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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共安全 突發事件 應急管理 改進研究
中圖分類號:G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6-0147-01
引言:中國正處于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關鍵時期,也正是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期。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乎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的重要體現。然而我過目前的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仍存在這諸多問題,提高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仍是今后工作重點。綜合考慮分析應急工作的各項因素,針對性的改進應對政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至關重要。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危害日益突出,危害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已成為阻礙我國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的重大隱患。各級政府對如何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預防和處理公共安全突發危機都高度重視,但是對于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研究尚未形成完整體系,仍需進一步提出改進研究工作。
一、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問題
1.1 應急法制不健全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是政府實施管理的基本原則。但是目前我國對公共緊急狀態和危機情境的對抗手段仍然比較分散,緊急行政命令仍優于法治。雖然我國已經先后制訂了應對社會動亂的相關法律,如《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和《消防法》等。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部門管理的色彩很重,未能有效的依法進行,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對上也存在難以協調等問題。
1.2 應對機制缺損
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已經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應對機制也在日益完善。然而,應對機制建設過程中部門意識濃厚,考慮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致使我國系統性的應對機制尚未完全形成。主要表現為:一是缺乏整合機制:重要信息缺乏統一共享,各部門缺乏統一調度,處置力量缺乏統一共用,造成應急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效能受限;二是缺乏協調機制:我國現有公共安全應急模式對單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較強,而對復合危機事件的快速反應慢且效率低下,缺乏應對開放性事件的開放性和統一性思維。
1.3 社會參與力量不足
政府缺乏“開放全能”的應急管理思維,不能積極發揮和調度社會力量。傳統的政府管理思維束手束腳,忽視社會力量,未能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功效。社會力量自身缺乏組織性和主觀能動性,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習慣別動等待,不能發揮自救和互救的力量。
1.4 專業人才的缺乏
我國極度缺乏公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的專業人員,突發事件發生時,缺乏專業的指揮人員和搜救人員。多為政府官員直接指導發令,然而由于缺乏專業性,致使在指揮調度過程中缺乏整體性和專業性,造成應急失誤和資源浪費。
1.5 危機意識和應急能力教育缺乏
有關于危機應對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科普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缺乏,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薄弱,危急關頭自我防護能力和互救能力缺乏,加重了突發事件的損失。
二、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改進策略
2.1 健全應急法制法規
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對上,法制法規建設不完善,也存在難以協調等問題。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和完善至關重要,將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行政應急權力也是法律授權的結果,依法行政,是應急工作順利展開、將突發事件損失降到最低的有效保障。
2.2 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專業部門從專業、科學的角度建立起我國先進的應急管理系統,是應急工作的核心。第一,建立科技支撐體系,建立科技支撐平臺,科學組織和實施應急突發事件的管理工作;第二,建立資源管理體系,應急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是應急管理的重大問題,建立高效的資源管理體系,科學分配、存儲、運輸,保證應急資源合理利用;
2.3 強化民眾參與機制
民眾在應急突發事假中積極參與,可減輕救援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減少損失,提高救援效率。政府應具有“開放全能”的應急管理思維,積極發揮和調度社會力量,在政府的統一調度下,充分發揮民眾的社會力量,形成“眾志成城”的堅固力量。民眾參與救助的同時,一方面鼓舞增強受災人民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得廣大民眾增強危機意識和突發事件的自我防護,自我救助和互救的能力。
2.4 培養應急專業人才
專業的應急人才在公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中至關重要,專業、正確的應對政策才可高效利用資源,控制應急風險。專業應急人才的培養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指揮型人員,統籌規劃,統一指揮調度,把握宏觀工作,整體出發;第二,信息型人員,準確掌握突發事件的關鍵信息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專業分析處理后反饋給各個部門,從而可以高效應急;第三,執行型人才,反應靈敏,執行力強,準確高效,才能在突發事件處理中節約時間,正確應對;第四,疏導型人才,災難中以及災難后期,都亟需心理疏導專業人才,安撫受災民眾情緒,聽從統一調度。
2.5 完善應急教育體系
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薄弱,缺乏自救和互救能力是危機應對的重要方面。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科學體系,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大眾的危機培訓和教育至關重要。加強危機應對科普宣傳,定期專業危機教育培訓,提供各種專業危機實戰演練,有效提高民眾的危機意識和應對能力,可有效減免突發事件的危機損失。
結束語: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乎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的重要體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日益完善,法律體制的日益健全,科技措施的有效利用,民眾力量的有效發揮,危機防范意識的增強都將有效改進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為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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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征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 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二)單位和基層應急預案。
