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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兩三千年里,炎黃子孫在神州大陸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封建帝國,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在這漫長的中,我們既可以看到在一定歷史時期內有不同的關系及其亞種并存,也可以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尋見各種經濟關系消長的軌跡。從一定意義上講,我國封建始終是建筑在綜合經濟基礎之上的。
正如馬克思所說,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定的生產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因而它的關系也支配著其他一切關系的地位和影響。在封建社會中起這種作用的生產是農業,它的關系則是地主制生產關系。地主通過出租占有的土地收取地租剝削佃農,是這種經濟關系運動的軸心。在這種關系中,地主和佃農矛盾對立,相互依賴,各自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主經濟、佃農經濟以及與之并存的自耕農經濟和各種小生產經濟的總和,構成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經濟體制,我稱之為“地主制經濟”。
地主制經濟是人類歷史上多種封建經濟類型之一。這種類型的封建經濟是否也象領主制經濟那樣,其本質屬性是經濟的,或者說它也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并可由此進而認為,凡封建社會必然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呢?這個既不應該教條式地肯定,也不可根據一些表面現象簡單回答,最好考察它的基本經濟單位——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的運轉過程,它的帶有普遍典型意義的經營方式,以導找適當的答案。
先看地主經濟。所謂地主經濟是指地主自身的經濟,它是地主制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的經濟,它制約著并存的其他經濟,影響它們的。地主經濟的主要特征是非生產者——地主占有土地經營農業,其經營形式大體分為兩大類,即地主經營制和地主租佃制。
所謂地主經營制是地主在自己擁有的地產上進行農業經營;一般以使用雇傭勞動為主,有的使用奴婢勞動或僮仆勞動;產品往往是出售的,當其種植經濟作物時尤其如此。所以地主經營大多不是自然經濟。實行地主經營制的地主是經營地主,這類地主到明清才逐漸增多;但即使這時,他們在地主中也是少數。因此本文在對地主經濟進行質的剖析時以租佃制地主為主要對象。因為租佃制地主才是地主經濟成熟了的形態。就讓我們用解剖人體去理解猿體那樣,通過對租佃地主的分析去認識地主經濟一般吧。
地主租佃制就是地主將占有的土地分散出租給佃戶經營;自己坐收地租。中國封建社會中絕大多數地主采取租佃制方式進行剝削。除一般民田外,族田、學田乃至王府莊田、官田屯田等等土地占有形式的經營方式的實質也都是地主租佃制,盡管它們的形式或有小異。所以說,租佃制是中國經濟中大量的、有代表性的土地經營制度,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制經濟主要是租佃制的地主經濟及與之相適應的、相伴隨的農業經營制度。
租佃地主占有土地的面積大小不等。絕大多數地主占有土地量不是很大,而且往往沒有草地、牧場、森林等多種類型的地產。有較少的地主土地占有量相當之大,特別是皇室、王府及縉紳。不論土地占有多少,他們把全部土地分割成小塊招佃出租。有的地主留下部分土地自營。自營地的耕作不是采取令租佃土地的佃戶提供勞役耕種,而是依靠僮奴、奴仆或雇傭長工和短工耕作。是為租佃地主兼經營地主。地主出租土地的目的是收取地租。有的地主要求佃農勞役,如為之看家護院,家庭服役等,但這是次要的;地主主要是從佃農那里收取實物地租。實物地租的是谷物。通常的地租量是佃地產量的百分之五十;或于年節之際索些雞鴨之貢,不占主要地位。地主一般不干預佃農的種植耕耘。當其為佃農提供耕牛、農具或種籽時,或對佃農生產施加某種程序的干預。這是因為提供生產資料帶有租憑、借貸性質,干預生產以便于秋后獲得滿意數量的谷物,并非監督種植計劃以滿足地主的多方面需要。大地主設總管或管家,其主要任務是催租,是單純的索取,不是去干涉佃農的生產活動。可見,沒有自營 地的地主的經濟活動內容不包括農業生產環節。這樣的地主是不少的。
再看佃農經濟。租地佃農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另一種基層經濟實體。他與租佃地主相依,無此無彼。這種經濟實體主要以夫妻子女(有時包括雙親)組成的小家庭為單位,依靠佃入土地,自備其它生產資料,依靠家庭勞動力主要從事農業勞動。佃入土地的數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家中勞動力數量的制約。他們從確定種植品種直到收獲的全部生產活動都獨立進行。收獲時把租地上收獲的農產品的二分之一左右無償地繳給地主作為地租。其余二分之一自留,用作籽種、農具等經濟條件的補償、擴大再生產的追加和全家生活消費。有的佃家家庭兼營副業、手作為補充。租種同一地主的各家佃戶自行決定所從事的副業、手工業的種類和規模,地主不作統一安排。出賣勞動力,充當短工,往往也是佃農收入來源之一;再不敷時,借貸則是不可避免的了。佃農自負盈虧,跟地主只發生佃地償租、借債還錢的關系,其經濟條件的補償和再生產不在地主考慮之內。另有一部分佃農自己占有少量土地,同時租入部分土地,都由自家耕種,是為半佃農,其經營方式接近自耕農,屬于自有的那塊土地上的收獲物與地主無涉。
還有自耕農經濟。與地主、佃農時存在的相當大量的自耕農,也是由小家庭組成的經濟實體。他們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堵陽自有的。土地占有量大體是家中勞動力所能耕種的,或者雇傭少數短工協助即可耕種的。一般地說,自耕農的經濟比佃農優越,家中的勞動力也比佃農較多、較強。他們兼營副業、手工業的規模可能比佃農的大。自耕農自負盈虧,在分配方面不與地主發生直接關系;但需向國家繳納賦稅,承擔差徭。與自耕農經濟地位相仿的是小手工業者、小手工業作坊主,也可包括在自耕農經濟這個范疇之內,不另敘。
在講座自然經濟的條件問題時,我們曾經提到,嚴格的人身依附關系往往既是強制本經濟單位內生產者為土地所有者提供勞役地租的有力保證,也是使勞動者按照土地所有者的需要進行分工的保證。這在領主制經濟中表現得相當明顯。中國封建社會中佃宵和地主的關系是因土地租佃關系才形成的。封建王朝也曾給予地主階級某些特權,使之擁有對佃戶的超經濟強制力。例如,為保證社會治安穩定而將佃戶的戶籍編入地主戶籍,為維護等級秩序而將佃戶的地位置于地主之下,在人口稀少地區制止佃客離開租地他往,以保證勞動人手不致外流,規定佃戶不交租應受刑法懲治,等等。這種超經濟強制力使主佃關系帶有等級特征。不過,由于我國封建政權歷來實行中央集權制,朝廷賦予地主的權力,最大也沒有達到準許地主擁有獨立的司法權的程度。在生產方面,地主一般并不利用這些特權強制佃永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分工。又由于土地買賣和其他原因,地主與佃戶的關系并不長期固定,因此同一地主的各個佃戶難以形成固定的內部分工。地主索來的地租只是清一色的谷物。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租佃地主家庭是不進行生產活動的全寄考消費經濟單位。他們的需求卻是復雜多樣的。谷物地租的價值量足夠支付地主一世所需物品的價格而有余,但從使用價值來看,單純的谷物只能直接供給食物中的主食所需,遠不能代其他食品、衣著、住房、車馬以及精神方面的各種必需物品,也不能用以繳納須以貨幣繳納的賦稅。實物收入的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靠地主經濟單位自身無法解決。唯有和其他經濟單位彼此發生商品貨幣關系,問題方能迎刃而解。他們只要出售租谷,就可得到貨幣,也可以得到一切。他們完全有條件做到這一點,因而沒有必要強制佃戶按照他們的需要分工生產各種實物。單一的實物地租絲毫不妨礙地主經濟的發展,所以這種地租形態得以久存。概括為一句話,就是:單一實物地租形態不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的實現條件,租佃地主經濟單位不能以自然經濟為基礎。有一種論點認為,對地主制經濟而言,實物地租是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的地租形式,或者說,實物地租長期占統治地位反過來又鞏固了自然經濟。這種看法是值的商榷的,因為這里忽略了單一實物地租和多種實物地租產生的后果是不一樣的。
租佃制使佃農相對獨立于地主經濟之外,佃農既不被強制提供勞役地租,又不按統一要求提供多種實物地租,地主經濟要想實現使用價值形態自給是不可能的;那么,地主占有土地和擁有其他資源的數量多少,對于是否自然經濟已經沒有意義了。盡管中國封建社會中有的地主集中占有的土地量很大,在資源方面為實現自然經濟提供了可能,租佃制下佃農分散獨立經營和繳納單一的實物地租,使這種可能性再也不能變為現實。
佃農和自耕農有許多共同之外,其基本點是:兩者都是以小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都是小農經濟。他們耕種的土地面積大小,一般都與家庭勞動力(或加少量雇工)的負擔能力相適應;他們的收獲物都以農產品為主。作為一個生產型的經濟單位,需要是多方面的。除去食鹽、陶瓷器皿等生活資料外,要有鍬、鎬、鋤、鐮、犁等金屬農具,磨、碾、碌碡等石器,乃至車、船等運輸工具和耕牛、挽馬等大牲畜;有些手工業更需另外一些工具,如織機等。這些都不是小農經濟個體能夠自給的。
地主和小宵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各自都有使用價值形態的收入單一(少樣)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并且這個矛盾都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地主制經濟總產品中相當的一部分須經過如下的轉化:使用價值形態(谷物及副業、手工業產品)賣 價值形態(貨幣)買 使用價值形態(各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經過這形態的轉化,生產循環必將發生危機。可見,中國封建社會中的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五個基本條件,不能滿足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商品買賣活動對于地主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環節,而是由地主制經濟各個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所決定的。所以說,地主制經濟的發展是以商品交換關系為條件的,商品經濟在地主制經濟的運轉中不是附加的,不是外在的。地主制經濟和商品經濟有著本質的聯系。
