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城市治理的內涵

城市治理的內涵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城市治理的內涵

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第1篇

[關鍵詞] 價值 使用價值 勞動

一、關于“價值”內涵的演進歷程

英國古典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配第,奠定了勞動價值論的最初基礎。配第的關于價值內涵的主要觀點有:(1)區分了“自然價格”和“政治價格”,以及“真正的市場價格”。(2)說明了商品價值和勞動生產率之間的關系。(3)認識到創造價值的勞動與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有區別,他認為只有生產金銀的勞動才真正創造價值,生產其他商品的勞動只是在于生產金銀的勞動相交換時,才表現為價值。配第的上述觀點是歷史上首次比較科學的闡述,這是他的重大貢獻,但是他的觀點仍然存在著缺點和錯誤:(1)他沒有科學的價值概念,把價值、交換價值和價格混在一起;(2)他沒有把勞動價值論的觀點始終一貫地堅持下去,他并不理解創造商品的勞動的二重性,有時甚至混淆兩者;(3)配第沒有區分價值和使用價值。

約翰?洛克認為,商品價值取決于供求比例、利率變動只是在影響這個比例時才會影響價值,但不能決定價值。

尼古拉?巴爾本是觀點明確的和典型的早期效用價值論者,他認為“一切商品的價值來自商品的用途,沒有用的東西是沒有價值的。”另外,巴爾本傾向于以供求來說明價值量或價格量。他認為,需求一定時,豐富使商品便宜,稀少使商品昂貴。

詹姆斯?斯圖亞特提出了“實際價值”的概念,認為價值取決于一個勞動者在一天、一周、一月平均能夠完成的勞動量,這是一個重要的貢獻:它指出了價值取決于完成的勞動量與該國平均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他力圖區分價值范疇和它的物質內容,提出以“內在價值”指商品中包含的自然物質或原料,以“使用價值”指耗費在商品上的勞動時間,但他未能對其概念范疇加以固定。

斯圖亞特對英國古典價值理論的最大貢獻,是他關于生產商品的勞動具有二重性的天才猜想。他說:“那種通過自身轉移而創造出一般等價物的勞動,我稱之為產業。” 這就區分了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

法國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布阿吉爾貝爾,從社會總供求的角度,論述了勞動價值原理,區分了市場價格和“真正價值”,并試圖從市場價格背后找出“真正價值”來,他用個人勞動時間在各個特殊產業部門間分配時所依據的正確比例來決定真正價值,并且把自由競爭說成是造成這種正確的比例的社會過程,并且認為這種正確的比例要由“自然規律”來調節,即市場自由競爭及經濟自發變動來調節,而不能由政府的干預來調節。

英國古典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亞當?斯密在價值論上的主要貢獻是,第一次比較系統地闡述了勞動價值論,第一次區分了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提出了二者的不一致性。斯密認為,使用價值是指特定物品的效用,而交換價值則指由于占有某物而具有的對其他物品的購買力。他認為,物品交換價值的大小和使用價值大小無關,使用價值很大的東西,往往具有較小的使用價值,或者沒有交換價值;而交換價值很大的東西往往具有極小的使用價值,甚至沒有使用價值。總的來說,勞動價值論始終是斯密理論體系的基礎,馬克思說:“斯密的這種搖擺不定,以及把完全不同的規定混為一談,并不妨礙他對剩余價值的性質和來源的探討,因為斯密凡是在發揮他的論點的地方實際上甚至不自覺地堅持了商品交換價值的正確規定,即商品的交換價值決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已耗費的勞動量或勞動時間。”

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基本是在斯密勞動價值論基礎上的批判、繼承和發展,他不同意斯密關于財富就是能夠得到的權力和支配權力的觀點,他認為財富不能按照它所能買到的勞動量來衡量,斯密的財富源泉有片面性。李嘉圖提出,作為財富最終源泉的,除勞動之外,還有自然因素,他不同意斯密所說的自然是在農業中起重要作用,而在制造業則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觀點。

李嘉圖反對斯密關于價值取決于商品能夠買到和支配的勞動量的規定,他也反對斯密把勞動的價值當作始終不變的惟一真實和最終尺度。他認為,決定價值的勞動和勞動的價值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生產商品中消耗的必要勞動量,后者是勞動的報酬即工資,二者不僅性質不同,而且數量不同;李嘉圖根本不同意斯密關于商品中包含的勞動時間決定價值的規定不適用于雇傭勞動制度的觀點;他始終批判斯密價值決定于收入的錯誤觀念,他認為,生產中的必要勞動量決定商品的價值,這與價值決定以后在如何分配沒有關系。李嘉圖正確指出,斯密的錯誤在于把價值決定于勞動的規定的應用只限于資本積累和土地私有制產生以前的歷史階段,他認為,資本積累和利潤的存在,與土地私有制和地租的存在一樣,都不妨礙價值規律的作用。

