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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節約能源評估(以下簡稱節能評估),是指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能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評價,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對策和措施,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條重慶市行政區域內實行審批、核準和備案制的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必須包括節能分析篇(章),并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第四條實行審批制和核準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分析篇(章)必須經咨詢評估單位評估,節能分析篇(章)應符合有關深度要求;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的批復文件必須包括對節能分析篇(章)的批復內容。
第五條實行備案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業主單位必須按國家和市節能標準及節能設計規范,做好工程設計和建設,由項目備案部門在項目竣工驗收階段進行節能審查。其中,年新增綜合能源消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由市經委負責審查。
第六條實行審批或核準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按照分級分類原則進行管理。
年新增綜合能源消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業主單位在申請項目審批或核準前,應向市經委提交咨詢評估單位出具的節能分析篇,由市經委負責審查。市經委自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年新增綜合能源消耗3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業主單位在申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項目核準報告時,按照當時項目審批權限向申請部門提交咨詢評估單位出具的節能分析章,分別由市和區縣(自治縣)投資管理部門按各自的投資管理權限負責節能審查。
第七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用能總量及能源結構是否合理;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節能設計規范及標準;項目能效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無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項目采用節能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等方面情況。
第八條經節能審查同意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用能工藝、設備及能源品種等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能源消耗總量超過節能審查批準意見能源消耗總量10%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業主單位應重新進行節能評估并申請節能審查。
第九條審批、核準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未按規定取得節能審查同意意見的,項目審批、核準部門不予批準或核準,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實行備案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驗收階段未按規定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條項目建成后,按照“誰審查、誰驗收”的原則組織節能驗收。凡達不到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項目驗收單位不予通過工程竣工驗收,項目業主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參與節能評估、審查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以對歷史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對在評估、審查過程中、的,視情節輕重,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國能源資源供應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筑能耗已占全社會能耗的近30%。建筑節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設計、施工、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按照國家、行業和地方建筑節能標準(以下統稱建筑節能標準),對建筑物圍護結構采用節能型用能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等隔熱保溫措施,從而有效降低社會能耗的活動,是降低建筑能耗的重要措施。根據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和《關于新建居住建筑嚴格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通知》以及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促進我市能源資源的節約利用,切實推進我市建筑節能管理工作,使我市新建民用建筑與未采取節能措施前相比達到節能50%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市新批建設的居住類及公共類建筑必須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尚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原有城市民用建筑,在改建、擴建時涉及圍護結構的,必須按照建筑節能標準,采取建筑節能措施。
建設(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下稱審圖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鼓勵采用建筑節能推薦性標準。其中,居住建筑應執行《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2001)和《**省民用建筑熱環境與節能設計標準》(DB32/478-2001);公共建筑執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
二、工作機制
由市建設局牽頭,會同發改、經貿、規劃、國土、房管等部門共同組成**市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協調全市建筑節能推進工作。建筑節能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
對節能設計審查合格并在市建設局和墻改辦備案、節能設施全部使用經認定的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工程項目,由市墻改辦按規定返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先征后返)。對達不到建筑節能標準的工程或節能設施中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的材料和設備的,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不予返還或減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不得參加各類優質工程及優秀工程設計的評選。
三、責任分工
(一)建設單位(業主)必須按照建筑節能標準和技術要求委托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建設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節能設計,嚴禁唆使設計、施工單位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所售商品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指標等信息載入《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單位(業主)是執行民用建筑節能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建筑節能質量全面負責。
(二)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設計并進行熱工計算,明確建筑物的主要節能措施、能耗指標。設計選用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注明規格、型號、熱工性能、能效比等技術指標。
(三)審圖機構必須進行節能設計專項審查,并在審查意見書中將不符合有關節能設計標準的內容單獨列出。審查內容包括:建筑熱工計算書、節能設計主要技術措施以及相關節能材料、設備的技術參數等。經審查,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論為不合格。經審查,合格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業主)應在收到審圖機構發出的合格通知書后20日內,向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市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
(四)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以及節能施工技術標準、規范和工藝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節能設計。特別要加強新型墻體材料和外保溫材料施工的質量控制,確保節能措施落到實處。
(五)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節能技術標準和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的節能設計文件,對節能建筑施工質量進行全程監控。對符合驗收要求的隱蔽工程、工序以及符合節能標準和節能設計文件要求的材料、設備予以鑒認。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單位必須及時責令其改正。
四、監督管理
(一)市投資主管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時,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應按照國家原計委、經貿委、建設部《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編制及評估的規定》(計交能〔19**〕254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組織論證和評估,對不符合節能標準的項目,不得批準(核準)建設。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中,必須有建筑節能的專題論證。
(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城市控制性規劃,確定民用建筑布局、形狀和朝向時,必須考慮建筑節能要求。對拍賣的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建筑節能強制性設計標準編入土地拍賣的規劃設計條件。