在分析中,人們有時認為,為了換了 本經濟單位使用價值的需要而生產部分產品出售,這不是商品生產,不屬商品經濟范疇。這個提法可以商榷。說為買而生產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當然是對的,但說它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值得重新。因為這實際是,為了論證某種經濟單位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簡單地根據是否以使用價值為目的來確定經濟單位的經濟類型。
經濟單位生產活動的目的性可有三種不同情況,即(1)為了獲得直接消費需要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用生產”,(2)為了換得本單位需要而又不能生產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買生產”和(3)為了價值增殖,簡稱為“為利潤生產”或“為賣生產”。經濟單位的生產目的性跟它的生產關系性質、經濟類型的關系可表示如下:
生產關系性質 生產目的 經濟類型
非資本主義生產 (1)為用生產 自然經濟
(2)為買生產 商品經濟
資本主義生產 (3)為賣生產
從表中可以看出,(1)為用生產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經濟類型不同但生產關系性質相同;(2)為買生產和(3)(為賣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生產關系性質不同但經濟類型相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雖是非資本主義性質,經濟類型卻是商品經濟。經濟單位的生產關系性質和它的經濟類型,概括的不是同一層次的問題,兩者雖有密切聯系,但無必然的統一關系。這是因為商品經濟并不專門存在于某種性質的生產關系之中,非資本主義經濟并不必然是自然經濟。因此,分辨生產關系性質時,考慮其生產目的是為了使用價值還是為了價值,分辨經濟類型時考慮的卻是達到目的的方式,即是否通過外部的貨幣交換關系。不要因為(2)為買生產是非資本主義經濟就認定它不屬于商品經濟類型;也不必因為它是商品經濟類型而認定它必是資本主義經濟。人們為了說明(2)為買生產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只看到其生產的目的和(1)一樣都是為了使用價值,就認為(2)也是自然經濟。這種看法忽視了使用價值的獲得是否通過貨幣交換;而通過貨幣交換與否,卻代表著看不同的經濟類型。把(20為買生產看成自然經濟,在上是把商品交換納入到自然經濟范疇之中;而商品交換恰恰是自然經濟范疇所要排斥的主要內容,否定為買生產是屬商品經濟范疇,實質也就否定了小商品生產的存在。
我們還應注意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買賣問題。地主兼并土地成為大地主,或破產而出售土地,自耕農出賣土地淪為佃農,或買進土地變為地主,佃農購入土地成為自耕農乃至上升為小地主等等現象,在中國地主制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千年田八百主”的諺語,生動地反映土地易手之頻率。既然土地是商品,土地買賣當然是商品貨幣關系。在正常情況下,想買土地就得先積攢貨幣,出賣土地得到的也是貨幣。小農是存在購進土地的可能性的。經濟上升的欲望總在刺激他們擴大土地占有面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盡量擴大(2)為買生產,以便得到多一點貨幣。由此他們與商品經濟的聯系更多了,而不是保持或發展自然經濟。
如前所述,有與農業相結合和與之并存的多種手工業是自然經濟的重要條件。地主制經濟中的佃農和自耕農確有不少是經營家庭手工業的。為了增加產品、擴大收入,他們有必要這樣做;在農業收入不足維持生計的情況下尤其如此。他們也有可能這樣做,因為家庭是由男女老幼不同的勞動力搭配組成的,便于內部協調分工;還因為農業生產有明顯的季節性,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在一年內有許多閑暇,佃農和自耕農都可以自由支配勞動時間,一個小農個體同時從事的手工業項目畢竟是很少的,不可能經營多種手工業。他們選擇哪種手工業,要考慮勞動力數量,原料來源、技術傳統,更需考慮的是產品能否賣出支。通常的做法是致力于自家能夠進行的手工業,盡可能多生產一些拿到市場出售。這也就談不上家庭手工業是為了自給自足了。為了家用而制造一些手工制品,比如為掃地而自做兩把掃帚,與其稱之為家庭手工業,倒不如把這算做家務勞動更為貼切。自然經濟必須有家庭手工業,但有家庭手工業不一定是自然經濟。不能把有關家庭手工業的史料不加分析地統統用來證明自然經濟,其中很多只是反映價值形態的自給自足而已。
許多著作認為男耕女織的耕織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典型表現。乍看起來,小農自種糧食以果腹,自織布匹而暖身,衣食具備,無復有求于他人,也就與商品經濟無涉了。其實未必。如前所述,自然經濟是有特定含義的,首要的是經濟條件的自足。很顯然,衣食兩項是很重要的,但遠非全部經濟條件。單一的家庭手工紡織,并不能使經濟單位得到使用價值形態的全部自足。不可否認,家庭手工織品中會有一部分是自給性生產,但不能僅僅看到這一部分因而否定出售部分的商品性。再者,如果說“織”是自給,就意味著該戶農民自己植棉,自己紡紗,自已織布,最后自己縫制給夠全家所需的衣服。可是,種、紡、織、縫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是自家不愿解決或根本解決不了的;如果進而想到這一系列勞動所需工具的來源,就更復雜了。其實耕種這類經濟作物以及從事一系列手工業生產的農戶的產品,大都遠遠超過自己家庭的需要量。一般地說,桑、麻、棉等經濟作物總是作為商品作物種植的。農村中出售棉花、紗線、布匹,以及買棉紡紗,買紗織布成衣的,從來大有人在。麻亦類似,絲織尤其明顯。在這里,買賣雙方盡管都是為了滿足本經濟單位所需的經濟條件,但都是通過貨幣運動進行的,商人活動其間尚暫不論。“男耕女如何”農戶的產品從價值形態說可能收支相符,但這不意味著滿足了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產品的使用價值形態對本經濟單位來說,不論是自給不足還是自給有余,都將與商品經濟發生聯系;前者買進,后者賣出。可見,為了獲得再生產必需的全部經濟條件,耕織結合的小農也得藉助于商品交換。事實上,我國直到明清時期植棉織布的農戶也從未達到總農戶的一半以上,面織麻,織綢的更少,在考慮到大量農戶的穿衣問題并不能依靠家庭自產解決時,可以設想其間普遍存在的商品貨幣關系。何況小農之家機杼之聲達旦,無非是為了明晨拿到市場上的布匹稍多一些。這種耕織結合越發展,市場上的商品量就越大,是不說自明的。男耕女織現象只能反映地主制經濟下男婦勞動力的充分作用,說明小農經濟的經營方式,而不能證明農戶個體或更大的范圍內必然是自然經濟。
總之,對于地主制經濟來說,與農業相結合的單一的家庭手工業除去可能滿足本經濟單位某一種物質需求面外,它的重要意義在于補充家庭經濟收入,而不在于因之實現自然經濟;它不象在領主制經濟單位中的多種手工業那樣,是多品種實物地租的前提。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在考察地主制經濟時,不要看到哪里有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就認定那里必然是自然經濟;事情可能相反,恰恰那種結合正是商品經濟的表現,它跟商品經濟的發展成正比,甚至可以說,中國封建社會的大商品量的主要依據之一就是小農一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并不排除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可能存在自然經濟的經濟單位。如前所述,凡具備平衡律實現條件的經濟單位都可是自然經濟的。魏、晉、南北朝、隋、唐都有大型的莊田,它們包括大片地產,擁有相當豐富的自然資源和足夠的人身隸屬于主人的勞動力,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要求的條件。如果這類莊田是統計表的經濟單位,很可能就是自然經濟的個體。不過迄今對它們的組織、經營情況不甚了了,其中主人和勞動者間是否租傭關系,內部如何分工,所屬店鋪、店舍是什么狀況,如此等等,史料語焉不詳。我們姑且把它們看作是類似歐洲領主莊園那樣的自然經濟單位。不過這類莊田是中國封建農村經濟的組織形式之一,一般來說,是不用它做中國地主制經濟的典型代表的。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也有很大差異。自北而南沿海堵省,黃河中下游,長江流域及長江、珠江兩個三角洲等地,經濟水平提高,那里的區域間以及經濟單位間的商品經濟都比較發達。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很明顯的。南方是北方、沿海和內地、中部和邊疆、平原和山區、漢族和少數民族、近郊和遠效、經濟作物區和大田作物區,經濟水平差別很大。有的地區生產水平極低,特別是地理條件決定的困難地區,與外界的經濟聯系極少,呈相對閉鎖狀態。那里有的農民家庭自己生產所需的幾乎一切物品,從而不依賴于市場和它以外那部分社會的生產運動和歷史運動,雖然那里也是地主制經濟。即使在一般地區,地主制經濟各類經濟單位產品的商品率也大不相同,他們之中有的絕大多數產品留自用或大部分自用。
