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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第三方 網上支付 支付寶 風險
一、引言
網絡世界,雖是一個虛擬的存在,卻同樣是商家一塊必爭的寶地。先后崛起,相互競爭,可謂群雄并立。這是一個創造神話的世界,這是一個英雄輩出的世界,正如美國戰略大師加里?哈默爾在《競爭大未來》(Competing for the Future)一書中宣稱“當下是改寫游戲規則的天賜良機。”從網絡誕生的那一刻開始,注定這是一個創造無限可能的地方。阿里巴巴就是在這樣的時代里出現的神話。如果要研究中國的網絡市場,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忽略掉阿里巴巴的。雖然不可否認,中國的網絡市場正在蓬勃發展,然而在阿里巴巴試圖將“互聯網帶入網商時代”作為自己使命時,也不得不面臨這么一種挑戰,如何讓網商們在一個安全可信任的環境中自由交易,如何處理龐大的在途資金,如何實現對網絡資本的有效監督,這些都是目前網絡交易面臨的挑戰。在馬云向天下網商發出的“只有誠信的人才能富起來”的口號下,“支付寶”橫空出世,開創了一個電子商務里程碑,迅速占據了國內第三方網上支付市場近一半的份額,穩坐第一把交椅,離實現“天下無賊”的夢又近了一步。
二、看網絡市場,誰主沉浮
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國上網用戶總數已突破1億,網上購物大軍達到2000萬人,網上購物者半年內累計購物金額達到100億元,網上購物市場巨大。受到電子商務發展的有力拉動,我國網上支付的市場規模發展迅速。艾瑞《網上支付報告》數據顯示,2001年中國網上支付的市場規模為1億元,2004年增長為75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CAGR)102.7%。
那么究竟什么是網上支付?
從電子商務的含義可以看出,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從本質看,其只是一種電子支付手段。在具體的定義上,有著多種大同小異的說法,本文給予網上支付的定義為:廣義地講,網上支付是基于互聯網平臺的一種財務結算過程,其利用相關數字金融工具,在交易者之間實現金融交換,進行交易雙方、金融機構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等過程。網上支付一出現便大大改變了金融市場。在西方,網上銀行的業務量已相當傳統銀行業務量。亞太地區的網上支付和網絡銀行也在急起直追,有了很大的發展。目前,美國、加拿大網上用戶在10萬戶以上的金融機構有十幾家。美國技術市場調查公司加特納公司則在2002年10月9日公布,1999年約有450萬戶家庭每月至少使用一次Internet的網上支付或網上銀行其他功能,這個數字到2005年上升為3350萬,占美國家庭總數的31%,其中使用網上賬戶和電子付賬的消費者比例將上升到45%。而在網上支付中,使用網上票據支付的數量也迅猛增長。據統計,2000年的全球網上支付中票據支付已達到882億次,已經超過傳統紙質票據的830億次;在2003年,全球網上支付中票據支付達到1220億次,遠遠超過傳統紙質票據支付數量。
在全球化的趨勢下的中國,網上支付起步于1997年,招商銀行率先推出網上銀行“一網通”,主要提供企業對企業的資金結算,成為中國網上銀行業務的市場導引者。據《2005-2006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及投資機會年度研究報告》顯示,我國200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7400億元,較2004年增長了54.2%,而近3年來,電子支付市場每年也都以高于30%的速度在增長。雖然電子商務與電子支付均發展迅速,但我國互聯網電子支付與國外電子支付市場相比,國內的電子支付市場只能算是剛剛起步。同年,全球電子商務的交易額達到4萬億美元。2005年被業內稱為“網上支付年”,也被稱為網上支付的破冰之年,我國電子支付市場開始迅速發展。這一年很多電子支付法規得到完善,中國電子支付實現了飛躍式增長。2005年我國電子支付市場規模達到了161億元人民幣,增長率超過100%。據賽迪顧問公司調查,我國的網民目前約1.23億人,從1998年3月第一筆網上銀行進行的電子支付交易成功開始,這項業務發展十分迅猛,2004年電子支付交易額約74億元人民幣,2005年便增到160多億元。電子支付開始為更多的人所接受。
根據專家預測,2008年中國電子支付交易規模將突破1000億元,電子支付發展將呈現多樣化的趨勢,2010年移動支付和電話支付的份額也會進一步擴大。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16次調查統計數據表明,2005年6月底,中國的上網用戶總數達到10300萬,比去年同期增長了8%。從網上消費者的現實情況來看,通過網絡商店購買商品或服務的用戶比例為31.2%,與去年底的31.6%和去年同期的31%基本持平。其中,采用網上支付方式付款的比例由去年底的37.9%上升到41.5%,提高了3.6%,采用貨到付款方式則由去年底的24.4%略漲到24.7%,提高了0.3%。網上支付手段開始為更多的人所接受。
圖1顯示的是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當交易金額超過1000元的時候消費者愿意采用的支付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網上支付方式也在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網民的防范意識的增強處于不斷變換中。從以上調查數據中可以看出,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推進,當人們在網上購物涉及的商品價值較大時,出于交易習慣和安全、信用各方面的因素考慮,習慣的支付方式是貨到付款,貨到付款方式結算的比例要遠高于網上支付結算的方式。這反映出習慣于面對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人們在從事網上交易時的普遍心態,也反映出人們對交易的安全性方面的擔憂在不斷降低,對交易信用的關注度在不斷增加。因此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信用及安全支付體系等環節仍然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所在。
