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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規劃;專家領銜:項目負責人;權利和義務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09)05-0177-02
1 前言
城鄉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是指導城鄉建設和發展的法定依據。新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推動城鄉規劃從技術文件走向公共政策,其社會地位和法律效力大幅提升。城鄉規劃對于有效指導城鄉建設,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切實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已成為當前規劃部門和規劃行業的當務之急。
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關鍵在于提高規劃編制與管理的科學性,根本在于發揮城鄉規劃領域專家的作用和水平。2006年4月1日施行的新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提出了“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規劃編制工作模式,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專家的角色定位。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鄉規劃法》進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規范了專家參與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的途徑和形式。目前,“專家領銜”已經成為城鄉規劃行業的新特色。
2 城鄉規劃專家領銜的必要性
2.1 城鄉規劃公共政策屬性的必然要求
公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部門進行社會公共管理,維護社會公正,協調公眾利益,確保社會穩定發展的措施與手段。高質量的公共政策必須立足于整個社會發展,從全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出發,制定和實施各種行為規范。公共政策從形成、確定、執行到評估、修正、終結是一個不斷運動的過程,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掌握足夠的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科學的分析。專家作為信息、知識和經驗的相對富有者,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提高政策質量。城鄉規劃是政府調控城鄉空間資源、指導城鄉發展與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公共政策。制定城鄉規劃本質上就是制定公共政策,為提高城鄉規劃科學性,當然需要專家的參與。
2.2 城鄉規劃學科綜合性特點的基本要求
綜合性是城鄉規劃的顯著特點。城鄉社會、經濟、環境等各項要素,既互為依存,又相互制約,城鄉規劃需要對各項要素進行統籌安排,使得各得其所,協調發展。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通過城鄉規劃來協調和解決的各類問題越來越多,單純的工程技術己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城鄉規劃必須綜合運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環境等方面的理論和知識。規劃工作者應具備廣泛的知識,具有全面綜合的能力,在工作中主動和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然而,規劃編制或管理單位的規劃師無論其個人水平多高,總受到專業限制,不可能是通曉所有領域和所有學科知識的全才,邀請其它相關專業的專家參與規劃編制和規劃決策是十分必要的。
2.3 彌補當前人事制度缺限的必要措施
我國當前的人事制度(特別是公務員制度)有著嚴重的缺限,最主要的是人才分類和限制過于嚴格,既不利于人才的成長,也不利于人才的流動,無法形成有效的崗位競爭機制。目前,城鄉規劃領域人才分為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兩類。行政管理人才位于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公務員制度,對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未作明確要求。目前,各地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工作繁忙,行政管理人才大多忙于日常事務,學習和研究不足,導致整體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專業技術人才主要位于規劃編制、科研、教學單位,由于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和職稱制度,迫使其努力學習以提高業務水,因此城鄉規劃領域的專家大多位于規劃編制、科研、教學單位,然而專業技術人才一般無權參與行政決策。這種行政權力與專業技能的剪刀差制約了城鄉規劃決策科學性的提升,為了取長補短,規劃決策需要邀請專家參與。
3 當前城鄉規劃專家參與機制的不足
3.1 規劃編制重單位資質輕個人資格
當前城鄉規劃編制中對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要求作了較為具體的規定,嚴格規定了甲、乙、丙級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條件,明確了各自的業務范圍。《城鄉規劃法》更對規劃編制單位超越資質等級和違反國家標準編制規劃作出了處罰規定,但《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均未對項目負責人資格作出規定,導致許多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委派專業技術資格偏低的人擔任項目負責人,無法保證規劃成果水準。
3.2 專家意見對行政審批缺乏約束
《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均未明確專家審查或專家論證程序的法律地位,專家意見只是行政決策的參考意見,聽從或不聽從全由行政領導個人決定。由于專家意見缺乏約束力,專家會議往往流于形式,本身就得不到專家重視,專家作用自然難以發揮。有些專家論證會的舉行甚至是為違規項目出謀劃策,邀請專家只是為行政決策失誤背書,專家對這種“擦屁股”的論證會議最為反感,大多只是應付而已。
3.3 專家參與規劃決策機制不健全
當前大多數地方沒有建立規范、有效的專家參與制度,對于城鄉規劃工作中哪些階段要邀請專家參與,該邀請哪些方面專家參與,如何對待專家意見,缺乏制度規定。專家一般只是參與初步成果的審查,并不是對規劃編制實行全過程監控。專家對規劃前期條件和過程缺乏了解,無法充分掌握相關信息,難以科學、客觀、公正評價方案。專家對評審后規劃編制單位是否嚴格按專家意見修改完善方案也無從把握,難已保證意見被采納。
3.4 專家資格界定不明確
很多數地方沒有成立城鄉規劃專家組織機構,對城鄉規劃工作中應配備哪些專業的專家,什么人才具備專家資格,該將什么人納入城鄉規劃專家組織都欠明確,影響專家會議的質量。許多行業的專家忙于本職工作,如不統籌安排,難以及時參加規劃部門的專家會議,導致一些專家評審或論證因無法邀請到具備真正高水平的專家,常常出現以行政領導代替專家出席專家評審或論證會的現象,導致專家評審或論證會意見并不具備“專家”的水準。
3.5 專家權責不明確
目前各地尚未明確專家權利和責任,專家參加評審或論證會不過是為了完成本單位領導指派的會議任務,最多算是一種榮譽,一般不會高度重視。大多評審或論證會只是開會時
才將資料發給專家,專家對項目難以提前深入、細致的研究,往往是蜻蜒點水、浮于表面。另外,專家出席各種評審或論證會也沒有責任約束,專家不發表意見或所發表意見明顯錯誤也不負責任,頂多是有損形象而已。沒有責任約束無法強化責任心,當然難以形成高質量的專家意見。
4 城鄉規劃專家領銜的配套措施
4.1 嚴格規范項目負責人制
提高城鄉規劃科學性首先要提高規劃編制水平,而規劃編制水平主要取決于規劃編制單位和項目組的技術力量和管理水平。因此,規劃項目委托時,不但要求編制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更重要的是承擔具體任務的項目負責人要具備足夠的能力和水平。項目負責人才是規劃編制任務的真正領銜者,是確保規劃水平的關鍵。為此,城鄉規劃編制應嚴格規范項目負責人的個人資格條件,甲級項目原則上應由教授級高級規劃師擔任項目負責人,乙級項目應由高級規劃師擔任項目負責人,丙級項目應由注冊規劃師擔任項目負責人,真正落實專家負責制。