是否可以由此認為自然經濟是地主制經濟的必然呢?不能。經濟單位把部分產品留作自用,這和經濟條件的自我滿足是兩碼事,前者只是部分生產具有自給性,不能稱之為自然經濟。自給程度較高的現象并不是地主制經濟運動方式內在決定的,而是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結果。與商品經濟聯系很少的農民家庭往往是由于缺乏足夠的勞動力,不掌握較高的生產技能,缺乏原料,因循守舊,或者還有其他原因,他們只得以最壞的經濟條件從事最供銷水平的生產。他們的產品僅夠維持起碼的生存條件,沒有多少產品能向市場提供,從而也極少右能從市場上獲得較多的經濟條件。這種經濟單位再生產的經濟條件低得和勞動力的生存條件極差而外,交通條件惡劣,運輸工具落后,這是農民突破相對隔絕狀態的重要障礙。這些都是生產力水平決定的。誠然,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生產力一般地說是較低的,因而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往往帶有不同程度的自給性。但應注意的是,這種現象基至可能在比封建主義先進得多的生產方式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若就地主制經濟的各種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看,它不但不排斥商品經濟,而且以商品經濟為自身繁榮的條件。在一定條件下呈基本自給狀態的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一量生產條件改善,產品有所嗇加,商品經嚌運動就會展開。生產力水平越高,商品經濟就越發達,地主制經濟也越繁榮。商品經濟的發展不但沒有破壞地主制經濟,沒有改變它的本質,反而使之繁榮;相反,地主制經濟并不以生產的自給性為條件。誰也不會認為,地主制經濟越發展,生產的自給性定然起高。可見,中國封建社會中有些經濟單位呈自給現象,并非由于它是地主制經濟。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說以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西歐中世紀早期領主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可以的;稱它是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經濟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不妥當的。
再有,所謂基礎是指事物發展的根本。A是B的基礎,意味著B離開A就不復存在,或者改變本質。自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全然不是A與B的關系。即使佃戶完全進行商品性生產,只要和佃關系不變,它仍然屬于封建的地主制經濟范疇。既然地主制經濟是中中國這樣的大國中躡在了兩、三千年的封建經濟制度,那么在研究整個人類社會封建歷史階段特征時,當然不能無視它的存在。不加區別地統稱封建社會經濟制度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提法,也是不妥當的。
三
現在討論一些有關的
先談地方小市場的性質問題,我以為,地主制,也要把商品流通放在封建經濟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整個經濟運動過程之中考察。不能只看上農的商品率較低,便斷言商品經濟僅僅是地主制經濟與之略有聯系的身外之物。而應注意到商品流通是地主制經濟的交換形式,沒有它,分配所得與消費(包括生產消費)所需對不上號,經濟運動難以繼續。地主制經濟依賴商品經濟的根本原則,是私有制下小生產形成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這個矛盾是由地主制經濟的經營方式決定的。
地主制經濟的三類經濟實體,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含小手者經濟)是我國封建經濟的基本細胞。出于細胞生存的需要產生了地方小市場,在地方小市場的基礎上形成了區域性市場,區域間經濟聯系以及域鎮商業(這里暫時舍象對外貿易)。這種情況,在以經濟為基本經濟單位特征的社會,例如歐洲中世紀早期建立在領土莊制基礎上的封建社會里,是看不到的。
有同志認為,在地方小市場上進行的品種調劑,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產的交換是使用價值的交換,乃是勞動的直接交換,雖然往往也經過商人,但應屬于自然經濟的范疇。這個看法似可商榷。
市場是屬于商品經濟范疇的概念。自從人類社會出現商業以來,市場也和商人,商人資本、貸幣、價值、價格等一系列關系一樣,早已存在。價值也是十分古老的規律,在一切通過貨幣進行的交換關系中,不同程度地發生作用。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市場為不同的生產關系服務,它的范圍和性質隨生產關系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如果商品生產的目的是 通過購買勞動力進行價值增殖,那就是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這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時,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市場就是資本主義市場,其規模擴展到空前的程度,勞動力普遍成為商品。這標志著商品經濟的高度,進入新的階段。不過,不能認為僅只這種市場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
封建社會的國內商品流通曾經相當發達。城鎮中的商品經濟固不必說,地方的、區域性的乃至區域間的商品商場都早已存在。各類市場各有其主要的功能。其中地方集市墟場是整個商品流通的基層環節,它起著為大范圍市場集中商品的作用,更重要提,通過它才解決了基本經濟單位固有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生產循環得以順利繼續。
市場,總是反映個人之間、經濟單位之間的商品貨幣關系的概念;大小市場都是一樣的。地方小市場的貿易有許多是商人的活動。也有許多是生產者出售自己的勞動產品。生產者主要是小農和小手工業者,他們的產品有一部分留作自己消費,蓁部分進入市場出售,就成為商品。不是為了出售的,即不是作為商品生產的物品,是不會作為商品進入漢通的。這就是恩格斯所說的,物品生產出來不僅是為了供生產者使用,而且也是為了交換的目的。自發的社會分工使得產品具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換,即買和賣,就使個體生產者有可能滿足各式各樣的需要,既不應以小農產品中出售部分的性質決定自用部分的性質,否定這部分生產是自給生產。也不該以自用部分的性質決定出售部分的性質,否定這種生產是商品生產。盡管在一些情況下,個體小農的產品中進入市場的部分可能不是主要的,但在市場上,他仍以小商品生產者的身份出現。在生產過程中,小農根本無法分清哪一件是為了自消費,哪一件是為了出售而勞動。中交換中,生產關系性質、生產目的性以及購買者目的性都不問題的性質,都被商品這一共性掩蓋了。
馬克思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商品資本轉化為貨幣資本時說,產業資本是和各種不同的社會生產方式的商品流通交錯在一起的,只要這些生產方式同是是商品生產,不論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生產的產品,還是中國農民的,印度農奴的、荷隸東印度的公社的、俄羅斯農奴制國家的或者半開化的狩獵民族的產品,它們總是作為商品和貨幣同表現產業資本的體貨幣和商品相對立,作為它們來源的生產過程的性質如何是沒有關系的。我們在分析封建社會市場進可以運用同樣的。自耕農的產品也罷,佃農交租后自用有余的產品也罷 ,封建主利用奴婢勞動生產的產品也罷,地主收來的地租也罷。當它們作為商品出現時,共同構成市場客體,與貨幣相對立。地方小市場也不例外。
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地方小市場上,確有許多生產者之間的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但不能把這看作是使用價值的直接交換、勞動力的直接交換。從所周知,我國很早就有貨幣,至少到秦朝已經統一了貨幣單位,通行啟蒙 及城鄉了。我國封建社會中包括地方小市場在內的各級的以物易物只中表象,它不是直接的勞動交換,而是以貨幣價格為背景的。使用價值交換是不能離開交換價值。這里已不是一般等價物出現以前的以物易物,而是省略了貨幣轉換過程的商品交換。這就意味著交換的產品不但有使用價值,而且也是交換價值的相當者,就是說,它是商品。
總之,中國封建社會中產品交換過程表現為商品流通過程,前者與后者相一致。地方小市場也和更大范圍的市場一樣,是流通的場所,不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小市場不但和更大范圍的商品流通市場是在同一體系之中,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基礎,不應把它們從性質上分開對待。
再談談經濟單位的劃分問題。所謂自然經濟,是指一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條件通過內部的再生產補償,而不通過與其他經濟單位進行商品交換。因此,與地方小市場是否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密切相關的一個問題是怎樣確定經濟單位范圍。
有同志認為,在中國地主制經濟中,單一的經濟單位個當于一個鄉或邑縣,包括這一地區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還有小商人,一家一戶,包括手藝人戶,只是一個“生產單位”而不是“經濟單位”,他們聯合起來才成為一個經濟單位。邊個意見也可商榷。“經濟單位”范圍的確定,可因研究的目的面異。例如:研究國際經濟時可以國家或跨國公司算做經濟單位;研究區域經濟時可以經濟區或行政區為經濟單位。現在我們研究的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問題,經濟單位劃分的原則宜以是否能夠發生商品交換行為為據。所以,所謂經濟單位,應指經濟活動中最基本的自負盈虧的獨立體,也是最基本的經濟組織。本文有時也稱之為經濟實體。它有經常性的比較固定的收入來源,能夠自行決定本單位范圍內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和規模,在交換中是買賣的一方。其內,有決定全部經濟活動的實際上的權威;這個權威是生產資料所有者,或者是主要勞動力,在封建家長制下,往往就是家長本人。其收入如果是來源于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活動,它就表現為一個生產單位;如果是經營商業,則表現為一個商業店鋪;如果是出租土地或放高利貸,則表現為一個地主或高利貸者家庭。經濟單位可以是一個消費單位,不一定是一個生產單位,而生產單位總是一個經濟單位。所以,經濁單位實際只表現它在經濟上的獨立性而不反映其性質如何。中世紀早期西歐領主莊園中領主的自營地靠農媽的勞役地租經營,靠農奴繳納多種實物地租滿足經濟條件。農奴雖有相對獨立經濟,他的生產卻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于領主的需求,農奴之間有勞動交換而不形成商品貨幣關系。領主和他的農奴們共同成為一個不可分的經濟實體。他們之間的經濟關系和地主佃農的經嚌關系相比全然不同。因此,領主莊園作為一個整體是經濟條件自我補償和再生產的經濟單位。中國地主制經濟中的小農家庭(包括佃農、自耕農以及小手工業家庭)和地主家庭,則分別是獨立的社會經濟組織。一個地主即使占有大量土地,也是分租給許多佃戶。佃戶們用承擔繳納地租的義務換取土地使用權。地主如有自營地,并不靠佃戶勞役耕種。佃戶所繳實物地租是地主的經濟來源,但不是再生產的物質條件。地主對佃農經濟的盈虧不承擔義務。佃戶和自耕農一樣自行決定生產內容,他們的經濟條件補償和再生產過程并不包括地主的活動。地主既不是自己的佃戶們的生產計劃者、組織者,更不是一個村、邑縣的經濟級織者。因此,地主和他的佃戶們只相互依存,而不是統一為一個經濟單位;村、縣就更加不成其為統一的經濟單位了,如果把許多自負盈虧的獨立個體,臂如說一個縣范圍內所有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和商人等都放在一起稱之為一個經濟單位,無異于把肌體說成是細胞。那當然會認為地方小商場是經濟單位內部的事,那些經過商人的貨幣交換活動,也都被劃為自然經濟范疇了,把商品流通活動歸納在排斥商品流通的自然經濟概念之中,這在理論上是費解的。
