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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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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案

人口普查方案范文第1篇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人口普查是一項全國性的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第六次人口普查將摸清*年以來我街道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研究未來人口狀況的發展趨勢,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我街道人口、就業、教育等政策,科學制定我街道“十二五”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村(居)和駐街企事業單位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原則,在區政府、區人口普查辦公室和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

依據津麗政發27號和津麗人普辦5號文件要求,經街道黨委、辦事處研究,我街道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

主任:*(兼任)

副主任:*

成員:*

各村都要成立普查工作組,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抽調有關人員做好普查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是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機構,負責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推動。

2、街道統計辦負責人口普查的業務指導工作。

3、*街道派出所負責組織戶口整頓工作,協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記階段相關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所內居留人員普查登記工作。

4、街道計生辦負責新出生人口的核實認定工作,并與普查辦做好人口普查各階段工作。

5、街道宣傳部門配合普查辦制定我街道宣傳方案,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并在繪制普查區圖過程中對各重點區域進行攝錄為審核繪圖工作提供影像依據。

6、街道財政科負責普查經費的落實和協調工作。

7、街道城建科配合做好普查區域認定和制圖工作。

8、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和環衛所分別負責各自管理市場內個體工商戶的宣傳動員及協調工作。

9、街道衛生院、一中心*醫院配合做好在醫院住院及居住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10、街道區域范圍內的學校做好本校居住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11、*重機工業園管委會和排水管理處配合做好本單位普查各項工作。

三、人口普查經費

人口普查所需經費,在保證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和厲行節約的原則下,由街道普查辦編制詳細經費預算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1、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今年11月1日零時。

2、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居住在我區所轄區域內的自然人。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關信息。

3、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

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4、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5、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6、*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記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普查員調查完一戶,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

六、區域劃分與戶口整頓

普查區域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居(村)委會所轄地區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劃分若干普查小區,每個普查小區原則上按照約300人劃分。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所有區域。

公安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方案》的要求進行戶口整頓。全面、完整、及時的向普查機構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記資料,包括按照普查區域范圍的常住人口、外來人口、人戶分離人口、無戶口和應銷未銷戶口等資料。

七、步驟與時間安排

人口普查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工作階段(*年12月至今年10月底前)。主要內容為:

1、成立*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工作進度安排和各項工作細則(今年3月至今年4月);

2、建立村(居)委會人口普查小組,(今年4月至今年5月20日);

3、開展人口普查宣傳工作,普查物資和數據處理準備工作(今年5月至10月);

4、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址編碼(今年3月至6月);

5、全面戶口整頓(今年5月至8月);

6、選調培訓普查員、普查指導員(今年7月至9月);

7、開展摸底工作(今年9月至10月);

8、完成數據處理準備工作(今年6月至11月)。

(二)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匯總階段(今年11月至12月)。主要內容為:

1、普查員入戶登記(今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2、復查、驗收及主要指標快速匯總(今年11月11日至12月)。

(三)數據處理階段(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2月)。主要內容為:

1、普查表編碼(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月底);

2、普查表光電錄入(今年12月至2011年3月底);

3、數據編輯制表、匯總(2011年3月至8月)。

(四)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與后期工作階段(今年12月至2012年)。主要內容為:

1、完成普查數據的評估與報告(今年12月至2011年4月);

2、完善人口數據庫,編輯出版普查資料及開發,普查工作總結表彰(2011年1月至2012年)。

八、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與培訓

(一)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

1、原則上每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員,每3—4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指導員。

2、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由普查員承擔,普查指導員負責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3、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是人口普查的基層工作人員,由各級普查機構負責選調或招聘。普查員在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被調動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4、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應當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認真負責、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招聘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勞動報酬由區普查辦在人口普查經費中予以安排。

(二)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培訓

1、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組織街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參加由區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普查培訓。

2、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經過培訓并測試合格后,由區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頒發證件,普查員入戶登記和普查指導員工作時,必須佩戴。

冒充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詐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九、特殊區域內人口普查登記工作的規定

1、在鋼管公司中學、*學校、鋼管公司小學、鋼花幼兒園內居住的各類人員(包括非走讀生)由學校負責普查登記,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協調并提供人口普查的業務指導,普查表移交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

