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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在縣車輛稅收清收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設在地稅局分局),由地稅局副局長任主任,分局分局長、征管股長任副主任,成員由地稅局分局抽2人、公安局經偵大隊1人、交管大隊2人、交通局運管所1人組成。
二、建立“審、檢、險把關,先稅后審、檢、險”管理制度。即:納稅人在辦理車船上牌、過戶、年審時,由縣公安交管大隊把關;在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年(季)審時,由縣交通局運管所把關;在辦理車輛檢測時,由機動車檢測單位把關;在辦理車船強制險時,由各保險公司把關。堅持先納稅,后審、檢、險。未納稅的,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不予年(季)審或檢測,各保險公司不能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票交給投保人。
三、征管具體措施:
1、對摩托車車船稅的征管:委托縣交管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代征。
2、對汽車車船稅的征管由各保險公司在辦理強制險時統一代征。
3、對營運汽車的營運稅收,如是掛靠在各運輸公司、物流公司或出租公司的,由掛靠的單位統一向地稅申報繳納;未掛靠在公司的,由車主自行向地稅局申報繳納。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在辦理年(季)審、檢時,應先查驗完稅憑證并保留復印件。
4、對“三無”車輛的稅收征管,由縣政府通告,對納稅人限期繳納車輛營運稅收及車船稅。未按規定繳納的,由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清繳,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
5、征收標準:
(1)摩托車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每年每輛60元。
(2)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包括半掛牽引車、掛車)的車船稅征收標準:按車輛自重(即整備質量)每噸80元/年。
(3)載客汽車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核定載客大于或等于20人的客車按每輛每年480元征收;核定載客大于9人而小于20人的客車按每輛每年420元征收;核定載客小于或等于9人的按每輛每年360元征收;微型客車(指車長小于等于3.5m,發動機汽缸總排量小于等于1L)的征收標準:按每輛每年240元征收。
(4)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的征收標準:按車輛自重(即整備質量)每噸每年80元征收。
(5)汽車營運稅收的征收標準:按核定噸位每噸每月綜合稅額90元征收。
四、工作職責
1、縣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履行“審、檢把關,先稅后審、檢”制度的落實情況,由縣政府車輛稅收清收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地組織一至二次檢查,對未履行制度造成稅款漏征的,由把關單位負責繳納漏征的稅款,由縣政府追究當事人、責任領導的責任,并通報批評。
2、保險公司履行“先稅后險”的情況由各保險公司按月向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提供交納強制險的金額和車輛數,由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進行核對。如存在未代征車輛稅收的情況,未代征的稅收由保險公司繳納。
3、縣地稅局應做好稅務公開事項,主要有:一是稅收政策。主要公開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各稅種的征收管理辦法、納稅人的權力和義務、稅務行政處罰的依據和標準等;二是稅收執法程序。主要公開稅務登記辦理、納稅申報辦法及受理申報、涉稅審批事項、審批權限、發票領購、稅務稽查、稅務行政處罰以及其它稅收執法程序等。三是稅務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稅務機關要將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公開,以達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四是稅收減免情況。主要公開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享受減免稅優惠的業戶、性質、期限、稅額、方式、用途等。五是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未做到公開的,年終給予通報批評。
4、信息交換
車輛稅收零星分散,其稅收征收管理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支持。各單位在嚴格執行“先稅后審、檢、險”制度的同時,更要抓好信息交換工作。各單位應指定專人于每月初將上月有關信息傳遞到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現將各單位信息交換職責明確如下:
(1)縣交管大隊:提供車輛上牌、過戶、核銷、年審等環節的信息;
(2)縣工商局:提供車輛辦理營業執照的信息;
(3)縣農機局:提供農用車輛的數量、噸位等信息;
(4)縣交通局:提供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年(季)審的信息;
(5)縣采購辦:提供全縣各單位申購車輛的審批信息;
(6)縣國稅局:車輛購置稅的完稅信息、摩托車的銷售量信息;
(7)縣檢測單位:車輛(含摩托車)檢測情況的信息。
五、獎懲機制
一、工作目標
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依法治稅、源泉控管的原則,堅持稅務機關執法主體地位,以信息共享、協稅把關、先稅后證、先稅后批、委托代征、聯合征收等為主要方式,建立和健全“政府引導、稅務主管、部門協稅、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的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體系,增強依法治稅合力。依托征管方式、征管手段的創新,著力扭轉財稅部門單一治稅、社會涉稅信息不暢的局面。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舉全社會之力,強化控管力度,堵塞稅收漏洞,鞏固財政稅基,全面推進稅源管理精細化和科學化,努力提高稅收征管質效。
二、組織領導
成立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
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實施方案、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出臺社會綜合治稅業務經費管理辦法,研究和解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負責組織社會綜合治稅督促檢查和考評工作。
縣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協稅把關,先稅后證,先稅后批,努力支持財稅部門依法征管,定期將涉稅信息傳遞財稅部門;各代征單位應認真履行《省零散稅收委托代征管理辦法》以及《代征代繳稅款協議》規定的職責,依法依率代征代繳稅款。具體職責如下:
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鄉鎮財政管理局按照各自的職能范圍,負責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政策宣傳、政策咨詢解答和業務支持,各部門提供的有關涉稅信息資料的應用、處理、管理和反饋,受理、查實、處理稅收違法舉報案件,與受托代征單位簽訂《代征代繳稅款協議》等相關事宜,與協稅單位規范好協稅把關、先稅后證、操作流程等事宜,協助代征單位、協稅單位處理好納稅爭議和糾紛,督促了解綜合治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縣發改局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及進度、續建項目、新開工項目、重大產業儲備項目等信息。