并且,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于2005年1月的第15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消費者在回答有關“網上交易存在的最大問題”時,“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是被調查者中最關心的兩個方面。
正是在中國目前這樣的網絡市場現狀下,第三方網上支付方式“千呼萬喚始出來”。大浪淘沙后,“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公司的“支付寶”業務逐漸從眾多廠商競逐中脫穎而出,以其特定的技術優勢,細分的服務市場,獨特的經營處方,在電子商務中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中大顯身手。支付寶一直致力于為中國電子商務提供各種安全、方便、個性化的在線支付解決方案。目前,支付寶是中國最大的第三支付平臺。
2003年10月,阿里巴巴創辦的支付寶網站首先在淘寶網推出,就迅速成為會員網上交易通用的支付方式。2004年,支付寶實現了獨立運營,從其母公司獨立出來成立了支付寶公司。2005年支付寶公司“用支付寶,網上無賊”等安全服務概念頻繁出現在眾人面前,并捧走了由《電子商務世界》雜志主辦的“2005年網上支付高峰論壇”的“最佳人氣獎”。在由《21世紀經濟報道》和《21世紀商業評論》聯合發起的2005年“中國創造獎”中,“支付寶”榮獲“2005年中國最具創造力產品”稱號。評價認為支付寶在目前中國金融服務及網絡安全并不十分完善的環境下,最大程度地保證了網上交易的安全,大大促進了中國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三、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臺是指已經和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能與公用網更好地掛接,以解決銀行與公用網掛接經營單一和可能出現安全隱患的問題;同時可以向社會提供信用保障,承擔因不安全而出現索賠等方面的經濟問題,因此,本身有風險承擔能力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這樣一個交易支持平臺。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對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給賣家。2005年,網上支付的發展是無疑是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的一大看點。網上支付第三方服務平臺2001年是1.6億元,而2004年則達到23億元,根據預測2007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平臺市場規模將達到215億元的水平。2004年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交易額占網上支付總規模的30.8%。IResearch預測在未來的幾年內,隨著市場對網上支付方式的認可以及單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承載交易量的提高,該比例會持續上升,2007年有可能達到36%左右,見圖2。
具體到支付寶的支付流程。支付寶的功能簡單來說就是為網上交易的雙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務”和“第三方擔保”,其實質是以支付寶為信用中介,在買家確認收到商品前,由支付寶替買賣雙方暫時保管貨款的一種增值服務。使用支付寶進行網上購物的具體流程如圖3所示。
四、結語
在方興未艾的網絡市場里,英雄路,亦乃荊棘路,正可謂“在大海上航行的船沒有不帶傷的。”在一個重新洗牌的游戲規則里,誰先走一步,也許就決定了未來的市場。從支付寶這個第三方網上支付方式的成功背后,也隱藏著決策者的謀略與眼光。不論是中國,還是放眼全球,沒有人可以說這塊網絡蛋糕注定就是屬于誰的。在一個新興的行業,機遇與挑戰并存。中國的網絡市場并不健全,然而卻一直努力地創設一個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本文正是基于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從構建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模式的研究入手,去探討目前中國的網絡市場現狀,并且力圖帶領讀者撥開云霧,在支付寶的牽引下,去思考中國在構建網絡支付平臺的種種努力以及不足,并嘗試做出有根據的比較判斷,我國的網絡市場的有序發展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意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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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業 網上支付 電子支付
一、吉林銀行網上支付業務現狀分析
網上支付占銀行業務比例較小。主營收入來自貸款利息和各項業務的中間手續費,網上支付業務得不到銀行的足夠重視,其發展所需資源被轉移到傳統主營收入上,最后成為銀行的邊緣業務。下轄的營業部或者網點沒有配置專門負責網上支付業務的營銷人員,網上支付板塊被柜員和理財人員分割負責;設置有網上銀行營銷團隊,但市場開拓能力有限。
網上支付方式呈多樣化。由原來單調的銀行卡支付擴展到以個人移動通訊工具為交易終端的移動支付,網上支付可供選擇的交易方式越來越多。使用電子現金可節省交易費用,提高支付效率,為小額銀行支付打開大門;電子支票的出現使偏愛使用信用方式進行支付的個人和公司在瞬間完成票據支付;移動支付則是國內銀行業利用龐大的移動通信市場開創的網上支付方式;特別在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關系建立后,幫助銀行拓展了網上支付方式和渠道。
網上支付覆蓋市場范圍廣。涉及金融、娛樂、教育、旅游、通信等行業。對個人業務的覆蓋有: 個人賬戶查詢,個人客戶可實時查詢其名下賬戶余額、歷史交易明細和賬戶信息;個人轉賬,支持個人名下轉賬、行內轉賬以及跨行轉賬;繳費,長春、吉林地區客戶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電話費,社區一卡通用戶還可繳納水費和燃氣費;個人理財,客戶可實現個人名下的活期轉定期(整存整取)、定期轉活期及辦理吉林銀行增利賬戶業務;信用卡服務,用戶可在線查詢信用卡額度、賬單信息,進行積分禮品兌換、信用卡還款、信用卡掛失等交易。對公司業務的覆蓋有:信息、信貸業務、存款業務、轉賬和支付中介服務、住房金融業務、受托、基金托管業務、資金清算業務、保險箱業務等。
