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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們好!
經體育系武術愛好者的集體反復商議,在得到體育系領導,專業老師的大力支持的前提下,決定成立“黃淮學院武術協會”。
中華民族有著燦爛的歷史文明,武術是其中的一顆耀眼的明珠,悠久的中華武術文化為保家衛國,強身健體,祛病延年作出了不可抹滅的貢獻。武術是中國歷史上傳統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中國歷來重視文化教育,但也從來不忽視強身健體和運動素質的培養,武術不僅具有現代體育的功能身體鍛煉,同時作為一種系統整體性的文化載體,兼具德、智、美及促進人個性發展與完善等社會文化教育功能,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代表之一。相對于其它民族文化形式,武術在新時代對我國人民樹立民族自尊心,培養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素質的教育價值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和諧是天底下最珍貴的價值。是人世間最美的狀態,也是人類幾千年來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黨的xx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黨的xx大工作報告提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武術既是一個傳統項目,又是一種民族文化,也是德藝修養的教化文化,武術文化與和諧社會的構建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以和諧為價值取向的觀念貫穿于武術文化的思維模式與實踐規范之中。武術文化的獨特的價值取向是和諧,全面實現武術文化的技擊、養生、修性等多方面功能的方法是和諧,衡量這諸多功能的價值尺度是和諧,武術文化所追求的終極目標,仍是和諧。武術文化視人體身心和諧為真,人際和諧為善,天人和諧為美,和諧構成了武術文化發展的根基。
一、協會宗旨:
普及武術運動和武術知識,通過組織校內武術愛好者參加學習、活動和比賽,使廣大武術愛好者、同學認識、熟知和喜愛武術運動。
二、協會組成:
由于武術運動在校內較為普遍,協會主要工作由體育系武術專業教師、體育系武術專選學生以及其他系院武術運動的骨干同學共同參與組成,協會成員主要負責組織活動,搭建平臺。活動參與者則面向全校所有熱愛武術運動愛好者。協會機構設置:武術套路部;太極養生部;擒拿防衛部;格斗搏擊部;外聯部;宣傳部;武術表演團;舞獅隊。
主要任務:
1.協助校團委組織武術養生技術和知識的普及。
2.積極配合校體育系、校團委、承辦每年的武術健身比賽。
3.組織學院武術表演團、舞獅隊進行訓練活動,并策劃組織其他校內的有關武術活動,培訓裁判。
三、目前規劃的協會活動內容有:
1.組織學生愛好者學習交流活動。
2.承辦并組織每年的學院學生部武術比賽。
3.成立學院武術表演團。
4.籌建學院舞獅隊。
四、成立理由
第一章 車協的名字、宗旨、性質及口號
第二章 車協成立的必要及可行性
第三章 車協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章 車協的會員制度
第五章 車協的經費
第六章 車協的活動的開展
第七章 本屆社團的工作計劃
第八章 本屆社團的招新計劃
第九章 車協的未來展望
第十章 車協外出活動的出行紀律
第十一章 車協活動參與者責任書
第十二章 車協創建發起人簡歷材料
第十三章 車協指導老師簡歷材料
第十四章 車協發起人名單及簽名
第十五章 社團成立申請表
第一章 車協的名字、宗旨及口號
1、車協的名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
(簡稱:北航北海學院車協)
英文名:cycling association of beihai college of beihang university
(簡稱:cabc)
2、車協的宗旨:團結 拼搏 健康 自然
3、車協的性質:是在校團委領導下,校社團管理中心管理下的實踐性學生社團組織。
4、車協的口號:關注社會 保護自然 錘煉意志 強健體魄
第二章 車協成立的必要及可行性
北航北海學院作為一所新成立的本科高校,這里是充滿活力的地方。在我們對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的籌備調查中,我們發現:
1、 學校中存在著不少自行車運動的愛好者和對自行車運動有憧憬的同學,以及許多潛在的自行車運動的愛好者。
2、 北航北海學院目前校內自行車高度集中并且保有量大,同時具備有一定數量可用于發展自行車運動的自行車,這些對于發展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運動及其擴展活動,具有相當可觀的發展潛力。
3、 絕大多數的同學們表示,熱衷于適合我們青年學生參與的不同層次、不同強度的自行車運動,也有不少同學表示希望參與到于自行車有關的其他的活動中來。(如:自行車旅游、自行車比賽、外出社會公益活動、社會調研、自然考察、集體娛樂活動、體育健身等)
4、 相當一部分同學表示,喜歡自行車運動,但是學校缺乏一個能讓大家聚集在一起的活動平臺,難以共同參與自行車運動、交流騎車心得、切磋自行車花樣車技。
5、 有少部分同學認為依舊不知道自己的興趣愛好在哪,缺乏一個有效的能夠發現自己興趣的途徑。
鑒于上述的幾個方面的調查結果,我們認為:在這個難得的時間機遇面前,成立一個屬于北航北海學院學院學生自己的自行車協會,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及作用。一方面,填補學校在自行車運動平臺上得空白,創建一個屬于我們北航北海學院學生自己的自行車協會,使喜歡自行車運動的同學和潛在的自行車運動的愛好者聚在一起,共同實踐、發現和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實現自己的目標。讓更多的同學甚至是老師們參與到健康、環保的運動中來,為自己的大學生活添姿加彩。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通過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的創辦,積極開展各種社會公益及環保活動,鼓勵在校同學們關注社會、明確自己的社會責任,勇于去承擔自己作為一名大學生應盡的義務,向社會展現出新世紀的大學生——北航北海學院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再有,通過成立自行車協會,積極有效地促使同學們參與社會調研和自然考察這樣的活動中來,將課本理論知識具體化、實踐化、活學巧用,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長,為往后的學習、工作擴大自己的知識面和涉獵面。
所以綜合分析,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的成立將會是成為一個能夠豐富同學們大學生活、促進同學們學好文化知識、增進同學們學習了解社會,強健個人體魄和意志的有意義、有活力的學生社團。
第三章 車協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成立初期將設置如下機構,分別是:理事會、會長、副會長、辦公室、財務部、策劃部、技術部和外聯宣傳部。
具體職責:
1、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辦公室主任、財務主管、策劃部部長、技術部部長、外聯宣傳部部長共同組成,任期為一年。具體職責為:
(1)執行校團委和社團管理中心的決議;
(2)制定年度的車協工作計劃;
(3)監督財務部的賬務進出;
(4)推舉評選優秀的協會會員;
(5)對車協會員進行監督,對違反有關協會相關規定的會員進行處理;
(6)決策車協重大事情等。
2、 會長:設立會長一名,為車協最高管理者和車協代表,一般情況下任期為一年,換屆選舉時,由各部部長提名,全體車協會員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車協會長職責為:
(1)負責和校團委、學生社團管理中心等保持聯系。
(2)全面負責車協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協調管理車協內部各部門的部長工作;
(4)把握車協整體工作方向等。
(5)直接管理車協財務部工作
(6)對車協內部的決議,當出現分歧時使用最終決定權。
3、 副會長:車協成立初期設副會長兩名。副會長甲管理策劃部和辦公室,副會長乙管理技術部和外聯宣傳部,任期為一年。換屆選舉時,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車協副會長職責如下:
