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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出納;內部控制;探討
一、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經法規,出納人的職責是:
(一)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處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原始憑證,然后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然后根據編制付款憑證按時間每日交易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順序,產生一個平衡。
(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和有關文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結算、購買和付款,避免外匯流失。
(三)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作口頭服務,不出租或出借給其他單位進行結算銀行賬戶,消除公共資金的私人存款。這是一個出納必須遵守的紀律,也是預防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出納人員應嚴格遵守支票和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并阻止收銀臺的結算漏洞。
二、出納崗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出納在整體財務系統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首先出納掌握第一手會計資料,是基層與領導的紐帶,各單位所收集的財務信息基本上都是通過收銀臺進行的,只有做好出納工作,對財務報表中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保證,才能為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
第二,出納是資金把關者,出納工作通過對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增減變動進行序時登記和結存管理,不僅對貨幣資金的收、付、存活動實施監督,同時還可以對違法亂紀和經濟犯罪行為形成有效抵制,從而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
三、出納崗位內部控制的方法措施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會計循環中的重要環節。在實際工作中,出納員會和銀行有頻繁的業務接觸,會獲得較多的經濟信息,平日的現金收支也會與外界的各種人員發生往來,因此,出納員的地位和作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在具體的財務工作中,應建立合理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制約和協調出納工作。
(一)崗位分工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因此,企業應該在資金管理上建立崗位分工制度。出納負責處理現金收支業務,出納不應處理現金收支。此外,收付款憑證的制作要由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操作,出納只有現金或銀行存款的證據表明,會計信息的現金,而不是會計處理。
(二)印鑒、票據管理制度。企業的出納員和審核人員要分別掌管財務印鑒,加蓋時要嚴格核查,金額是否正確,用途是否符合規定等,決不能由一人保管全部印章。企業應建立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出納員購入現金及轉賬支票,要在支票登記簿上登記好支票的信息,妥善保管。要按編號順序使用,不得簽發空頭和遠期支票。如有支票需要作廢時,必須加蓋“作廢”章,并且要在登記簿上說明備注,作廢票據要及時送至銀行,以作作廢處理。
(三)現金管理制度?,F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制定嚴格的現金管理制度,以保證現金的正確使用和存放。
1.嚴格規定庫存現金的限額,超出限額以外的現金應在每天下班前送存銀行;在日常的工作中,出納員應將現金保存于保險柜中,不得隨意存放;此外,保險柜中的庫存現金應按照票面金額分類放置,以便隨用隨取,秩序井然。
2.出納人員要每日清查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差錯,不論長款還是短款,均應如實上報有關領導,并及時分析研究差錯的原因。
3.對于各種現金的支出,出納員應明確現金支出的范圍,如差旅費支出,報銷支出,以及各種零星支出等;在支付現金時,出納員應根據會計憑證的內容及領導的授權按照真實交易金額支付現金。
(四)監督檢查制度。企業要建立起對出納崗位的監督檢查制度。為了加強會計監督,收銀員應主動接受會計人員的監督,主動提供現金庫存,主動和會計人員報告國庫存款,及時和解,所以,看看是否客戶真的一致,避免錯誤的發生。此外,要加強審計監督,開展定期或定期檢查,對會計賬目進行審計,在年底進行全面清查審計,定期公布財務決算,接受群眾監督。要檢查,審計發現問題要分清情況,及時處理。
四、結語
