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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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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

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第1篇

實踐證明,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是人類擺脫發展進程中新的生存空間危機,解決城市空間飽和、用地不足、交通擁擠、環境污染、防災抗毀等難題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內外相關研究提出,地下空間是一種寶貴的新型國土資源。積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已成為世界各國大城市的發展趨向,是拓展城市空間的重要途徑。與此同時,地下空間規劃,尤其是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也正在得到越來越普遍的重視。

未來,伴隨著城市地下空間的日益深層化、網絡化、系統化,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將會更加注重安全性、信息化和可持續發展。相應地,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編制正在發生革命性的變化,而許多相關的新的分析方法及技術手段也越來越有效地被應用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

毫無疑問,無論是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理念的革新,還是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技術和方法的升級換代,都有助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深挖地下空間的經濟新潛力。

未來地下空間的發展趨勢對地下空間規劃的新要求

當今國內外大城市都在對地下空間進行有序、合理、經濟、高效的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正在愈來愈廣泛地被應用于商業、倉儲、交通、物流、防空、防災、環保、能源、生物、信息、居住、娛樂、體育、文化、科教實驗等功能領域,并已取得一定成就,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地下空間所能容納的功能,除了目前已經開發利用的功能以外,還可以容納許多城市功能及設施。地下空間規劃領域的權威綜合多國地下空間的發展趨勢,提出:地下空間未來發展有深層化、網絡化、系統化三大特點。

之所以說深層化發展是城市地下空間發展的重要趨勢,是因為地下空間資源作為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一旦開發利用很難再進行功能的重新調整,因而,對地下空間合理有效地豎向布局設計極為重要,尤其是在未來地下空間開發設施種類繁多的情況下,地下空間的開發深度會不斷增加。深層化也是伴隨城市功能地下化過程中的網絡化功能及系統化功能發展演變而來的。

無論是市政功能的設施,還是交通功能的設施,相應地,都有了其地下空間網絡化的發展。比如紐約在城市地下250米深處建設了城市給水管網以保證城市的供水。再如巴黎拉德芳斯(La Défense)的地下交通網絡,很好地實現了人在地上、車在地下的地下空間開發理念,有效地緩解了城市交通的壓力。

城市地下空間系統化的發展也是顯而易見的。就拿城市地下空間的系統化體現得最為明顯的市政公用功能的方面來說。作為城市生活必不可少的“生命設施”, ――市政設施,目前在城市中的分布區位主要在地面+15米的區間內,與人群經?;顒拥某鞘锌臻g存在著豎向的交叉,從而會在景觀、環境上對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將市政設施進行系統化的地下發展,能夠減少這些設施對城市地表空間的占用,將這些設施地下化后所空閑出來的土地,能夠為居民生活營造更多的公共開敞空間。

在城市地下空間系統化、網絡化、深層化發展這樣的大背景,客觀上對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要求變得更加嚴格,未來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將會更加注重安全性、信息化和可持續發展。

首先,在地下空間吸引著大量諸如商業、交通等公共活動的同時,其安全及環境問題越來越被各方面所關注。地下空間具有相對封閉的特點,使得安全保障及應急處理問題變的更為困難復雜。當大型城市地下綜合體,步行街等公共活動聚集的內部出現某種災害時,對人員和財產的危害遠遠大于地面設施。因此,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未來必須更加注重安全性。

其次,現代信息化、數字化的技術,不斷地為地下空間的規劃提供更加有效的、更加科學的途徑。通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信息化更好地把握地下系統的運動狀態和規律,對地下各種設施關系進行調控,實現系統最優化,使城市地下空間成為有利于人類活動及可持續發展的新空間。

而隨著信息技術與計算機圖形輸入技術的不斷改進和智能化,地下空間規劃過程中所需的地質、現狀、條件等諸多數據將數字化,使其獲取變得更加容易、更加方便??梢圆捎眠b感圖像直接作為背景進行設計,而各種地下管線的資料由于數據庫的建立而更加方便的查詢。

還有,在國際國內強調城市可持續性發展的條件之下,未來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也將注重與可持續性發展的協調。在規劃上,城市地下空間得以可持續發展,有賴于地下空間資源、社會活動、經濟活動、生態環境等多因素不斷地進行內部的和外部的相互作用,并且達到一定的和諧統一。

所以,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上的可持續性發展將在經濟性方面,體現對地下空間開發對城市的經濟價值效益;在環境性方面,反映地下空間對城市地面負面環境影響的控制和改善;在社會性方面,突出地下空間規劃過程中的城市管理能力和決策能力、以及地下空間規劃公眾參與。

因此,在綜合資源利用、社會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各方面,構建地下空間規劃可持續發展協調,并知道城市的建設,有利于實現地下空間資源的適時、適度、有序開發。

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的發展趨勢

當前,城市地下空間規劃行業紛紛在地上地下協調、地下各專項系統之間協調、前瞻性與實用性的統一、規劃實施措施、建立動態規劃機制等方面加強理論研究,規劃理論本身也正朝著綜合化、定量化、實用化及探究本質等方向良性發展。

