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社會保障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近企盡心,建言解困,增進了解,共謀發展”為宗旨,努力實現政策宣傳有濃厚氛圍、調查研究有主題成果、反映訴求有暢通渠道、解決問題有實際效果。
二、活動內容
(一)開展“黨員干部進民企解難題”活動。根據全區統一部署,結合正在開展的2014年勞動保障監察年審工作和“五級書記大走訪”包聯服務民營企業活動,安排局領導班子成員、局相關部門、街鎮社保所和社區工作站負責人深入轄區民營企業調研走訪。
(二)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按照省人社廳的要求,5月21日至27日參與全省聯動開展的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區就業和百幫創業服務中心以民營企業為重點,認真征集企業崗位信息,在有條件的街鎮、社區舉行專場招聘會或崗位對接會,并在招聘會現場設立就業信息、就業政策咨詢、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創業項目推介等服務平臺。
(三)開展全區企業人才需求用工調研和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調查活動。以“進園區、問需求、送政策、助發展”為主題,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企業技能人才結構、用工結構、高校畢業生見習就業、專業技術職稱、培訓活動需求、員工待遇、招工的主要方式及對人社局改進服務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
(四)開展“平安民企創建”、“文明民企創建”活動。以轄區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為重點,加強政策宣傳和安全、文明意識教育,走訪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一對一交流溝通,聽取訴求、意見和建議,在全區人社系統形成關注民營企業、關心民營企業、關愛民營企業家的良好氛圍。
三、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區人社局民營經濟“學、查、訪、報、研”活動領導小組,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活動日常工作,并設有專門聯絡員負責活動聯絡、宣傳、信息報送等具體工作。
(二)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際,把本次活動作為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實效的一次契機,為建設“大湖名城、創新高地”最高臺作出應有的貢獻。
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想了解一下關于農村的養老情況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養老調研報告,歡迎查閱。
農村養老的調研報告范文(一)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牧民游離于社會的保障網外,他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個人或家庭來承擔。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非農化與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牧民也同樣面臨市場風險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風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鄉屬性分層社會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本文僅就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全區參加“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計劃的農牧民人數約有85萬人,還不到全區農牧業人口的7%,而90%以上農村牧區人口的老年保障,幾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隨著城鎮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不斷向城鎮轉移,農村牧區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壓力與日俱增,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農村老年人賴以養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戰
一是農村牧區人口的老齡化日趨嚴重。據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xx年底,農村牧區人口中60歲以上老人的比重為6.2%,預計到20xx年前后,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將比現在高出2—6個百分點。
二是農村牧區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牧區家庭結構出現了小型化的趨勢。據抽樣調查統計20xx年農村牧區家庭戶均人口下降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農村牧區老年人“養兒防老”的壓力增大。這種壓力一方面表現為經濟供養,另一方面是與父母分開居住,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獨自生活。
三是土地養老功能弱化。后,農牧民擁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這不利于農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權的置換為養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較收益不斷降低,土地在農牧民家庭總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下降,進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農牧民難于完全依賴土地實現養老保障。
四是農村牧區勞動力流動的增強,迅速變化的外部環境,弱化了家庭的內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贍養父母的傳統觀念。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滯后,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是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籌資模式單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方案中確定的繳費原則是:“堅持資金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薄弱,根本無法兌現集體補助和國家給予的政策支持,絕大多數普通農牧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和鼓勵性儲蓄。既未體現“社會保險”,也未體現“社會共濟”,名不符實的“養老保險”使農牧民難以接受和認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門實施的《基本方案》考慮到農村牧區發展條件的差異,規定了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個檔次繳費。但是由于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難,再加上農牧民對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檔次。這樣低標準、短周期的資金周轉難以達到養老保障作用。