縣財政局:鄉鎮財政管理局負責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征管和國土出讓收入的征收;非稅收入管理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門面租金等應稅收入稅費的代扣代繳工作,協助財稅部門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發票管理,定期向地稅部門傳遞行政事業單位涉稅信息;縣工資發放中心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工薪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定期向地稅部門反饋涉稅信息;縣國有資產交易中心負責國有企業改制、兼并、轉讓、改組過程中稅收的代扣代繳工作,定期向財稅部門提供國有企業改制、兼并、改組、轉讓等涉稅信息;縣會計核算中心、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嚴把報帳審核關,堅決杜絕非法票據或無效票據報帳現象的發生,支持財稅部門搞好以票控稅工作,及時向財稅部門提供發票違章違法信息。
縣公安局負責對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懲治,對依法征稅過程中發生的威脅、毆打、圍攻稅務人員、妨礙執行公務等暴力抗稅事件,應及時出警,依法從速、從嚴查處,嚴厲打擊各種偷、逃、抗稅違法犯罪行為,為依法治稅保駕護航;及時受理和嚴厲查處稅務機關移送案件,反饋案件情況;協助清繳欠稅,憑稅收完稅證明辦理出境手續。
縣審計局依法審計時,發現被審計單位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對被審計單位應當繳納的稅款、滯納金,由稅務機關按照國家規定的征收管理范圍和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及時將審計中發現的涉稅線索及建議、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結論及時提供或反饋給財稅部門。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國有土地轉讓稅收和國土出讓金把關工作,憑耕地占用稅票、契稅票、銷售不動產發票(辦證聯)、國土出讓收入繳款書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過戶手續,并將稅費資料歸檔保存,定期向財稅部門提供國有土地轉讓、交易、國有土地儲備等信息。
縣建設局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稅收的協稅把關工作,憑已繳納的稅費憑證辦理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備案,定期向地稅部門提供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和備案等信息。
縣林業局負責木材稅收的代征代繳工作,定期向國地稅務部門提供木材采伐計劃、審批情況、木材外銷情況等涉稅信息。
縣民政局負責福利彩票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定期向地稅部門提供福利企業的認定情況,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銷等信息。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再就業優惠證》發放、企業工效掛鉤清算結果、企業工資總額核定等信息。
縣衛生局按政策規定聯合稅務部門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格的認定,定期提供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認定和年審、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放、衛生許可證發放等信息。
縣交通局、公路局負責公路建設(改造)工程項目稅收的協稅把關工作,憑稅務發票撥付工程款項,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公路建設計劃、項目立項、工程進度、竣工驗收和結算、資金撥付等信息。
縣法院、縣檢察院為依法治稅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對財稅機關依法提請的強制執行申請,縣法院應及時受理和認真組織實施;對涉稅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刑事責任追究;嚴格把關,協助財稅部門對破產企業欠稅的追繳。
縣國稅局負責國稅窗口開票各種稅費的代征代繳工作,定期向地稅部門提供增值稅、消費稅征收情況及增值稅發票開具等信息。
縣工商局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開業、變更、注銷、吊銷登記及年檢等信息。
縣電力局負責小水電行業稅收的代扣代繳工作,定期向國地稅務部門提供小水電發電等涉稅信息。
縣規劃局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環節嚴格把關,協助稅務部門依法征管建設工程項目稅費,定期向地稅部門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信息。
縣房產局負責房地產開發交易、二手房轉讓、私人建房、企事業單位房屋建筑、個人(合伙)辦廠、辦醫院、辦學校等經營性房產建筑稅收的協稅把關工作,憑已稅憑證或“征免稅”認定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變更登記和過戶手續,定期向財政、地稅部門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發放情況、房產交易、產權登記或變更情況、房地產開發項目資質審批項目審批情況等信息。
人民銀行支行依法協助財稅機關查詢相關納稅人的開戶情況;各商業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依法配合財稅機關實施賬戶查詢、存款余額查詢、存款凍結和稅款劃繳工作。
縣交警隊負責摩托車車船稅的代征代繳工作,負責機動車輛車輛購置稅、營運稅收的協稅把關工作,憑已稅憑證辦理車輛年審,定期向國地稅務部門提供車輛增減情況等信息。
縣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石灰石資源稅代征代繳工作,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民用爆破器材銷售情況等信息。
運管所負責車輛營運稅收的協稅把關工作,憑已稅憑證辦理道路運輸證年檢和換證,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車輛增減情況等信息。
各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負責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定期向地稅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銷售等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財稅收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財稅領導小組,落實工作措施,增強征管合力,依法協稅護稅,確保應收盡收、顆粒歸倉。
其他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代征代繳、代收代繳、代扣代繳各項稅收,認真履行協稅把關職責,提供相關涉稅信息;所有建設單位都必須依法遵規,嚴格遵守憑稅務發票撥付工程款項的規定,推進依法治稅。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了解和掌握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情況,研究解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重大問題,探索和創新綜合治稅的舉措、辦法和對策,提高綜合治稅工作質效。通過發文、責任書、會議紀要等形式,清楚明確各成員單位綜合治稅的具體職責、內容、要求和責任,確保協稅職責清楚,把關責任明確。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工作氛圍。
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要落實工作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借助新聞媒體等載體,將社會綜合治稅的有關精神、要求和重大現實意義,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各單位要從實際出發,制定社會綜合治稅具體的宣傳方案,從宣傳載體、宣傳內容、職責分工等方面認真籌劃,不拘形式,廣泛發動,突出宣傳力度和廣度,力求宣傳實效,擴大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的影響力,提高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的認同度,努力營造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聯合執法,突出工作質效。
