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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推廣應用,建設、開發、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部門和單位都有義務和責任。一項政策的實施,雖然會涉及到多個單位和部門,但總有一個重點部門起著關鍵作用。對“四新”推廣應用路徑做了初步分析,應用路徑示意圖如圖1所示。從圖1以看出:1)“四新”成果中,有些成果應用需要經過建設單位推介確認,有些需要設計單位在施工圖中提出要求。2)“四新”成果中有些成果既不需要建設單位確認,也不用設計單位在施工圖中要求,施工單位可以直接應用。3)無論是建設單位確認、推介的成果,還是設計單位在施工圖中要求使用的技術,“四新”成果的應用都必須匯集到施工單位,通過施工單位在建筑物施工過程中去實施和應用。從以上分析可知,在“四新”成果推廣應用鏈條中,施工單位處在關鍵節點,是必須經過的唯一通道,他們對“四新”的審視角度、接納程度及總的態度,對“四新”推廣應用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四新”推廣應用,關鍵要抓住施工單位這個關鍵點,圍繞施工單位想辦法、出政策,調動施工單位在“四新”應用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2“四新”推廣應用的經濟效益問題
技術發展的路徑仍然是研發—應用—再研發—再應用,技術成果及時應用,才能促使研發周而復始。技術研發需要資金投入,只有迅速應用、收回成本、獲得利潤,才能再投入、再研發,形成良性循環,推動技術發展。上文分析可知,“四新”應用最終都要通過施工單位來實施,一項新技術要在項目上實際進行應用,首先需要購買器具設備,其次還要進行人員培訓,有時還需要支付技術轉讓費或專利費等,同時還會因初始操作、達不到熟練程度而引起短期效率降低。這種情況說明新技術應用不僅需要資金投入,還會引起應用者一定的效率損失。而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承包商,追求經濟效益是其第一原則。當應用新技術的投入與其產出相比有利可圖時,承包商應用新技術的積極性會比較高,反之則不會主動應用。但一般情況下研發宗旨和大部分的技術成果,是以改善和提高工程質量為目的,多數情況下并不會直接為承包商帶來經濟效益。因此,在新技術應用環節承包商往往表現得不配合、不積極、不主動,“四新”推廣跟應用者的經濟效益成了一對矛盾體,這正是我國新技術推廣、應用緩慢的根本原因,雖然采取了強制推行、行政命令等手段,但收效并不理想。
3計價模式與“四新”推廣應用的適應性分析
技術成果的推廣必須通過承包商才能實現,但承包單位卻不情愿應用,這種尷尬局面的形成,說明我國建筑業在相關政策和運行機制上尚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進一步分析和改進。
3.1受益主體分析既然新技術采用并不一定給承包商帶來新的利潤空間,有可能還會影響其經濟效益,說明承包商并不是新技術應用的受益主體。從長遠來講,技術進步雖然推動的是國家發展、代表的是國家實力,但“國家”作為一個總稱并不能當作具有個體屬性的受益主體。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形成的研發單位—承包單位—建設單位的關系鏈中,建設單位作為新技術應用的受益主體比較恰當。因為新技術研發、應用之目的一般來講是為了提高建筑物質量、增強可靠性,使其更加節能、舒適、綠色、環保,建設單位作為建筑物竣工后的擁有者和使用者,正是新技術產生效果的享用者,亦即“受益主體”。而承包商則是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提供服務的單位,它是新技術推廣應用的載體,是推動新技術發展的貢獻單位。
3.2現階段計價模式的缺陷分析市場經濟條件下遵循的是“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但是目前我國建筑工程計價政策中并未很好地體現這一原則。現階段無論是清單計價還是定額計價,計價思路仍是以工程量、材料種類、工程類別、構件屬性等來確定價格,價格高低跟施工過程中采用的技術手段之間沒有建立聯系。亦即在時間、地點等條件相同時,對于不同施工單位承擔的同類工程、不同單體的同一個分部分項來講,只要工程量、構件屬性等相同,即使在施工過程中分別使用了不同的施工技術,但他們獲得的工程價格卻相同,這就造成了工程價格不能反映施工過程和施工技術差異的缺陷。即便采用了新技術,工程價格也不會隨之改變,因使用新技術而購買的新設備、技術轉讓費、人員培訓費、降效損失費等并不能從工程結算中得到體現和補償(如圖2)。在這種計價模式下,承包單位為了節約成本,往往并不情愿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及高性能施工設備,不會積極響應政府職能部門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政策,更不會主動投入人力物力去搞施工工藝革新、企業工法積累和新技術研發,從而造成技術應用和革新的源動力缺乏,長遠制約建筑技術的應用和發展。
3.3科研資金回饋機制不暢從上述分析可知,在價格形成機制不能真正反映技術應用水平的計價政策環境下,施工企業難免得過且過地完成工程,不會想方設法去應用“四新”、搞新技術研發。在這種工程價格與技術應用相脫離的計價模式下,抵制、躲避應用新技術就成了承包商很自然的選擇,致使其上游單位———科研院所用于研發的資金不能及時足額收回,從而影響下一輪研發的資金支撐,資金循環的停滯、不暢導致了我國建筑技術的研發、應用、普及非常緩慢。嚴重阻礙了新技術研發—應用—反饋—再研發—再應用—再反饋的技術發展節奏。
4對策及建議
