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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一個小企業,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慮:一是企業是否公開籌資,二是企業規模大小。所謂的“公開”是指面向社會大眾的,任何人或機構都可以自由地參與,無須審批或特殊資格認證。一般來說,小企業是不公開籌資的。其資金主要來源于內部積累、金融機構或私人借款、風險投資,籌資方式不采用對外發行股票或債券。
企業的規模主要考慮企業資產價值和股東以及投資人的數目。但在具體的數目規定上需要考慮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企業的特點。舉個例子來說,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定的126號準則適用于不公開的、并且資產在1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但資產100萬元的工業企業規模不算大,而商品零售企業就不同了。如果僅從投資人的數目來考慮,國有獨資公司即使只有一個投資人,規模也有可能是非常大的。
二、小企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及其對信息的要求
(一)會計信息使用者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把會計信息使用者分為七類,不同的使用者對企業關注的焦點不同,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大企業的投資人更關心企業盈利及回報,政府更關注企業在解決就業、環境保護以及資源利用等方面的情況;而小企業的投資人及管理層關注企業利潤增長情況,政府主要關心小企業遵循準則、制度及照章納稅的情況。在小企業中,債權人作為小企業主要資金供給人,他們對小企業的關注不亞于投資人。
IASB的“財務報表的編制和列示標準”說明了財務報表的目標是提供關于企業的財務狀況及其變化,為廣泛的使用者用于經濟決策。編制的財務報表滿足了大多數人的一般要求,但是,它不能提供使用者在經濟決策中所需的全部信息。財務報表也通過對受托資產的會計計量變化來反映管理層的業績,在做經濟決策時,比如持有或賣出公司股票,使用者可以利用相關會計信息。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委員會(IFSH)在前言中也說明了以上要求。不同國家標準都明確了財務報表的目的是滿足使用者的要求,它們都意識到管理層和稅務部門并不是典型的財務報表使用者。從宏觀角度來說,容易取得財務資料應該是一個社會的目標。
(二)對會計信息的要求
從使用者的角度來看,最重要、最基本的是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它取決于相關性和可靠性。
1.相關性。相關性通常是指與決策相關的特性,根據財務會計準則說明(SFAC)第2號的規定,會計信息只有具備“導致差別”的能力,才能確定它與某一決策相關。“導致差別”是指這樣一種狀態:在原來提供的信息基礎上,既可增加也可減少信息,以減少經濟事件的不確定性,一般來說,只有當會計信息同時具備了及時性、預測價值和反饋價值時,才能說會計信息具有了相關性;這就要求財務報告應盡可能地滿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信息需要由使用者決策目標、決策手段和條件所決定。
2.可靠性。這是制約會計信息提供的另一基本條件。如果所提供的會計信息不真實,那么它對使用者來說,不僅沒有用,甚至可能起負作用。可靠性,從使用者角度講,指使用者對信息的可信賴程度做出的估計;從信息提供的角度來看,是指會計信息應能如實表述所要反映的對象,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描述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為使用者提供通用目的的信息。另外,可靠性還包含可驗證性,這是由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決定的,盡管在會計信息的加工過程中,不排除主觀判斷,但是應保證不同的提供者采用相同的計量方法都能得出同樣的結果,這樣可以減少對信息人為的干擾、操縱,從而保證信息的可靠性。
從會計信息提供的角度來看,要從紛繁蕪雜的信息中提煉出對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在會計賬務處理中要堅持遵循以下幾項重要原則:充分披露原則、重要性原則、成本效益原則。
三、各國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
目前,世界各國所采用的會計制度針對的主要是大中型企業。我們知道,小企業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與大企業是不同的,他們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和大企業相同呢?一般來看,小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需要如下信息:用直接法編制的現金流量表;支付給股東的款項,包括預付的薪金、分配的股利和其他支付款項;與關聯企業交易的信息;企業流動性和靈活性的信息。
小企業及其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和有關咨詢服務人士對于財務報表的標準以及要求由來已久。很多人認為為大企業設計的標準不適合小企業。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AICPA)1976年專門了《關于小企業根據公認會計原則提供的報表》。1994年,新西蘭的特許會計師研究會了不同財務報表的框架,包括在確認、計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針對小企業所做的特別規定。1996年,FASB了第126號公告“非公眾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規定”。1997年,英國會計標準委員會首先了“小企業的財務報告標準”,通常指小企業財務報告準則(FRSSE),FRSSE主要介紹了根據現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種簡化方法,主要包括對披露資產和負債以及簡化計量的一些例外性規定。斯里蘭卡的特許會計師研究會正是以FRSSE作為小企業的會計標準的起點。在1999年,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了《小型企業的財務報告》,在2001年7月,加拿大會計標準委員會又了在六個方面關于確認、計量和披露的例外性會計處理。
綜上所述,盡管各國會計界都認為目前的會計制度不適用于小企業,而現在通常的做法就是給予小企業會計一些例外性的規定,或是小企業按簡化標準提供財務報告,但這又常常導致另外一類問題,那就是由于會計處于這樣一個復雜的環境中,根據量變到質變原理,簡化的會計標準可能會因它對特殊的交易和業務沒有反應而失去作用,這就必然影響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信任。
四、最新進展
2000年7月,英國政府專家工作組召開會議,專門討論了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和報告,提出了在報告方面漸進發展的思路。在該會議上,討論后規定了提出的框架中應該有以下特征:
關鍵詞: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制度設計
一、引言
中小企業一般指資產規模不大、從業人員較少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據統計:在我國近900萬戶注冊的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以上;在工業總產值中,中小企業占60%左右,利稅占40%,就業人數占75%;在新增就業機會中小企業占90%以上。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中小企業將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主要增長點。為推動中小企業業務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企業經營管理需要設計規范、靈活、有效的會計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的現象十分嚴重,影響了會計管理職能的發揮。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致使企業賬目混亂,財產賬實不符,會計信息失真。從中小企業在經濟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的現狀可以看出,加強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具有重要意義。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的內容
會計制度設計是指對會計的規范和準則所涉及的會計核算組織體系、會計監督體系及其他涉及會計工作的有關方面進行設計。它應當包括如下內容:會計核算制度、會計監督制度、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制度和會計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也應包括這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企業會計核算制度設計
