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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城市南移,農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伴隨而來出現了諸如安置費分配、農村宅基地劃分、拆遷安置等方面的新問題,農村的法律服務需求也隨之增多。
農村的經濟發展遠遠落后于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前來咨詢的農民都不愿意訴訟解決,原因是:由于家里窮不愿意拿一筆錢去打官司。隨著物價的上漲以及訴訟成本的提高,這個問題顯得尤為突出。
由于歷史習慣、觀念意識、經濟發展等諸多原因的影響,農村或農民身上的案件有許多屬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圍,比如: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費給付案件、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費給付案件等,另外,當前農民工的權益保障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目前,街道上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三名專業法律工作人員,學歷均為大專以上。各村有一至二名聯絡員,由于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不夠,以及法援案件受理的條件、程序,農民申請法律援助的很少,農民出現法律糾紛,多數愿意通過調解解決。
一、現在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1、法律援助工作宣傳力度不夠。
法律援助中心多設在城市里,針對基層農村宣傳較少,因為宣傳的少,廣大農民就不了解法律援助,不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困難,而且對于整體素質不高的農民,一旦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他們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機構或者法律服務者,就會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維護自身權益,從而引發了更多的社會問題。
2、法律援助審批程序亟待完善。
法律援助審批權在法律援助機構,當事人只要交齊相關的證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夠獲得免交費等法律援助。在農村,開具一份無收入或生活貧困證明非常容易,這就給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機,難以確保全部法律援助資源都切實用于幫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加大了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成本,降低了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效率。因此,如何進行嚴格且有效的審查是法律援助審批程序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法律援助除了免交律師費、費外,還應包括減、緩、免交訴訟費,這就涉及到法院對法律援助案件的審批。而對于法院來說,法律援助案件一般僅限于或說多限于刑事辯護案件的法律援助,對于民商行政訴訟案件,當事人要想減、緩、免交訴訟費,一般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很小。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民事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法院卻沒有同意其緩、免交訴訟費用,最終導致無法立案。
二、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工作提的幾點建議。
1、加強宣傳,讓農民“知”法律援助。
隨著時代的進步,農民獲取信息的途徑越來越多樣化,僅僅依靠發放宣傳資料已經遠遠不能達到宣傳的效果了。在當今這個信息多元化的時代,在有條件的農村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可以通過送法下鄉、法律咨詢等途徑,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讓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則,明確法律援助的條件范圍,在權益受到侵害時知道怎樣去尋求法律保護,使他們“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難題得以解決。
2、協調配合,讓農民“用”法律援助。
僅僅“知”法律援助是不夠的,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讓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用”法律援助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首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工作中遇到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要主動向當事人提出并積極協助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的有關事宜;其次,法律援助機構要嚴格審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應該得到援助的人得到應有的援助。最后,法律援助機構應與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杜絕因無法交納訴訟費而致使法律援助終止的情況發生,使農民能夠順利地“用”法律援助。
3、提高質量,讓農民“信”法律援助。
市場經濟體制下,產品質量尤為重要,法律援助工作也不例外。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農民對法律援助的信任度,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或法律工作者要認真做好案件的審閱、調查和準備工作,不能因為農民懂得少、是弱勢群體就敷衍了事,要確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切實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法律援助只有獲得了信任,才能讓更多的人去了解它、關注它,才能發揮出更大的作用,才能為維護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加巨大的貢獻。
一、 問題的提出
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主要采取撰寫畢業論文的方式。本科生畢業論文經歷選題、開題到撰寫完成交由指導教師審查、通過答辯等各個環節,據此認定被考核的學生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由于畢業論文能夠訓練學生收集資料、調查研究、案例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同時能夠在檢驗大學生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學科知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畢業論文一直是大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理論掌握情況、能否運用法學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
但是,當前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考核以論文為主要方式,而且多為理論性研究論文,學生的論文存在無問題意識、無創新觀點等問題,教材表述式和資料堆砌式的論文較多;畢業論文拼湊、應對甚至抄襲的情況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評價標準,也影響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質量及其社會評價,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學本科教育。