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以下作用:防止財物被盜或丟失的浪費和無效使用;提高會計記錄和其他業務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保證國家財經紀律和單位實施政策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實現業務目標。一個健全的出納內部控制機制,首先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做到現金收支與記賬相分離,現金收支必須有相應的憑據為有效憑據,一般是規定以內的憑據,規定以外的憑據視為無效;收入的現金要在當日下班前存人銀行,全部收入要準確入賬,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定期檢查庫現,保證收支業務的準確性。其次,出納人員向銀行的存款必須是單位賬戶,所有的存款、取款、轉賬業務均由此賬戶完成,到銀行辦理業務應遵循相應的規定。
參考文獻:
[1]齊震芳.建立和完善企業中出納崗位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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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財會制度改革也不斷深化。繼國民經濟核算體制與國際接軌的改革以及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相應改革之后,年我國事業單位財會制度改革又有了新發展。要求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也必須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F就有關財會制度改革后事業單位如何搞好出納工作的問題,粗淺談幾點意見。
一、出納的地位和作用,
×出納是現金出納的簡稱。出,指的是現金的付出;納,指的是現金的收納。一般講,出納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出納工作,即現金的收進、付出、結存工作;二是指出納工作人員,即出納員,是指管理和經辦現金收進、給出、庫存的專職財會人員。因此,過去有一種傾向,認為出納人員只管錢,整個財務管理中沒有會計員重要,其實,這是錯誤的。出納員與會計員都是一個獨立核算單位的要害崗位上的工作人員,二者的地位應當是平等的。當然,二者的業務隸屬關系上是有主次之分的,出納員應從以下兩方面接受會計員的監督:、出納員主動為現金盤庫提供條件,絕對不可認為監督盤庫是對出納員的不信任,因為這是財務會計制度里明確規定的工作程序,是搞好財務會計工作所必需的;、出納員同會計員對帳時,要主動報出現庫存數,讓會計員核對帳與款是否相符。
隨著改革的深入,出納員地位和作用變得更加重要,它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隨著市場化的推進,包括事業單位在內的各個核算單位,由以往保證資金安全和資金運用得當逐步向資金的營運或增值方面轉變。出納員同銀行的業務接觸頻繁,捕獲各種經濟信息的機會較多;日?,F金的收收支支也使出納員與外界各種人員發生往來的事情增多。二是從業務內容上說,也從過去出納員只管現金的狀況逐步向直接承擔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職責的,在填寫“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時不僅要填寫貨幣資金科目,還要準確填寫對應的其他科目的狀況轉變,改革正在把出納員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二、出納員應堅持結算原則,遵守結算紀律
經濟的市場化進程,對出納員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在現金業務日益頻繁的情況下,要求出納員更加自覺地堅持結算原則,更好地遵守結算紀律。
第一,恪守信用,履行付款。要求各種結算憑證和票據的當事人、關系人都必須守信用,嚴格履行規定的經濟承諾和應盡的義務。
第二,是誰的錢進誰的帳。根據結算制度規定,收、付雙方實現商,品交易后,主債權人有權決定應收款項進入誰的帳戶。對付款者而言,一不應拖欠付款項,二不應強行扣款或代別人扣款。
第三,是維護“銀行不墊款”原則。當收款單位委托銀行代收款項時,在款項尚未收妥之前不可提前支用;而付款單位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款項時,本單位存款帳戶內必須有足夠余額,不允許簽發空頭支票或空頭匯票。各個事業單位在銀行存款,委托銀行辦理結算業務,單位必須依照規定約束自己的行為。
×三、執行好現金管理制度
×實施現金管理是貨幣結算方面的一個社會進步?,F金管理的重大意義在于能夠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通過現金管理限制了大量現金流通,而轉帳結算的辦法則為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提供了安全、可靠、便利等條件。同時現金管理可起到穩定貨幣的作用。現金管理可為避免上述經濟混亂現象提供條件,起到穩定貨幣的作用。第三,搞好現金管理有利于社會穩定。出門搞商務,大包小包的現金隨身帶,這種現象給資金安全造成很大隱患,給不法歹徒圖財害命客觀上提供了可乘之機。為此,管好現金,嚴格按規定限制大量使用現金,對社會穩定具有重大作用。
×現金管理的意義如此之大,從工作范圍上講,這是屬于出納工作范圍之內的事。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落實好現金管理制度的關鍵在于以出納員為主的財會人員身上。
×一是要加強法制觀念,準確掌握有關法規。