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者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 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 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重點規范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第十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 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并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準后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范、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基于對風險隱患的調查分析結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特點和所具備的應急能力,針對性強;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范,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是否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置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文件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 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通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 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 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并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通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五)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涉及需要與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和省屬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一式10份;
(二)應急預案電子文本;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五)應急預案審批和評審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 對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涉及保密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 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置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 應急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進行。
第三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后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后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后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七章 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三十八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后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 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 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準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xx〕179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六大原則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社會動員,協調聯動
4、屬地先期處置
關鍵詞:情景分析;應急管理;突發事件;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1 概述
應急管理是應對于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而提出的。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后恢復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應用科學、技術、規劃與管理等手段,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1]。可見,應急管理主要是為了處理那些沒有前兆性,事故特征不明顯的突發事件,且這一類突發事件在處理和管理上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程度。
2 情景分析在應急管理中的實施
因突發事件所具有的罕見性、難以預測和難處理性,傳統的事件處理方法已經不再適用。因此,如何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采用一種高效的決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2.1 突發事件情景的劃分
突發事件中的情景是指決策主體所正在面對的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態勢。通常,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和演變過程,將情景分為初始情景、中間情景以及結束情景。
2.2 突發事件情景演變的網絡表達
如何高效、直觀地表達情景演變的過程是進行情景分析的基礎。因此,文章通過網絡表達圖的方式來直觀地體現出突發時間的演變過程,幫助管理者迅速做出正確的決策。對此,文章用不同的網絡符號來表達情景演變的各個因素。
2.3 突發事件的情景分析
突發事件的情景分析根據給出的情景要素,分析當前突發事件狀態,對關鍵情景狀態進行推理,最后描述出為數不多(一般為三個)的情景。
3 實例分析――以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為例
3.1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情景演變與界定
煤礦瓦斯發生爆炸后,事件情景從發生后的初始狀態按照事件發展的時間、情景演化的機理等因素,產生一系列的情景過程圖。其中,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的關鍵情景是影響管理者決策的情景,也是事故性質最嚴重的情景。尤其是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后,由此可能產生的二次事故,都是情景演變中的一些重要節點。發生情景是第一個階段的初始情景,在文章中初始情景(發生情景)指煤礦瓦斯爆炸事故,這是確定的。發展情景及演化情景可能是某一事件的中間情景,也可能是某一事件的初始情景、消失情景,而消失情景對應的是最后一個關鍵階段的結束情景,如文章中的二次事故。文章結合實際中瓦斯爆炸事故的各種可能性,給出了具體的情景演變圖(如圖1所示)。
3.2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情景網絡表達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是瞬間發生的,產生的后果非常嚴重,因此需要一種直觀的有效的情景演變方式。文章結合事故情景的情景演變過程,在上一個情景未發生或者決策目標沒實現的基礎上,瓦斯爆炸時間會呈現新的情景,這時進入下一階段處置程度,以此類推,直至瓦斯爆炸事件處置結束, 表示情景, 表示處置措施, 表
示情景演變, 表示處置目標(如圖2所示)。
在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情景演變的網絡表達圖中,13579這樣的橫向折線表示情景演變中的最樂觀的情景演變路線,事件朝著好的方向發展;1294755這樣的縱向折線表示情景演變中最悲觀的情景演變路線,事件朝著壞的方向發展。當然在實際事故中,事故的演變過程是人為無法確定的,因此,我們只能通過預測的方式來預防事故的發生,由此快速做出正確的管理決策。
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構建與完善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6)04(B)-0000-00