(1) 副會長接受并完成好會長布置的工作。
(2) 分別管理好所設的下屬部門,把握下屬部員的工作情況。
(3) 給下屬部長布置工作任務、監督所管轄的部長工作等。
4、 辦公室:辦公室設立主任一名,負責辦公室工作的各項管理及文案起草,辦公室主任任期一年。換屆選舉時,辦公室主任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辦公室下設干事,部門工作如下:
(1) 負責協會的人事檔案管理。
(2) 起草一些協會內部文件等。
(3) 整理車協外出活動的資料,記錄在案并保存。
(4) 歸類活動資料,制作車協展報,開展車協活動展覽。
5、 財務部:受車協會長直接管理,財務部設立財務主管一名,專管車協財務及物資方面工作,任期一年。換屆選舉時,財務主管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財務部下設干事。部門工作如下:
(1) 負責車協的各項財務進出帳登記(要有兩份備份,電子版和手寫版各一份,分別由會長和財務主管人手一份,以防止數據丟失)。
(2) 負責車協公共財物的保管記錄等(要有兩份備份,電子版和手寫版各一份,分別由會長和財務主管人手一份,以防止數據丟失)。
(注:任何個人不得以私人目的挪用協會的公共資金和共有財產,車協的各項進賬資金應由在任協會會長、辦公室主任兩人共同簽字認可。在需要動用協會資金的情況下,應由提出動用資金部門做出申請,在會長和辦公室主任的共同簽字下,方可動用協會資金用于協會的活動。具體要求參見見車協財務制度。上述資料在換屆時候轉交下任會長和財務主管。)《2》
6、 策劃部:策劃部設立部長一名,負責本部門的管理工作及方案起草工作,任期為一年。換屆選舉時,策劃部部長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策劃部部門工作如下:
(1)信息收集:為活動的順利開展,負責從各種媒介和渠道(可通過報刊雜志、互聯網、有經驗的人等獲取信息)了解收集與活動相關的路線、天氣、景點的詳細信息情況等。
(2)建立資料庫:在車協成立的初期,建立北海市及北海市周邊可供短途活動、騎行拉練的路線資料庫;在車協成長后,逐步建立更大范圍的騎行線路資料庫。
(3)撰寫策劃書:由收集來的路線資料,根據車協活動的開展撰寫詳細科學的活動策劃書和商家贊助策劃書等
8、技術部:設立部長一名,負責本部門的管理工作及技術總指導,任期為一年。換屆選舉時,技術部部長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該部負責車隊活動的技術支持。技術部具體工作如下:
(1) 組織開展會員技術培訓。
(2) 負責車隊的自行車維護和基本修理。
(3) 負責車隊的醫療保障等
(該類相關技術會邀請在相關方面有經驗的人為車隊做教授和指導培訓)
9、外聯宣傳部:設立部長一名,負責本部門的管理工作及外聯宣傳總指導,任期為一年。換屆選舉時,外聯宣傳部部長由會員或車協部長、會長等自薦或提名,經車協理事會決定產生。該部負責車協各種對外聯系和宣傳工作,同時爭取社會上合法的社會資金贊助等。外聯宣傳部部門具體工作如下:
(1)開展車協對外宣傳工作,增強車協和學校的對外積極影響力,包括展報宣傳、網絡宣傳等。
(2)與技術部和策劃部合作,向學校和學校外有相關自行車活動經驗的單位(如:北海八達自行車俱樂部、北海市博華醫院等)或個人,尋求技術上的輔導和活動上的培訓。
(3)與校外的商家或企業建立活動合作,爭取活動資金贊助等。
(4)負責各種活動的物資聯系準備,以及幫助辦理活動相關手續、保險等。
10、附則:以上的各部門在車協的發展過程中,如果因為部門管理工作任務過重,部門可向理事會申請增加副部長等助理,車協職位任免、職位人數多少由理事大會上決定。
第四章 車協的會員制度
1、 入會條件:凡是我校的在校學生及學校的教職員工,只要熱愛自行車運動的,有自己的自行車,在自己申請報名、并且愿意自愿、自覺遵守車協各項規章制度、并且已經購買了意外保險的情況下,經過車協理事會批準,均可以加入本協會。
2、 會員的要求:(1)加入協會的會員每人每學期應交納會費10元、醫療應急費5元,共計總費用15元整;
(2)車協會員在加入協會的同時就需要與協會簽定《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活動參與者責任書》,凡不簽署本協議書的車協預備會員,車協有權拒絕其加入車協和參加車協組織的所有活動。
(3) 愿意參與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并且在活動中能做到關心隊友,有團隊合作意識;
(4)有責任心,自愿主動接受并遵守本協會的各項章程和規章制度。
3、 會員的權利:(1)享有本協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3]
(3)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工作監督;
(4)由于學習及其它原因而不能在繼續在車協工作或參與活動的會員,有申請退出車協的權利。
4、 會員的義務:(1)有維護國家、學校、車協榮譽和權益的義務
(2)遵守本協會的章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協會的決議;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舉辦的各項活動,認真負責地完成協會交給的任務;
(4)根據協會規定,按時繳納會費;
5、無故多次不參加本會活動,多次催促而不繳納會費者;以及損害國家、學校或者協會榮譽及權益任何一個的,在車協理事會對該會員討論決定后給予警告或開除協會處理。
6、對于不遵守協會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后果的,在車協理事會商議下可給予警告或開除協會的處分,相關個人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7、車協是一個全校性的非盈利的學生組織,任何會員不得利用協會名義組織有損學校或協會聲譽的非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上報校團委。 8、車協會員有共建協會,維護學校、協會形象的義務。
第五章 車協的經費
1、創建者集資:在車協創建初,由各創建者每人出資30元,籌措車協第一筆協會活動資金;
2、 成員會費收入 :加入協會的會員每人每學期應交納會費10元、醫療應急費5元,共計總費用15元整;
3、學校的資助:在可能的情況下由學校給予一定的資金資助協會的活動開展;
4、社會上的贊助:包括商家提供的資金贊助,社會上個人的捐贈等。(這方面的資金必須堅5、持來源合法,渠道正規,堅決杜絕任何可能損害國家、學校、協會利益的資金贊助。)
第六章 車協活動的開展
車協一切活動的開展必須保證的首要原則是安全,任何活動的開展在沒有安全保障、準備不充分的情況下一律禁止組織活動,凡是違反此項規定的車協成員,無論職位高低,車協理事會有權利對該會員處以開除協會的處分。造成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北航北海學院校規校紀以及北航北海學院車協(cabc)相關規定處理。
1、安全培訓:每學期完成納新工作后的三星期內,一般情況下,車協不開展任何以車協名義集體騎車外出的活動。此段時間,舉行不少于三次的車協會員集中學習基本交通法規、車協出行條例和車協各項規章制度的講座或視頻學習。并且在車協新成員加入后組織開展安全考試,合格者方能成為北航北海學院車協(cabc)會員。組織基本運動醫療衛生學習
2、知識培訓:給會員提供多種渠道(如講座、視頻、電影、宣傳資料等)了解自行車運動知識,自行車維護基本技能學習、編隊騎行技巧、考察調研技巧學習等。
3、公益活動:車協集體的校內或校外公益活動,提高會員、參與者的社會責任意識,樹立良好會員、車協及學校形象。
4、體能訓練:在專業的體育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制定出可以適應不同層次會員的體能訓練計劃,并且按計劃完成會員的體能訓練,為車協活動提供保證。
5、競技比賽:以車協的集體名義組織校內的自行車競技比賽。代表北航北海學院參加校外適宜的自行車比賽活動。
6、自行車遠征:假期長假,組織車協部分車協會員進行假期遠征。這是車協最重要的活動之一,通過遠征選擇性地開展諸如:公益宣傳、社會調研,科學考察、旅游參觀、友好訪問等活動,擴大同學們的視野和知識面,同時促進校際間同學的友誼往來。
7、舉辦展報宣傳:選擇性地對車協的舉辦的活動、遠征活動還有遠征的圖片以展報的形式在校園內展出,向同學們介紹車協的活動情況,宣傳車協活動開展的目的和成果等。
第七章 本屆社團的工作計劃
車協成立的初期,由于各種經驗的不足,制度及規范還處在完善的階段,這個時期的發展應當是以求穩,循序漸進地開展活動、發展車協為主。同時,在這期間,建立起車協內部的團結統一,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管理團隊,已形成一個有序的學生社團。所以,鑒于這個原因,在車協成立的近期內會有如下的安排:
(1) 車協成立后,面向全校開展與車協有關的宣傳活動,包括在學校e-study上發帖宣傳車協的基本情況,校內的海報宣傳等方式,在情況允許的時候建立車協在網上的平臺(如在51jia高校社團網建立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的網上之家)等。
(2) 車協成立后立即制定出科學且相對完善的協會各項安全出行條例、規章制度和規定等,與協會指導老師,北海八達自行車俱樂部等,一同制定出科學可行的適合一般會員、遠征隊隊員的自行車運動知識、運動衛生知識的培訓和體能訓練計劃和安排等方案。
(3) 開展車協納新工作,吸納更多熱愛自行車運動的同學成為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cabc)的一員,并從中發現能夠勝任協會部門管理工作的同學,根據車協情況,在適當的時候進行部門機構重組,增加車協內部的工作效率,繼續開展協會工作。招新包括車協內部工作人員的招新和車協活動會員招新兩個部分。
(4) 車協招新后的前三星期組織會員學習基本交通法規,學習車協出行條例及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加強會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在三星期的學習后,組織新會員進行安全考試,合格者方可成為協會會員,同時按要求收取會費,并完成車協會員人事檔案的記錄工作。
(5) 在完成會員招新考核完成后,擇時在情況允許的時候邀請我校體院、旅管、城規生態學院等在體育健身、旅游、自然社會環境方面有經驗的教授或教師、北海八達自行車俱樂部、北海市博華醫院等,為協會成員講授自行車運動體育、旅游、自然社會人文方面,以及自行車活動外出注意事項、運動衛生和急救方面的知識。
(6) 不定期地開展車協安全出行教育活動,諸如舉辦講座、觀看視頻電影等會員容易接受的形式,強化安全出行意識。
(7) 組織開展北海市內的騎行活動,豐富車協成員的協會生活,增強車協在北海市的影響力,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擴大車協以及學校在北海市的積極影響,樹立車協的良好形象。
(8) 與校內的其他學生組織和社團建立合作,共同開展校內的活動,如:組織開展自行車校內定向賽、與青年自愿者協會等,一起參與公益活動等,起到加強校內間各組織合作交流,以及加強溝通共同促進社團進步的目的。
(9) 與校團委、校招生就業部、校體院、旅管、學生會等,精心并充分策劃車協暑假遠征考察調研的重要活動,組織并開展切實可行的遠征隊隊員報名、訓練和選拔等,并由車協策劃部及技術部完成一份科學切實可行詳細的遠征考察調研策劃方案。通過車協組織的遠征,豐富車協會員活動,擴大北航北海學院在沿途的積極影響力,為學校在12年的招生工作起到一定的宣傳作用,同時積累社會實踐考察經驗,為車協進一步發展社會實踐考察做好準備。也借這個遠征機會,慶祝北京xx年奧運會的召開,身體力行實踐奧運精神,向社會展現北航北海學院學子的良好精神風貌。
(10) 通過對暑假的活動總結,將參與遠征活動的同學中優秀的騎行游記、精美的旅途圖片制作成展報,使全校師生一齊分享車協活動的快樂。尤其是在12年新生入學后,這樣的展覽對于建立新生們大學目標意識,樹立大學良好的學習目標具有積極的作用。也希望車協這樣的活動對與帶動校園中同學們追求理想,就如“騎士們”克服各種困難最后到達終點一樣,在學習上百折不撓,堅持不懈。建立起良好的校園學習風氣。
(11) 與廣西區內的部分本科或者專科高校(如廣西大學、廣西民族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等)的同性質社團及協會,建立起校際間的學生社團聯系,增進不同高校間學生的交流溝通與合作,增大北航北海學院的同學們學習實踐的交流交際面。相互學習共同促進我們大學生們一同進步,促進車協會員、車協、乃至北航北海學院的發展。為今后車協開展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自然社會考察和調研做好扎實的前期準備。
(12) 進入12年9月,逐漸開始12年的納新及換屆選舉前期準備工作,歸類各部門本學期的工作資料和相關信息,為車協會員納新、車協管理人員職務移交等做好準備,以保證車協換屆順利進行。
(13) 實施車協首次換屆工作,進行車協管理人員的管理職務移交及信息移交等。
第八章 本屆社團的招新計劃
(1)車協成立后開展對車協宣傳(包括海報宣傳、網上發帖等宣傳形式)。
(2)面向全校師生公開招新,男女不限,招新成員為車協各部門干事和車協會員。
(3)成為車協預備會員的成員需按要求上交會費,兩星期內退出協會的歸還全部會費。
(4)按車協的相關規定,車協預備會員在通過培訓、合格者,方可成為車協正式干事或會員,需按要求上交會費。
(5)成為車協會員的成員需按要求上交會費,兩星期內退出協會的歸還80%會費(其余的20%會費用于車協預備會員在培訓和考核的材料費用上)。
第九章 車協的未來展望
相信在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所有成員協力同心、共同努力之下,北航北海學院車協車協將成為一個有歷史、有活力、有影響、人丁興旺、會員和睦、集體團結、能夠增強個人體質、培養個人自信、提高個人綜合能力、鍛煉團隊合作意識的實踐性性學生社團組織。對促進校際間交流,建立友好合作起到積極作用。最終能成為北航北海學院的一個優秀的學生社團。在未來的發展中,車協全體成員共同努力,使車協逐漸參與到全國高校優秀社團的競爭中去,最終成為全國知名而又有成績的的大學生社團之一。
第十章 車協外出活動的出行紀律
(1)出行前,隊員們應認真了解相關路線、沿途村鎮、目的地和隊長聯系方式等,了解基本交通標志及交通法規。
(2)出行前應維護好自己的自行車,仔細檢查各關鍵部位,如:制動系統、傳動系統等,以排除安全隱患。所有騎行裝備一定要準備好,尤其是頭盔(沒有頭盔嚴禁參加車協外出騎行活動),在等待技術人員檢查后,合格者才可參加活動。
(3) 參加長途遠征活動的隊員必須另外統一購買人生意外保險并統一參加正規醫院的體檢,同時需要參加“遠征隊員遠征活動培訓”、 “遠征隊員安全考試”、“遠征隊員集訓”。凡不購買保險、不參與體檢、不參加活動培訓、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及不參加遠征隊員集訓或集訓不合格者,車協有權拒絕其參加遠征活動。
(4)參與活動的成員必須服從指揮,行動守時。離開隊伍須向隊長報告并得到同意方可離開。
(5)出現一般事故時視情況留下1至4名隊員處理,其余隊員繼續前進;若前旗遇故障需要停下,由隊長決定全體留下等待或指定臨時前旗繼續前進。
(6)在晚上騎行時,最好每人配有前車燈和車尾警示燈(一般為能自動發光的最好),應盡量靠馬路右邊呈單排騎行,以避免與機動車發生碰撞。期間一定要保持隊形緊密,落后前要及時告知前面隊員。如已與大隊分散,遇岔路不能辨別方向須等后旗或認路的隊員,絕對不可亂走、擅自決定騎行。
(詳細的騎行紀律參見《北航北海學院車協出行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一章 車協活動參與者責任書
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活動參與者責任書
本責任書的制定,詣在針對參加車協(cabc)活動的人員明確自己是參加車協活動中的獨立責任個體;也是為了保障在整個活動中、活動后參與活動的責任個體、活動組織單位、活動組織者等各自的利益不受損害,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各種法律糾紛。特做出如下協定:
本人________________自愿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cabc)所組織的活動。本人愿意以自己的名義:
1、 承諾本人是自愿參加車協(cabc)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2、 承諾本人沒有向車協(cabc)和活動組織單位隱瞞自己有突發危險性疾病病史以及有突發危險性疾病發生可能的事實。
3、 承諾本人完全明白自己所參加的車協(cabc)活動存在各種可能造成的經濟或其它本人物資的損失,以及受傷或死亡的風險。上述風險既可能因本人的行為或疏忽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為或疏忽而造成,或者因為比賽的相關設備、設施、道具、賽道或場區的狀況條件不熟悉以及這類活動的規則造成。
4、 承諾由本人或本人親屬承擔由于本人過失所產生的所有風險。包括人身傷害、一切醫療費用或住院費用、部分喪失能力或永久喪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財產損失或損壞方面、以及本人參加活動所導致的、或由于違背第一條所述而導致的損失等。
5、 承諾不會就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或傷害,向活動組織者、協會(cabc)和學校提起關于本人因參加活動而導致的各種損害賠償訴訟以及責任追究。