4.1在工程計價辦法中增設“技術應用支持費”計費口為了解決計價模式與施工技術相脫離的問題,使工程計價與技術應用相聯系,在工程造價組成中增設“技術應用支持費”計費口,對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四新”應用予以費率支持。只要在施工過程中應用了國家主管部門定期頒布的新技術目錄中任何一項新技術,就會在造價中計取“技術應用支持費”。該項費用由兩大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成本,即為新技術使用而購買設備、技術轉讓、人員培訓所發生的費用,按規定的分擔比例以措施費的名義計入工程造價;另一部分是支持費用,就是根據有關部門制定的新技術所對應的費率標準,以直接費為基數進行再一次取費,作為應用新技術的獎勵或鼓勵計入工程造價。這樣,在研發單位—承包商—建設單位的關系鏈中,建設單位作為受益主體,支付必要資金、享用新技術成果;承包商則不但收回了技術應用時的成本投入,還得到一部分額外獎勵,提高了經濟效益,提高了新技術應用的積極性;而研發單位的技術成果能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及時回攏資金,向更高技術邁進(如圖3)。研發單位、承包商、建設單位三家關系體在新技術發展的道路上各得其所,形成了“技術共贏體”,共同為建筑技術的發展做貢獻。
4.2行政主管部門定期指導意見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頒布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目錄,并定期更新。為“四新”應用劃定范圍,避免政出多門、引起混亂。
4.3確定保護期限新技術之“新”是指在一定期限內,超過了這個期限就不再稱之為新技術。因此,頒布目錄的同時應根據技術復雜程度或研發周期長短公布保護期限(例如:5年、7年或10年等),在期限內采用可以計取支持費,過期后不再予以費率支持,使應用單位逐步建立起時限觀念,加快應用節奏。
4.4確定費率標準每項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因其復雜程度不同,其研發費用、研發周期也不盡相同,在實際應用時給予使用者的支持費率隨之不同。因此公布目錄前,對每項新技術的應用難度、配套條件及費用投入等進行評定,據此測算出每項新技術在應用時應該給予的支持費率。使“四新”應用在項目全稱、保護期限、費率高低等方面有據可查、有法可依,具有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
5結語
關鍵詞: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建設;職業能力培養
作者簡介:崔麗萍(1967-),女,內蒙古錫林浩特人,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副處長,教授。(內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17-0079-02
建筑裝飾行業已經成為建筑業中的三大支柱性產業之一,是一個勞動密集行業。近些年來,伴隨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以及相關行業的蓬勃發展,建筑裝飾行業愈加顯示出了其巨大的發展潛力。
根據國家有關數據顯示,2008年裝飾業產值已達14700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2%;2009年建筑裝飾業總產值18500億元,同比增長15%左右;2010年我國建筑裝飾行業工業總產值達2.1萬億元。“十一五”期間,行業的組織化和集中化程度有所提高,裝飾企業數量已由19萬家減少至15萬家左右。2011年,全國建筑裝飾行業完成工程總產值達到2.35萬億元規模,實現了12%左右的增長速度,再創歷史新高,帶來了對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人員人才的大量需求。如何使我國高職院校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等方面更好地適應市場需求,成為高職院校必須深思的問題。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主線構建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依據職業崗位需求進行專業課程的系統開發和設計成為教學改革的重要課題。
一、以職業能力培養構建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
1.高職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建設內容
教學質量是影響我國高職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了適應高職教育發展需要,必須積極深化校企合作,創新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以提高教學質量,適應專業發展。高職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建設包括構建基于建筑裝飾方案設計和建筑裝飾施工過程,滿足崗位能力需求的課程體系;打造一支教學水平高、實踐能力強、“雙師”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教學團隊;建設集專業教學、社會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技術研發于一體的校內綜合性實訓基地等內容。
2.職業崗位能力分析是構建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的基礎
為了更好地把握專業課程的教學環節,適應社會需求,實現該專業能力的目標,主要從理論知識夠用、加強“工學結合”的教學理念入手,進一步對專業課程進行了教改和實踐,分析高職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學生應具備的能力主要有:方案功能設計能力;方案構思與空間造型設計能力;根據方案合理應用裝飾材料的能力;較強的方案表現能力;熟練準確進行建筑裝飾施工圖設計的能力;方案投標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