同濟大學地下建筑與工程系教授、城市地下空間研究會理事長束昱就特別指出,順應規劃理念轉變與革新的持續加快,城市規劃包括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就應實現從“目標規劃”轉變為“過程規劃”。

城市規劃領域――當然包括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一直存在一個誤區,即無論是城市隸屬的地方政府還是當地社會,甚至包括規劃部門及規劃師,都一直把城市規劃的“未來空間架構”作用放在第一位,在上報審批的城市規劃文本里,絕大部分的篇幅是理想藍圖的描繪,而對于如何使任務和目標得以實現,或理想藍圖是否能實現,以及使之實現的行動的順序與實行的過程,規劃的編制者們并不十分關心,規劃實施章節的編制草草了事,也不作為規劃審查的重點。

近些年,城市規劃“新概念”強調:規劃(Planning)作為一項普遍活動是指編制一個有條理的行動順序,使預定目標得以實現。即強調城市規劃一方面是指需要實現的某些任務,更重要的是指為實現任務而采取的實施順序與手段。因為城市的發展是一個由多因素影響的動態變化過程,對城市的發展變化的認識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因此,城市規劃也必須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不是一次性的規劃方案的設計。

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從規劃屬性上與城市規劃一脈相承,傳統城市規劃觀念的誤區也應在地下空間規劃中引起重視,同時,由于地下空間自有的隱蔽性、建設的不可逆等特點,決定了地下空間規劃的管理與實施較地面規劃更加復雜,更需要花費時間與精力去研究分期實施的方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彈性與連續性的動態規劃機制。

相關學者呼吁應充分認識到:地下空間規劃“不僅僅是藍圖,而是面向需求的公共政策體系”,“不僅僅是追求終極理想方案,而是一種過程”,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提高地下空間規劃的科學性與實用性,推動地下空間管理機制的建立健全。

關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方法的新進展,束昱將其概括為基于更加重視規劃編制實施、基于控制與引導的平衡、基于城市的上下的和諧。

規劃編制乃是編制主體針對城市規劃過程中已經發生、正在發生和將要發生的問題,收集信息、判斷性質、選擇方案、制定政策等一系列活動過程,同時規劃編制也是一個不斷通過實踐來實現規劃目標的連續動態過程,因此,廣義的規劃編制,是一個以實施為導向的規劃“編制―實施”統一體。

目前,重規劃輕實施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機制,必須要向實施和編制并重、互補的機制轉變。而實施型規劃的深化,重點又體現在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建設規劃制度等的完善上,包括提升近期建設規劃地位,完善近期建設規劃的內容。在滾動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的同時,進一步通過編制年度建設規劃進行細分、深化,以保證實施型規劃的完整傳遞,以及與相關部門年度計劃的銜接協調。最后,還應將近期建設規劃和每年的年度建設規劃予以公布,實現規劃自身以及社會公眾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反饋。

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的另一個發展趨勢是控制與引導的平衡。規劃控制是城市規劃直接干預城市開發的主要手段,也是保障法定的城市規劃之規范功能能夠正常發揮的有效手段。控制的作用體現在滿足一些基本空間環境的標準上,如日照、通風,以及由此而來的體量、高度、間距、后退等。然而,由于控制對象涉及人的因素,無形中導致了控制作用的發揮,不可避免地具有復雜性、不可預見性,同時還須符合法理要求。

對此,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和一些激勵措施,來鼓勵和引導城市開發符合城市規劃是積極有效的方式。如通過“空間開發權”來激勵“利誘”開發商提供地下空間等以促進公共利益,提供可供選擇的空間形態以強調整體特色等。這在今天已經是城市設計研究的重要內容和成果。城市設計方法在規劃編制中的運用,正是將規劃控制與引導(Planning Control and Guide)結合在一起。也就是說,規劃控制之中,控制與引導是一體的。

著眼于城市的上下和諧,則是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的另一大發展趨勢。面對城市這一復雜的巨大的系統,“和諧”的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意味著應當本著實踐理性、務實求真的態度,以系統整合、多元共生為原則,挖掘地下空間的潛在價值,探索地下空間的發展規律,實踐地下空間資源的集約利用,尋找解決城市問題的有效方法。

上下和諧的地下空間規劃編制需明確城市地下空間的發展方向,協調地面、地下設施直接的關系,本著上下空間功能對應原則,拓展城市空間容量,改善城市功能和環境,實現城市和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相關技術手段與分析方法的新進展

城市規劃和建設中涉及的問題,往往是多因素的復雜系統,系統的優劣是多因素的綜合結果。而各因素又常常是互不相容的,如建筑密度高,經濟效果好,但同時往往環境質量較差。面對大量的類似的復雜的問題,就必須逐漸擺脫經驗階段的許多盲目性,自覺地采取科學的解決方法。通過對城市有關大量資料、數據的整理加工,進行系統分析,可以揭示城市各經濟要素的內在聯系和發展規律,預測城市的發展,為規劃提供科學的依據。