二、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的多樣化
法學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要求相對較高。筆者認為,改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的辦法就是設定更為多元的考核方式,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使其能夠按照興趣和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現實,可以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探索。
以個人考核與團體考核為標準,可以將畢業考核分為“獨立完成型”和“團體協作型”。
第一,“獨立完成型”可采取調研報告、專題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寫作等方式。
調研報告方式較適用于具有交叉學科背景,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類的選題。同時也適用于法理學中人權保護情況、憲法實施問題等須要進行社會調查、聯系實際情況說理的選題。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調研報告重在對數據進行統計、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更注重考察學生是否掌握了調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過一手資料對實際情況的進行總結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論難度比不上論文,但是它能較好地考察學生的動手能力、溝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專題研究方式較適用于對特定法學領域中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如消費者反悔權問題、證券交易合適性原則等等。專題研究要求對具體問題的產生、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域外借鑒等作詳細研究,由一點向縱深挖掘。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針對性、務實性,更能突出學生對問題細節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現實生活中影響較大、較為典型案例作為分析樣本,通過對此案例的分析說明法理、論證制度、提出建議,進行法律分析,較適用于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專業的選題。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應局限于法條的解釋和適用,而是應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既有案例對法律適用的疑問和挑戰,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律文書寫作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選擇的一種較具特色、也較符合“職業教育”目標的考核方式。法學專業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種職業操作技藝培養,也是引導學生像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的邏輯訓練”。法律文書寫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書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種法律文書,所以留給學生選擇空間也較大。學校也可以根據不同法律文書的難易程度和考察重點,對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法律文書寫作進行一定質與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訴書、判決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中選擇。
第二,“團體協作型” 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專項項目等方式。
近年來,模擬法庭已作為法學專業必備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在各法學院校普及開來。“模擬法庭的建設與運行使其充當實訓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應為理所當然”,時也可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擬法庭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可由教師指導學生挑選典型案例,由即將畢業學生自愿結成小組,準備相關材料、分飾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體。在“考試”過程中可通過考察學生們的起訴書、判決書、辯護意見以及模擬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理是否準確、法條運用是否得當,證據與使用是否正確等判斷參加學生是否符合合格標準。這種考核方式不僅能夠考察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也是對學生通過專業訓練習得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檢閱。
法律援助專項方式可以看成是高校法律診所教育成果的考察和延伸。目前,我國法律診所案件來源主要有兩部分,一是指導教師自己承辦的案件,一是與當地司法援助組織合作獲得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后者的數量呈現急劇增長的趨勢。法律援助指國家通過一定的專門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對確需法律幫助的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扶并減免費用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近幾年來,法律診所教育與法律援助活動互相促進、共同發展,逐漸形成了相輔相成的關系。學校通過診所教育向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既使學校獲得了法律教學的實踐渠道和案源,使學生充分參加了案件處理過程,提高了其法律實務技能,又為需要幫助的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提供了有效途徑、節約了司法資源。在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下,可以通過法律援助的完成情況,來考察學生法學理論知識與實務技能的水平。當然,是否要通過這樣方式進行考核首先應當由學生自愿選擇,由于法律診所課程一般從大學二年級下半學期開設,大四上半學期結束,所以學生可以申請以自己處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作為畢業考核方式,學院批準后,可以指派考核教師對該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跟蹤考核和指導,綜合學生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的具體表現來判斷其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的標準。
一、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和“三大主題活動”
按照縣委的統一部署,成立了第二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全體黨員參加的第二批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制定了操作性強的《關于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第一階段的安排意見》,扎實開展了“三講一收看”活動,并組織班子成員去第一批學習實踐活動結束的江油司法局學習了經驗。深入各鄉鎮進行調研,形成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完善“大調解“機制,構建社會和諧穩定》的調研報告,現已轉入分析檢查階段。