縣財稅收入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偷、逃、騙、抗稅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繳欠稅,著力解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認真清掃和整治社會綜合治稅前進道路上的“攔路虎”、“絆腳石”,優化綜合治稅工作環境。
關鍵詞:第三方涉稅信息;法律框架;法律責任
第三方涉稅信息是指稅務機關從第三方獲取的、反映納稅人涉稅情況的外部信息。第三方是指稅收征管關系中征納雙方以外的,包括行政管理部門、國家司法部門、與納稅人有直接經濟往來的交易相對方、各種協會組織、自然人等在內的獨立第三方。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根據信息不對稱理論,具有信息優勢的納稅人為了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極易冒著“道德風險”通過“隱蔽的行動”隱匿自身的應稅經濟活動信息,不向稅務機關申報,從而損害處于信息弱勢地位的以稅務機關為代表的國家利益。再加上我國現行稅種紛雜、稅源分散、納稅人眾多,為了獲取納稅人的全部涉稅信息,第三方信息源就顯得非常重要。下面通過對稅收征管中第三方涉稅信息應用現狀的總結,找出問題所在,以期改進。
1 法律制度框架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根本原則和基本要求。目前關于第三方涉稅信息應用的法律依據主要有四個層次:
1.法律、行政法規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下稱“《稅收征管法》”)第5條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應該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法征收稅款”,第6條規定“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支持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并組織有關部門實現相關信息的共享”。這三條是稅務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據。
2.部頒稅法規則層面,為實現稅務部門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國信辦[2002]62號、國信辦[2003]47號、國信辦[2005]10號文通過先試點后全國普及的方式在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國稅、地稅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之間實現企業基礎信息交換。例如《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年第75號)規定“各級稅務機關要與當地保險監管部門協調配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交換機制,聯合對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3.在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層面,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以公告的形式頒布了《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相關部門之間的稅源信息交換和共享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涉稅行政協助義務,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同級地方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事項的涉稅信息。部分地方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了地方稅收保障辦法,如《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4號),《重慶市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60號),規定地方稅務機關與其他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單位之間應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4.在地方規范性文件層面,存在大量地方政府簽發的關于社會綜合治稅的文件。社會綜合治稅是關于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創新之舉,其手段之一便是實現涉稅信息共享。自2001年《稅收征管法》修訂后,首創于山東(《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03]77號),后被全國各地競相效仿。同時還有針對特定稅種、行業、納稅人的專門文件:如《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瓊國稅發[2005]249號)要求國地稅與工商、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加強配合、聯系和協助,建立信息共享有效機制;《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湖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3號)規定稅務機關應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制度,定期獲取非居民企業相關信息。
2 提供信息的主體和信息范圍
除政府部門負有主要信息傳遞義務之外,個別地方政府還規定了司法機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涉稅信息的義務。
(一)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在涉及財產轉讓交易、企業破產、產權轉讓糾紛、清算案件等一切財產糾紛案件,有審查其交易是否完稅的義務,在未審查其交易是否完稅的前提下,不得結案或者做出法律裁決。《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稅收征管實施社會綜合治稅的工作意見》(揚府發[2006]188號)規定法院、檢察院應向稅務機關提供案件涉稅信息。人民法院裁定債務清償時應嚴格執行《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優先原則;人民法院執行生效判決時,對可能的涉稅事項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稅款”。在實踐中也出現了稅務機關利用法院第三方信息成功查處涉稅案件并查補稅款的實例。
(二)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由于銀行保密義務的限制,我國對于稅務部門查詢納稅人銀行賬戶的信息設定極為嚴格,只有在稅務檢查中,并且經過特定審批程序才可以查詢納稅人在銀行的賬戶資金情況。但是,也有個別地方政府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納入信息共享機制的范疇,如《本溪市涉稅信息管理辦法》(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各國有銀行、政策性銀行、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以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有關賬戶、銀行卡、個人銀行卡等信息,以及資金往來、存款金額變動情況。”
3 相關法律責任
