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xxxx年,在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園林局全體職工齊心協力、艱苦奮斗、真抓實干,認真開展落實管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匯報如下:

一、xxxx年工作總結

1、項目申報成績顯著。在去年申報省級水利風景區的基礎上,申報并通過了國家級水利風景區創建工作;獲得省級濕地公園的批復試點及申報財政項目中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資金50萬元。

2、園林景觀扎實推進。完成牧之樓及十里橋兩側的景觀提升工作,十里橋周邊綠化景觀工程被列為市精品示范工程;完成西廂橋桃樹、櫻花種植工作;做好災后重建工作;東溪路沿線樹木按照園林綠化要求做好防護性工作,保證苗木的品質和健康;在園林養護方面,我局室根據不同的時節積極提出方案和要求,對工人進行現場講解,讓他們了解和認識到我們的養護標準和要求,保證養護質量;完成民俗體驗區及鄉村運動公園區域內的苗木認定工作;完成制作國家水利風景區、省級濕地公園及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工作標牌近200塊;此外,協同公司做好苗圃的移交及養護管理工作。

3、農業生產穩步向前。園區耕地789.9畝,其中民俗體驗區內的349.2畝,目前園區外租承包大戶視圖面積為440.7畝,實際可種植面積約260畝。xxxx年度種植玉米、高粱約30畝,水稻230畝;下半年種植油菜約150畝,紅花草30畝,80畝小麥;北村口樂耕園區域整治擴建后總體面積23.5畝,其中:外租科技館2.8畝,菜地地塊66塊約3畝,自主種植蔬菜4.5畝,黃豆1.5畝,油菜11.7畝。其次,原藥材地塊常規管養工作持續進行,并在樂耕園新整治藥材展示地塊面積約1畝,準備增加2到3個新品種。

4、水產養殖漸有起色。完成景區水面700余畝魚種投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6萬余元的魚苗投放工作,其中包含規格150克至1300克不等的6種魚類,共計總數約23萬尾;協同配合公司對景區所有水面開展水質監測及藍藻預防工作。

5、水利興修初見成效。完成制定農田水利冬修計劃和前期測繪工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有望獲得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437萬元,爭取xxxx年前啟動山塘清淤擴容、水毀堤防修復、水毀閘站提升和水土保持等項目的建設工作;同時抓好7處山塘、2處養殖水面塘,以及防洪渠道、排洪渠道和灌溉渠道的貫通修整,做好山塘塘埂的加固和護坡修葺,部分放水涵和截止涵的修整重建;完成杏花聯圩缽盂山段前期勘測設計工作,完成谷潭圩排澇站改造、缽盂山段堤防加固工作。

6、其他工作有序進行。xxxx年完成旅游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

7、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由于知識缺乏,不能更好的服務園區景觀綠化工作,因此要加強學習和交流;景區水面之大,跟蹤人數單一,工作難以相互對接交辦,關鍵時段力不從心(如雨汛期:防逃應急,防偷,水質管控,魚類喂養,同時涉及水面安全作業、加至防汛抗洪工作交織一起);景區水面水質污染:景區水源來至周邊山田水,今年影響我景區水質為西區農田上游城市垃圾堆棄場,雨汛期因雨勢過強過長,堆棄場部分垃圾水有上而下涌入我景區,過程中水速較快得不到凈化沉淀,造成景區水體污染,一時間無法控制,致使今年部分魚類死亡,建議上游垃圾水完全隔開不再流入我景區,否則次年再有強降雨病毒性洪災流入景區后果難以想象;景區有幾處死角夜晚安保難以管控,尤其魚籠和漁網偷捕,建議夜晚安保區域定點設置管理哨崗或架設電子監控;今年特大雨汛期因考慮不周,薄弱防逃屏障,導致園區水面魚類竄逃,因此需加固重修防逃屏障。

二、xxxx年工作計劃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近期,我市持續出現極端高溫天氣,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幾天我市晴熱高溫天氣仍將延續,大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將達39~40℃,局部40℃以上。同時,進入夏季,雷電、暴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頻繁,極易引發各類安全事故,為切實加強建設領域夏季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市安委辦《關于切實做好夏季和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采取措施,做好高溫期間防暑降溫工作