(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時,必須對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的節能技術措施和節能效果組織論證和評估,對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項目,不予審批。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必須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方可頒發施工許可證。
(四)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將節能項目隨全部工程一并報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監督。建設單位在組織民用建筑項目竣工驗收前,由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對節能項目單項驗收進行監督。節能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應當在提交的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對經審圖機構審查確定的節能施工要求在施工中的完成情況提出建筑節能的專項監督意見。節能設施驗收合格的工程,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時,必須分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墻改辦備案(《**市民用建筑節能單項驗收備案登記表》見附件3)。
(五)民用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在對已采取建筑節能措施的建筑物進行裝修或日常維護時,必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節能設施。
中圖分類號:TU201.5 文獻標識碼:A
目前,我國在建筑上消耗的能源已經占到社會能源消耗總量近28%,而且每年還在以1%以上的速度增長,如此發展下去,到2020年,林立的高樓將可能占據中國能源消耗的40%。因此,建筑節能成為我們目前必須解決的問題,尤其在當前貫徹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的形勢下,建筑節能更具有緊迫性與重要的戰略意義。
建筑節能工程作為單位建筑工程的一個分部工程,包含了墻體、幕墻、門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空調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及管網、配電與照明和監測與控制節能工程等10個分項工程。建筑節能工程并非是相對獨立的一個分部工程,而是貫穿于整個單位工程的施工過程。但是,建筑節能又是作為單獨的一個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和評定。因此,建筑節能工程的監理質量控制是動態控制過程。
本文試從施工準備、實施、竣工驗收階段淺談如何做好建筑節能工程監理工作。
一、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一)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參加施工圖會審和設計交底:
1.施工圖會審。應審查建筑節能設計圖紙是否經過施工圖設計審查單位審查合格。未經審查或審查不符合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的施工圖不得使用。
2.建筑節能設計交底。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建筑節能設計技術交底會,總監理工程師應對建筑節能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進行簽認,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二)建筑節能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單位報送建筑節能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提出審查意見。
(三)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制建筑節能監理實施細則。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編制符合本工程建筑節能特點的、具有針對性的監理實施細則。
(四)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正式施工前,根據《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J 0411-2007)規定,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建筑節能檢驗批劃分。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一)監理工程師應按下列要求審核承包單位報送的進場建筑節能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包括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部品、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等)及其質量證明資料,具體如下:
1.質量證明資料(保溫系統和組成材料質保書、說明書、型式檢驗報告、復驗報告,如:現場攪拌的粘結膠漿、抹面膠漿等,應提供配合比通知單)是否合格、齊全、有效,是否與設計和產品標準的要求相符。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上注明的性能指標是否符合建筑節能標準。
2.是否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構配件、設備。
3.有無建筑材料備案證明及相應驗證要求資料。
4.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及建筑節能標準有關規定的比例,進行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送樣檢測。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筑節能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對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人員不得簽認,并應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建筑節能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
(二)當承包單位采用建筑節能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應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審定后予以簽認。
(三)督促檢查承包單位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建設單位或施工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發現有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的,應提出書面意見加以制止。
(四)對建筑節能施工過程進行巡視和旁站檢查。對建筑節能施工中墻體、屋面等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進行旁站或現場檢查,符合要求予以簽認。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不得簽認,承包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建筑節能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質量驗評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應審核和檢查建筑節能施工質量驗評資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
(六)對建筑節能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
三、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一)參與建設單位委托建筑節能測評單位進行的建筑節能能效測評。
(二)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建筑節能工程竣工資料。
(三)組織對包括建筑節能工程在內的預驗收,對預驗收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簽署建筑節能工程竣工報驗單。
(四)出具監理質量評估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在理質量評估報告中必須明確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要求的情況。建筑節能專項質量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1.工程概況。本項目建筑節能工程的基本情況。
2.評估依據。本工程執行的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要求,即國家及地方建筑節能設計、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的要求。
3.質量評價。本工程在建筑節能施工過程中,對保證工程質量采取的措施,以及對出現的建筑節能施工質量缺陷或事故,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可從以下幾方面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
(1)對進場的建筑節能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包括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部品、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等)及其質量證明資料審核情況;
(2)對建筑節能施工過程中關鍵節點旁站、日常巡視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現場檢查的情況;
(3)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建筑節能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的情況;
(4)對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缺陷或事故的處理意見。
4.核定結論。本建筑節能分部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圖紙全部完成施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國家及本市強制性標準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是否齊全等。綜合以上情況,核定該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合格或不合格。
(五)簽署建筑節能實施情況意見。工程監理單位在《建筑節能備案登記表》上簽署建筑節能實施情況意見,并加蓋監理單位印章。
參考文獻:
[1]房屋建筑工程(第二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2.