三是體制不順,管理混亂。從目前已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鄉鎮還沒有健全機構,行政村也沒有設立代辦員,專業人員更是寥寥無幾。由于技術落后,管理混亂,還出現了個別違規操作的挪用和擠占行為。
四是經費短缺,工作開展困難。根據《基本方案》規定允許從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費來彌補業務經費的不足,很多經辦部門就是依靠這筆費用來維持日常的業務工作。而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區的同級財政從未劃撥過農保工作的專項經費,致使工作開展的難度加大。
另外,隨著我區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牧區大量集體土地被征用,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失地農牧民和進城務工農牧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農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補償機制不健全、社會保障缺位,其中相當多的人成為“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的“三無”人員,直接影響了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失地農牧民問題已經成為一個比下崗工人問題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給于更多地關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區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的政策建議
1.提高對農村牧區養老問題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重要性的認識。這主要指各級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養老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決不能將養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戶自己的事情。老齡化是大勢所趨,勢不可擋,家庭養老勢單力薄,難以為繼。我們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保持足夠清醒的認識。多年來將老年社會保障視為城鎮居民的專利,這不符合社會保障的公平價值原則,這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和農民的發展思路相背離。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潛在危機,萬萬不可持無關緊要的態度。
2.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機制。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與傳統大家庭和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相聯系的一種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種方式。雖然現代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家庭養老受到嚴峻挑戰,社會養老成為現代必不可少的養老方式。但是家庭養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還是一種很重要和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這是由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我國目前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國家不可能拿出足夠的資金用于養老方面,而且,中國人傳統的親情養老,不管社會如何發展,也無法取代。因此,家庭養老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不會被社會養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們應積極培養、發展和完善它。要積極建設和宣傳新的養老觀,鼓勵和支持簽定養老協議書,充分發揮老年協會組織對強化家庭養老的重大作用,加大執法力度,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嚴格執法等等。
3.堅持因地制宜與自愿的原則,避免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刀切”。我區地區差異大,受經濟發展水平、經濟承受能力、保險意識等方面的制約,短期內讓農牧民普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條件不成熟。要避免強迫農牧民參加的做法,杜絕“好心辦壞事”。因為這不僅增加了農牧民的負擔,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堅持自愿原則,并通過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與政策引導,才能使這項工作健康持續地運行。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搞,以點帶面,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進。
4.繼續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牧區養老保障制度。從目前的農村牧區情況看,單憑任何一種保障都不能承擔如此重任,必須多種保障手段綜合運用,這才是解決農村牧區社會養老的有效途徑。應當允許各地區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20xx年我區將全面啟動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一制度是為收入難以維持農村牧區最基本生活標準的人群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克服了傳統的社會救濟制度存在的救濟范圍窄、標準低、隨意性大的弱點,使社會救濟有了普遍的適應性。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無疑是對農村牧區養老的有力補充,對此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資金,盡快把農村牧區低保工作全面推進。20xx年國家將我區列為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試點省區,參加試點的11個盟市、98個旗縣,共有9342人領取了獎勵扶助資金。對此各地區要予以高度重視,通過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來提高農村牧區養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區各地區財政收支狀況各不相同,對此各地要認真落實資金,本著實事求是、合理負擔的原則,劃分地方各級財政資金分擔比例,建立獎勵扶助資金發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堅持資金封閉運行、社會化發放的原則,確保資金到戶到人。
