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計劃生育帶來的好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今年以來,我縣高度重視人口基金創新項目工作開展,把該項工作作為做好全縣人口計生工作的重要抓手,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重要載體,認真組織實施,促進了基層計生干部隊伍的穩定和廣大群眾生育觀念的轉變。按照人均一元錢的標準,及時向省人口基金劃拔95萬元。目前已經使用17.42萬元。占應使用資金的27%。其中資助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是100人,投入金額為5萬元。為102名計劃生育特扶人員辦理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綜合保險,投入金額為1.02萬元。資助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大學生46人,投入金額為9.4萬元。共開展三項子項目工作。
1、“5.29”計生協活動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項目。共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100戶,每戶500元。
2、為102名計劃生育特扶人員辦理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綜合保險項目,每份保險100元。
3、資助計劃生育獨雙戶困難家庭女孩和計劃生育特困家庭子女教育成長項目,一本13人,每人3000元,二本22人,每人2000元,三本11人,每人1000元。剩余資金我們將開展早孕發現計劃生育家庭綜合保險項目、計劃生育二女戶家庭意外傷害保險項目、發家致富項目、青春期健康項目和春節期間慰問計劃生育困難戶項目等。
二、項目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針對人化我縣及時調整了縣人口基金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配起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制定了詳細的項目實施方案,在組織領導,項目管理、資金運作,資料歸檔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落實了責任人員,明確分工。
(二)加大宣傳。項目實施以來,我縣充分利用墻體標語、廣播、電視、梨花報、宣傳車、文藝演出、人口學校、設立咨詢臺和咨詢電話等形式。在全社會大張旗鼓地宣傳人口基金創新項目工作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形成了濃厚的輿論氛圍,真正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共發放宣傳單10萬多份、出動宣傳車60多臺(次),刷寫墻體標語129條,制作宣傳橫幅100多條,文藝演出28場次,設立咨詢宣傳服務臺100多場(次),接受群眾咨詢8000多人(次)。
(三)程序規范。我縣嚴格按照“宣傳發動―村調摸底―個人申報―村級評議審核―張榜公布―鄉鎮核查―張榜公布―確認上報―縣級抽查―資格確認―張榜公布―資金發放―回訪調查”的程序運作,并與各鎮簽定了目標責任書,規范操作,確保人口基金項目工作高質量落實到位,嚴防弄虛作假。全縣救助資助對象資金全部發放到位,無一例舉報上訪現象發生。
三、項目工作主要成效
1、緩解了家庭困難。通過人口基金創新項目工作的實施,使受救助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經濟上得到緩解,心靈上得到慰藉,特別是提高了計劃生育二女戶家庭的社會地位,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計劃生育家庭、人人關心計生干部的良好氛圍。
2、工作思路進一步轉變。通過人口基金創新項目工作的實施,使全縣廣大干部充分認識到,做好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必需以人為本,優質服務,科學發展,實現理念、方法創新、體制創新、載體新。使計劃生育家庭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給予的溫暖,體會到計劃生育政策帶來的好處,影響和帶動更多群眾自覺自愿實行計劃生育,群眾對計劃生育工作支持度和參與度明顯提高。
一、城鄉人均醫療資源分配不均使農村廣大計生戶的生殖健康服務缺乏資金保障,建議在新農村建設中全面加強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建設,加大對農村群眾尤其是農村“兩戶”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務的投入。
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梅穎在第二屆中國醫院院長大會開幕式上說,現在中國醫療資源80%在城市,廣大農村僅占20%。在聯合國公布的醫療衛生工作公平性排序中,中國位列192個成員國的倒數第四。測算顯示,占全國人口三分之二的農村居民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不足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她指出,政府承擔維護公共衛生和公民健康權益的責任不能變。計劃生育縣、鄉服務站(所)作為為廣大農村群眾提供生殖健康和避孕節育的服務機構,義不容辭地承擔著維護公民健康權益的職責。如何有效解決城鄉醫療資源分配不公,為廣大農村地區90%的人群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和公共衛生服務,確保我省廣大農村育齡群眾享有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切實維護公民的健康權益,是新農村建設中必須破解的難題之一。