依實際適時修訂政策促節能發展
早在1999年,北京市就頒布實施了《北京市實施辦法》。賈建平說,原《北京市實施辦法》自施行以來,促進了本市節能工作發展,取得較好效果,全市能耗水平逐年降低。本市節能減排工作從推動經濟穩步增長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兩個方面、全市總體推進與區縣分解落實兩個層面,以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和制度完善為主要途徑,以加強各區縣和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為抓手,著力降低全市萬元GDP能耗水平。“十一五”前4年本市萬元GDP能耗累計下降23.34%,已提前超額實現“十一五”下降20%的目標。
但同時,節能工作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以退促降”空間有限。今后通過淘汰退出高耗能大項目實現節能的空間將越來越小,節能工作需更加注重建筑、交通、生活、夜村等領域,更加依靠技術進步、制度創新和強化管理。二是技術支撐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技術升級是促進節能的重要手段,但目前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受到市場認知度較低、初期投資成本較高等因素制約,亟需通過有效措施增強科技進步對節能工作支撐引領作用。三是基礎工作仍需加強。各領域能源消耗計量、監測、統計基礎工作不扎實,存在計量器具不到位、監測手段較落后等問題,急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節能統計監測體系。四是激勵約束機制還需完善。當前節能工作過多依靠行政手段推動,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賈建平說,原《辦法》的實施,促進了本市節能工作發展,但同時,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本市能源需求量不斷增加,能源已成影響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因素之一,節能工作面臨的形勢不容樂觀。另一方面,2008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重新修訂施行,新修訂的《節能法》在節能基本制度、法律調整范圍、激勵政策、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較大修改。原《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以及今后節能工作的需要。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新《節能法》,保證法制統一,同時適應新時期節能工作的更高要求,滿足實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需要,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北京市決定對原《辦法》進行修訂。修訂后的《辦法》主要有5個方面的變化:一是擴大了調整范圍;二是健全了節能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三是完善了促進節能的經濟政策;四是明確了節能管理和監督主體;五是強化了法律責任。
注重固定資產領域節能
對固定資產領域的節能制度安排是此次《辦法》修訂中一重要著力點。修訂后的《辦法》細化了《節能法》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能源審計等方面內容,創設了相關節能制度。
賈建平說,嚴控增量和調整存量是節能工作的兩個主要路徑,調整存量就是對既有用能單位優化,嚴控增量就是確保新上項目嚴格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符合節能規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是控制能耗增長源頭符合節能要求的有效手段。
《辦法》明確由市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節能評估并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同時對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都作出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應按節能強制性標準及節能審查意見進行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按節能強制性標準及節能審查意見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應按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
新修訂的《辦法》更加強調對建筑領域節能措施細化管理,拓寬全社會參與節能的渠道,這是節能理念和節能手段的一個重要變化。
賈建平介紹,北京市第三產業能耗已超第二產業能耗,建筑節能的重要性更加凸顯,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降低建筑能耗的有效途徑。《辦法》提出:既有居住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尊重該建筑所有權人意愿基礎上,逐步實施節能改造。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居住建筑以外其他既有民用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進行擴建、改建時,應同步進行節能改造。
《辦法》提出,本市在民用建筑領域推廣太陽能利用系統,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在小城鎮、工業園區建設中應當率先推廣使用太陽能。新建民用建筑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或預留安裝位置的,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施工的技術標準,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著力制度創新
賈建平表示,《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創設的節能制度主要有:一是能效指標對比制度,通過與同行業能源效率先進水平指標進行對比,強化節能管理,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優化用能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用能監測制度,采用現場和在線監測等方式,掌握公共機構、大型公建、重點用能單位和其他用能單位用能情況;三是目錄管理制度,公布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目錄,公布推廣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民用建筑材料目錄。此外,還實行有利于節能和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價格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額加價制度和能源階梯價格制度。
《辦法》對相關節能資金及相關節能機構資金支持上做出一些新的調整和制度安排。賈建平介紹,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辦法》提出“本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有關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稅收扶持和補助、獎勵;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列支;鼓勵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機構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