最后談談地主制經濟下商品經濟的特征及其它。資本主義關系的產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我認為,地主制經濟的發展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制經濟相適應。
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是以生資料私有制和雇傭勞動為基礎的大生產。勞動力成為商品;資本家使用雇傭勞動進行價值增殖。為了價值和剩余價值得以實現,的產品必須全部出售,經過轉化為貨幣這樣一個產品運動階段,否則,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都不得補償,再生產循環中止,利潤也不能實現。機器、原材料等不變資本也是貨幣資本通過流通五一節實現的。因此,商品流通是資本主義經濟運轉中的必要環節。流通從屬于生產;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
地主制經濟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同樣是在一定水平基礎上的再生產過程的要求。商品經濟的發展促進各經濟單位的生產循環過程,使生產進一步發展。不過,這里的商品經濟是建立在小商品生產即簡單商品生產基礎之上的。佃農、自耕農、小手工業者等都是小商品生產者。他們是依靠家庭個體勞動的小規模個體所有者經濟。商人資本獨立于生產過程之外。所以小商品生產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W-G-W1)顯然不是資本主義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
G-W …P…W′-G′);以小商品生產為特征的地主制經濟,也完全不同于以雇傭勞動為特征的資本主義大經濟。盡管地主制經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但商品生產總是停留在簡單商品生產階段,商品流通也總是人屬于地主制經濟,為地主制經濟服務。這樣的商品經濟,其發展程度無法和資本主義的相比,其結果也只能是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
小商品經濟是十字路口的經濟,它時刻在向兩極分化。它本身沒有導向性,其上升的方向明顯地受當時主導經濟形態的制約,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它主要上升為資本主義企業,是謂小商品經濟第時每刻產生資本主義。在封建地主制經濟為主導的社會中,小商品經濟雖然有的也向剝削雇傭勞動式轉化,從而產生具有不同程度的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但它難以壯大為新的占主導地位的生產方式,其中絕大多數走向購買土地進行地租剝削的道路,向地主經嚌蛻化。所以當小商品經濟處于地主制經濟的寬容度范圍以內的時候,它的發展起不了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大,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度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是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在,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時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為自耕農或佃農。但地主經濟卻同時有不斷再生的能力。由于遺留或力量強制形成的帶奴隸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最終也被地主經濟“同化”。如下圖(按,圖略)所示,
地主制經濟就是在這樣的循環中發展的。如果這個示意圖是三維的、全息的,就可以是看出圖中的大圈隨歷史前進越來越大,其中諸半徑形成的夾角在不同時期是有變化的,但它的結構將基本不變。圖中的雙線箭頭()表示的道路不被堵死,地主制經濟的這個圈圈就難有重大的突破,建立其上的封建社會就當然地屹立不動。
由此而順便談及,解決中國封建社會何以特長的問題,我以為最重要的是要弄清地主制為什么能長存,而這一問題的契機,則在于找到地主經濟具有強大吸引力的原因。地主經濟受到上層建筑全力保護和意識形態的全面支持,出租土地坐食地租成為合理、合法、省心、安全的剝削方式。購買土地的欲望成為這個社會的主導投資意識,它對以各種方式積累起來的財富的投向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地主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太陽,整個封建經濟在圍繞著它旋轉。對解決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問題來說,這里就是“羅陀斯”。
小商品經濟和地主制經濟的協調統一是因為,一則小商品經濟和小規模經營相適應,二則小商品經濟和適合分散操作的技術及低效能的工具相適應。小農、小手工業者都是依靠歸個人所有的、只供個人使用的、小的、簡陋的和數量有限的勞動資料進行個體生產。在那些小農能夠買得起并且能使用的高效能機器工具和相應的技術出現、從而突破分散的小經營形式以前,小商品經濟只能是小商品經濟。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證明這一點。歸根結底,是生產力狀況決定了生產關系形式及整個社會經濟結構。至于生產力之所以長期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有其經濟的、上層建設的意識形態的多方面原因,不能企望用任何單一的因素解釋清楚,而這超出了本文討論的范圍。
在看到商品經濟發展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的同時,還應看到它對小農的另一面的影響。地主得到的實物地租,一部分直接消費掉,一部分進行糧食投機,其余部分將投放市場換成貨幣,用于其化消費、繳納捐稅、購買土地、從事商業、開張典當,放高利貸以及入柜窖藏。商人和高利貸者用一部分資金購買土地兼行地租剝削,更多的部分用于通過商業渠道或放債、抵押、典當等活動剝削廣大農民。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也是地租的派生形態。地主、商人、高利貸者彼此相通,形成三位一體的結合。
小農生產的糧食自留部分中,除去一部分為了生產需要必須投入市場出售外,留作食用的部分,有時為了以細換粗品種調劑,也要通過市場。一些貧困農民則往往陷入如下的惡性循環:春耕時借貸,秋收后賣谷還債,春荒再次借錢買糧度日;自有糧食全得通過市場環節。這就出現了谷賤傷農、谷貴也傷的怪現象。農民明知兩頭吃虧,還不得不投入這種買賣關系之中;他們被卷入商品經濟的程度不但很深,而且無力自拔。
由此可見,我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發展一方面是地主制經濟生產循環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的層層剝削活動的前提;而三結合的剝削反過來又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從這個角度看,我國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某些方面的發展,并不一定意味著生產水平有所提高,不一定反映農民經濟十分興旺發達,也不預示生產關系方面將有什么重大變化或突破。但我們卻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中看到了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結合的依據。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同有商品經濟也就沒有這種轉化。正是從這個特定的意義上說,在中國的封建經濟中,商品經濟是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聯合對方大農業勞動者進行剝削活動的工具。不同范圍的市場網與三結合剝削網基本上是協調一致的,或者說,前者是后者的表現。上面只是糧食為例說明這個問題,其他所有經濟作物和手工業品的生產又何嘗不是大同小異。如果認為小農純屬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基本無關,實際上也就是把他們排除于商人和高利貸者剝削對象名單之外了,那么,三位一體的剝削又從何談起呢。
以小商品生產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是為整個地主制經濟服務的,它和租佃制度一樣,是封建經濟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地主、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將其根系盤曲交錯、密密麻麻地深扎在封建經濟這塊沃土之中,通過租佃關系、商品關系和債務關系三條管道,盡情地吮吸一切養分以自肥自壯,資本主義之芽要在此地萌生成長,難矣哉!