在“三大主題活動”中,機關各股室利用雙休日結合本職工作對基層司法所長及08年新進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業務培訓;按照省司法廳和市局的安排,為確保每位參考人員都能按期參加“三大主題活動”在線考試,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成立了在線考試考務領導小組,制定了“三大主題活動”在線考試方案,并于**年5月22日組織全體職工參加了全省政法系統“三大主題”活動在線考試。
通過第二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三大主題活動”,全體司法行政干警達到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目的,造就了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證、服務人民的司法行政隊伍,為我縣達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兩加快、一構建見成效”的總體要求,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見;二是編印并發放了《農(居)民讀本》47600冊,縣委書記廖明為讀本作了序;三是年初與93個責任單位簽訂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責任書》;四是集中開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活動;五是結合**縣新城區建設,深入到龍安鎮涉及新城區建設征地拆遷的村社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在“5.12”期間,與全縣工作組一道在**鎮開展災后重建集中整治巡回法制宣傳;六是縣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并審議縣人民政府實施五五普法工作的匯報,我局正認真搞好調研,撰寫高質量的匯報材料;七是每季度到示范單位指導一次工作,制作了一期“普法園地”節目,深入到5個具有代表性的鄉鎮、部門、村(社區)、企業、學校等5個層面的普法責任單位開展調研指導工作,并搜集“法律六進”、依法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三、基層基礎工作
一是以矛盾糾紛為主線,不斷完善“有糾紛找司法”的大調解機制,整合轄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力量,堅持邊預防、邊排查、邊化解工作制度,切實做到“大調解、大穩定、大安全”;認真貫徹執行《**縣人民政府人民調解案件補貼辦法(試行)的通知》(平府辦發[2007]114號),從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調解程序和文書制作等方面對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規范。;為使司法所長和司法助理員成為人民調解工作最前線的指揮員和戰斗員,我局根據司法所工作職能,組織編印、發放了《司法助理員工作手冊》,用于指導司法助理員更好的開展業務工作,對司法所長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建立排查矛盾糾紛數據庫,每月22日按時收集、梳理、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經過多方努力,規范了基層司法所管理體制。**年上半年全縣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770件,調解成功761件,履行761件,防止矛盾糾紛引起自殺4件4人,防止民轉刑11件11人,防止群體性械斗8件120人,防止群體性上訪14件285人。半年共發放補貼的規范化調解案件174件,發放案件補貼7500元。二是司法所建設“政府交鑰匙”工程抓得早,抓得實.首先,成立了司法所重建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了計劃,落實了方案,打捆重建責任明確;其次,在工作方法上與鄉鎮政權建設同步立項、同步設計、同步招投標、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并采取先易后難、先重災區后極重災區建設;再次,積極主動深入到鄉鎮參與具體工作,并協助鄉鎮做好了與縣級各部門的協調工作。25個恢復重建項目(24個司法所建設、1個辦公樓加固)現已開工2個,準備開工2個,進入招投標12個,立項4個,進入設計階段5個。三是按照市局安排,在基層法律服務隊伍中開展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全縣4個基層法律服務所、9名執業人員通過教育整頓活動,政治、業務素質明顯提高,服從管理的意識進一步增強,達到了隊伍教育整頓的目的。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據市、縣要求和我縣法律援助工作實際需要,印發了《**縣司法局關于落實**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標的計劃》(平司法[**]12號),提出了**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標、資金保障、工作標準和工作措施。二是現已動工建設規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廳和白馬、水晶2個規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多次對公證員、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咨詢程序等業務知識的專題培訓,并下發了《**縣司法局關于調整法律援助案件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平司法[**]35號)文件,對法律援助案件的補貼范圍及標準進行了調整。半年共完成了106件法律援助案件及1056人次的法律咨詢服務,多次深入平通、**、水觀等重災鄉鎮宣傳《法律援助條例》,接受宣傳人數2800余人次。
五、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我縣的社區矯正工作已全面鋪開,縣委辦、縣府辦于**年3月9日下發了《關于**年在全縣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平委辦發[**]4號),明確了社區矯正工作的適用范圍、工作任務、工作步驟和工作程序;加強了與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在社區矯正工作各個環節的銜接;就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對司法所長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兩次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開展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通過勞動,進一步充實完善自我,均表示將認真接受改造,努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半年共摸底社區矯正數88名,接受社區矯正對象11名,解除矯正3名,解除矯正對象重新犯罪為零。
安置幫教工作堅持走銜接規范化、安置市場化、幫教社會化的路子,以防止歸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為目標,積極做好銜接和幫教落實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努力為歸正人員解決困難和生活出路,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各種優惠政策,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以縣委辦、縣府辦名義下發了《關于調整**縣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平委辦[**]28號)文件,各鄉鎮(街道)也相應調整了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到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四財蓄勝有限責任公司了解安置幫教工作情況。半年回歸人員22人,安置率為100%,重新犯罪率為零。