地下空間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的編制也是一個完整的、復雜的系統過程,充分運用基于系統工程的分析方法,尤其是層次分析法,將復雜的問題分解為若干層次的子系統,在比原問題簡單得多的層面上進行分析、比較、量化、排序,然后再逐級地進行綜合,使地下空間規劃更具合理性和科學性。

關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相關技術手段的新進展,業內權威比較推崇地理信息系統(GIS)、VISSIM行人仿真模塊兒、CDA軟件、BIM平臺的運用。

GIS在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領域的運用

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 Geo-Information system)稱為“地理信息系統”或“地學信息系統”。GIS自誕生至今,其應用領域已經由自動制圖、資源管理、土地利用發展到與地理位置相關的水利電力、環境保護、金融保險、地質礦產、交通運輸等多個領域。在地下空間領域采用GIS技術和方法解決規劃設計、工程管理、地下交通及其相關的問題,與其他傳統的方法相比,具有無可比擬的優點,如:快速靈活性、客觀定量性、強大的分析模擬能力等。

在地下空間的規劃與設計當中,首先建立一個地理數據庫,然后可用GIS進行各構筑物的規劃、選址等。GIS具有計算機輔助設計的功能,能為設計人員提供車道、交叉路口等的設計工具,為地下空間的優化設計提供方便,大大提高了規劃的工作效率,使規劃研究人員從繁重的設計工作中解脫出來,將主要精力投入于方案的綜合比選分析中。同時,GIS可結合虛擬現實技術使方案的篩選、優化顯得非常形象、直觀,直接用計算機就可對模型圖進行各種修改(如各構筑物位置的布局、規模的大小、與其他構筑物的連接方式等),且非常簡單明了,可提高規劃設計的速度和質量。GIS在規劃設計中主要解決了信息管理、提供分析工具并滿足決策的要求。另外,GIS還能很好地解決項目涉及的地下管線、環境分析等問題。

在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中,建設單位要在工程尚未進行施工設計之前,評估該工程是否具有修建的社會價值、經濟價值及技術價值,并且要評估該工程完成后的城市景觀、工程與環境的協調情況。利用GIS可以直觀地表達地下空間建(構)筑物的形狀、規模及其與地上建(構)筑物的位置關系,更清楚地表示新建地下建(構)筑物與既有地下建(構)筑物(如既有地鐵、地下商業街、地下停車場等)的位置及通道連接關系。因此,GIS在地下空間規劃設計中的應用有助于輔助進行工程評價,可以使工程設計人員和管理人員對所規劃的設計方案建成后的情況在規劃設計階段就有一個形象、直觀的了解,為領導決策和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VISSIM行人仿真模塊兒在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領域的運用

作為VISSIM的一個模塊,VISSIM行人仿真模塊在交通工程、設計評價、工程展示,以及城市規劃中都有著極大的應用。

該模塊采用在行人仿真領域廣泛使用的社會力模型,適時地模擬實現行人和車輛的動態交互行為。同時,創新性地允許用戶自定義部分人的行為,比方紅燈時過街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因此,很大程度提升了仿真的準確性。

在地下交通樞紐(軌道站點)、地下綜合體、地下公共空間可應用行人仿真模塊進行純行人交通,行人與車輛的動態交互模擬,以及行人的違法行為模擬,驗證地下交通規劃方案、地下人行疏散系統規劃方案等是否可行。

CDA軟件在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領域的運用

通過對區域的實地調查和資料收集,結合規劃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分析指標體系,利用Auto-CDA軟件和Arcgis軟件,建立多指標數據庫并確定各指標的分值,建立評價模型,分析地下空間資源評價結果,最終劃定地下空間資源“四區”,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可持續開發。

通過CDA軟件、GIS技術與控規編制方法、步驟和實施管理結合,通過各類數據相互關聯和轉化,搭建本次工作的數據標準平臺,為規劃貶值與決策提供所需的數據、模型分析、指標研究、優化方案,并實現規劃藍圖快捷化、智能化的輸出和轉化。

BIM在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領域的運用

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第2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合理開發城市地下空間資源,適應城市現代化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編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地下空間進行開發利用,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城市地下空間,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地表以下的空間。

第三條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應貫徹統一規劃、綜合開發、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結合,考慮防災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

第五條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應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發展規劃。

實施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有關建設單位應根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規劃設計條件,編制具體的城市地下空間建設規劃。

第六條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地下空間現狀及發展預測,地下空間開發戰略,開發層次、內容、期限,規模與布局,地下空間開發實施步驟,以及地下工程的具置,出入口位置,不同地段的高程、各設施之間的相互關系,與地面建筑的關系,及其配套工程的綜合布置方案、經濟技術指標等。