馬爾薩斯在價值論上片面繼承和發展了斯密的某些價值觀點,反對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觀。他繼承了斯密購買勞動和收入決定價值的錯誤觀念,認為價值決定于所能換取的勞動量,但有時他有認為,工業品的價值是由生產費用決定的。馬爾薩斯看到了資本與勞動相交換的性質,但他混淆了勞動與其他商品,也混淆了資本與其他商品。在說明價值決定時,還談到供求的長期作用。馬爾薩斯認為,商品的價值平均說來是由于他們的自然品中所包含的積累的和直接的勞動,加上全部墊支期間的一般利潤。商品一般能支配的勞動量,必然可以代表和衡量其中所包含的勞動量和利潤。

馬爾薩斯就這樣把斯密的部分價值觀點“統一”在了自己的價值論中。馬爾薩斯價值理論主要是一方面說明斯密價值論的混亂,另外,要說明李嘉圖耗費勞動決定價值的錯誤。

詹姆斯?穆勒認為,商品價值有勞動決定。他是這樣分析的:價值依存于供求,但最后取決于生產費用,而生產費用是勞動和資本的結合。資本又是蓄積的勞動。于是,價值由勞動決定。

西尼爾認為,價值即財富。它是由生產成本決定的,而成本就是工資和利潤。即生產所必要的勞動與節制的總和。西尼爾還認為,財富和價值的源泉就在于三個要素:勞動、節欲和自然力。財富的供給主要就是受這三種要素的制約。但他對這三種要素作了必要的解釋。他認為,勞動是勞動者對其享樂、幸福和自由的犧牲。資本被他稱為“節欲”,是資本家對自己消費中享樂和滿足的犧牲,這是為將來的利益而放棄的眼前的享受。

約翰?穆勒認為,價值論并不是政治經濟學的主題。財富的生產與價值無關,只有分配才和價值有關系。在他看來,“價值是一個相對的術語。一件物品的價值,使指它能換取的某一其他物品或一般物品的數量。” 也就是說,一物的價值或交換價值,使指它的一般購買力。

薩伊在價值理論方面,從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關于價值的本質。薩伊把生產歸結為創造效用,又把效用歸結為提供服務。他認為,人們所給與物品的價值,是由物品的用途而產生的。這樣,薩伊就把價值歸結為效用。薩伊這種看法把斯密以往區分開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又混在一起了。從這方面來說,薩伊的價值屬于“效用價值論”。

西斯蒙第在勞動價值論上繼承了斯密的觀點,并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認為:“價值是以某種社會觀念取代了個人觀念;此外,他還以抽象的觀念代替了具體的觀念。”對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和價值量的關系,西斯蒙第繼承了法國古典學派的傳統,更明確地從社會消費和需求出發,認為,“價值就是人們的需求和生產之間的關系。”他認為,對價值的估量是基于被估價的物品的必要勞動勞動量;這并不是現在付出的必要勞動量,而是可能用改進的生產手段,今后要付出的勞動量,這種量雖然難以估計,但總由競爭來決定,是比較固定的。

馬克思對西斯蒙第在勞動價值論上的新貢獻給予肯定,說“西斯蒙第在同李嘉圖的直接論戰中,不僅強調指出生產交換價值的勞動的特殊社會性質,而且指出:我們經濟進步的特征在于把價值量歸結為必要勞動時間,歸結于全社會的需要和滿足這種需要的勞動量之間的比例。”并指出:“布阿吉爾貝爾認為生產交換價值的勞動被貨幣弄得虛假了,西斯蒙第不再為這種現象所束縛。”

英國經濟學家威廉?福斯特?勞埃德是明確以邊際效用來解釋商品價值決定的第一人。他對斯密的價值論提出質疑,認為價值就是“對所占有物品的估價”,而這又總是同物品的“特殊效用”有關。所謂“特殊效用”是指人在一定條件下對某種物品效用的主觀心理感受。勞埃德還看到了這種“特殊效用”會隨著人的欲望不斷被滿足而遞減。

奧地利學派認為,價值是人們對財貨效應的主觀心理評價,是個人主觀心理狀態的反應,龐巴維克從需要和需要的被滿足出發,認為價值起源于主觀效用,即財貨滿足人的某種需要或欲望的能力或性質。其有無與大小,完全依人的主觀評價為轉移。門格爾認為,“價值既不是附屬于財貨之物,也不是財貨所應有的屬性,更不是它自身可以獨立存在的。經濟人所支配的財貨,對其生命與福利,必具有一定的意義。價值就是經濟人對于財貨所具有的意義所下的判斷。因為它絕不存在于經濟人的意識之外。” 龐巴維克認為,“如果我認為我的福利同某一特定財貨有關,占有它就能滿足某種需要,能給予我一種沒有它就得不到的喜悅或愉,或者使我免除一種沒有它就必須忍受的痛苦,那么,我將說這一特定財貨對我是有價值的。” 總之,奧地利學派認為,價值起源于主觀經濟。