×包括出納員在內的事業單位財會人員都應加強法制觀念,學習和貫徹《會計法》等財務會計法律,準確掌握和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牢固樹立起堅決按照法律法規辦事的觀念,確保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這是執行好現金管理制度的根本基礎和保障。
×二是自覺執行制度,使現金管理落實到實處。
×制度的內容很全面,現金的收收支支什么情況下如何做都有明確規定。能不能執行制度,還要看財務人員能不能自覺地去堅持制度,按照制度辦事。
×三是積極主動想方設法解決疑難問題。
×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過程中往往遇到難解的問題,財務人員特別是出納員要以清醒頭腦正視現實,用積極態度堅持原則的同時要想方設法去解決所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既不能放棄原則,又不能消極地不解決問題。
×四、做好出納員選派工作
×正因為出納工作如此重要,肩負的任務如此艱巨,選派一個好的出納員從事出納工作就顯得特別有必要,也就成為做好出納工作的先決條件和保證。筆者以為,選派出納員的最重要條件應當是:
×一是為人正派,忠誠可靠。正派遵守規矩,光明磊落,辦事公道。忠誠是指忠于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要維護單位的合法利益,不是為了維護單位的不合法利益而去做違法的事情。
×二是思想端正,手腳干凈,一塵不染,兩袖清風。出納員的每一筆現金收支,無論是對公的還是對個人的,該收的必須如數收,該付給的一定按數付出,不刁難、不變樣,更不起貪心。
關鍵詞:周代;財計官制;會計管理制度;國庫
1周朝財計官制與現代企業會計管理制度比較
會計管理制度是對會計活動的規范,當然它的形成與發展也是循序漸進的。早在奴隸制時期就出現了基本的會計管理制度,主要是官廳會計制,而其中以周朝的財計官制最具代表性。
《周禮》一書中也曾對周朝的財計官制進行的記錄:周王之下設六卿,天官之長大宰為六卿之長總攬王朝政務大權,包括采集籌劃,組織與管理。下設兩大職能部門。即是說,周朝的會計管理主要是兩大部門,一個是會計組織部門,一個是國庫組織部門。管理會計工作的總負責人是大宰,即是天官。相當于企業的財務經理,接受周王的監督管理。
會計組織部門類似于我們現在的圍繞企業的會計管理制度。周朝的會計組織部門設最高長官是司會,類似于現代企業的財務主管。他的主要職能有三個:一是組織對官廳財政收入的全面核算,定期提供會計報告,供大宰理財使用,接受周王檢查。在企業中,財務主管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定期將自己的各項工作及下級部門工作以書面的形式向總經理報告,同時領導會計部門定期編制會計報表,供股東以及企業其他利益相關者使用。二是通過定期鉤考,監督各種稅收的實現及財物在各管理部門的收支動態,凡財用必管,凡會計必攬。而財務主管則是負責財務部門的運行,負責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這點也是相似的。三是通過下屬司書掌管戶籍及土地圖冊,將此數據作為考核賦稅征收的依據。這是與現代財務主管職能的不同之處。因為古代要按人頭征稅,而司會此時相當于人口統計人員,向國家提供土地面積,農作物和人口數量,以作為征稅依據。
在司會下面又設了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司書、職內、職歲、職幣。司書掌管戶籍及土地圖冊,相當于現代企業中的會計一職,管理會計核算。而職內、職歲、職幣這三個職位則相當于現代企業中的出納一職,即主要負責現金業務。而與現今出納的不同之處在于,他是將出納一職一分為三,也就是分工更細,其中職內是負責現金的流入,職內負責現金的流出,職幣則負責現金的余額。職內、職幣、職貨負責的事務時整個國家的,事關重大,再加上當時沒有計算機,經濟業務的記錄,確認,計量等的速度當然不能與今天的相提并論,分工的細化在當時對于提高工作效率是很有幫助的。
2周朝財計官制與現今國庫管理制度比較
2.1會計組織部門的比較
當然以上我們只是將周朝的會計組織部門與現今企業的會計組織體系進行了比較粗略的比較,其實在我們當今的國家會計管理體制中,也有一些與其相似的地方。我國當今的國家會計管理模式:①圍繞企業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三種會計管理模式,它們分別是會計委派制、財務總監制和稽查特派員制;②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兩種會計管理模式,他們分別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其中,財務總監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其對國有企業的絕對控股地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直接派出財務總監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在這種會計管理體制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國有資產管理局向管轄的國有企業派出財務總監;財務總監根據授權,對國有企業的整體財務進行專業、專職財務監督。這與企業的會計主管相似,也與周朝的司會工作職能相似。
2.2國庫組織部門的比較