二、制約吉林銀行網上支付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缺乏市場定位理念。吉林銀行根據市場細分理論為銀行的網上支付業務進行市場定位的理念尚未形成,影響吉林銀行網上支付的向前推進。
尚未打造出自己的數字化品牌和服務特色。流程的復雜性使網上支付不利落,當客戶完成單筆網上交易要付出比傳統交易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時,銀行的數字品牌和服務就會受到質疑甚至被拋棄。吉林銀行大廳的LED廣告、營銷視頻和手冊低柜都沒有得到有效利用。
缺乏網上支付業務的廣泛性和流程的規范性,依然面臨著技術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這些風險使得客戶對網絡銀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個人隱私權的保護仍持懷疑態度。而技術風險又是網絡銀行風險的核心內容。
尚未形成有利于開展網上支付業務的市場氛圍。客戶對網上支付的心理恐懼至少有兩種,即金錢風險和功能風險。網絡交易的誠信問題和支付困難一直在困擾著吉林電子商務的發展。
互聯網支付行業自身的混亂。吉林銀行的網上銀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階層)協議進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銀行則采用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具有安全上的隱患。各家銀行支撐業務的軟硬件綜合實力參差不齊,制定的業務規則和安全政策只為自身的商業利益服務,導致網上支付的整體運營發展因為各家銀行的業務“短板”而受到牽制。銀聯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缺乏先進的技術整合。
尚沒有一部本土化的地方性計算機和網絡領域的政策性法規和指導文件。三、吉林銀行網上支付的發展策略
(一)確立市場定位
在網上支付發展中應建立市場細分、目標市場、市場定位的模式。可以對個人客戶市場采用容易辨別和使用的市場細分變量,比如年齡、受教育程度、職業、收入等特征來進行市場細分;而針對企業客戶市場,可以采用包括企業信用水平、企業技術能力、企業市場反應速度等細分變量進行市場細分,通過以上細分變量來將銀行的營銷和公關能力集中在那些有高學歷、高收入、IT知識和技能足夠、思想開放的年輕人身上或者是信用良好、發展前景好、市場反應速度快的優質企業身上。針對確定的目標市場,將網上支付服務定位在快捷、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創新支付方式上,并進行宣傳和提供配套服務。
(二)樹立數字品牌和服務特色
數字化服務的便利性體現在流程的簡便和技術門檻的降低。流程的復雜性使網上支付變得不干脆利落,當客戶為了完成單筆網上交易卻要付出比傳統交易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時,銀行的數字品牌和服務就會受到質疑;技術門檻的降低意味著銀行網上支付業務的技術定義和面向客戶的交易操作不應該專業化,而要針對客戶需要,設計平易近人的指導說明和交易運作流程,保證客戶只要最少甚至完全不需要相關的IT知識就能夠輕松完成網上支付。應把面向客戶的網頁簡單化、人性化,提供個性化的支付方式。
(三)強化網上支付的技術安全
加強技術安全保障,增加抵御風險的能力。吉林銀行的技術中心可以將部分技術系統的維護和升級外包給技術力量雄厚的IT公司,在使用過程中學習技術和安全理念,提升技術研發水平。可以從IT企業購買系統軟件,為銀行提供較好的技術支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交易安全意識。大力打擊網上違法犯罪活動。
(四)構建本土化的信用體系
建立和完善失信懲罰機制。網上交易、支付雙方不見面,交易真實性不容易考察和驗證,電子商務活動最后是否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買賣雙方,取悅于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誠信程度,需要盡快建立規范第三方平臺的發展制度。要加強政府對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管。非銀行支付機構、新興支付工具以及互聯網支付渠道的出現,給支付體系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
(五)加強銀行業的縱向與橫向合作
銀企合作是業外資源整合的重點,而銀行間的業務與技術整合則是業內整合的重點。通過網上支付把供應商和貿易伙伴聯系在一起,將網上支付業務覆蓋到傳統支付領域的所有渠道,會吸引更多的客戶來辦理網上支付業務。必須加強戰略建設,提高銀行卡聯網通用效果,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促進銀行卡在網上支付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實現吉林本地銀行卡聯網通用平臺與中國銀聯的互聯,解決本地銀行業在全國跨行支付與結算上的限制問題。
(六)建立本土化的政策法規
關鍵詞:網上支付;洗錢;網上支付工具
文章編號:1003-4625(2007)06-0064-03中圖分類號:F832.21文獻標識碼:A
一、網上支付中的洗錢犯罪
(一)網上支付的特點
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環境下的一種全新電子支付方式,它是指網上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商家和金融機構使用安全的電子支付手段通過因特網進行的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目前開發的網上支付系統根據支付工具的不同,可分為信用卡網上支付系統、電子轉賬支付系統和電子現金支付系統。網上支付的特點主要有:第一,網上支付是在開放的因特網環境下進行的,它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具有即時性和無地域性。客戶只要擁有一網的計算機就可在瞬間實現款項支付,不僅可以實現國內異地之間的資金轉移,而且還可以實現跨國交易的款項支付和資金流轉。第二,款項的支付數字化、電子化,而傳統的支付是通過現金、票據等物理實體的流轉來完成的。第三,網上支付工具和支付過程具有無形化的特征,且往往采用加密技術。網上支付的這些特點就給犯罪分子進行洗錢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網上支付洗錢與網絡洗錢、電子資金轉賬洗錢