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日趨完善,服務能力得到提高,科技管理逐步規范,技術服務成效明顯,在有效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促進育齡群眾身心健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基層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主力軍,但同時也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諸如,服務能力較弱。全省40%的縣服務站服務能力不足,鄉鎮服務所54%達不到規范化標準,3/4不能單獨開展結扎、皮埋和婦女病普查。技術人員素質較低。具有醫學本科學歷的僅占1.94%,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僅103人。從業人員大多為近年醫學中專新分配畢業生,未取得執業資格人員占41%。服務機構、設備老化。全省縣級服務站需要改、擴建、新建的34個,鄉級服務所582個??h站缺少開展服務急需的基本設備,鄉所開展育齡婦女生殖健康管理、教育、宣傳、婦女病查治等工作缺乏必備設備。技術服務成本高,自主發展能力不足。我省地域遼闊,服務半徑大,如瑪曲、碌曲、肅南、肅北、阿克塞、敦煌等縣、市面積在1~3萬平方公里左右,隴南、定西等地山大溝深。據肅南縣測算,放一個環僅車輛往返汽油費就需要近200元。宕昌縣技術服務人員到有些邊遠鄉、村開展環孕情服務必須背著發電機、b超上門。這些因素造成我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成本很高,服務站(所)很難良性發展,自主發展能力很弱。
要實現“十一五”期間我省人口發展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提出的“群眾享有基本的醫療保健服務,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降低,嬰兒死亡率降到23‰以下,孕產婦死亡率降低到42/10萬以下”、“縣級服務站達到國家標準,規范化鄉鎮服務所達到80%”的目標,我們認為,必須加大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建設的投入。建議實施四個項目:
第一、縣、鄉(鎮)服務站(所)標準化建設項目
該項目直接成本屬于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符合成本遞減原則。主要是在目前網絡已基本形成的基礎上,進行規范化建設,一并進行鄉鎮服務所和婚育學校一體化改造,增加農村公共醫療資源、改善農民生殖保健條件和計劃生育服務的基礎設施條件,有效提高項目區計劃生育公共服務邊際成本的收益率,使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成為農村公共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農村出生缺陷干預項目
此項目含三個子項目,以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為依托,對重點地區以提供免費藥物的方式進行干預。甘肅每年出生1.5萬缺陷兒,按干預成功率40%測算,每年可少出生6000名“缺陷兒”,減少6000個家庭近2.4萬的貧困人口,緩解了給衛生資源帶來的壓力,有效降低人口出生率、新生兒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質,增加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將使農戶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優質服務。
第三,偏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婦女生殖健康促進項目
充分利用“十五”期間全省普遍開展婦女病普查及所建立的婦女健康檔案等資料,在偏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婦女病高發地區,開展以婦科病普查和宣傳教育為主的婦女生殖健康干預項目,提高偏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婦女健康水平和提高節育措施的有效率,減少對醫療衛生資源的投入,改善項目區婦女的健康意識和生育觀念。
第四、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技術公共服務項目
依托西北地區人口信息中心(待建)和甘肅省計劃生育科研所,建設全省人口計生綜合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和居西北地區領先地位的省級計劃生育技術保障體系。主要包括: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中心(甘肅省生殖保健院);甘肅省計劃生育不孕不育/生殖技術服務中心;甘肅省計劃生育遺傳優生指導中心;甘肅省計劃生育避孕藥品/藥具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信息中心;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學術交流中心(甘肅省性學會);甘肅省計劃生育病殘兒醫學鑒定中心。
二、當前出臺的一些政策對控制農村人口有不利影響,建議在新農村建設出臺政策中,充分體現農村“兩戶”的現實利益,實現農村“兩戶”享受政策的利益最優化。
自二十世紀70年代推行計劃生育以來,經過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廣大群眾的大力支持,我省人口計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因實行計劃生育少出生955萬人,使人均gdp相對提高了1590元,為全省提前4年完成翻兩番奮斗目標做出了重要貢獻,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和社會事業發展的壓力,人口控制的重要性逐漸被社會各界以及廣大人民群眾普遍接受。但是,當前新農村建設和國家出臺的一些重大政策措施和社會保障制度中,諸如發改部門的以工代賑易地搬遷、扶貧部門的整村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教育部門的“兩免一補”等等,均按人頭分配資金(項目),如此累加,必然使人口數量相對較少的計劃生育戶受助程度降低,政策幫扶力度減弱,現實利益受損。由此將嚴重挫傷響應國策實行計劃生育戶的積極性,對控制農村人口數量產生不利影響。針對此,我們提出兩方面的建議。