目前,《稅收征管法》沒有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法律責任均由地方各自確定。責任種類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如《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4號)第22條規定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涉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23條規定未按照規定提供相關信息或者涉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權機關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自覺服務發展大局,下大力氣在組織收入上取得新突破
基于全市“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和“三個發展”的要求和市縣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1%的目標,明年全市地稅稅收收入確保增長13%,總收入突破17億元大關。
(一)落實好組織收入責任制。各單位要按照市局下達的目標任務,早做安排,認真進行增減因素測算,細化任務,分解到所,落實到人。繼續深入開展全市各級地稅領導干部聯系基層、聯系重點稅源企業制度,靠前指揮,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針對性的制定有效措施,為組織收入提供有力組織保證。確保1月份、一季度組織收入實現“開門紅”,上半年“雙過半”,確保全年地稅收入目標實現。
(二)繼續深化稅收經濟分析。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的主要經濟參數和企業財務指標變化情況,認真分析和評估重大稅收政策調整效應,繼續深化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和稅源分析工作,深入開展稅收征管狀況監控分析,深入落實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
(三)認真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充分發揮稅收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功能,不折不扣的落實擴大內需、支持企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服務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
(四)積極培植稅源,夯實稅基。圍繞“助推發展增收入,用好政策增收入,強化措施增收入”的思路,積極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在企業改制、招商引資、園區建設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用好用活現行稅收政策,不斷做大稅源規模,以鞏固存量、發展增量、擴大總量。
二、全面整合信息資源,下大力氣在信息管稅上取得新突破
(五)加快搭建全市統一的綜合辦稅平臺。全力以赴抓好稅庫銀聯網工作,對市局互聯網門戶網站進行全面改版,增加與納稅人之間的互動服務功能,適時開通網上辦稅、電子定稅、同城通辦等功能。配合省局做好中軟系統查詢功能的改進工作,爭取增加與省局網絡鏈接帶寬,提高辦稅速度。全面更新前臺辦稅計算機和后臺網絡服務器、視頻系統等設備,逐步改善征管技術條件。
(六)進一步強化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嚴把數據采集關,重點保證征管核心系統對納稅人申報資料和財務報表的完整、及時、準確采集,提高基礎數據質量,結合數據分析和管理等工作,及時做好數據修正和垃圾數據清理,利用好數據比對的信息成果,確保數據的質量和時效。強化計統部門職能,對數據分析實行歸口管理,加強對分析成果的增值利用,提升稅收征管決策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七)著力加強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利用“數據大集中”優勢,進一步擴大稅源監控范圍,將更多的行業、企業、項目納入重點稅源監控,完善稅源監控指標體系,提高監控數據質量。針對稅源實際和納稅遵從風險,重點對建筑安裝、房地產、交通運輸等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開展納稅評估,加強征管質量的跟蹤檢查。市局將向全系統征集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年底進行匯編、點評,逐步建立行業綜合評估模型和指標體系。通過充分發揮涉稅信息流在現代稅收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化、專業化、立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破解征管信息不對稱這一難題,全面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水平。
三、不斷豐富內容形式,下大力氣在優化納稅服務上取得新突破
圍繞“135”工作思路,積極開展“納稅服務年”活動。“1”,就是牢固樹立一個理念,即公正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3”,就是圍繞稅法宣傳、涉稅咨詢、辦稅服務、投訴監督四大納稅服務功能,狠抓辦稅服務廳、地稅門戶網站、12366服務熱線三大平臺建設。“5”,就是找準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切入點,著力抓好五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八)健全服務體制機制。按照統一、規范的標準和優化納稅服務職能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法宣傳、納稅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等納稅服務制度,制定全市各級地稅機關和稅務人員納稅服務行為規范。
(九)搞好稅收宣傳活動。結合“五五”普法規劃和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按照“貼近稅收工作實際、貼近時代主題、貼近納稅人”“三貼近”方針開展宣傳,注重對工作舉措的宣傳,加深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不斷改進宣傳方式和手段,密切與《自貢日報》、《自貢晚報》、《天府稅收》以及電視、電臺等媒體的溝通交流,拓展宣傳途徑和渠道,開展“電子送法”、“專題解讀”等特色宣傳活動,有針對性地普及稅法知識,認真執行稅法公告制度,讓稅法深入人心,提高社會的稅法遵從度。
(十)開展納稅咨詢輔導。及時將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稅程序向納稅人公開。落實聯系制度,開展送法上門、“一對一”等服務活動,增強地稅機關、稅務人員與納稅人“面對面”互動。充分利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與各級地稅機關科(股)室直接鏈接的優勢,著力打造納稅服務綜合平臺,實行12366納稅服務熱線、政風行風熱線、辦公電話“線連線”互動。不斷完善內外網站建設,及時更新網站內容,完善納稅輔導中心、稅企互動欄目功能,拓展網上辦稅和征納互動功能,依托信息化手段推進“網聯網”互動。
(十一)優化辦稅服務。以“七個統一”(統一業務流程、窗口設置、各類標識、辦稅指南、服務內容、崗責體系、管理制度)為標準,加強辦稅服務大廳規范化建設,推行辦稅服務標準化作業。全面實現業務流程規范化,服務方式規范化,工作考評規范化。建立健全以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導向的業務體系、以科學化的組織架構和專業化的人才隊伍為重點的組織保障體系、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為目標的績效評價體系,努力打造服務型稅務機關。
(十二)滿足納稅個性需求。積極創新服務方式,拓展辦稅方式,加快推進自助辦稅和涉稅事項同城通辦。簡化辦稅服務程序,健全多元化的辦稅體系。推行POS機刷卡繳稅、簡并征期、集中征收等制度,滿足納稅人的不同需求。進一步清理簡并涉稅資料,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四、嚴格防范執法風險,下大力氣在規范執法上取得新突破
(十三)嚴格貫徹組織收入原則。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杜絕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等行為,各級地稅機關要堅決貫徹市局黨組的決議和部署,嚴禁違反組織收入原則,法制、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過程控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維護稅法的嚴肅性。