第七條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編制應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的生態環境,科學預測城市發展的需要,堅持因地制宜,遠近兼顧,全面規劃,分步實施,使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同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應實行豎向分層立體綜合開發,橫向相關空間互相連通,地面建筑與地下工程協調配合。

第八條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應采用準確、可靠的城市勘察、測量、水文、地質等資料,具體編制工作應由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

第九條城市地下空間發展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依據《城市規劃法》關于城市總體規劃審批的規定進行審批。

城市地下空間建設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后,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需要變更的,須經原批準機關審批。

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間的工程建設

第十條城市地下空間的工程建設必須符合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進行地下工程建設,應持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各類批準文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初步設計圖紙等有關文件,依法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二條獨立開發的地下交通、商業、倉儲、能源、通訊、管線、人防工程等設施,應持有關批準文件、技術資料,依據《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國家規定建設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該民用建筑方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后,方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地下工程建設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

第十五條地下工程的勘察設計,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地下工程設計應滿足地下空間對環境、安全和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與出入口設計應與地面建設相協調。

第十七條在城市建設大型地下工程,其設計文件必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設計審查。

第十八條地下工程的施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確保工程質量。

第十九條地下工程必須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認為有必要改變設計方案的,應由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建設單位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地下工程的施工,應盡量避免因施工干擾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壞現有建筑物,對臨時損壞的地表地貌應及時恢復。

第二十一條地下工程施工應推行工程監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地下工程的專用設備、器材的定型、生產要執行國家統一標準。對一些特殊專用設備、器材的定型、生產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三條地下工程竣工后,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六個月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有關資料。

第四章城市地下空間的工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城市地下工程由開發利用的建設單位或使用單位進行管理,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地下工程應本著“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允許建設單位對其投資開發建設的地下工程自營或依法進行轉讓、租賃。

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程的使用管理,做好工程的維護管理和設施維修、更新。要建立健全維護管理制度和工程維修檔案,確保工程、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使用單位在使用中要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杜絕可能發生的火災、水災、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種污染。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或使用單位在使用或裝飾裝修中不得擅自改變地下工程的結構設計,需改變原結構設計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九條平戰結合的地下工程,平時由建設或使用單位進行管理,并應保證戰時能迅速提供有關部門和單位使用。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條進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違反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及法定實施管理程序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處罰。

(一)未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進行地下工程建設的;

(二)大型地下工程的設計文件未按規定進行設計審查的;

(三)擅自改變原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

(四)因施工不當或未對臨時破壞的地表地貌及時恢復,對城市交通和生活秩序造成不利影響的;

(五)因開發建設地下工程導致原有建筑物、構筑物或地下管線等設施造成損失、人員傷亡或影響建筑物、構筑物正常使用的;

(六)因人為因素造成地下工程發生火災、水災、爆炸、污染和其它損失的;

(七)在使用或裝飾裝修中擅自改變地下工程的結構設計的。

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第3篇

引言

城市自形成以來,因科技水平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逐步成為巨大的、動態的三維空間實體,映射出日益完整的功能系統以及形態結構。構木為巢、鑿穴而居的遠古人類,怎會不對鱗次櫛比的摩天大樓瞠目結舌?而在現代城市中生活的我們,也已開始研究未來城市的組成部分——地下空間。

1.背景

1.1現實背景城市是接收幾乎人類一切的巨大載體,從成立、成長再到成熟,走過的不同路口決定了城市的延續方向。我國的大城市經歷了轟轟烈烈的建設和開發,在日新月異的面貌更新中,終于要面對自身存在的地域和空間的限制,接受土地被規模建設不斷吞噬的困境和空間的重構要求。在這樣復雜多樣的背景下,地面空間成為城市開發建設這個“蹺蹺板”的支點,已經被深度發掘了潛能;地上高層建筑的建設已深深壓下“蹺蹺板”的一端,層次豐富的城市天際線成為城市面貌的“代言”;而“蹺蹺板”另外一端的地下空間開發正在蓄勢待發,城市的地下資源利用在逐一拉開序幕。作為輔助城市規劃建設的手段,城市設計以規劃為前導,在不同的層面通過相應的語言范式銜接,塑造城市面貌。同時,城市設計以廣義建筑學中的核心元素的身份,統領并協調建筑學、地景學和城市規劃的要點,對城市進行綜合性的開發指導。將地下空間的規劃融入城市設計的手法,為城市做出多元化的回應,有利于城市結構的建構和整合。1.2研究背景1.2.1存量更新下城市建設的方向在功能主義的規劃途徑下城市經歷了增量擴張的時代,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既是對城市空間利用的另辟蹊徑,更希望借此緩解城市目前的巨大壓力。1.2.2地上地下一體化發展的需要地下空間將會被賦予多項職能,既有自帶屬性包括軌道交通、市政綜合管廊、儲藏設施和人防設施等,也會承接一部分地面上的外溢功能,包括大型公共服務空間、商業設施等。功能豐富化促進空間建設的多樣化,將眾多的功能結合地上地下一體化建設,形成科學合理的豎向結構,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1.2.3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實施層面城市設計的指引缺失隨著城市建設的需要,多個城市已經編制了地下空間相關利用規劃,但是實踐中的規劃內容多停留在總體層面,關于地下空間資源如何結合城市設計在實施層面的利用,其深度和廣度還有待擴展;同時,地下空間建設在城市設計方面的引導性、可操作性較差。地下資源是不可再生的,從合理有序地開發地下空間的角度出發,需要加強并規范城市設計的成果內容。

