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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五期”教育:對新婚夫婦和照顧生育夫婦,由計劃生育服務站集中進行“五期”教育,使生育夫婦全面掌握優生優育知識。對培訓合格者,計生部門方可辦理《生育服務證》。
(二)全面開展嬰兒出生缺陷干預活動。引導生育婦女服用“斯利安”,以此減少新生嬰兒缺陷。
(三)嚴厲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行為。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醫療機構,不得從事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活動,杜絕人為出生嬰兒性別比例失調行為發生。對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行為,要依法打擊處理。
(四)堅決廢除重男輕女思想,嚴厲打擊棄嬰、溺嬰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嬰兒的生命權。
二、探索新時期計生工作新思路,改進計生工作方法,全面落實計生工作優待政策,建立長效計生激勵機制
1、在土地調查中,農村獨生子女享受優先劃分承包地。
2、在農村建房中,獨生子女可多享受建房面積。
3、計劃生育家庭可優先享受政府“陽光培訓”和優先推薦就業。
4、農村能源建設、紅層找水等民生工程,優先安排計劃生育家庭。
5、對計劃生育貧困家庭,優先納入低保,優先享受幫扶,優先安排無房戶建房補助;優先享受醫療救助、法律援助、捐資助學和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三、堅持利益導向機制,引導育齡夫婦自覺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扎實推進計劃生育工作
1、對計劃生育夫婦免費進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2、對生育一孩的貧困婦女,提供分娩醫療救助;
3、對貧困計劃生育家庭開展計生“三結合”幫扶;
4、全面落實計生獎扶特扶政策。要廣泛宣傳計生獎扶政策,將計生獎扶特扶政策原原本本交給群眾,對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條件的家庭,各村不得瞞報、漏報和錯報,必須做到100%準確,真正把計生獎扶特扶政策落實到每個計劃生育家庭。
一、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年齡計算時間截至申報時上一年度12月31日);
(二)屬我市城鎮非農業戶口;
(三)只生育一個子女并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或縣屬以上國有、集體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二、獎勵標準
符合條件的對象每人獎勵3500元,分5年兌現。
三、辦理程序和時間
(一)個人申請。符合獎勵條件的居民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城鎮居民計劃生育獎勵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提交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四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社區審查。社區居委會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對有疑問的申請人進行3-5人的背靠背調查取證,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張榜公示5-10天。如無異議,社區負責人在《申請審批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將申請人的“四證”復印件以及花名冊上報鎮街道計生辦。
(三)鎮街道審核。鎮街道計生辦對社區上報的申請人花名冊進行審核,查看《申請審批表》和“四證”復印件,對符合條件的對象由審核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建立獎勵對象個人檔案,同時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花名冊及匯總表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及同級財政所。
(四)申報時間。每年6月份集中進行申報審批。
四、資金發放辦法和程序
(一)經費來源。我市城鎮居民計劃生育獎勵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鎮街道財政各負擔一半。
(二)發放方式。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將獎勵對象匯總表、花名冊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各鎮街道財政所辦理相關經費手續后,將資金直接劃撥到金融經辦機構,由金融經辦機構將獎勵金發放到獎勵對象個人帳戶。
一、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健全機制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思想,完善目標管理及考核辦法。年初縣局與城區各企業簽訂了2014年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經常有針對性地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各單位也相應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層層抓落實,建立健全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機制,管理機制,約束機制,獎懲機制。以政策宣講,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知識講解為基礎,以人口信息管理和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率為重點,基本完成了避孕措施落實率100%,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率100%,已婚育齡婦女登記造冊100%,流動人口驗證率100%,統計資料上報差錯率為零。
二、強化宣傳,認真落實,逗硬考核
每季度召開一次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布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嚴格考核,逗硬落實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主要領導是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計劃生育工作者是具體責任人。做到了“三知、三到位”(即知責、知情、知策,認識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強化領導責任,統一思想抓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群眾自覺執行計生的意識和自覺性。根據企業改制中人員流動大的特點,對企業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同時利用會議、板報、外宣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印發宣傳資料300份,宣傳人次達500人,使廣大干部職工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得到了大大提高,杜絕了無計劃和超計劃生育。
三、落實措施,夯實基礎
1、完善信息資料和報送制度。各單位分別建立了《總人口清理登記表》和《育齡婦女信息表》,按規定填報《單位計劃生育工作信息冊》,按要求上報人口出生、死亡、節育情況。
2、準確掌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包括本年度符合再生育一個孩子申報條件的夫婦人數及其已領證人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光榮證領證情況、本單位外出已婚育齡婦女人數及其辦理《婚育證明》人數、出生人口數、應落實避孕措施人數和已落實避孕措施人數等基本情況。
3、做好人口清理工作。我局組織力量對局機關和城區所屬企業總人口進行徹底清理,共有在冊職工118人,其中育齡婦女37人,獨生子女91人,做到了表冊相符,表實相符,報表實現了電腦自動化管理。做到了“六個摸清”、“六個落實”:一是摸清了本單位戶籍人口基數;二是摸清了本單位常住人口基數;三是摸清了外出人口數量及其育齡人口;四是摸清了死亡未注銷戶籍人口;五是摸清了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中的已婚育齡夫婦;六摸清了育齡婦女避孕節育落實情況。“六個落實”:一是落實清出的漏報人口的登記管理;二是落實漏統人口的統計上報;三是落實未入戶和未注銷戶籍人員的入戶和銷戶;四是落實督促外出未辦理《婚育證明》人員的辦證;五是落實配合計生執法部門對違法生育行為的立案查處;六是落實未采取避孕節育措施婦女的避孕節育措施。