2、居住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場、建筑工地場所內的集體戶和家庭戶的登記工作,由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組織登記,各單位負責協助辦理(單位名單見附表1)。

3、駐街道消防隊由區普查辦按軍隊的相關規定執行。

4、*派出所被羈押的人員,由公安機關進行普查登記。

5、對無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由公安、民政和普查辦按區普查辦的要求適時開展一次性清查登記。

十、宣傳工作

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街道、村(居)人口普查機構和宣傳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組織開展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街道、村(居)各級普查機構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后,通過張貼標語、公告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區第六次人口普查實施方案》,深入宣傳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一、紀律

1、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動員、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群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群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借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2、人口普查機構,要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和資料管理負責,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可靠,杜絕丟失和損毀現象的發生。

3、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4、人口普查機構和各級普查工作人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5、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普查表。

6、人口普查匯總數據,不得用于對基層政府的政績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數據追究以往瞞報、漏報的責任。

7、本方案規定的各項具體工作實施細則,由*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制定。

二、獎懲

人口普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總則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按照“統一組織、光電錄入、分級處理”的原則,在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以普查表為直接處理對象,采取國家、省、地市分級數據處理模式進行。各級普查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規定的數據處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負責完成本級數據處理工作任務,按規定的時間、數據格式和要求上報(接收)普查數據。

二、數據處理工作任務及工作步驟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任務是:完成《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以下簡稱“普查表短表”)及封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以下簡稱“普查表長表”)及封面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以下簡稱“死亡表”)及封面的所有信息錄入、編輯、審核、上報,并在此基礎上完成數據匯總、資料開發以及數據庫建設等工作。

整個數據處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在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要任務是:做好普查數據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制定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制定有關數據處理的各類標準;研制數據處理軟件;數據處理工作試點;數據處理人員的技術培訓;數據處理設備采購及工作環境準備等。

第二階段為數據處理和上報階段,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務是:組織完成地市級人口普查表的光電錄入、圖像存儲工作;組織完成光電錄入數據的加載、審核、校正和上報等工作。

第三階段為數據加工匯總階段,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務是:完成人口普查匯編資料的分類匯總和排版制表工作,完成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總結。

第四階段為人口普查數據庫建設階段,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務是:根據需求進行人口普查數據庫建設工作。

三、數據處理工作模式

數據處理工作按照“統一組織、光電錄入、分級處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在地市級集中組織光電錄入,國家、省、地市三級處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地市的統一組織下,將數據處理的光電錄入工作延伸到縣區級進行,但縣區必須保證充足的數據處理人員和必備的數據處理環境。

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要求:統一技術環境標準,統一數據處理標準,統一數據處理軟件,統一組織數據上報。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對普查表短表和封面、普查表長表和封面、死亡表和封面的所有信息全部采用光電錄入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并生成以縣為單位的普查表圖像文件和數據文件。

(二)對光電錄入的數據進行編輯、審核、錯誤修正后,生成凈化后的數據文件。

(三)將光電數據、凈化數據、普查表圖像文件,按要求分批逐級上報。

(四)國家、省、地市按要求對數據進行匯總??h區級由地市級匯總后反饋數據。有條件的縣區,也可自行完成普查數據匯總工作。

(五)國家、省級要建立人口普查數據庫,有條件的地市也可以考慮人口普查數據庫的建設。

四、數據處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下設數據處理組,負責組織指導數據處理工作。各省、地市人口普查辦公室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設立本級的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組,下級數據處理組在上級數據處理組的指導下,在本級人口普查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級數據處理工作。各級數據處理組要建立崗位責任制,確保數據處理工作各項任務責任到人。

各級普查機構數據處理組的主要工作:

(一)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數據處理組

1、制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制定數據處理標準和計算機軟硬件環境技術標準。

2、組織光電錄入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的研制,編寫操作手冊。

3、組織國家級數據處理試點。

4、組織數據處理設備的采購、驗收和檢查。

5、組織光電錄入、數據處理軟件以及相關技術的培訓。

6、負責對省級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的指導和技術支持。

7、負責對上報普查數據進行檢查驗收。

8、完成國家級數據匯總。

9、建立人口普查數據庫。

10、組織完成數據處理工作的總結、評比。

(二)省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數據處理組

1、認真貫徹執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補充制定本地區的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本級和下級普查機構數據處理培訓、數據處理環境準備。