企業會計核算制度設計是指規范會計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程序和方法。具體包括核算形式的選擇、會計科目、憑證和賬簿設計、財務會計報告設計及成本核算制度設計等。會計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實行電算化,企業會計核算制度應根據本單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設計。
(二)會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制度必須研究的重要問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企業的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的安排有3種形式:獨立的機構,獨立的人員;沒有獨立的機構,但有獨立的人員;既無獨立的機構,又無獨立的人員,委托有關中介機構記賬。到底采用何種形式,有關人員在其中應當承擔何種責任,企業應當在會計制度中予以明確。對中小企業來講,應在充分考慮企業的規模、業務量大小的基礎上,明確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職責安排。
(三)會計管理和監督制度的設計
會計質量和監督制度包括貨幣資金管理會計制度、材料物資管理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會計制度、會計檔案和會計工作交接制度、內部稽核和內部牽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會計分析制度等。依照《會計法》的規定,企業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企業會計制度設計要規劃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會計機構的設置
根據企業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組織形式設置會計機構,配置有關會計人員,是企業進行會計工作的前提條件。設置會計機構,既要符合《會計法》的要求,又要與企業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組織形式相適應。就中小企業來講,原則上應簡化會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由于中小企業規模、財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應允許一些單位不設會計機構,其會計工作由社會中介機構。對于經濟業務數量少且交易簡單的單位,可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在有關部門設會計組織,并配備有關人員。設置單獨會計機構的企業,其機構設置應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設置方式,即僅在企業一級設置會計機構,并允許一人多崗。具體如何設置會計機構,則根據各單位的規模大小、經營特征及管理組織形式等情況予以決定。
(一)微型企業
微型企業(雇員1人-5人):這樣的企業經營規模很小,業務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額信用交易。會計的任務只是記錄營業額、控制費用、計算盈虧及納稅所得。因此,可不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直接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記賬。
(二)小型企業
小型企業(雇員6人-50人):這樣的企業經營業務數量少,交易簡單而且交易類型有限,可能進行貸款融資,存在一定數量的信用交易。會計系統需要向貸款人提供財務報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簡單信息,一般只需要簡單的數據,不必對數據進行深層次分析。在企業組織結構方面,管理人員較少,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也不會太多,可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但要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如有些企業將會計人員放在總務部門,有的放在辦公室等),并且要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可不設專職的財務管理人員,財務管理的職能由會計人員代管。會計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會計機構統一辦理。
(三)中型企業
中型企業(雇員51人-250人):這類企業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還可能有進出口業務,業務量比前兩類企業增多,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會提高,如要求會計系統提供稍微復雜的管理信息。此情況下,原則上應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會計人員。會計機構可設置為科、室或部。同時,中小企業應配備必要的財務管理人員。對經濟業務簡單的中型企業,會計和財務機構以合并為宜。其他的中型企業,一般應將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分開,即分別平行設置獨立的管理機構。但就當前組織機構的特點來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財會合一(隨著企業規模的逐漸擴大,財會分離將成為必然)。
四、財務收支的審批制度
小企業應建立財務審批權限和簽字組合制度,加強企業各項支出的管理。在審批程序中規定財務上的每一筆支出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在簽字組合中規定每一筆支出的單據應根據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完成必要的簽名,同時還應規定出納只執行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對于沒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支出,出納員應拒絕執行。對于微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由于其規模小,經濟業務數量少且交易簡單,可由企業負責人對每筆開支進行審批,嚴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對于中型企業,要考慮對于金額超過一定限額的支出,實行集中審批制度,強化負責人一枝筆審批。如規定對金額超過一定限額的付款事宜,各部門辦好各種手續后,將付款單送交會計部門,并說明付款理由和依據,由會計部門匯總后定期向企業負責人匯報,根據支付能力和輕重緩急,決定各個款項的付款時間和額度,并依此辦理有關支出。
五、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企業會計制度設計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性強的復雜工作,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統一會計制度,在滿足企業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需要的基礎上進行。由于中小企業在規模、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的需求等方面與大企業不同,因此,在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中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簡便易行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應符合它們自身的實際情況,不宜過分繁瑣復雜。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是會計制度設計的前提和基礎。中小企業相對于大企業來說一般規模較小,其內部的經濟活動以及與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內部運作方式也會與大企業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業由于規模和組織形式的不同,理財方式與渠道、企業內部管理水平和復雜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異。為使設計的會計制度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中小企業在進行會計制度設計時,要從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設計。考慮到中小企業規模較小、經營管理水平較低、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等情況,中小企業設計的會計制度應簡便易行,不宜過分繁瑣、復雜。