利用網上支付洗錢與網絡洗錢、電子資金轉賬洗錢一樣都屬于高科技洗錢方式。目前網絡技術和網絡金融活動迅速發展,使網絡開始成為洗錢的工具之一,并且越來越猖獗。網絡洗錢的途徑主要有電子商務、網上拍賣、網上銀行、網絡賭博和網絡保險。而其中利用電子商務交易,通過在線支付實現網絡洗錢的方式就是利用網上支付洗錢。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利用網上支付洗錢是網絡洗錢眾多手段和方式中的一種(見圖1)。據估計,電子商務的早期階段,每年通過因特網洗錢的規模約為500億美元,占全球洗錢規模的5%。2002年FBI和CSI對50個國家進行有關“計算機犯罪和安全調查”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網上洗錢達1000億美元。
電子資金轉賬(EFT)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利用電子手段實現資金的轉移和調撥,是一種安全有效的資金匯劃方式。電子資金轉賬的可跨境資金轉移,速度快以及可以通過電話銀行或網絡銀行對賬戶直接進行轉賬操作的特點,就被洗錢者加以利用進行洗錢運作。據聯合國官員估計,全球每天至少有3億美元是透過電子無鈔交易方式漂白的。
網上支付的電子轉賬系統就是對電子資金轉賬的運用,(見圖2)它必須在線操作,其資金的支付或流轉直接針對賬戶,對賬戶的處理即意味著支付的進行。但網上支付洗錢與電子資金轉賬洗錢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網上支付是適應于電子商務而發展起來的,是基于互聯網的在線電子支付。利用網上支付洗錢一般有網上交易作為基礎,隱蔽性較高;而利用電子轉賬洗錢不一定要以網上交易作為基礎,也不一定要通過互聯網才能操作,例如只需通過電話銀行即可享受電子轉賬服務。
二、網上支付洗錢的特點及其流程
(一) 網上支付洗錢的特點
目前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電子現金、信用卡等支付工具進行網上支付洗錢。下面結合案例來分析網上支付洗錢的特點。
案例一:利用電子現金網上支付系統清洗恐怖組織的活動資金。歐洲某恐怖組織的洗錢專家雷夫為將組織的走私巨額資金轉變為合法的資金,首先建立了一個通過智能卡(為電子現金的一種形式)來支付服務費用的在線娛樂公司。然后,指派洗錢雇員們到當地智能卡發行公司那里購買同一類型的智能卡。接著對該在線娛樂公司的服務進行網上支付,直至該筆資金全部轉化成該公司的服務收入。最后娛樂公司向智能卡發行公司申請幣值轉移登記,登記被核實后,這些資金就轉變成了合法的收入,從而達到了清洗的目的。
案例二:利用信用卡網上支付系統清洗詐騙所得資金。我國重慶市的一名犯罪分子秦海在發現網上也有銀行服務之后,萌生了利用“互聯網”洗黑錢的念頭。首先,秦海找人制作了屬于他本人的假身份證,然后通過偷窺、詐騙等手段獲取了受害人的信用卡資料。接著秦海通過信用卡網上支付系統開始實施網上購物。最后,秦海將購買的部分商品進行出售,從而將詐騙所得資金轉化為了實物和合法的銷售收入。
結合這兩個案例,并與傳統的洗錢犯罪相比較,利用網上支付洗錢的主要特征體現在以下幾點:第一,網上支付洗錢具有更高的隱蔽性。一方面,網上支付將傳統支付方式中面對面的信用關系虛擬化了,支付的匿名性增加。此外,一些犯罪分子通過詐騙、網絡犯罪等來盜取客戶的賬戶信息。因此在網上支付中,交易方是否是本人就無法得到確認。案例2中秦海正是通過騙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來進行網絡犯罪。另一方面,與傳統的貨幣相比,網上支付工具也具有較高的匿名性。網上支付工具往往采用加密技術,其無形化和支付的無國界性使得對其的追蹤監控難度加大。因此,犯罪分子可以較安全和放心地利用網上支付進行黑錢的漂洗。案例1中,雷夫就是利用了智能卡將恐怖組織的資金全部轉化為匿名的電子現金。第二,網上支付洗錢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傳統監管部門或第三方中介機構的監管。通過互聯網和先進的電子支付工具,交易的買賣雙方即可在沒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的情況下,實現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從而也就脫離了傳統的反洗錢金融監管部門,在案例1中,雷夫正是看到了,利用智能卡進行網上支付,一方面可以避免第三方的參與及其監控,另一方面可以實現電子現金的直接支付和轉移,降低洗錢風險。第三,網上支付使得有關調查機構難以識辨“真實交易”和“虛假交易”,從而增加監測可疑交易的難度。案例1中,從表面上看,在線娛樂公司進行的交易都沒有可疑,但實際上,雷夫控制了智能卡和該娛樂公司,在貌似正當交易的外衣掩蓋下從事洗錢犯罪。
(二)網上支付洗錢的流程分析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網上支付洗錢也大致經歷放置、培植和融合三個階段(見圖3)。
放置階段:即處理大額現金階段。犯罪分子X首先將犯罪所得由傳統貨幣形式如現金,轉化為便于控制且不易被懷疑的電子貨幣形式如電子現金等,即從有形變為無形,以用于網上支付。
培育階段:主要通過復雜的金融交易,編織一個難以審查的復雜的交易網,徹底切斷犯罪收益與其來源的內在聯系。在網上支付系統下,犯罪分子X利用不同的身份在互聯網上與商家A、商家B和商家C(這些商家或者受X控制,如商家A;或者為任何可以提供在線金融服務的商家,如商家B和C)等眾多商家進行交易,重復多次地對網上商品和在線服務進行購買。這些交易往往能夠立即完成,且不易留下任何可疑痕跡,也不會受到任何地域的限制,從而掩飾黑錢的真實來源。
整合階段:這一階段是將清洗后的資金融合于正常經濟體系中。犯罪分子X利用和控制參與網上交易的商家A,通過虛假交易使黑錢成為該商家的合法經營收入;或將用黑錢從商家B,商家C購得的商品轉賣給他人,從而獲得合法的銷售收入,最終將清洗的資金融入合法的經濟體系內。
三、我國網上支付的風險
(一)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
網上支付的安全性是我國網上支付業務的基礎和關鍵。目前網上支付中發生問題比較多的還是用戶的身份認證,是信息安全的薄弱環節。一方面,在非網絡環節,信用卡等網上支付工具發放過程不規范,如銀行業務員直接向學生推銷信用卡,甚至將卡分包給學生,提供上游源,學生負責下游推銷。這就容易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冒用他人身份,偽造申請人信息騙取信用卡。另一方面,網絡交易中由于缺乏面對面的接觸,通過賬戶交易的人可能不是最初開立賬戶的人。究竟是誰真正控制了這個賬戶以及商業活動是如何開展的都很難掌控清楚。這就給犯罪分子提供了隱蔽性。