3、組織本地區的數據處理試點工作。

4、負責下級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的指導和技術支持,及時反映和解決數據處理中的問題。

5、負責對上報的數據進行檢查驗收。

6、將本級審核通過的數據,按照國家規定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

7、完成本級數據匯總。

8、負責建立本級的人口普查數據庫。

(三)地市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數據處理組

1、認真貫徹執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和上級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相關要求,落實普查數據處理所需要的人員和數據處理環境。

2、組織完成人口普查表的光電錄入、圖像存儲、數據加載和審核編輯等工作。

3、將普查表的數據文件、圖像文件按照規定的格式、內容要求和時間,報送上級人口普查辦公室。

4、完成普查數據匯總。

5、負責向縣區級反饋普查資料。

五、人口普查數據的上報

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必須按照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間上報普查數據。

(一)數據報送的有關規定

1、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在報送普查數據文件、普查表圖像文件的同時,還需要以文字和報表形式報送以下資料:

(1)由本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并加蓋公章的上報資料清單及說明。

(2)上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規定的數據檢查表。

2、數據報送要安排專人負責。在規定的報送期過后20天內,下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必須安排有關人員值班,及時解決上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對上報數據提出的查詢問題。一般應在上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提出查詢后三日內予以明確的答復。

3、在規定的上報期后,未經上級人口普查辦公室的同意,下級人口普查辦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報的數據或重新上報數據。

4、數據報送的方式:數據文件以網絡方式報送,圖像文件以磁帶方式報送,相關信息文件通過網絡和傳真方式報送。

(二)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報送數據的時間

1、原則上地市級人口普查辦公室于2011年1月15日前,向本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報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電數據;2011年2月15日前報送經編輯審核后的普查表短表數據;2011年4月10日前報送經編輯審核后的普查表長表及死亡表數據;2011年4月20日前報送普查表圖像文件。各省普查辦也可根據本省的實際情況,對地市數據的上報時間另行規定。

2、省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向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報送數據:2011年1月20日前報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電數據;2011年2月20日前報送經編輯審核后的普查表短表數據;2011年4月15日前報送經編輯審核后的普查表長表及死亡表數據;2011年4月25日前報送普查表圖像文件。

六、安全與保密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以統計信息網絡為依托進行,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系統的安全是保障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順利進行和數據安全的必要條件。因此,在數據處理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

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系統已在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各地必須在環境安全、網絡安全、系統安全、應用安全等方面應按照所報備的相應等級的要求執行。

人口普查數據處理所用計算機要保證專機專用,安裝補丁管理和防病毒系統,嚴防計算機病毒的侵襲。各級數據處理人員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規定,對經手的普查資料嚴格保密。

七、數據處理工作的質量控制

數據處理工作的質量控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數據處理流程的每個環節都要把好質量關。

(一)普查表印刷與填寫

普查表印刷與填寫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光電錄入。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嚴把印刷、填寫質量關,做好普查表的印刷和填寫的檢查工作,確保進入光電錄入環節的普查表印刷質量合格、填寫符合規范。

(二)普查表包裝、運送和交接

在普查表的包裝、運送和交接時,應嚴格遵守《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包裝、運送和管理工作細則》的規定,嚴格普查表交接手續,明確責任,確保普查表完整無損。

(三)光電錄入

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組織流程和工作流程進行,以保證普查表的“不錯、不亂、不重、不漏”。

(四)數據轉換

光電錄入后的普查數據需要加載到數據處理軟件,數據處理人員應對加載情況進行記錄檢查,確保加載數據不重不漏。

要嚴格按照數據編審規則進行數據審核,對發現的錯誤,由同級或下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專業人員進行認真核實訂正,并做好記錄。

(六)數據上報

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規定的格式、內容、時間報送數據,報送的數據要完整,手續要齊全。

(七)軟件質量保證

軟件是普查數據處理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要保證軟件的安全、穩定、可靠、易用,數據處理過程中盡可能地減少補丁下發。