5.切實做好失地農牧民養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將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確保被征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征地農民不同年齡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辦法和養老保障辦法。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范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沒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區,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養老,并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范圍。
農村養老的調研報告范文(二)
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老齡人口的過快增長已經給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一些不利的影響。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我國大陸總人口數已達13.39億,60歲及以上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13.26%,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規模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近年來,為了解決各種復雜的老年問題,國家頒布了許多社會福利政策,目的是不斷地完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體系,使老年人群體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根據這一問題,本公司進行了一次全國范圍內的抽樣調查,以北京和上海兩大城市為例,共有706份問卷,其中北京市有403份,上海市有303份。通過對調查問卷的整理和分析,我們了解到了一些有關養老問題的真實狀況:
1、是否擔心自己今后的養老問題
擔心和不太擔心可以說是各占一半,有將近43%的人對自己今后的養老問題有所擔心,57%的人不太擔心或尚未考慮養老問題。從所獲得的數據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這樣的一線大城市,人們對自己今后的養老問題并不是很擔憂。一是北京上海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完善,醫療衛生設施更發達;二是北京上海的養老機構非常多,并且有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做后盾;三是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生活的人要面對的其他方面的問題(譬如說房價問題)比較多,因而養老問題屬于次要;四是北京上海適合年輕人打拼,許多年輕人選擇年老后退居二線城市。
2、選擇的養老方式
在這一問題上,選擇有子女撫養的居家養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及公立養老機構占多數,也有少部分人選擇其他的養老方式。總體而言,養老方式的選擇呈現多樣化的趨勢,各種各樣的養老方式給了人們更多的選擇。可見,人們對未來的養老有了更新的認識,不再死守著家庭養老和養老院等單一的養老概念了。同時,隨著北京上海等地社區服務中心的不斷發展和壯大,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豐富精彩。
3、贍養老人的意識
當今的社會,人們的壓力越來越大,不但要考慮自身職業的發展,還要顧及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同時,生養小孩贍養老人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根據數據顯示,將近一半的人不愿意把老人送進條件較好的養老院,尊重父母意愿的接近30%。被問及自己未來贍養老人的壓力時,有36%的人認為壓力大,25%的人認為壓力較小,37%的人選擇沒什么壓力或沒考慮過。可見人們贍養老人的意識日漸淡薄,許多人不愿意負起贍養老人的責任,認為贍養老人會加重經濟等各方面的負擔。由于計劃生育導致獨生子女的增多,“4+2+1”模式的家庭越來越多,所以人們將面臨經濟上、時間上等諸多的養老問題。同時,人們對贍養老人的概念也比較模糊,贍養老人不是只把老人養活,二是要悉心照顧老人,周到的考慮老人物質精神上的各種需求和需要。近年來,空巢老人越來越多,他們在精神上的孤獨寂寞是不可想象的。許多空巢老人并不缺少物質上的東西,而需要在精神上給與幫助和照顧。而許多人尤其是年輕人不但沒有贍養老人的意識,甚至還出現了啃老的行為。
養老問題是每個人都需要考慮的問題,也是民生問題,而養老問題所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日趨嚴重。雖然國家一直在加強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明顯。針對以上調查結果,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適當延長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年限,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2、完善醫療衛生保障體制,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鼓勵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如:國外的空姐都是年齡大的人,香港的出租車司機老年人居多。)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農村人力資源;公共性;公正性;連續性;全面性
[中圖分類號]F30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09)07-0032-03
農村人力資源的有效開發是加速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前提和保證。現階段我國農村人力資源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外出打工的務工人員。據對某縣的調查,現行農村20歲至55歲年齡段外出務工的人約占其人口總人數的70%以上;另一部分是留守務農人員。其中大部分是老人、婦女和兒童。新農村建設需要這些人力資源充分發揮作用。但事實上,由于他們的社會保障缺失,這些人絕大多數還在為眼前的生計而奔忙,難以承擔起新農村建設主力軍的重任。因此,本文針對這兩部分群體進行農村人力資源的社會保障問題探析。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人力資源的特點
1、整體文化水平低。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農村的教育情況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農村人力資源整體仍然處于低文化水平階段。根據《中國農村住戶調查年鑒2006》的數據,2005年農村就業人員的文化程度指數為7.9年。其中文盲、半文盲文化程度的占6.9%,小學文化程度的占27.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2.2%,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數占10.3%,中專及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數占3.5%。在農村,青年人普遍認為在家種地沒出息,向往城市的繁榮,對農業沒有興趣,不愿學習農業科學知識,甚至放棄農業生產,致使目標脫離現實。