(二)網上支付的法律問題
我國現有的關于電子商務交易和網上支付的法律和規章還很不完善,特別是對電子票據、網上支付工具的立法和規范尚基本屬于空白。因此當新型的網上支付工具被運用時,就會增加其潛在的被用于洗錢犯罪的風險。如電子現金可以通過雙方的專用電子錢包實現個人之間的直接轉移,當被用于進行跨國交易時,其洗錢風險就會加大。此外,即使是發現了網上支付洗錢,由于我國缺乏網上反洗錢立法,犯罪證據如何獲得以及獲得的電子記錄能否作為法庭證據,就成為反洗錢可能碰到的問題。
(三)網上支付的其他問題
網上支付的運用使得在網上進行電子交易的集團公司和小公司的活動沒有什么差別,且電子交易信息很難匯總,即使技術可行,也可能面臨成本過高、數量巨大、缺乏商業價值或執法價值的問題,加上數據的經常更新,使得網絡服務商對電子交易記錄重視不夠。此外,網上支付缺乏有效的網絡監控手段和完善的監控體系,沒有足夠的網絡技術和高科技反洗錢人才,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也增加了洗錢的風險和反洗錢監測的難度。
五、我國打擊網上支付洗錢犯罪的對策建議
(一)堅持“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加強網上交易主體的身份確認
目前網上支付中銀行的參與是必須的,且網上支付工具主要采用銀行借記卡或信用卡,所以銀行必須堅持“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在發放信用卡、為客戶開設網上銀行賬戶時,必須建立有效的客戶信息數據檔案。同時,我國目前已開通運行的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通過對網上交易的各方發放數字證書,從而有效地對網上交易主體的身份進行確認。因此,在網上支付過程中,必須堅持執行CA認證制度。
此外,隨著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涉足網上支付領域后,這些機構和企業也必須嚴格遵循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對客戶身份證明進行有效鑒別且保存記錄。
(二)建立健全網上支付的法律法規
為防范利用網上支付洗錢犯罪的發生,我國必須建立和完善關于網上支付、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規范。同時,一些新型的網上支付工具的使用可以完全脫離銀行系統,因此,政府以及央行還必須及時出臺相關政策對網上支付工具的運用進行規范,包括對發行機構的規范和對支付工具金額的限制。例如,央行可以規定只允許那些被納入到反洗錢組織中的機構才能承擔網上支付工具的發行;對于支付工具的儲值額規定上限,高出的部分應轉儲到該儲蓄卡對應的賬戶中,如英國規定智能卡的儲值上限為500英鎊。
(三)發展反洗錢網絡監管技術和手段,加強對網上支付系統的監管
由于網上支付不同于傳統的支付手段,因此監管技術和手段也必須進行革新。如對網上支付的數據處理,一方面可以通過反洗錢信息網絡數據采集規范建設,不斷完善數據篩選和分析工作,提高數據采集、篩選的準確性,從而挖掘出可疑的資金轉移和支付。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先進的反洗錢監控軟件工具。目前國際上較流行的是“數據挖掘與人工智能技術”。
監管手段上,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采用政策指導,評估網上支付風險等手段對網上支付運作狀況進行監督。
(四)構建全社會反洗錢系統,提高網上反洗錢監管意識
反洗錢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如對網上支付洗錢犯罪的查處與偵破除了金融機構、司法機構之外,還需要工商部門、信息產業部等多部門的共同參與。因此,我國在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同時還應建立與之相銜接的社會反洗錢系統,構筑我國的反洗錢大網。
此外,我國現有的反洗錢工作主要側重于對實體金融機構、實體貨幣的監管,對于新的金融載體如網絡銀行、電子貨幣等,反洗錢監管意識不高,從而留下了方便網上洗錢的漏洞。因此,我國必須提高網上反洗錢監管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網絡金融得以健康發展。
(五)加強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
網上交易的無地域性增加了一國反洗錢的難度,特別是當實現網上跨國交易時,單個國家的調查和執法活動就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因此,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對于打擊跨國洗錢犯罪是必不可少的。雖然目前很多國家并未發現利用網上支付從事洗錢的案例,但是各國可以通過及時交流信息和經驗,共同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方式進行洗錢,并在洗錢發生時能夠進行國際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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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彰, 傅巧靈.洗錢與反洗錢[M].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2003,49-57,216-220.
一、網上支付發展現狀
20__年初,國務院辦公廳2號文件《關于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電子簽名法》的出臺以及《電子支付指引》的推出為網上支付的發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短短一年時間內,僅國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就已經發展到50多家。對比六年前,電子支付系統的運用已經取得了迅速的發展,特別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引發了支付方式的變革。