6、 承諾本人參加車協(cabc)活動而發生一切損失及損害由自己或自己的親屬或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活動組織者、車協(cabc)以及學校對相關的責任問題不承擔任何相關法律責任。
7、 保證本人已經作出上述責任聲明,并且不因此項聲明而損及第三方利益。
本人保證已完全閱讀和理解并同意上述條款,且自愿愿意全部用正楷字簽名確認如下:
活動參與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級、班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動參與者當日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團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海學院自行車協會(cabc)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十二章車協創建發起人簡歷
姓名:黃鋮
性別:男
籍貫:廣西柳州市
個人基本情況:
本人現為旅游管理學院XX級1班學生,現在在班上任班長一職,在校學生組織——勤工助學管理中心中任外聯部干事。
嘗試、參與、努力、堅持是我的信念。在學習上,我勤奮努力,認真學好課程里的知識,同時還廣泛涉獵其他課外知識。工作中,認真負責,積極完成學院和老師布置得各項工作任務,有較強得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
在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的管理工作中,有著相對豐富的經驗和若干次成功組織協調經歷。在高中期間,曾任校廣播站站長、校國旗班班長等職,并且因為出色的工作,而得到了同學們和學校領導的好評。
我熱愛體育運動。在大一上學期,參加的學校校運會獲得過男子110m跨欄的獎項,參與的男子組接力4x100m、4x400m以及100m單項均有良好得表現。在學校組織的體育舞蹈大賽中還獲得了華爾茲、探戈兩項業余組的兩個第二名。與此同時,我也喜愛自行車運動,在這方面有過不少次的自行車遠程騎行經歷,比如:
高中的時候:
l 柳州——鹿寨 單日往返 騎行距離 約104.5km;
l 環柳州市騎行約6次 單日騎行 平均每次騎行距離 約50km-74km不等。
……
大一的時候:
l XX年11月中旬
學校——冠頭嶺——北海福田機場——學校 單日往返 騎行距離 98.7km
l XX年12月初
學校——合浦縣城——學校 單日往返 騎行距離 83.6km
l XX年12月31號
北海學校——欽州市——北海學校 單日往返 騎行距離 237.43km
l xx年寒假
北海——靈山——武宣——柳州
柳州——遷江——南寧——北海
共六日 總騎行里程約1001.5km
其中在從靈山到武宣的騎行中有過約3小時路況極差的夜路騎行經歷。從南寧返北海這段僅用了一日時間,當日騎行15小時共有里程247.85km,并且有約3個半小時的夜路經歷。在這次的遠征騎行過程中,我和另一位同行騎車的同學還共同經歷了全國少見的低溫雨雪天氣,以及強北風天氣。盡管整個過程困難重重、考驗不斷,但由于我們的充分出行準備,使得這次遠征圓滿安全的結束了。而這些充滿考驗的過程,給了我莫大的磨練,同時也讓我的自行車運動經歷上又增加了難得的寶貴經驗。
……
以上的這些,只是我自行車運動活動中的一部分經歷。
在這些活動中,我獲取了相當程度上的騎行經驗,既鍛煉了身體,也擴大了我的視野,同時也結交到了不少的,包括北海市、北航北海學院自行車運動的愛好者,從他們間,我了解了不少關于自行車硬件方面、自行車旅行和自行車競技方面的知識和技巧,尤其是在這些過程中,拓展了我的知識面和交際面。
現在,出于對自行車運動的喜愛,同時在接受了和我有共同興趣愛好的自行車運動愛好者提議,以及自己也希望和志同道合的同學們一起推動和發展高校自行車運動事業。我在大一上學期期間,除了完成好課業任務和工作任務外,還與同學、老師們積極并精心籌備了關于成立北航北海學員自行車協會的事宜。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成立北航北海學院自己的自行車協會,給學校里熱愛自行車運動的同學們提供一個參與自行車運動的平臺。通過成立北航北海學院的自行車協會,組織開展自行車活動,從而希望達到同學們一起“ 關注社會 保護自然 錘煉意志 強健體魄 以車會友 相互促進 共同進步”目標中來,將同學們聚集在一起,共同參與到健康、環保的運動中去,為自己的大學生活添姿加彩、為學校的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己之力。
第十三章 車協指導老師簡歷材料
(略)
第十四章 發起人名單及簽名
發起人名單及簽名 序號 姓名 學院 學號 手機號碼 簽名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序號 姓名 學院 學號 手機號碼 簽名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①登記所
在日本,登記事務是由隸屬于法務省之法務局主管,包括法務局所屬派出機關,全日本各地計約有550個登記所存在。而由以法務局長為頂奌,統括登記官、登記官、登記專門職員等國家公務員接受申請人所提出之登記申請書后辦理之。不動產登記係依不動產所在地,商業登記則依總店所在地來決定接受各該登記之登記所。登記內容係採取將之登載于紙本登記簿而存放在登記所之方式,或將之保存于電磁記錄登記簿之方式。被保存在電磁記錄且得經由電腦為登記申請之登記所正顯著增加中。如欲知悉登記簿上所載登記內容而擬取得登記履歷事項證明書時,以紙本為登記并保存之登記所雖無法提供,但以電磁記錄保存于登記所之登記事項內容,則有可能在少許時間內于全國各登記所中取得。(參照附件履歷事項證明書1)
②登記對象
係以不動產登記及商業?法人登記為主要,其他尚有成年監護登記或動產?債權轉讓登記等。并分別以不動產登記法、商業登記法、監護登記等相關法律、關于動產及債權轉讓對抗要件之民法特例等相關法律為其依據。有關不動產登記,詳如后述,其他登記簡述如下,以為參考。
商業?法人登記,係就以一般營利為目的之公司、或社団?財団法人、學校法人、社會福祉法人、協同組合(合作社)等其他非營利法人之內容,進行登記之制度。亦即將公司或法人之設立目的、所在地、董監事等事項登錄于登記簿。公司須経登記始能成立。伴隨扶植新興投機企業之國家政策,透過2005年7月16日法律第86號公司法之施行,最低資本額制度被廢棄,預計今后之公司登記申請將日益增加。
所謂成年監護登記,係指在日本以20歲以上成年人因精神殘疾以致欠缺或不具充分辨識事理能力者為對象,對其指定類似保護人之制度。法院基于申請,根據本人辨識事理能力之程度,審判其為被監護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而監護人、保佐人或補助人之姓名則與上開受其保護者之姓名一同被記錄于登記簿中。
所謂動產?債權轉讓登記,係指針對隨著今日經濟的發展或複雜化,致轉讓契約書類及確定期日常無法適切因應之動產或債權之轉讓,透過登記形式而對其賦予對抗要件之方式。係出自經濟界之要求,乃經歷數年而成立之登記制度;而目前已有相當數量之申請登記件數。
③不動產登記法
不動產登記法〈2004年6月18日法律第123號〉第1條明文,為謀求國民權利之保護,并以促進交易安全與圓滑為目的,而有公示不動產表示和有關不動產權利并對之進行登記此一制度之制定。明治初年所制定之不動產登記相關法律,在其后曾歷經數度變遷,終上述法律作為新的不動產登記法而被制定。不動產登記法除附則之外,本文計有164個條文,又相關聯法規之不動產登記令〈2004年12月1日政令第379號〉計有24個條文(所附附表計一頁,相當長,可再細分為75個項目),不動產登記規則〈2005年2月18日法務省令第18號〉計有246個條文(附件格式及附表計有12個),不動產登記事務處理程序準則〈2005年2月25日民二第456號〉計有146個條文(附件格式及附表有120個);而日本之不動產登記乃是依據上開法令而被運用。
2.不動產登記
①可為登記之權利
登記係針對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之表示,抑或就不動產為下述權利之保存、設定、移轉、變更、限制處分或消滅為之。
所有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優先購買權)、質權、抵押權、租借權(賃借權)、採礦權
所謂不動產之表示登記,在土地之場合,係將其所在、地號、地目、所占面積登載于登記簿;建物則係就其所在、房屋編號、種類、構造、建築面積加以登記。土地之分筆、合筆、所占面積之更正、地目變更登記等,亦屬之。除關于分筆、合筆等創設性登記以外之建物新建、增建等之表示登記,其申請乃屬義務;怠于此一申請義務者將被科以一定罰款。為求不發生現地與登記簿不一致之情形,亦對所有權人課予責任(不動產登記法第47條第1項、同法164條等).
