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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鎮直有關部門:
經鎮政府分管領導批示同意,現將《羅店鎮2013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村遵照執行。
附: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根據縣綜改辦《關于印發京山縣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獎補辦〔201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訂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一、 總體工作思路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鎮委、鎮政府“建設現代農業強鎮”總目標,依托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積極推進美麗鄉村試點工作;整合涉農項目建設財政資金,繼續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力度,建設一批群眾急盼急需解決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項目;進一步完善財政獎補項目申報審批制度、財政獎補資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辦法。
二、 基本原則
(一)堅持規劃先行,政策引導,議事為主,籌補結合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各村要科學編制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年度計劃和3-5年規劃;對當年公益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按照議事程序,以農民民主決策、自愿籌資、直接受益為前提,政府給予獎補,使政府投入和農民籌資出勞相結合,全面發展農村公益事業。項目得到規定數量的村民認可通過后,才能納入當年公益建設項目。
(二)堅持村申報,鎮審核,縣審批的原則。按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申報程序和審批程序,村級負責申報,鎮集中審核后上報縣審批。
(三)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原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要重點選取群眾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作為切入點,務求取得實效。全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個數控制在50%以內,確保項目工程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
(四)堅持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原則。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確保議事程序規范化,制度科學化,資金申請真實化。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自覺接受村民監督。同時,適當兼顧上年度未納入的村及縣扶貧部門認定的貧困村。
(五)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共同扶持的原則。對納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行政村,將加大財政資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鎮委、鎮政府統一部署,開展部門協作,積極整合各類項目和資金,共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三、獎補對象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對象分為四類:一是村級公益建設項目。村級按照程序申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建設項目并經鎮審核、縣審批后納入財政獎補的公益建設項目。二是美麗鄉村建設項目。主要是經縣批準后已納入2013年度美麗鄉村建設試點村項目。三是優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評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優秀等次的村,按照縣綜改辦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數上上浮15%比例予以獎勵,其獎勵資金全部用于2014年財政獎補項目建設。四是村莊環境整治項目。從財政獎補資金中剝離一部分資金用于全鎮各行政村環境衛生建設。
四、獎補范圍
2014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申報仍以村內道路、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為主,嚴禁將村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設項目納入獎補范圍。今年申報內容主要包括:(1)村內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點)。(2)小型農田基本水利建設。包括村內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橋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澇設施、泵站等。(3)村民認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業項目。
五、獎補資金測算依據
2014年度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以縣村獎補辦制定的三個方面為依據;即以2012年度縣統計局年鑒為依據,以村級人口、勞力和版圖面積為基礎,其測算方法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勞力按每勞平48元、版圖面積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別測算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各村人口、勞力以2012年縣統計局年報為準,版圖面積以縣國土局分村數為準,不含村級以上水庫、漁場、國有林場及鎮城區面積在內。
六、獎補程序。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程序按照“先規劃、后申報,先審批、后建設,先實施、后獎補”的原則,實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補的獎補程序。