4.2 專家意見應成為規劃審批依據
實施專家領銜,最根本的就是要高度重視專家意見,應將專家意見作為領導決策和規劃審批的重要依據,《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的情況及理由”。凡規劃報批材料中沒有專家意見的,審批機關不得批準該規劃實施。凡規劃內容與專家意見嚴重沖突的,審批機關應要求組織編制機關重新組織審查、論證,待取得統一認識后再重新報批。如果審批機關無視專家意見導致決策失誤而引發后果,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4.3 建立專家機構并明確專家資格
城鄉規劃專家組織應常設化,各地一般在政府的城鄉規劃委員會(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協調領導機構)下設立城鄉規劃專家委員會,作為政府決策的智囊機構。規委專家委員會應將城鄉規劃相關部門的專家全面納入,直轄市規委專家應當有教授級高工職稱,省會城市和地級城市專家應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縣級城市專家應有中級職稱或相應的執業資格。由于城市總體規劃既要遵循上位的城鎮體系規劃,又要對下位城鎮作出要求和規定,為了提高規劃科學性、可行性,規劃審查或論證會既要有上位城市的規劃部門專家指導,也要有下位城鎮的規劃專家參與。
4.4 建立并規范專家評審會議制度
城鄉規劃評審(或論證)會議的地點應相對固定,時間應預先通知,便于專家安排工作。規劃文件應提前(時間根據項目復雜程度確定,一般地總體規劃項目提前10-20d,詳細規劃項目提前5-7d)交給參與評審的專家,便于專家充分了解、掌握文件內容并核對相關標準和規范。專家評審(或論證)會宜由資深專家作為“首席專家”主持會議,各部門的專家應于參會前3-5d以書面形式將審查意見提交首席專家,意見書應署名并注明聯系方式。首席專家應對各部門專家意見進行歸納總結,認為不妥的應通過溝通、協商統一認識,然后出具專家評審綜合意見。首席專家還應對規劃成果進行審查,確保規劃成果與專家意見一致。為保證專家意見客觀公正,必要時應實行回避制。為防止學術專制和權力壟斷,首席專家應實行輪換制。為防止權力尋租,出席專家會議的專家名單應通過抽簽決定,不能由領導指定。
4.5 明確專家權利和義務
專家是各部門的精英,一般工作較忙,部門領導應為參與規劃審查或論證的專家提供便利。規劃審查和論證實質上是向專家咨詢。政府或相關單位應給予專家一定的報酬。首席專家承擔責任更大,勞動強度更大,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待遇應適當提高。專家評審或論證本身就是技術工作,參與大型或重要項目的評審或論證,可以作為專家的工作業績和工作經歷。專家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專家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公正。專家有按時提交審查意見和準時參會的義務,并應堅守職業道德。專家不恪盡職守,可以解聘;違背職業道德的應將不良行為記入檔案,作為年度考核和職稱評定的參考;觸犯法律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專家領銜是城鄉規劃科學制定和科學決策的必然要求,為了保證專家領銜的有效開展,通過配套立法完善相關制度,明確專家職責、權利、義務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必要工作。
參考文獻:
[1]陳秉釗?著?當代城市規劃導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健全和完善規劃編制和管理機制
(一)加強規劃研究,精心勾畫城鄉發展藍圖。立足于科學發展和“五個統籌”,圍繞“拉框架、強功能、塑形象”的城市建設思路,精心編制城鄉規劃,積極開展規劃調研,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調控作用。一是不斷完善城鄉規劃體系。組織編制了《*市市域總體規劃》、《*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馬嶼鎮近期建設規劃》和《馬嶼鎮控規》、《*市城鄉電力設施布局規劃》,再加上前幾年編制的一系列城鄉規劃,為我市構建了全面而科學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基本實現了全市各類建設都能有規可依。深化“千百工程”建設,編制完成10個中心村規劃,完成村莊整治113個、連片整治2處,創建*級示范村13個、省級示范村7個,統籌城鄉發展,使規劃調控逐步深入到農村。二是強化規劃編制的科學性。為避免規劃脫離實際,可操作性差的狀況,我局今年深化規劃編制的調研和評估,開展規劃進村(居)活動,在規劃編制的前期進行大量詳盡的調研,包括土地、房產、自然資源、歷史文化、發展條件、群眾意愿等。在立足于當地實際和發展思路的基礎上,構思規劃方案。在規劃方案通過評審后,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實施保障評估等,保證規劃實施后的科學性。同時,加強對行動規劃的編制工作,如編制《20*年度城市交通發展報告》,根據城市交通規劃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總結上年度*城市交通設施實施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下年度工作計劃,強化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三是積極開展規劃調研。對我市規劃建成區及*鎮的現狀工業點共527.8公頃進行了調研,提出我市工業用地走外延式擴展和內涵式發展相結合的道路,按照這個思路,控制區域193.5公頃(其中近期可以退二進三的有66.8公頃),允許改造的工業點334.3公頃,有效解決了工業用地緊張,老工業企業又不能改建的問題。對全市的舊村改造情況進行了調研,根據“規劃先行、因地制宜、政府主導、村民自愿、市場運作、統籌兼顧、綜合改造、完善配套”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制定了《*市舊村改造暫行規定》,并上報*市政府討論,以規范、引導我市的舊村改造工作。
(二)規范規劃實施,扎實推進*城鄉建設。我局始終堅持把推進規范化建設作為規劃建設管理的重中之重來抓,通過制定一系列政策規定和工作規則,提升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管水平。修訂《*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試行)》、《*市經營性開發項目用地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工業企業建設規劃經濟技術控制指標(試行)》,起草《*市招拍掛工業用地規劃經濟技術指標管理暫行規定》,并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相應措施和對策,對原有規劃審批程序進行重新梳理,使得規劃審批要素的確定以及審批事項的設置都能依法行政、有章可循。此外,嚴格執行實施建設項目選址分級管理制度,全年共辦理選址意見書217份,其中上報*市規劃局、省建設廳4份。
(三)開展“雙違”整治,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違法建設不僅是規劃管理的難點問題,還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幾年來,我局千方百計采取多種措施進行制止,可以說,幾乎能想之道、能用之法都已用盡,的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法建設的蔓延。但真正使違建治理出現歷史性轉折的,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違建問題,及時召開全市治理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動員大會,以排山倒海的態勢對違法建設進行打壓,極大地震懾了違法分子,汀田、馬嶼等地70多建房戶在強大的政策攻心下,主動拆除違法建筑4500多平方米,如此規模的自行拆違在我市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市領導、鄉鎮、相關部門、群眾,對違建整治的觀念都有了巨大的轉變,從過去的指責過錯、推諉責任、敷衍了事、抗拒執法轉變為現在的高度重視、全力支持、積極配合、自行折違。全市動員,全民發動,除堅持以拆為主的做法外,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對違法建筑進行停水、停電、停發營業執照、停裝電梯、停辦產權,以及第三次提高經濟處罰標準等,全年共拆除違建1541處50.8萬平方米。目前全市大的現行違法建設已經得到控制,為今后城鄉規劃實施減少了障礙,在違建的“重災區”塘下,根據統計,前三季度共查處違建案件772起,比去年同期的1292起減少了40.2%;而從全市違法建設發案率來看,從5月份的278件減少至12月份的145件,違法建設發案率大幅降低,減幅達45%以上。