(十四)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加大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執行情況的檢查。下半年組織力量深入開展稽查已結案件、征收單位處罰較大案件的案卷評查工作。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開展效能評估,充分發揮制度的規范、約束和導向作用,提高執法準確性、管理覆蓋面和稅收征收率,切實防范執法風險,減少執法過錯,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十五)進一步規范稅收秩序。做好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對貨物運輸業、建安、房地產業、煤碳等行業和金融保險、車船使用稅、房屋出租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完成好總局和省局安排的各項稅收專項檢查任務。繼續開展重點納稅企業、城建稅等數據比對。強化發票管理,做好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樣式的新版發票印制工作。嚴厲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行為,整合稽查資源,優化辦案程序,提高辦案質效,以防范查處大要案為工作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增強執法剛性,加大執行力度,促進稅收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五、深入推進專業化管理,下大力氣在夯實管理基礎上取得新突破
(十六)全面實施分類管理。探索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納稅人規模和行業等為主,對稅源實施科學分類。研究合理調整征管機構職責,科學確定稅源管理崗位,細化職責分工,整合優化各部門管理資源,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完善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專業化管理運行機制。研究起草《委托代征家庭裝修稅收管理辦法》、《加強個體交通運輸稅收管理的建議》報市政府審批,從源頭上有效規范家庭裝修和個體交通運輸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今年要在全系統推行個體稅收管理“三公開”(即公開評稅定稅、公開繳稅情況、公開社會監督)。
(十七)強化大項目大稅源征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建設項目稅源監控體系,分類別建立健全重點項目、園區、行業等稅收管理信息庫,加強與建設、房管、國土部門的聯系,做好信息交換比對分析,實現稅收征管對重大建設項目的信息共享、動態跟蹤、全程監控。強化房地產“一體化”稅收管理,充分利用稅收中軟系統,做好對每一個項目、每一棟樓盤、每一套房屋的精細化稅收管理。加大對金融保險業、建筑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醫療機構、教育勞務、土地房屋轉讓等重點行業的征管力度。
(十八)狠抓各稅種管理。著力開展今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納稅評估,抓好稅基管理、政策培訓輔導,嚴格扣除標準審核。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明年底全部上線,全市個稅軟件上線面達到個稅扣繳義務人的70%以上。積極做好并完成今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工作,加強外籍個人所得稅征管和售付匯稅收管理。實施鹽、煤、天然氣、沙石資源稅分類管理辦法,強化資源稅從價征收政策調整后的征管。嚴格執行耕地占用稅“宗地管理”辦法,開展對全市耕地占用稅全面清理,重點對城鎮、農村的臨時占地與非法占地,以及因污染、取土、采礦塌陷等損毀耕地和享受免征或減征耕地占用稅后改變原占地用途等情況進行清理。加大對土地契稅的跟蹤管理,尤其是經營性房產交易過程中的契稅征收管理。做好車船稅代扣代繳管理和印花稅核定管理。報市政府和省局同意后,采用GPS衛星定位系統準確測量土地使用面積,今年在100戶工業企業試點,力爭同比增收20%以上。
六、圍繞創建學習型機關,下大力氣在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上取得新突破
(十九)努力打造學習型地稅機關。以全員學習、終身學習為理念,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為共同愿景,實現在團結協作上凝心聚力、在工作機制上務實創新、在業務工作上服務優良的目標,促進自貢地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要大造聲勢,營造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的氛圍,重點建好“六大平臺”,即“學習平臺”、“制度平臺”、“感情平臺”、“激勵平臺”、“宣傳平臺”、“活動平臺”。建立領導負責機構,明確以各科室、直屬單位、各區縣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目標責任制,將創建工作落到實處。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創建活動沒達到要求、工作流于形式、干部職工意見反映大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通過完善學習規劃、建立創新機制、健全和完善激勵機制,加強干部的學習教育,提升干部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嚴格執行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做好黨組中心組的全年理論學習的具體安排,明確學習要點、專題和發言人,特別是結合學習內容,采取多種形式,如邀請專家講課、領導授課等,豐富學習內容,提高學習效果。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著力在深入基層,大興調查研究,為基層排憂解難上下功夫。不斷豐富中心組學習的內容和形式,著力在提高班子政策理論水平上下功夫。繼續開展區縣局領導班子巡視檢查工作,著力在提高巡視檢查效果、解決實際問題上下功夫。努力創建“四好班子”。
(二十一)積極探索干部激勵機制。逐步構建科、股級后備干部隊伍,不斷完善全系統內選拔、任用副科級干部制度。加大干部上掛下派輪崗交流力度,選拔區縣局或基層領導干部到市局掛職,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干部下派區縣局任副職或主持部門工作。加大對任職期滿干部的交流、輪崗力度,構建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積極探索選拔人才的方式方法,分類別構建人才庫,引入競爭機制,加強人才庫動態管理。同時,加強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機構編制管理,完成今年機構改革任務。積極關心干部職工(包括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生活與身心健康,努力解決干部職工后顧之憂。切實做好文明創建活動,推動全系統文明創建活動上新臺階。著力打造人文地稅、活力地稅、和諧地稅。
(二十二)繼續強化業務技能培訓。加強同高等院校、稅務培訓院校的聯系,組織干部職工參加稅收業務技能、更新知識培訓。在系統內開展互動式培訓,挖掘內部人力資源,建立內部師資力量,開展培訓講義或教案評比獎勵。著重抓好全員大學習、崗位大練兵、業務大比武、能力大提高“四大活動”,全面開展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稅收管理人員、反避稅人員、稅收統計分析人員和稅務稽查人員等“五員”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一線人員的崗位工作能力。4月中旬將組織《征管法》應用能力全員考試。