一、引言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面臨利益關系調整,各種社會矛盾凸顯,高校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勢必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高校突發事件也會時有發生。近些年來,我國高校已逐步確立應急預案,但由于缺乏科學有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高校在應對突發事件時往往錯失最佳時機,不能取得良好效果。高校突發事件涉及面廣、傳播速度快、危害性大、社會關注度高。新時期,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高校應急管理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各種高校突發事件,已經成為高校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新課題。
二、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內涵及現狀
高校突發事件是發生于高校內部不以管理者意愿為轉移的超常規事件,具有涉及面廣、傳播速度快、危害性大等特點,會嚴重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危害校園安全穩定,因而往往會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是指高校在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時,為恢復校園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生活,所遵循的應急管理理念和模式,所采取的一系列應急管理方法和措施。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原則上應做到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對高校突發事件的及時有效處理有著不可代替的作用。
總體而言,當前我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應急能力不甚樂觀。在高校應急管理中,仍存在著管理意識理念淡薄、管理制度建設缺乏、管理模式落后等多方面的問題,這些都嚴重影響著高校突發事件處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從而威脅著校園的安全穩定發展。新時期,結果高校自身特色,構建和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勢在必行。
三、 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思考
建立健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是研究高校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問題。近期各類高校校園突發事件,都反映出高校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的現狀,新時期提高高校管理者的應急管理水平顯得尤為重要。突發事件具有其突發性,并伴隨著嚴重的后果。事件發生突然,難以預料,只有突發事件發生之前做好積極的準備,有充足的對策和保障措施,才能更好的防控、處置校園突發事件。
(一)提升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理念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高校的應急管理水平在不斷提高,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不足。高校應急管理理念的落后嚴重的阻礙著高校應急管理水平的高速發展。當前,我國高校尚未樹立“大校園”應急管理理念和“全程管理理念”,及時有效的高校應急管理,必然需要學校內外各方面力量合力完成,必然需要對突發事件進行全程管理。
高校應急管理必須重視“大校園”的應急管理理念。首先,高校應充分認識到,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屬于公共危機管理的范疇,因而高校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應加注重與政府各類職能部門的溝通合作,應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與政府具體職能部門建立密切的聯系與溝通。再次,高校也應注重對新媒體的運用,通過受學生歡迎的各種新媒體,提高宣傳和信息獲取能力,提高與學生的溝通交流能力。與此同時,高校還應加強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的合作交流,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構建覆蓋個人、家庭、學校、政府、媒體的“大校園”應急管理體系。
(二)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目前,國內各大高校都先后制定了針對高校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但這些高校多少都存在著缺乏相關法律依據支撐、缺乏合理完善的制度等問題。高校應在有關法律法規的支撐下,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有充足法律制度依據與強制執行能力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在國家法律方面,高校應與教育主管部門溝通,加大力度推動《校園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完善。在相應的法律制度尚未合理健全之前,高校也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出臺各種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應對指南類文件,以使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循,保障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與合法性;在制度層面,高校應制定出臺一系列硬性的規章制度,提升高校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高校應建立嚴格的預案與演練制度,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置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問責機制,在面對非常規的突發事件時,做到組織有方、反應敏捷、措施得當。
(三)改變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模式
我國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在近年來雖有所提升,但高校應急管理模式仍相對比較滯后,經常注重事后處置而輕視事前防控。所以,高校的應急管理模式應發生重心的改變,把應急管理的工作重心從善后處置轉移到綜合防控和高效處置中來,切實的保障高校應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高校突發事件具有發生的突然性和致災因子的不確定性。因而,高校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應注重對突發事件的日常和長期預防,將各方面事前預防做足,將各類安全隱患消除。具體而言,高校應繼續加大綜合防控與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力度,健全建立預防機制,積極預防而非消極應對。
(四)推進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構建
所謂應急管理體系,指的是國家層面處理突發事件的行政職能系統,包括相應的職能部門、相關的職能人員等。推進建設高校應急管理體系,就必須根據高校突發事件的成因和特點,設立相應的應急管理機構,從而建立健全高校應急管理體制。
目前,“一案三制”是我國應急管理體系的核心內容,各級人民政府也成立了專門的應急辦公室負責處理各項突發事件。但高校中并沒有設立統一的、專門的應急管理機構或組織,也沒有固定專業的工作人員。高校應急管理組織多為事后建立的臨時工作小組,高校應急管理人員也以保衛人員為主。
高校應建設專業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明確責任主體對象,建設院、系兩級的應急管理體系,由校領導牽頭,負責高校突發事件的綜合防控,應急處置和后續的安置工作。同時加強對高校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并加強專職安全保衛隊伍建設,組建高校應急管理志愿者隊伍,共同推進高校應急管理體系的建設。
參考文獻
【1】 謝施瑩. 信息化背景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研究[D]. 蘭州大學, 2015.
【2】 孫嘉星. 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研究[J]. 小作家選刊, 2015(22).
【3】 楊政. 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研究[D]. 中北大學, 2013.