[關鍵詞]商品經濟學;生產和分配;人生存和發展;人的發展經濟學;經濟學革命
一、社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一)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
關于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似乎沒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了,其實不然。在經濟學史中,有過非商品經濟的思想,這一點在經典文獻中是可以找到的,也可以在一些國家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教科書中找到已經建立但并不完善的理論。然而,由于西方商品經濟學的堅持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放棄,當前的經濟學幾乎可以說是清一色的商品經濟學了。在經濟學史中,還有一個問題被中國的很多經濟學學者(也包括非經濟學學者)忽略,那就是在對經濟學的分類中,西方經濟學其實是資本主義經濟學的簡稱。非商品經濟的思想源于人們認為解決人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可以不通過商品經濟的辦法,而商品經濟學則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正因為這樣,現實經濟發展的原因被經濟學的目的搞混了,在指導經濟發展實踐的時候,不同的國家會有不同的目標指向。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后,經濟發展的目標指向因生產效率、gdp、資本的利潤率和政府財政收入的強烈動機所掩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一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在經濟發展的實踐中被淡忘了,以至于我們今天不得不認真討論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這一古老而又現實的經濟學問題。
筆者在《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一書中曾經提出過“解決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觀點已經包含了“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的命題。而在對觀點的進一步闡述中,經濟發展的目的被分解為“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和“解決好人的發展”兩個方面。“人的生存”問題應該說是可以與“人的生活需求”問題相對應的。但“人的生存”條件的保障與“人的生活需求”條件的保障不同,前者包含了后者,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然而,令人失望的是,這樣一個涉及經濟學研究出發點的問題,并未引起學術界的關注,筆者所批評的經濟學家撇開經濟目的讓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狀況至今沒有得到多大的改變。更值得關注的是,如果經濟學的研究仍然遵循商品經濟學的思路,那就將永遠也走不出分析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局限,也就意味著經濟學的研究永遠也就別希望走到以人的生存和發展為中心中來。這就是說,商品經濟學不能使經濟學理論的指導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求不一致。因此,經濟學的研究要回到經濟活動的本源,即回到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中來,使經濟學真正成為研究經濟發展與人生存和發展緊密聯系的學問。事實上,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作為一個事實、一種常識,并不需要經濟學來做什么證明。經濟學需要關注、或者說經濟學要表明自身存在的科學性,得說明清楚為什么只局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不去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不研究商品經濟為什么這樣運行而不是那樣運行?特別是它為什么可以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換句話說,經濟學必須回答經濟學研究關注不關注入的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的問題。
(二)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行為有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其中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最為密切,在沒有商品交換即物物交換時,人類就依靠生產和分配的行為來解決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換句話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自商品經濟學產生以來,商品生產、商品分配、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就作為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生產和分配的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漸行漸遠,商品生產的效率、資本的利潤、生產要素的分配和商品消費與商品生產的關系成為商品經濟學研究的重要方面,從而使商品經濟學成為忠實服務于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顯學。然而,社會發展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的需要并不因商品經濟學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忽視而減少,它反而要求經濟學對自身的理論進行反思,特別是要對現實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作出解釋。但是,由于商品經濟學在一開始就忽略了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重要的經濟學問題,它有意回避生產和分配行為需要對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負責的問題,用“看不見的手”的理論來說明商品經濟活動以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合理,即認為商品經濟活動在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過程里無形中也使社會福利得到增加、就業有所保障。商品經濟學對資本利潤最大化的獲得需要以犧牲一部分或大部分人甚至未來人的發展條件為代價的事實視而不見,實際上也是不認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事實。
二、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需要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
(一)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那么,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即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產生就是為了要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所謂生產行為,指的是人用自身的勞動與生產資料結合并生產出生存和發展必需品的過程,亦即人創造并保障自身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一種行為。生產行為有三個要素:人、生產資料和人的勞動。生產行為的目的是創造并保障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所謂的分配行為,指的是按照生產條件和生產目的對生產出來的產品(或產品的價值形式)進行分配并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以具備的行為。由此可見,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服務的。值得注意的是,這里說的人的生存和發展是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而不是商品經濟學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的生存和發展。在商品經濟學里,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每一個人不一樣,一些人(主要是資本家及其聘用的管理人員)會得到很多,一些人
(主要是雇傭工人)勉強維持生存和獲得一定的發展,一些人(失業者、待業者和無業人員)被作為自由市場競爭的條件而大量“儲備”起來,要靠社會救助或靠別人供養。
(二)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從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產生的經濟行為對人的生存和發展所造成不同后果我們不難看出,在不同的社會思想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其給人所造就的生存和發展條件是不一樣的。這一點是經濟學不能忽略的。不幸的是,現有的經濟學,特別是商品經濟學,并沒有把這一點當作其研究的重要方面。即便是在研究人的發展經濟學問題的學者中,能夠這樣看的也不多,更不用說深入研究了。
我們這里講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就是要我們的經濟學研究特別關注“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一定社會思想影響下人的行為,帶有主觀色彩,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商品經濟學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資本主義社會上,非商品經濟思想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社會主義社會上,這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事實。這就是說,資本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資本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社會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社會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可是,一些經濟學者卻在不遺余力地宣稱經濟學與意識形態無關,并有意回避自由市場經濟的資本主義性質,希望用資本主義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造就社會主義社會中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三)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