各科室、單位要建立健全應對高溫工作機制,規劃驗收、園林市政、建筑施工、保障房建設等涉及戶外管理工作的單位要落實好防暑降溫措施,合理調整戶外作業時間,做好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確保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要加強對園林市政、建筑施工等相關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類用工單位細化高溫應對措施,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和防護物品發放,改善露天和高溫工作場所的通風、隔熱、降溫條件,確保作業人員宿舍、食堂、廁所等臨時設施符合有關標準和滿足防暑降溫需要;要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完善醫療應急機制,及時處置高溫影響下的中暑、食物中毒等突發安全事故;要妥善安排施工計劃,避免盲目搶工期、趕進度,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全面落實責任,加強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

(一)加強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統籌安排、合理分工,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監管領導機制;要根據夏季汛期、臺風和高溫季節氣候特點,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組織開展夏季施工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糾和全面排查,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塔吊、電焊機、施工升降機、井字架、基坑支護、腳手架、高支模、簡易工棚、臨時用電設施等設備的檢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要加強場地內防汛排澇工作,及時疏通排水管道、窨井等相關設施,保障排水暢通;要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規定,加強工地內危險品、易燃易爆建材物品存放庫房的管理,嚴格危險品領用審批制度,實行專人負責;要對場地內高空懸掛物、燈箱、廣告牌等設施及臨時構筑物進行防護加固,嚴防高空墜物、構筑物倒塌導致的傷害事故。

(二)加強園林市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道路、橋梁、排水、燃氣等市政公用行業要立足民生,合理分配資源,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加強夏季市政公用行業安全防范工作。要對市政基礎設施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好道路、橋梁、排水系統的安全維護工作,及時進行檢修、加固、清淤,確保運轉正常;要加強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供應企業、門站的安全生產監管,規范儲存、裝運等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爆和高溫預防工作,加強地下燃氣管網的巡查和維護,嚴防燃氣泄漏、爆炸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垃圾焚燒廠、垃圾中轉站及環衛專用設施的安全維護,及時清除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的垃圾,確保垃圾日產日清,防止夏季垃圾腐敗導致蚊蟲孳生引發疾病傳播;要出臺針對性措施,落實養護單位做好高溫期間抗旱保綠工作,合理安排澆水、除草時間,加強病蟲害防治,暴雨、臺風期間要及時進行行道樹修剪、加固,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加強直管公房安全生產管理。以房屋屋脊、墻體、閣樓、承重木柱、電氣線路等為重點,開展一次直管公房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列表登記,及時進行修繕加固;對電器線路老化、私拉亂接和電氣設備帶病工作等隱患,第一時間進行整改、檢修;落實安全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及時通報暴雨、雷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聯系社區、相關單位做好抗險應急響應;廣泛開展防汛抗臺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抗險自救能力;制定防汛抗臺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做好物資儲備和救援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直管公房不倒不塌、不出重大事故。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條例適用于昆明市管轄區域內氣象災害的預防、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氣象災害,是指干旱、暴雨、寒潮、霜(冰)凍、雷電、大風、冰雹、大霧、暴雪、高溫等造成的災害。

第三條[政府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機制和工作機構,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將氣象災害防御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氣候評價、人工影響天氣、雷電高發易發區域及易燃易爆行業雷電安全監管等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編制氣象災害風險區劃,依法組織開展本地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旅游開發建設等項目規劃初期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定氣象災害防御對策和措施。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氣象災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條[基層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氣象工作站(服務站),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應當配備兼職氣象信息員,做好基層氣象災害防御宣傳教育、氣象設施保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和傳遞、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第六條[社會參與]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依法參加氣象災害防御活動。

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參加氣象災害防御志愿服務活動,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氣象災害應急救援技能。

鼓勵社會力量為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提供物質、資金捐贈。

第七條[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建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承擔氣象災害與防護技術成果推廣應用、氣象災害調查鑒定、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氣象災害隱患整治督查、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等職責,為防雷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提供技術服務,為防雷減災安全監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審批提供技術支撐。

第八條[專項氣象災害監測、預警]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在氣象災害易發區、農作物主產區加大氣象災害、預警設施建設密度,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專項工作,為農林業生產、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交通安全、地質災害防治、旅游安全等提供專題氣象保障。