4、深入開展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各單位圍繞維護本單位職工在計劃生育方面的合法權益和計劃生育家庭的優先發展權,完善便民維權措施,深入開展了以“實行三項救助、保障四個知情、引導五個參與、落實六項優待、兌現七項獎勵、開展八個關愛、服務十個上門”為主要內容的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縣糧油總公司在關愛職工上,做到了制度上健全,措施逗硬,把工作做到了職工家中,把對職工的關愛體現在了細微處,5月份,公司統一組織女職工18人進行生殖道感染疾病檢查,維護了女職工健康權益。
5、配合街道居委會做好“屬地管理”計生工作,今年以來,我們積極配合街道居委會對局所轄企業進行了育齡婦女登記工作和家庭情況調查,積極支持了居委會的各項工作。
深圳市計生條例20xx年最新版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促進家庭幸福,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具有深圳市(以下簡稱本市)戶籍的公民和在本市行政區域居住的中國公民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將人口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制度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成效應當作為考核相關部門及其負責人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第五條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是本市計劃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市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負責本轄區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第六條 發展和改革、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文化、規劃和國土、住房和建設、出租屋租賃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各自的職責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七條 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辦)依照本條例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本轄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社區工作站協助街道辦在本社區內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區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街道辦征收社會撫養費以及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計劃生育協會及其他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居民委員會可以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自治公約,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作為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內容之一。
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應當積極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社會公益性宣傳。
第九條 本市戶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動人口依法享有國家、廣東省和本市規定的計劃生育服務待遇,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配合人口與計劃生育信息采集工作。
第十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穩定和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力量,保障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薪酬、養老待遇。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在本單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元旦后生二孩符合計生政策20xx年元旦將成為深圳市計劃生育政策的分界點:當天深圳將落實全面兩孩政策。當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其父母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等獎勵;而之前自愿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仍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昨日上午,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計委)副主任孫美華做客深圳廣播電臺FM89.8的民心橋欄目,就市民關心的全面兩孩政策做介紹,并回答市民提問。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孫美華介紹,深圳計劃生育新舊政策的銜接,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實施。
具體來說就是,在20xx年元旦當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符合計生政策,即使孩子的父母之前沒有辦理生育審批登記手續,事后也可以補辦,具體辦理措施,將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細則進行。
而20xx年元旦之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仍然可以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深圳戶籍夫妻,按照深圳市的相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包括:每人每月1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深圳戶籍家庭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且是獨生子女家庭的,還可以再領取獨生子女獎,其標準是男、女每月可分別領取160元。即夫妻雙方合計可領取獨生子女獎每月320元。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深圳戶籍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深圳市目前的扶助標準是:獨生子女死亡、殘疾的特殊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高于廣東省規定的獨生子女死亡扶助金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和獨生子女傷殘扶助金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已經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又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但之前已經領取的獎勵不用退回。
有市民提問,再婚夫妻一方,與前妻已有一個孩子,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個孩子,這樣的家庭是否可以再合法生育一個孩子?對此,孫美華解釋,對于再婚家庭來說,合法兩孩要怎么定義,需要等待《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來明確。
有市民提問,在20xx年元旦之前搶生的二孩怎么辦?在20xx年元旦之后出生的二孩,父母可獲得多長時間的生育假?這些都要等廣東省計生條例明確后才知道,省計生條例是上位法,深圳的計生條例將參照省條例修訂并執行。孫美華說,相信省計生條例很快會出臺。
目前,深圳市正在等待《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施行,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工作。深圳還將進一步完善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制度,并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探索逐步提高獎勵扶助的標準,對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加大幫扶力度,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問題。