網上支付的發展,疏通了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資金流,打通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支付瓶頸。從整個支付體系看,網上支付將逐步成為我國支付市場和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十七家全國性的商業銀行都開辦了電子銀行業務,并且大部分都設立了專門的電子銀行部門,為網上銀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據工商銀行數據顯示,20__年,工商銀行企業交易額是206870億,網上筆數是3486萬筆,個人網上支付交金額已經突破了2351億,個人交易筆數是3683萬筆,說明網上支付方式取得了飛速的發展。網上支付由于其獨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喜愛,通過對阿里巴巴支付寶進行的調查顯示,過半的被調查用戶對網上支付有極大興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戶是因為其便捷性、節省時間而選擇使用的。個人網上支付涵蓋網上購物、網絡游戲、定房訂票、網絡教育等多個行業,支付方式則多以銀行儲蓄卡為主。
二、網上支付面臨的問題
1.安全問題
根據對網上支付使用情況的調查顯示,目前網民不使用網上支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為擔心安全,其次是個人隱私,以及注冊麻煩和不太習慣使用這些工具等因素。央視生活頻道近日播出的節目中,披露了一種新型金融造假手段,不法分子在網民網上購物交易時,利用與銀行網站相類似的網絡頁面,盜取銀行卡密碼等私人信息,然后通過網上轉賬的方式將資金轉走,導致網民在支付的過程中受到損失。另外,黑客、木馬病毒的攻擊讓網民在支付的過程中防不勝防。木馬潛伏在計算機中,時刻監視用戶的一舉一動,從而盜取帳戶密碼和信息。而黑客,則利用系統漏洞、用戶的安全意識薄弱入侵用戶的計算機,盜取用戶的相關信息和密碼,導致網民在網上支付受損。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網上支付發展的主要因素。
2.金融監管問題
網上支付雖然給網民帶來很多方便,解決了電子商務的支付瓶頸問題,但由于目前我國關于電子支付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網上支付無序的發展存在一定金融安全隱患。
(1)缺乏對吸儲行為的監管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利用資金暫時停留,在交易過程中約束和監督了買家和賣家,保護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專家認為,在支付過程中,資金在第三方里面會出現一段時間上的滯留,隨著將來用戶數量的急劇增長,這個資金沉淀量將會非常巨大。據了解,目前國內一些第三方支付系統的年交易額已經達到了數億元,而據估計,在今后兩年內,這個數字將達到十幾億甚至幾十億元,即使按照簡單測算,每天滯留在第三方平臺上的資金也至少有數百萬元,而根據目前的交易規則,支付金額將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停留3天到一周不等。這樣,平臺中隨時都有數以千萬的資金停留。如果他們出現經營風險,則必將危及其吸存資金安全,損害買賣交易雙方的利益,如果支付服務商(特別是專門從事支付服務的第三方服務商)的服務領域擴大到在定程度,如果交易客戶和沉淀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很有可能引發系統性支付風險,并引發社會問題。
在國內,法律規定只有金融機構才有權利吸納用戶的錢,其他企業和機構不得從事類似的活動。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臺出現不久,而且交易數額仍顯不大,所以目前還沒有相應金融監管法規和機構管理。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對電子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規仍顯單薄,由于數額較小,網上支付還沒有引起一些金融監管部門的重視。但網上支付現在正處在高速發展時期,交易額在短期內也可能會有較大的增長。目前這個時期,是建立監管體系的最佳時機。
(2)電子貨幣發行合法性有待確定
目前許多網上支付平臺實際上發行了某種形式的電子貨幣,客戶以法定貨幣購買電子貨幣后即能用該電子貨幣購買注冊在相應電子商務企業的不特定賣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從而使該電子貨幣具有了廣泛的支付能力。同樣,手機支付使手機充值卡具備了電子貨幣的功能。而對于這種電子貨幣,盡管從國際電子支付業務發展趨勢來看,基于網絡發行的電子貨幣將成為今后電子商務中的重要支付工具,但由于目前國內缺乏對其性質、發行主體、使用范圍等方面的法律規定,其合法性有待明確。
(3)第三方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突破了現行特許經營限制
許多支付服務機構為交易雙方開立賬戶,并通過充值賬戶后以電子貨幣為載體進行賬戶間的支付結算,完成交易款項劃撥。這種行為在事實上突破了商業銀行“結算”業務和“收付款業務”專營的法律規定。此類業務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當其達到一定規模后,勢必對銀行支付結算業務產生影響。
(4)加大資金非法轉移監管
由于對網上交易的真實交易背景難以查證,網上支付平臺有可能成為不法分子資金非法轉移、套現資金的便利工具。買賣雙方通過制造虛假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平臺順利完成資金轉移,從而達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錢、賄賂、非法回扣等)。比如,目前大部分的網上支付是基于銀行卡完成的,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制造虛假交易,由買方通過信用卡透支消費,賣家收到款項后變現,從而達到非法套現的目的。信用卡套現具有較大風險,國內商業銀行對信用卡取現有較嚴格限制并收取較高的費用,而通過網上支付平臺則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繞開了發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費方式達到了預借現金的目的,如果該方式被廣泛利用,信用卡套現金額過高,很有可能引發金融風險。
3.市場規范問題