3.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主線構建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根據建筑裝飾行業發展和職業崗位需求的變化,以及多年與行業企業深度合作,學生參與建筑裝飾工程項目的實踐等情況,結合建筑裝飾設計與施工符合生產實際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管理、環境檢測等能力的綜合訓練,創新“項目帶動、綜合訓練”的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在計算機應用、建筑識圖、藝術表現等職業素質和基本技能訓練的基礎上,根據室內設計員、施工員等崗位標準進行能力分析,確定典型工作任務,構建了基于建筑裝飾設計和建筑裝飾施工過程的課程體系。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內容包括:構建完整的教學體系從而使學生形成完整的知識結構;以職業崗位能力為導向構建課程體系;據職業崗位需求,進行典型工作分析,明確能力關鍵點,確定專業課程的教學內容;實施行動導向教學方法,使知識服務工作。
二、專業課程的系統開發和設計
根據市場調研及畢業生從事工作崗位情況,分析得出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的職業崗位有設計員、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預算員等。針對專業崗位的職業要求,加強課程體系建設,如首先確定“建筑裝飾設計”、“計算機輔助設計”、“建筑裝飾施工”、“建筑裝飾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與裝飾構造”等課程為該專業優質核心課程。然后按照“教、學、做”合一的教學模式組織教學,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從培養學生具有中小型建筑裝飾設計方案、建筑裝飾施工圖繪制、建筑裝飾設計投標及建筑裝飾設計與管理能力要求出發,對各門課程準確定位,進行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課程的系統開發和設計,逐步將其建成院級、自治區和國家級精品課。由此引發我們對高職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課程的系統開發和設計的思考。
1.依據職業崗位需要,確定職業技能需要課程內容
在課程建設上,堅持“瞄準崗位設課程”,構建了“證書引領、項目帶動”的課程體系。課程教學結合實踐項目,以訓練學生繪制裝飾構造各細部節點做法為切入點,以實際訓練強化學生實踐動手能力。通過基于工作過程課程開發與設計,充分體現職業性、實踐性和開放性。
課程內容選取原則:一是針對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技能對知識要求調整重點,選擇了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對學生裝飾設計實用與實踐能力培養有關系的內容。二是依據實際工程中現行做法及時調整教學內容,刪除工程中淘汰或限制使用的內容,同時增加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方法對應的教學內容。
2.形成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開發理念
本著課程建設始終以“職業能力”作為培養目標,通過將學生品格素質、知識素質、能力素質和身心素質等與培養學生設計方案能力和施工管理能力等專業能力結合到一起的模式,培養出滿足企業需求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技能性人才。以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職業能力培養作為課程建設的切入點,按照突出應用型、實踐性、職業技能性原則確定課程項目,以任務驅動為核心,重組課程結構,更新教學內容。
3.與行業企業合作進行課程開發與設計,確定課程教學目標
在精品課建設過程中,課程組在課程開發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與當地建筑裝飾行業協會及企業合作,通過剖析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與裝飾設計企業的崗位要求,開發具有工學結合特色的教材及實訓指導書指導教學。通過與行業企業合作,能及時了解行業動向,及時把握新材料、新工藝的使用,開發與生產實踐緊密結合有針對性的教學內容,使學生能獲得和掌握最新知識。教學過程中,通過引領學生完成一個個典型工作任務,經歷完整的職業過程,使教學過程充分體現職業性、實踐性和開放性,促進學生綜合職業能力的發展。
4.按學生職業能力培養要求組織教學
教學內容組織與安排也是遵循學生職業能力培養的基本規律進行的。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在設計方向需要具備施工圖繪制能力和細部節點大樣圖繪制能力,施工方向需要具備施工技術能力和施工組織能力。
如:建筑與裝飾構造課程,通過完成某一功能空間裝飾構造方案,掌握墻面裝飾構造、地面裝飾構造、吊頂棚裝飾構造、門窗裝飾構造幾個任務,按構造理論講述與現場教學、學生繪圖練習過程相結合的組織方式,強化學生對各部分細部構造的學習,強化技能訓練,為后續裝飾施工、工藝、裝飾施工圖繪制學習打下良好基礎。
具體實施步驟為:選擇載體—項目設計—項目教學過程 (構造層次、所用材料及細部構造做法)—實訓場所—繪圖與識圖—質量檢查—評價。
5.構建行動導向的教學方法
課程組剖析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過程及崗位典型工作任務,構建了學習領域,確立行動導向的課程教學新模式,按照工程性質確定教學項目,按照工程施工及設計過程設計了學習任務。在課程教學中,通過“創設情境,提出任務”、“分析任務,明確目標”、“任務實施,技能訓練”、“能力提升,能力拓展”等教學環節,使學生帶著實際工作任務去完成項目訓練,實現了按照工作過程設計學習過程,使學生學習的內容是工作過程中的知識,通過工作實現能力的提升,達到“學會工作”的目的。