2、社會地位低。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和國家優先發展工業的經濟政策導向,使得社會服務和公共物品供給等制度在城鄉之間存在重大的差異,農民失去了一些相應的權利,社會地位低下,即便流動到城市,仍改變不了他們的社會地位。主要表現為:(1)有些農民工受到歧視,無法取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地位和享受像城市居民一樣的各種福利待遇;(2)留守婦女所受的不公正待遇是雙重的:她們不但在城鄉分割體系下深受歧視,而且作為農村家庭主力軍淹沒在男性身后。
3、經濟生活條件差。我國農民主要靠田地解決日常溫飽問題,城鄉居民收入存在很大的差異,農民經濟條件差,生活質量比較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比例,如果考慮到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的差異,再剔除農民收入中的實物部分,城鄉實際收入差距將擴大到6倍左右。
4、流動性大。農村人力資源具有一定的流動性,農忙時大部分選擇在家務農,而其他時間則選擇外出打工,這已成為其生活的一種方式。這也使得外出務工人員工作間斷性強,流動性增加。
總之,農村人力資源在我國處于弱勢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他們的社會保障缺失。布萊爾認為,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必須采取下列措施:為年輕失業者提供教育、就業服務;通過福利改革為失業家庭提供希望;為單親家庭提供職業、教育和培訓服務;提供充分的保障就業資金。這說明教育與社會保障在增加就業、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上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強農村人力資源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改善其基本生活質量,是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的重要前提。
二、我國農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缺失
楊初良先生對社會保障的內涵作了比較全面的詮釋:一是實施社會保障的主體必須是國家或政府;二是社會保障是通過立法實施,具有法律強制性的一種社會行為;三是社會保障的客體是全體社會成員;四是社會保障的基金來源于國民經濟收入或GDP的再分配;五是社會保障是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1、公共性缺失。社會保障體系要相對成熟、合理,應該有更大的相容性。能取得更多人的共識,即具有公共性。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工作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的現象仍然存在,城市與農村社會保障供給存在很大差異。一是在保障項目方面,城鎮職工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住房保障等較為全面系統的保障,同時還全面開展了特困救助、五保供養等保障項目。二是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處于剛剛起步階段,作為公共物品的社會保障供給嚴重不足,農村社會保障事務并未惠及每名社會成員,社會保障幾乎未涉及到農村留守人員。三是農民的保障基本上還靠家庭和土地,基本生活很難保障。在我國農村,留守婦女已經成了農業生產的主力軍,但她們還要照顧老人和兒童,農村社區還未充分發揮其作用,為留守婦女、老人、兒童服務的意識不強,造成留守人員對社區缺乏信任與依賴。
2、公正性缺失。一是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先于農村人口社會保障,社會保障主要由國家供給,政府職能融入其中;而農村社會保障起步則比較晚,加之農村人口眾多和政府財力有限,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原本屬于政府職能范圍內的問題都要靠農民自己解決,如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等。二是由于我國農村大部分壯勞動力外出務工,留下的大部分是老人、婦女和兒童,他們是缺乏社會保障的參與和自為能力的,致使農村社會保障自實施以來發展緩慢,農民參保程度較低,一些農村居民喪失或放棄了享有社會保障這一公共物品的權利。據統計,占全國人口70%的農民只享有全部社會保障費的11%,而占全國人口30%的城鎮居民卻占有了全部社會保障費的89%,從年人均占有社會保障費上看,城鎮人口是農民的30倍。三是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我國采取城鄉二元結構,目前大部分農村主要依靠政策性規定實行低水平的社會救助,這種保障權利的不平衡是違背公平原則的。
3、全面性缺失。一方面是指社會保障受益人群的覆蓋面有限。現階段我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十分狹窄,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只是一部分社會成員,其中大部分是企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占我國人口七八成的農民卻被忽略,農村社會保障覆蓋率極低且質量不高。根據國務院研究室最新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中國外出農民工已達1.2億;如果加上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總數達2億人。在這個龐大的人群中,總體的參保率非常低,目前農民工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為18.7%、10.3%,21.6%、31.8%和5.5%,農民一旦出事,很難得到應有的補償,生活往往陷入困境。另有資料表明。在我國農村,還有一部分留守婦女沒有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其中沒有參加的原因具體為:“不知道
有農村合作醫療”的為15.8%,而“沒錢參加”的比例為29.8%,由于“政府補錢太少,沒有什么幫助”的為47.4%,另外還有7%的留守婦女是由于其他原因沒有參加。社會保障在農村殘疾人的覆蓋范圍更是狹窄,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覆蓋率極低,即使是城市也不到2%,而農村幾乎就沒有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4、連續性缺失。主要指農村人口由于流動而造成社會保障的間斷或中斷。農民工是典型的流動人口,他們的“候鳥式”的就業方式,往往造成他們失業后生活沒有保障,再就業時社會保障也不連續。造成這種不連續性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體系還不健全,在城鄉之間、各地區之間以及各類社會成員之間還存在較大的差異;二是我國社會保障運行機制不完善,致使城鄉和各地區的職能機構之間的職能不能很好地銜接和協調。這種連續性缺失十分不利于勞動力在不同經濟成分之間的合理流動。
三、完善我國農村人力資源保障的對策與建議
1、打破二元結構,加大供給力度,恢復農村社會保障的公共性。由于我國社會保障的供給基本由政府壟斷,對城鎮與農村采取不同的社會保障政策,農村的社會保障供給還不能使全體人員受益,使農村社會發展十分緩慢,社會收益遠遠低于城鎮。因此,要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供給力度,恢復社會保障的公共性。一方面應適當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不同的供給主體,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供給,使農村的留守人員都可以切實享受到基本的社會保障。另一方面,要根據農村人力資源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社會保障政策。如,針對留守的老人、婦女和兒童的社會保障應重在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水平;針對外出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應重在保障其工作、養老等摹本的權益。從而使社會保障體系相對成熟、合理、有更大的相容性,能取得更多人的共識,恢復其公共性。