1、確定項目。由村兩委根據大多數群眾意愿和可籌補資金的總體盤子,提出一事一議項目預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形成一事一議項目方案。方案應包括項目建設內容、資金預算、資金來源、完成時限等內容。
2、項目申報。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程序,確定財政獎補項目并提出補助申請。填報以下資料: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申請表,村“兩委”召開會議根據多數群眾的意愿提出預案,村委會召集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預案進行議事記錄,代表會議表決簽字記錄,一事一議項目規劃設計報告,項目工程預算方案,村民自籌資金銀行存款對帳單等。資料由村兩委上報鎮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辦公室審核。
3、項目審批。鎮對村級申報獎補項目的合規性、可行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鎮審核同意后,簽署意見連同申報材料匯總上報縣獎補辦,縣級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批復,縣獎補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鎮組織實施。
4、項目實施。經批準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在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和縣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實施。村務監督委員會具體負責對一事一議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督。對專業性較強、安全性要求高的項目,由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配合村民委員會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對項目的設計施工及安全進行管理監督。
10萬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原則上應由鎮或村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1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議標)的方式進行。所有項目必須實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員會與施工單位(或個人)簽訂正式合同。項目完工后,必須編制竣工決算書。
5、項目驗收。鎮政府建立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考核驗收制度。對專業性技術較強、安全性要求高的項目,由鎮申請縣獎補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一般項目由鎮村獎補辦組織考核驗收。考核驗收過程中必須有村民委員會干部、村務督理委員會成員。驗收結束應由驗收單位或部門出具驗收報告,并有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鎮質量監管人員、鎮紀檢干部和分管領導簽字。
6、項目審計。鎮人民政府組織驗收項目結束后,由鎮財政所組織專班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進行專項審計。鎮財政所按照審計結論撥付項目工程款,項目結余資金全額轉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工程管護經費,按相關規定使用。
7、資金管理。村民籌資、村集體資金、社會捐贈等用于一事一議項目資金,由鎮進行專戶管理,分村專賬核算,經村務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后,按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預付給施工單位(或個人)。項目竣工驗收后,以行政村為單位,經驗收組成員驗收簽字,各村審核簽字報鎮審核同意后,填報財政獎補資金審批表,與施工合同、審計報告一并報縣獎補辦審核,縣獎補辦審批,及時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戶,由鎮財政所將資金支付給施工單位(或個人)。
8、檔案管理。鎮和村應根據管理權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檔案,將村民一事一議會議記錄、村民簽字、籌資籌勞方案、項目報告、公示結果、項目獎補申請、竣工驗收報告、審計報告等相關原始材料匯總歸檔,做到一項一檔,規范管理。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4年5月)。召開全鎮動員會議,傳達上級關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相關政策,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項目報批(2014年6月)。各村結合本村實際和一事一議籌補資金額度,確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申報項目,并向鎮村獎補辦報送項目申報材料,由鎮人民政府進行初審,完成之后報縣獎補辦進行審核。
(三)項目實施(2014年6月—11月)。項目村根據縣審定批復的方案組織實施,鎮做好指導、督促和檢查等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獎補政策兌現落實,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2014年12月)。根據有關考核驗收辦法,在鎮對竣工項目進行初驗的基礎上,申請縣獎補辦對全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進行全面驗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按照《湖北省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條例》規定,規范議事程序和范圍,在嚴格執行一事一議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確保農民籌資籌勞及時到位。議事過程和結果接受群眾全程監督,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向農民籌資籌勞,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達籌資籌勞任務。
(二)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議公開制度。一事一議項目建設規劃、實施內容、籌資籌勞數量、獎補資金應及時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建立村民委員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以及村內老黨員、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監督員作用,實行村民議事全過程監督,確保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公開透明。