第九條[氣象災害防御探測設施建設保護]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并公布實施本地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對可能遭受氣象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及公共區域,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配套建設氣象災害防御設施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侵占或擅自移動、關停氣象災害防御設施、氣象探測設備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

第十條[氣象探測資料共享]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建立基于大數據平臺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及數據共享機制,形成合力科學防御氣象災害。

實行氣象探測資料統一匯交制度,各級氣象臺站以及從事氣象探測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匯交氣象探測資料。

第十一條[氣象災害預警預報傳播載體建設]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需要,督促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人員密集場所和氣象災害易發、多發地點配置氣象預警終端。加強農村地區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遞機制和傳播渠道建設,利用氣象公共信息顯示屏、網絡、電視、微信、微博、手機短信等方式及時傳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第十二條[氣象公共信息進社區、住宅小區] 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氣象主管機構實施社區、住宅小區氣象預警終端建設,推進氣象公共安全社區、住宅小區創建工作。

第十三條[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本地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并與同級政府應急指揮平臺和相關部門專項應當指揮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整合各相關部門資源,實現氣象災害、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統一、集中、權威。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承擔本級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第十四條[預警信息與傳播] 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應當通過各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平臺等渠道,統一向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各有關部門及媒體有義務及時、準確、無償地向公眾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根據需要及時增播或插播,標明時間和氣象臺站的名稱。緊急情況下,電信運營企業應當按照本條例,通過短信方式無償向本地全網用戶發送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提醒社會公眾做好氣象災害防御準備。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時,不得擅自更改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信息內容和結論,不得傳播虛假氣象信息,不得轉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氣象信息。

第十五條[智慧氣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推進智慧氣象專項建設,支持和鼓勵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充分利用現代移動互聯網技術,開發建立集約共享、全媒體融合、按需推送的氣象災害防御信息平臺,建立基于互聯網氣象+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智慧氣象災害防御信息服務模式,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入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促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的廣泛應用。

第十六條[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后實施。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建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救援技術培訓和演練。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措施,并與本部門、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七條[干旱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開展重點農經作物主產區、林區、生態保護區、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區的旱情監測,加強人工增雨監測、指揮、作業等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庫塘蓄水、農業抗旱、森林防火等需要,適時開展抗旱應急人工增雨和水庫蓄水常態化人工增雨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水務、農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干旱災害特點和風險評估結論,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抗旱工程,儲備必要的抗旱物資,保障干旱期城鄉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貯備;合理調度水資源,推廣節約用水和抗旱耕種先進技術,引進耐旱品種,預防、減輕干旱災害。

第十八條[暴雨洪澇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暴雨發生風險,開展河道、水庫、堤防等防洪設施建設,加固病險水庫,雨季期間定期疏通河道,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堤防等重要險段巡查。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城市排水(澇)管網、排澇泵等建設,定期組織城市內河、內湖的清理。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持續性強降水或突發強降水監測和預報預警,及時預警信號。

根據預警研判可能導致城市內澇、山洪災害、地質災害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即啟動暴雨應急預案,做好積水易澇區域整治、交通疏導、搶險救災等工作。情況緊急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在一定區域內采取臨時交通管制、關閉公園和旅游景點、中止大型活動、停工停課等應急處置措施,并引導受影響人群就近疏散至應急避險場所。災害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報經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緊急轉移、疏散高危險區域內的人員。

第十九條[低溫冰凍災害防御] 霜凍、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生效期間,供水、電力、供氣、通信、公路、鐵路、航空、地鐵、公安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職能職責組織開展應對處置工作,重點做好山區道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的災害應急工作;農業、林業、園林綠化等有關部門應當指導農民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采取覆蓋、深灌水等防寒、除霜、防凍措施;水務部門、自來水公司應當加強城市供水管網維護搶修工作,供水設施的維護責任人應當加強對住宅小區供水管線、設施設備的檢查,落實供水設施的防凍保暖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指導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小區供水設施、太陽能等防凍防護工作。

第二十條[雷電災害防御]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場所或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安裝雷電防護裝置,并經相關部門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后,主體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整合納入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管。

(二)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區(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應當經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進行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

(三)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應當經相應專業部門進行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

第二十一條[雷電災害防御] 投入使用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半年至少檢測一次。被檢測單位應當將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及時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督促被檢測單位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中發現的防雷安全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并會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備案情況、防雷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抽查和通報。