八、數據處理工作環境

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根據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印發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數據處理環境要求》(國人普辦字[]5號)的通知要求,結合本方案,做好人口普查數據處理環境的準備工作。

(一)數據處理系統環境

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數據處理組統一組織數據處理系統的開發,統一規定數據處理各類標準、軟件運行環境,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做好本級的數據處理系統的運行環境準備和集成工作,確保統一下發的數據處理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數據處理系統分為光電錄入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光電錄入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可分開部署在兩臺服務器上,也可以在同一服務器上部署。

(二)計算機設備環境

1.地市級環境

(1)網絡要求:千兆以上的局域網、帶寬10mb以上的與省連接的廣域網,實現網絡管理、病毒防治及補丁更新等功能。

(2)獨立的光電掃描工作機房,具備不間斷ups保障。

(3)每25萬戶~30萬戶配套1臺光電掃描儀,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調配。

(4)每臺光電掃描儀配套6臺以上的專用數據處理pc機。

(5)每臺人普圖像管理專用服務器支持2臺光電掃描儀。

(6)2臺專用pc服務器用于數據處理。

(7)建立2tb以上容量的存儲管理系統,用于圖像管理。

2.省級數據處理環境

(1)省級編審匯總系統需要兩臺專用的小型機服務器。將應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分開部署,支持三層架構的數據處理軟件有效運行。

(2)準備一套與地市光電錄入系統相同的環境,用于光電磁帶的接收與驗證,以及技術支持和服務等。

(3)8t以上容量的存儲管理系統。

(4)存儲介質等耗材配套。

九、技術培訓

數據處理技術培訓采取統一組織、分級負責的辦法。國家負責培訓省級數據處理骨干;各省組織省級及以下單位的數據處理人員的培訓。培訓教材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編寫印發,并下發電子版教材。

主要培訓內容:

(一)光電掃描軟件培訓;

(二)光電掃描儀技術培訓;

(三)數據處理軟件應用及師資培訓;

(四)存儲與圖像技術培訓;

(五)小型機系統培訓;

(六)數據庫技術培訓;

(七)應用服務器管理技術培訓。

十、數據處理經費

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做好數據處理經費保障,以確保數據處理任務的完成。數據處理工作經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利舊經費,如:二農普光電掃描儀維修和維護費;

(二)計算機及設備補充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三)數據處理消耗品費;

(四)系統軟件(如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購置費;

(五)數據處理試點費;

(六)數據處理培訓費;

(七)外聘數據處理人員工資及勞務費;

(八)人口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網站建設費和網絡運行費;

(九)人口普查數據庫開發、運行管理以及數據存儲介質管理費;

(十)數據處理工作方案、軟件使用手冊、培訓教材等資料印刷費;

(十一)辦公、差旅、會議、電訊、宣傳、交通工具等辦公費;

(十二)其它不可預見費用。

十一、計劃及進度安排

(一)2010年6月20日前下發《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

(二)2010年7月31日前分別完成光電錄入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試點版的研制,并完成試點工作。

(三)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數據處理綜合試點和培訓版軟件,并下發《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實施細則》和培訓教材。

(四)2010年10月下旬完成數據處理各項培訓。

(五)2010年11月10日前下發光電錄入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的正式版。

(六)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地市級光電錄入和數據編審匯總環境的準備。

(七)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級、國家級數據處理環境的準備。

(八)2011年1月15日完成地市級普查表短表的光電錄入。

(九)2011年1月20日前報送的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電數據到國家。

(十)2011年2月20日前報送編審后的普查表短表數據到國家。

(十一)2011年3月25日前完成普查表短表的國家級數據審核及匯總。

(十二)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普查表長表及死亡表的光電錄入。

(十三)2011年4月15日前普查表長表及死亡表數據報送到國家,2011年4月25日前報送普查表圖像文件。

(十四)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國家級普查表的圖像歸檔。

(十五)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普查表長表及死亡表的國家級數據審核及匯總。

人口普查方案范文第3篇

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將查清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設置人口普查小組,分別負責人口普查的領導、組織和具體實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經費,在保證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和厲行節約的原則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配合各級宣傳部門,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積極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各級人口普查領導機構,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負責,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可靠。

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六、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20__年11月1日零時。