(三)建立村級公益設施管護制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養護”的原則,明確一事一議公益設施的所有權,落實養護責任主體。建立一事一議村內公益設施管護機制,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形成的資產,歸項目議事主體所有,由村級組織負責管理和養護。可成立相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承擔項目的日常管理養護責任。鼓勵社會各界投資農村公益事業,對現有的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可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提高公益設施的使用效率和養護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委分管農村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羅店鎮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要全面動員部署試點工作,做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要切實擔負起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組織規劃、指導協調、宣傳引導、管理監督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實;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村級管理水平,進一步落實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等制度,鼓勵和引導農民開展好一事一議工作。
(三)宣傳引導,營造氛圍。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是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村務公開欄等廣泛宣傳。同時要加強對鎮村基層干部的培訓,全面掌握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使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合法、有序、規范進行。
(四)科學規劃,有序推進。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要結合本村新農村建設規劃,科學制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規劃,優先考慮農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
我鄉轄7個村,118個村民組,農業人口15082人,其中勞動力8805人,自××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11月3日召開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會議后,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召開動員會,利用廣播和標語宣傳獎補政策。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財政、農經、民政、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先后向各村、鄉直有關單位下發了柳政發【20xx】129號文件《××鄉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實施方案》、轉發文農改【20xx】18號文件《××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省財政廳和州財政局〈關于做好20xx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項目驗收工作〉》,現將自查報告如下:
1、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各村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決策、規范管理的操作程序開展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各村經申報、審核、審批,全鄉7個村委會中有10個村村民籌資74520元,村集體投入41990元,人均38元,投工投勞20xx0個,人均籌勞30個工日,3年內不再籌工。
2、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情況。根據上級財政獎補政策,我鄉20xx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內道路硬化工程實際籌資人數1233人,享受中央、省級財政獎補60萬元,用于投入村級道路修建缺口資金。
3、資金管理情況。我鄉將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分村建賬核算,實行專戶管理,資金統一調度,同時建立健全相關配套管理制度,確保財政獎補資金的安全有效運行。
4、項目管理。各村按照項目規劃、項目建設、項目申報、項目審批、項目實施、項目驗收、工程決算、檔案管理八個方面進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編制,對開展一事一議申報獎補的村,實行鄉初審后,報縣綜改辦,鄉、村兩級對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檔案,實行分類分年匯總、歸檔,做到一項一卷。鄉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領導組確定2名工作人員負責進行項目的編報、驗收工作,提供固定的辦公場所,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了相關的工作協調機制和項目管理制度。
5、項目實施情況。截止20xx年1月31日,我鄉10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工程全部竣工。共硬化主干道10條,支干道3條,共10395米。
堅持民生導向,更加注重關注民生服務,關注弱勢群體,關注基層社區;堅持社會化導向,更加注重培育、扶持公益性社會組織尤其是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促進專業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促進“三社聯動”;堅持創新導向,創新創投的理念,創新公益項目的遴選機制、實施機制和評估機制;堅持效益導向,發揮政府資金作為種子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社會公益服務。