2.研究綜述

通過對歷來的地下空間相關文獻的整理分析,國內外關于地下空間的研究方向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工程技術類,以人防工程、軌道交通以及綜合管廊三方面為主,研究者多屬于結構工程、市政工程、橋梁和隧道工程等領域。二是空間規劃類,以陳志龍等專家學者為代表,研究方向包括地下空間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并在相關的編制方式、結構框架和控制指標等方面取得研究成果,偏向宏觀層面。三是以地下建筑為側重點,包括地下建筑分類、環境設計和地下綜合體設計開發等,屬于微觀層面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我國關于城市設計層面的地上地下空間一體化開發利用,主要穿插在地下建筑和地下空間相關規劃的研究中,但是因為關注層面的不同而具有差異化。2.1地下建筑學層面地下建筑學層面主要基于物理環境和工程結構的設計兩方面,對包括聲音、采光、消防和生態方面的研究。城市設計作為方法手段,穿插在地下建筑學層面的研究中,但是相關的研究比較少。例如清華大學的童林旭教授在地下建筑學[1]一書中指出,“對城市地上空間與地下空間的發展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分工,一體設計,分期實施,是一條重要的經驗。”林瑜將地下綜合體的設計結合城市設計中的各項要素整合,將原本單純的各項功能的內涵延展,聯系地上地下空間的復雜關系[2]。袁紅等提出,由于地下建筑與地上建筑的表達要素有所區別,地下空間的設計要更強調室內設計、交通聯系、與地面城市的立體關系,并通過地下城市設計方法形成地下城市意向[3]。2.2地下空間規劃層面相對于地下建筑層面,在規劃領域中的地下空間城市設計研究更加深入。研究城市設計的角度也是多維的,大致可以分成兩類。2.2.1按照空間功能的分類(1)交通空間關于地下交通空間的研究自始以來便是專家的關注點,從宏觀角度上與城市格局的互動關聯探析到具體項目的地下空間交通組織模式研究,從軌道交通的發展路徑到步行系統的構建,研究范圍和深度不斷拓展深入。例如沈佳對寧波行政中心廣場地下空間開發項目進行交通組織模式研究,提出地下人車分流的構想[4]。馬曉東等以濟南火車站站前樞紐開發設想為例,提出交通樞紐站點高效步行系統構建的重要性,并以地下空間作為切入點進行研究[5]。(2)商業空間對于地下商業空間的研究,主要有兩個研究方面。一方面,是對地鐵站點的地下商業協同及配套設施的研究。例如馬歸民等人對天津市津匯廣場地下商業空間進行分析,從空間和社會學兩個層面,探索軌道交通站點地下商業空間開發的活力因素[6]。李秀敏等以重慶市軌道交通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為對象,將軌道站點分為五類進行商業業態的布局研究[7]。另一方面,是對城市地下空間環境設計的研究。例如王惠強調地下商業建筑入口空間人性化設計的重要性,研究并提出過渡空間和入口空間的設計策略,以保證更加舒適的環境設計[8]。袁紅、趙世晨以重慶商業空間中心區為研究對象,強調城市地下空間結構應與地面相適應[9]。(3)公共空間2011至2012年中國城市發展報告明確提出,微觀城市設計工作的核心是城市公用空間的精細化設計[10]。楊天嬌、呂海虹等以北京中關村豐臺科技園為例,基于城市設計的手法,在空間尺度、空間主題、空間界面和環境景觀設計四方面,探討了地下公共場所的彈性引導性要素[11]。2.2.2按照法定規劃層次分類(1)總體規劃層面總體層面的地下空間規劃,更加注重整體框架的系統性,對于城市設計的考慮更多停留在指導的意義層面,相關點較少。例如謝英挺以廈門為例,提出地下空間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了地下空間平面形態、豎向結構等涉及城市設計因素的內容[12]。趙光、范杰等以天津為例,依據不同的編制側重點和不同的時代環境,對三次總體規劃進行了梳理,其中就地下空間的布局形態,要求更多地與地面空間的功能結構對應[13]。(2)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控規層面的地下空間規劃,更加針對以開發地塊為單元的設計和規劃,具有實踐性的借鑒意義。例如周覓提出地上地下一體化城市設計是直觀模擬空間的有效方法,在整個地下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過程中都應有涉及[14]。茹文、陳紅等提出錢江新城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地上地下有機協調的重要性[15]。