2、創新管理手段,輸送專業人員,保證農村社會保障的公正性。社會保障不僅具有公共性,也是維護我國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作為社會保障供給主體的政府有義務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積極參與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維護社會保障的公正性和國家穩定。我國憲法第45條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要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由此不難看出,政府積極參與社會保障,為社會提供一種管理層級化、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政府的義務所在。一方面,政府應采取同等態度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以體現社會保障的公正性;另一方面,政府可根據各地方的實際狀況,采取靈活的社會保障政策,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管理,促進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中央政府可適當賦予地方政府一些實權,輸送專業管理人員到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可以創新管理方式,根據其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社會保障政策,采取靈活的社會保障形式,促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我局想方設法擴大就業、再就業,通過加強再就業培訓和進一步探索非公有制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新機制,使就業總量穩步增長,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機制得到進一步健全。特別是4月份新的黨組到任后,針對就業再就業的復雜形勢和就業處的復雜情況,勵精圖治,加強就業再就業力度,我縣就業處面貌煥然一新,工作效能大大增強。截止6月底,全縣新增就業人員6567人,占全年目標的91.2%;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572人,占全年目標任務的115.2%;其中,“4050”人員等困難群體再就業人數1120人,占全年目標任務的101.8%。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新增小額擔保貸款發放476萬元,占全年目標任務的59.5%。
二、社會保障工作
(一)加強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我局全力以赴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清欠和擴面工作,繼續鞏固養老金發放成果。截止6月底,我縣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有407個,參保總人數達到26709人。繳費職工達到22972人,繳費職工占參保職工比例的86%。1—6月份新增參保人數962人,完成全年擴面目標的65%。1—6月份實征養老保險金2439萬元,綜合征繳率105%,完成市定目標任務的62%。全縣參保企業共有離退休人員7461人,1—6月份應支基本養老金2342萬元,實支基本養老金2342萬元。支付率保持在100%,社會化管理覆蓋面達100%。
(二)截止6月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5000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2.9%,失業保險費征繳245萬元,完成全年征繳任務目標的90.7%;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金按時足額發放。全供事業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足額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三)截止6月底,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7673人,完成全年擴面任務的99.1%。我局加大醫療保險擴面工作力度,加快對雙定單位的聯網,認真落實破產企業困難職工參保辦法;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定期到定點醫院檢查住院人員,防止假住院和冒名頂替現象發生,確保基金安全運轉。
(四)截止6月底,全縣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有407個,參保人數32983人,完成擴面目標的98.5%;1-6月份實征工傷保險金81萬元,支付工傷費用15萬元,累計工傷基金結余168萬元。
截止6月底實征生育保險金19.65萬元,辦理生育金支付39人,支付生育費8.27萬元,累計生育基金結余20.47萬元。
三、勞動管理工作依法按時推進
(一)工傷認定工作:元至6月份受理工傷認定申請13起,做出工傷認定16起,其中認定以往年度案件9起。應訴工傷爭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10起。
(二)勞動仲裁工作:元至6月份受理勞動仲裁案件21起,結案23起,結案的23起中有以往年度受理案件6起。接待群眾來信來訪215余人次,處理勞動案件12起,結案12起。
(三)積極搞好職工退休和職工退休待遇審批工作,1到6月份辦理職工退休330人,其殊工種退休103人。
(四)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積極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截止6月底,對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立案10起,結案10起,結案率100%。其中,追討農民工工資7起,為28名農民工追回工資2.8萬元。鑒證勞動合同4872人,規范了企業用工行為,有效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認真搞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勞動合同鑒證工作,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努力。
四、勞務輸出工作展開新局面
XX年,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總目標任務是:全年實現勞動力轉移27萬人,其中勞務輸出15萬人,就地轉移12萬,創勞務收入8億元以上。截止6月底,全縣已實現勞動力轉移27.3萬人,占年總目標的101%,其中勞務輸出14.7萬人,完成市下達總任務的98%,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8.5%,輸出人員中男性11.4萬人,女性3.3萬人。勞動力就地轉移12.6萬人,占年任務目標的105%。6個月實現勞務輸出勞務收入4.2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為16.7%。建立和鞏固駐外辦事處23個,其中今年在上海、山東新建2個。我局和勞務輸出基地辦事機構加強勞務合作,對外出務工人員加強管理和跟蹤服務。強化了技能型人才的培訓,上半年培訓各類人員5.1萬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為36%。