1、培育公益項目,拓展社區服務內涵。通過開展創投活動,發現和整合現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尚未普遍惠及,但廣大民眾迫切需要且普遍歡迎的公益服務項目,有效滿足社會服務需求。從根本上解決原有社區組織實施的服務項目,因行政事務較多存在的管理運作上的“閑時做,忙時停”的問題,真正實現服務“項目化管理”。逐步拓展公益服務的半徑和內涵,不斷提升廣大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2、扶持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服務。通過社區服務創投項目實施,鼓勵更多的社區社會組織與草根社會組織主動去發現社區居民的需求,參與公益。使社會組織的團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得到鍛煉,最終達到培育發展具有創新能力的優秀社會組織,有效滿足和解決社區服務需求“雙贏”的目的。
3、整合服務資源,節約社會成本。通過建立社區服務創投項目平臺,把政府資助資金作為引導資金,整合各業務部門、街道的資源,并鼓勵承接服務的社會組織充分利用創投項目這一載體,積極引入社會各類資源的參與。同時,通過實行項目化服務和建立嚴格的績效評估制度,促使接受捐助的公益性社會組織高度重視財務配置、經營效益和長期公益目標的達成,切實提高公益慈善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社會效益,有效節約社會成本。
4、搭建實踐平臺,深化“三社聯動”機制。通過社區服務創投項目將專職社工與承接創投項目的社會組織有機聯系起來,以服務社區群眾,滿足居民需求為目的,充分發揮社區的統籌整合、平臺載體作用,社工的專業服務、助人自助作用,社會組織的專業支撐、連接群眾作用,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進一步豐富“三社聯動”工作機制的內涵。
5、推動全民公益,激發社會創新。通過有效動員廣大企業、社會組織和社會成員承擔社會責任,參與公益事業,逐步推動全民公益。同時,將“公益慈善”與“商業智慧”理念有效結合,改變傳統被動的慈善公益理念和模式,創新性地整合政府、企業及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力量以解決社會問題,不斷激發社會創新。
1、為老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滿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質量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為老年人提供助殘、助潔、助浴、助行、助醫、助急等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服務;獨居和純老家庭的結對關愛、心理關懷;老年人的健康干預和健康促進;老年人的維權和文化活動,以及其他滿足社區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和提升生活質量的服務。
2、助殘服務。為殘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質量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殘障人士康復;技能培訓和就業;社會融入;殘障人士家庭支持;殘障人士文化娛樂團隊建設等服務。
3、青少年服務。為青少年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長、益智、素質拓展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孤殘兒童的照料;社區青少年志愿者服務;社區青少年幫教;課外教育;外來務工子弟的助學幫困等服務。
4、救助幫困服務。為困難群體提供有利于滿足其提升生活質量和綜合發展需要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流浪乞討人員慈善救助;支出性貧困家庭的救助幫困;為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提供綜合幫扶和志愿者服務等。
5、流動人口服務。為流動人口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質量和促進其社會融合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流動人口的技能培訓、生活適應、婚戀家庭社會融合項目。
6、其他圍繞“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宗旨的有利于弘揚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維護社區穩定和社會和諧的服務項目。
創投項目要緊緊圍繞“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宗旨組織設計并實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社會化運作的原則。同時,還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需求廣泛性:項目所要回應的問題是多數社區或居民共同面臨的問題,且項目所解決的社區問題具有明顯的迫切性,社區中尚未開展足夠的相關公益服務以滿足此部分需求。
2、體現公益性:項目目標清楚、公益特色鮮明,受益群體明確且直接受益人群不少于50人,有利于提升“三社聯動”水平,優化社會治理格局。
3、理念創新性:針對社會需求,項目設計采用新的理念、新的運作模式、新的解決辦法,具有明顯的創新性。
4、方案科學性:方案策劃符合政府相關政策導向,活動設計科學、團隊構建合理、經費預算精準、進度安排合理、評估標準科學,可行性、可復制性較強。
5、運行經濟性:以最高的性價比來運行項目,項目的示范、拉動和放大效應明顯。
6、具有成長性: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與生命力,具有推廣與復制價值。
7、項目普及性:項目要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能通過該項目提高公益組織和公益理念的社會影響力,從而進行推廣。
經市、區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或
者備案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優先。獲得項目資格的備案社會組織在接收首批資助資金前應完成登記注冊手續,否則取消項目資格。1、社會組織要依法登記注冊,上年度年檢合格或新設立,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均無不良記錄;備案組織無不良記錄;
2、具備申請項目相關的設施和條件;
3、社會組織擁有社會工作師或助理社會工作師或項目所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勢的優先;
4、有自籌資金的項目優先;
5、評估等級在3A以上的社會組織優先。
公益項目實施地點以__市主城區為主。
1、參加公益創投征集申報活動的項目,必須符合公益創投規定的項目內容和政府相關政策導向;
2、在同一年度的項目征集活動中,一家社會組織最多只能獲選兩個項目。
1、資金扶持:市民政局將對最終認定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具體資助額度按照項目申報的公益服務支出資金預算,并經評估督導小組評審后予以確定, 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能力建設服務:為獲選項目的公益服務組織提供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服務,以提升資助項目的實施成效。