杰文斯的最后效用程度價值論,認為人對苦樂的估計受苦樂、“強度”、“持續時間”、“確定性”、遠近因素的影響,隨著持續時間的增加,感覺強度會遞減。維克塞爾首先批評了邊際效用價值論之外的對價值源泉的各種解釋,包括一般的效用論、相對稀少性和效應性相結合的供求論、生產成本論、勞動價值論,以及浦魯東、巴師夏等人的觀點。然后他以自己的方式說明了邊際效用價值論。他指出:(1)亞當?斯密以水和鉆石為例的“價值悖論”中所說的使用價值不會是全世界所有的水和鉆石,也不可能是某一特定單位的水和鉆石,否則便會得到物品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完全相等的謬論結論。(2)解釋物品的交換,必須從使用價值具有可變性為基礎,即“同一物品對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程度具有不同的效用。”所以相對的使用價值在同一時間對交換雙方的這一方或那一方可以分別大于或小于相對的交換價值。(3)在可變的不同程度的使用價值中是能由該商品或該商品一單位在一定情況下將具有的或可以想象具有的最小效用,來決定商品的交換價值,這個效用度就叫商品的邊際效用。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論述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馬克思認為,價值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關系,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會關系中表現出來;第二,價值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關系的觀點,貫穿于他的全部經濟理論中;第三,由于在思想深處馬克思認為價值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關系,這就使他的價值理論即勞動價值論站在時代的最高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主要集中在他的商品理論和平均利潤理論中。這些理論,第一,構建了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理論體系,特別是勞動力商品理論和生產價格理論,克服了古典經濟學的局限,把勞動價值論推向新的階段。第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圍繞價值本質理論展開的,反映了價值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關系。或者說,馬克思價值馬克思認為,決定價值的勞動不是“有用勞動”,而是“人類勞動本身”,“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消耗”;它不是“比較復雜的勞動”,而是“簡均勞動”,是“每個沒有任何專長的普通人的機體平均具有的簡單勞動力的耗費”,“比較復雜的勞動只是自成的或不如多倍的簡單勞動”;從量上看,它不是由“單個勞動力”決定,而是由“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不是所有的社會必要勞動量都能形成價值,而是在“社會必要量”的范圍內社會必要勞動才能形成價值;不是商品生產者的私人勞動決定價值,而是取決于這種勞動能否成為社會總勞動的組成部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和價值本質論是毛和皮的關系。勞動價值論之毛附在價值本質論之皮上。價值本質論是馬克思價值理論的最高成就,其基本要點可以概括為:以生產關系為基礎的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是價值的本質,這一本質通過許多現象表現出來,其中勞動是一因素,非勞動因素也是表現本質的現象。

二、結論

通過上述對價值內涵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經濟思想史上不同的經濟學者對價值的內涵的理解存在著重大分歧。但從中我們可以得出:只有堅持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才能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才具有更好的借鑒意義,才能在新形勢下更好地貫徹新勞動觀,以便激發全體社會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冊,人民出版社,1973年中文版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中文版,第48頁

[3]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亞當 斯密:國富論?上卷 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

[5]約翰?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下卷)商務印書館,1991年中文版

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第2篇

一、現階段狹義城市經營內涵

城市經營,作為一種城市治理模式,萌芽于我國上世紀80年代城市建設的實踐,興起于90年代。在90年代,眾多城市的城市建設實踐使城市經營理念在我國迅速傳播。作為一種新理念,人們對它的認識只能在實踐中慢慢摸索和深化。因而,對城市經營內涵的理解難免會出現偏差。就現階段而言,在眾多的城市經營者眼中,城市經營的涵義很簡單,概括來說就是資金導向的城市經營模式。即城市經營者通過對城市自然生成資源、人力作用資源和相關延伸資源的相關部分進行市場化運作,以獲取收益,再將收益投入新的城建項目,以便形成城建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在這一過程中,城市政府強調城建資金的籌集,通過城市資源的市場化運作,為城市建設融通資金服務。

資金導向的城市經營模式是我國傳統的城市建設體制和制度變革的產物。首先:傳統城建模式的資金缺口是城市經營理念提出的動力。傳統城建模式承認城市基礎設施的完全公益性,因而政府是惟一的投資主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居民對基礎設施的需求增大時,財政拔款這一資金來源難以維系;其次,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的分離是城市經營理念提出的外部條件。當地方政府擁有一定的財政時,它有了經營城市的積極性;當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事權時,它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經營城市的實踐;最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競爭的加劇,催化了城市經營理念的產生。城市化的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需求量劇增,凸現了傳統城建模式的矛盾;同時,隨著城市間競爭的加劇,各城市為了吸引“用腳投票”的生產要素,城市功能的完善、城市競爭力的提高是當務之急。而這些要求新的城市治理模式出現。城市經營理念一經提出,各地方政府為了解決城建過程中資金瓶頸問題,資金導向經營城市模式在所難免。