除會計組織部門外,周朝還設有另一個管理財務工作的部門,即國庫組織部門。相當于企業的物資保管系統以及政府的國庫。在周朝的國庫組織部門中最高長官為小宰,與司會平級,掌握預算,相當于企業中的預算管理部門。國庫的具體領導官員為大府,也屬于天官系統。,級別小于小宰。大府的職責有四個:一是總管國庫的財務收入,二是統領各庫長官,三是總管國庫的財務支出,四是歲終組織總考國庫財物入出,向上報告考核結果。在大府之下,分倉設官專庫管理,即不同物品放入不同倉庫管理,不同倉庫由不同人員管理,同樣也是分工明確。而現代國庫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財政國庫是財政部門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履行職能的一種體現;第二,財政國庫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國庫資金收支操作,而是一系列管理職能的集中體現;第三,財政國庫重在控制預算執行,要保證財政資金收支嚴格按照部門預算規定執行;第四,財政部門要對政府資產和負債實施管理,要提高政府資產和負債的管理效率。由此可以看出他們都是接受政府委托的,都負責預算工作,對政府資產負債進行管理。當然我們也有創新,比如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它的特點主要是:其一,財政部門統一設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預算單位不設立財政資金存款賬戶,所有財政資金收付活動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其二,財政資金收付方式規范。稅收和非稅收入通過銀行系統及時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財政資金支出由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財政資金余額只保存在國庫單一賬戶。其三,實現財政收支實時動態監控。財政部門實時監控每一筆財政資金收入以及支出情況。
2.3稅收事務管理的比較
對于部分稅收事務也不由國庫管理,而是由地官大司徒主管。周朝時,大司徒系統分掌稅負收入組織工作,從稅種方面講主要集中在商稅和農牧賦稅的組織管理方面。也包括部分雜稅。商稅征收由司事下大夫征收,由泉府負責鉛筆保管。商稅可以賒貨;農業稅由載師,閭師及縣師負責,所收糧谷的保管發放由廩人負責。
周朝的國庫組織管理制度與部分稅收事務的管理類似于現今的分稅制,也就是為了有效的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關系,通過劃分稅權,將稅收按照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兩大稅類進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這樣中央與地方各有所得,一方面有利于集中中央財政收入,加強政府的轉移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同時減輕中央工作負擔,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3對周代財計官制的評價及啟示
周朝的財計官制確定與組織設置總體格局及其所體現的總精神,主要是“九府出納,統由司會監管”。所謂“九府出納”,“九府”是指職內,職幣,大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及春官宗伯統管之下的天府和秋官司寇統管之下的職金。天府掌管祖廟里的全部財物,職金則掌管錫石,顏料和罰金。由于以上九大保管部門掌管著整個王朝的財物保管與收發工作,古史稱“周禮九府”。所謂“統由司會監督”,從組織設計方面講,在這“九府”之間也存在著相互牽制的關系,其中總出納部門起總控制作用,通過大府,地官,春官,秋官系統控制國庫,而大府直接控制玉府,內府和外府。這九大保管出納部門又統一受到司會的控制。司會通過司書控制總出納部門,而總出納又控制著國庫組織系統,這樣,最終使王朝的財物保管,出納之權通過會計核算都置于司會控制之下。這種相互牽制的,分工明確的現象在現代企業會計管理制度中也有應用。比如出納和會計這兩個崗位不能由同一個人擔任。
在周朝還設有宰夫,他負責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督,相當于現在的審計。
從上面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我們現在的會計管理制度有許多歷史的痕跡,當然也有自己的創新。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不斷進步。
參考文獻
關鍵詞:出納 風險 降低和分散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3-157-02
一、出納崗位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內部控制風險。從企業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現金、銀行存款等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因此,其內部控制風險也是最大的,一般來說,各個企業單位對現金、銀行存款等資產的收支及使用情況都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從制度上講應該是完善的。但在實際工作中,在發現各種違規、違法、不合理的經濟業務發生后,出納人員卻往往無法制止或糾正,其原因有如下幾點:①很多人對出納崗位的職責不了解,認為出納人員應該無條件服從領導,只要領導同意,就必須付款。②管理制度設計尤其是審批制度不合理。目前,多數企業或單位對款項的支付都設計了垂直型的審批環節,即按照單位領導、主管領導、業務部門、財務部門等的順序實行簽字審批,但由于很多單位領導對各項財務法規甚至財務工作都不甚了解,僅僅根據管理工作或其他需要就認可了某些有問題的經濟業務的發生,由于有了領導的簽字,其他審批環節一般也是一路綠燈,等到出納人員發現時,很多情況下只能將錯就錯,卻已無法糾正或制止了。另外,很多企業和單位對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不夠。如盤點制度、設立備查賬制度、人員定期輪崗制度等在不少單位往往執行的不好。