預計不會出現嬰兒潮
全面兩孩實施后,深圳會不會出現嬰兒潮?市衛計委的預估是不會。這一判斷,緣于對之前單獨兩孩實施情況的觀察。
市衛計委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xx年3月底廣東省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以來,截至20xx年11月底,深圳共受理深圳戶籍單獨家庭再生育申請23978份,已審批的22448份,已生育10676人。
單獨兩孩政策在深圳平穩推進。數據顯示:20xx年1月1日至12月27日,全市出生人口為19.67萬人,比20xx年同期的21.23萬下降了7.34%;孕婦新建卡數33.08萬,比20xx年同期34.8萬下降了5.13%。
從深圳的監測數據可以看出,單獨兩孩政策沒有出現出生潮,申請數量和出生人口數量低于預期。單獨兩孩政策的平穩實施為全面兩孩政策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近三年來,深圳市每年出生人口保持在20萬~21萬左右,預計20xx年出生人數可能達到或超過21萬,未來五年出生人口會有增加,但不會造成出生人口的急速增加。
同時,20xx年深圳預計增加產科床位250張,使得全市產科床位達到3950張。假設產科平均住院床位為6天,一年每張產科床位可周轉60人次,據此測算,深圳市20xx年產科床位數可以滿足23.7萬新生兒出生需求。產科醫療資源可以滿足市民需要。
新生兒入戶不查驗計生證明
近日,深圳市已由市人大會審議通過,修正了《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出生入戶查驗計生證明的手續,該項工作將于20xx年1月初正式啟動,為育齡夫妻提供簡便入戶途徑。
深圳市已經著手準備簡化再生育子女的審批登記程序,減少審批環節、精簡審批材料、縮短審批時限,暢通辦證渠道,方便居民辦事。
晚育假取消,產假增加60天
新的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對此,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產假規定,改為“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共98天)外增加產假60天”。
“也就是說,修正案草案通過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還是生二胎,享受的產假時間是一樣的,都是158天。”湖南省衛計委主任張健對此解釋道。
按照原有的國家規定,女職工產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晚育產假30天以及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產假30天。
婚假暫沒有納入規定,委員建議休15天
在國家鼓勵生育一胎期間,法定婚假是3天,但湖南作出補充規定“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即相當一部分職工可享受15天婚假。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不少人關心晚婚假是否會繼續保留。
不過,根據修正案草案規定,湖南此次調整和完善人口與計生條例,并沒有把婚假內容納入其中。
“現在其他的省份對婚假規定問題態度不一致,有的省份規定是20天,有的是15天,有的也沒明確保留晚婚假。”對此,張健表示,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正在協調此事,是否保留原有的晚婚假,婚假具體休多少天,最終得看省人大常委會意見,“他們決定留,我們就把這項政策補充進來”。
在今天的分組審議中,婚假成為委員們熱議的話題之一。
“3天婚假解決結婚問題不太可能。”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徐晨光認為,目前,湖南省異地就業、異地婚假已成為常態,法定的3天婚假時間過短,建議保留原有的晚婚假12天,即共休15天。
獨生子女父母優待和獎勵政策沒有取消
修正案草案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時限予以明確。修正案草案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夫妻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相關優待和獎勵。此外,還確定了終身未生育享受獎勵政策的年齡界限(女方年滿35周歲、男方年滿40周歲),達到年齡界限即不宜再生育的按原政策享受獎勵待遇,未達到年齡界限的即可以生育而不生育的不再享受獎勵待遇。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依法生育子女的,自子女出生之月起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獎勵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多分配的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獎勵扶助金,政府和集體為其投入的保險費,不需退還。違法生育子女的,上述費用應當退還。
這些情況可以申請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
修正案草案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同時規定了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3種情況:
一是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1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是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
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1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
修正案草案明確,上述所稱的子女,是指存活的親生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不計算子女數。
生育證或不用辦了,登記就行
按照原有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妊娠登記,村(居)委會將妊娠登記情況報告給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免費為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發放生育證。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湖南擬對此規定作出調整,今后夫妻生育孩子或許不用辦生育證了。根據修正案草案規定,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到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村(居)委會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修正案草案提倡孕前或孕初3個月辦理該登記,盡早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擬取消恢復生育手術審批、孕檢等6項限制性措施規定
根據國家提出的尊重家庭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和由管理為主向更加注重服務轉變的要求,修正案草案擬取消包括恢復生育手術審批、終止妊娠保證金、孕檢、孕產期保健服務查驗生育證、政策外懷孕自行承擔終止妊娠費、違法生育自理孕產期醫藥費在內的6項限制性措施規定。
此外,根據國家衛計委的有關規定,修正案草案擬規定,經鑒定屬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免費治療和特別扶助。
違法多生育或要面臨罰款
在法律責任上,修正案草案作出規定,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2——6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其中責令限期終止妊娠未及時終止的,應當從重征收;重婚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6——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分組審議中,有委員指出,湖南的修正案應重在鼓勵大家生育二孩,在不與上位法沖突的情況下,可對違法多生育行為的罰款可適當輕一點。
委員聲音:產假來了,誰為企業買單?
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將促使許多人口出生。對生二孩的媽媽們來說,她們又要暫停工作,回到家中待產、哺乳數月。分組審議中,不少委員擔心產假政策隨即帶來的企業負擔增加以及今后女職工就業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