三、課程的系統開發和設計取得成效
1.進行以職業能力為本位的教學設計
如建筑與裝飾構造課程,教學設計形成“一條主線、二個結合、三個階段、四個銜接”的指導思想:一條主線就是以培養學生綜合職業能力為主線。兩個結合就是指課程結構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能力培養做到專業能力、社會能力和方法能力相結合。三個階段就是課程教學按照人的職業能力發展規律安排學習。第一階段為理論實踐一體化課堂,完成單點知識和技能的學習與訓練;第二階段為分項技能訓練,將單點知識和技能按照崗位工作程序進行串接;第三階段為綜合技能實訓,使學生具備崗位工作能力。四個銜接就是課程內容與前、后續課程相銜接,與職業標準相銜接,與新知識、新技術相銜接,與人文教育相銜接。
2.豐富教學資源,建立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模式,深化實訓基地建設
教學資源是保證教學內容得以組織實施的有力保障,在選用教材、實訓項目選擇、學習指導、實訓環境等方面均體現課程的針對性、職業性和開放性。利用課件、習題集、實訓指導任務書、標準圖集及滿足工學結合需要的實訓室,如建筑裝飾材料和裝飾構造實訓室,把學習地點由教室移到建筑裝飾工程施工現場或實訓室進行,邊學邊做,“教、學、做”合一,實現“課堂與實習地點一體化”教學,為教學提供情境式學習環境。實踐性教學環節中充分利用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創造能力、綜合能力,是課程教學改革的另一特色。目前又建成了該專業的設計工作室和模型制作室等實訓場所,深化實踐性教學。
3.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研究能力,打造優秀教學團隊
通過深研教學大綱,制作課件、編寫習題集、實訓指導任務書和教材;通過主持和參與教學科研項目等工作,使各教學團隊中每一位成員,都對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開發與設計改革有了深刻認識,轉變思路;通過教學組織實施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研究能力。打造出一支年齡結構和職稱結構合理的高學歷、高素質的區內同類課程中實力很強的師資隊伍。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技術水平的不斷進步,建筑中給排水技術面臨著機遇與嚴峻的挑戰,在對建筑設計給排水系統的過程中,設計人員需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不管是對工業建筑還是對民用建筑進行設計,都需要加以重視,只有設計得體、安裝得當,才能夠保證該系統的正常使用。下文從生活給排水系統、消防給水系統等多方面分析了我國建筑給排水系統的發展,以供大家參考。
1、我國建筑給排水技術現狀
1.1生活給水系統
建筑給排水系統的安裝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生活給水系統的安裝是給排水系統中的重要工作環節,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聯系。但是在安裝生活給水系統的過程中,往往存在著各種問題,影響到該系統的正常使用。1)在安裝塑料生活給水管道后與使用前,安裝人員并沒有對其進行水壓試驗,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存在著滲漏問題,甚至在使用過程中,因為水壓過高而導致管道破裂,一方面浪費了大量的水資源,另一方面擾亂了交通秩序,導致城市更加擁擠。2)由于情況特殊,有部分的管道暴露于陽光之下,又因為采用的是塑料管道,當受到外界過熱或過冷的氣候時,管道就會發生破裂,尤其是在冬季,水從破裂的管道處流出,在其周圍結成冰塊,不利于人們及車輛的行走。3)由于在安裝生活給水系統的過程中,安裝人員并沒有在減壓閥的前后設置閥門,并且沒有設置相應的過濾器,所以在管道使用過程中極容易因為雜物的進入而堵塞,從而形成漏水現象,當情況嚴重時,會使水流浸濕周圍建筑物的基礎部分,最終發生嚴重后果。據此,我們需要在管道的沉降伸縮處采取有效的補償措施,這樣能夠有效的防止給水管道的破裂,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維護了交通秩序。
1.2排水系統
排水系統是建筑中有一重要系統,它能夠將人們生活中或者工作中的用水排出。由于在排水的過程中,水流中存在大量的物質,這些物質極容易堵塞管道,所以我們需要對其進行定期的維護,以保證水流正常的排除。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工作人員在安裝排水管道時,沒有按照規定來設置清通設備的位置,再加上管道安裝不夠合理,這就導致管道極易堵塞,從而影響到建筑的正常排水。當前我們所采用的排水管道是UPVC材料,在對建筑進行安裝過程中,安裝人員并沒有在建筑的屋頂部分或者墻體部分設置套管,這樣就會導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滲水的現象。據此,我們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安裝,例如在對墻體或者屋頂部分安裝排水管道的過程中,需要設置防水套管,當管道的直徑超過110mm時,施工人員需要在管道的端口處設置阻火圈,這樣才能夠保證其安裝質量以及只用質量。在對該層建筑設置排水系統時,施工人員需要每隔六層設置一個檢查口,便于后期的維護與檢修。如果管道的水流轉角超過45°,那么在該處需要再設置一個檢查口,這樣可以避免管道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堵塞的情況。