從上文的論述我們不難看出,人的“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需要在一定的社會思想影響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即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這就是說,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得好壞,取決于人對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選擇。好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不好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將導致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受到破壞,人將得不到好的生活,更談不上全面自由地發展。反過來,我們也可以從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否得到好的保障來判斷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從而判定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現實社會中許許多多的事實已經告訴我們,經濟發展不等同于人的發展,而判定人是否得到好的發展似乎找不到一個客觀標準。因此,長期以來人們無法很好地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當然也就不能及時認識到經濟發展方式的偏差,更談不上糾正。其實,這是商品經濟學理論誤導的緣故。商品經濟學把人們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放在商品經濟活動收益的最大化上,資本收益的好壞、gdp的增加的快慢和財政收入的增加速度等一系列經濟指標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經濟發展好壞的標準,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已經被掩藏在這些指標背后,讓人錯誤地認為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實現、gdp的增加、財政收入的增長也等同于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獲得了保障。不可否認,沒有經濟的發展,是不可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獲得保障的,經濟發展是人生存和發展得到好保障的前提。但是,從經濟發展是為了保障人生存和發展這樣的本質要求出發,在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思想指導下,把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能否很好地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保障作為衡量經濟發展方式好壞的標準是有必要的,也是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經濟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三、以商品為中心的商品經濟學傳統是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與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相脫離的原因
(一)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
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是商品經濟學的顯著特征,與人們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有關。筆者認為,把經濟學定義為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這是西方經濟學因要服務于資本主義所產生的偏見,由于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在中國的泛濫,它又轉變為中國經濟學界的一個偏見。這個經濟學偏見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出現是正常的,在社會主義中國出現就很不正常了。社會主義國家把適用于資本主義國家的商品經濟學當作顯學、作為主流學科,用于指導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實踐,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不管它是通過什么辦法做到這一點的。
毫無疑問,在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經濟學影響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必然要以(不擇手段、不顧資源浪費、不斷增加無效消費和大量耗費社會資源)獲取商品最大價值和資本最大利潤為目標,因而使生產和分配行為嚴重背離其要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初衷。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相脫離,完全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早在150年前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草稿)》中就已經有所揭示。馬克思的《資本論》對資本主義生產行為如何為獲取資本的最大利潤而犧牲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分析就更加透徹了。
(二)在商品經濟學中人被作為生產資料或生產要素,甚至淪為商品
商品經濟學把手段當目的,就是把發展經濟從而得到財富這一創造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手段,當成了發展經濟的目的——即以獲得財富為目的。這一點,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起因的研究》(又名《國富論》)體現得非常充分,它探討的就是財富怎樣增加得更快的問題。在商品經濟學里,由于把追求財富當目的,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問題就被擱置不管了。人作為生產的主體變成了僅僅是生產工具(當然不是全部,資本持有人和他的人是生產和分配行為的主體,另外的人只能是生產工具或稍好一些——即生產要素),人的需要就必須服從于利潤的需要了。在這個情況下,勞動者的勞動力,這一創造價值的唯一源泉,成為資本持有人爭奪和充分利用來增加利潤的對象,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變成對利潤源泉的保護,把勞動力按質論價、當成商品就是其有的保護,即便是這種特有的保護,也只出現在能夠為資本帶來最大化收益的少數人身上。
(三)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是商品經濟學理論的必然產物
由于人類的經濟活動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要尋找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的原因,得從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情況來判定。我們必須承認,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不是從來就有的。在遠古社會,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是非常緊密的,人們是因直接的生活需要而進行生產和分配。那個時候,由于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人們幾乎不可能擺脫依靠直接的生產勞動來解決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應該承認,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
相脫離的情形是在生產力水平較高的近現代社會中,特別是在工業革命之后,才具備有只為了追求財富增加而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存在。但是,即便是在現代,人類社會也曾經出現過直接按照社會中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來有計劃地開展的社會生產和分配活動,社會主義國家計劃經濟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是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已經堅持了50年以上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朝鮮、古巴,其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基本上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現實相結合。與朝鮮和古巴的情況不同,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目前出現的嚴重貧富差距、“新三座大山”等情況,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沒有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很好地結合起來的結果。實際上,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情況的國家,主要是實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國家,而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到較好保障的如北歐的幾個國家,都對商品經濟運行的方式進行了較大改革。這樣看來,以資本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必然出現的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的原因。
四、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要關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一)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
從上面的闡述我們不難看出,經濟學應該把以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為中心的研究與以商品分析為核心的研究相分開,即把經濟學區分為人的發展經濟學和商品經濟學。由于商品經濟學會誤導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說商品經濟學會使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意愿,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引導經濟學回歸到能夠指導經濟發展為社會中每一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得到保障的服務上來。鑒于商品經濟學思想已經在社會中造成深刻的影響,許多領域已經被其徹底滲透,為清理和消除商品經濟學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做到經濟學指導經濟實踐時真正能夠保障好人的生存和發展,用人的發展經濟學糾正商品經濟學的偏差很有可能會引起一次經濟學的革命。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特別是隨著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的呼聲不斷高漲,經濟學革命的到來是遲早的事。對于中國而言,經濟學對經濟社會的影響,人們感受得更深刻,也更有經濟學變革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二)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從商品分析轉向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直接決定經濟活動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好壞,因此,經濟學的研究、特別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的研究需要從傳統經濟學以商品分析的視角轉移到以分析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來。前文已經指出,經濟學要表明其自身的科學性,必須說明經濟學為什么只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無需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必須回答經濟學為什么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經濟學不能回避的,因為經濟學首先是研究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有關的學問,離開了人的生存和發展,經濟學就不成其為與人關系密切的科學了。由于經濟學首先是人的經濟學,那么,經濟學的研究必須解決人的經濟活動怎樣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而要解決好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除了研究怎樣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應該不會有更好的辦法。這就是說,以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為己任的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確定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
注釋:
①筆者了解的主要是中國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經濟理論。本文作者對蘇聯及東歐、蒙古、印支三國社會主義時期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的了解,僅限于書本介紹;對目前仍然在實踐著的朝鮮、古巴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則知之甚少。此處講非商品經濟理論的不完善,是鑒于世界上絕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先后放棄了計劃經濟而言的。同時也表明,本文所講的人的發展經濟學,與經濟學史中出現過的非商品經濟學不同,也不同于現有的商品經濟學。
②在筆者看來,以研究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為主的經濟學理論,都屬于商品經濟學的范疇,中國目前正在試驗并冠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理論被包括在其中,西方經濟學是商品經濟學的典型代表。
③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至199頁。
④原本的表述是:“把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問題提出來,是要說明,我們的經濟活動、我們要使經濟運行良好,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解決好人的發展問題。”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9頁1至3行。
⑤筆者對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批評,原話是:“在一些經濟學家那里,經濟學不管經濟的目的似乎是天經地義的,經濟學研究的技術化傾向也表明這一點。而經濟學撇開經濟目的不管,只研究經濟的手段、技巧、過程,最終就會變成技術表演,探求純粹原理,與現實的經濟運行脫離得越來越遠。實際上,正是經濟學的這種脫離現實的傾向,使我們忘了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解決人的生活需求。”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頁最后一段。
⑥據筆者所了解,意識到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條件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的,除了筆者本人,還有中國人民大學胡鈞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許建康教授和廣西民族大學陸壹東。但把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結合起來并作為人的發展經濟學的重要內容進行研究的,目前只有筆者本人。
⑦關于中國1978年甚或更準確一點是自20世紀90年代中葉開始以來的改革開放的理論指導,中國的新自由主義學派經濟學家會得意洋洋地認為是來源于資本主義國家的自由主義經濟學,一些學者則堅決不認同,認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學理論在指導中國的經濟實踐。筆者認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明顯受到具有商品經濟學顯著特點的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影響,它不同于純粹自由主義經濟學行為的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的社會基礎為社會主義社會,因此,它不可能象在資本主義國家那樣“自由”,但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脫節,存在較大問題,“新三座大山”在中國的出現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⑧為了弄清資本積累的問題,馬克思分析了不以財富僅以需要為目的那個年代的生產。“我們在古代人中間,根本找不到有誰去研究哪一種土地所有制形態是最生產的,是能創造最大財富的。雖然伽圖曾經很詳細地研究過哪一種耕地方法可以取得最大的收獲量,甚至于布魯圖(brutus)還曾研究過把他的金錢怎么樣貸放出去才能弄到頂多的利息,但并沒有把財富看作生產底目的……所以在古代,盡管處在那樣狹隘的民族、宗教、政治境界里,畢竟還是把人看作生產底目的;這種看法就顯出比現代世界高明得多,因為現代世界總是把生產看成人底目的,又把財富看成生產底目的。”(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蘋稿)》(第三分冊),劉瀟然譯,人民出版社1963年6月第1版第104頁。)——參見巫文強《論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及新時期經濟學的使命》,《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12期第4頁。
[關鍵詞] 藝術領域 審美文化 商品經濟 人類文化活動
進入21世紀商品經濟社會,審美文化作為人類全部文化活動的一部分,也逐漸融入商品經濟的浪潮中。審美活動與經濟活動的關系問題是個由來已久的復雜問題。另一方面,審美需要與物質利益的矛盾也是一個古老的話題。認為文學的精神價值與商業利益的追求是對立甚至不相容的,這基本上可說是經典的文學價值觀念。這個問題在中國當代的再度發生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事。到了90年代前期,在文學界和文學批評界發生的關于“抵抗投降”的號召和“人文精神”討論,所關注的問題仍然涉及文學藝術的審美價值與商業利益追求的矛盾。在藝術領域中,作為人類文化活動整體中的兩個方面,這二者之間相互發生聯系和影響應當說是很正常的,并且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
一、商品經濟的市場化
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相對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而以交換為目的的一種經濟形式,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總和。在私有制的條件下,產品交換的雙方成為獨立的利益主體,成為經濟利益的對立面。這就決定了雙方的交換只能是等式的,即商品經濟中的等價交換原則。商品經濟作為社會經濟運動的一種形式,由于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的,所以,伴隨大分工的發展,社會生產的不斷提高,商品經濟的規模和范圍也就逐步擴大,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從原始社會末期到封建社會,自然經濟一直處于主導地位,而商品經濟始終處于從屬地位。只有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商品經濟得到充分的發展,成為主要的經濟形式。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就是市場經濟。從特定意義上講,資本主義社會,就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社會。實踐證明,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商品經濟仍然是社會經濟生活的基本形式,但是,由于公有制的建立,它的性質發生了根本變化。計劃和市場都不屬于社會基本制度范疇,二者均只是經濟手段,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都可以利用。社會主義條件下,也必須實行市場經濟,以達合理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目的。
二、審美文化的商品化
認為,事物的本質表現為不同的層次。具體地說,美的本質由表及里、從淺到深,主要表現為三個層次,即美的本質論意義、美的根源論意義和美的中介論意義。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淀物。確切地說,文化是指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文學藝術、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
人們需要審美,是因為世界上存在著許多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取舍,找到適合我們需要的那部分,即美的事物。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指揮發現世界上存在的許多美的東西,豐富自己的物質生活和精神家園,以達到愉悅自己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完善自己。通過一代代人對周遭世界的評判,不斷進化,形成了更為完善的對事物的看法,剔出人性中一些丑陋的東西,發揚真、善、美。在當今社會中,通過對美好事物的欣賞,尤其是對人性中存在的友情、親情、愛情的審美,不斷為生活在鋼筋水泥的城市森林中的人們提供心靈的慰藉,滿足他們因為物質豐富而帶來的心靈空虛。
人們對審美文化的界定也各有不同,如姚文放在《當代審美文化批判》一書中指出,“當代審美文化”是一個特指概念,是指在現代商品社會應運而生的、以大眾傳播媒介為載體的、以現代都市大眾為主要對象的文化形態,這是一種帶有濃厚商業色彩的、運用現代技術手段生產出來的文化。現在習慣把當代審美文化稱為“大眾文化”,但就其內涵來說,當代審美文化恰恰只是一種“小眾文化”,它的生產者、制作者恰恰不是“大眾”而只是“小眾”,只是在人口數量上所占比例極小的制作人、策劃人、廣告商和經紀人,而大眾只是其推銷和牟利的對象。雖然大眾在市場上作為買方常常倍受奉承,但在文化上恰恰不具主動性和支配權。只有審美文化發展到了商品化,社會需求才能達到審美的高標準。
三、藝術審美文化與社會商品經濟的和諧化
審美的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建筑、音樂、舞蹈、服飾、陶藝、飲食、裝飾、繪畫等等。審美存在于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走在路上,街邊的風景就需要我們去審美;坐在餐館,各式菜肴需要我們去審美……當然這些都是淺層次上的審美現象,我們需要審美,研究審美,更應是從高層次上進行探討,即著重審人性之美。我們不斷叩問自己的心靈,不斷提高自己的審美情趣。
商品經濟的發展無非就是市場的發展帶動經濟的發展,市場的發展、商品在市場上的占有率都是帶動經濟發展的因素。從小的范圍上說,商品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人們對審美的認識,而人的審美觀念隨著國家和地區的不同會有所差異,例如:大眾高爾夫是大眾在歐洲暢銷幾十年的車型,此車型為兩廂在歐洲市場上已經有四代,而進入中國汽車市場后的幾年,高爾夫卻怎么也精神不起來,就是因為中國傳統的審美觀念與西方有所不同,中國的消費者比較熱衷于三廂汽車這也是大眾普桑暢銷中國20余年的原因。同樣是大眾的經典車型因為審美觀念的不同在商品經濟的環境下就有著不同的結果,這種一個地區的大多數人的審美觀念我認為就是所特定的審美文化。商品經濟與審美觀念有著必然的聯系,審美文化從一定的意義上也影響著商品經濟。
在當今時代,藝術所顯示出來的最重要的社會功能自然是一種文化功能,這種文化功能不僅是指雕塑、油畫、國畫、舞蹈、展廳、園林等可以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的種種形式,它能通過商品經濟來反映某一國家某一時間的歷史再現,也就是審美文化。
比如通常所理解的大眾審美文化主要是同各種大眾傳媒相聯系的,如廣播、電視、通俗讀物、廣告、互聯網等等,一般都具有傳媒的商業性、技術性、消費性、視覺性等特征,可以稱之為傳媒審美文化。在藝術領域中主要表現為明顯的審美生活化趨向,這種審美生活化是直接受大眾傳媒引導和制造的,主要滲透和體現在大眾的物質消費生活里。而這種審美生活化是在大眾的物質生活提高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只有在大眾真正擁有了必需的物質條件和閑暇時間的時候,審美的因素才開始向大眾的日常生活中滲透。審美文化的出現正是體現了大眾日常生活的這種自發的轉變,在這種轉變中,審美真正成為生活的銜接、延續和重要組成部分。另外,大眾“審美生活化”與歷代所追求的“生活審美化”不一樣,后者是力圖把生活提升到理想的審美境界,前者則是將審美世俗化,將審美拉低到日常生活。只有把二者適當的聯系在一起,大眾的日常生活才有可能和審美真正交融在一起。
藝術家藝術創新的重點在于給人從感官到心靈的和諧享受。著名的古典藝術家對人類藝術潛能創造性地發掘、發現或運用,幾乎達到了令人的嘆為觀止的完美水平,并且借助這近乎完美的藝術形式表現出人類對真善美的共同追求。達芬奇的《蒙娜麗莎》、貝多芬的交響曲便是人類古典藝術的顛峰。藝術審美文化與社會商品經濟的和諧,造就了社會的物質與精神的統一,反應了人類社會生活的水平,也就達到了人類強化藝術的文化社會價值的內涵。
在如今的商品經濟飛速發展的環境下,審美文化的地位也更加重要,大多數人對商品的要求不僅限于商品的實用上,對商品的“美”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這種 “大眾文化”的藝術品位,是當代“審美文化”研究的重要課題。面向21世紀,我們將會迎來新的追求和諧復合美的現代藝術。
參考文獻:
[1]《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
[2]《審美價值系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3]《數字化時代的城市生活》米切爾、W J.伊托邦,吳啟迪等譯,上海科技出版2001
一、思想文化與政治背景對應聯系
知識點回顧:封建君主專制、廢除丞相、設立內閣、設立軍機處。