(二十三)扎實做好機關黨建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干部政治理論學習制度,按季度下發黨支部組織生活參考,積極組織廣大黨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積極參加市直機關工委的“最佳黨日”評比。積極探索關懷和服務黨員、服務職工的新方法,切實幫助黨員和干部排憂解難,增強全局凝聚力。做好評先評優工作,努力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并做好宣傳推廣工作。積極開展“城鄉共建”、“軍民、警民共建”、“社區共建”活動。有效開展好群團工作,以人為本大力加強地稅文化建設,抓好金稅藝術團與各類文體活動小組的建設和管理,以工、青、婦等組織為主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二十四)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豐富完善“領導講責、制度定責、干部踐責、述廉評責、組織追責”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體系。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任務分解、工作考核、責任追究等環節工作,執行好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規定。狠抓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線。繼續做好崗前培訓,抓實廉政談話,強化警示教育。著力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完善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納入報告范圍;積極探索權力運行規律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制衡機制的構建。擴大政務公開范圍,將經費預(決)算情況、上級檢查(審計)結果情況、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等事項在一定范圍內的公開。拓展稽查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一案雙查”制度,解決好少數干部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硬化監督,確保政令暢通和權力規范運行。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重大決策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開展執法監察,重點圍繞稅額核定、自由裁量權行使、執法程序遵守、集體研究制度落實、稅務行政公開等方面開展執法監督檢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回頭看,鞏固治理成果。對市局稽查局和第二直屬分局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對當年提拔和離任的區縣局局長、所長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審計稅收執法、票證管理、三代手續費管理、厲行節約指標完成等事項。繼續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組織各層次的明查暗訪,認真處理群眾投訴,暢通社會監督渠道。為全市地稅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紀律保證。
七、切實加強效能建設,下大力氣在保障有力上取得新突破
(二十五)切實增強保障能力。主動向各級黨政領導匯報好地稅工作實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大力支持,全面突破當前制約地稅事業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力求在安定有序、協調發展上開創新局面。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加大稅收征管成本補償力度,逐步使地稅征管技術手段得到改善,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正常開展。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確保全市各級地稅機關正常運轉。嚴格落實工資制度改革規定,確保干部職工的津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保持地稅隊伍穩定。厲行節約,加大節能減排工作力度,節約資金辦大事,不斷提高財務保障水平和效率。開展對三代手續費、日常經費使用、基層賬目處理的檢查,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自20__年以來,湖北省武漢市地稅局按照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的總體思路,結合武漢地稅工作實際,將風險防范貫穿專業化管理改革的始終,從優化資源配置入手,以風險識別為基礎,以風險推送為紐帶,以風險應對為重點,依托信息化支撐,通過成立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區兩級實體運作,分級分類稅源管理,前置所有涉稅事項,變管戶為管事,依托稅收情報加強稅收風險管理,提高了稅收風險的預警、應對和處置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
以風險識別為基礎,搭建平臺、建立機制、風險分級,實現風險應對的最優化
我國目前的稅收風險防范尚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迅速。國家稅務總局在“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把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稅收管理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以科學的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持的稅收風險管理,可以進一步落實稅收征管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
武漢市地稅局敏銳地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升征管質量、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黨組果斷決策,于20__年元月組建了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局長任指揮長,市局副局長任副指揮長。
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新組建的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在稅收風險防范實踐中大膽嘗試,勇于實踐、勇于探索、勇于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武漢市地稅稅收征管改革闖出了一條新路。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以風險規劃—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監控評估為主要流程環節的稅收遵從風險控管體系基本確立,風險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績效評價諸環節的邏輯關系得到進一步明確,并通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予以固化,為稅收風險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機構,打牢風險防范的關鍵點。在稅收風險防范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設置了綜合管理崗、風險信息管理崗、風險分析識別崗和風險應對實施崗,對各崗位的職責進行明確,確保了崗位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同時,按照單項性稅收風險的管理、系統性稅收風險的管理、涉稅情報信息類稅收風險的管理、依申請或依職權辦理涉稅事項風險的管理進行分類,制定了啟動、辦理、處理、反饋的工作流程,為稅收風險防范夯實了現實基礎。
同時,打造“一個體系”,全面推進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行政執法崗責體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崗責體系應用推廣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貫穿于整個崗責體系之中,修訂了《風險管理辦法》,按風險類別分級、分類、過濾、篩選、排序、推送和應對,出臺了《武漢市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征管與稽查協作工作規范的通知》文件,進一步理順了與市局各處室、重點辦、零散辦、評估辦和稽查局的關系。通過組織專班到各基層單位調研,認真聽取基層一線的意見和建議,歸類整理并認真回復,優化風險管理系統與行政執法崗責平臺的數據共享和傳遞,推動了風險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效融合。