在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方面。《辦法》專門細化了相關規定:本市建立和完善節能服務體系。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活動,開展節能知識宣傳和節能技術培訓,提供節能信息、節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節能服務。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負有節能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制定與節能有關的政策和標準時,應聽取節能服務機構意見。
根據滄州市節能工作會議精神,為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提高全民資源憂患意識和節能降耗意識,全面推進能源的節約工作,緩解資源瓶頸制約,提高資源利用率,保護環境,促進全縣經濟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必須把節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加強節能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循環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必然要求。隨著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特別是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能源消費量快速增長,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壓力越來越大,為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開發與節約并重,節約優先的方針,大力推進節能降耗,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緩解能源供應緊張壓力,把節能降耗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抓。
(二)加強節能工作是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我縣產業多屬勞動密集型,科技含量較低,設備陳舊,技術落后,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滯后,高耗能產業比重偏大,致使能源消耗增長過快,重點行業的生產總值綜合能耗、工業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建筑業單位建筑面積采暖能耗等指標高位運行,完成節能目標的任務艱巨,形勢嚴峻。“*”期間,單位GDP能耗將作為考核各級政府的約束性指標。因此,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把節能工作作為當前及今后的一項緊迫任務,采取有力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節能工作的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三)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節約與開發并重,把能源節約放在首位,本著依法管理、政府調控、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原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著力培養節能型生產模式和消費模式,重點抓好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四)主要目標。“*”期末單位GDP能耗比“*”期末降低20%,年平均節能率4.4%。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總體達到或接近本世紀初國際先進水平,新增主要耗能設備能源效率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三、加快構建完善組織保障體系和節能型產業體系
(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節能工作責任制。縣政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發改、工促、建設、財政、環保、國土、統計、國稅、地稅、物價、水務、質監、電力、交通、工商、科技、商務、廣電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滄縣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全縣節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對本地、本系統節能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抓,并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各重點耗能企業負責人要抓好本企業的節能降耗工作,確保節能降耗目標的順利完成。
(六)加快建設節能型產業步伐。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集約化農業、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形成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產業結構,提高低能耗產業在全縣經濟中的比重,平衡資源配置,有效降低單位GDP能耗;抓好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化工行業突出規模效應,逐步延伸產業產品鏈條,用發展循環經濟的思維模式發展化工產業;建材行業以發展新型建材為目標,逐步取消粘土磚等耗能產品。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裝備,對國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落后工藝技術、用能產品、設備等實行強制淘汰。
四、大力推進節能技術創新
(七)加快節能技術創新步伐。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節能新技術自主研發、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可再生和新能源開發利用步伐。加快企業以節能降耗為主攻方向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人才培訓。跟蹤國際先進節能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傳統產業的節能技術水平。
(八)抓緊實施重點節能工程。貫徹落實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按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相關部門要對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建筑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以及節能監察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工程,分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政策措施到位,取得實質性成效。
五、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節能
(九)工業節能。工業是當前節能潛力最大的領域,要突出抓好化工、電力、玻璃制品、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以年耗能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耗能企業為重點。實施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管理,促進企業降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大力推進綜合節能改造,“*”期間組織實施一批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改進用能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縣政府與企業簽訂節能目標責任書,實行重點跟蹤和指導,力爭“*”末工業節能25%的目標完成。