對應與聯系:通過回顧必修一中明清時期的封建統治,了解封建專制的殘酷、腐朽,有利于學生理解反專制這類進步思想產生的社會根源,使學生認識到思想文化的產生及其特點與當時的政治背景息息相關。通過回顧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不斷加強、思想控制日益嚴密的史實,有利于學生理解處于高壓統治下的進步思想難于發展的原因,使學生認識到思想文化的發展受到其所處政治環境的制約。
明清時期,封建制度走向衰敗,統治腐朽,階級矛盾與民族矛盾不斷激化,社會危機加重。在這種社會形勢下,出現李贄、黃宗羲等進步思想家,成為歷史的必然。他們不滿于社會現實,大膽批判社會的黑暗、抨擊君主專制的殘酷。于是,有了對“咸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這一傳統觀念的質疑;有了“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責罵。這樣,具有民主色彩的進步思想,就在明末清初這一特定的政治環境中產生。但是,它又受到這一環境的制約而不能進一步發展。明末清初,封建制度衰落,但封建勢力依舊頑固而強勢。在這些舊勢、舊思想的壓制下,新興的進步思想難于傳播、發展,它無力成為一股強大的思想解放潮流,更不能從根本上動搖封建統治的思想基礎,也就不能引發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從而促進中國社會的轉型。
通過思想文化與政治狀況的對應聯系,便于學生認識一定的思想文化產生于一定的政治環境下,其特點與發展程度又受到這一政治環境的制約,同時思想文化反映了其所處時代的政治環境特征。
試題設計1.漢朝的董仲舒提出:“君之所以為君者,威也……威不可分……威分則失權,失權則君賤矣。”明末清初的顧炎武提出:“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獨治也”、“以天下之權,寄之天下之人”。對此認識正確的是:A前者是落后思想、后者是進步思想;B兩種觀點都得到當時的統治者認同;C前者代表封建制度,后者資本主義制度;D兩種觀點都源于當時的社會環境。
分析:董仲舒生活在封建制度發展時期,他提出加強君權的主張,適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有利于國家統一、發展,并非落后思想,否定A項。顧炎武的主張違背了封建皇帝加強君主專制的意愿,遭到統治者反對,否定B項。受社會環境的限制,顧炎武沒有跳出傳統的儒學體系,其思想并不代表資本主義制度,否定C項。這兩位思想家的觀點,都是在特定的背景下產生的,反映了當時的時代特征,因此D項正確。
二、思想文化與經濟背景對應聯系
知識點回顧:重農抑商政策、海禁政策、資本主義的萌發。
對應與聯系:通過聯系必修二中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學生理解明清時期進步思想產生的經濟基礎。通過聯系在封建專制高壓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緩慢的史實,有利于學生認識進步思想難于發展的原因。幫助學生了解思想文化與經濟基礎之間的聯系。
明朝中后期,在江南地區出現了“機戶出力,機工出力”的現象,產生了“計工受值”的雇傭與被雇傭關系,資本主義性質的生產方式萌芽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工商業階層隊伍不斷擴大,他們希望有一個發展經濟的良好環境。然而,自從商鞅變法實行重農抑商的經濟政策以來,歷代封建王朝基本沿用這一政策,壓制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明清兩朝政府通過種種手段,限制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擴展,加上受到海禁政策的影響,新興生產方式發展緩慢。在這種特定的經濟形勢下,進步思想家希望突破專制政府的束縛與禁錮,營建一個自由、平等、寬松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進一步發展。于是,他們反對重農抑商政策,倡導“工商皆本”。這反映了明末清初資本主義萌發的時代特征與要求。但是,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緩慢、勢力單薄的境況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放人們的思想。
通過思想文化與經濟背景的聯系,使學生認識到一定的思想文化植根于一定的經濟環境,其特點與發展程度又受到這一經濟環境的制約,同時思想文化反映了其所處時代的經濟發展特征。 轉貼于
試題設計2.黃宗羲說:“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蓋皆本也。”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這種主張的社會背景是商品經濟自由發展。
B 他的主張在當時掀起了發展工商業的。
C 他主張發展工商業,壓制農業。
D 他的主張反映了當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萌芽與緩慢發展。
[關鍵詞] 人性 市場經濟 資源配置 商品經濟
一、人性假設
人性假設主要是指人們圍繞人性或人的本質屬性所提出的思想學說,從本質上說,是對人的本質屬性的根本觀點、看法和評價。從哲學的高度來分析,關于人性假設的范式可區分為兩種:一是“實然”的假設,一是“應然”的假設。所謂實然的假設,在人的論域內主要是指人所含有的“真”―事實層面,表現為人的現存的、感性的存在狀態。因此,“實然”的人性假設的實質是由特定的時代狀況所塑造與凝集成的現實人性特質的復寫和再現。這種實然假設的人性具有客觀豐富性和現實矛盾性。所謂應然的假設,在人的論域內主要是指人所含有的“理”――價值層面,表現為人的理性的某種發展邏輯和追求目標。“應然”的人性假具有理想性和完美統一性。無論“實然”還是“應然”的人性假設都是真實存在的人性的反映。所不同的只是“實然”的人性假設關注的是人的現存狀態,在偏重實證研究的學科如經濟學、社會學則常常以這種“實然”的“經濟人”、“社會人”等假設來解釋人性,說明人性的現實內容;而“應然”的人性假設更關注人的理想境界和完美狀態,在注重人文終極關懷的學科如哲學、倫理學則常常以“應然”的理想人格,如“道德人”來改造人性、為面向人性的未來而超越現實人性。因此,不能把人性假設的“實然”和“應然”關系絕對對立或割裂起來,“實然”是“應然”人性的基礎和條件,“應然”是對“實然”人性的規范和提升。人性應該是“應然”與“實然”的辯證融合。
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與人性異
在社會進步和人類發展的歷史過程中,異化表現為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物對人的統治和人對人的統治。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工人的勞動對象化為與人本身對立的異己力量,它雖然是工人自己創造的財富構成的,但是這種物卻反過來成為工人的統治者。由于私有制的存在,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因為擁有物,從而也就擁有了對人的支配權,雖然資本家也受物的統治,但是資本家也擁有對工人的人身支配權。因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在生產勞動,以及由此基礎上形成的社會關系不再直接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是表現為物與物之間、商品和商品之間關系,這種關系最終發展成為一種人不能駕馭的異己的力量。這種異化及異化的結果物化存在于私有制產生、發展的每一個社會形態之中。在資本主義社會突出表現為“商品拜物教”和“金錢拜物教”。馬克思正是在這種方法論的指導下來分析資本主義社會這一具體的社會形態中人的具體人性的。
因此,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就是異化經濟,市場經濟中的人就是異化的人。市場經濟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和手段,個人的勞動及其產品只有通過市場交換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根據市場的需求決定生產什么和生產多少。在市場經濟中,個人是以獨立的經濟主體從事經濟活動,它的勞動和產品只有通過市場交換才能夠得到社會的承認,他的價值才能夠得到實現。在這種情況下,人的價值轉化為物的價值,人與人的關系采取物與物的關系,商品與商品的關系形式,物對人的支配和統治不可避免的發生,人與其本質的異化,人與人的異化就必然存在。但是,這種異化時具有歷史的進步意義的,它正說明了人性的辨證發展過程。
三、市場經濟中的人性的異化
市場經濟所產生的對人的主體性的提升是源于社會分工。社會分工使得每一個個體不再屬于單一性質的共同體,個人有了個體的獨立意識及獨立的利益,從而與不同的個體、集體發生這樣那樣的聯系。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關系主要表現為經濟利益關系,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商品生產和交換的基本動機和原則。勞動和商品的內在二因素的對立統一關系,使得任何勞動既是為自己的勞動又是為他人、社會的勞動,同時,商品經濟的簡單的流通過程還表明每個人的生產都是依賴于一切人的生產的,每個人的產品要轉化為自己的生活資料,就必需依賴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費。因而,牟利性生產的同時也就是服務性的生產。這種情況下,市場經濟本身所要求的那種人們在生產和交換中相互需要、相互依賴、互為手段和目的的關系完全異化為物與物之間的關系,金錢交易的關系。“商品拜物教”和“貨幣拜物教”的盛行,使資本家成為“資本的人格化”。因此,市場經濟在促進人格獨立和提高主體的自主意識的同時,又從另一方面使人聽命于商品這種而受商品的支配,從而降低人格,使人主體意識喪失。
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性特點
1.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社會主體有獨立的人格,增強了人的獨立性
中國傳統文化重視和強調整體,視整體利益高于一切,把個體僅僅視為整體的一員,強調個體對集體的依賴性。由于對群體認同特別是對國家的認同過分強化,導致了對個體獨立性的漠視和個體價值的抹煞,進而導致個性的不發展。市場經濟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園詩般的關系都破壞了。它無情地斬斷了把人們束縛于天然酋長的形形的封建羈絆。從而使個人擺脫了自然性狹隘共同體的限制,擺脫了傳統的等級從屬和人格依附,成為獨立的個人。
2.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充分肯定個體的平等與自由,促進了人的自由發展
在傳統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由于人對人的依賴,人還沒有成為獨立的自由個體,人與人之間還不可能是平等的關系,而是依賴和被依賴、服從和被服從的關系,每個人都不是獨立的主體,在這種條件下的人,必須依附于共同體,沒有人身自由,更談不上個性自由。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奉行的是等價交換原則,平等原則貫徹到經濟生活的全過程。“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在商品交換中,交換雙方無論在人格及實現個人勞動方面,還是在交換勞動量及遵循價值規律方面,都是平等的。任何違背平等原則的因素都是對市場經濟運行原則的破壞。商品經濟的發展客觀上要求人們擁有自由、平等地進行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權利,這無疑使人們沖破以往社會中的人身依賴關系、社會等級制度及特權思想,消除人們的等級觀念,增強人們的平等意識,使人們獲得平等的社會地位,進而強化人們的民主精神。同時,不斷強化平等觀念的市場經濟,必然倡導自由意識。
3.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要求市場主體具有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精神
市場經濟不僅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市場行為同時必須是道德行為,即要求市場主體通過正當且合理的市場行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市場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根本特征,在競爭過程中,商品生產者、購買者、經營者在“看不見的手”的引導和調節下,彼此進行著尖銳、復雜的利益爭奪。競爭原則是優勝劣汰。它要求社會主體以最小的代價來換取最大利益,以最小的成本:來換取最大經濟增長。只有那些善于抓住機遇、敢于競爭、敢于冒險者,才能成;為市場中的優勝者。而這離不開市場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精神。尤其是在當今全球知識經濟的背景下,競爭將更加激烈,贏家屬于創新者。
五、結論
市場經濟創造的高度發達的生產力,為人性的發展目標―人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己本身的主人,即成為自由人創造了必要的物質條件。自由人組成的社會中,任何個人都必須從事一定的勞動,不能把自己應承擔的部分推給別人;另一方面,生產勞動為個人提供表現自己才能和全面發展的機會、手段,使生產勞動在最符合人類本性的條件下進行。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將開辟一個人性發展的更好的新的階段。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