狹義的資金導向的城市經營理念會帶來一系列后果。首先,各城市為追求短期資金收入對城市資源進行過度、不合理的開發,會造成城市資源的破壞和浪費以及其功能退化;其次,注重城市資源開發的短期經濟效益,必然會忽視城市資源城市功能的戰略性經營,從而影響城市功能的發揮和優化。如為了獲取土地批租收益,各利益部門哄抬地價,使我國部分城市的房地產價格畸高;最后,對于那些在短期內難以產生經濟效益的城市資源,在城建過程中就不會得到重視,就會忽視其對城市發展的價值,而這不利于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競爭力的提高。從根本上說,資金導向的城市經營理念難以處理好城市短期建設擴展與長期規劃發展的關系,它重視城建資金的短期籌集,忽視城市資源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從長期看,這會削弱城市功能的優化和城市競爭力提高。

二、正確認識城市經營內涵

關于城市經營的內涵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如有人認為,城市經營是對城市的自然生成資源、人力作用資源以及相關的延伸資源運用市場化的手段對其進行集聚、重組和營運,以實現城市建設的投入和產出的良性循環;有人認為,城市經營是對構成城市空間、城市功能和城市審美的載體運用市場化的手段進行集聚、重組和營運,以實現這些載體在結構上、數量上、秩序上和功能上的最大化和最優化;還有人認為,城市經營是城市要素的優化,它包括城市產業要素的優化和城市生產要素的優化;此外還有觀點,認為城市經營是對構成城市地上空間和地下空間的環境的優化(環境包括硬環境和軟環境。硬環境主要指城市的土地、基礎設施、社會設施等,同時也包括依附其上的名稱、形象等無形資產;軟環境包括人才的經營、政策機制的經營、城市形象品牌的經營等)。那么什么是城市經營呢?我認為城市經營的涵義應結合城市經營理念提出的背景、它的實踐過程和它的時代特征來綜合考慮,用城市經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新的城市經營模式這樣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來認識它。因而,我覺得城市經營的涵義是動態的。通過出讓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權、出讓街道冠名權等方式獲取收益以支持城市建設是城市經營,通過制度創新、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城市功能和城市競爭力也是城市經營。

我認為,城市經營,作為一種城市治理模式,與傳統的城建模式相比,它強調以下幾點:在主體上,不再是城市政府的單一主體,而是政府主導、企業、全民共同參與的形式;在客體上它涉及到以城市發展為核心的各種資源(自然生成資源、人力作用資源及相關的延伸資源)和各種要素(產業要素、生產要素);在經營方式上,它通過制度創新和政府職能的調整,運用市場經濟手段、方法對相應部分進行重組、經營,以實現城建資金的良性循環、城市功能的提升以及城市競爭力的增強。因而,城市經營的內涵包含以下幾方面。

首先,經營城市必須能保證城市建設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這一點是對經營城市的最基本要求。通過對城市的自然生成資源,人力作用資源及相關的延伸資源的市場化運作,變資源為資本,獲得收益,再將收益投入新的城建項目,使投入與產出步入良性軌道,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經營城市必須實現城市功能的提升。一方面,城市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增長極,具有較強的生產要素聚集和幅射功能。城市的地位與城市的聚集、輻射功能正相關,要提升城市地位,必須對構成城市空間和城市功能的各種載體進行市場化重組和營運,實現這些資源資本在容量、結構、秩序和功能上的最優化,籍此實現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另一方面,加快的城市化進程也要求我們經營城市,提升城市的功能。城市化既包括城市人口和城市數量的增多,也包括城市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社會化、現代化和集約化。要實現城市的現代化,城市功能的提高是當務之急。經營城市,提高城市的功能,它們的內容涉及到方方面面,作為城市功能的基本體現,以下方面不可忽視:①城市,作為人們生活、居住的場所,必須營造一個好的居住環境,就此來增強城市的居住功能;②城市,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增長極,具有極為重要的經濟聚集和幅射功能,而該功能能否得以發揮和增強,基礎設施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為了能實現城建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我們必須按基礎設施的性質對其進行營利性、非營利性劃分,引入競爭主體,打破行業壟斷的局面,變國家單一投資為政府、企業、市民共建設,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③城市作為現代文明的標志,它是區域文化的中心。在經營城市的過程中,必須重視對城市歷史文化的挖掘,形成獨特的城市文化,為城市文化功

能的提升服務。

再次,經營城市必須能促進城市競爭力的提高。城市經營的提出,最初是要實現城建資金的良性循環,而城建的目的則是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高,城市功能的提高最終促使城市競爭力的提高。席卷全球的經濟全球化使競爭觸及到每一個城市,城市不僅面臨國內城市的競爭,而且面臨國外城市的競爭,在競爭不斷加劇的背景下,各城市為了實現自身的發展,為了吸引更多的生產要素,為了在城市競爭中立于不見之地,都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競爭力。這是將來城市發展的趨勢,城市經營必須服務于這一趨勢,城市經營的過程就是城市競爭力不斷提升的過程。現行的關于城市經營的城市優化說、城市市容環境說,都說明了城市經營的過程就是城市競爭力提升的過程。