第一,在發改部門以工代賑易地搬遷和扶貧部門整村推進等項目中,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兩戶”的扶持力度。實踐證明,以工代賑易地搬遷、整村推進的扶貧措施和配套政策是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的最有效形式之一。2005年,在扶貧、發改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7萬多戶農村計生戶得到項目資金8000多萬元,這對平抑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有效控制農村人口增長,引導群眾少生快富、轉變生育觀念起到十分明顯的政策引導作用,產生強烈的激勵效應。建議一是在整村推進等扶貧項目和配套政策中,能盡可能以家庭為單位實施資金(項目)補助,確保農村“兩戶”得到扶持;二是充分體現城市和農村計劃生育兩個利益導向,對農村超生者扶貧部門暫不扶持、民政部門暫不救濟、其他部門暫不幫助,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給獎勵、給幫扶、給好處。建議在整村推進、以工代賑易地搬遷等扶貧項目中對超生戶的扶貧補助資金加以限制,在總資金不增加的基礎上,向農村“兩戶”傾斜。
第二、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教育部門“兩免一補”中,建議對計生“兩戶”加大扶持力度。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需要大力發展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2005年,經過各級共同努力,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中,為計生戶落實資金592.8萬元;在國扶縣有26萬名農村“兩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享受了“兩免一補”政策,受助群眾反響強烈,十分擁護。但是由于按人頭實施補助,在同等條件下,未能更好地體現對計生戶的優先優惠。建議在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地區和人群逐步擴大,農村醫療保障成為普惠性政策的大前提下,由政府出資對農村“兩戶”自籌資金全免,實施全額資助參保;教育部門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基礎上,對農村“兩戶”全部免除課本費和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
三、計劃生育特殊困難人群成為農村中的不和諧因素,建議在新農村建設中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計生特困家庭的幫扶救助力度。
省委發[2006]2號文件《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探索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認真實施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貧工程,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辦法。”這是省委統攬全局,結合人口計生工作重點和實際作出的科學規劃和決策。同時提出,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主要指計劃生育家庭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傷殘、手術并發癥等原因造成家庭生產、生活特別困難的,在我省有16萬戶,其中獨生子女、二女戶家庭因父母、子女死亡、傷殘后喪失勞動力的有3515戶。這部分為計劃生育政策做出貢獻的家庭雖然數量不大,但在社會上造成很大負面影響,是導致新農村建設不和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們建議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應該共同關心這部分人群,大力實施“兩項工程”,增強新農村建設和諧音。
第一、全面實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工程。對農村“兩戶”因夫婦本人或子女死亡、病殘造成的特殊困難家庭,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比例負擔經費,進行救助。目前的13293戶是多年來形成的,按照《甘肅省特殊困難家庭救助辦法》規定的標準,一次性解決需要1675.40萬元。目前,已經為1萬多個家庭每戶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解決了近900萬元,尚需775.4萬元。根據調查和測算,今后每年將新增1400戶左右,每年還需增加一部分救助金。建議通過政府救助、結對幫助、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予以保障,體現黨和政府親民、務實,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廣大民眾的執政理念,營造實行計劃生育光榮的良好社會風尚。
第二、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程。在近期的工作調研中,我們普遍感到,僅有計生部門的獎勵優惠政策不足以幫助農村“兩戶”困難家庭從根本上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僅僅能做到“雪中送炭”,如果加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加以扶持,可謂“錦上添花”,就能徹底幫助一部分家庭從根本上擺脫貧困,逐步減少計生戶中的貧困戶,進而提高我省農村地區整體扶貧水平。因此我們建議,選擇在為國家做出奉獻的農村“兩戶”困難人群中首先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程,逐步為我省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借鑒。