(二)管理及稅收征管需要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應以滿足管理需要和稅收征管為主。這是由中小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有限性及其會計需求的有限性決定的。從會計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會計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業的單一業主或有限的股東以及國家稅務部門等。對于單一業主或企業股東來說,由于他們的個人利益與中小企業的利益高度相關,他們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十分關心。同時,由于中小企業許多都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合而為一,業主和股東可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他們需要獲得相關會計信息,以不斷改善經營管理。因此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要符合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考慮企業的內部信息需求。比如幫助企業經營者了解企業的盈利能力、費用結構等。對于國家稅務部門來說,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納稅情況,由于中小企業逃避納稅的愿望比大型企業更強烈,所以其會計制度的設計應充分考慮企業申報納稅和國家稅收征管的需要,有助于政府部門進行稅收征管。
(三)包容性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適應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中小企業進行會計制度設計還應意識到,盡管目前的會計需求很簡單,但隨著企業的成長,中小企業有可能轉化為大企業,企業的會計需求也會變得越來越復雜。企業將需要更加詳細的內部管理信息,外部使用者也要求將會計信息揭示得更加充分。因此,設計會計制度時應允分考慮目前會計制度與未來會計制度的銜接,增強制度的靈活性和相對穩定性。將來可對簡單體系稍作修改就上升為復雜體系,而不必重新設計一套全新的企業會計制度,避免制度的頻繁波動。如在會計賬務體系的設置和會計科目的確定上,如果能夠靈活選擇、前瞻考慮,就能夠減少因規模擴大和業務發展而帶來的對企業會計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四)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會計制度設計的目的是規范會計行為,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但不能因規范會計行為就不講運行質量和工作效率。在進行會計制度設計時,要考慮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的關系,選擇制度效益最大的方案。這里的制度成本是指設計成本和運行成本之和,制度收益指該制度實施、運行后產生的收益。制度效益是指制度收益補償制度成本后形成的差額。設計制度時應特別注意,并非制度越完善、越嚴密就越好,應權衡制度成本及其產生的收益,力求做到不僅會計制度設計科學化,而且制度效益最大化。
總之,中小企業的會計制度一定要根據我國的會計準則,再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仔細制定,這樣才能建立真正適合自己,有助于自身發展的合理合法的會計制度。在正確合適的會計制度到指導下,我國企業總數中占有舉足輕重地位的中小企業,一定會發展得越來越好!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制度[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
2、楊愛君.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設計淺議[EB/OL].,2007-11-25.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制度 文獻 綜述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2-167-03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知識經濟的到來,我國小企業的數量呈不斷增長趨勢,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起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如何規范小企業的會計工作、提高小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基于建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一步健全我國法規體系的需要,財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以財會[2004]2號文件正式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并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制度對進一步貫徹落實《會計法》和《企業財務報告條例》,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加速與國際會計的接軌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同時,該制度的頒布是對我國會計制度體系的重要補充,標志著以《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的會計制度體系的基本形成。但畢竟該制度剛開始實施,其利弊尚需要實踐的檢驗,不足還需要進一步彌補。因此,近年來圍繞著《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研究成果頗豐,這對于進一步完善小企業會計制度,促進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本文擬就目前我國《小企業會計制度》有關研究進行梳理和總結。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現有相關制度的比較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在遵循一般會計核算原則的條件下,借鑒國際慣例,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制定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的核算大體一致,但二者也存在一些差異。劉宇(2007)從會計科目、要素核算、核算方法及財務處理、期末計價和財務報告的編制五個方面探討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存在的主要差異。王睿(2005)在其碩士論文《對我國《小企業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中重點將二者加以比較,說明異同之處。他認為,二者相同之處主要體現在制定依據、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要求、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會計核算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會計核算方法等五個方面。而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適用范圍、會計制度總體設計、會計核算、財務報告具體內容等四個方面。李姣姣(2006)對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與采用《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產生差異的必要性和產生差異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指出了目前中小企業應該怎樣調整兩種制度下會計報表的差異。這些差異主要在會計報表格式、資產負債表報送內容、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會計報表附注方面。丁金平(2007)探討研究了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的異同。比較《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有以下幾方面相同:(1)制定依據相同;(2)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要求相同;(3)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相同;(4)會計核算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相同(5)會計核算方法基本相同。不同方面主要包括:(1)適用范圍不同;(2)會計科目設置不同;(3)賬務處理不同;(4))財務報告要求不同。
石銀平和黃國良(2006)對《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在固定資產核算上的差異進行研究,認為在固定資產核算上存在差異,主要體現在購建固定資產借款費用核算、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核算、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期末計價等方面上,并用實例進行了詳細闡述。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
2010年11月1日,財政部了《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這是我國進一步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推進我國會計國際趨同,規范小企業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要舉措。董永峰和劉金芹(2010)在分析總結《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對制定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幾點建議。