1.3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給水系統是人們生活中的重要保障,當建筑發生火災時,需要通過消防給水系統來消滅火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足以說明消防給水系統在建筑中以及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近年來,我國各區域內出現火災的情況時有發生,并且財產損失極為嚴重,這主要是由于消防給水系統沒有安裝到位,不能夠及時消除火災,從而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在實際工作中,安裝人員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安裝,忽視了減壓閥的重要性,這就造成消防栓端口的壓力過大,最終影響到消防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給水的發展
建筑給水的任務是將符合水質標準的水送至生活、生產和消防給水系統各用水點,滿足水量和水壓的要求。這涉及水的分配,計量、輸送、儲存和加壓以及水質標準和防水質污染。在水的分配方面,我國已明令限期禁用普通旋啟式水龍頭,而代之以瓷片式水龍頭。瓷片式水龍頭節水,使用方便、冷熱水混合效果好,但缺點是水流阻力大,對系統的影響是:直接影響水箱設置高度和給水方式。節水技術方面,光電和紅外感應控制己從水龍頭出水控制擴大至小便器和大便器的沖洗用水。管道連接除了不同材質的給水塑料管采用相應的接口方式外,溝槽式管接頭是一項重大進展,溝槽式連接方式不破壞鍍鋅層、拆卸方便、不動用明火、施工快速、口徑運用范圍大、耐壓值高、優點突出,已成為和螺紋、法蘭、承插口連接并列的一種新的接頭方式。
建筑給水的水泵有設在室內、有設在小區的,不論設置位置在何處.都要求水泵運行時,其振動和噪聲在容許范圍內,低噪聲泵的研制、開發和應用是室內水泵裝置的主要成就。在此之前,流量變化揚程不變的切線泵;以水冷替代風冷,運行噪聲低的水冷泵。體積小、功效高的機電體化水泵,占用面積小的深井泵;防銹蝕的不銹鋼泵。非自灌方式能使水泵迅速投入運行的自吸泵,都在工程中得到實踐并在實踐中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水泵隔振技術己從橡膠隔振墊、彈簧減振器、橡膠隔振器、發展到第四代的復合減振器和第五代的鋼絲(繩)減振器。
3、建筑消防領域的技術發展
建筑消防為建筑給水排水技術人員所重視。建筑消防正處于以消火栓給水系統為主向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為主,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向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發展、鹵代烷滅火系統向系統替代和鹵代烷替代物替代的轉折期。常規滅火設施的發展有:閥后控制,不易堵塞的第三代減壓穩壓室內消火栓的問世,有具有水流狀態可調,水量可調、水帶方向可理順、后座力小等功能的多功能輕型消防水槍的研制成功,有射程遠、流量大適用于大空間和室外堆場的消火炮的實際應用。噴淋系統確認了快速響應早期抑制噴頭的噴水滅火系統可用于高架倉庫、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可用于汽車庫可燃液體火災,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可用于防水漬損失,防二次復燃的3種新的噴水滅火系統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應用范圍得到進一步的擴大,使用效果得到更可靠的保證。噴頭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關鍵組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發展史實質上是噴頭的發展史。
4、結束語
通過上述,建筑的給排水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作為建筑中的基礎設施,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要按照規定進行,這樣才能夠保證給排水系統的正常使用。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行業得到了全面的發展,隨之帶來的必然是給排水技術的發展,所以在安裝給排水系統的過程中,需要采用先進的技術進行安裝,以保障人們的生活、工作用水和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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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春凱趙玉梅.我國建筑給排水技術的現狀與發展[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9(27)
【關鍵詞】深基坑工程;逆作法;施工流程
由于城鄉建設的飛速發展,城市建筑越來越密集。為了節約用地,不斷有高層建筑出現在建筑密集地帶。建設場區狹小,給工程施工留有的空間很小,在基坑開挖時,對周圍建筑物的影響就必須給予更加重要的考慮。逆作法是一項新興的基坑支護技術。實踐證明,利用逆作法施工高層建筑多層地下室和其他多層地下結構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我國深基坑工程的特點及其存在的問題
1.1 我國深基坑工程的特點分析:
目前我國深基坑工程的特點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區域性,深基坑開挖要因地制宜。(2)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個性;(3)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綜合性,深基坑涉及土力學中強度、變形和滲流等基本課題需要綜合處理;(4)深基坑工程具有較強的時空效應,深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狀,對深基坑的穩定性和變形有較大影響。(5)深基坑工程具有較強的環境效應,深基坑工程的開挖,必將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及市政地下管網產生影響,所以應注意其環境效應。(6)深基坑工程具有較大工程量及較緊工期;