最后,經營城市的過程應是城市發展目標逐步實現的過程。經營城市貫穿于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始終,必須加強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全面提高城市整體素質。現代化城市應該具備健全、良好的生態環境,具有較高的生活質量,實現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現代化,產業現代化,產業結構優化以及城市管理的現代化,所有這些是城市發展最終要實現的目標,作為城市治理的一種模式,經營城市應為實現該目標服務。

三、城市經營的開放性、過渡性

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第3篇

[關鍵詞] 治理 評價 區域中心城市 城市治理能力

[中圖分類號] D6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6623(2015)03-0016-04

[作者簡介]王B(1984 ― ),女,湖北武漢人,江漢大學武漢研究院項目研究員,研究方向:區域經濟與政府治理;夏宏武(1962 ― ),湖北武漢人,江漢大學武漢研究院副研究員,研究方向:區域經濟與產業經濟。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的戰略高度,提出“創新社會治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開展城市治理理論研究和實踐指明了方向和目標。

一、城市治理能力的內涵

城市治理是由政府、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和市民群眾等主體共同構成的管理城市公共事務的方式,并通過一系列的制度來約束和監督各方的行為機制。城市治理能力反映的是城市政府為了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平衡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發展而運用制度統籌各個領域的治理,使其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能力,是對城市政府治理模式穩定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直觀度量。以城市政府當前履行的主要職能為標準,可以將城市治理能力劃分為經濟調節能力、市場監管能力、社會管理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政府財政能力等。

二、城市治理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城市治理能力評價可以歸結為能夠反映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一系列先進的、具有時代特征的指標體系或指標集合。國內外已開展了一系列圍繞城市政府治理能力評價的研究,其中一些國家主要從政府與經濟增長、國際競爭力以及政府績效角度研究相關評價指標體系,我國則主要從政府公共產品供給職能角度設計評價指標體系,大多還停留在框架建立和指標選取階段,尚未進行數據收集階段的可行性驗證。

本文嘗試圍繞武漢(華中)、深圳(華南)、南京(華東)、沈陽(東北)、西安(西北)5個區域中心城市治理現狀特征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從政府公共產品供給的職能角度,保留政府文化教育、社會保障、公共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公共事業和公共行政六大要素,并根據具體指標結合評價城市實際進行了“本地化”替換,增加了公共文化事業相關統計指標(并整合到教育文化類)。在此基礎上,構建了包括基礎設施、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園林綠化六個要素,49個評價指標的區域中心城市治理能力評價體系。

指標體系的第一層次即要素層為總類評價指標,也稱為一級指標;第二層次即指標層指標為單項評價指標,也稱為二級指標。各類一級指標、二級指標詳見表1。

三、城市治理能力評價方法

本文以各城市統計年鑒(2012~2014年)以及相關部門信息報告等指標和數據為基礎,綜合考慮數據的可獲得性和調查可行性,在上述構建的城市治理能力評價指標體系下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分為兩步驟:第一步確定指標權重;第二步進行量化評價。

(一)權重確定

在對城市治理能力進行評價過程中,需要根據指標的重要性進行加權處理。為減少因主觀因素產生的干擾,本文采用變異系數法,通過權重來衡量城市治理能力各指標在模型中的重要程度,綜合計算得出城市治理能力指數評價值。

變異系數法是一種客觀賦權的方法,直接利用各項指標所包含的信息,通過計算得到指標的權重,所得權重能夠較為客觀地反映評價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避免專家賦權重的偏好性,削弱極值指標對評價結果的影響。其缺點在于對指標的具體經濟意義重視不夠,并且也會存在一定的誤差。

由于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各項指標的量綱不同,不宜直接比較其差別程度。為了消除各項評價指標的量綱不同的影響,需要用各項指標的變異系數來衡量各項指標取值的差異程度。各項指標的變異系數公式如下:

式中,Vi是第i項指標的變異系數,也稱為標準差系數; σi是第i項指標的標準差,其中,

,N為第i項指標特征值的總數, Xi表示第i項指標的特征值, 第i項指標特征值的均值; 是第i項指標的平均值。

各項指標的權重為:

(二)量化評價

利用綜合指數評價法對5個的城市治理水平進行量化評價,計算出各城市治理能力的評價指數。

1. 標準化

為了消除不同指標、不同量綱不能放在一起直接進行比較的影響,將評價指標規范化為隸屬于[0,1]區間內的極大型指標。評價指標按屬性分為效益型(越大越好)和成本型(越小越好)。

效益型指標可規范為:

成本型指標可規范為:

2. 綜合評價

對指標進行標準化之后,代入綜合評價模型,計算出城市治理能力綜合指數或得分E:

E=W1D1+W2D2+……+W49D49

其中Di是各評價指標標準化后的值,Wi為相應評價指標的權重,其和為1。

綜合評價指數E越接近于1,說明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越高,故依據綜合評價指數的大小,可以對地方城市各年度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行縱向比較分析。