有資料表明,在數以千計的法律法規中,屬行政執法范疇的占了八成以上。更主要的是行政執法具有明顯的侵益性特征。實踐中行政執法出現執法不作為、不按程序執法、越權執法、濫用執法權等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比較嚴重,行政執法侵權占據行政侵權的主要部分。行政執法隨時可能侵犯相對人的權利。無疑,要充分保障公民人權,就必須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盡管近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目前群眾抱怨過多、頗有微詞的依然是行政執法問題,城管、計劃生育執法就是明顯的一個例證。
多年來,計劃生育執法過程中,的確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引起了廣泛批評、激化了干群矛盾的強制拆房、關押對象戶親人、強制引流產、強制收繳財物抵社會撫養費等,并由此催生了計劃生育“七不準”的公布實施。在這些現象逐漸消失時,基層又出現了執法人員收錢放生的違法現象。為什么計劃生育工作很難按照國家的法律政策要求和初衷來執行呢?其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是什么導致了基層行政執法中這種違反國家政策、侵犯公民人權行為的出現?
在許多有關基層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問題的分析文章中,最常見的一個原因就是責基層工作人員的素質不好。他們認為政策是好的,只是執行中走了樣,主要原因是基層人員素質低。例如有文章說:“個別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在工作中有法不依、弄虛作假、亂收費、亂罰款、不按法律程序辦事,不用法律手段解決爭議和沖突,致使違法侵權的計劃生育具體行政行為時有發生。這些行為的存在,損害了政府形象和黨群關系,影響了計劃生育的正常開展,同時給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人權保護帶來了一定的消極影響?!?/p>
但我想,有誰認真的去考慮過政策為什么會走了樣,難道基層人員的素質真的很低嗎?低到不知道怎樣是遵守政策,怎樣是違反了政策嗎?抑或是他們的素質低到不知道違反政策要受行政處分甚或擔法律責任嗎?連最基本的遵法、守法以有利于自己——最起碼可以不犯錯誤都不知道的工作人員的素質的確太可怕,指責當然應該。只是筆者在想:隨著我國人事制度的逐漸規范化,無論如何,基層工作人員多少也是參加了錄用考試,闖過了幾道關才獲得了工作機會。雖說難免有個別人是靠關系的,但也是有硬杠杠(諸如大專學歷等)卡著的,也不是任人唯親,不論良莠與否都可以進來的。既然如此,基層人員素質太低以至于知法、執法、犯法甚或連違法的后果都不知曉的可能性就排除在外。
一般而言,人的行動有兩個出發點:一為名或利;一為職責所在,不得已。那末是什么讓他們知法而不守法、或者說是不嚴格的守法執法的呢?是為名或利嗎?據我所了解,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付出和收入極其不成比例。計劃生育執法工作中的沖突是得罪人甚至是對于執法人員有人身危險的工作,如果說他們關押人員,扣押東西得到了好處,那就是:名是罵名,利是那沒有保障的工資。至今為止,筆者家鄉的計劃生育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依然沒有保障。他們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三?!薄拔灞!保ㄖT如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等)一律為零。而他們辛辛苦苦工作所應得的勞動報酬:工資還是要靠社會撫養費的征收來兌現,收上來就發工資,收不上撫養費就拖欠、扣工資,甚至直接的懲罰就是:別來上班了,何時完成收款任務何時來上班。
如果說為了保障自己的工資而采取強制執法方式侵犯公民權利是為了利,那也不算是私欲過度膨脹導致的超出制度范圍的求利;至少,他們也是在保障自己獲得報酬、繼續工作的權利,或者說也是在保障自己為人子女、為人父母而必須對家庭承擔養家糊口的責任和義務的能力。這是國家和社會沒有對他們盡到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義務、沒有保障他們的相關權利而導致的變相扭曲。
當然,這是激憤之辭,只是筆者的打抱不平之見。實際上,基層計生工作人員決沒有因為工資福利待遇等問題而故意去違法或變相執行政策。相反,他們在誤解和低待遇的條件下,在巨大的壓力和責任重負下兢兢業業地工作,為開創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局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迫使他們這樣做的,是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與群眾強烈的生育意愿的矛盾,是沒有完善的具體可操作性的政策要求與錯綜復雜的具體情況不相吻合產生的矛盾。
一直以來,大眾傳媒、社會各界強調的是弱勢群體——計劃生育對象戶的權益保障。但有誰去想過基層工作人員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包括給他們一個清楚、明白、可行的執法規范以保證他們不“簡單粗暴地執法”?沒名沒利,他們為什么這么粗暴的執法以致于侵犯了公民人權呢?筆者認為,唯一的解釋就是:職責所在,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甚至是賦予了他們這樣做的必然性。
為什么會產生政策執行中的扭曲現象呢?筆者認為:
其一、依法行政、保障人權,最關鍵的不是執行者的素質,而是法律與制度的完善與性質。即一部善法,是保障人權的基本前提。在這方面,筆者深深贊同關于善法、惡法的討論。當然,這里的“善”,不僅僅指善、惡之善,也指完善之善。在前幾年,計劃生育是靠國家的行政強制力來推行的,即便是“計劃生育七不準”,也是在作為內部紀律使用多年后才解密的:即面向社會公開。而受到廣泛批評的“計劃生育七不準”所禁止的基層工作人員執法行為也是在這一規定公布后使計劃生育基層人員成為矛頭所指、眾矢之的的。這其中,政府法令的頒布自然有著當時國情的考慮,但也包含了政府對部門工作人員工作方式的態度和工作方式選擇的認可度,至少是默許的。“國家公共權力主體或政策制定者按照自己的價值觀或出于某些特殊的考慮,而不是按照公認的公共政策基本原則,像公正、公眾利益至上、合法等原則去制定公共政策?!薄?】筆者認為: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最初頒布施行,應該符合“出于特殊國情的考慮”這一假設。(由于筆者知識層次、社會地位所限,這個結論只能是我的推斷,因此稱為“假設”。)計劃生育工作方式為什么發生了轉變,是人員素質得到了突飛猛進的提高嗎?實際情況并非如此。真正的原因是:一、從法律和政策層面來看,我國計劃生育工作最初是靠國家強制力“強制入軌”的,如今轉向了綜合治理、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階段;二、相關制度,諸如對社會撫養費征收使用的管理、監督制度;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幫扶制度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及政策的建立、完善、落實較之前幾年進一步強化了。也許這些是當時及今日計劃生育工作局面的最好注解。計劃生育工作方式的轉變,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善法而非人員素質對于人權保障的重要性。
其二是法律制度的安排,沒有給行政人員切實可行的執法空間?;鶎佑媱澤龍谭ㄈ藛T的執法權限中,沒有強制執法權,需要強制執法的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就有很多局限。例如,在公、檢、法、司、城管等部門和計生委的配合上是否有高效協同性。具體而言,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盡管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但依靠法院強制執行,非基層執法人員所能決定,一般要有縣計劃生育局統一決定,向法院上交法定費用,辦齊手續后才可以實行。而上級下達收款任務又常常不考慮這些實際情況,不可能每次收款都等全縣統一的行動。這無形中增加了征收的困難。又如,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即使可以等待時機,而大月份計劃外孕婦的人流工作就沒有這么多時間和機會“暫緩”。法律規定是要做通工作讓她們自愿去做人流。想方設法要生孩子的人,能做的通工作嗎?在行政手段淡化和農民法制觀念淡薄、生育愿望強烈的情況下,要讓他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還是很難的工作。何況,好多孕婦甚至“準孕婦”根本就不在家,工作人員根本就沒有做思想工作的機會。所以,我們不能片面批評基層人員如何低素質,如何粗暴簡單的工作,我們應該考慮政策的現實可行性。這里,筆者請大家思考幾個問題:為什么計劃生育七不準沒有在頒布之初就向社會公開?為什么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粗暴簡單的計劃生育執法案件中,幾乎沒有群眾勝訴的?因為計劃生育推行之初,的確是靠國家行政強制力來推行的。固然,這和當時的國情有關,筆者不想加以評論。
其三、財政投入不到位,導致行政執法資源不足。西方政策實施途徑的兩大學派之一的組織理論學派的代表人物斯諾和特里林認為“只有了解組織是怎樣工作的,才能理解所要執行的政策,也才能知道它在執行中是如何被調整和塑造的”。[2]只有了解了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是如何運轉、工作的,我們才能解開計劃生育政策變形的真正原因。以計劃生育為例,根據有關規定,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屬于“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從有關事業單位的定義及特點來看,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也應屬于享有全額財政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國家法律明文規定,財政投入人均十元作為計劃生育事業費。實際上由于地方財政能力不足,在一些貧困縣里,基層計劃生育部門實際上處于自籌自支事業單位的境地,人員工資、辦公費用以及其它一切費用都是從社會撫養費里出。還有一些貧困縣,財政不僅不撥錢給計生部門,每年各計劃生育服務站至少還要上交鄉鎮財政幾十萬元。一個沒有財政撥款收入、也沒有贏利性下屬單位的服務部門,如何有錢上交?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因為得不到資金投入,而又要承擔數額不菲的上繳任務,為了單位的正常運轉,他們只有依靠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尋求生存空間。而由于有“計劃生育七不準”、沒有強制執行權等種種限制,這就迫使計生部門去“放查放生”,出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從政府的角度來說,經費再緊張也不應該放生。而基層現在的實際情況是:不僅僅是經費緊張,而是撥款幾乎為零,經費嚴重不足。在某些地區,是這些“素質低、執法簡單粗暴的”基層人員在養活著計生辦!在保證著基層計生辦這一國家、政府舉辦的公益事業單位的運轉!個別領導,尤其是縣級領導一講話就說:嚴肅查處收錢放生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如何處理某些素質低的工作人員等等,但卻不說“我怎么沒、為什么沒有保證撥款到位”,只說財政緊張也不應該放生,卻不說基層人員也要吃飯,也要養家;而且,緊張和零是兩個概念,是質的飛躍和差別!我想作為鄉鎮黨委書記、縣委書記總該懂得這一點?很多關于基層計生隊伍建設的文章說到隊伍建設建議時,大多是從對他們的要求入手,諸如:素質高、懂業務等等,很少有作者真正從關心基層計生隊伍的待遇和工作狀況——哪怕是他們的工作權利的保證出發的。我想,某些人是否應該深入基層去看看再發表言論、制定政策?!