(1)缺乏市場準入標準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國內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機構已經發展到50余家。在國家政策和經濟環境的推動下,網上支付服務產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趨勢。于是,在短短一年內,第三方服務機構出現了爆炸式增長。而這些機構因為技術實力和經濟實力的區別,提供的服務良莠不齊。目前,有些支付服務商開始著眼于“價格秀”,使整個市場看起來熱鬧而又顯得有些無序。無序的競爭將影響產業的發展,影響服務的質量,而且存在潛在的金融風險。因此,為了保證支付產業的健康發展,為電子商務解決支付瓶頸,專家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抓緊建立支付市場的準入制度,提高整個支付產業的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2)缺乏相應法律法規
目前,具體到為電子商務服務的網上支付業務,法律上基本還是一個空白。傳統的支付結算規則在網上支付業務規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網上支付的法律只有《電子簽名法》(解決了類似傳統結算業務中簽章的問題),規章有人民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除此沒有其他規范。如果從我們近期討論的為電子商務服務的網上支付問題來看,法律制度上幾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政府機構對目前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這些機構和他們的業務要不要監管,要不
要有一定的規則去規范缺乏統一標準。正是因為法律法規建設的滯后導致了網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包括安全問題、金融監管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等等。三、問題的解決思路
1.用證書技術解決網上支付安全問題
對于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中國《電子商務世界》雜志主編趙廷超博士認為,美國等發達國家雖然在網上支付的應用廣度和深度上都領先于中國,但就網上支付安全問題來看,中國的保障體系明顯比其完善。在中國,網上支付安全問題并沒有外界傳說的那么可怕,只是目前很多消費者還不了解中國網上支付有諸多的保護措施,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交易常識,這些是導致網上支付所謂不安全的最直接原因。要解決這些問題,可以采取移動證書,瀏覽型證書或者是動態密碼等技術手段。同時培養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增加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交易常識。
2.建立金融監管標準,完善法律法規建設
建議相關金融部門進一步完善現有的金融監管制度,針對第三方網上支付的行業特點,建立網上支付管理規范,為網上支付產業的發展建立一個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引導網上支付產業的發展。同時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對網上支付機構存在的“吸儲”行為進行界定,確定其合法性,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帶來更大的金融風險;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支付和結算服務的行為進行界定,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加以引導;對資金非法轉移通過技術手段和法律法規進行嚴密控制;對電子貨幣發行的許可提供法律依據。
3.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產業發展環境
網上支付作為一項近幾年迅速發展的新興產業,相應的政策與法規的出臺明顯滯后于市場的發展,這成為企業進入該領域的最大風險。近年來,我國雖已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制訂工作,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法律法規,但在網上支付領域,相關政策與法律還存在空白以及需完善之處。我國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應的法規制度。筆者認為,在網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點應明確利用網上支付工具進行違法交易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法定的電子貨幣發行人、合理的貨幣識別制度以及電子貨幣使用中各方隱私權保護制度等法律問題。而作為金融監管機構的中央銀行則要結合我國國情并借鑒國外發展經驗,嚴格技術標準,強化業務監管。同時,針對在網上支付過程中出現的新事物與新情況,及時制定相應的規定或出臺新的制度,彌補舊制度的不足之處,確保我國電子商務良性發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會信用體系
網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種結算方式,不同于傳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物品交易,由于網上交易的雙方互不見面,交易的真實性不容易考察和驗證。信用問題成為網上交易中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也是產生其他一系列問題的主要根源,因此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信用問題決定著網上支付的發展。在今年3月份,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頒布了《中國企業電子商務誠信基本規范》。雖然這類信用體系的出現,對于加強我國整體的信用建設是有建設性的作用。但總體來說,目前我國的信用體系發育程度還較低,社會化信用體系尚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在我國還未形成一種“違規失信,處處制約;誠實守信,路路暢通”的社會氛圍。