六、公證律師工作
按上級要求,對公證處、公證員、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進行了年度考核,并簽訂了**年目標責任書。公證處積極為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對因地震災害引起的遺產繼承、子女變更監護人、收養、財產分割納入法律援助范圍,并做到服務周到、程序簡化,安撫了受災群眾受傷的心靈,實現了法律服務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半年共辦理各類公證14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
律師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對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進行了年度考核,在律師隊伍中加強了律師黨建工作,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為災后重建提供了優質法律服務。
七、積極爭取對口支援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支持
一是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和我局努力下,今年**省司法廳給我局捐贈了C—RV汽車1輛、一體機一臺、臺式電腦15臺、筆記本電腦15臺、數碼相機15部,價值50萬元。縣委政法委在政法應急資金中撥付25萬元支持我局購買一輛雪佛萊越野車,用于災后重建法制宣傳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八、積極參與縣委、縣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做好了**6戶遇難學生家長“一幫一”的安撫和重建工作。
二是在災后重建中,按照縣委的部署,把讓受災群眾早日住進永久性住房為工作目標,認真做好平通鎮石壩村334戶農房重建、40戶加固維修的工作,協助解決受災群眾在宅基地、建材、火磚等方面的困難。截止目前,共有重建戶333戶,已開工210戶,主體完工200戶,已入住戶190戶。
一、工作情況及成效
(一)法制宣傳效果明顯2009年,是貫徹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第四年,是最為關鍵的一年。半年來,我縣緊緊圍繞“五五”普法規劃提出的奮斗目標和工作要求,按照縣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種有力措施,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一是精心組織“三月綜治法制宣傳月”活動。縣政法委、宣傳部、綜治委、治縣辦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縣組織開展綜治維穩及法制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西綜治維穩電[2009]1號),緊緊圍繞“弘揚法治精神、平安和諧穩定”這一主題,充分利用車輛、廣播、電視、板報、圖書、掛圖、手冊、掛歷等宣傳工具和資料,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同時,抓住六月安全生產月和“6.26”國際禁毒日的有利時機,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始終。二是扎實開展“四下鄉”和法律進鄉村活動。1—4月份,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司法局、縣委610辦、縣民族宗教局等16個部門組成的“四下鄉”宣傳隊伍,深入到各鄉鎮開展科技、文化、衛生、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為群眾提供法律法規、禁毒防愛、打工維權、防范打邪等知識。三是全面推進“千村普法百村培訓”工程。積極采取法制講座、法律咨詢、以案釋法、調解講法、寫作法律文書、法制文藝演出等靈活多樣、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形式,面對面地向群眾講解法律知識、灌輸社會主義法制理念、解決具體法律問題。半年以來,共培訓了110個重點村民小組,開展調解講法566場次,使農村群眾受到了全方位、面對面的法制宣傳教育。四是清理各類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做好“五五”普法迎檢準備。今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最后一年,為迎接明年省、州檢查驗收,從6月中旬開始,依法治縣辦對全縣“五五”普法規劃實施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檢查,進行查缺補漏,為我縣“五五”普法順利通過檢查驗收做好充分準備。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加大我縣司法行政機關始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實。一是加強鄉、村、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認真組織調解員參加縣、鄉、村組織的基層綜治維穩和普法骨干培訓班,提高調解員法律素質和調解技能。二是積極請示匯報,爭取綜治維穩經費向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傾斜,解決人民調解員誤工報酬,提高調解工作積極性。三是下發了《*縣司法局關于認真開展集中排查化解農村矛盾糾紛工作的通知》(西司發[2009]11號),重點對土地征用和承包、礦產資源開發、山林土地爭議、水源使用村務管理等方面的農村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問題“底數清、情況明”,確保不落項、不漏人、不留死角盲點。1—6月,全縣共受理各種類型矛盾糾紛238件,調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達98%。其中:人民調解組織調處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調解32件,成功調處32件;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調解29件,調解成功26件。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正日趨完善。
(三)社區矯正穩步推進2009年是全省社區矯正工作的啟動年,為深入貫徹全州社區矯正工作會議精神,啟動我縣社區矯正工作,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機構,并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縣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二是召開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會議。2月27日,召開了由鄉鎮主要領導、政法委書記、綜治專干、司法所長、*長和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共75人參加的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會議,對全縣社區矯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扎實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是一項全新而艱巨的工作,要求社區矯正工作者具備淵博的法律知識、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系統的心里健康知識等綜合素質。為此,認真組織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者和鄉村干部學習宣傳兩高兩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司發[20*]12號)、《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和州、縣社區矯正工作會議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區矯正工作者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進一步擴大了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認知度,并組織縣局社區矯正股及司法所長到馬關縣參觀學習社區矯正先進經驗。