2.會計核算風險。作為財務管理工作最基礎的環節,僅從技術角度分析,出納工作并不復雜,工作程序也相對簡單,但這卻不意味著出納工作難度低,要求低,實際上,由于一般單位設置出納崗位均不多,相對于其他崗位而言,出納崗位往往是接觸人最多,業務量最大的。如某所高等專科院校,各類在校生年均萬余人,再加上各種培訓班、短訓班,近兩萬人次的各項收費以及學院的日常往來核算均由幾名出納人員(含收費崗位)負責,其工作強度之大可想而知,與其他會計崗位不同,出納崗位尤其是現金出納崗位一但發生錯誤往往是無法更正(會計制度專門設有會計差錯更正的相關規定,在發生核算錯誤時,一般情況下可以按規定進行差錯更正或賬務調整,因此其差錯往往是可以更正的),發生損失時,也只能由出納人員自己承擔,這樣出納崗位就面臨巨大核算風險,同時也給出納人員造成了巨大壓力,可以說幾乎所有出納人員(尤其是現金出納)均有過自己承擔損失的經歷。
3.職業道德風險。長期以來,在企業及其他單位部門的管理中,對財務工作及財務人員普遍不夠重視,近些年來雖然已有很大改觀,但依然還有不足,主要體現在對財務工作的評價度不高,財務人員的工作強度高,壓力大,收入偏低,升遷機會少等。而作為財務基礎的出納工作雖然重要,但在整個財務管理中受重視程度卻不高,這是因為人們長期形成的一種觀念認為,出納工作相對程序簡單,技術性不強,對人員的專業性要求不高,所以出納崗位大多由剛參加工作的新人或業務水平相對較低的人員擔任,出納崗位的設置僅從財務制度及財務管理要求、業務流程、人員配備等角度出發,并未過多考慮其崗位的特殊情況及要求,另外,無論是各項相關財務法規、制度還是日常管理,均更多的是強調崗位的要求及人員承擔的責任,卻忽視了出納崗位及人員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因此,出納人員在具體工作中很容易出現差錯,并產生懈怠、反感乃至抵觸情緒,長此以往甚至可能誘發職務犯罪。所以說,出納崗位也面臨著較大的職業道德風險。
二、對化解出納崗位的風險及壓力的設想
1.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按照財務法規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設定出納崗位的工作職能。加強內部控制,切實做到不相容崗位的分人管理,對重要的證、章、票據嚴格管理,盡量實行分人保管并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嚴格實行定期盤庫制度,做好盤點記錄,積極核對賬項,定期編制銀行賬戶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不留后患,對各項由出納人員記錄的日記賬要由專人定期審核,建立健全備查賬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章辦事,努力抵制白條入庫,杜絕賬外資金。完善管理制度,在現有的授權審批制度中,設立出納崗位初審環節,在經濟業務發生前或在費用支出報銷時,由出納崗位人員對該經濟業務或費用支出及其相關票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初審,對符合各項要求的經濟業務或費用支出予以簽字認可,然后再經過正常的審批程序后方可付款,對不符合各項要求的經濟業務或費用支出予以抵制或責成相關人員改正,直到符合要求為止,在管理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納崗位的風險。
2.規范資金的收付制度,積極學習并掌握現代的各種理財手段,靈活運用網上銀行、信用卡等現代電子商務技術進行款項的收付,盡量減少并嚴格控制現金收支業務,從技術上減少出納崗位尤其是現金出納崗位的核算風險。
3.建立健全輪崗制度,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建立崗位考核制度。財務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對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有較高的要求,但一般來說,會計核算主體的業務范圍、管理流程等相對穩定,加之財務工作又嚴格遵照諸多相關的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財務工作又表現出很強的規律性,建立各個崗位的定期培訓制度,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學習,除了綜合性較強的一些工作外,使大多數財務人員包括出納人員都能勝任各個會計核算崗位,應當理解并重視出納崗位的工作壓力,努力給出納人員創造良好寬松的工作條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出納崗位上盡量做到人員的新老搭配,創造濃厚的業務交流學習氛圍,從各個方面疏導出納人員的工作壓力,降低會計核算風險。