我局緊緊圍繞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這一主線,進一步深入開展“創勞務輸出品牌、促勞務經濟發展”活動,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搞好培訓,突出地方特色;建立健全勞務輸出網絡體系;發展勞務中介機構、培育市場;加大宣傳力度扭轉群眾就業觀念;強化培訓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素質、搞好培訓和建立外出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體系等。真正做到了領導到位、宣傳到位、工作到位、資金到位。全縣勞務輸出工作運行良好,取得了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五、機關建設和調研工作
(一)為進一步轉變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作風和部門行風,進一步調動全局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努力構建五型機關,4月25日至5月25日,我局在全系統深入開展了以“對人民負責、讓群眾滿意”為主題的工作紀律作風集中整頓活動。整頓中,我局干部職工進行了深刻的自查自糾,認真作了整改。通過作風整頓,統一了全局干部職工的思想,營造了團結拼搏、干事創業、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建立制度26項,鞏固了活動成果。同時,我局紀律作風整頓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構建和諧安陽縣相結合,干部職工的宗旨觀念和工作作風已大有改進;強化了政務公開,杜絕了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積極做好穩定工作,目前沒有案件發生。
(二)精神文明創建有聲有色。我局采取寓教于樂、寓教于情、寓教于趣為一體的形式,經常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了勞動保障系統的形象內涵。如慶“五一”文藝聯歡會、為殘疾人捐獻愛心活動、慶“七一”書法比賽、慶“七一”體
育比賽、代表安陽縣參加了市直工委舉辦的“慶七一”文藝大獎賽。增強了我局干部職工團結拼搏、積極向上的精神,培養了集體主義觀念,增進了我局黨組班子和廣大干部職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為我局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督查督辦和政策研究目標完成情況為:認真搞好上級督查事項辦理工作,做到按時處理上報。并結合我縣勞動保障工作實際,認真進行了政策調研,完成調研報告6篇。
六、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再就業資金缺口嚴重,社會就業壓力進一步擴大,再就業援助工作進展緩慢;多數下崗失業人員文化程度低、技能水平弱,很難滿足企業用工需求,公益性崗位開發難度較大,再就業難度依然很大。
(二)多年來遺留問題多,包袱大,耗費很大精力,部門協調存在問題。
(三)社會保險擴面工作難度大,社會保險費征收困難。主要是部分私營業主社會保險意識較差,漠視職工長遠利益和社會利益,千方百計躲避繳費義務,不給職工參保繳費。許多個體私營企業仍然游離于社會保險之外。老的國有和集體企業大部分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社會保險費征繳、接續工作阻力重重。
(四)缺乏經費保障,工作陷入被動。社會保障工作千頭萬緒,需要現代化管理手段和高科技辦公設備作支撐,再加上日益繁重的新業務,辦公經費不能及時到位已成為制約各項工作進一步開展的瓶頸。如車輛年久失修,許多下鄉調查及辦案工作不能提高效率。
(五)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和企業對職工素質要求的提高,職業培訓任務加巨。
七、工作打算
XX年是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精神的第一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上半年我局努力做到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但各單位情況不盡相同,距離全年目標的完成尚有一定的差距。在此承上啟下關鍵時刻,我局按照中央關于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爭取全面完成XX年度各項目標并取得較大突破。
1、針對部門協調問題、多年來遺留問題,要采取措施逐步逐項解決。
2、我們要進一步加大就業與再就業工作力度,確保下崗失業人員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一是進一步完善社區工作平臺建設,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4050”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二是完善失業人員登記和免費就業服務制度;三是完善就業困難群體再就業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和培訓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就業服務統籌管理制度;六是實現功能多元化、服務人性化、隊伍專業化、手段信息化,提高就業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提高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滿意度;七是面向社會服務、動員社會資源、接受社會監督,以群眾滿意為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最終標準,實行制度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3、加強社會保險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保險體系。
養老保險要完善非正規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對靈活就業的低收入者實行“低進低出”政策;對小時工、階段性就業者、季節工及收入不穩定的靈活就業者,采取在其有收入時繳費,無收入時斷時繳,合并折算繳費年限的辦法;要完善個人帳戶分帳管理,逐步做實個人帳戶;要準確核定繳費基數,合理控制替代水平;要根據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情況,規范自然增長調整機制;要擴大基金來源,不斷提高財政支出比例;要拓寬籌資渠道,鼓勵企業實行補充保險,逐步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保險、個人儲蓄保險、商業保險四級保險層次。
醫療保險要完善離休人員、老醫療管理辦法,實施和完善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實行企業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鼓勵企業開展補充醫療保險、探索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鼓勵職工自愿參加商業醫療保險,逐步建立社會醫療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商業大病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四級醫療保險層次。
失業保險要做實個人賬戶,實現失業職工接收和管理的科學化、有序化、規范化,要結合社會就業登記制度,及時、準確地接收失業人員,防止和避免冒領失業救濟金行為;要探索失業救濟和鼓勵創業相結合的辦法,充分發揮失業救濟金的作用,促進失業人員早日再就業。