1.2 我國深基坑工程存在的問題分析:
我國深基坑工程存在不少問題:
(1)深基坑技術有待發展和提高:深基坑工程以深、大、復雜為特點,特別是中南地區,地下水位相對較高,深基坑工程施工工藝的改進等問題。
(2)質量檢驗不完善:深基坑工程的質量檢驗、驗收的方法無章可循,給深基坑工程的質量監督和質量評價帶來困難,且目前還沒有針對深基坑工程的特點建立其竣工驗收的質量管理體系。
2.逆作法的定義
逆作法施工,是將常規的地下結構施工方法(順作法)的次序顛倒過來,待施工完基坑圍護結構及將工程樁接升到地面的中間支撐柱后,直接施工地下結構的頂板或先開挖坑內土體至基坑一定深度再進行地下結構的頂板、中間柱的施工,然后再依次逐層向下進行地面以下的挖土和各層樓板的建造,直至底板施工。在頂板施工完畢以后,在進行地下結構與安裝施筑的同時,開展地面以上結構的施工。
2.1 逆作法的分類
按挖方時是否同時澆灌地下室各樓層板,逆作法施工分為逆作法分四種:(1)全逆作法:樓蓋混凝土為整體澆筑,然后在其下掏土,通過樓蓋中的預留洞孔向外運土并向下運入建筑材料。(2)半逆作法:其特點是將樓蓋混凝土分兩次澆筑,第一次先澆筑T形樓蓋的肋梁,和邊梁一起組成平面為正交的交叉梁系,形成水平框格內支撐,其下的土方開挖變成半開敞式,可利用框格中的空間進行上下運輸。(3)部分逆作法:它一般用于面積較大的地下室。先控制住圍護排樁的側向變形,然后改用部分逆作法。(4)分層逆作法:此方法主要是針對四周圍護結構,是采用分層逆作,不是先一次整體施工完成。
3 建筑深基礎逆作法的關鍵施工技術分析:
3.1 逆作法施工中地下部分是自上而下進行,工作環境與施工條件與常規順作法有較大區別,各種地下室的結構節點與常規施工也有較大變化。逆作法施工的節點設計,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既滿足結構永久受荷狀態下的設計要求,又要滿足施工狀態下的受荷要求;
(2)節點形式和構造必須在工藝上滿足現有的工藝手段和施工能力。即設計的節點是可行的,可操作的,在滿足受力的前提下愈簡單愈好;
(3)節點構造必須滿足抗滲防水要求,不要因為節點施工降低了抗滲,造成永久性的滲漏;
(4)不要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逆作法施工中,地連墻槽段之間的剛性連接、地連墻與梁板、地連墻與底板、支承柱與梁板之間的節點處理往往是施工的難點。
3.2 工程樁、地下圍護樁施工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建設單位移交控制點準確放線及復核,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后,方可開挖樁身土方。
2)澆注護壁時,先抽干孔內積水,用敲擊模板或用鋼釬搗實混凝土,防止孔外水通過護壁流入孔內,保證混凝土質量和施工安全。
3)灌樁身混凝土時,混凝土必須通過串筒輸送,并在離灌注面2m以內方可下落,混凝土表面積水深度不得超過50mm。混凝土邊灌注邊用振動棒振搗密實,保證混凝土的密實度。
4)矩形人工挖孔樁墻頂設計標高處的混凝土強度必須確保滿足設計強度要求(不低于C35混凝土),墻頂設計標高處不得有浮渣。在施工地下室頂板時,首先鑿除墻頂浮渣至設計標高,并檢查樁頂混凝土的密實性。底板與地下結構的柱之間的連接應保證結構的整體性,使柱的軸力能有效傳遞。
4 施工期間基坑監測
工程基坑在施工期間至地下室完成階段,均應由基坑監測資質單位進行支護施工監測,并根據監測數據資料改進施工,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監測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工程需要合理布置沉降、位移觀測點和測斜孔。
2)測斜孔用鉆機成孔,與基坑邊線的距離保持約1. 5米。
3)測斜管埋置及安裝要求是:鉆孔,清孔,下測斜管,灌水泥凈漿,測斜管的導槽應近似垂直于支護結構面。
4)觀測周期:沉降和位移觀測在基坑開挖期間應每天不少于1次,地下室施工期間每周不少于2次;測斜在基坑開挖期間每周不少于1次,地下室施工 期間每2周不少于1次。
5 逆作法適用的意義
(1)高層建筑推廣應用逆作法,能夠提高地下工程的安全性,可以大大節約工程造價,縮短施工工期,防止周圍地基出現下沉,是一種很有發展前途和推廣價值的深基坑支護技術。
(2)逆作法施工可以利用建筑結構本身作內支撐。由于結構本身的側向剛度是無限大的,因此,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支護樁的側向變形,從而使周圍環境不至出現因變形值過大而導致路面沉陷、基礎下沉等問題,保證了周圍建筑物的安全。
(3)采用逆作法施工,地下連續墻與土體之間粘結力和摩擦力不僅可利用來承受垂直荷載,還可充分利用它承受水平風力和地震作用所產生建筑物底部巨大水平剪力和傾覆力矩,從而大大提高了抗震效應。
對于逆作法各地陸續公布了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工法(YJGF02-96和YJGF07-98)。由此可見,逆作法施工已日趨成熟, 逆作法在工程實踐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因為逆作法施工工藝要求高,結構復雜,實際施工過程中很難做到理想化,工作人員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靈活綜合的措施來綜合處理。
參考文獻:
[1]龔曉南.深基坑工程設計與施工手冊.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2]張莉莉.逆作法施工條件下土壓力的分布及其對地下連續墻的影響建筑施工,1998
關鍵詞:技術法規;技術標準;互動關系
中圖分類號: C35文獻標識碼: A