在其他國家裡其土地登記簿或許尚未能涵蓋其所有之土地,但在日本,土地未登記在登記簿上的,甚為稀少。
所謂權利登記之例,不勝枚舉,諸如因建物買賣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因父母死亡所為土地等之継承登記、為確保通行之地役權設定登記、清償借款時涂銷抵押權登記等,均屬之。
在日本,土地及建物各有其登記簿并採取個別登記方式,與其他國家不同。唯,在設定抵押權之場合,為登記權利者之抵押權人為求多一層法律效果,而將土地及建物一起登記者甚多,自不待言。
②公的圖面
登記所裡備有地圖及建物所在地圖(同法14條)。繳納一定規費,任何人均可閱覽之;此乃透過對圖面之確認來判斷土地及建物之所在與正確面積之構造。
但是,實務上我等專家稱之為14條地圖之上開圖面,並未能完全涵蓋全日本所有土地,乃是實情。雖政府正積亟進行14條地圖之整備,唯傳言其至少須費時五十年以上。
因此,以使用所謂公圖之方式來對之加以補充。目前公圖是跟登記簿一并放在登記所,但其原本是作為征收固定資產稅等稅金而由稅務署所保管之物。所幸者是,公圖幾乎涵蓋全日本所有土地,故在進行土地分筆等登記時,作為資料而被使用。在法律上存有標示不正確的圖面上,不論在現地抑或登記簿上均應屬面廣大之土地,但卻比起相鄰狹地被畫的更為狹小的例子,散見各處。又,土地形狀標示與現地相異者,亦有之。唯,關于如何場所上有何地號存在、鄰接土地有何地號土地存在等,出現相左之處并不多見;故實際為登記申請時,尚不感有不便之處。
③申請人
登記之中,關于權利之登記申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登記權利者與登記義務者應共同為之(同法60條)。所謂登記權利者,是指透過申請該登記而取得權利之買賣契約之買方,而賣方即是登記義務者。
申請登記,除未成年人等部分例外外,因任何人均可自己為之,故表示登記之申請人或登記權利者?登記義務者均可自己前往登記所,或以郵送方式提出登記申請。唯,自己申請登記之案件,據推估儀占總登記案件之百分之五,大部分案件幾乎是由以登記申請程序為職業并具備國家資格之專家為人,而由其為之,此為實際狀況.
表示登記可由具備土地家屋調查士此國家資格者為人代為提出申請,另一方面,司法書士則可代為權利登記之申請。亦即,表示登記之申請及權利登記之申請,係由法律所分別規定之不同資格者來提出。
不採親持申請書類方式而利用電腦網路提出申請者的人數,包括作為人之專家在內,並不多見;目前尚在逐步推廣中。
④登記之效力
權利登記乃是對抗要件,除部分例外外,其並非發生效力之要件(契約生效要件).舉購買土地的例子來說,因為縱不為登記亦與效力無關,故如買賣契約在法律上成立的話,未必有提出登記申請之必要;不過,實際上在日本購買土地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例子,除非有特殊情事,否則應不存在。
一般土地買賣之交易,係由賣方提供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必要之書類,交由司法書士確認后,由買方向賣方支付買賣價金,再由司法書士擔任人持上開申請書類迅速至登記所辦理,乃為一般情形。關于登記之申請,一個司法書士可同時擔任買方和賣方雙方的人。
在日本,不動產登記不具有公信力。因為在不動產登記法制定當時,日本雖參考了其他國家法律,但或許在継受方法上有其原因,而終還是採取不付與公信力之立法;其詳細則讓諸其他資料之說明。
⑤登記之申請
登記之申請,在備斉下列要件后為之:
·登記申請書之提出(參照附件申請書格式1)
·登錄免許稅之繳納原則上以現金繳納,貼付印花稅紙亦可。
·附件書類之檢附
申請登記之登記義務者其登記申請意思之確認,係由登記官檢查申請書所檢附之書面為之。以土地買賣之所有權移轉來說,作為賣方之登記義務者,必須依據附件申請書類格式提出下述文件並檢附于登記申請書中,以擔保其申請意義。檢具下述所有書類后,登記始能完成。(參照附件履歷事項證明書1)
·證明登記原因之資料(土地出賣證明書或買賣契約書或其他類似書面)
·對司法書士之登記申請委任狀(由登記義務者填寫并加蓋印章)
·印章證明書(證明確屬印章之書面,並以發行日起三各月以內者為限)
·登記事項證明書(登記義務者為法人之場合,為證明其權限)
·登記識別資訊(或被稱為權利証之登記完了證明)
·以第三者之許可、承諾或同意為必要之場合,可判斷受有許可、承諾或同意之書面。
⑥登記之囑托
承前所述,權利登記係以共同申請為原則,但囑托登記為其例外。此限于一般被稱為官公署,亦即國或地方公共團體或法院等為登記申請之場合,有被特別稱為囑托登記之登記存在。作為縣道用地而被縣買收的土地,即屬此例。雖登記原則上須共同為之,以如前述,但囑托登記則可由官公署單獨提出登記申請。(參照附件囑托書格式1)
作為縣道用地而由縣所買收土地之囑托登記,須檢具下述書類:
·證明登記原因之資料(土地出賣證明書或買賣契約書或其他類似書面)
·對司法書士之登記申請委任狀(由登記義務者填寫并加蓋印章)
·印章證明書(證明確屬印章之書面)
·登記事項證明書(登記義務者為法人之場合,為證明其權限)
若有來自官公署之囑托登記,與一般申請案件不同,以有政府機關參與不至出錯為理由,僅需檢附簡單書類即可。又,官公署為登記權利者之場合,不課征登錄執照稅。
在囑托登記中,為提升農地便利之土地改良登記、公共設施之新設修繕或為促進住宅用地利用之土地使用更新登記、為供公益事業使用而讓用地事業者強制取得所有權等基于土地收用法所為之登記,均被包括在內。其中,關于土地收用法部分,將只就其登記程序,稍加介紹.
3.土地收用法之登記
裁決程序開始之決定作出后,收用委員會囑托為開始收用裁決程序之登記(土地收用法第45條之2).(參照附件囑托書格式2)
此一登記是限制處分之登記,因之而諸多權利將被確定,以避免權利變動之混亂。(參照附件履歷事項證明書2)
關于收用之各項程序,本文將予以省略;唯在最終作出收用裁決之場合,需用土地之事業者得單獨為收用登記之申請(不動產登記法第118條第1項).此項登記亦屬共同申請原則之例外之一。又,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為需用土地之事業者之場合,官公署必須為收用登記之囑托(同法同條第2項)。
因收用而取得之所有權雖被認為是原始取得,但其登記方法卻採取與買賣等特定継承相同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形式。又,依時效而取得所有權者雖亦屬原始取得,但其登記亦同。
應檢附之資料有收用裁決書正本(包括和解調解書正本等),以及用以證明該裁決未失其效力之書面或資料,諸如收用委員會之證明書等。(參照附件囑托書格式3)
申請或囑托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有必要指定已消滅權利或已失效抵押等之登記,而登記官接受上述指定后應依職權涂銷該登記。又,就開始裁決程序之登記,登記官亦應依職權涂銷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三條 商標法和本條例所稱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第四條 商標法第六條所稱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
第五條 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在商標注冊、商標評審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有關當事人認為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可以相應向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認定馳名商標,駁回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或者撤銷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商標注冊。有關當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
第六條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地理標志,可以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
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第七條 當事人委托商標組織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提交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商標法第十八條所稱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是指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第八條 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使用中文。
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規定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第九條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是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當事人、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的;
(三)與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有利害關系的。
第十條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的外,當事人向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各種文件,可以通過郵寄、直接遞交或者其他方式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委托商標組織的,文件送達商標組織視為送達當事人。
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向當事人送達各種文件的日期,郵寄的,以當事人收到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文件無法郵寄或者無法直接遞交的,可以通過公告方式送達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二條 商標國際注冊依照我國加入的有關國際條約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二章 商標注冊的申請
第十三條 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按類申請。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5份;指定顏色的,并應當提交著色圖樣5份、黑白稿1份。
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或者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
以顏色組合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提交文字說明。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規則。
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
第十四條 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當與所提交的證件相一致。
第十五條 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寫;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未列入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第十六條 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一個代表人;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一人為代表人。
第十七條 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
申請人轉讓其商標注冊申請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
第十八條 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其申請注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協商,并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各申請人以抽簽的方式確定一個申請人,駁回其他人的注冊申請。商標局已經通知但申請人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
第二十條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應當經受理該申請的商標主管機關證明,并注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應當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機構認證;展出其商品的國際展覽會是在中國境內舉辦的除外。
第三章 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
第二十一條 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依照商標法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規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或者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商標局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的,申請人可以在異議期滿之日前,申請放棄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申請人放棄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的,商標局應當撤回原初步審定,終止審查程序,并重新公告。
第二十二條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商標異議書應當寫明被異議商標刊登《商標公告》的期號及初步審定號。商標異議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送有關證據材料。
商標局應當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及時送交被異議人,限其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不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的異議裁定。
當事人需要在提出異議申請或者答辯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第二十三條 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所稱異議成立,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異議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的,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刊發注冊公告的,撤銷原注冊公告,經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重新公告。
經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自該商標異議期滿之日起至異議裁定生效前,對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的行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該使用人的惡意給商標注冊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經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對其提出評審申請的期限自該商標異議裁定公告之日起計算。
第四章 注冊商標的變更、轉讓、續展
第二十四條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商標局核準后,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未提交變更證明文件的,可以自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補交;期滿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五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六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移轉;未一并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該移轉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七條 注冊商標需要續展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商標局核準商標注冊續展申請后,發給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續展注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第五章 商標評審