4.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應當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道德典型,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實行獎懲結合制度,在明確崗位責任的前提下,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補償,筆者認為有以下三種途徑可以考慮,(1)可以嘗試設立特殊崗位風險基金,在財務核算的各個崗位中,出納崗位相對風險最高,一但出現差錯時,損失往往由出納人員自己承擔,這極大地影響了出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設立風險基金則能有效地對出納人員進行額外補償。當然,應當在相關規定中明確在何種情況下才能補償、如何進行補償、補償金額如何確定等,原則上應該對由于特殊情況下的工作失誤造成的后果并不嚴重的金額較小的損失進行補償。(2)針對出納等風險性高的崗位,也可以考慮實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按照崗位風險的不同,設立額度不同的特殊津貼,從物質上給予支持,盡量減小出納人員的心理壓力,這樣就非常有利于保證出納人員的工作熱情,減少出差錯的機率,從而降低核算風險。(3)建立健全崗位考核制度,設立不同的量化指標,設立考核機制,結合實際情況,對不同的崗位實行量化考核,對完成考核指標的工作人員進行獎勵,并且在制度上對出納等高風險崗位予以傾斜,最大限度地調動出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分散職業道德風險。
總之,出納工作是財務核算中最基本的環節,我們不應當僅從業務角度看待它,更應當關注出納人員的選擇和任用,改變以往的錯誤觀念,支持、關心出納人員,理解他們所承受的風險,努力為他們降低和分散各種風險,化解各種工作壓力,這對我們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工作是非常有益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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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沂市某單位是一個年財政撥款僅幾十萬元的事業單位。但在這么一個財務收支數額不大的單位,卻發生了一起貪污公款23.4萬余元,挪用公款12萬元的經濟大案。犯罪分子柏某某(原財務科副科長、主管會計)1997年2月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縱觀釀成這起大案的方方面面,固然有柏某某自身素質差的原因,但單位財務內控制度不嚴,也是釀成這起大案的重要原因,其間的教訓發人深省,催人反思。
反思之一:印鑒管理混亂,使財務內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線洞門大開,為犯罪分子柏某某作案提供了極為便利的條件。按財務制度規定,各單位的銀行印鑒和銀行支票必須由會計、出納分別管理,動用現金支票提款時針必須由會計、出納分別加蓋所保管的印章,由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這樣規定,從制度上使會計和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可以防止違規違法問題的產生。但該單位的銀行印鑒、銀行支票卻統統由柏某某一人保管。柏某某則利用保管印鑒的方便條件,私自購買現金支票,什么時候想用款,什么時候就可以持加蓋印鑒的現金支票到銀行提取現金,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就這樣,柏某某從1993年4月至1996年9月案發時,先后私自動用現金支票作案十幾次,共貪污公款23.4萬余元,挪用公款12萬元。如果印鑒管理制度、銀行現金支票管理制度嚴格,把第一道防線筑牢,柏某某作案就不會象這樣暢通無阻。
反思之二:會計、出納分工不當,責任不清,使財務內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線形同虛設,使犯罪分子頻頻作案,屢屢得手。按制度規定,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出納員登記保管,并于每月終了與銀行對賬單一一核對。但該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卻由柏某某登記保管,這就使柏某某既能借保管銀行印鑒之便隨意提取現金,貪污挪用,又能利用登記、保管銀行日記賬的條件,及時掩蓋其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這一內控制度的失控,造成了柏某某在長達三年多的時間內,頻頻作案而一直未被發現,造成了國家財產的巨大損失。
反思之三:內市稽核工作不到位,使財務內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線有名無實,使犯罪分子猖狂作案,而又長期消遙法外。制度規定,各單位一般應設有專(兼)職內審稽核人員,定期對單位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稽核、審查監督。但該單位因多種原因,一直未設專(兼)職內審稽核人員,也沒有制定相關的稽核制度。柏某某在掩蓋其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時,在賬務處理中采取的是少記收入,虛列支出,搞賬目虛假平衡,其手段并不高明。如果內審稽核工作到位,只要對銀行印鑒的保管是否合理,銀行存款賬的登記是否真實,賬證、賬賬是否相符等方面,進行認真的稽核,柏某某的違法犯罪行為并不難被發現。但遺憾的是,該單位既無內審稽核人員,也沒有具體的稽核制度,每年只由柏某某以財務科長的身份自己“檢查”自己,稿搞形式,走走過場,應付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
柏某某一案從反面告訴我們,單位內控制度嚴格與否,直接關系到國家財產的安全。我們要在加強外部審計監督的同時,首先要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從制度上筑牢第一道防線,以便有效地防止各類經濟案件的發生。張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