(四)推進測繪工作,提高基礎數據保障能力。近年來,我局對測繪管理工作日益重視,不斷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以滿足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對空間地理信息日益增長的需求。一是履行測繪行政管理職能。強化對測繪資質和測繪市場的日常監管,完成測繪行政許可相關制度的制定,開展了20*年度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并積極開展測量標志保護工作。二是落實基礎測繪“*”規劃。把基礎測繪納入了*市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結合我市當前實際,制定20*年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完成34.4平方公里的1:500國家比例尺地形圖測繪任務。基礎測繪經費得到了市財政保障,20*年基礎測繪經費為200萬元。三是加強測繪成果管理。完善落實測繪成果的索取、使用制度和測繪項目委托檢驗、備案制度,完成*市測繪成果管理與分發系統建設,開展了規劃編制、建筑設計前地形圖現勢性審核工作,全年共審核地形圖215份。四是積極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全面啟用了新的*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成果,在各縣市中率先與*市規劃局簽訂了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協議,明確了資源共享范圍,確定了協調機構。此外,根據部門和重點工程建設需要,全年共無償向社會提供了159平方公里的1:500地形圖數據。
(五)深化“陽光規劃”,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我局始終堅持執政為民的理念,通過“陽光規劃”這個載體,切實提高規劃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一是深入實施“陽光規劃”。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要求,將“陽光規劃”貫穿城鄉規劃工作的始終,將可能出現的糾紛、矛盾解決在事前,以利于今后城鄉規劃和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今年共公示規劃90項。加強規劃編制工作調查研究工作,積極開展規劃進社區(村)活動,與鄉、鎮、街道和社區、村莊建立良好的溝通方式。此外,建立規劃回訪機制,對規劃實施中碰到的問題,及時組織人員分析原因,提出實施對策,必要時修改和調整規劃。二是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接受群眾監督作為職能部門的法定義務,主要是通過辦理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和群眾來信來訪來實現。一年來,我局共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33件,答復結果滿意率為98%,答復態度滿意率為100%;處理件86件次,辦結率100%。在認真答復建議提案的同時,我們也針對代表、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提案進行認真的調研,解決我市經濟建設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此外,我局還嚴格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編制和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和修改《*市城市總體規劃》,都按法定程序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同意后,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重要的城鄉規劃會審時都邀請市人大領導參加指導,及時了解規劃編制情況。10月份,我局就《*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匯報;年底,就五年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匯報。
二、以規范秩序和強化質安為抓手,促進建設行業進一步發展
(一)建設行業經濟持續發展。一是建筑企業進一步發展。通過近幾年各種政策措施,扶植企業做大做強,有力地改變了前幾年*建筑業企業數量多,但存在資質等級低、結構不合理的狀況,建筑業企業的專業結構日趨合理,全市現有建筑業企業76家,一級資質的施工企業從無到現在的3家,二級資質的施工企業從原來的2家增加到現在的8家,甲級資質的監理企業從無到現在的1家,乙級資質從原來的1家增加到現在的3家。此外2家勘察設計企業分別晉升為甲級、乙級資質。*建筑業企業初具規模,并已形成了結構較為合理的格局。建筑業產值穩步增長,20*年全市(本市企業)共完成建筑業產值約24億元,比上年增長約15%,部分企業施工業務還拓展到全國各地市場,完成外地施工產值0.23億元。二是房地產企業進一步壯大。20*年全市(本市企業)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4.5億元,比上年略有增加,商品房施工面積300萬平方米,竣工面積38.7萬平方米。全市現有房地產開發企業48家,其中一級2家,二級9家,三級7家,暫定資質30家。嚴格資質審查,新批房開企業暫定資質6家,企業資質定級三級5家,企業資質到期延續18家;企業經省廳批準晉升二級資質2家,重新核定二級資質2家。
(二)建筑市場秩序逐步規范。一是加強有形市場的管理。20*年共完成建設工程招標135項,中標價18.68億元,總建筑面積131.6萬平方米,應公開招標率100%,完成工程施工合同備案204份,簽訂建設工程廉政責任書204份。二是嚴格項目直接發包審查工作。對限額以下公建項目、私人投資工業用房、小規模的多層舊村改造等項目的直接發包進行嚴格審查,全年共直接發包79項工程。三是加強外來企業管理。出臺《*市外地建設工程施工與監理企業進瑞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外地企業進瑞備案登記條件、資料、程序等,特別注重在有效期內對外地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外地企業的信用檔案,嚴格執行清出制度。20*年,我市外地進瑞施工企業13家,質量檢測單位6家,監理單位17家,勘察單位2家,設計單位4家;在瑞承接施工項目32個,質量檢測項目123個,監理項目29個,勘察項目98個,設計項目43個。四是嚴厲打擊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補充和修訂《*市建設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市場活動的監管和處罰力度,20*年共有3家施工、監理單位被我局清出*建筑市場,15家施工、監理企業及主要負責人被我局記嚴重不良行為一次,9家單位及個人被記一般不良行為一次。五是開展建筑業稅收代征工作。不僅有效把關工程決算,進一步強化建筑業稅收的征管工作,而且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方面也起到良好的作用。
(三)房地產市場秩序得到整治。由我局牽頭,經過發改、房管、工商、國土、財政、審計、監察、國地稅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制定《*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開設網站專欄進行廣泛宣傳,集中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和規范工作。對在建并已進入商品房預售環節的16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兩個越級開發項目上報*審批,對六家房開公司的七個商品房違法建筑面積5267平方米,罰款167萬元,違規開發行為得到查處。同時十分重視解決商品房投訴問題,針對華昌國際公寓配套設施投訴,提請市府辦蔡虎弟副主任專門主持召開專題會議予以協調解決。