其四、利益激勵引導機制不健全,行政執法違法責任過輕,使守法、違法的得失權衡失度。有人認為是基層計生人員受利益驅動導致了收錢放生。而筆者認為至少應區別看待“基層計生人員”中所指的鄉鎮和村級計生干部兩個不同的群體,籠統地說基層計生人員受利益驅動收錢放生是不符合事實的。筆者認為,對于鄉鎮計生干部來說,基本上是由于資金投入不到位所迫使的。因為在收錢謀私和為此失去工作之間,他們更愿意守法保住工作。如果說村計生專干放查放生是利益驅動,或許的確如此。因為村級專干幾乎沒有工資收入,一般每個月只有五十或六十元的補貼,又沒有退休、養老保障等,(筆者要強調的是,在有些縣,鄉鎮計生干部除了工資按照事業單位人員標準來執行外,也沒有任何福利待遇,包括現在農民已經有的醫療保障,他們都沒有。他們唯一所有的就是一個有名無實的事業身份,支撐著他們繼續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寄希望于國家的機構改革會給他們帶來曙光。)因此部分村計生專干,甚至村黨支部書記、村長等寧愿選擇丟掉這份“工作”(這也是他們受到的最重的處罰),也要包庇自己的至親超生或者收受錢物包庇他人。
關鍵詞:生育觀念;影響因素;生產力;生育政策
中圖分類號:C9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13-0097-02
生育觀念古已有之,直到現在仍然是學者們廣泛關注的重要領域。它不僅僅是對生育過程的總結,同時也涵蓋了人們對待生育行為的態度和看法,概括來說它是指人類在生育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思維方式、行為習慣、倫理觀念、等一系列文化現象的集合,直接影響著人們的生育行為。作為人類社會歷史文化的產物,生育觀念有著廣泛的內涵,它涵蓋了生育的目的、生育的數量、生育的時間以及生育的性別取向等方面。在同一時期的社會里,人們一般都有著或約定俗成或積習成文的生育觀念,像我國鄉土社會的“多子多?!薄岸嗌嘤钡纳^念,而隨著社會的變化發展,生育觀念會隨著社會的變遷而有所改變,在當今社會里,生育觀念又產生了哪些變化,這值得我們探討。
一、“少生優育”生育觀念的形成過程
工業革命以來,機器化大生產逐步取代了傳統的鐵犁牛耕的生產方式,傳統社會中農業經濟的主導地位喪失,人類進入工業社會,生產力得到了飛躍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得以提高。經濟基礎的根本性變革勢必會帶動上層建筑的一系列變化,生育觀念作為上層建筑中精神文化的一種,也隨著社會的變遷而改變。
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市場大潮的沖擊,貧富差距的拉大,人們的經濟壓力和社會壓力也隨之增大,大多數人是希望生育一個孩子的,畢竟一個孩子的生育成本還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這時候父母關注的不是孩子的數量而是孩子的質量,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父母特別注重孩子的全面發展,比如給孩子早教,上各種補習班,一個孩子的生育成本遠超過去,這使得有人感慨現在養一個孩子的生育成本比過去養兩個三個孩子的成本還要高。正是在這些經濟和社會的諸多壓力之下,逐漸形成了如今“少生優育”的生育觀念。
二、“少生優育”觀念形成的影響因素
(一)教育制度的變革和教育年限的延長
工業社會不同于傳統社會,傳統農耕社會強調的是勞動力的數量,人口增加意味著勞動力增加,勞動力多了,就可以生產更多的糧食,開墾更多的荒地,國家也可獲取更多的賦稅收入和可利用的儲備兵力;而工業社會的主要特征是使用機器進行生產,機器化大生產對勞動力自身素質的要求提升,它需要的是技術人才,強調的是勞動力的質量和素質,而國家為了培養適應工業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為了更好地提升國民的素質,深化了教育體制的改革,延長了教育年限,這直接增加了教育成本,使得工薪階層不得不考慮生孩子的成本。同時,教育作為上向流動的渠道,對于占絕大多數人的中下工農階層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通過教育可以獲取向上層社會流動的機會,但教育年限的延長使得個體為了更好地完成學業不得不推遲結婚,時間一長,大家也就開始晚婚晚育了。
(二)女性的職業化發展以及避孕技術的進步
雖然我國曾長期處于男權社會,男性是社會的主體,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女性的社會地位不斷提升,她們不再滿足于傳統的角色,開始走出家庭,走向社會,在更廣闊的舞臺上實現自身的價值,單一的家庭主婦逐漸發展為職場女性,職場女性不僅僅是在家照顧孩子,同時也在職場上實現自身價值,職場上的競爭壓力下迫使不少家庭選擇了傾向于自身發展的選擇――少生或不生孩子。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避孕技術也隨之進步,避孕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在人們的青壯年時期,不少年輕人考慮到要發展事業,于是通過避孕手段選擇了少生或不生,等到事業逐漸起步之后,人們逐漸達到中年時期,這時人們的生育能力下降,即使想生育也不一定能有效生育,因此,避孕技術的進步有效地預防了計劃之外的生育行為。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本位的思想逐步確立
工業革命以來,工業化的發展不僅帶來了經濟上的騰飛,同時也引起了思想領域的變革,傳統的家本位的思想向個人本位轉變,人們不再是只局限于家族和國家的發展,而是更多地關注自身的發展,更理性地思考問題,由此衍生了利己、自由等思想觀念。一個家庭里有了孩子不僅增加父母的經濟負擔,同時也占用了父母的精力和時間,降低其自身競爭力,很多企業不招女性員工,就是不愿承擔女性因為生育帶來的一系列成本投入,甚至有些女性為了自身事業能更好地發展,放棄了生育孩子。此外,與傳統農耕社會不同的是,工業社會注重的是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這使得人們思想上的藩籬逐漸被打破,自由意識復蘇,更加捍衛自身的權利,而選擇不生也是人的一種權利,不少兩性為了擁有更自由的二人世界,選擇了放棄生育孩子,就是現在我們所謂的“丁克家庭”,英文叫“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譯為“雙收入,無子女”,在這類家庭中的夫婦是有生育能力的,但是卻選擇不生,主要就是為了追求更自由的生活,享受二人世界,同時也有促進自身事業發展的目的。
三、生育觀念的特點及現階段我國生育政策分析