公益創投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市民政局,承辦單位為市民政局委托的__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協辦單位為區民政局,其職責分別為:
主辦單位的主要職責:制訂公益創投活動的總體規劃和工作進度;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保證公益創投活動的開展;組織各大媒體開展宣傳;落實獲選項目的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和工作經費。
承辦單位的主要職責:承辦公益創投活動的策劃設計、方案實施、獲選項目資金監管和項目績效評估等,并為獲選項目的公益服務組織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和能力建設培訓。
協辦單位的主要職責:組織動員本行政區域內公益服務組織參與公益創投活動;協調街道、社區居委會落實具體公益創投項目;督促公益服務組織獲選項目的落實。
公益服務創投的實施步驟,包括四個階段:
1、公告。市民政局下發社區公益服務創投項目通知及方案,并通過網站、媒體,向社會公告,征集公益創投項目。
2、項目設計。各相關社會組織依據項目規定的范圍、設計要求等,在當地街道、社區的幫助和指導下,進行具體項目的創意設計,形成項目申請書并上報。
3、項目初/:請記住我站域名/審。各區民政局匯總材料后,對創投項目內容和申請資質等情況進行初審,將通過項目報送承辦單位,市屬社會組織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承辦單位。上報材料包括:項目申報書、社會組織登記(或備案)證書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對經初審不符合要求的,向其說明理由。總體符合要求但設計不夠完善的項目可由承辦單位負責指導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間截止前修改完善并再度申報。
1、組織評審。對經初審符合要求的項目,由專家評審小組根據申報材料、社會資助及組織能力、團隊建設等情況進行評審,并確定獲選項目。
2、報送審批。確定備選項目后報主辦單位審批。
3、社會公示。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項目確定。根據公示情況,確定獲選項目。
5、項目優化。承辦單位根據創投要求和評審小組意見,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優化,以使項目計劃書更加合理、嚴謹,項目預算科學、準確。
1、組織簽訂合同。市民政局、__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與創投獲選項目承接方簽訂三方合同,明確項目實施時間、范圍、內容、服務要求、資金支付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2、進行資金撥付。市民政局根據簽訂合同,確定資助資金。資金根據項目階段性實施情況等進行撥付。
3、督促項目實施。由市民政局與承辦單位共同組建督導團隊,重點針對項目實施理念、專業技能、資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提高項目質量。
4、組織監督評估。承辦單位督促獲選項目團隊按月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員,對項目進行監督和評估。承辦單位每季度以書面方式,向主辦單位報送項目實施進度、資金監管等情況及階段評估報告,并負責以適當方式向定向捐助團體和個人、社會公眾公開相關信息。
1、獲選項目團隊在項目結束后以書面形式向承辦單位提交總結報告。
2、承辦單位負責對創投活動進行績效考評并形成評估報告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創投活動進行全面總
結,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深刻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完善意見。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通過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當使用項目配套資金和社會定向捐助,違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承辦單位及獲選項目團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2、獲選項目團隊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時,應及時向承辦單位提出;未經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組織和個人轉讓服務項目。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省援助資金項目的管理,提高援助資金項目的經濟效益和扶貧效果,結合我省扶貧開發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援助資金和物資是指省為幫助我省貧困地區改變落后面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貧困群眾生活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而援助的資金和物資。包括省本級和省14個對口幫扶市(企業)援助我省15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的資金和物資。
二、省本級援助資金的項目計劃由和兩省對口幫扶承辦部門雙方研究確定。由省扶貧辦根據援省本級資金總額提出安排建議,經與省經合辦研究初定后,由省經合辦報省政府審批確定。省各幫扶市(企業)幫扶資金的項目計劃由對口市(企業)和對口縣政府及扶貧部門研究確定。確定的資金項目計劃年初報州(地、市)、縣扶貧辦備案。
三、援助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扶持對象:按照貧困群眾直接受益的原則,主要扶持貧困鄉村貧困群眾調整結構、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以及引進優良品種、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等生產性扶貧項目和社會公益項目。資金重點投向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異地扶貧等扶貧開發重點工作。
四、援助物資的分配和管理:省本級援助物資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商對口幫扶部門確定。省各幫扶市(企業)幫扶的物資由被幫扶縣扶貧部門統一分配。物資分配要以貧困村的貧困戶為受益對象,做好物資的登記、造冊、公示、入帳、備案等工作。
第二章援資金項目申報
五、申報條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和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及扶貧開發重點工作的項目。