第二十二條[雷電災害防御] 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機構,應當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取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書。禁止無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

第二十三條[雷電災害防御] 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建立健全本級雷電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及時向社會雷電預警信息。雷電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和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遭受雷電災害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配合調查和鑒定。

第二十四條[大風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指導檢查水面船舶作業、交通運輸作業、高空作業等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在大風災害多發的冬春季節和大風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區域采取避風避險措施;加強對大型戶外廣告牌的防風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予以加固或拆除。建筑工地的施工單位應當加強防風安全管理,加固臨時設施。

第二十五條[大霧災害防御] 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大霧風險區劃,在機場、港口、高速公路、交通要道等建設大霧的監沒設施,及時向公眾提供大霧災害的監測信息、預警信號。大霧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公安、交通、航空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機場高速路實施限速、封閉等安全管理措施,及時提醒各類交通參與者減緩車速、謹慎安全駕駛。

大霧橙色以上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學校、幼托機構應當停止戶外教學活動。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減少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必須進行戶外作業的,應當提供必要的防護裝備或者采取限時輪崗措施。

第二十六條[冰雹災害防御]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冰雹災害的調查和研究,在易受冰雹災害影響的烤煙等主要農經作物主產區科學布點建設人工防雹作業點,建立專業作業指揮平臺,配備必要的人員和人工防雹設備、設施,適時組織開展人工防雹作業。

第二十七條[暴雪災害防御] 交通運輸、通信、供電、供水等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據氣象主管機構降雪預報預警氣象信息,及時按照職能職責做好有關設施的巡查維護工作;農業、畜牧部門應當指導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大型牲畜保暖工作。降雪天氣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啟動預案,組織做好交通疏導、積雪清除、防凍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高溫災害防御]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防暑降溫措施有關規定,落實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保護措施,做好供水和防暑醫藥供應的工作,加強對老、弱、病、幼人群的高溫防護指導。高溫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減少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必須進行戶外作業的,應當提供必要的防護裝備,合理調整工作時間。

第二十九條[應急處置] 突發性氣象災害發生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指揮部等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協調機制,按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及時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啟動應急處置措施。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解除應急響應,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災情調查評估、災后救助、保險理賠等后期處置工作,盡快消除災害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第三十條[應急保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助政策,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援資金投入機制,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災害求助成本、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應當分級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設施的采購、儲備、調運、分發、使用制度,保障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實際需求。

氣象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遭受氣象災害影響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可以根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需要或受災情況申請使用氣象災害應急救援資金、物資、裝備和設施。

第三十一條[氣象災害保險]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推進適合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御特點的氣象指數保險,支持單位和個人參加保險,分散災害風險。氣象主管機構應當依法據實、無償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氣象災害證明材料。

第三十二條[氣象衍生災害防御協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水務、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聯合制作地質災害、病蟲害、森林火災、霧霾等氣象因素引發的衍生、次生災害預警信息,根據政府授權分級,完善氣象災害和氣象衍生、次生災害應急預案銜接,建立氣象次生及衍生災害的綜合防治體系。

第三十三條[氣象災害科普]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科普場所及設施建設,向社會宣傳和普及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和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氣象災害防御納入中小學科普宣傳和課外教育內容,培養和提高中小學生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十四條[防御部門失職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氣象災害防御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未及時開展氣象災害巡查、監控、消除氣象災害隱患點的,導致重大氣象災害未能有效防御的;

(二)未按要求提供監測、預報氣象災害所需的旱情、水情、災情等共享信息的;

(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未將本部門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決策指揮機構的,或未執行響應流程后;

(四)收到災害性天氣警報或者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未按規定采取應急響應或者處置不當,導致重大損失的。

第三十五條[行政管理相對人法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況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一)廣播、電視、政府網站等媒體及基礎電信運營單位,未按照要求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者刊載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

(二)編造或傳播虛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或傳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三)未經許可擅自向社會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氣象災害災情信息的;

(四)損毀、侵占或擅自移動、關停氣象災害防御設施、氣象探測設備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的。

第三十六條[雷電災害防護法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出租、出借、掛靠、偽造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或租用、借用和利用掛靠、偽造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

(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弄虛作假出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的;