王國生(2011)對《小企業會計制度》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比較與研究,分析了兩者在總則、會計要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等方面存在的差異,對《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的特點進行了總結,認為《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具有精簡通俗與規范化相結合、借鑒、繼承和創新相結合、注重會計處理的可操作性,做到與稅法要求相互協調等特點。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所得稅法規
企業會計制度主要維護所有者(股東)利益,而稅收制度主要維護國家的稅收權益,二者出發點不一樣,勢必在對企業(納稅人)的經濟事項處理上有所差別。周德峰(2007)就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所得稅法規進行比較,認為與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較,《小企業會計制度》與我國所得稅相關法規更加協調,但仍然存在一些差異。這些差異主要表現在:(1)資產的計價和攤銷方面的差異;(2)在收入(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方面的差異;(3)在成本費用的確認和扣除方面的差異。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征及優越性
張鳳玲(2006)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及結構上方面,探討了其特征與優越性。第一,通俗易懂,簡便易行。這也是《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最為重要的特征;第二,因地制宜,機動靈活。這是《小企業會計制度》顯著的優越性之一;第三,統籌兼顧,解釋詳盡。這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小企業發生的非貨幣易、債務重組等特殊交易事項的會計處理,作了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全面指導。二是以附錄的形式,分別對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款項、應收股息、存貨、待攤費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利潤、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預提費用、待轉資產價值等小企業經常發生的經濟交易事項,如何編制會計分錄進行了逐一舉例,詳細介紹,為小企業的會計人員做了具體的指導。三是為便于小企業會計人員正確理解賬面余額及賬面價值,《小企業會計制度》明確了兩者的定義;第四,注重實效,切合實際。在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的前提下,充分結合小企業自身特點及其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提出了相應的會計核算要求。
沈路(2006)主要對《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點進行分析,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特點主要體現在:(1)確定了會計主體。《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這就明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主體。(2)明確了會計目標。小企業的會計目標應當以滿足其主管稅務部門、內部管理者以及作為債權人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信息需求為主,以納稅為導向,更多地考慮稅務管理的需要,注意會計與稅收的協調,適當減少納稅調整。例如,《小企業會計制度》取消了確認預計負債,由此減少了其帶來的納稅差異調整。(3)簡化了會計處理、減少了對職業判斷的要求。考慮到小企業會計人員數量少,人員素質比較低的特點,《小企業會計制度》力求核算簡便,便于操作。對一些比較復雜的、或小企業較少發生的交易事項作了適當的簡化和合并。(4)會計制度可以選擇和轉換。《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接照本制度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在執行會計制度的過程中也不是“從一而終”,當企業發展變化符合該制度有關規定時,可以進行相應的制度轉換。這不僅體現了靈活性,而且從一定程度上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建立、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現狀、問題及原因
專為小企業量身打造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小企業的特點,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其特點是簡單、適用。無論從核算成本還是經濟后果來看,小企業會計制度更針對小企業的自身情況,但是在實踐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卻沒有有效地普及執行。
葉映紅(2006)通過問卷調查及與部分會計人員交流對該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分析,調查結果顯示制度轉換率低。侯翠萍和韓云素(2009)在對忻州市屬小企業的調查中發現63%的小企業沒有進行制度轉換,仍沿用分行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會計制度》不了解的占56.8%;吳敏艷和周英(2008)在對常熟地區的調查結果表明,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不足40%。從財政部會計司掌握的數據來看,《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由于種種原因,《小企業會計制度》沒有得到普及。
曹紅梅(2009)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中的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諸方面:許多小企業經營者對會計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認識,一味降低管理成本,致使會計機構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到位,職責分工不明確,沒有足夠的精力學習和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規模小,涉及的行業比較繁雜,所有制形式多樣化,且大多為家族式管理,業主基本上支配了企業所有的經營活動;缺乏完善的內部牽制機制,會計核算與監督的職能嚴重弱化;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及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知識老化(社會上一些高素質的會計人員大多被工作條件好、薪金待遇水平高的大企業吸引),人員來源一是下崗再就業的老會計人員或改行從事會計工作的中年人,這些人員經過一定時間的工作鍛煉,基本能從事一般性的常規業務處理,但在學習能力、對新制度消化等方面均較差,尤其是剛離開學校走向會計崗位的年輕人,雖然他們比較系統地學習會計專業知識,但沒有實際經驗,實踐操作能力比較弱,加之書本知識不能涵蓋企業實際經濟業務的方方面面,導致他們在實踐中常常無所適從。
于梅(2007)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點和進步入手,重點分析《小企業會計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及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障礙和問題。她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不足之處在于主要表現在不能正確反映企業未來業績、會計政策變更調整工作量增加、與稅收法規的差異仍然比較大等方面,而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障礙和問題主要表現在會計相關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環境差、小企業對新會計制度的認識不足等方面。
張銀芳(2009)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可分為外部原因和內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是:第一,政府的制度宣傳不到位,部分小企業負責人不理解該制度;第二,制度執行的不完全確定性, 部分小企業懶于執行該制度;第三,政府相關部門缺乏有力的監督管理, 導致該制度形同虛設。而內部原因主要在于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普遍不健全,難以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小企業的專職會計人員水平較低,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有困難等。