六、申報程序:援省本級項目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項目內容,由項目實施縣根據省扶貧辦安排的項目要求,提出建設方案,由省扶貧辦組織項目審查論證。各扶貧工作重點縣向省級扶貧辦申報;省對口市(企業)幫扶各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的資金項目在項目遴選的基礎上,由各對口縣與省對口幫扶市(企業)共同研究確定。
第三章援資金項目審批
七、審批權限:省本級援助資金項目由省扶貧辦公室根據兩省確定的援助資金計劃和投向負責初審,并商省經合辦同意后審批或根據雙方研究確定的項目商省經合辦同意后直接下達有關扶貧開發重點縣;省對口市(企業)幫扶各扶貧工作重點縣的幫扶資金項目由各對口縣與省對口幫扶市(企業)協商后審批。審批結果報州(地、市)、縣扶貧辦備案。
第四章援助資金的項目管理
八、援助資金嚴格實行項目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檢查、驗收到項目。
九、項目前期工作。省級管理的資金項目,項目建議書審批后,項目實施單位應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省扶貧辦組織省級項目論證后批復。縣級管理的資金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縣上批復。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及時撥付資金,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未經批準的項目,不得撥付資金。
十、項目管理。項目可研批復下達后,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內容及建設地點,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管理,按期完成建設任務。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項目縣扶貧辦和有關業務部門應對項目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項目質量。對實施的項目應建立標示牌。
十一、項目的后續管理。已檢查驗收的項目,由項目區受益群眾及相關單位共同負責管護,并明確管護主體,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十二、項目的變更調整。對已審批下達的項目,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的,項目實施縣須將變更調整原因及調整項目的名稱、建設內容、資金額度、實施地點、實施單位等情況和新上項目的申報書向上一級扶貧辦申報,按資金項目的審批權限另行審批。
十三、對未經批準自行調整的項目,其資金由項目審批單位收回;對已審批下達的項目,超過12個月未實施的,其資金由項目審批單位收回。
十四、項目檔案管理。建立援助資金項目檔案。項目檔案應將項目申報至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按項目下達時間、項目類型進行分類、整理和存檔,作為檢查、驗收、運行維護和審計監督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援助資金項目驗收
十五、驗收依據。項目驗收的主要依據是各級扶貧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文件和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申報文件等。
十六、驗收條件。項目驗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建設單位按照下達項目的計劃和設計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的;
2、工程建設項目經試運行或技術檢測,質量達到技術指標的;
3、項目計劃、初步設計、擴大設計或實施方案、批復文件、有關圖表、實施單位合同或實施責任書、初驗報告、總結材料、財務決算和資金審計報告、管護措施等文件資料齊全的。
十七、驗收程序。項目建設任務完成后,項目實施單位要對照項目計劃和設計要求,組織自查和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并寫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申請驗收。
十八、驗收方法。采取聽匯報、查對項目檔案、實地查勘、走訪受益群眾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驗收。
十九、驗收權限。援助資金項目按照誰審批,誰驗收的原則,實行分級驗收。
省級驗收:由省扶貧辦或會同有關部門對省本級援助資金項目進行檢查和驗收。
縣級驗收:由縣扶貧辦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對縣級審批實施的項目進行驗收。
二十、驗收內容。1、項目批準計劃任務的實施地點、完成時間、數量、質量;2、援助資金的到位和使用情況;3、項目的自籌資金及農民投工投勞情況;4、縣級配套項目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到位情況;5、項目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情況;6、項目建成后的運行管理措施;7、有關文件資料、圖表、財務檔案、標牌、公示等情況。
二十一、驗收標準。按項目批復的計劃及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評定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二十二、驗收報告。由負責驗收的單位對所驗收的項目寫出驗收報告。項目實施縣扶貧辦每年須對本縣實施的援項目執行情況寫出總結報告,于年底前報省扶貧辦。
二十三、驗收工作經費。省級和縣級驗收經費分別在省本級援資金和各對口幫扶單位援助項目資金中適當安排。
第六章附則
二十四、援助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對轉移、挪用、拖欠、擠占、貪污援助項目資金的,必須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因人為因素造成項目失敗、質量低劣、項目資金損失的,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項目實施單位配合審計部門做好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
市委、市政府確定實施的部分重點建設項目、公益民生類項目。
二、運行機制
充分發揮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務辦)的綜合協調職能,借助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平臺優勢,按照“一個代辦項目、一套服務手冊、一個最優流程、一個推進團隊”的工作模式,完善市政務辦統一組織實施、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具體負責、審批部門密切配合的審批手續代辦工作運行機制,建立市政務辦工作人員為代辦員,進駐窗口人員為協辦員,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人員為聯絡員的代辦服務團隊,為市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全程代辦服務。