(四)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穩步提高。一是加強安裝工程質量管理。針對當前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的“重土建,輕安裝”思想,加強安裝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尤其是對門窗安裝子分部工程上。二是規范質量監督工作。注重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在實體質量監督抽查的基礎上,加強對施工圖交底、結構驗收、竣工預驗會議的程序監督,并嚴格深基坑和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方案論證,20*年全市共受監項目185個235.2萬平方米,工程總造價21.7億元,在建工程巡查率達到100%,發出施工整改單645份,監理單位整改單172份。三是加強監理市場管理工作。先后2次對我市監理市場進行專項檢查,共檢查5家本地監理企業、20家外地進瑞監理企業,強化在監理服務中收費、合同、人員、現場等方面的管理,并進一步明確監理的崗位及人員數,監理單位須按規定要求配備符合條件的監理人員,滿足提供服務需要的監理崗位數人員要求。四是積極開展創優奪杯活動。出臺《關于給工程創優達標施工企業投標直接入圍資格的規定》,建立建設工程創優達標激勵機制,增強企業精品意識和創優意識,20*年共創“錢江杯”優質工程1個,“甌江杯”優質工程4個,“飛云杯”優質工程10個,居*各縣市之首。此外,開展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對我市莘塍鎮、北龍鄉、北麂鄉及高樓鄉的31000多戶的農民住房進行防災能力普查,為市政府制定民房防災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五)安全生產逐步深化。一是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與74家本市及外地進瑞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與新開工的114個工程項目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和《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并監督企業與項目部,項目部與班組,班組與從業人員簽訂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簽訂率100%。二是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隱患大排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20*年共組織大檢查6次,巡、檢查工地252個,出具安全整改指令書252份,提出整改意見4000多條,28個工地被責令停工整改。三是維護建設職工合法權益。積極開展建筑工程的職工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工作,把建設職工的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工作作為施工企業辦理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之一。20*年共對114個工地進行投保,投保面積140萬平方米,保險費200余萬元,投保率達100%。四是積極創文明標化工地活動。修訂出臺了《*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明確了創安全文明標化工地是建設工程全過程創優的重要組成部分。20*年,共創建省級文明標化工地1個、*市級4個、*市級45個。
(六)建筑節能和建筑科技工作取得新進展。積極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出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對建設項目從規劃設計、初步設計批復、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發放、質量監管等各個環節實施建筑節能進行了控制,有力推動了我市建筑節能工作。大力推廣建筑節能示范工作。20*年建成省級建筑節能示范工程16.2萬平方米,受到省建設廳的表揚,并于20*年榮獲浙江省建筑節能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此外,新墻材產品不斷涌現,20*年全市共生產新墻材1.61億塊標磚,新墻材使用比例達到85%,完成新墻材和建筑節能示范樓項目3個8萬多平方米,農村新墻村示范樓項目1個5500平方米。
為深入落實跨江發展戰略,加快城市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充分發揮規劃在副城建設中的綜合調控功能和龍頭作用,進一步提高全區規劃工作水平,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現就加強和改進全區城鄉規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1.加強城鄉規劃編制的統一管理。區行政范圍內各項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由區規劃辦公室會同市規劃局直屬分局統一組織、指導、協調。規劃編制項目均由規劃編制組織單位統一上報區規劃辦公室,經批準后,根據市、區規劃部門核發的規劃編制技術要點編制設計任務書,報區規劃辦公室審核。規劃編制成果由規劃部門負責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履行法定報批手續。編制城市規劃、重要的城市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采取招標、議標或者征集的方式,由規劃部門會同規劃編制組織單位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組織選取編制單位;對選取的方案,經專家組評議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按程序報批。
2.加快建立層次分明的規劃體系。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在全區逐步建立以城市總體規劃、鎮(街)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為基礎,以控制性詳規、鎮(街)村布局規劃和各類專項(專業)規劃為主體,以近期建設規劃、修建性詳規和村莊規劃為保障,概念規劃、空間戰略規劃、城市設計等規劃為補充的科學配套的城鄉規劃體系。
3.增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計劃性。政府編制規劃的領域主要是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調控和引導的領域,特別是基礎設施、重要資源、生態環境、公共事業等領域必須編制規劃,編制規劃應按計劃進行。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對規劃編制計劃進行充分研究和論證,當年的規劃編制計劃由各單位于上年10月底報至區規劃辦公室,區規劃辦公室負責審查、分析匯總,報區政府批準后,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4.做好城鄉規劃編制成果審批管理。各項城鄉規劃成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審。規劃編制成果經批準后,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及時按照審批要求修改并印制正式成果,并將相應的紙質和電子成果報區規劃辦公室備案。經批準的規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確需改變的,應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5.做好已有規劃的梳理和利用。區規劃辦公室應協同市規劃局直屬分局組織對全區已編規劃進行全面梳理和評估,從規劃編制的必要性、成果深度、可操作性、是否履行法定報批手續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強化對已批準規劃的利用,促使其發揮應有效益。