筆者認為要促進網上支付的發展需構建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該社會信用體系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信用數據的開放和信用管理行業的發展;使用信用的規范和失信懲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對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督和管理;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發展等。在目前,我國需要盡快完善數據庫的建設,建立健全個人資信檔案,不僅包括個人的銀行信用信息,還應包括個人支付電話、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建立與整合各個省份的企業征信系統,并將企業征信系統進行全國聯網,相關的企事業單位與個人都可以共享這些信息;實施資信評估制度,增強社會信用力量,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信用服務;建立懲罰制度,通過立法來警示、阻嚇一些信用缺失行為。三、建立統一的安全認證體系
作為網上支付的主力軍,國內的各大商業銀行都開設了自己的網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網上銀行業務。但這些網上銀行互不相連,缺乏統一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技術不統一問題。我國大部分的網上銀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階層)協議進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銀行則采用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這種缺乏統一規劃的先天不足,給未來的網上銀行整合增加難度,也帶來了安全上的隱患。第二,跨行支付問題。目前各開辦網上銀行的商業銀行均只接受自己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這就使得在不同銀行開戶的收付雙方無法完成跨行的網上支付。第三,統一身份認證工作問題。為了保證網上交易的安全性,各商業銀行推出了電子證書以便交易時進行安全認證。在1999年建立CFCA(中國金融論證中心)時,央行就對各商業銀行表達了統一電子證書的意愿,但直到現在,真正使用CFCA證書的商業銀行屈指可數。針對這些問題,筆者認為,要保證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統一的安全認證體系己成當務之急。各方的認證機構必須統一技術標準,還有必要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支付資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擔跨行之間的網上支付信息的交換和網上支付資金清算的職能,這樣不僅可以解決跨行支付的問題,還可以進行信息共享,節約社會資源。只有國家出面建設統一公用的認證中心,才能起到認證中心公正、權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為政造成市場的混亂。在目前的情況下筆者建議可以先由CFCA牽頭,讓現有各商業銀行的數字證書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認可。同時逐漸整合各大商業銀行的數字證書,逐步達到統一數字證書的目標,并通過加強我國CFCA的身份認證的技術和后臺管理,進一步方便各商業銀行統一證書的維護與管理。
四、實現網上支付工具多樣化
作為網上支付業務載體的網上支付工具,是網上支付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網上支付的必要條件。在傳統的銀行支付結算中,具有各種多樣的支付結算工具如支票、匯票、本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銀行卡等,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聯網上的支付系統應是對現有支付手段的模仿。而在目前我國的網上支付業務中,主要支付工具是銀行卡與郵局匯款。在國外還常用電子支票、電子現金以及其他各種電子貨幣作為網上支付工具。但在我國電子支票基本上還是處于空白,對于電子現金以及其他各種電子貨幣,由于沒有相應的立法保證以及人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更是無從談起。
理想的支付系統要求具有一定的開放性、靈活性,它應該在不同的支付條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逐步豐富網支付工具,可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方便地使用網上支付業務,從而有力地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按照我國目前的信用狀況,可在網上推行電子保付支票、電子商業匯票等,將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結合起來。同時結合我國的國情,大力推廣移動支付、手機錢包、電話支付等支付工具,擴大用戶基礎,滿足個性化要求。在我國金融體系發展成熟后,再推出如電子現金、電子支票以及其他形式的網上支付工具,方便網上交易,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摘要]我國電子商務和網上交易近年來取得了較大的發展,然而網上支付成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之一。因此,解決網上支付問題是發展電子商務的必要環節。這一問題應從法律法規、社會信用體系、銀行系統、網上支付工具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方面著手進行解決。
[關鍵詞]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現狀及對策
參考文獻:
[1]姜永波等.電子商務中的網上支付問題討論[J].中國科技信息,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