三、職責任務
(一)市政務辦職責
1、負責代辦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調度、情況匯總通報等;
2、負責確定代辦項目、代辦科室和代辦員,制定代辦方案、服務手冊、制度等;
3、負責組織全程代辦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聯合指導、聯合會審、聯合踏勘、聯席會議等;
5、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二)代辦員職責
1、指導聯絡員熟悉辦事流程,協助項目單位準備申報材料、辦理事項的初始登記和提交相關窗口辦理;
2、對代辦項目的審批過程全程跟蹤,及時向代辦科室、協辦員、聯絡員反饋項目審批手續辦理或項目進展情況,做好與進駐窗口、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
3、建立項目代辦工作日志,記錄項目進展情況、手續辦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意見建議等;
4、做好代辦項目相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建立代辦項目檔案;
5、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三)協辦員職責
1、嚴格執行代辦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市政務辦有關代辦工作的安排部署,積極配合代辦員開展工作;
2、做好代辦項目審批手續的提前介入、預受理、預審查和聯合審批工作,建立相關工作檔案;對涉及市級以上審批權限的事項,按照對口原則,積極協調推進;
3、主動做好代辦工作相關各方的溝通聯系,積極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問題;
4、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四)聯絡員職責
1、向市政務辦、各審批部門如實介紹項目基本情況;
2、按照協辦員的意見建議,認真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嚴格履行容缺審批承諾;
3、主動與代辦員、協辦員溝通聯系,及時向代辦員反饋項目進展情況及有關問題;
4、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四、代辦程序
(一)確定代辦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及所需審批手續,結合中心進駐部門審批職能,研究確定2013年度代辦項目。
(二)制定代辦項目服務手冊。認真分析代辦項目的特點和性質,按照“四個一”做法,分項目制定服務手冊。即繪制一幅審批手續辦理流程圖,制作一份審批事項申報資料明細表,制定一個各階段推進最優審批流程,組建一支工作團隊。
(三)組建代辦團隊。建立代辦員、協辦員、聯絡員協同配合的代辦服務團隊,明確工作職責、標準、程序。
(四)開展業務培訓。根據項目情況及聯絡員業務熟悉程度,擬定整體培訓和分階段(立項、用地選址、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階段)培訓計劃,圍繞代辦工作要求、代辦方案、工作職責及便捷審批程序等內容,對代辦員、協辦員、聯絡員及投資方代表實施培訓。
(五)組織實施代辦工作。強化代辦項目的提前介入、預審查及指導籌備申報資料等工作;加強審批過程中服務質量和審批效率的全程監督;積極協調調度,及時解決疑難問題,加快審批手續辦理速度。
(六)建立項目代辦檔案。按照一個項目一套檔案的標準,建立包括項目概況、服務手冊、培訓資料、會議紀要、代辦人員工作日志、補齊補正承諾書、項目批復相關證照及文件等內容的項目代辦檔案。
五、推進措施
(一)實行聯合審批制度。根據項目需求,分階段由代辦員召集協辦員對聯絡員進行申報資料準備工作的聯合指導,實行一次性書面告知,確保申報資料的準確性、齊全性;對各階段提報的申請資料審查及現場踏勘,由代辦員召集相關窗口進行聯合會審、聯合踏勘;對項目手續進行聯合審批。對市政務辦組織的聯合指導、聯合會審、現場踏勘、聯合審批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的,視為默許,承擔相關責任,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嚴格執行一次性書面告知制。對代辦過程中項目所需的申報資料、補齊補正要求等內容,要通過向聯絡員提供辦事指南、一次性書面告知書等形式告知,確保告知全面、準確、清晰。
(三)推行容缺審批承諾制度。聯合審批時,需審批部門間相互提供資料的,各審批部門按資料已齊備進行容缺審批,事后由各相關審批部門相互完善。對申報材料暫緩提供或變通處理的,市政務辦設計統一的《代辦項目申報資料補齊補正承諾書》,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明確承諾補齊補正的時間后,審批部門先行容缺審批。
(四)實行全程跟蹤監督。代辦員自接手聯絡員遞交資料開始直至審批手續辦結進行全程跟蹤,利用電子監察系統嚴把初始登記及辦理時限,通過工作日志詳實記錄辦理過程中各種情況和問題,市政務辦要及時協調處理。
(五)健全組織協調機制。代辦員、協辦員要主動與聯絡員進行溝通,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市政務辦定期召開代辦工作座談會,聽取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對代辦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辦理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代辦科室與相關窗口集體會商未能解決的,由市政務辦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及項目責任單位召開聯席會議予以研究解決;聯席會議不能解決的,報請市政府研究。各類聯席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
(六)推行特色服務。根據項目需求和工作實際,探索創新優質服務的方式,開展現場辦公、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服務,不斷拓展服務范圍,延伸服務鏈條,為市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個性化特色服務。
(七)嚴格考核通報。將代辦工作納入政務服務工作考核范圍,加強對代辦員和協辦員的監督管理,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窗口和個人,在相關考核中予以激勵;對工作中懈怠推諉,影響項目代辦工作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進駐部門要高度重視代辦工作,嚴格執行代辦工作有關規定,選派優秀窗口人員擔任協辦員,進一步精簡申報資料、簡化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限,完善部門審批工作運行機制,保障代辦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