6.建立健全規劃評估制度。各類規劃在實施的中后期都應對規劃編制質量和實施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并根據存在問題和發展的新要求,對規劃實施和調整提出意見。規劃評估由原規劃編制組織單位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承擔。需要進行修改的規劃,由原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根據評估結果,提出調整修訂意見,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方可開展修訂。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規劃必須依法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7.強化規劃的戰略引導研究。規劃工作要結合區委、區政府重大發展戰略決策,深入分析研究區域城鄉統籌發展、產業結構調整、集約型社會建設以及城市綜合交通、房地產市場調控、歷史文化保護、城鎮鄉村特色塑造等重大問題,為制定規劃目標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切實提高規劃的戰略性指導作用。加強城鄉規劃的經濟性研究,通過合理確定開發時序、經營方式和用地指標,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充分發揮規劃對空間資源高效配置的調控作用。
8.強化城市設計工作。在已經形成的系統的控規層面基礎上,要全面加強對整體空間、環境質量、景觀設計的控制。主城及各新城應迅速完成對重要節點、重要片區的城市設計工作。新市鎮在具體的建筑設計和控規之間,要大力強化城市設計手段的應用,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布置,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設計,全面落實城市規劃的各項理念和要求。
二、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的審批管理
9.嚴格“一書二證”和規劃核實制度。全區范圍內的各類建設,都應當納入城鄉規劃管理,嚴格實施“一書二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許可制度和規劃核實制度。各鎮街、部門都要切實遵守和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手續的,不得批準用地和開工建設;未取得規劃核實合格證書的各類建筑,房產部門不得發放產權證書。
10.強化重大項目和工業園區規劃服務。對列入市、區政府年度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計劃書的產業類、基礎設施類、社會事業類項目和工業園區項目,規劃部門應明確專人進行跟蹤服務,建立快捷通道,簡化辦理程序,確保重大項目服務到位。
11.加強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加強城市管線設施工程、城市交通和對外交通設施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設施工程、城市防災設施工程等城市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工程規劃審批應以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為依據,未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基礎設施項目,不得批準用地和實施項目規劃許可。確需建設的,須進行規劃研究。經研究認為可行的,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待規劃編制完成后,如符合規劃則換發永久設施規劃許可證;不符合規劃的,如遇城市建設需要或滿有效期后應無條件拆除。
12.建立規劃管理陽光運行機制。規劃管理依據和審批結果要向全社會公開,提高規劃透明度。批準后的城鄉規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保密內容之外,都必須通過城鄉規劃網、規劃展覽館等媒體公布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審批后,必須向社會公示,較大居住片區、重大市政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的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批準前必須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加強規劃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減少決策失誤。
13.加強規劃公示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區規劃展覽館直觀生動的展示手段,全面展示全區各級各類規劃成果,集中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充分利用城鄉規劃網站平臺,將規劃公示欄打造成為企業和社會公眾獲取全區最新規劃和建設信息的主要渠道,集中體現規劃的公開性與透明性。規劃部門要逐步裝備城鄉規劃流動宣傳車,深入學校、社區和農村地區,宣傳城鄉規劃成果和規劃知識,擴大規劃公示的覆蓋范圍和對象。
14.健全規劃專家論證制度。啟動規劃咨詢專家庫和專家咨詢制度建設,全面開展規劃咨詢、論證、評估等活動。規劃編制項目和重要項目規劃方案在批準前都應組織專家論證,提出審議意見,形成規范化的規劃決策咨詢機制。
15.強化數字規劃建設。綜合利用新技術,按照建設“數字”要求,逐步建立動態更新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統,實現規劃基礎資料的社會共享。完善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通過便捷、高效的數字報建、審批、監督、查詢平臺,改進規劃服務,保證規劃審批公平、公開、公正。
16.規范制度建設,提高審批效率。規劃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明確職責分工,切實簡化和優化審批程序,公開審批標準、條件、時限及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規劃服務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批后管理和行政執法
17.嚴格執行規劃放、驗線制度。經規劃審批的永久性建設工程和指定的臨時性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向區規劃辦公室申報放、驗線,經核準簽章后方可開工建設;建設工程放線必須由區規劃辦公室核準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實施,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組織建設工程放線工作。
18.強化在建工程過程跟蹤監督管理。強化對全區在建工程控制,加大對建筑工程核驗灰線、核驗正負零、檢查標準層、檢查主體封頂和竣工規劃驗收等五個重點環節跟蹤檢查力度。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地下隱蔽工程覆土回填前,必須進行定位測量和規劃核查。區規劃辦公室要加快建立在建工程跟蹤檢查記錄臺賬,工程竣工驗收時,跟蹤檢查記錄臺賬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辦理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區規劃辦公室、區城市管理局要盡快聯合制定《區在建工程規劃跟蹤檢查辦法》,對經批準的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全程跟蹤核查,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行為,保證建設工程按規劃許可的內容和要求實施。
19.加強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工作。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必須包括規劃專項驗收,規劃專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辦理工程竣工備案手續。建設項目附屬用房、公共配套設施、市政配套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驗收,對配套設施不符合規劃驗收要求的,主體工程不予通過驗收。對需整改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按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到位,受到違法建設查處的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履行完畢;對整改后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劃驗收程序重新申報驗收。城市市政道路、管線等建設工程須納入規劃驗收范圍。