生育觀念具有階段不可逆的特點。生育觀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特定的環境下經過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然后才孕育發展起來的。其一經形成,沒有國家強制干預的話,幾乎不可逆,即使國家強制干預,幾千年的歷史慣性還是很難剎住車的,就像我國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時,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對,當時傳統多生多育的生育觀念根深蒂固,即使生育孩子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甚至有的家庭被罰得傾家蕩產,依然要生孩子,超生現象屢禁不止。想要改變我國目前低生育率的現狀目前來說很難,即使國家采取鼓勵生育的政策,也不見得能顯現成效,就像現在諸多的西方發達國家,很早之前就開始鼓勵國民生育,但是人口自然增長率仍然處于零增長甚至負增長的水平,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加速,人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我國是不是也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人口出現零增長和負增長。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我國應該防患于未然,從以下方面進行一定的嘗試,用以彌補之前因計劃生育政策等原因造成的低生育率現象。
(一)減輕個體家庭生育成本,保障女性的生育權利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物價水平也同樣飛速提升著,而人們工資提升的速度卻遠遠趕不上物價提升的速度,這使得人們所承受的生存壓力增大。當前家庭不愿生育的主要原因是承受不起巨大的生育成本,奶粉錢、教育費用、各類輔導班花費等因素都是降低人們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同時,現代社會人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改變,傳統的家本位發展到現在的個體本位,個體更多地關注的是自身事業的發展,自身事業發展需要占用時間和精力,尤其是女性,逐漸走出家庭,在職場上拼殺,這都降低了家庭生孩子的動機。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國家應該建立并完善婦女生育保障,應該通過立法的形式保障懷孕婦女的平等就業權,防止女性因為生育而失去工作的現象發生。同時,還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國家財政補貼來彌補女性員工因為生育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這不僅有利于消除女性就業歧視,同時也減少了女性生孩子的后顧之憂。
(二)逐步放開生育政策,一些地區采取鼓勵生育的政策
就當前的人口趨勢來看,隨著我國生育率的不斷下降,少子化現象日益突出,為了應對將來可能出現的人口過少危機,應該適當調整一下計劃生育政策,目前我國政府對人口政策做出了大方向的調整,出臺“單獨可生二胎”的政策,并讓各地區根據各地人口情況制定相應的人口政策,比如在人口基數小、生育率過低的地區應該盡快實施這一政策,在人口基數大、生育率相對較高的地區應該繼續嚴格實施計劃生育政策。要想改變當前我國這一系列人口問題,除了逐漸放開生育政策之外,還應采取一些鼓勵生育的措施,比如對有一到兩個子女的家庭進行物質獎勵,限制和處罰兩個以上子女的家庭,同時加強生育宣傳工作,使人們認識到生孩子對國家、對社會、對家庭的好處,使人們逐漸形成合理生育、適當生育的生育觀念。
(三)加強在生育方面的宣傳工作,營造良性生育文化
生育觀念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在社會大環境下的生育觀念形成之后,我們可以通過一些人為的措施加以影響。要想改變生育觀念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就是改變人們對生育的看法,加強思想上的宣傳動員工作。在傳統農耕社會里人們普遍貫徹多生多育的做法的一個重要方面就在于受生育文化的影響,農耕社會在封建統治者及儒家學者的宣傳鼓勵下,形成了“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養兒防老”等一系列生育文化,正是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下,形成了“多子多?!钡纳^念,進而對人們的生育行為產生了深遠影響。而今,由于受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再加上經濟上的壓力,社會逐漸形成了少生甚至不生的低生育文化氛圍和生育觀念,這直接影響了人們的生育行為,進而使得我國人口出生率不斷下降,少子化現象日益明顯。
參考文獻:
[1].生育制度[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44-46.
[2]田雪原,陳勝利.生育文化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39-43.
[3]宋健,[韓]金益基.人口政策與國情:中韓比較研究[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44-46.
那么,元芳到底該怎么看這件事情呢?生孩子本身是讓一個家庭很高興的事情,為了辦一個準生證,你可能要從北京飛到廣州,再飛回來,為中國的GDP作貢獻,同時也為中國人的幸福感作負貢獻。這樣在現實中到處碰壁,不得不穿越到計劃經濟時代那種凡事都需要蓋章簽字的年代里去,真是不由得讓人感嘆啊!
果真“史上最難”?
新浪網友幽谷百合:我也嘗到辦準生證的艱辛了,唉,苦不堪言,哭笑不得啊,連上大學前的計生證明都要開。單位是私企,開的證明不管用,只有國企可以證明得了你是否遵守了國家政策。無奈啊,真是把人折騰死了,還在辦理中。
騰訊網友豆豆:我也正在辦準生證,辦了四個月了,符合政策還送了紅包,還沒辦下來。不知道找誰投訴。