(三)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已有雷電防護裝置,拒絕進行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平朔公園建設和管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美化環境,增進公民身心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平朔生活服務中心環衛綠化中心負責公園的管理工作。公園管理辦具體負責公園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平朔公司負責公園建設、養護和負擔管理費用。

第二章園容管理

第四條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依據公園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進行公園建設;

2、建立健全公園管理的各項制度;

3、負責公園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4、負責公園園容管理和保護;

5、負責游園管理;

6、負責安全管理;

7、公園全天開放,但在規定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承擔以上職責。

第五條為游客提供優美、舒適的休憩場所,公園景觀、設施、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1、園林設施完好、安全、無損壞,基本做到維護及時到位。

2、園林植物基本生長正常,新建綠地各種植物四年內達到正常形態。樹木樹冠修剪及時,行道樹缺株率不超過4%,綠地內無死樹。

3、公園人工湖要經常清理湖面垃圾,定期換水。

4、分區域、責任到人進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5、花壇、花帶輪廓基本清晰,無缺損。

第六條公園的各類標牌、文字圖形應當規范。公園入口處明顯位置放置游園示意圖、公園簡介、游園須知;主要路口防止指示標牌,危險地帶放置警示標牌。

第七條在公園內開展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各類活動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在公園管理辦的管理下,方可開展。

活動期間,舉辦單位及時清理垃圾等各類廢棄物,不得損壞公園樹木、草坪、設施。造成損壞應當賠償。

公園內游人自發組織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應當服從公園管理辦的管理。

第八條公園內不得放置影響公園景觀的商業廣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節假日游園活動和游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防汛、防火和安全用電等工作,及時處理枯枝危樹,配備消防和搶救器材并定期保養、更新。

第十一條公園內的各類設備,實施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質量和安全檢驗,并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第十二條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第四章游園管理

第十三條制定游園管理規范,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對不文明游園行為進行勸阻,維護正常游園秩序。

第十四條為游客提供文明、熱情、周到、方便的服務。

第十五條游客應當文明游園,愛護公園綠化及設施,遵守公園管理規定,服從管理。

第十六條除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使用的手搖、瘦腿輪椅車和兒童車以及用于公園維護的作業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公園管理辦允許不得進入公園。

第十七條公園內禁止下列行為:

1、進行營業性照相;

2、在建(構)筑物、自然景物及各類設施上攀爬、涂寫、刻劃、張貼(公園管理辦劃字用于管理的除外);

3、隨意堆放物料,在樹上、綠籬上吊掛、晾曬物品;

4、在指定的體育運動場所之外的區域打球、踢球等進行的體育活動;

5、翻越圍墻、欄桿、綠籬;

6、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果核)、煙頭、口香糖等廢棄物;

7、攜帶不栓繩的寵物;

8、在禁火區吸煙、使用明火;

9、在非游泳區游泳;

10、強行向游人兜售物品,影響公園秩序;

11、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損毀草坪、樹木;

12、焚燒垃圾及雜物;

13、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14、隨意傾倒雜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污水;

15、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園內營火、燒烤、垂釣、宿營;

16、其他損害公園綠化及設施、影響園容和游覽秩序的行為。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園林主管部門或由其委托的公園管理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車輛未經允許進入公園或施工車輛進入(作業車輛)不聽公園統一指揮的,對非機動車輛處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輛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在建(構)筑物、各類設施和自然景物及各類設施上攀爬、涂寫、刻劃、張貼;隨意堆放物料,在樹上、綠籬上吊掛、晾曬物品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在指定的體育運動場所之外的區域打球、踢球等進行的體育活動;翻越圍墻、欄桿、綠籬;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果核)、煙頭、口香糖等廢棄物;在禁火區吸煙、使用明火;在非游泳區游泳;強行向游人兜售物品;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園內營火、燒烤、垂釣、宿營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4、攜帶不系繩索的寵物進入公園者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并承擔該寵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5、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損毀草坪、樹木;焚燒垃圾及雜物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6、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九條公園管理辦應當按本規定履行相應的職責,公園管理辦的上級主管部門應授予公園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力、相應的待遇,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支持其履行好公園的職責。

第二十條公園管理的主管部門和其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違反本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一切責任。