工傷保險要進一步完善與企業工傷事故發生率掛鉤的辦法,探索促進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發生的途徑;要規范工傷醫療管理辦法,確定工傷醫療定點醫院和報銷范圍,有效使用保險基金。女工生育保險要進一步探索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力度,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基金征繳、支付、結存和管理運營實施全程監督,通過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4、加大勞務輸出工作力度,健全管理服務體系和市場化運作機制,強化信息網絡、培訓基地建設,開展職業教育,廣泛收集就業信息,拓展勞務輸出渠道,為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5、繼續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按照“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要求,面向城鄉初、高中畢業生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加大職業培訓力度。以就業訓練中心和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短訓班為主渠道,結合初次就業備案、工商營業執照辦理、持證上崗監察,使初、高中畢業生和進城務工人員、農轉非勞動力就業前得到一年以上的職業技術培訓。
關鍵詞: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江門市
中圖分類號:F8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10-0023-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0.04
當前經濟形勢下,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拉動居民消費、擴大內需進而拉動經濟增長最好的最根本的辦法。據中國社科院專家研究,城市家庭每增加一個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費支出將增加1041元;農村家庭每增加一個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費支出將增加483元①。
在我國,社會保障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三個部分。社會保障水平/一個國家或地區社會保障資金投入/該國或地區的國民生產總值,該數值的大小反映該國或地區社會成員享受社會保障經濟待遇高低。
一、調查對象及方法
我國長期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職工及其家屬的生老病死全部由國家和單位負擔,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在90年代陸續建立,近幾年才基本形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因此國內對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起步較晚,最早在1997年穆懷中開始就社會保障適度水平的有關理論進行了闡述[1],之后雖然陸續有學者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分析,但就地方城市的社會保障狀況進行研究的文獻很少,實地的調研報告也不多見。本文雖以廣東省江門市調查數據為研究藍本,但其中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1.江門市經濟基本情況分析
廣東省江門市毗鄰港澳,作為珠三角成員之一,經濟相對發達。但與同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江門地區的龍頭企業、大型公司(包括跨國、中外合資公司和民營企業)較少,中小企業偏多,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處于珠三角的次發達地區。江門市的GDP、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內地城市比較接近(見表1),因此其經濟和社會保障情況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2.調查方式和方法
調查按照分層隨機抽樣的原則,隨機抽取了974位江門五邑地區城鄉居民進行問卷調查,回收有效問卷881份,問卷有效率90.5%。被調查者的性別、年齡、戶籍分布較均勻,具有代表性。調查數據收集整理后利用Excel和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并采用選項的頻次(頻率)圖表分析虛擬變量的交叉匯總分析單因素檢驗分析與方差分析等方法進行分析,從而以樣本結果來推測整個五邑地區的居民保障水平情況。
二、基于調查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問題分析
1.社會保障水平偏低
廣東省雖然經濟發達程度處于全國領先地位,但其社會保障水平卻一直嚴重偏低。2005年廣東省社會保障水平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不僅遠遠低于北京、上海、天津等市,也落后于沿海開放省江蘇、浙江(見圖1)。2005年廣東省的人均GDP達到了2985美元(按當年匯率計算),已達到西方中等發達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的人均收入水平(2000~3000美元左右),但其社會保障水平卻遠遠落后于當時的歐洲福利國家(如英國瑞典芬蘭丹麥)和實行自助保障的美國、日本、法國、德國[2]。這說明廣東省相對于GDP的高速增長,社會保障支出總額呈嚴重缺失和不足狀態,社會保障投入還沒有充分分享到經濟發展帶來的實惠和福利。
2005年江門市的社會保障水平約為2.7%①,雖然略高于廣東省的平均水平,但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仍然相差較大。近幾年,江門市的社會保障水平有所提高,2009年達到3.67%,但仍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②。
2.居民參保率不高,生活壓力大
社會保障可以減輕居民的生活壓力,近年來市政府一直在制力于擴大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覆蓋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從實地調查中可發現,江門市居民社會保障的參保率并不高,其中農村家庭的參保率相比城鎮家庭的參保率較低,而且還有22.93%的城鄉居民沒有參保(這部分人主要是無業人員和農村居民居多),其沒有任何保障(見表2)。
因為參保率低,社會保障水平不高,許多居民倍感生活中的壓力。調查數據顯示,有18.09%的被調查居民認為“醫療支出大,難以承受”;15.84%的居民認為“贍養老人負擔過重”;24.03%的居民認為“子女教育費用高,難以承受”;21.39%的居民認為“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難”;9.83%的居民擔心“家人無業或失業”。
3.居民有能力承受保障項目的適度增加
對居民在社保等強制保險之外,家庭一年所能夠增加的參保費用進行調查,50.28%的被調查者選擇區間是年支出在500元以下,他們主要是農村和城鎮的低收入人群,但也有一部份家庭承受能力較高(見圖2)。
通過將其與戶口變量進行交叉分析,可得出受訪者家庭平均一年可增加參保費用的近似值x為820.94元。對所得樣本數據進行區間估計,計算結果如表3所示:在95%的置信度下,江門市城鄉居民家庭一年能增加的參保費用水平范圍為(769.01,872.89)元。其中農村居民承擔的下限和上限分別為(670,760)元,城鎮居民承擔的下限和上限為(955,1072)元。根據調查統計,受訪者家庭平均人口為4.54人,其中農村家庭平均人口為4.72人,城鎮家庭平均人口為4.31人,由此推算出城鄉居民一年可增加的人均保費為169~192元,其中農村居民可增加的年人均保費為141~161元,城鎮居民可增加的年人均保費為222~249元。
繳費能力一方面放映當地經濟水平,另一方面也放映當地居民對保障作用的認知程度,考慮到受訪者在此項選擇偏保守的心態,上述數據還有一定的上浮空間。根據目前江門社保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保險的收費計算,城鎮居民有能力承擔,農村居民也有能力在目前僅有的農村醫療保險(每年僅有50元左右的收費)基礎上承擔其他保障項目。