七、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在現住地進行登記。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采集相應信息。

九、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

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的人口,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

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十、人口普查表分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長表》兩種形式。《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十一、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定,各省負責印發。

十四、中國人民現役軍人、文職干部、編內職工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普查。

在軍隊編內單位服務的編外職工以及家屬、保姆等,居住在軍隊營院內的,由軍隊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不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機構負責普查。

在軍隊所屬的福利性、保障性企業,子弟學校、幼兒園等單位居住的非現役軍人、文職干部和編內職工,由其所在單位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機構;不在上述單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機構負責普查。

十五、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登記,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在武警部隊營院內居住的家屬、保姆等,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

十六、駐外使、領館人員,各駐外單位人員以及派往國外的專家、職工、勞務人員、留學生(包括公費和自費)、實習生、進修人員等,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或者集體戶申報登記。

十七、依法服刑、被勞教的人,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監獄、勞教機關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縣、市人口普查辦公室。

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選調和培訓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由普查員承擔,普查指導員負責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原則上每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員,每個普查區配備一名普查指導員。

十九、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應當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認真負責、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二十、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可以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也可以從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選任,或從社會招聘。

普查員在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被調動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調人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崗位。

選任和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由普查機構支付。

二十二、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培訓工作由縣(市)人口普查機構統一組織進行,并于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經過培訓并測試合格后,由普查機構發給證件,入戶登記時,必須佩帶。

冒充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詐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

二十四、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與宣傳部門密切合作,統籌制定宣傳規劃,做好宣傳方案。要大力宣傳《人口普查條例》,深入宣傳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宣傳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二十五、各級宣傳部門要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后,采取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多種形式,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級普查機構要積極協調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大力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好群眾的思想發動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各階層支持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記前的準備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

二十八、普查區、普查小區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分成若干個普查小區。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全國。

普查小區劃分工作應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公安機關進行戶口整頓,并將有關資料提交同級普查機構,供普查登記時參考。

戶口整頓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記以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要對普查小區的人口和居住情況進行摸底,明確普查登記的地域范圍、繪制普查小區圖、編制普查小區各戶戶主姓名底冊。

摸底工作于20__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記和復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__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記的方法,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

普查員調查完一戶,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

三十三、普查登記時,各戶申報人應當根據普查員的詢問如實回答普查內容,不得謊報、瞞報、拒報普查項目。

三十四、各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動員、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群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群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借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三十六、人口普查機構和各級普查工作人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記結束后,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發現差錯,經核實后,予以改正。

復查工作于20__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復查工作完成后,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事后質量抽查。

質量抽查工作于20__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數據的匯總、和管理

四十、對普查登記的主要數據,先進行快速匯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匯總結果于20__年12月31日以前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數據進行審核后,于20__年2月底前公報。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長表》,以普查小區為單位分別裝入不同的包裝袋?!端劳鋈丝谡{查表》以普查區為單位裝入相應的包裝袋。

普查資料在運送過程中,必須妥善包裝,專人護送,保證完整無損。運送單位和接收單位應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經復查后,由編碼員在編碼指導員的指導下,按照統一規定的標準,集中在縣級進行編碼。

編碼資料經全面復核,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錄入。編碼工作于20__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資料由人口普查機構負責進行數據處理。錄入采用光電錄入的方式,匯總程序由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下發。

四十四、數據錄入后,原始普查表轉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資料庫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__年9月30日以前將全部匯總結果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國人口普查匯總工作。

四十六、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數據資料,包括圖像和個體數據資料,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匯總數據,不得用于對基層政府的政績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數據追究以往瞞報、漏報的責任。

四十八、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普查匯總資料進行評估和分析研究,編制普查報告書,分別向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對認文秘站-您的專屬

秘書!真執行本方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五十、對違反本方案規定的,由人口普查機構予以批評教育,本人所在單位給與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們共和國統計法》、《人口普查條例》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給予處罰。

五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字,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資料計算。

臺灣、彭湖、金門、馬祖地區的人口數字,按臺灣當局公布的資料計算。

五十二、少數邊遠、交通極為不便的地區,需采用其他調查方法的,須報請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批準。