20.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堅決從嚴查處違反規劃的建設行為,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和《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維護規劃審批嚴肅性。區城市管理局應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核查力度,健全規劃違法行為舉報和信息反饋制度,拓寬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社會公眾、新聞輿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監督,對違法建設采取公示制度,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行為,并加強執法人員專業培訓。
21.規范違法建設查處,嚴禁“以罰代批”。認真貫徹《關于違法建設查處中涉及重新申辦規劃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嚴禁“以罰代批”。區城市管理局不得在行政處罰決定中采用“補辦規劃許可(手續)”的表述;建設單位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申請或變更規劃許可的,區規劃辦公室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城鄉規劃法》和《省城市規劃公示制度》的要求和程序辦理,征詢利害關系人意見,依法需要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完善違法建設接受行政處罰后申請或變更規劃許可的相關程序。
22.建立規劃執法聯動機制。區規劃辦公室和區城市管理局要加強配合,建立執法聯動機制。規劃行政許可結果應及時告知區城市管理局,以便對項目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控。區規劃辦公室在在建工程跟蹤檢查和規劃驗收過程中,發現違法建設問題,應及時交由區城市管理局進行處罰,區城市管理局在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前,應征求區規劃辦公室意見。
23.建立城鄉規劃建設檔案館藏制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規劃辦公室依法履行對城鄉規劃建設檔案的管理職責。要加強城鄉規劃建設檔案館建設,充分發揮檔案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的作用。城鄉規劃編制檔案、建筑工程檔案、市政工程檔案等業務檔案均應及時收入館藏,努力構建反映城市建設歷史、門類齊全、內容豐富、結構合理的館藏體系。強化對竣工項目檔案的驗收和接收,加大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政府重點工程檔案收集力度。積極推進檔案信息化,加強檔案管理系統軟、硬件建設,規范電子文件歸檔,促進電子檔案報送,有序推進紙質檔案的數字化。規范檔案查閱管理,加強檔案合理有效利用,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
四、進一步加強測繪工作
24.加大資金投入,發揮基礎測繪支撐作用。基礎測繪是為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要積極推進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資源建設,提高大比例尺地形圖覆蓋范圍,建立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健全地理信息動態監測網絡;要加大區內地形圖修測更新以及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等資金投入,探索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有償使用機制,保障全區測繪事業健康發展。
25.加強地下管線普查和利用。區規劃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快實施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嚴格地下管線建設審批程序,建立跟蹤測設、竣工驗收制度以及動態更新地下管線資料管理制度等長效機制,確保地下管線資料的完整性、現勢性和持續有效性。
26.逐步建立全區地理信息系統。全面開展信息地理系統研究,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應用數字化信息技術,針對全區現實空間和發展時間,研究建立包含基礎地理信息、規劃成果信息和有關城市綜合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統,推進基礎測繪、房產測繪和地籍測繪統籌協調,注重測繪成果的相互交流與共享,建立全區統一的地理信息系統,夯實“數字”基礎。
27.加強地理信息數據保密工作。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戰略信息資源,屬國家秘密,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區規劃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和保密制度,遵照《市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對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領取、接收、傳遞、使用、加工、保存、銷毀等各環節管理,嚴格執行保密措施,確保國家秘密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五、進一步加強規劃設計市場管理
28.實行規劃設計市場統一管理。區規劃辦公室是全區規劃設計市場的行業主管部門。區規劃編制研究中心在區規劃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全區規劃設計市場的具體實施管理工作。
29.加強從業資格管理。凡進入我區規劃設計市場的設計單位,都必須具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資質,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區規劃設計市場管理有關規定。區規劃辦公室應盡快制定實施《區規劃設計市場管理辦法》,嚴格把關,確保技術精良、誠信度高、履行合同能力強的規劃設計單位進入我區規劃設計市場,保證全區各類建設項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提高城市建設品位。
30.實施項目規劃設計備案制度。規劃部門在規劃設計要點中,應根據項目區位與項目重要性,明確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要求。建設單位在簽訂設計合同前,應事先通知設計單位到區規劃辦公室進行備案,沒有申請備案直接開展規劃設計的,區規劃辦公室對其設計成果不予受理。
31.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區規劃辦公室對備案在冊設計單位建立檔案庫,設立舉報電話,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對規劃設計成果進行質量等級評定,定期向社會公示。對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行為管理,對存在不良行為的設計單位,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向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單位注冊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并禁止其進入我區規劃設計市場。
32.加強行業自律。區規劃辦公室要盡快籌備成立區規劃設計協會,加強區內規劃設計單位的自我約束和規劃設計市場的自我管理,提供城市規劃建設等方面咨詢服務,強化相關專業人才培訓,逐步規范全區規劃設計市場,提高規劃設計水平。
六、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與城鄉規劃的協調