1技術法規的內涵
①技術法規的概念
技術法規是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與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該文件還可包括或專門關于適用于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標志或標簽要求。技術法規一般是指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的文件,以及規定適用于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的文件。這些文件可以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經政府授權由非政府組織制定的技術規范、指南、準則等。
在建筑領域,建筑技術法規的定義一般是以 1984 年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的《建筑法規術語及其定義》中的定義為準:建筑技術法規是一種法定權力機構所接受的約束性文件,它由技術性規定和涉及技術性規定的文件組成,其中還包括一些適用的管理性條款。
建筑技術法規一般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政府管轄范圍內強制執行,為保障建設領域中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環境等,能滿足統一的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而作的、符合特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的規定,它依靠或影響現行的自愿采用的工程建設技術標準。
②技術法規的特點
1)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具有強制性的特征。工程建設技術法規規定的都是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和安全、人體健康和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和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節約、技術進步的推動等國家基本經濟政策實現的內容。納入技術法規的內容都要嚴格貫徹執行,違反或不執行時要進行處罰。
2)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具有技術和管理的綜合性特征。工程建設技術法規既包括技術的要求也包括管理的要求,因此具有綜合性。
3)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具有較好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編制工程建設技術法規時,一般是以功能為基礎或者是以目標為基礎來進行編制的,目標和功能部分措辭比較穩定,一般不需要修改,而技術的性能和方法性條款一般需要隨著技術的進步而及時調整,以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因此技術法規又具有良好的適應性。
4)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具有約束范圍廣的特征。由定義可以看出,工程建設技術法規不僅對建筑產品特性或工藝涉及質量、安全、環境保護、衛生等方面做出了技術性的規定,還對適用于產品的相關過程或生產方法以及一些適用的管理性規定做出了約束。
5)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具有表現形式多樣性的特征。工程建設技術法規不僅包括國家法律,還包括政府法令、部門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2技術標準的內涵
①技術標準的概念
技術標準是基于協商一致,被公認標準化機構批準的,為了通用或反復使用為目的的,為產品或其加工和生產方法提供規則、導則或特性的非強制性技術文件,是重復性的技術事項在一定范圍內的統一規定。在建筑領域,工程建設技術標準是由政府建設管理部門授權專門的標準化組織或機構制定的,專門針對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驗收和管理活動的技術性文件。一般包括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技術要求,并由專門的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②技術標準的特點
1)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具有較強的生產屬性。工程建設技術標準是關于建筑產品生產過程的技術規定,按照技術規定的方法或規范來組織生產,可以保證建設產品的質量,并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從而降低工程的安全生產成本,提高安全生產效益。因此,它具有較強的生產屬性。
2)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設技術技術標準是通過國內專家學者驗證后的技術條文,是經過實踐檢驗的產物,并符合技術先進的原則。同時,它能最大限度的發揮技術的作用,保證建設活動的安全、高效的運行。因此,它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可操作性。
3)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具有很強的經濟性。工程建設技術標準是一套規范的生產方式,它不僅能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而且能夠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因此,它具有很強的經濟性。