第二十八條 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提出的商標評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事實,依法進行評審。
第二十九條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所稱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是指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人認為他人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第三十條 申請商標評審,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基于商標局的決定書或者裁定書申請復審的,還應當同時附送商標局的決定書或者裁定書副本。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通知申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補正。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后,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駁回,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一條 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后,應當及時將申請書副本送交對方當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期滿未答辯的,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或者答辯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第三十三條 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實際需要,可以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公開評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公開評審的,應當在公開評審前15日書面通知當事人,告知公開評審的日期、地點和評審人員。當事人應當在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
申請人不答復也不參加公開評審的,其評審申請視為撤回,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不答復也不參加公開評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缺席評審。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在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請的,經書面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請的,評審程序終止。
第三十五條 申請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申請已經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
第三十六條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撤銷的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有關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在撤銷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注冊標記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冊標記,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第三十八條 《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注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偽造或者變造《商標注冊證》的,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有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商標注冊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報請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有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行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并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并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前款所稱使用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和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
第四十條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被撤銷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局的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終止。
第四十一條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注冊商標,撤銷理由僅及于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銷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標注冊。
第四十二條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數額為非法經營額20%以下或者非法獲利2倍以下。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數額為非法經營額10%以下。
第四十三條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
第四十四條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繳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并收繳、銷毀。
第四十五條 使用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當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該馳名商標的行為,收繳、銷毀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并收繳、銷毀。
第四十六條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銷申請書,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者該注冊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標局收到其注銷申請之日起終止。
第四十七條 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提出注銷申請的,應當提交有關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
注冊商標因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被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
第四十八條 注冊商標被撤銷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被注銷的,原《商標注冊證》作廢;撤銷該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或者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注冊證》上加注發還,或者重新核發《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第七章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四十九條 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一)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二)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第五十一條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第五十二條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第五十三條 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連續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務商標,與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服務上已注冊的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繼續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斷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五十五條 商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五十六條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規則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五十七條 商標局設置《商標注冊簿》,記載注冊商標及有關注冊事項。
商標局編印發行《商標公告》,刊登商標注冊及其他有關事項。
中國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和進出口貿易在持續快速增長。但是在我國對外貿易迅速增長發展的同時,外國對中國出口產品開展反傾銷調查的案件迅速增加。同時,許多外國產品以傾銷的方式大量進入中國市場,對國內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因此,應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抵制不公平的貿易競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正常發展的必然趨勢。
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和企業法律意識的不斷加強,以及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逐步履行降低進口關稅、減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承諾的情況下,反傾銷措施作為世界貿易組織允許及國際通行的維護公平競爭的手段,應成為中國政府和產業界優先考慮和選擇的措施,以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和公平競爭,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的合法權益。
以下主要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結合中國反傾銷調查的實踐和基本程序,簡要介紹我國企業在遇到國外產品以低價傾銷的方式進入中國市場時,如何提起反傾銷申訴。
一、我國反傾銷調查機構的設置與職責分工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我國負責反傾銷事務的機關主要有: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在涉及農產品的反傾銷案件中,農業部也是負責反傾銷事務的機關之一。
(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相關規定:外經貿部的主要職責為:
1、受理反傾銷調查申請并對申請是否由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申請書內容及所附具的證據等進行審查,經商國家經貿委后,決定立案調查或者不立案調查;
2、負責傾銷及傾銷幅度的調查和確定;根據調查結果就傾銷作出初裁決定和終裁決定;
3、對采取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的臨時反傾銷措施作出決定;提出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和最終反傾銷稅的建議。
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是外經貿部具體負責反傾銷調查的部門,該局設有專門的處室處理反傾銷申訴事宜。
(二)國家經貿委
國家經貿委的主要職責為:
1、國家經貿委負責與外經貿部共同決定是否對反傾銷申請立案調查;
2、負責產業損害及損害程度的調查和確定,在涉及農產品的反傾銷國內產業損害調查時,由國家經貿委會同農業部進行。根據調查結果,就損害及損害程度作出初裁決定和終裁決定。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設立了產業損害調查局,該局設有專門的處室處理反傾銷申訴事宜。具體案件的處理,由產業損害調查小組負責,最后的裁定有產業損害調查委員會作出,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名義。
(三)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是我國反傾銷措施的具體執行機關。負責執行臨時反傾銷措施和征收反傾銷稅以及退稅等事宜。
(四)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稅則委員會根據外經貿部的建議作出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和最終反傾銷稅以及追溯征稅、退稅、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傾銷稅等與“稅”有關的決定。
二、具有法定資格的申請人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除了調查機關自主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情形外,在其他情況下,反傾銷調查應當在收到由國內產業或者國內產業的代表提出的書面申請之后發起。
(一)申請人資格
通常情況下,提起反傾銷調查書面申請,是反傾銷立案的依據。那么,哪些主體可以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呢?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第三章第13條的規定:凡中國境內生產與傾銷進口產品同類的產品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向外經貿部提出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在反傾銷法律中,判定提出反傾銷申訴的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定資格的標準是考察其是否為國內產業或者可以代表國內產業。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第11條規定,所謂國內產業系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全部生產者。這是從生產者的數量出發的,即從所有中國生產與進口產品同類產品的生產者情況來衡量國內產業的構成情況。