自啟動實施社區矯正工作以來,我縣吸取了全州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新做法、新經驗,創新地推行“接納尊重、喚醒自尊、真誠信任、良性互動、維護自決、灌注希望”的矯治模式,效果顯著。半年來,全縣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共98人,累計期滿解除矯正16人。6月在冊矯正對象82人,其中:暫時無法聯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檔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發生重新違法犯罪現象,有效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四)安置幫教有效開展加強安置幫教工作、杜絕和減少從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門的重要職能。縣委、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安置幫教工作,自20*年以來,每年都組織幫教團到監獄、勞教所開展幫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全縣各鄉鎮司法行政干部對刑釋人員,采取跟蹤幫教、定期召開座談會的方式,了解發展生產情況及思想動向,積極為刑釋解教人員營造平等、無歧視的生產生活環境。20*年以來,全縣共接收刑釋解教安置幫教對象212人,其中:刑釋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縣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28人,現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沒有出現重新違法犯罪的現象,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發展。
(五)法律援助面寬質高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云辦發[20*]21號)和州委辦、州政府辦《關于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文辦發[20*]19號)文件精神,我們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強對《法律援助條例》、《*省法律援助辦法》學習宣傳,努力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二是認真組織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領導和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參加全州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和省廳組織的考察學習,進一步提高對法律援助業務水平。三是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辦案質量。在配齊配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同時,在村委會聘請村黨總支(支部)書記或主任擔任法律援助聯系員,負責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宣傳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對象貧困狀況的調查、審核等工作。四是加強法律援助調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補助標準。上半年,我縣在對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認真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符合縣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標準從原來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積極性。半年來,全縣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詢121人次,接待群眾來訪198人次,解決民間糾紛16件。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做出積極努力。
(六)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執業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證員、律師、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義務,拓展法律服務領域,不斷壯大自我發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縣司法局和縣法院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法律工作者執業行為的通知》,保障和促進了我縣法律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杜絕違規違紀執業行為的發生。二是嚴格年檢注冊,對年檢注冊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冊。正確引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力破“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等難題。半年來,法律工作者共經濟、行政、民事訴訟案件82件,為人民群眾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0余萬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和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二是積極拓展公證業務,提高辦證質量。半年來,共辦理種各類公證22件,其中民事公證21件,經濟1件。三是加強對律師的執業監管,全面提升律師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進一步規范律師在執業中的收案、收費、會見、辯護、等各個業務環節,積極引導律師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鼓勵和支持律師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同時,主動加強與公、檢、法的業務聯系,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執業權利。半年來,七花律師事務所共訴訟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寫作法律事務文書15份,接受法律咨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會認知度提高半年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別被《法制網》、《*日報》、《*日報》、《*重要信息》等媒體和報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訊《用生命奏響平安和諧歌》榮獲全國首屆“法治與和諧”優秀法制作品三等獎;《法律援助農民工感受到的溫暖之手》榮獲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改革開放三十年征文三等獎。通過廣泛宣傳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認知度,擴大了社會影響力。