3建筑安全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的互動關系
3.1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的區別
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①法律效力上不同。技術法規是強制執行的,而技術標準一般是推薦執行的,只有當被技術法規引用后才具有強制性。
②制定機構不同。技術法規一般是由政府部門制定和,而技術標準一般是政府授權委托相關社會組織機構來制定和。
③制定批準程序不同。技術法規的制定必須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一旦通過就成為法律文件應無條件執行。技術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是廣泛參與和協商一致,最后投票表決通過,通過后仍然可以不執行。
3.2技術標準對技術法規的功能補充
①有利于彌補立法不足,協助法規規范市場。工程建設法規屬于法律的層面,對于技術的要求不可能做出詳細的規定,而工程技術標準正好可以起到補充的作用,它是一種規范性的陳述文件,里面對于技術的要求比較詳細具體,可以協助法規規范市場的秩序。
②有利于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目標的實現。工程建設技術法規是企業建設活動的工作準則,可以規范市場的行為。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必須有一套建設活動的標準來進行明確的規定,因此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就是為了保證建筑產品質量和安全的一個度,它可以用來保證技術法規目標的實現。
③有利于發揮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工程建設技術法規是由政府來進行管理的,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是由市場中的相關學會和協會來進行制定和管理的。在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過程中,采用的是推薦和資源采用原則,這樣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各個省可以選擇符合自己地區要求的標準進行管理。這樣可以減少政府統一管理帶來的弊病,發揮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
3.3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的互動關系 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存在三種互動關系:
①良性互動
當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呈良性互動關系時,兩者是相輔相成、協調統一的關系。一方面,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可以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實施;另一方面,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可以對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的行政手段進行補充,充分發揮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
②中性互動
當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呈中性互動關系時,兩者是混淆不清的關系。一方面,工建設技術標準在推廣新技術、保證職業健康與安全、保護環境等方面做了強制性的規定,促進了整個建筑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由于兩者功能劃分不夠明晰,導致一些不必要的措施進行了強制的實施,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也難以發揮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不利于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在工程建設中的推廣應用。對于一些需要強制執行的技術要求又沒有進行強制實施落實,難免會影響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不利于建筑業的良性發展。
③惡性互動
當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呈惡性互動關系時,兩者是各自獨立的關系。一方面,如果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制定缺乏開放性和透明度,那么很多技術規定將缺乏科學性和適用性將不能達到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的目的。另一方面,如果工程建設技術法規落后于社會的發展要求,那么強制實施時,就會對整個社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阻礙社會的發展步伐。此外,技術法規制定得不好,也會對技術標準的實施和技術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
參考文獻:
[1] 謝嫻莉,李孟徽.中英建筑技術法規和標準的編制與管理的對比研究[J].重慶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