四、區域中心城市治理能力評價

根據前文建立評價框架,我們按照基礎建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和園林綠化等六個因素選取相應的客觀數據。由于各城市數據來源出處,統計方式的客觀差異,各個因素下的二級指標數不同。其中,文化教育方面囊括了包括城市文化建設、教育、科技發展、公共文化設施等多個方面的內容,所以該項維度包含信息較多,數據量最大。表2給出了每個城市相應一級指標的權重,鑒于文化教育指標中涵蓋信息量較大,相應權重普遍較高。

通過對指標的分析和計算,得出了5個城市的實際治理指數的得分(如表3),在5個城市中,綜合得分最高是南京(0.737),其次是深圳(0.606),再者是武漢(0.533)和沈陽(0.540),這兩個城市治理水平屬于基本持平,最后是西安(0.513)。可見, 2013年5個區域中心城市,南京的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最高。

為了更直觀比較5個城市在城市治理方面的水平差異,我們對各城市的綜合得分進行標準化處理,將5個城市的總得分設為100分,并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南京的綜合評價指數,比深圳高出了近20%,而深圳、沈陽和武漢差距甚微,特別是沈陽和武漢基本持平。

對5城市各項因素得分在綜合得分中所占比例進行分析的結果。文化教育涵蓋的信息量最多,占到了約40%的貢獻,其中,武漢的文化教育得分在總得分中的比例最大(43.18%),可以看出武漢在城市治理過程中,對文化教育的重視,符合武漢是科技教育基地的城市形象,而深圳的文化教育因素對其總得分的貢獻最少(38.45%),低于其他各城市的平均水平,說明深圳作為一個新興城市,在今后的城市治理改革中,可以更加著重于發展教育科技。在基礎建設因素方面,沈陽和武漢兩個城市綜合得分中的貢獻最大,分別占到19.29%和17.07%。近年來,這兩個城市都在加大城市化和基礎建設的力度。另外,深圳作為沿海新興城市,其對城市綠化的重視程度,也體現出來(占15.05%,高于其他4個城市)。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環境保護指標因素,對每個城市的貢獻大致相同。經綜合分析,目前城市治理中,5區域中心城市還是更加重視基礎建設、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等傳統領域,而對于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的發展則力度不足。

進一步將經過標準化的一級指標得分制成網狀圖。可以看出,南京六個因素的各項得分都處于領先水平,展現了較高的城市治理水平。在環境保護方面,武漢和沈陽這兩個傳統工業城市,相對落后;在園林綠化方面,南京和深圳處于較高水平,沈陽、武漢和西安的綠化水平依次下降,說明中西部地區在環保綠化治理水平上還落后于東部及沿海發達地區的水平。

[參考文獻]

[1] 蹤家峰,王志鋒,郭鴻懋. 論城市治理的模式[J]. 學術季刊. 2002(2).

[2] 蹤家峰,郝壽義,黃楠. 城市治理分析[J]. 河北學刊. 2001(06).

[3] 俞可平. 治理和善治分析的比較優勢[J].中國行政管理. 2001(09).

[4] 易志斌,馬曉明. 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與城市管理發展方向[J]. 城市問題. 2009(03).

[5] 葉林. 轉型過程中的中國城市管理創新:內容、體制及目標[J]. 中國行政管理. 2012(10).

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第4篇

這次《決定》是歷次三中全會中涉及面最廣的一次,這個信息說明中央要花大力氣做一次中長期的改革謀劃,同時表明中央在推動制度創新,尤其是城市區域方面的創新。

第一,重新審視區域的制度創新安排。北京離不開河北、天津的發展,北京作為首善之區應站高位重新審視區域發展格局,在新的形勢下對首都有一個再定位再發展的問題。北京已率先成立了省一級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怎么去深化,怎么去先行垂范,怎么做好全國表率,要在制度創新上做足文章。

第二,關注城市治理,特別是城市公共空間的治理。《決定》中涉及的內容很多,北京的改革要關注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問題,包括地理空間、經濟空間、社會空間和信息空間。

第三,完善城市綜合評價體系。城市是科技、文化、環境、信息各類要素呈現的載體。要挖掘考核的內涵,深入到精髓。一個好的城市是“遠看似花園,近看似家園,居其中是樂園”。要真正提升城市老百姓滿足感,城市中人的主觀感受是很重要的,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總體印象上。城市應突出文化標識,如何在城市中體現中國特有的文化要下功夫,細微處可見文化的底蘊。在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基礎上,還要在人本化治理上做工作。城市管理是治標,治理才是治本。要重新認識城市公共服務部門在城市監管、環境保護上的公共職責。