人口普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戶口整頓要以穩定大局、服務于經濟建設為指導思想。通過戶口整頓,查清本轄區常住人口、暫住人口的底數和流動人口的情況和數據資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有關戶口政策解決一些應報未報、應銷未銷的戶口問題,糾正戶口登記中重戶重口、漏戶漏口和登記項目差錯,為人口普查提供翔實的戶籍資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戶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點

戶口整頓工作的重點是清理和掌握各戶籍管理區域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情況和數據資料。對出生、死亡、遷出、遷入等未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申報戶口、注銷戶口等登記手續;對沒有申報戶口的超計劃生育的出生人口,要準予登記。

在農村地區,要按照農村戶口城市化管理的進程,健全戶籍管理制度。對無戶口人員,要積極采取措施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

在城鎮地區,要盡快落實新建房屋和新開發居民小區戶口管理的歸屬。對常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戶核對清楚,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登記造冊,掌握情況。

三、方法和步驟

(一)戶口整頓工作方法

戶口整頓工作采取入戶核對常住戶口和清理登記暫住人口的辦法進行。常住戶口核對要按照戶口登記項目,逐人逐戶逐項核對,要清理、登記和掌握本調查小區內暫住人口的住宿地點、人數等情況,配合人口普查辦公室進行普查登記。已建立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的派出所,還要與計算機存儲內容對照,努力做到調查小區內不遺漏一人一戶,登記項目無差錯。戶口整頓的工作,大體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復查驗收階段。

1、準備階段。主要是制定整頓工作方案,編寫宣傳提綱,組織好專門工作力量和劃分調查小區等工作。

2、實施階段。一是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學習戶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認識,使參加戶口整頓的工作人員明確戶口整頓的目的、方法和步驟。二是宣傳發動。召開各種會議,利用影視、報紙、書信等形式,廣泛宣傳人口普查和戶口整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眾的思想疑慮,使廣大群眾理解、重視、支持和配合戶口整頓工作。三是調查摸底。按照普查區圖,落實工作責任制,摸清人戶分離人口和暫住人口的基本情況,同時通過訪查當地醫院、接生員、計生員、查看婦女懷孕、生育登記簿,個別走訪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干部等,切實掌握各戶出生和死亡人數。四是入戶核對。充分發揮現有戶籍資料和訪查資料的作用,逐人逐項核對無誤,填好《戶口整頓調查登記表》。

3、復查驗收。通過召開老鄰居、老住戶、老居民等“三老”座談會,切實弄清入戶核對尚未弄清的疑難問題。戶口整頓的驗收,采取抽樣檢查,逐級驗收的辦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切實把好質量關。凡是走過場的要重新返工,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進行補課。

(二)戶口整頓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0年5月至7月底,在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中設立戶口整頓工作組,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h人口普查辦公室定于5月初進行戶口整頓試點工作。通過試點,摸索和總結我縣戶口整頓的工作經驗,培訓我縣戶口整頓骨干。各鄉鎮人口普查辦公室,在自治區試點工作結束后,要結合實際開展戶口整頓試點工作,培訓基層戶口整頓骨干,為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第二階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

第三階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檢查驗收后,將調查小區的現有人口資料報送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填寫《戶口整頓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完成戶口整頓工作任務。

四、政策和原則

為嚴密戶口管理制度,確保戶口整頓質量,防止漏報瞞報,在戶口整頓中應嚴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則:

(一)對未申報戶口的新生嬰兒和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戶的子女,要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準許他們進行人口普查登記和常住戶口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戶。對曾經瞞報、漏報人口出生情況的單位,只要在這次普查中如實登記,均不再追究;對繼續瞞報的,一經查實,要依法加以處理。

(二)對無戶口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采取措施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暫時無法解決落戶或恢復戶口的無戶口人員,不論其居住何處,現住地戶口登記機關均應造冊登記,作為暫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記結束后,再研究其落戶問題。

(三)對常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戶核對清楚,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造冊登記,掌握情況。對新建房屋和新開發居民小區,要盡快落實戶口管理歸屬,切實加強戶口管理工作。

(四)對于重戶重口、漏戶漏口和各種登記項目差錯,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切實解決。屬于死亡、遷出、參軍、出國、逮捕等未注銷戶口的以及出生、遷入、復員、回國、勞改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未登記戶口的,均要核對清楚,該注銷的注銷,該登記的登記。