林鴻彬(2010)重點分析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實施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如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問題、購買商品的采購費用的問題、現金清查出現短缺的問題、銷售退回業務的問題等,顯然《小企業會計制度》存在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四、完善《小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實施中的若干建議與對策
完善有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是保證現代小企業正常運行的基礎,而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規范基本會計核算制度、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鼓勵推動小企業利用計算機網絡收集會計所需的信息等措施是完善有效的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的關鍵。趙琳(2011)認為除了實施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規范基本會計核算制度、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鼓勵推動小企業利用計算機網絡收集會計所需的信息、設置合理的會計崗位等措施之外,還要不斷探索、尋求完善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新方法、新對策,從而真正建立起符小企業特點的小企業會計制度。
薛靜(2005)針對《小企業會計制度》頒布實施后小企業有效執行途徑進行研究,認為小企業對自己的準確定位是有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前提;正確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小企業有效執行制度的關鍵;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相關規定的區別是小企業正確核算涉稅業務的保證;建立上傳下達,易于溝通的信息平臺是小企業有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水平的提高是小企業有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根本。
五、《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發展的影響
《小企業會計制度》自2005年起在全國小企業范圍內實施以來,對促進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其中的一些潛在阻礙因素也日益暴露出來。賴盛中(2009)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發展的不利影響因素進行研究,認為:(1)部分會計處理方法欠妥、脫離企業實際,不利于小企業獲得融資的支持。例如,關于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采購費用的規定脫離小企業實際。關于債務重組收益的規定不符合小企業的實際。資產盤點盈虧和毀損的會計處理問題,可能導致企業賬實不符。(2)管理費用范圍與所得稅法不一致,增加企業負擔。(3)應付稅款法加重小企業的所得稅負擔,不利于小企業的發展。(4)簡化會計處理后,不能正確反映企業業績,影響小企業的正確決策。(5)現金流量表的選擇編制加劇小企業融資的難度。
六、國際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研究
國外的會計制度也是從最初不成熟到不斷的完善過程中,“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負責制定和頒布財務會計準則,以指導和規范各類企業會計行為。其他一些經濟發達國家也制定和頒布了適應本國實際情況的會計準則(如英國的《會計準則推薦書》、德國的《體系化薄記的各種原則》、日本的《企業會計準則》等),以及與此相配合的企業內部會計制度,以指導和規范本國的企業的會計行為。21世紀初連續發生的安然會計事件等引發了人們對目前實施的會計法規體系的重新思考,人們認為復雜的以規范為基礎的會計準則為造假行為留下了較多的漏洞和條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首席會計師羅伯特.赫得曼指出,復雜的規則可能會鼓勵詐騙而非制止詐騙,因為太復雜反而易找漏洞。據說,美國國會已責成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準則,即只設定公司必須遵守的大原則而非細則。
目前,世界各國所采用的會計制度針對的主要是大中型企業。而對于小企業的信息使用者來說,他們需要的信息與大中型企業是不一樣。為此,國際上許多國家已達成共識,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都先后制定了專門適用于小企業的會計制度或財務報告準則。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AICPA)1996年專門了《關于小企業根據公認會計原則提供的報表》。1994年,新西蘭的特許會計師研究會了不同財務報表的框架,包括在確認、計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針對小企業所做的特別規定。1996年,FASB了第126號公告“非公眾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規定”。1997年,英國會計標準委員會首先了“小企業的財務報告標準”,通常指小企業財務報告準則(FRSSE),FRSSE主要介紹了根據現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種簡化方法,主要包括對披露資產和負債以及簡化計量的一些例外性規定。1999年,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了《小型企業的財務報告》,在2001年7月,加拿大會計標準委員會又了在六個方面關于確認、計量和披露的例外性會計處理。2000年7月,英國政府專家工作組召開會議,專門討論了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和報告,提出了在報告方面漸進發展的思路。在該會議上,討論后規定了提出的框架中應該有以下特征:簡單,容易理解,使用者易于接受;能提供對管理有用的信息;盡可能的標準化;有靈活性,可以隨著商業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的潛在增長而調整,以適應國際會計標準的變化;根據征稅的要求,易于調整;應該是適宜中小企業操作的環境。
七、結論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關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研究集中在以上六個方面。《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對于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有理論和現實的意義。我們有必要從理論的高度去分析《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征、優越性,并深入實地,調查其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加以修正,從而更好地引導小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本文是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會計學會2011-2012年重點會計科研課題(項目編號:kjkyxm110901)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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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1. 制度的實施范圍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0]25號),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按照《暫行規定》的標準,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如投資型或高企業)屬小規模企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根據財政部《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財會[2001]62號)以及2002年5月20日的《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中外商投資金融企業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執行。這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實際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小企業范圍內了。問題的關鍵在于:這些小企業是否必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強制性執行還是備選性執行?