要突出抓好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工作。一要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基礎管理工作。重點用能單位要設置能源管理崗位,配備專職能源管理人員,形成能源管理網絡,負責對本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向節能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要配備必要的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記錄、統計臺帳、檢測設備等;對企業的產品單耗、主要用能設備、各工序能源狀況進行技術和經濟分析,提出節能降耗措施,對應淘汰設備及工藝提出意見,實行強制淘汰制度。二要推進節能技術進步。重點用能單位應堅持節能自主創新,積極采用先進的節能工藝、技術、設備、產品和材料,優先使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加快節能創新,注重產、學、研相結合,對新、改、擴建項目采用先進成熟的節能降耗技術。三要構建節能保障機制。重點用能單位要定期對節能工作成效實行評價考核,建立節能責任制和激勵機制,從節能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在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效的集體和個人。重點用能單位每年應安排一定數額資金,用于節能技術開發、節能技術改造和對本單位有關人員的節能培訓。
(十)建筑領域節能。新建民用建筑要嚴格執行節能50%的標準,*年抓好新建節能工程節能65%標準的試點示范工程。到2010年所有在建民用建筑全部達到65%標準。啟動現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工程。大力推廣新型墻體材料,全面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要積極采用新的建筑結構體系,從我縣實際出發,推廣非粘土墻體材料,*年非粘土墻體材料使用率要達到50%以上,爭取2010年達到80%以上。多層磚混結構民用建筑要采用240mm墻體結構,以減少粘土磚使用量,達到節約土地的目的。要加強對建筑節能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限制、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的技術產品。自*年起,逐步推廣建筑用平開窗,提高門窗密閉等級,逐步限制推拉窗和保溫隔熱性能差的門窗。加強建筑物與可再生能源使用一體化進程,下氣力推廣建筑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步伐。*年要全面啟動建筑與太陽能一體化工作。要全面抓好建筑照明節能技術產品、空調制冷節能技術產品的推廣,大型公共設施、醫院、學校等場合要優先設計和使用。到“*”末,全縣新建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全部達到節能65%的標準。
(十一)農村節能。堅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實效”的方針,依托科技創新、科技進步,構建高效、節能、環保、清潔的新型現代農村能源體系。加大農村戶用沼氣、大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和農作物秸桿氣化集中供氣工程建設力度,增加清潔能源,優化農村能源結構。加快農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更新改造,降低單位農產品能源消耗水平,大力促進農機節能。到“*”末全縣實現農村節能15%以上。
(十二)交通節能。加大鄉村公路網建設改造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舊汽車和落后的農用運輸車輛,禁止超標排放的汽車運營。鼓勵發展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的環保型汽車,加快發展集裝箱等專業運輸車輛。穩步推進車用乙醇汽油的推廣工作,加速現有加油站改造力度,做好對社會非營運車輛改用乙醇汽油的宣傳工作。對重點運輸企業節能加強指導和管理,噸公里綜合運輸油耗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末實現交通節能15%以上。
(十三)政府機構節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要率先垂范,做好節能工作,要對空調、鍋爐等主要用能設備進行節能“診斷”,根據存在問題,制訂相應整改措施;要重點做好節電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節電,辦公時間盡量采用自然光,推廣使用節能燈具,杜絕長明燈,下班關閉辦公設備電源,減少辦公設備電耗和待機能耗;夏季空調溫度應不低于26℃,冬季不超過20℃;推動政府節能采購,政府采購和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建設項目應當優先選用節能產品。到“*”末,機關事業單位和公益單位基本普及應用節能燈具,單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降低20%以上,實現節電、節水分別達到20%以上。
六、建立節能管理和政策保障體系
(十四)加強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節約能源條例》,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縣發改局要依法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工促、建設、交通、商務、農業、質監、環保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高耗能行業和企業以及機關等公共設施的用能情況,產品能效標準、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行業設計規范執行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專題評估規定執行情況,以及淘汰落后和節能管理情況。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建設規定和有關節能、環保規定的項目,不予受理核準備案、開工審批、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和環境影響評價,對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或公開曝光。
(*)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發改局對綜合能耗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對未進行節能評估、評估達不到合理用能標準的項目不得核準、備案,已經評估的項目建成后達不到標準規范要求的,不準予以驗收。對擅自批準項目建設的,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十六)加強能源統計和計量工作,實行重點用能企業公報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本地能源利用統計工作,保證統計工作經費,提高統計工作質量。重點耗能企業要強化基礎管理工作,依法及時準確地報告本企業能源利用狀況。質監部門要督促企業完善能源計量管理制度,強化企業能源計量管理。統計部門對我縣確定的重點耗能企業實行季報制度,把重點耗能企業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產品能耗、企業綜合能耗等指標及時提供給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用于經濟運行分析和監測。
(十七)建立財稅政策對節能工作的支持機制。加大對重點節能改造、新能源和再生資源項目、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節能宣傳培訓以及表彰獎勵資金的投入,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投入資金加強監督,進行績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