(二)進行風險分級,打牢風險防范的參照點。武漢市地稅局在按照規模、行業、事項對稅源進行分類的同時,又引入稅收風險的大小這個參照系,科學確定一級、二級、三級稅源戶,將有限的征管資源應用到稅收風險最大的納稅人上。并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將稅源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之間進行合理分工,重構稅源管理崗責體系,從而形成以規模管理、行業管理和風險管理為特點的稅源分類模式。如2013年以行業管理為突破,以分級分類推送為重點,初步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探索性開展了行業性的風險防范工作。通過數據生成、風險等級排序,優選生成了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并推送至市局納稅評估辦公室,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的風險等級排序、風險分級應對的行業性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市局評估辦的評估任務審核,共計查補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地方稅費1.3億元。
(三)搭建平臺,打牢風險防范的支撐點。緊緊依托湖北省地稅局稅費征管核心軟件,搭建市局、區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三級應用平臺,發揮信息技術在稅源專業化管理過程中的支撐作用。他們自主研發的稅源專業化管理子系統,其主要內容涵蓋了涉稅事項的前置辦理、日常稅源管理、涉稅基礎資料信息等方面,并與減免稅、行政處罰等稅收管理業務進行了有效對接,從而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崗責執法平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閉環管理為目標,全面梳理崗位職責和流程,建立起涵蓋涉稅事項前置辦理、“先辦后審”事項任務分級推送、日常稅源管理、電子征管資料、行政執法文書的應用平臺,并與風險管理平臺對接,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稅源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78個風險點指標,通過稅收風
險特征庫與原始基礎數據庫的標準化篩選,實現了稅收風險數據的自動化、定時化生成,并將全市各級稅收風險管理部門的日常風險應對,全部納入到了管理系統中,實現了風險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稅收風險防范評價體系和應用體系。
(四)建立機制,打牢風險防范的著力點。武漢地稅通過制定《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實務手冊》、《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稅收風險管理實施辦法》等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分級分類處理機制,對于稅收風險大、對稅源影響大的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門進行應對;對于帶有行業性、普遍性的稅收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納稅評估部門進行應對;對于風險較小,帶有一般性或個體性的基礎性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基層稅源管理崗位應對。系統在相應數據推送至對應部門應對后,實現對應對處理結果的自動統計匯總,為下一步的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形成了風險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鏈條。比如,針對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通過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風險識別和比對,共計核實應補稅人數1706人,補繳個人所得稅1309萬元。針對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通過對企業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及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申報表的深入分析,預先設定報表間的邏輯公式條件,通過系統進行批量數據篩查,共計推送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風險668戶,共計880條數據,核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戶341戶,共計補繳企業所得稅1515萬元。
同時,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三級聯動”,嚴格把關風險防控的管理質效。在風險任務推送環節,緊密聯合市局各業務處室,優選風險事項,嚴控風險總量,著力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在市局層面,做好風險事項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與各業務處室緊密合作,確保風險事項一個出口、績效考核一個標準。一是在任務分析階段,人工對風險數據進行關聯性分析,盡可能將風險任務的誤傷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確稅收風險防范中心與各業務處室的考核職責和范圍,嚴格把控任務總量,實現風險任務過濾式推送。二是嘗試在某一時期,將同一納稅人的不同風險在系統中進行匯總,實施風險任務的捆綁式推送,減輕基層和納稅人負擔。三是嚴格把控風險推送的完成時間,實現風險任務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層在某一時期內超負荷運轉。在區局層面,抓好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在風險任務推送時,各區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明確工作任務,明晰各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嚴把質量關和考核標準。在稅務所層面,抓好把關責任人。風險任務推送至稅務所后,在風險管理系統中可按照各稅務所責任人的分工,預先在系統內明確風險任務回復的審核人,由系統進行連帶鎖定,在回復事項時把好質量關,建立了風險任務在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
(五)實現“五大功能”,著力構建稅收情報的聚集點。今年以來,為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稅收征管的科學化水平,武漢市地稅局黨組高度重視,從戰略高度出發,決定在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的基礎上,籌建武漢市地稅局稅收情報中心,全面發揮“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獻中心、期刊中心、數據中心、情報分析中心、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開了稅收情報中心的模擬運行匯報會,相關的稅收情報分析工作已按照預定計劃開展。作為稅收情報中心重要組成部分的湖北省數字圖書館武漢地稅分館已建立,通過匯集全國一流的稅收專業數字圖書資源,將實現圖書期刊借閱、數字圖書閱覽等功能,并承擔涉稅數據管理、稅收理論調研等多項工作。稅收情報中心的建立,將實現從情報分析到風險應對的全面升級和創新,為風險管理邁向新臺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以風險推送為紐帶,分級管理、人機結合、信息管稅,實現過程控制的最優化