33.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規劃之間的銜接。在城鄉規劃制定工作中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指標,促進土地資源集約和合理利用。依法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村規劃相互銜接工作。加強城鄉規劃對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的調控和指導,充分發揮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綜合協調作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訂或調整時,應征求規劃部門意見。
34.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和儲備用地規劃。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計劃,市國土資源局分局在安排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時應征求區規劃部門意見。加強對土地儲備、供應的調控和引導,優先儲備城市發展的重點區域,最大限度發揮土地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5.加強對存量土地利用的規劃安排。市國土資源局分局應加大力度盤活存量用地,加快批而未供、空閑、廢棄、閑置和低效使用土地的盤活工作。區規劃部門應做好存量土地規劃控制和引導,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形成土地經營與城市規劃良性循環,合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切實提高其利用效益。
36.規范建設用地規劃審批程序。建設項目在辦理土地出讓、轉讓申請時,必須經規劃部門審核批準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手續和規劃設計條件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以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持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等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出讓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前,必須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未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
七、進一步明確規劃管理職責分工
37.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能。區規劃辦公室、市規劃局直屬分局、化學工業園區規劃土地開發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及鎮街應按照職能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區城鄉規劃工作。
區規劃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全區城鄉規劃編制、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審批、項目批后監督管理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化學工業園區管轄范圍內,由化工園區規劃土地開發局組織實施化工園區城鄉規劃編制、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審批、項目批后監督管理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等工作職能。
市國土資源局分局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土地使用審批、監督及土地使用管理費征收等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區內城鄉規劃行政執法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國有林場、金牛湖旅游度假區和經濟開發區依據各自職能,按照規定負責相應的規劃編制組織和實施工作,配合做好規劃的監督、檢查工作。
區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城鄉規劃工作。
38.明確規劃編制組織及審批主體。城鄉總體規劃由區政府會同市規劃局修編或調整,并報市政府批準。各街鎮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各街鎮會同區規劃辦公室和市規劃局直屬分局共同組織編制,并報市政府批準。
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區聯合編制,報市政府批準。
城市綠地系統、地下空間利用、市政基礎設施、城市排澇、抗震、環保、環衛、郵政電信、廣電網絡、文化、旅游、教育、體育、衛生等專業(專項)規劃的編制,由區規劃辦公室、市規劃局直屬分局會同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和城市規劃要求組織編制,報市政府批準。
鎮村布局規劃、村莊規劃由區規劃辦公室會同各街鎮組織編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報區政府批準。
城市設計由區規劃辦公室負責組織,重要地區、重點地段城市設計由區規劃辦公室在市規劃局直屬分局的指導下組織編制,報區政府批準。各新市鎮的城市設計由各街鎮會同區規劃辦公室、市規劃局直屬分局共同組織編制,報區政府批準。
規劃編制成果經法定程序批準后,應及時報區規劃辦公室備案。
39.明確規劃項目審批主體和流程。按照市規劃局寧規字295號和寧規字303號文件規定,進一步明確規劃審批職能。
除紫金(中山)、紫金(化工園)科技創業特別社區區域內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由區規劃辦公室和化學工業園規劃土地開發局審批外,新征用地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均由市規劃局直屬分局審批。
各類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市政管線工程),除涉及長江岸線土地利用、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對外交通樞紐和干線建設、市級以上風景名勝保護區建設以及其他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工程中跨區域項目之外,由市規劃局委托區規劃辦公室受理審批。化學工業園區按市規劃局的委托要求行使區域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審批。
區規劃辦公室負責在鎮、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房地產項目、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建設項目的審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主城范圍外村民個人建房的審批管理。
八、進一步加強規劃工作各項保障
40.建立完善區規劃項目管理制度。成立區規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范圍內重大、重要規劃項目的管理以及影響較大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審查城市規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專項規劃、重要地段的城市設計,進一步明確審批程序、審批范圍和審批要求。
41.強化規劃工作經費保障。全區各類規劃編制經費、工作經費統一納入區(街鎮、園區)財政預算管理。每年年底由區規劃辦公室編制第二年全區規劃經費預算,經區財政局審核,報區政府批準后執行。
42.加大規劃人才選聘力度。區規劃辦公室要按照區編委會15號文件要求,逐年招聘具有較高學歷和專業資質的規劃人才,充實規劃管理隊伍。可在全區各部門選調一定數量、熟悉規劃業務、具有一定經驗的規劃專業人員從事規劃編制管理和規劃項目審批管理工作。要加大在崗規劃管理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適應工作新要求。