(五)關于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的門(樓)牌清理裝訂工作,由公安機關認真組織實施。

五、組織和經費保證

戶口整頓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礎工作,是保證普查質量的必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戶口整頓納入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人口普查方案范文第5篇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及《上杭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為了保證我鄉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全面完成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任務,鄉政府決定,對各村下達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責任書。主要工作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要加強對人口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承擔對本村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面責任,各村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要把這次人口普查工作作為村級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督查,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村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依照《湖洋鄉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職責》分工,對本村的人口普查工作中所承擔的工作負主要責任,對所掛村人口普查工作人員負次要責任。各村普查小組成員要根據普查各個階段的工作需要,及時配合鄉人普工作小組做好各項工作。

二、明確目標任務。按照國家及省市縣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我鄉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普查前期準備。(2009年2月-----2010年10月)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有:組建普查領導機構及工作機構、普查工作部署、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編制普查經費預算、普查物資準備、普查試點、普查區域劃分、區域圖繪制、普查宣傳動員、普查人員選調、普查業務培訓、戶口整頓、人口摸底清查等。

第二階段:入戶登記、質量驗收、質量抽查及快速匯總。(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正式進行普查入戶登記、普查現場復查、事后質量抽查、普查表編碼、普查表審核、普查專項業務培訓、人工快速匯總等。

第三階段:快速匯總資料、普查數據處理及普查資料交接。(2011年1月----2011年9月)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表集中編碼、普查表集中審核、普查表集中分析評估、普查表集中重新抄錄、普查表光電錄入、普查數據處理、普查數據審核、普查數據匯總上報、普查快速匯總、普查初步成果等。

第四階段:資料開發利用和總結階段。(2011年9月----2012年底)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資料編輯印發、普查課題開發研究、普查先進表彰、普查工作總結等。

各村的普查工作任務主要集中在第1、2階段。

三、確保普查質量。各村要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負總責,建立人口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并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普查人員培訓、普查區劃分、普查登記、核實、訂正、驗收等各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鄉計生、公安、教育、衛生院等部門要做好上級已經出臺的針對人口普查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落實工作,特別要注意防止因為計劃生育、黑戶、流動人口等原因出現的虛報、瞞報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各有關主管部門還要密切關注普查工作中的城鎮化率、受教育程度、少數民族人口總量等指標數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普查質量。

四、堅持依法普查。各村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和《湖洋鄉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堅決反對和制止普查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保證人口普查工作依法、有序、規范開展。對不執行《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普查方案的;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資料、編造虛假人口普查數據的;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的;對本鄉及各村發生的嚴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失察的將提請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確保普查經費。各村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家統計局、財政部《關于統計部門周期性普查經費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認真落實相應的普查經費,要檢查督促普查機構厲行節約、精打細算、??顚S?,提高資金的投入產出效益,杜絕浪費和違紀使用。

六、保證工作力量。各村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組,負責日常組織和協調工作。各村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盡快熟悉業務,掌握培訓內容,保證普查按規定表式、內容和標準進行,決不能因為普查力量不足和業務不熟而影響普查質量。中小學教師積極參與人口普查工作,彌補本鄉普查工作力量;衛生院和公安部門要確保提供的普查參考數據真實準確,使普查各項任務高質量完成。

七、強化宣傳動員。各村要制定宣傳動員工作計劃,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有計劃、分階段開展形式多樣、切實有效的宣傳活動,特別是要精心安排好2010年10月份的宣傳月活動,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和認真做好人口普查,對人口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履行責任追究。各村要嚴格按照《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定,做好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和現場登記工作。按規定對主要數據的快速匯總工作要按時逐級匯總上報。建立人口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調查誤差須控制在質量驗收標準合格范圍之內,并通過鄉級以上各級人口普查機構驗收。鄉政府將對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的,或經上級人口普查機構驗收不合格造成全鄉返工的村,除要求承擔當地返工所需經費外,還必須承擔部分鄉級返工所需經費,并由鄉財政扣撥;因鄉直有關單位責任造成返工的,也要承擔相應的返工經費,同時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優資格,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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