4.居民對社會保障的滿意度有待提升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2008年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城鄉居民對政府社會保障工作的滿意比例為63%,不滿意的為31%[3]。而在實際調查中看到:江門的城鄉居民對當前的社會保障感到滿意(包括很滿意和比較滿意)的僅有37.57%;不滿意(包括不大滿意和很不滿意)的占被調查者的49.27%;另外還有13.17%的被調查者對社會保障制度不了解。居民反饋的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認為醫療報銷范圍小和報銷手續繁瑣,占總調查人數的44.62%;二是認為社保購買費用高的占14.92%;社保知識宣傳力度不夠的占14.46%;三是社保資金監管透明度的不夠占12.54%;四是公平性不夠占10.10%。因此,江門市各職能部門還需要采取措施來進一步完善自身的服務能力,提升居民的滿意度。
5.居民保障手段單一,儲蓄率居高不下
2008―2009年,受金融危機影響,人們對未來不確定性因素擔心增加,我國居民儲蓄率攀升至72%和78%,江門市更高達90%和95%,遠超同期全國平均水平。調查發現,江門市居民在國家提供的社會保障、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之外,自我防范風險的意識不強,所采取的自我保障手段單一,50%受訪者表示通過增加個人儲蓄來加強生活保障,這一比例比2008年初調查的46.09%上升了約4個百分點。
另外,本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檢驗不同年齡階段的居民對“除社會保障外,會首選何種方法加強生活保障”這一問題的選擇是否存在差異。在置信度水平為95%情況下,設H0:u1=u2=u3=u4,其中,ui表示第i個年齡階段的均值(1代表25歲以下,2代表26~35歲,3代表36~45歲,4代表46歲以上);H1:至少有2個不同。計算得出顯著性水平p=0.873>0.05,因此拒絕H1,接受H0(見表4)。即各年齡階段之間沒有顯著性的差異,都認為加強儲蓄是繼購買社會保障之后首選的加強生活保障的方法,反映出在金融危機影響下,居民的儲蓄意向普遍進一步加強。
三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的對策建議
社會保障支出水平過低,不僅難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與發展,而且還會降低人們對未來生活安全感的預期,使得人們減少現期消費和增加儲蓄,致使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乏力,最終對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綜合考慮廣東省江門市財政和各經濟主體、社會成員的承受能力,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提高該市居民總體保障水平。
1.增加社會保障投入,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第一,要下力氣擴大各項社會保障的覆蓋面。調查顯示,江門市事業單位、公有企業、大型企業職工參保率較高,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老板常以各種手段少繳、漏繳、拒繳甚至抗繳社保費,參保率較低。因此擴大覆蓋面首先要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全市的非公有制企業進行抽查和走訪,及時嚴厲處罰違規企業;其次要完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方法,優化各項服務,吸引企業和職工參保。另外,以江門市現有財力情況下,在短期內還不可能完全將所有農村居民納入現有的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之中,但是可以分階段、有步驟地推進。
第二,逐步提高各項養老、醫療報銷水平,增加農民的保障項目。目前江門市社保退休金水平和各項醫療報銷比例在珠江三角洲城市排名落后,大部分農民僅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額度和比例同樣排名落后)。江門市可通過增加財政支出和提高居民繳費水平雙管齊下的方法,大幅提高居民的保障水平,并全面在農村推行養老保險。
第三,要積極拓寬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江門市是全國著名的僑鄉,同時又是珠三角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從恩格爾系數看已進入富裕地區行列。增加社會保障投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讓人民充分享受經濟的發展既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又符合當前經濟結構轉型和發展的要求。因此,除了適當加大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投入外,應當強化社會集體幫扶的籌資形式,積極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如加快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發揮僑鄉的優勢,建立華僑捐贈基金,合理投資增值,運用投資收益來幫扶有困難的群眾。
2.探索與商業保險加強合作的路徑
商業保險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事實上,在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合作上,江門市社保局多年以前就做過有益的嘗試。在醫療保險中與保險公司合作,在不增加投保人繳費的前提下補充職工醫療保險,使江門市參保職工的醫療報銷比例和報銷額度都得到很大提高。江門市可以領先于全國,繼續深入探索與商業保險加強合作的途徑和方法,發展企業團體保險使社會保障覆蓋更多的人群;進一步補充社會醫療保險有關意外門診和意外醫療費用報銷的缺陷;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引入保險公司以加強醫療費用的第三方監管,使有限的地方財政支出發揮出最大的功效和作用[4]。
3.加大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居民自我保障意識
2008―2009連續2年對江門市居民的調查發現,該市城鄉居民普遍缺乏對保險常識的了解,對社會保險和國家提供的各項保障內容也了解不多,存在不少誤區,已經直接影響到居民的參保意愿和積極性[5]。因此,加大各項保障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居民自我保障意識,消除“有災找政府、重建靠社會”的陳舊觀念,破除民眾的僥幸心理,樹立全民自我保障意識,是有效提高江門市社會保障覆蓋率和水平的重要保證。
對此,江門市政府應當在大、中、小學普及相關知識,并利用報刊雜志及電視和廣播等傳播媒體,增加社保和保險的宣傳頻度,提高居民的認知度。保險公司、各地社保局、居委會和村委會應聯合協同,定期組織有關專家下到城鎮社區或下鄉宣傳保障知識,并通過社區和村委宣傳櫥窗普及知識,讓城鄉居民都能切身的感受到保險和社會保障的作用,自覺參加各項社會保障,正確運用各項社會保障。
參考文獻:
[1]穆懷中.中國社會保障水平研究[J].人口研究,1997(1):48-57.
[2]譚建軍,馬斌.社會保障水平及適度性分析[J/OL].省略/hknr/200807/t20080724_195772.htm.
[3]社科院“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課題組.我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狀況調查[N]].光明日報,200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