在我國,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屬于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據此而論,則凡符合小企業標準的就必須嚴格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我們認為,對小企業實行備選性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政策是合適的,即小企業既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因為會計制度的強制性特點可以從整體上考量,只要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了某一會計制度即可;目前許多小企業實際上已經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這些小企業就無需轉換會計制度;從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出發,也應該允許并鼓勵有條件的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此,則符合小企業標準只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條件而已,即凡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規模必須符合小企業的標準,但并非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必須執行,如有條件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當然,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小企業與內資小企業在執行會計制度上是否應該享有同等“國民待遇”,即同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也應予以考慮。另外,按財政部“除小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設立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編制財務報告”的規定,建議對新設立的小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業一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
2. 企業規模變化產生的變更調整
由于企業的以及中小企業經營上的靈活性,據以判斷企業規模大小的職工人數、銷售額及資產總額等指標值在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其中職工人數、資產總額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有可能變化,因此,嚴格對照劃分標準,許多中小企業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會發生企業規模歸屬的變化,年初屬中型企業的,年末可能變成了小企業;年初屬小企業的,年末也可能發展成中型企業。但如前所述,企業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據上一會計年度的指標數值對照標準值來判斷企業規模大小并據以確定能否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當年末企業規模與年初相比發生變化時,原先執行的會計制度是否需要變更調整?具體而言:(1)當年初為中型企業,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小企業,則該企業年末時是否可以按《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若可以調整,則涉及會計政策變更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調整?(2)當年初為小企業,若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則年末不論企業規模是否變化都無需調整;若年度內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中型企業,則年末是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
根據“一貫性”和“可比性”原則,企業的會計政策一經確定就應保持穩定,不應隨意變更,這樣,企業前后各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如依據相關法規的要求或由于環境變化,使原先采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受到時,才使企業有理由進行會計政策的變更。據此,我們認為,若原先已經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不管企業原先的規模大小,也不論此后企業規模如何變化,都應嚴格限制會計制度的變更;若原先是小企業并且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到了年末企業規模已經符合中型企業標準,在當年末也不宜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變更調整,但下一會計年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考慮到制度轉換的規定性,建議可以規定下一年度企業無需采用追溯調整法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并進行調整。
3. 合并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制度的調整
由于界定小企業的對象強調的是主體,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因此,企業集團內各成員企業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規模的情況。最常見的是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子公司中有的屬于小企業。為了控制行業風險而采取“防火墻”措施以及經營上的靈活性所需,越來越多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采用了“集團綜合、法人分業”的經營模式,根據不同業務需要注冊子公司,由此產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為小企業的企業集團。由于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一大批中小企業徘徊在標準的臨界點周圍,一些投資型公司,資產總額較大,但因職工人數少而被界定為小企業,這就有可能產生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卻為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上述現象體現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中,則表現為企業集團存在母子公司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情況。那么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企業集團應當如何統一會計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種觀點:
(1)若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其子公司中的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該等子公司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為小,不論母公司執行的是《企業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均以母公司的會計政策為統一標準,對執行的會計制度與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并。
(3)若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業(如中型企業),在母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非小企業的子公司與母公司執行的會計制度已經一致,因此,只需對子公司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即可;但在母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是按照母公司會計政策對子公司中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進行調整,還是按照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子公司會計政策調整母公司及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其他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這是值得探討的,我們傾向于后一種觀點。
關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殊考慮
1. 謹慎性原則的適度運用