3.發展方向

對城市設計城市設計在地下空間規劃實施層面的相關概念、意義并沒有明確的界定,針對具體項目的設計和實施尚有很大的研究空間。3.1結合專項規劃進行復合開發對地下交通設施、地下防災設施、地下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分別進行規劃,并對地下空間的業態進行分析與預測,確定相應的發展策略。需要根據城市的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在城市設計層面的一方面或多方面給予關注強調。3.2分區針對性指引策略對老城、新區的地下空間建設采取不同的分區發展戰略。老城以樞紐節點區域的地下空間更新、改造為動力,實現功能的整合與環境的優化;新區建設時統籌地上地下空間的立體開發,保證上、下的協調發展和高效銜接。3.3開發時序與規劃補位,優化空間豎向布局與其他規劃相銜接,明確地下空間近期、中期、遠期的建設內容。近期統計地下空間的項目,遠期結合地面的規劃前景提出發展目標。實施與管理借鑒國外立法的先進經驗,推進相關法規的制定工作,保障順利實施。

4.小結

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第4篇

關鍵詞: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城市管理

Abstract: The underground space become the organic composition part of city space in the future city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research the West Railway Station area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planning has carried the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on the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nd other aspects.

Key words: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construction; cit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45.3]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隨著城市空間擁擠、交通堵塞、環境惡化、資源匱乏等問題的愈演愈烈,城市立體化開發的思想營運而生。城市地下空間作為城市空間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成為我國城市現代化規劃建設的新領域、新熱點。城市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的規模日益龐大、功能日趨復雜,并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諧社會、和諧城市進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也成為實現哈西客站地區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1 哈爾濱西客站地區發展概況

2007年11月根據國家鐵路發展規劃,哈爾濱—大連、哈爾濱—齊齊哈爾、哈爾濱—牡丹江、哈爾濱-佳木斯客運專線將在哈爾濱交匯。為統籌四條客運專線客流組織管理,緩解哈市南崗火車站周邊交通緊張狀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鐵道部聯合研究確定,在哈西客站地區規劃建設哈爾濱規模最大鐵路客運樞紐哈爾濱鐵路西客站。

哈西客站地區核心區位于哈爾濱市西南部,規劃范圍為東起學府路,西至迎賓路和城鄉路,南起哈南鐵路編組站,北至康寧路和職工街,總占地面積約18.3平方公里。東側學府路主干道與102國道、京哈高速和城市三、四環相連接,西側城鄉路與機場高速相連,是哈爾濱市重要的出城口和門戶地區。

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鐵建設及其帶來的發展機遇,大力推動哈爾濱高鐵客運站周邊地區整合發展,以此提高利用土地資源融資能力,最大程度的發揮高鐵樞紐的核心側動力,構筑城市發展新高地,帶動城市整體發展。

2 地下空間發展戰略與規劃目標

根據哈西客站地區“哈爾濱城市新中心”規劃定位,為使哈西客站地區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及管理等工作合理、有序的進行,特在哈西客站地區核心區開展了地下空間發展規劃及控制導則設計的編制工作。

2.1地下空間發展戰略

2.1.1以交通設施開發為載體

匯集鐵路、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會交通等多種交通方式的西客站交通網絡系統為哈西客站地區核心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空間增長極。多種交通方式的站點則是地下空間開發的重要發展源。規劃以交通網絡系統為主軸線, 多種交通方式的站點為發展源,帶動周邊地區地下空間的開發。

2.1.2以公共設施開發為先導

通過核心區商業金融設施地下空間的開發,帶動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推動地下空間有序、可持續發展,實現土地價值開發效益的最優化。

2.1.3以市政設施地下化建設為遠景

建設完善和運轉高效的地下市政設施,全面提升片區城市形象,打造舒適、安全、設施完善的北方地下空間系統。

2.1.4以景觀環境設計優美為亮點

通過室內、外環境的設計,對地下空間的尺度、形態、色彩、方向感等方面進行充分研究,打造優美、舒適和怡人的地下空間規劃。

2.1.5兼顧綜合人防工事功能

規劃完善的人防平戰結合工程,充分發揮戰時保護居民、物資以及重要經濟目標免遭敵大規??找u兵器的殺傷破壞;平時為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功能

2.2哈西地區地下空間發展規劃規劃目標

依托于哈西地區完善的現代化軌道交通系統,有效開發利用哈西客站地區的地下空間資源,充分借助地鐵、鐵路引入的大量客源,使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與地下商業有機結合,打造適應寒冷的中國北方氣候的地下空間網絡,把哈西客站地區發展成為中國可持續的地下空間開發的先行區和示范區。同時實現城市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并促進哈西客站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設計原則