山東省社科院人口研究所某專家:各地計生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對于地方基層計生組織投入長期不足,基層計生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積壓問題過多等是其重要原因。
漢網李瓊:一張準生證對一位準媽媽有多重要?那用不著多說,但在有的地方,想要拿到準生證,先得聽一場優生優育講座。這種條件也算不上苛刻,不去反而還有點辜負政府部門一番好意的意思。但是真等你聽了講座才會知道,要過“辦證經濟”這一關,還真得有火眼金睛和殺出十面埋伏的本領呢。
東方早報沈彬:古語云,“怨不在大,可畏惟人”。普通百姓生活中跟政府打交道的機會并不多,而生孩子注定是絕大多數公民一生的大事。在不多的與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政府部門應留給公民一個好印象,不能搞本位主義、案牘主義,把麻煩推給公民,把方便和好處留給自己。
新浪網友化繭成蝶:不只是準生證難辦,各種證件都難辦。中國的公務人員利用職權不是為民服務,是在盡可能地為難老百姓,折騰老百姓。比如:給新生兒上戶口一切手續都齊全,辦事人員一直拖了半年多,遲遲不給辦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損,影響的是政府的形象。呼吁提高公務人員的素質和辦事效率。
辦準生證,其實……
華龍網尤雪玲:如今已是信息化年代,通訊設備如此發達,有些問題可能只需一個電話溝通便可以解決,但由于某些干部作風不端正,不作為,在其位而不謀其政,致使民眾的利益受到損失,影響干群關系。
春城時評舒圣祥:其實,那些章根本證明不了什么,只是居民信息不聯網情況下的一種“手工操作”罷了,出現在信息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本來就不可思議。生育證的辦理,不應該再是一個純手工的過程,從這個部門蓋章蓋到那個部門,那樣不僅證明效率極其低下,而且只能為難那些遵紀守法者,對有意鉆空子的人倒是大開了方便之門。
四川在線王傳言:政府部門永遠遵循著帕金森定律的邏輯,那就是政府部門有著無限擴張的趨勢,政府人員也有著無限擴張的趨勢,這兩大趨勢直接導致了管理在層級上無限擴張,這樣的擴張將會直接給辦事人員帶來辦事的困難。在這種邏輯和思維的模式之下,希望盡快辦理這樣的事情永遠就是遙遙無期的,也難怪出現一個準生證要有40個章的荒誕了。
鳳凰博主周蓬安:要求合法生育的夫婦去計生部門領取《準生證》,是典型的無效管理。
紅網馮燮:當今人口流動加劇,計生管理更多地體現在人口動態管理上,連戶籍管理都在探索新的方式,而計生管理還像以前那樣死守著戶籍慢條斯理,的確有些說不過去。再說了,在如今的信息化時代,從技術手段上說,管理流動人口并不存在問題,辦個準生證就更不是問題了,至于讓人折騰來折騰去地耗時費力嗎?計生管理若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極有可能成了擺設不說,更多流動人口的生育權就打了“水漂”。
新浪博主兒子:那些匪夷所思的各種部門不撤,老百姓的生活中任何細節自然就有人“依法”來管理,包括放大部門權力來制裁小老百姓的事也是“順理成章”的行為。不精兵簡政,任何改革的成果自然被這些行政機構自己先耗盡。
要管理,更要服務
星辰在線陳國琴:為了確保百姓能夠嚴格地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有關部門在頒發結婚證、準生證等相關證件時,嚴格把關未嘗不可,但育齡婦女在長達三年的時間里未能辦下一個準生證,相關部門如此這般的態度與作風,顯然與當前各地傾力打造服務型政府的理念格格不入,也勢必會引發公眾的怨聲載道。
國家人口計生委宣教司副司長莫麗霞:人口和計劃生育基本服務是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滿足人民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殖保健、增進家庭幸福的基本需求,更是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最基本的公共服務。
新浪網友王飛:為何起碼的公共服務,變成了被服務對象的苦難?基層工作人員的素質,想要占點便宜,或許是一個方面。但政府公共服務理念的欠缺,也是關鍵因素之一。當權力異化成管制、馴服的工具,公共服務的理念便成了稀罕品,公民的權利就會被忽視,乃至被踐踏。
中國網張燕:在生育問題上給公民制造太多障礙,實際上對國家而言也是傷害。有媒體連線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得知,目前各地辦理準生證的政策不一樣,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難免有所沖突,從而影響辦證進程。如果說這個解釋成立,那么相關部委就有責任推動制度統一,至少可以簡化生育證的辦理難度,直至廢除生育證制度。
新浪博主熱愛生活:我是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親自為育齡夫婦辦理《生育服務證》,也就是準生證,認為這個證其實沒有存在的必要。
為什么應該廢除準生證
新浪博主何亞福:我認為,現在應該取消計劃生育,當然,取消計劃生育也就取消了準生證。有人反對說:“取消準生證?要是有人拼命生孩子怎么辦?”這種反對意見,就好像當年要取消糧票時,我曾聽人說:“取消糧票?要是有人拼命買糧食怎么辦?”現在買糧食不需要糧票了,但又有多少人愿意買一大堆糧食放在家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撫養孩子既費錢又費力,教育投入高昂,即使取消計劃生育,又有多少人愿意多生孩子?父母生育孩子是“付出多于回報”,而一個人一生中所創造的社會財富總的來說是大于他(她)所消耗的社會財富,所以,父母生育孩子其實是以極大的成本為國家、為社會作貢獻。
凱迪社區楊支柱:作為強制計劃生育和一胎化政策立論依據之一的“資源有限和人口增長無限論”在全球范圍內沒有經驗依據。許多資源遠比我國緊張的國家比我國更富有,而發達國家普遍擔心的是人口下降。強制計劃生育的另一個依據“減少人口以增加人均財富”蔑視人的價值,鼓勵孩子要求父母杜絕兄弟姐妹以增加自己可享用的財富,是反道德的,也是不經濟的——即使不談獨生子女政策下對衣物、玩具、住房利用效率的降低與出生人口減少導致的校舍、師資等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多養一個孩子也不過將三口之家的財產四個人分享,而孩子未來的養老負擔卻減輕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