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的流程確定為稅收風險特征庫建設、數據審計、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推送、風險應對處理、風險決策分析和績效考核八個環節,并以風險推送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動運行機制的紐帶。
一是稅收風險防范管理流程化。通過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平臺,對內部、外部涉稅數據開展稅收風險防范指標分析、數據挖掘和數據評估,生成稅收風險納稅人信息,對相關信息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建立指定稅收風險各指標專項管理流程。全市地稅系統以風險任務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區局(市直屬局或市稽查局)區局各科、稅務所(市直屬局和市稽查局相關業務處室)相應管理崗位操作人員的推送流程,從上至下進行稅收風險防范任務數據的分層解剖,通過風險防范管理平臺與稅費保障系統、稅收清結評審系統和稅收征稽協作系統的工作任務流轉,系統開展納稅評估、涉稅調查(檢查)、催報催繳和稅務稽查等稅收管理工作。同時,市局各級風險管理部門對稅收風險防范工作任務流轉及其反饋信息進行跟蹤,全程監控稅收風險任務的處理流程和處理結果,及時統計和匯總稅收風險防范任務的處理情況,從而形成風險防范、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整體聯動,全程監控。
同時,在風險管理工作中,著力抓好內部、外部信息的比對分析。通過數據的挖掘比對,實現風險管理的全方位監控。一是做好內部現有的各子系統內部數據的關聯性結合,通過深入挖掘內部數據之間的邏輯比對分析,查找風險事項,加強風險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數據與內部信息數據的對比性結合,加大對外部信息的監控力度,實現風險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政府其他部門的第三方信息的篩查比對,強化對風險事項的監管。通過取得的土地登記主管部門的第三方信息,對全市共計356條新增土地登記信息,開展了土地登記基礎信息的核實及補充錄入工作,全市共計補錄相關土地登記信息356條,補錄土地面積825萬平方米,補繳土地使用稅5392萬元;通過從省公安交管部門取得的車輛登記第三方信息,與全市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車船使用稅信息進行比對,共計導入車輛信息近96萬條,分析識別比對13.33萬條,比對不一致12萬條,核查補繳車船稅1076萬元。另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新聞、報刊、網絡等媒體的新聞媒介類信息的信息監控,并以《風險信息專報》的形式,實現風險任務網上全電子化推送,及時進行跟蹤監控,強化風險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編報了《風險信息專報》12期,共計推送風險任務602條,累計查補各類稅款2.4億元。
二是稅收風險分類管理層級化。對全系統的稅收風險識別在操作層面分為市、區兩級進行。市局主要針對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風險進行操作,對全市風險數據的完整性、邏輯合理性進行審核,建立統一的后臺技術支撐, 確定風險數據的等級、類別、規模、推送應對的部門以及處理方式,確定市級風險數據的推送方式、頻率及各環節完成時限,并運用風險防范管理系統推送至相應部門進行處理。市局下屬各區局建立區級風險管理模式,側重對從市局流轉的風險具體應對,結合區局自身管理需要設置的稅收風險點,并進行風險處理。同時,按照市、區兩級風險管理的界限,建立區級風險指標和任務數據的產生機制、處理機制,應用系統開展區級稅收風險基礎數據的分析,設計區局風險管理任務模板,將分析結果納入風險管理平臺,生成風險待辦任務,并在網上流轉,與納稅評審系統進行對接,通過具體應對處理形成上下聯動,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
三是風險推送預警信息化。每個風險管理任務流轉環節,市局都確定了風險管理的采用系統自動預警提示和手機短信提醒兩種方式,風險責任處理人只要登錄系統,就可以及時查看到最新需要處理的風險信息,即使不在電腦旁,也能通過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時處理。對于機考類稅收風險指標,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將直接對風險應對情況進行審核,自動計算工作進度,以此作為下一步考核依據;對于公示類稅收風險,各應對部門需在規定時間內,將風險應對情況人工輸入風險管理平臺,平臺將自動匯總人工反饋的處理情況,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完成情況,給予最終評定。
四是風險應對考核標準化。他們將風險防范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以稅收風險管理平臺為依托,市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按月依據風險指標的特性,將當月生成的風險數據分成機考類風險指標、人機結合類風險指標以及突發性風險指標三種。凡是能夠通過系統生成的結果,一律以系統數據為準,不得采用人工數據代替,保證每一條風險應對記錄都有跡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礎上,系統對每條風險數據的應對完整性和及時性都做及時審核,確保稅收風險得到及時有效化解,風險應對真正落到實處。今年,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共計推送各類風險任務23.10萬條,通過風險事項的核查,累計查補各類稅款已達4.65億元,并已全部入庫。
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分層響應、差別應對、考核評估,實現征管機制的最優化
對不同的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實施差別化管理,是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核心。為此,武漢市地稅局分級分類進行了稅源的科學化管理。
第一,多層面監控重點稅源。一級稅源戶由市局重點稅源辦公室和市局直屬局直接管理,二級、三級稅源戶按照“規模+行業”模式,由區局重點稅源辦、重點稅源稅務所與行業管理所實施重點稅源集約化管理。利用重點稅源管理平臺,實行按月跟蹤調查、審核、分析,市局、區局、科所“三級聯動”,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實體,實時全面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和稅源稅收狀況,實現重點稅源監控由管戶為主向管事分崗管理為主轉變。2013年,納入市局三級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共有3898戶,占全市企業登記戶的2.17%,入庫稅款488億元,占當年全市地稅稅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監控一般稅源。對重點稅源、零散稅源以外的一般稅源,按照屬地、分事項團隊化、協作化管理的要求,從提高稅源監控精準度入手,由一般稅源所實行專業化分工、團隊化管理、流程化控制、優質化服務,變單兵式為團隊流程化。各區地稅局除重點稅源所外,其他稅務所為一般稅源稅務所,將管戶與管事相協同,按管理環節和事項,進行專業化崗位分工管理。構建以管事為主、管戶為輔的分事項、分崗位專業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稅源所內,按地段分類管理,實行屬地與分類管理相結合,以管事為主,努力把稅源監控管理做精、做細,促進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三,多渠道監控零散稅源。在市、區兩級成立零散稅源管理辦公室,對17萬戶個體工商戶和近8萬戶零散稅收戶,實行社會多方聯動的社會協稅護稅管理方式。按街道(鄉鎮)設立97個稅務服務站(點),將辦稅服務廳服務項目搬到了街道辦事處,將辦稅服務廳的大部分功能都延伸到了服務站,每個服務站派一名稅務人員駐站,負責票證管理、代開(代售)發票、電子完稅證開具等服務。其他服務,如催報催繳、戶管查詢、信息采集、調查摸底等工作,則由協稅人員管理。同時,在部分重點市場(賣場)建立稅務服務點,探索實行市場集中代征稅款的控管方式,實現了零散稅收社會化、公眾化、全民化的大協作,社會效應和管理效應明顯。截至11月30日,全市個體零散稅收入庫34.5億元,同比增長14.32%;全市私房出租征稅戶數也從28600戶上升到62069戶,增長了1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