機制,形成具有江蘇特色的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運行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統一考試性質與科目要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目前全省各設區市已全部實行的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自2018年起,統一規范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應完整包括國家、省《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規定的初中階段全部科目或內容,具體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理化生實驗技能等。綜合實踐活動的其他相關情況(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2.合理確定學業水平考試的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結果運用
學業水平考試應根據考試科目和內容的特點,合理確定考試形式,具體包括地方組織的紙筆考試(開卷或閉卷),計算機考試(機上作答或人機對話),現場測試,作品或成果鑒定(個人作品、成果或小組作品、成果);學校組織的過程性測試或考查等。
學業水平考試的結果,應根據不同學科的性質和特點,合理確定成績呈現方式,包括原始分數、考試等級、合格與不合格等。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結果運用,由各設區市根據課程教學改革要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改革方案的整體設計自行確定。要將初中畢業生藝術素質測評納入學業水平考試,合理使用測評結果。
3.合理確定計分科目和分值
各設區市在制定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方案、確定作為錄取計分的科目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除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的考試成績計入總分外,至少要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科的考試成績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鼓勵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模式進行試點,現已采取4+6模式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在考試方式上,可以根據學科性質和特點采取適當的方式,文化學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各計分科目分值的確定,要堅持以國家、省頒布的課程方案為依據。
4.統一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安排
為保障全省義務教育課程計劃的統一實施,加強考試組織的協調性,自2018年起,在充分調研和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各設區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方案和不同考試科目的特點,制定指導性時間安排表,推進改革的平穩實施。
(二)全面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進一步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性質、內容和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對于實施發展性評價改革,激發學生主動發展,改變以考試評價簡單代替課程教學管理的現狀,具有重大意義。
各地要指導初中學校根據義務教育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發展、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養成和突出表現。
各地要積極完善客觀真實、方便適用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扎實開展評價工作,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掛鉤。初中學校和教師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發展進步。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中學校招生使用。
2.建立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
制定全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方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設區市或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可根據自身實際在省級平臺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并對教師、學生提供平臺使用的具體指導。通過電子平臺,建立完善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遴選、公示、審核、監督和使用制度。
(三)推進招生錄取改革
1.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切實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考試招生統籌工作,促進普職協調發展,做到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
2.堅持指標生分配制度
完善熱點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制度。根據初中畢業生數和辦學情況,按不低于70%的比例將熱點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初中學校,分配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傾斜。要采取指標生優先錄取、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等有效措施,保證指標數量總體完成,引導初中學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
3.嚴格自主招生政策
根據高中學校的類型和特色,給予一定數量的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生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普通高中多樣特色發展。特長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
高中學校嚴格規定自主招生的原則、程序和錄取標準。要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經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自主招生的方案、程序和錄取結果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4.嚴格招生管理
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類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各設區市要合理設置加分項目及其分值,保持中考加分政策與高考加分政策基本一致。每年考試招生前,各設區市將本地招考政策中的加分項目、分值、范圍等,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并面向社會公開。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嚴禁違規招生。各地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明確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考試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開展綜合改革試點
在全省整體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時,省教育廳選擇部分設區市開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綜合試點,重點在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錄取計分科目、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使用、加強考試招生管理等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試。試點地區要積極開展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依據的探索,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克服唯分數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沒有作為計分科目的學科,要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考試招生改革方案,其他地區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面實施新一輪考試招生改革方案。從2018年開始,各地都必須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規范高中學校招生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1.各設區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由市招生委員會統籌領導,設區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由相關行政處室牽頭,考試部門組織實施考試,教研部門負責命題等業務。
2.各設區市在現行方案基礎上形成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預先提交給省教育廳專家組審核,完善后報省教育廳備案方可實施。
(二)提高全省統籌和支持水平
1.省教育廳依據課程標準,統一制定初中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等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命題指南,規范命題工作,提升命題水平,引導課程教學改革。
2.完善對各設區市考試招生組織及命題質量的評估。進一步加強評估隊伍建設,改進評估程序,及時公布、反饋評估結果,促進各地不斷提高考試招生組織水平和命題質量。
3.加強對各設區市考試招生的組織人員、命題及相關人員的專門培訓,促進全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加強經費保障
各地要確保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所需經費,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改革的平穩推進。
關于高考英語的廢存問題,社會各界都從不同角度展開了激烈辯論。5月17日,在杭州師范大學主辦的第九屆亞洲比較教育學會年會上,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顧明遠稱全國執行高考新方案,不會在2016年,而是2017年。語文、數學在新高考里,分量加重,這是兩門必考科目。而英語,將不再參加統一高考。
據了解,我國高考總體改革方案將于2014年上半年出臺。從之前披露過的各種改革方案來看,此次高考改革基本圍繞“分不分文理科”和“提高語文比例,降低或取消英語”兩點展開。然而,在筆者看來,這些改革方案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考什么”上,而對我國現行高考方案的最大問題“怎么考”卻沒有觸及。
我國現行高考方案各省市有所不同,除去傳統的語數外加文理大綜合方案外,還存在著“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自選模塊”“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基本能力”“3+1”和“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四種方案。其中,除了江蘇省現行的“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需考生在高二時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外,其余方案均為“一考定終身”模式。
“一考定終身”模式所存在的極大不穩定性已無需贅述,從根本上來說,這種考試方式實質上會導致一些優秀人才因意外而無法享受到與自身相稱的教育,阻礙發展,違背了通過高考制度選拔優秀人才這一初衷。
因此,高考改革應該更加關注對考試方式的改變,改變“一考定終身”的舊模式,首先應讓高考能顯示出最接近一名考生正常水平的分數,其次才是考慮考試內容各部分的比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