4.1地域針對性

規劃設計中緊密結合哈爾濱當地的地質特征,西客站片區現狀用地條件,綜合考慮地下空間開發建設方式。

4.2前瞻性與靈活性

由于地下空間開發的不可逆性,需要在規劃設計中加強前瞻性和適度超前性,空間設計與功能布局上適當兼顧靈活性,為城市未來可能的發展演變以及使用功能變革預留適當的余地。

4.3宜人的室內空間

地下空間具有獨特的全天候的空間使用特征,開發建設目標是要實現地上空間的有效延伸。 設計中應依據此特征和目標,建設適宜不同功能需求的地下空間形式。

4.4垂直互動性

規劃設計的目的之一即努力打破地下空間開發中滯后于地面空間,垂直互動欠缺的局面;在綜合預測未來地下空間開發需求的基礎上,基于地面規劃設計,同步提出地下空間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初期即實現建設中垂直的互動性。

4空間結構布局

在設計原則的指導下,哈西客站地區核心區地下空間開發的總體結構定為:一軸、五心、二帶、網絡格局。其中,“一軸”為貫穿東西,構筑多層次的立體化城市空間的發展主軸和城市景觀軸線;“五心”分別是西客站綜合樞紐中心、區域商業中心、片區綜合功能中心、片區生活服務中心、片區體育文化中心。

同時將整個核心區分為五類控制區,遵循前瞻性與靈活性、可行性、經濟性、垂直互動性的原則,針對每一類控制區,根據其區位和功能特征通過差別化的控制導則,達到地下空間開發與片區整體發展相協調。

片區交通系統規劃在宏觀多層次區位分析基礎上,以適宜交通出行結構為目標,突出公共交通的核心地位,對片區進行動態多模式的交通需求分析,確定相應的停車需求,形成系統的交通規劃。

5 管理模式的探索

5.1研究地下空間開發的鼓勵政策

由于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持,導致我國地下空間商業開發利用只限于公共設施地下開發。因此在開發過程中,政府適當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多種形式開發。

鼓勵開發建設主體多樣化,特別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代表法人等第三方機構,對地下商業街的設置、管理制定確切而合適的計劃,并提供充分的資金計劃,穩定的經營基礎,技術方面的能力及管理能力。

同時,行政主管單位也應針對第三方機構和民間的制定相應扶助制度、支援制度并逐步擴充。

5.2地下空間管理模式建議

5.2.1建立綜合協調機制

由于涉及到多個行政管理部門,為了達到分工協作,形成合力的目的,在地下空間綜合管理的初始階段可以先建立一個由地下空間管理相關的多個部門參加的綜合協調機構。在這個機構的框架內,對地下空間綜合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解決。

5.2.2建立綜合管理機構

對地下空間的管理機構的設置可以按照“一家為主,多家配合”的思想,明確地下空間綜合管理的主管部門。

5.3分階段開發利用管理模式

5.3.1點狀開發階段

在地下空間開發的初期,主要以地下停車場、地下人行過街道等形式的開發為主,在空間上呈少量的點狀分布,并且大多數為人防結建工程。此時的管理模式主要由人防辦為主管部門,對城市人防建設做出妥善安排。

5.3.2線狀開發階段

當城市建設進入到高密度、大容量的階段時,地下交通體系建設被提上日程。此時,伴隨地下軌道的建設,地下空間的大規模開發也揭開序幕,形成線狀的空間開發形式。這一階段的管理模式應由市委組成以市長為首的地下空間開發委員會,組織管理軌道交通以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并協調地下空間資源的配置等工作。

5.3.3網塊狀開發階段

當城市的地下軌道交通系統建成以后,地下空間的開發規模初步形成,點狀、線狀的地下空間連通成網絡狀,并且在重要節點處形成塊狀的大面積開發。此時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可由市委委托專業部門組織協調,其他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聯動管理。

5.4建立市場化運營體制。

對建設成的地下空間的維護和管理采取“轉讓”經營權的方式,明確將地下的經營權從政府中分離出來落實給負責營運的企業,同時確保平戰結合的轉換。

用市場化的手段對地下空間延伸資本進行開發利用,如對地下空間的冠名權和使用權進行拍賣等。

6 結論

通過對整個哈西客站地區核心區地下空間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打造適應寒冷的中國北方氣候的全天候地下空間網絡,形成特色的城市立體化開發模式與管理模式,哈爾濱西客站地區核心區必將在打造中國可持續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的先行區和示范區中譜寫出新的篇章。

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第5篇

【關鍵詞】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中圖分類號: F1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隨著我國各大城市快速發展以及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長,地價高漲、容積率提高、人口密度增加,基礎設施不足、環境惡化和人車矛盾等“城市病”日趨嚴重。為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城市發展中的各種矛盾,人們已經開始認識到城市地下空間在擴大城市空間容量上的優勢與潛力,地面、地上、地下空間“立體”拓展的新理念在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國內外城市發展的經驗表明,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是解決城市“土地、資源、人口、環境”危機的有效措施,是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下面我們將針對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二.地下空間概況和規劃原則