關鍵詞:危機;危機管理;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21世紀以來,中國社會發展迅速,國際地位顯著提高,迎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但是新時期機遇與挑戰并存。2003年初,“非典”疫情肆虐全球32個國家和地區,我國829人(含香港、臺灣地區)死于非命;H5N1禽流感疫情開始在全球大面積傳播,中國大陸截至2012年底確診41例,死亡27例。全球15個國家總病例數雖未達700例,但病死率卻在60%以上[1]。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墨西哥爆發并迅速向全球蔓延,截至2009年底,已造成全球12萬余人死亡[2]。因此有效應對公共衛生領域的突發事件,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研究,成為各級政府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之一。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指突然發生的、不可預測的,有公共衛生屬性的,危害性和影響達到一定程度的突然事件。正如其他類型的突發事件一樣,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也會給人們帶來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如果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可能誘發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3]。
一、長沙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1.長沙市簡介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管理現狀
長沙市管轄五區三縣,共有54個街道辦事處,81個鎮,38個鄉。總面積118195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55633平方公里;總人口610384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約400萬人,市區人口2024646萬人。據統計,至2011年底,長沙市共有衛生機構2680家,其中醫院142家、衛生院113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2家,婦幼保健機構11家,衛生監督機構12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1家,診所1615家。共有床位47036張,其中醫院床位數36679張,衛生院6275張。全市衛生技術人員共53030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19100人,注冊護士22956人。經過多年的建設,長沙市已經成了一套相對成熟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長沙市衛生局是長沙公共衛生管理的直屬單位,內設十四個機構,其中疾病預防控制處便是長沙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專門處理長沙市內發生的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它除了要處理本機構內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外,主要職責還包括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的預防、控制、救治、報告總結等工作。預防主要是要制定好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策略,降低突發性事件給公共衛生體系和社會造成的損害;控制主要是指要協調各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對突發事件地區進行隔離或防治,防止事態蔓延;救治是指應組織醫療機構和人員積極開展緊急救援工作,確保患者及時得到救治;報告總結是指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后,要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管理策略。
二、長沙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重治輕防”思想。因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往往事發突然、難以預測,在事件沒有完全爆發時,相關部門與群眾極易產生松懈心理。首先,當前長沙市的疾病控制機構仍不健全,相關防范措施難以落實;其次,私人診所及民營醫療機構缺乏規范的傳染病登記和上報制度,增加了傳染病的防控難度;此外,部分鄉鎮衛生院防疫人員多為外聘人員,工資較低,責任心不強,人員缺乏穩定性。
2.公共衛生經費投入不足。公共衛生工作屬于公益性社會事業,收益較少甚至沒有收益,容易出現資金不足,妨礙衛生應急工作順利開展。據統計,雖然長沙市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每年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但相比支出仍然呈現短缺勢態。并且,調查顯示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在應急管理進程中的財政經費補償的監管和評價存在缺位現象。
3.公共衛生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滯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下,社會對于公共衛生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專業人員數量卻成為制約公共衛生體系健全的短板。長沙市的統計結果就明顯的表現出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人員不足、結構不合理、高層次人才缺乏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已成為長沙市衛生應急工作的瓶頸。據統計,全市鄉鎮衛生院共有人員4841人,其中衛技人員4558人,占總人員數的94%衛生技術人員中,學歷層次不高。大專以上學歷914人,占20%,市州衛校中專畢業生1527人,占335%,縣級衛校畢業1181人,占26%,無衛生專業學歷1024人,占225%。加之缺少應急防護和應急救治訓練的人員,不能及時了解和掌握新發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沒有這些專業化人才的培養,就使得最新的疾病防控措施和技術無法深入傳播到基層,無法從源頭上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進行防控。
4.信息網絡不健全。由于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突發性、意外性,各類初期信息難以及時獲取,從而阻礙了政府和應急管理中心迅速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做出正確的反應,容易引發大范圍的社會恐慌。長沙市已經啟用了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網絡直報信息管理系統,雖然這個系統可以及時通報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信息和進展,但是對在事件發生的過程中的控制和救援活動幫助較小,缺少相關信息的公布。所以,總的來說整個衛生系統的資源共享程度不夠。
三、完善長沙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對策建議
首先,明確政府職責。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政府重視是根本保證。在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中,政府應處于主導地位。完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衛生應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增強危機意識與責任意識,不斷提高衛生應急能力。其次,建立長效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我們應當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策略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產品來看待,所以政府的財政支撐應該是其主要的資金來源。公共衛生事業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并設立應急專項資金,確保公共衛生工作能夠順利的開展,不會出現資金短缺的情況。同時,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更為廣泛地參與到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中來,一方面,企業和社會力量可以為公共衛生事業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撐。另一方面,企業和社會力量能夠幫助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合理有效的利用每一筆資金。第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是做好衛生應急工作的前提,也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保障。21世紀需要的是全面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公共衛生事業人才的需要也是一樣的。從事公共衛生事業的人員必須要有全面的醫療衛生理論知識,還要有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和靈活的應變能力。當前長沙市公共衛生人員不足,專業技能不強,針對這一現狀,首先應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培訓,通過講座、授課、演練等方式提高其工作能力;其次應引進專業人才,采取切實有效的鼓勵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另外可以通過與高校合作,支持重點學科建設,針對新型傳染病展開研究,從而增強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能力。第四,推動應急信息化建設。要加快長沙市衛生信息網絡的建設。結合各地區不同的衛生管理要求和目標,在現有的公共信息平臺上,擴充公共衛生信息資源,建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有效的網絡連接,形成全面的公共衛生信息庫,確保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社會醫療機構都能夠共享公共衛生信息資源。(作者單位: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王永怡,李軍,張玲霞,關注新發傳染病,攻堅H7N9[J].傳染病信息,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