2、總產量占國內同類產品全部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的生產者。這是從國內生產者的產量所占全國總產量的份額來衡量是否構成國內產業。所謂“主要部分”,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為總產量要達到或超過全國總產量的50%。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關于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的確定,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當申請人為我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全部生產者或者其生產的與傾銷進口產品同類的產品的產量占到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時,則申請人作為“國內產業”,符合申請反傾銷調查的主體資格。
2、在申請人的產量占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不足50%時,則要視支持反傾銷調查申請的生產者的生產產量而定。如果表示支持申請和反對申請的國內生產者中,支持者的產量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的總產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請的國內生產者的產量不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25%的,則該申請應被視為“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符合申請反傾銷調查的主體資格。
案例實踐:
在目前中國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例中,其中17起案件均是以國內企業的名義提出的,有兩起案件則是以協會名義提出,即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反傾銷案件。
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兩起反傾銷案件的申請人均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化纖協會是中國社團法人,擁有會員單位達400余家。在上述案件中,該協會分別提供了18家國內滌綸短纖維生產企業和12家國內聚酯切片生產企業作為支持提出反傾銷申請的代表企業,這些代表企業的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合計產量均占到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最后認定化纖協會作為申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條件,并與去年8月3日對兩案件予以了立案調查。
在反傾銷申訴實踐中,在產業受到損害最為嚴重的時候及時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申請企業過多或分散,或者提供數據企業過多,容易造成協調不利,口徑統一困難、收集和提供資料遲延而影響反傾銷調查申請的進度。如果反傾銷申請準備時間過長,錯過了最佳立案時期,對今后的調查工作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鑒于反傾銷案件的時間性很強的特點,對于企業過多,比較分散的產業而言,如果準備提出反傾銷申訴,可以借鑒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反傾銷案的經驗,由協會統一牽頭,作為申請人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同時提量比較大、損害比較嚴重、比較有代表性的會員企業積極配合調查,由協會統一協調,以便加快反傾銷立案調查申請的進度。
(二)制作反傾銷調查申請書
反傾銷調查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書作為調查機關決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請人的主張、證據以及相關必要的信息。具體來講,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反傾銷調查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并附具相關證據材料:
1、申請人的有關情況;
2、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已知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
3、申請調查進口產品、國內同類產品的完整說明及二者的比較;
4、估算的傾銷及傾銷幅度;
5、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的情況;
6、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7、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關于上述每一項具體需要包括的內容和應提供的證據材料,在我國相關法規(如外經貿部《反傾銷調查立案暫行規則》)及實踐操作中,均有較為具體的要求,由于時間的關系,在此不再進行詳細說明了。
另外,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及證據應當采用中文印刷體形式;國家有統一規定術語的,應當采用規范用語。同時,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是外文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該材料的外文全文,并提供相關部分的中文翻譯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書中會涉及大量的商業秘密材料,因此所起草的申請書,應分為申請書非公開部分和公開部分兩種版本。
同時,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如果申請人認為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商業秘密,其被泄露對申請人或有關利害關系方會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申請人在提出申訴時應予注明,并向調查機關提出對該材料按保密材料處理的申請并說明理由,同時應提供一份非保密性材料概要,以使案件的其他利害關系方能夠對保密材料一個合理的了解,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當說明理由。按保密處理的材料,未經提供材料的當事方同意不得被泄露(《反傾銷條例》第22條)。
(三)遞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書
申請人初步完成反傾銷調查申請書之后,即可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的公開文本和非公開文本各正本1份,副本6份提交的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公開文本除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外,還應當按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數量向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提供副本,如涉及的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數量過多,可以適當減少但不能低于5份。如果外經貿部有要求,申請人還應當提供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的電子版本。
在向外經貿部遞交申請的同時,申請人還應向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及其概要、相關附件的公開文本和非公開文本各一式五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本(計算機軟盤或光盤)一式三份。
申請人可以以郵寄或直接送達等方式將書面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遞交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和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
申請人正式遞交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后,公平貿易局和產業損害調查局將予簽收。
三、初步審查
在對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簽收之日起60天內,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將對申請書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對案件立案調查。在此期間內,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可以要求申請人對其反傾銷調查申請進行調整和補充。申請人應按照調查機關的要求,對申請書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補充。如果申請人不調整或補充的或者未按要求的內容和時間調整或補充的,調查機關將駁回申請,并通知申請人。
四、立案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在對申請書進行審查后,商國家經貿委決定是否立案調查。
另外,根據《反傾銷條例》第18條的規定:在特殊情形下,外經貿部沒有收到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但有充分證據認為存在傾銷和損害以及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經商國家經貿委后,可以決定立案調查,即所謂的“自主立案調查”。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很罕見,目前,此程序在中國尚未開啟過。
但是,無論哪種方式,按照法律規定,外經貿部應當將立案調查的決定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請人、已知的出口商和進口商、出口國(地區)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關系的組織、個人。另外,外經貿部應當在立案公告之前通知出口國(地區)政府。反傾銷調查立案決定公布之日為案件的立案日期。
五、調查期限
反傾銷立案后,調查機關應該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反傾銷調查。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反傾銷調查,應當自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延長期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我國反傾銷案件調查期限最長時間為自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18個月。
六、終止反傾銷調查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7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并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
(三)傾銷幅度低于2%的;
(四)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的;
可忽略不計,是指來自一個國家(地區)的傾銷進口產品的數量占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國家(地區)的總進口量超過同類產品總進口量7%的除外。
(五)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認為不適宜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的。
案例實踐:
在目前中國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例中,已經作出裁定的案件有7起(即新聞紙、硅鋼片、聚酯薄膜、不銹鋼、丙烯酸酯、二氯甲烷和聚苯乙烯反傾銷案件)。其中6起為肯定性的最終裁定,有1起即聚苯乙烯反傾銷案件,國家經貿初步裁定認為國內聚苯乙烯產業并沒有因為傾銷產品的進口而遭受到損害,因此,該案件根據法律規定被終止調查。
在目前我國反傾銷案件中,因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量屬于可忽略不計的范圍而終止對某些國家被的被調查產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的案件有兩起,即丙烯酸酯和二氯甲烷反傾銷案件。
在我國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德國進口丙烯酸酯開展的反傾銷案件中,調查機關在最終裁定中認定原產于德國的進口丙烯酸酯的數量在調查期內不足中國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3%,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終止了對德國進口丙烯酸酯的反傾銷調查,而只對日本和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采取反傾銷措施。
在我國對原產于韓國、英國、美國、德國、荷蘭和法國6國的進口二氯甲烷反傾銷案件中,調查機關在最終裁定中認定原產于法國的進口二氯甲烷的數量在調查期內不足中國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3%,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終止了對法國進口二氯甲烷的反傾銷調查,而只對其他5個國家的進口二氯甲烷采取反傾銷措施。
在目前的案件中,尚未出現因為申請人撤銷申請而終止反傾銷案件的情況。
七、調查機關的調查
(一)反傾銷案立案之后,就進入調查階段。外經貿部將對傾銷及傾銷幅度進行調查,國家經貿委對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二)調查機關進行調查時,包括申請企業在內的各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反傾銷調查的方式有多種,主要有:向利害關系方發放調查問卷、進行抽樣調查、聽證會、現場核查、向有關利害關系方提供陳述意見和論據的機會等等。
在調查階段,對于申請人企業,主要的工作如下:
1、填寫國家經貿委的調查問卷
通常情況下,在立案調查公告后約1個月左右,國家經貿委將成立產業損害調查小組,調查小組一般由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官員、財務專家、產業專家、經濟專家和法律專家等人員組成。在此期間內,國家經貿委將向申請人企業發放《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
除了上述《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之外,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國家經貿委在調查階段還可能發放補充調查問卷或者其他類型的問卷。同時,在整個反傾銷調查階段,國家經貿委除了在初步裁定前發放調查問卷之外,還可能在初步裁定之后(初步裁定為肯定性的情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再次發放《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以及其他相關補充問卷。
2、接受實地核查或者調查
根據案件的具體進程,通常情況下,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小組將會在收到申請人的答卷(初步裁定前填寫的問卷以及初步裁定后填寫的問卷)后1-2周內,到申請人企業的生產現場進行實地核查(如果申請企業數量很多,則選擇部分企業。如滌綸短纖維反傾銷案件中,國家經貿委對18家企業中的6家企業進行了實地核查)。有的時候,根據案件的需要,在案件調查階段,調查小組也會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針對專門的問題到企業所在地進行實地核查或相關調查工作。