(八)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扎實推進按照州局黨委和縣委的要求,扎實開展科學發展觀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認真撰寫讀書筆記、心得體會、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工作信息、調研報告,廣泛征求科學發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司法行政隊伍特別是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紀律作風有了根本轉變,對科學發展的內涵、重大意義有了深刻認識和理解,隊伍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二、存在問題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與《規劃》的目標要求還有較大差距。通過對全縣普法依治理工作進行認真檢查,各所站、村委開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況不容樂觀,臺帳、記錄不規范,檔案不齊全;(二)各鄉鎮均無法制宣傳交通工具和專業宣傳器材,導致農村或邊遠地區成為法制宣傳教育的薄弱環節,外出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難以到位;(三)人員缺編情況嚴重,目前,我縣司法行政系統僅有在編人員38人,按編辦批準的55個編制尚缺員17人,1人所現有3個,給指導人民調解、開展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工作帶來很多困難和壓力;(四)公證業務難于拓展,近年來,辦證業務出現萎縮現象;(五)執業律師少,僅2名律師的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長期病休,只有1位律師辦案,律師工作難于正常開展。(六)沒有注冊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親屬為由訴訟,嚴重擾亂了法律服務秩序。
(一)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職能發揮充分。制定印發了《關于成立縣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點,轉發了《市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報告》,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公布。6月16日召開了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年依法治縣工作要點、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縣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了全縣第二批縣級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牽頭組織開展了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向依法治市辦上報了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情況匯報、依法治國辦對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查反饋問題縣整改報告和法治建設調研報告。邀請省委黨校教授以民法典為內容對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專題輔導講座。聯合縣融媒體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堅、方言神曲》微視頻,得到上級部門認可,被省委依法治省辦采用并報送至中央依法治國辦。
(二)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3次。協助縣編辦對擬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和縣檔案館、社保中心等21個涉改參公事業單位重新認定進行法制審核。對縣機要和保密局、檔案局、交警大隊、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隊等16個部門和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了審查。制定下發《縣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對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個單位46項、第二批10個單位38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裁決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行政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各部門對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決清單,及時梳理行政裁決事項。完善政府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審核機制,審核《關于全面加強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協議3份。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對水務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擬定的《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城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等11份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組織各部門全面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評查范圍、標準、方式、步驟及時限要求,對案卷評查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間,《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間我縣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進行了要求,并將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進行了公布。開展行政復議調研,下發《關于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份。對各部門、單位2019年行政執法案件進行了統計,并督促在行政執法公示系統公布2019年度數據及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制定《縣行政執法信息公示辦法》《縣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辦法》等4個辦法,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制度規范,召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學習推進會議,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進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確行政執法監督投訴受理范圍、不予受理情形,并對全縣投訴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進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6月12日圓滿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創建項目評審。