園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23-0161-02

21世紀的今天,在城市中涌現出了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筑物,與此同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也逐步凸顯出來。高層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器材是保證消防安全的重要基礎,但是,高層建筑物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不當或者損壞不能使用的情況卻經常出現。同時,受到高層建筑物業管理工作不到位、群眾不具備較強的消防安全意識等各個方面因素的制約,造成了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本文將簡要地闡述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且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的對策建議。

1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高層建筑中的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不到位

高層建筑中設置有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標標志等消防設施、器材,它們在火災預防和撲救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現階段,物業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消防工作沒人管、沒人問的情況普遍存在,常常造成高層建筑中的消防設施、器材損壞或故障而不能夠正常發揮作用,比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的探測器失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法聯動啟用噴淋泵、擅自關閉消控主機、關閉消防給水管道等,甚至存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違章用火用電等違法行為,這些問題的存在,往往會導致火災發生后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撲救。

1.2 消防裝備的建設速度滯后于城市的發展速度

在當今時代,城市的發展是非常快速的,且高層建筑的數量也正在逐步增加,然而,消防裝備的建設速度卻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特別是缺乏一批質量高的高噴消防車等先進的消防裝備,這是不符合當前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現實需求的。

1.3 群眾消防安全意識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

群眾對高層建筑的要求普遍是按照環境、舒適度、安全的順序排列的,消防安全則要排在這些之后,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消防安全意識薄弱,不懂得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日常生活中存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行為,火災發生后,不懂得利用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初起火災撲救,不懂得逃生自救,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2.1 把好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高層建筑消防設計應報消防部門審核、驗收或備案。因此,消防部門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審批,對審批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對不按照規定申報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和督促申報,堅決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

2.2 合理設計高層建筑的總平面布局

在高層建筑之中,假山、小橋、流水、綠化等園林設計得到了非常充分的運用,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倘若一些景觀設計處理不到位,就會導致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云梯車登高等的設計和利用方面面臨著一定的困難。因此,在總平面布局的規劃設計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設計消防車道、登高操作面、消防車轉彎半徑等,合理布置總平面布局。

2.3 充分利用高層建筑內消防設施、器材自防自救

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較為完備,主要包括:消火栓系統、手提式滅火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實踐證明,只要室內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并初期火災處置得當,火災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高層建筑火災撲救要立足于室內消防設施、器材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充分發揮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的作用。

2.4 提高高層建筑物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物業管理單位扮演著重要

角色,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作用,督促物業管理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制定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滅火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滅火疏散演練,特別是要認真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2.5 加強消防部隊高層救援車輛裝備配備

高層救援車輛裝備是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的有力補充,登高消防車是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重要工具,公安消防部隊必須予以有效的利用,同時,必須加強大功率水罐消防車、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和進口高噴消防車等高層建筑滅火車輛的配備。另外,也應該配備使用時間長的氧氣呼吸器,大力推廣使用20型以上水帶、耐高壓分水器和無后坐力水槍,增強消防部隊處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事故的

技能。

2.6 普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知識

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會同建設、房產、城管、廣電等部門,充分運用各種宣傳媒介和手段,廣泛深入地宣傳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知識,開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3 結語

綜上所述,伴隨著當前形勢下高層建筑的不斷發展,必須真正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這就要求全社會各個方面的力量都行動起來,切實提高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構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墻”,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參考文獻

[1] 王英杰.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現狀探析[J].科技促進發展(應用版),2012,(8).

[2] 張舵,王楓.淺析高層綜合性公共建筑的消防問題

[J].河南建材,2012,(3).

[3] 車祥輝.電子市場消防安全現狀及對策[J].科技資訊,2012,(11).

[4] 田映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現狀及防火對策分析[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9,(20).

[5] 王兵.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現狀及防火對策[J].消防科學與技術,2009,(7).

主站蜘蛛池模板: 台南市| 泗水县| 绵阳市| 南昌市| 延庆县| 平武县| 定安县| 万荣县| 永新县| 广安市| 昌黎县| 呼和浩特市| 卓尼县| 焉耆| 南木林县| 桦川县| 滕州市| 宝丰县| 揭阳市| 德江县| 石屏县| 白河县| 会宁县| 措美县| 大关县| 波密县| 建宁县| 博兴县| 东莞市| 电白县| 平原县| 体育| 工布江达县| 江华| 东乡族自治县| 胶州市| 闽清县| 涞源县| 银川市| 雅江县| 广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