經貿委初步裁定前實地核查的主要內容為核實申請書和申請人填寫的問卷中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以及核查調查期間內以及核查期間申請人企業的公司結構、生產運營、設備工藝、會計制度和財務狀況、安全、產品質量、企業管理模式、投資、技改和發展等情況,核查時間一般每個企業3-5天。
肯定性初步裁定后,在經貿委收回申請人填寫完畢的調查問卷后1-2周左右,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小組可能再次對申請人企業進行實地核查。這個階段核查的主要內容為進一步核實申請書及問卷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并了解反傾銷立案及初步裁定后申請人企業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和銷售等的變化情況。
另外,外經貿部在整個調查階段也可能根據案件的需要,對申請人企業進行實地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外經貿部實地調查主要側重于與同類產品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產品的用途、原材料使用、產品的理化性質等方面的內容。
3、參加聽證會
在反傾銷調查開始后一定時間內,應案件有關利害關系方的書面申請,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應當分別進行聽證會。如果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自行分別舉行聽證會。
根據目前中國的反傾銷實踐做法,在初步裁定作出之前或之后,調查機關均可能召開有關傾銷或者損害方面的聽證會。
按照法律規定,外經貿部應當在收到利害關系方的書面聽證會申請后15天內決定舉行聽證會,并通知各利害關系方,發放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同時,外經貿部應在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中所確定的各利害關系方登記參加聽證會的截止日期起20天內對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聽證會會議議程等作出決定,并通知已登記的利害關系方(外經貿部《反傾銷調查聽證會暫行規則》第9、12條)。申請人企業在收到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后,應該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向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登記參加聽證會,并根據通知的內容提交相應的發言概要和相關證據。
根據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裁定聽證規則》的相關規定:國家經貿委應當在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舉行前30日,將舉行聽證的案由、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以公告方式或者書面方式通知各相關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方在公告發出之日起20日內或者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應當按照規定的方式向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舉行登記,并提交聽證會發言概要和相關證據。
無論是外經貿部的傾銷裁定聽證會還是國家經貿委的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參加聽證會的利害關系方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參加聽證會,或者可以在提交書面授權后委托1-2名人參加聽證會。另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傾銷裁定聽證會和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均一律公開舉行。
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聽證會的程序基本相同,主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核對檢驗聽證會參加人身份證明以及人資格;
(2)宣布聽證會開始、宣讀案由和聽證會紀律;
(3)利害關系方陳述;
(4)各利害關系方作最后陳述;
(5)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結束。
聽證會的目的在于為各利害關系方提供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不設辯論程序。當事人在聽證會上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材料是調查機關做出裁定的重要依據。
4、參加上下游企業座談會
在反傾銷調查階段,國家經貿委認為必要時,可以就采取反傾銷措施對公共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調查。就此問題,通常情況下,經貿委將組織由國內生產企業(通常為申請人企業)、申請人企業的上游和下游企業,反傾銷案件所涉及產品的下游消費者、貿易商、進口商、相關行業協會等參加的上下游企業座談會,以綜合考慮采取反傾銷措施對上下游企業的利益可能造成的影響。
在目前的反傾銷申訴案件中,不銹鋼冷軋薄板、丙烯酸酯、賴氨酸、己內酰胺等案件均召開過上下游企業座談會。
5、對各利害關系方的抗辯或評述意見進行相應的反駁和評論
《反傾銷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調查機關應當為有關利害關系方提供陳述意見和論據的機會”。因此,在整個反傾銷調查階段,被調查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進口商和下游企業等各利害關系方均隨時有可能針對案件提出大量的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以及相關請求。針對上述意見和請求,申請人應及時提出反駁及或評論意見并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
為了及時充分的提交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在反傾銷調查階段,一方面,在國家反傾銷調查機關將相關利害關系方的材料轉至申請人企業予以評論的時候,申請人應及時按照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評述;另一方面,申請人企業應隨著案件的進程主動地向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提出申請,查閱法律規定的申請人可以獲得的相關利害關系方提交到調查機關的材料,對其提出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
6、及時更新和補充材料,并提出相關請求。
案件立案調查之后,申請人企業應該繼續跟蹤和收集被調查產品的進口數量、價格變化情況、被調查產品在其本國或地區境內的生產經營和市場狀況以及其他國家針對被調查產品的相關貿易救濟行等情況和信息,及時向調查機關反映并提交更新和補充材料。對有關問題提交進一步補充說明和評論意見,并根據案件情況及時提出諸如追溯征稅、要求調查機關披露相關調查信息等的請求。
八、初裁決定及臨時反傾銷措施
初步裁定在立案后60天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在目前我國已經作出初步裁定的反傾銷案件中,初步裁定時間一般在立案后6-9個月作出。
經過初步階段的調查,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根據調查結果,分別就傾銷、損害作出初裁決定,并就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決定認為:傾銷、損害、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中的任何一項結論是否定性的,則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并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
如果初步裁定為肯定性,反傾銷案件將繼續進行。同時,調查機關將給予各利害關系方15-20天的時間對初裁決定予以評論。申請人企業應按照要求對初裁決定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評論,在相關利害關系方提交初裁評論意見后及時申請查閱并相應提出抗辯意見。
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性的,則調查機關將對被調查進口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可以采取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形式,或者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而且臨時反傾銷稅稅額或者提供的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擔保的金額,應當不超過初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目前,中國反傾銷案件所采取的臨時反傾銷措施均為現金保證金的形式。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九、價格承諾
在反傾銷案件的調查過程中,如果被調查產品的出口經營者承諾采取修改其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其產品的行為,從而使得調查機關確信傾銷的損害性影響已經消除,則調查機關可以中止或終止反傾銷調查程序,而不采取臨時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傾銷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可以向外經貿部提出價格承諾的請求,外經貿部也可以向出口經營者提出價格承諾的建議。但是,調查機關不得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而出口經營者不作出價格承諾或者不接受價格承諾的建議的,不妨礙國家調查機關對反傾銷案件的確定。
如果調查機關認為接受價格承諾可以消除傾銷所造成的損害,而政府部門具備行之有效的措施對承諾予以監控,并且接受價格承諾符合國家利益,則調查機關可以接受價格承諾。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規定,價格承諾只能在調查機關對傾銷以及由傾銷造成的損害作出肯定性的初步裁定后進行,否則調查機關不得尋求或者接受價格承諾。
價格承諾的期限與最終反傾銷稅的期限相同,為五年。
在調查機關與相關被調查產品出口經營者磋商簽訂價格承諾協議的過程中,調查機關一般會向國內申請人企業詢問意見和建議,申請人企業應及時將意見反饋調查機關,同時應注意和考慮以下問題并及時向調查機關提出:
1、出口經營者承諾的措施是否足以消除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如果承諾中價格的提高幅度沒有達到足夠的水平,則該承諾將會不足以消除傾銷的損害;
2、承諾協議一旦達成,其有效期為5年,因此還要考慮到承諾協議期間可能發生的原材料成本變動、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以及匯率波動等多方面的因素。承諾協議中應當規定在上述情況發生變動時可以采取的相應調整機制,以保證協議價格的合理性;
3、承諾協議的簽訂,還應該考慮到承諾協議的可行性。可行性的考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實際或潛在的出口商數量是否眾多;
(2)產品的種類規格是否繁多;
(3)產品經常更新換代,規格或技術參數是否經常發生變動;
(4)產品價格是否容易發生波動。
上述因素的存在可能會對承諾的監控造成極大的困難。如果無法對承諾的遵守進行有效的監督,則該承諾應不被接受。
4、出口商不合作的態度通常也是考慮的因素之一。因為如果大部分的出口商對反傾銷調查不予合作,則他們可能會通過受益于承諾的其它出口商對我國出口產品,從而達到規避反傾銷稅的目的。
案例實踐:
在中國立案公告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件中,不銹鋼冷軋薄板反傾銷案件中出現了簽訂價格承諾協議的情況。在該案件中,日本川崎制鐵株社會社和以浦項綜合制鐵株社會社為代表的6家韓國公司與外經貿部分別簽訂了價格承諾協議。上述公司同意從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不低于協議規定的參考價格向中國出售被調查產品。外經貿部在商國家經貿委后認為該承諾可以消除這些公司傾銷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的損害,最終接受了日、韓企業的申請,并于2000年12月15日就價格承諾協議達成了一致,該協議于2000年12月18日生效。從協議生效之日起,對這些企業不采取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而實施價格承諾協議。
十、終裁決定和反傾銷稅
在肯定性初裁決定作出后,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將對案件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別作出終裁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終裁決定一般應在立案公告后一年作出,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180天。如果案件需要延期,則調查機關將在1年期滿之前合理時間內延期申明。
如果最終裁定是否定性的,則調查程序結束;如果是肯定性的,則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征收反傾銷稅。
我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這一期限規定,被稱之為“日落條款”(SunsetClause)。但是,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十一、行政復審
《反傾銷條例》第49條的規定,反傾銷稅生效后,外經貿部經商國家經貿委,可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決定對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也可以在經過一段合理時間,應利害關系方的請求并對利害關系方提供的相應證據進行審查后,決定對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
第50條規定,根據復審結果,由外經貿部依照條例的規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外經貿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外經貿部依照條例的規定,商國家經貿委后,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價格承諾的決定并予以公告。
復審程序參照條例關于反傾銷調查的有關規定執行。復審期限自決定復審開始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同時,在復審期間,復審程序不妨礙反傾銷措施的實施。
案例實踐:
目前,中國僅有一起行政復審案件,即聚酯薄膜反傾銷案件。
2000年8月25日,外經貿部與國家經貿委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聚酯薄膜的反傾銷調查做出最終裁定,決定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聚酯薄膜征收反傾銷稅。其中適用于韓國世韓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33%(其后稅率由韓國東麗世韓公司承擔)。
韓國東麗世韓公司于2001年10月11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提出申請,要求對上述的進口聚酯薄膜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審查認為其申請存在一些缺陷,如未提交申請書的公開卷,未提供過去一年對中國出口聚酯薄膜不存在傾銷的初步證據。該公司又于2001年11月12日提交了補充后的申請書。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審查認為,東麗世韓公司的申請提出了修改反傾銷稅及變更適用反傾銷措施的產品范圍的初步證據,符合《反傾銷條例》第49條的規定,經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后,決定自今年1月4日起開始進行復審。目前,該案件處于調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