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通常,謹慎性原則需要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來實現。合理的會計估計是保證會計信息可靠和相關的前提,濫用會計估計勢必導致會計信息失去真實性、可靠性。《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計提八項減值準備和預計負債,就是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但對小企業而言,由于會計基礎相對薄弱,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有限,對可收回金額、可變現凈值或資產減值額等會計估計不但不能準確把握,還有可能成為調節利潤的工具,因此,為防止小企業濫用謹慎性原則,小企業會計制度應特別關注該原則的適度運用問題。我們建議,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取消八項減值準備,允許小企業對資產減值采取直接轉銷法核算;不計提和確認預計負債;若存在較大的減值和預計負債,則采用報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會計處理與稅收制度的協調
不少小企業提出,為了簡化小企業的會計處理,避免繁瑣的納稅調整,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與現行稅法一致,凡涉及稅務方面的事項,會計處理完全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執行。納稅調整真的能避免嗎?不是的。畢竟財務會計與稅法所遵循的原則和規范的對象是不同的。具體來講,有以下兩個情況要考慮。
(1)對于永久性差異,設想通過設置“稅后支出”和“稅后收益”之類的科目直接列支稅法不允許稅前抵扣的費用支出項目或直接確認稅法允許免稅的收入是不合適的,這并不能消除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因為對于稅法允許稅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標準的費用支出項目,如業務招待費、宣傳費等,在發生時并不能確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額可以稅前列支,直到年度終了才能確定。因此,發生時就不能直接計入“稅后支出”科目,即使當月計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分轉回,年度內始終處于變數之中,人為增加會計程序,使得主觀愿望想簡化、客觀結果卻復雜化。而對于一些如憑證手續等與稅法規定不符的收入和費用支出項目,企業執行中往往與稅法規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時仍存在納稅調整事項。另一方面,由于國家稅收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相關的標準、等都可能發生變化,隸屬的稅務主管部門不同(國稅或地稅)、地區不同,稅收政策標準也不完全一樣,并且每年都會有政策變動或調整,因此,企業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稅法規定一致執行是不可能的,不論怎樣,納稅調整項目始終存在。
(2)對于時間性差異,在應付稅款法下,設想通過設置“稅后支出”和“稅后收益”科目達到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對于會計上快于稅法規定的時間或速度確認的費用支出項目(如開辦費),到后期會計上實際已無需確認或確認的費用支出金額小于稅法允許稅前抵扣的金額,因此,納稅調整仍不可避免。在納稅法下,則是通過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的確認與跨期攤配程序予以解決。
如此看來,試圖找一條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相一致的捷徑是不現實的。我們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協調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關系方面,無需考慮也不可能消除或減少永久性差異,只有盡可能減少(但不能消除)時間性差異并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才是明智選擇。
所謂盡可能減少時間性差異,是指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能夠一致的盡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備選。如:(1)取消八項減值準備和預計負債,實行資產報損和預計負債經稅務部門批準后據實入賬的方法,則消除了該時間性差異。(2)對于開辦費的攤銷期限,除一次性攤銷法外,可以增加與稅法規定一致即分五年攤銷的備選方法,由小企業視情況自行擇定。(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原先的行業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都有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中大多數小企業偏向于采用稅法規定允許的標準,以避免納稅調整;《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由企業根據相關因素自行確定。《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與《企業會計制度》保持一致,即僅作原則性規定,使小企業具有能按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進行備選的余地。當然,為了防止小企業利用折舊政策調整賬面利潤,也可以對折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但應盡可能與稅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確認方面,《企業會計制度》與現行稅收法規存在不一致,若《小企業會計制度》能予以考慮,即可減少因收入確認時間不一致產生的時間性差異。
至于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就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不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法兩種備選的模式,取消納稅影響法,則僅采用應付稅款法處理。
3. 會計科目的簡化與一致性
會計科目的設置應滿足企業對各項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的要求。根據小企業的界定標準,其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僅僅是職工人數較少、年銷售額較小或資產總額較小,這并不意味著小企業的各項活動與大中型企業有本質區別。如一個小企業也可能存在投資關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長期投資、投資收益等科目來核算該投資的事項。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加之企業的及中小企業經營的靈活性,許多中小企業會出現規模大小的變化。因此,我們認為,對小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總的原則應是:在《企業會計制度》的框架內,能與其保持一致的盡可能一致,確需簡化或取消的,也應盡量避免或減少企業因規模大小變化需變更適用會計制度時調整會計科目的困難,以及便于合并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政策的統一調整。
為此建議:(1)取消小企業一般不可能發生和發生頻度極少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待轉資產價值”、“已歸還投資”、“應付債券”、“委托貸款”、“未確認融資費用”等;(2)取消小企業因簡化或改變會計程序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八項資產減值準備涉及的八個科目以及“預計負債”、“遞延稅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業沒有必要劃分過細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將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合并設“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不單設“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業可能發生的與大中型企業同性質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制度;問題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5-0164-01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逐漸呈現出開放化、自由化特征,小企業在市場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促進了整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小企業的業務活動較少,產品比較單一,因此在會計核算中不像大型企業一樣復雜多變,且對會計核算的要求也不太高。隨著市場經濟下的小企業的數量不斷增多,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對于企業的發展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隨著國家越來越重視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建設,《小企業會計準則》開始頒布,這對于小企業的會計制度產生了更重大的影響。