(三)“七五”普法扎實開展。以“法律八進”為主渠道,廣泛開展各類普法學習宣傳活動。印發了《關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縣“七五”普法攻堅年活動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趕集活動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星期五活動的通知》,開展了覆蓋8個鄉鎮、65個部門單位的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工作,拍攝“七五”普法專題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終期檢查驗收。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發揮“司法”公眾平臺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學雷鋒志愿服務月”“國家安全教育日”“進村入戶走訪幫扶”“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等活動,廣泛開展了憲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務條例以及行政執法、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參加了6月5日全縣舉行的環保集中宣傳活動,印發《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單行本5000冊。至目前,共組織法治宣傳教育活動30余次,設立法律咨詢點70多個,現場接受群眾法律咨詢100多人(次),印發疫情防控宣傳資料20000余份,其他各類宣傳資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眾平臺各類信息、資訊240余篇,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在育才中學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處,設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塊、法治宣傳牌和法治展板23塊。
(四)人民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緊盯“四個突出”,積極化解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農業農村、復工復產等重點領域、重點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糾紛。結合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開展法治扶貧專項行動,深入貧困村、貧困戶摸排矛盾糾紛。按照“普法+調解”的模式,積極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糾紛562件,成功調處544件,調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基層社會治理“三中心一網格”建設實施意見》,制定下發了《縣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整合資源,升級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務、鄉鎮便民服務事項為一體的綜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務中心,實現讓群眾只進“一扇門”、辦理“所有事”的目標。持續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下大力氣解決了清泉、陳戶、大馬營司法所的辦公用房問題,為司法所改善了辦公環境,統一了標識和內部設置,司法所規范化標準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積極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經濟損失130余萬元,接待來訪來電法律咨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見210余條。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發揮社區矯正監管中心職能,及時督促各司法所落實“雙八任務”,提升了對社區矯正對象教育矯治和幫扶成效。強化社區矯正對象電子監管,實現了在冊列管90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定位、1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腕帶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區矯正對象未進行電子監管。利用“法律八進”等載體,大力開展《社區矯正法》宣傳工作,發放《社區矯正法》宣傳彩頁1000份。積極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學習《社區矯正法》10場次,實現了社區矯正對象學習全覆蓋。今年以來,共接收社區矯正對象58名,解除社區矯正對象35人,撤銷緩刑1人。嚴格落實“七回訪”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滿釋放人員動向,實現了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摸排全覆蓋,真正做到了情況明、底數清。2020年以來,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74人。
(七)基層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監管得力。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律師依法依規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格落實《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五項制度》。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期間法律服務活動,組織企業律師服務團為民營企業開展了一次免費全面法治體檢,舉辦法治講座1場/次,提供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意見建議18條,為企業職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61人/次,辦理案件2件。深入縣礦山企業、工業企業、農牧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快遞企業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工作,進一步完善了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和體檢檔案,并幫助用工企業修改、完善勞動合同10余份。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落實,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在全縣117個村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建立了126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條。2020年以來,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共辦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詢860人次。
(八)公證社會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公證社會服務能力,及時公布《關于縣公證處暫時停止現場業務辦理的通告》,引導群眾通過電話、微信、QQ等“不見面”方式咨詢、預約公證業務,確定專人負責解答咨詢,及時開通公證云在線申辦系統,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申請辦理公證。開通公證快速辦理綠色通道,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事項以及醫務人員、防疫人員、軍人、武警官兵、企業等的緊急需求,為其優先辦理。助力脫貧攻堅,辦理精準扶貧合同公證,為小微企業及時申請精準扶貧貸款提供便利。強力推進賦強公證辦理,與人民法院、各商業銀行多次召開聯席會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減輕法院受案壓力。為破解銀行催收難題,為農業銀行甘州支行和民樂縣支行辦理了送達公證。截止目前,已辦理公證案件423件,辦理公證事項涉及金額1.2億元,解答法律咨詢1500人次,為經濟困難群眾減免辦理公證33件,電話預約服務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公共法律服務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二是法治政府建設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社區矯正工作管理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務規范化服務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