第四,深化城市標準層面。標準現在是全球競爭的籌碼。現在深圳、上海都在做城市管理綜合類的標準體系,北京應該加強此項工作。

城市治理的內涵范文第5篇

一、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契機選擇

非政府組織,是“獨立于政府體系之外的具有一定程度公共性質并承擔一定公共職能的社會組織,具有非政府性、非營利性、公益性、志愿性四個方面的基本屬性”。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契機,則是指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所選擇的能實現其效用最大化的時機和契合點。生態城市治理的最大表征就是多元主體對權力的共享,治理效用與各主體的運作效率呈正相關的關系。這種權力分享的多元趨勢必將推動各參與主體參與度的不斷提升,而政府機構則必須不斷地簡政放權,轉變職能,部分職權讓渡于非政府組織,尋求與非政府組織、市場企業、民眾分享生態城市治理權力的契機,實現參與式治理,但是必須明確一個前提,這就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參與。這種政府主導下的參與契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排他契機。排他契機是生態城市治理面臨的涉及重大政治、經濟或社會性質的事關全局性的公共事務,如果政府失去了對這些公共事務的控制權,就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所以這類契機應該有政府控制,不應該有非政府組織參與的自然抉擇,政府對這些相對比較特殊的公共事務領域,應該提高非政府組織的準入門檻。但是非政府組織可以通過相關渠道了解政府部門在這方面的政策動向,通過網絡等平臺,參與這方面的政策論證,一定程度上來影響政府最終的決策,當然無法左右政府最終的決策。

二是非排他契機。非排他契機是指在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一般公共服務領域中非政府組織與政府合作的一種態勢。一般公共服務領域的內涵十分豐富,包括基礎教育、慈善救助、幫扶養老、求職就業、醫療康復等等。這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如果寄托于市場,可能會造成市場失靈;如果完全依靠政府及其財政,可能引起政府失靈。而引入合作機制,塑造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則是一種“雙贏”乃至“多贏”的效果。一方面政府可以把那些“管不好、管不了”的社會事務放權于社會,變“全能型政府”為“有限政府”,專注于城市整體層面的宏觀職能;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專業特長,依托其靈活的機制,實現社會職能的承接。

“排他契機”與“非排他契機”,是對生態城市治理不同公共領域的劃分,然后,由于我國傳統官僚制的殘余和“官本位”意識的尚存,在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哪些公共領域適用于“排他契機”,哪些公共領域適用于“非排他契機”,我們并沒有明確的機制界定,主要還是政府的主導。與“排他契機”與“非排他契機”相對應,在政府主導之下的非政府組織參與,存在著“管制型”參與方式和“協調型”參與方式。

一是“管制型”參與方式,與“排他契機”相對應。在具體的生態城市治理中,由于傳統行政思維的存在,和實踐中行政體制的束縛,政府對于非政府組織的準入有較高的門檻限制,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即在組織登記上受民政部門的管理,在業務上受相關行政機構的制約。這樣,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效率。

二是“協調型”參與方式,與“非排他契機”相對應。新一屆中央政府強調要轉變政府職能,簡化審批手續,放權于社區組織。在政府主導下,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在人才開發、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優勢,調動其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的為市民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二、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價值分析

不管是“排他契機”還是“非排他契機”,都體現了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的價值選擇,從自身角度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在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整個過程中,除了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價值利益,還有隱于非政府組織身后的相關利益主體,包括企業和公民個人等。只有依托他們的力量發揮,非政府組織才能更好的參與到生態城市治理的過程當中來。

1. 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結構。在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價值實現體系中,價值結構中即包括顯性的利益主體,如政府和非政府組織,也包括隱性的利益主體,如企業和公民個人。顯性利益主體的價值主要體現為社會的公共價值,而隱性利益主體的價值則表現為私人價值。為實現社會的公共價值,顯性利益主體更多采取直接的方式,參與到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而隱型利益主體更多采用間接的方式來實現私人價值。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結構

2. 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博弈。在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相關利益主體處于一種相互影響和價值博弈的過程中,依此來實現自身價值最大化。一方面,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對非政府組織的活動采取把控措施。如2008 年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后,非政府組織都想盡力救助,但“大多數中國的草根NPO 都缺乏資金,地位上的非合法性使他們的生存狀態并不樂觀,而災區的狀況是如果你沒有物資就不允許你進入,這無疑為草根NPO 澆了一盆冷水”。另一方面,非政府組織會通過各種渠道和平臺來影響政府決策,如美國議會中的院外集團。他們在生態城市治理過程中,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實現生態城市治理的效益最大化。

3. 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價值量化。由上述分析我們認為,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價值總量與各個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實現是緊密相關的,但是并一定是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單量的簡單相加。具體分析,在價值結構中,政府價值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價值;非政府組織價值包括社會團體的價值、民辦非企業組織的價值和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私募基金會)的價值。隱性利益主體的價值包括企業價值和公民個人價值。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價值總量與各個相關利益主體的價值單量