1.就我國現狀而言,我國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可以概括為“量少、質低、起步晚”,主要以較早建設的人防設施以及后期建設的地下停車庫為主。與發展較為成熟的歐、美、日相比具有較大的落差,與香港相比系統性不強,與一些大城市相比無論在質量上還是數量上都存在明顯的不足。伴隨著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全面展開,舊城、舊村改造的持續推進,城市經濟發展形勢較好等難逢的契機,正是地下空間建設發展的關鍵時期。

2.地下空間規劃的原則

從我國城市發展現狀來看,地下空間開發的重點應該在城市的中心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等急需通過地下空間開發緩解交通壓力、改善城市環境、促進集約發展的地區,盡量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在地下空間開發時要根據城市的發展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開發地下空間要采取復合式的開發,即將過去已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室經過改造,作為適合的建筑使用;同時在規劃地下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時,要考慮到戰時人防的作用,在平時一些經濟效益好,能發揮戰略效益的重要廣場、路口等地方規劃人防地下室,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改善城市的交通;在修建高層住宅時修建地下停車庫,兼做人防工程使用;在道路交叉口規劃多功能綜合通道,集管網綜合、地下交通、商業等功能為一體。

三.地下空間開發需求量和城市發展階段的關系

城市地下空間的發展,從初步啟動到飽和成熟,是一個逐步發展的連續性過程。從自身來說,城市地下空間具有規模上從小到大、功能上從單一到綜合、結構上從零散到系統、觀念上從被動到主動等發展特征;從整體來說,城市地下空間的發展階段是與城市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地下空間的發展實際是對城市特定發展階段的需求的滿足,不同階段有不同階段的問題及相應的需求。

四.地下空間開發需求量與城市各相關規劃的關系

城市對地下空間利用的需求,根據不同功能設施和不同片區用地類型,其具體內容也各不相同。地價、容積率、用地類型、客流量、可達性指標體現土地-交通因素對地下空間作用的方式和強度,對確定地下空間開發強度有重要影響。

1.城市地下空間布局的方法

(一)以城市形態為發展方向。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必須和城市相對應和協調。這種協調和對應首先表現在區位上,地下空間的開發通常選擇城市密集的地方。然后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帶動著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

(二)以點線面為主體布局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各種形式的鏈接構成城市整體。

(三)以城市軌道交通網絡為骨架。地鐵是目前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中覆蓋面最大,規模最大的工程,其按照城市人流方向形成網絡。從某種程度上說,地鐵反映了城市結構。以地鐵為骨架的城市地下空間有效的提高了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效益。

(四)以大型地下空間為發展資源。城市地下空間的形態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地鐵經過的地方;二是地鐵未經過的地區。在地下空間規劃的時候,對于那些地鐵經過的地區,要充分考慮到地鐵的重要性,可以在其四周建設大型公共設施,商業寫字樓等,形成集商業娛樂與文化產業的一條龍服務。對于那些沒有地鐵經過的地方,可以以地下商業街或是大型的廣場作為結點,利用地下商業街將其鏈接成一個整體。

2.地下空間發展的重點

地下城市的空間在這個資源短缺的社會中是城市的重要資源,其在很多方面得到應用,例如辦公樓、地下停車場以及商業街等。這些地下設施和城市地面設施共同組成了城市的空間網絡資源。

(一)地下商業街

地下商業街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其形式和內容上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從剛開始的單純的商業性質逐漸演變成集商業、交通以及其他公共設施為一體的綜合地下建筑。其基本類型有以下幾種:(1)廣場型。這一類型通常是修建在火車站前面或者附近的廣場的下面,連接著交通樞紐。這種地下商業街每天客流量是很大的,其停車的面積也大。(2)街道型。通常修建在城市中心區比較寬敞的主干道下面,從而構成與地面街道或商城的相互聯系。(3)復合型。是上面兩者的復合體。目前大多數是這一類型。

(二)地下停車場

隨著城市化人口的增多,城市汽車的數量也在與日俱增,這使得城市停車場的數量也在逐漸的增加。在目前城市用地緊張的情況下,地下建設停車場是解決城市用地緊張的重要途徑。

(三)地下鐵道

目前,地下鐵道是大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手段。在一些大城市,如紐約、巴黎、東京等地的地鐵里程都達到100km以上,年運量達到數億人。

地下鐵道的優勢:地下鐵道的運營量很大,是普通公共汽車的6到8倍,健全完善的地鐵系統承載著城市公共運輸量的一半之多。地鐵的運行往往不會受到外界其他因素的影響,運行速度快,能達到公共汽車運行速度的2到4倍。除此之外,地鐵的運輸成本較低,且具有安全、舒適、可靠的優勢。地下鐵道的修建在地下,在修建過程中不會損害城市的景觀,合理的利用了城市地下的空間資源。

五.結束語

城市地區普遍都面臨著嚴重“城市病”問題,而地下空間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是解決各種矛盾的有效途徑和必要手段之一。但地下空間的開發往往會受到現狀地面環境、原有建筑物和相關政策等的制約。因此,其開發必然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結合我國地下空間資源利用策略研究,認為對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是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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