1分析健全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建立健全小企業會計制度使得小企業的經營活動不斷地規范化和法制化。因為小企業會計核算要求不太高,會計業務核算也比較簡單,這使得企業內部不重視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健全,沒有充分認識到企業會計制度建立健全的必要性,常常使得企業的會計信息真實性和可靠性得不到保證。從這個方面來說,完善小企業的會計制度有利于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系統,提高企業的經營水平,引導企業會計核算管理規范化和法制化,從而提高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
其次,建立健全小企業的會計制度可以提高企業的效益管理意識,讓企業領導者和財務管理人員重視到會計制度的重要性,從而加強會計制度管理和財務管理,不斷追求企業的財務效益。目前的小企業領導者因為企業特點和觀念的認識因素,對于企業的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如果建立了系統的會計制度,可以讓管理人員、財務會計人員等所有職工認識到效益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真地從事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管理工作,為企業的成本目標的實現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打好基礎。
最后,建立健全小企業的會計制度,是企業在新會計制度背景下必須要做好的工作。建立健全小企業的會計制度,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還是新會計準則下必須要做好的工作內容。隨著小企業的業務類型和規模的不斷擴大,會計核算內容和方式也在不斷地多樣化,要想在競爭不斷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贏得地位,就要認識到新環境的變化,重新做好會計制度,為會計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的轉變做好充分準備。
2分析小企業的會計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1會計核算主體不清
小企業的生產規模較小,生產產品比較單一,又因為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和管理特點,往往存在著會計核算主體不清,企業與法人財產界限不清的現象,嚴重影響了企業的長遠發展。有些企業在會計核算主體上存在著界限不清、企業與法人代表的財產界限不清的現象。因為目前的小企業的產權界限不清晰,小企業的資金流入和流出常常被劃入個人賬戶中,造成了企業資產和家庭財務互相混用的現象,任意從企業賬目中提取現金用于家庭開支,隨意用家庭存款發放職工工資等現象時有發生,使得企業的會計制度體系無法建立。
2.2會計機構不完善
因為小企業的經營規模比較小,內部的組織結構也比較簡單,沒有形成規范化的管理機構,也沒有在管理結構內部形成明確的責任制度。處于成本因素的考慮,也因為法律意識的欠缺,我國的會計職業道德準則的實施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沒有形成制度、管理和監督三位一體的制度。小企業往往投入較少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企業會計機制的建設中去,內部控制制度往往還不健全,在會計的交易過程中常常發生不按規定程序工作的現象,也很難保證完整、連續、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記錄。
2.3會計人員素質不高
小企業的會計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存在普遍不高的現象。目前我國的小企業的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普遍不高,在會計人員的任用上也沒有做好控制和把關,存在著兼職和聘用親友的嚴重現象。還有一些會計人員既管理會計又管理出納,在一人兼多職的情況上很難形成完善的監督和牽制制度。還有一些會計人員不是會計等相關專業的學生,也沒有相應的上崗證,缺乏扎實的會計知識和會計技能,這使得企業的會計工作很難高效開展。
2.4小企業的賬簿設置不夠規范
目前小企業的賬簿設置不夠規范,賬務處理中違規現象時有發生。有些小企業不設置賬目管理,也不對賬目的形式、內容、數據等做出規定和監督,直接以票據、收據等代替賬目的工作。此外,還有一些小企業在內部設置兩個賬目或者多個賬目,使得會計賬目的信息嚴重失實失真,很難為投資金提供準確且可靠的信息數據,使得小企業的賬目猶如虛設,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3分析健全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對策
3.1完善會計制度
小企業要完善會計制度,劃分好企業與法人的財產界限,為會計工作打好堅實的基礎。完善的會計制度不僅可以明確小企業的會計管理和管理中的系統架構,還可以明確各個部門和人員的權利和職責,有效地為小企業的會計管理工作的開展打好基礎。因此,在新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小企業要把握時機,不斷完善內部會計制度。小企業如果沒有建立起會計制度,就要整理好內部會計環境,做好引入會計準則的準備。小企業如果已經建立起了舊的會計制度,就要充分了解新制度和新制度的差異,做好會計制度之間的轉變工作,促進新舊制度之間能夠順利銜接,以減少制度變化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3.2科學設置會計機構
小企業在新會計準則下,要設置好科學合理的會計結構,讓科學合理的會計機構發揮起積極的作用。但是,小企業設置會計機構用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設置,對于不需要設置專門會計機構的小企業,企業要充分發揮好記賬的方式,做好記賬與記賬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會計信息憑證傳遞等相關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對稱性,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對于需要設置專門的會計機構的小企業,企業在設置會計機構的過程中,要注重設計好會計機構的層次,并做好各個層次的會計人員的分工。在選擇會計人員的時候,要注重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考察好人員的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加強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并通過福利、待遇、晉升等因素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會計機構的積極作用得到發揮。
3.3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企業要提高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實施好企業會計制度,最主要的是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首先,企業要加強會計人才準入制度的執行力度,從源頭上做好會計人員的資格和任職控制。為了實現自身的長遠發展,小企業要多引進優秀的會計人員,重視會計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才能,任用具有一定學歷和資質證書的人員,防止無證上崗現象的發生。其次,企業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培訓,讓企業內部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有效實施。在上崗之前,小企業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讓其認真學習會計制度的新內容和會計法律知識,也料及會計核算方法和具體規定,積極引進科學的電算化方法,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為企業的會計工作服務。最后,企業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終身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通過經驗交流、定期培訓、座談等形式增強會計人員的工作經驗,讓會計人員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和技能,成為企業的專門性人才。
3.4加強會計核算過程的規范化管理
加強會計核算過程中的規范化管理,是小企業在新會計準則下的必然選擇,是提高小企業的會計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首先,企業要規范好崗位設置。在會計工作相關的各個崗位中,遵循不相容的職位要相互分離的制度,在出納、稽核、會計記錄、賬簿保管等各個崗位中嚴格按照程序做事,堅決杜絕不良風氣的發生。其次,企業要規范好內部的會計工作,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和企業內部的會計準則來執行會計科目及編制會計報表,并讓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調整工作,保證會計信息能夠反映企業業務全過程,全面真實地編制報表信息,做好資產支出和利潤情況等的說明和報告,以提高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滿足信息使用者的更高要求。最后,企業要加強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成本核算與管理,以權利和責任為基礎做好收入與成本的分配工作,并在財產物資入賬中保證資料齊全,票據完整,確保真實記錄收支情況。
參考文獻
[1]劉長濤.論小企業會計制度[J].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學報,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