4. 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社會和生態效益。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有利于充分發揮其專業優勢,提升治理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1)社會效益:非政府組織參與城市治理,有利于促進城市和諧共建和有序發展。促進城市和諧共建和有序發展,需要發揮政府、非政府組織、社會的共同力量才能實現。首先,非政府組織在其中則是連接政府和社會的中介和橋梁,發揮著信息傳輸和力量傳導的功效。比如,作為非政府組織表現形式之一的行業協會,它是一定市場主體為了利益而依法構建的組織形式,是溝通特定市場主體和政府部門的有效平臺。在這個平臺中,行業協會既能發揮政府部門可能不具有的專業優勢,彌補政府職能的缺位,又能輔助政府加強對特定市場主體的監管,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再如,作為非政府組織表現形式之一的基金會,在特定的社會管理領域,能夠充分發揮“專、精、快”的功能優勢,實現與政府職能的互補。其次,非政府組織是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執行和反饋的有效助手。當今社會,信息繁雜,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和反饋,從而影響了優化再決策。非政府組織則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為政府決策做好大量的信息收集和甄別工作,有助于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最后,非政府組織有助于加快依法治市的進程。依法治理城市,是構建和諧城市的一個內在訴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規章為城市治理提供了根本的法制保障,但在操作層面,對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約束程度則不盡相同。對于政府部門,應是法無許可不可為,而對于非政府組織而言,則應是法無禁止即可為,亦即在憲法和法律不禁止的領域,非政府組織可以自由發揮它們的自由裁量權,并且不受政府的干預。

(2)生態效益:非政府組織參與城市治理,有利于促進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提升。隨著我國部分城市霧霾現象的出現,促進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提升,已經越來越成為了大家的共識。筆者認為,一方面,需要我們在思想上重視生態環境質量的提升,加強生態保護的宣傳、普及和推廣,而現代化的宣傳平臺和手段則助推了生態保護的宣傳、普及和推廣,如電視、廣播、互聯網(特別可以運用新興的微博、微信平臺),此外還可以借助于研討會、訪談等形式來加以宣傳、普及和推廣;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需要環保類非政府組織和政府、市場主體的通力協作,來彌補生態環境治理中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通過民間捐助和企業捐贈的方式,籌措環保資金,實現專款專用;建立城市環保專項整治項目,特別是亟待保護和治理的項目;加強環保非政府組織和國內外相關組織的溝通交流,促進專業水準的提升。

三、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城市治理的模式創新

隨著公共管理理念的推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入,當排他契機與非排他契機逐步融合時,生態城市治理就由原來的“管制型”參與方式、“協調型”參與方式走向了“善治型”參與模式,因為“管制型”參與方式是傳統行政體制的產物,是一種僵化的參與方式,“協調型”參與方式不能有效實現權利和義務的對等。

1“. 善治型”參與模式的內涵。“善治”,源于英文單詞“Good Government”, 是指“政府與民間組織、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一種合作管理和伙伴關系,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善治型”參與模式的精髓在于要求政府構建一個符合公共管理理念的平臺,通過寬泛的多元參與,來促進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良性合作關系的形成。在這樣的參與模式中,非政府組織不再只簡單的扮演一個配角的角色,而是積極地參與到生態城市治理的各個項目中,利用自身的優勢,和政府精誠合作,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2.“善治型”參與模式的優勢。“善治”的實質在于公共權力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導向是加強社會管理[5]。實現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契合當前我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氛圍。與“管制型”“協調型”相比較而言,“善治型”參與模式具有獨特的優勢。

(1)“善治型”參與模式弱化了政府的行政等級色彩,強化了其社會服務的功能。善治的價值實現,需要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有效合作。以“有限政府”為契合點,構建“師從企業”的政府,加強政府的網絡化建設,從而實現弱化政府行政等級的色彩,以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福祉為價值歸宿,來強化社會服務功能。

(2)“善治型”參與模式使非政府組織擁有了發揮自身功能的舞臺。“善治型”參與模式擯棄了傳統行政管理體制的束縛,讓非政府組織得到了充分發揮自身價值功能的空間和舞臺。對于非政府組織自身的價值功能,清華大學王名教授等人認為,主要包括資源動員的功能、公共服務的功能、社會治理的功能和政策倡導的功能。

3. 建構“善治型”參與模式的前提。

(1)政府必須轉變職能,厘清其與非政府組織的關系。政府必須認識到,非政府組織“是承接政府部門社會職能的組織,不是政府職能轉變形式化的供給”。非政府組織的產生是“市場失靈”“政府失靈”的產物,可以彌補政府部門的先天不足。非政府組織和政府應該是良性合作的關系、契約關系,而不是互補信任的關系、主從的關系。

主站蜘蛛池模板: 拜泉县| 贵南县| 元阳县| 上饶县| 大埔县| 满洲里市| 习水县| 普兰县| 安宁市| 盘锦市| 牡丹江市| 新沂市| 武邑县| 土默特右旗| 涡阳县| 湘潭市| 锡林郭勒盟| 根河市| 美姑县| 长白| 长兴县| 浦北县| 巧家县| 仁寿县| 嘉善县| 延边| 昌都县| 梨树县| 芦溪县| 含山县| 鄢陵县| 西城区| 长治县| 特克斯县| 修文县| 五河县| 武平县| 宣化县| 威信县| 怀安县| 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