43.加強對規劃審批的監督。規劃部門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強化審批責任制和規劃審批責任追究制,減少自由裁量權。區監察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重點檢查關鍵環節等手段,形成完善的行政監督機制。
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堅持規劃先行
(一)各縣區要按照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域鎮村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等緊密結合,與農田保護、生態涵養、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等空間布局有機銜接,科學高標準編制新型農村社區規劃。以鄉鎮為單位,未編制新型農村社區規劃或者新型農村社區規劃未經審批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二)各縣區政府要把新型農村社區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規劃經費籌集機制,建立健全市、縣、鄉規劃組織體系和規劃執法無縫隙、全覆蓋的運行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引導和綜合調控水平。2012年月底前,各縣區優先完成開展試點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及詳細規劃和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費用由縣區財政負擔。
二、規劃編制的原則
高標準、科學編制新型農村社區規劃,要按照《市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標準(試行)》的要求,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立足當前,適度超前。以各行政村的人口與經濟社會現狀為立足點,綜合考慮各行政村在引導發展、聚集發展、整體搬遷和限制發展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劃定社區應兼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堅持人口規模和地域范圍適度。按照有利于農村居民就近就便得到服務,合理設置新型農村社區。
3.堅持公共服務資源有效配置。統籌民政、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及現有的村級辦公服務設施,建設社區服務中心。
4.堅持以產業為基、就業為本。新型農村社區規劃要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與產業集聚區專業園區相結合,使新型農村社區成為農業、工業、服務業發展的有效載體。
5.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揮比較優勢,選擇各自的發展模式,尊重和保護地域特色和文化傳統。
三、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包括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和新型農村社區詳細規劃三個部分。
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是指在新型城鎮化引領下進行的新型農村社區選址布點規劃,主要包括新型農村社區的位置、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建設引導等,也包括支撐新型農村社區發展的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應以縣區管轄的行政范圍為規劃的地域范圍,鄉鎮也可以在行政管轄的地域范圍內編制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但應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同時編制。
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是指在新型農村社區規劃范圍內,對產業發展、產業布局及土地利用空間、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作出的安排。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應以行政村范圍進行規劃,若是多個行政村合并的,應以規劃合并調整后的行政村范圍為規劃范圍。新型農村社區詳細規劃是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兼有控制性詳細規劃內容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主要對規劃范圍內除生產用地外的住宅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化用地等四類進行詳細安排布置。
新型農村社區規劃標準按照《市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標準(試行)》執行。
四、規劃編制的實施
(一)編制主體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轄區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的編制,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轄區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
(二)審批主體
縣區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由市人民政府審批,新型農村社區的空間發展規劃和詳細規劃由縣區人民政府審批。規劃審批前,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的技術評審,縣區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和詳細規劃的評審。
(三)編制單位
編制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的單位,應取得城鄉規劃乙級以上資質;編制新型農村社區空間發展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單位,必須取得城鄉規劃丙級以上資質。
(四)成果要求
嚴格按照《省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導則》進行編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市新型農村社區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新型農村社區規劃編制的督促、指導、協調及考核獎懲工作。
2.提供優質規劃服務。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一是加大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調研工作力度,認真了解農民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摸清農民實際需要,切實解決農村新型社區規劃編制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二是制定新型農村社區住宅圖集,指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三是加大技術對口幫扶力度,開展“送規劃下鄉”活動,組織城鄉規劃管理和技術人員與一些村莊對口聯系“結對子”,免費為農民提供農村住宅建筑設計方案。四是努力推進規劃服務從城市向農村延伸,積極組織規劃設計單位深入村鎮和農民當中,為農民提供規劃知識普及和咨詢服務,增強農民的城鄉規劃意識,讓農民關心規劃、理解規劃、支持規劃,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當主人、唱主角,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
關鍵詞:城鄉規劃法; 規劃信息化; 城市規劃管理; 珠海
Abstract:Promulgation and enforcement on January 1,2008,“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 ”. Comparing with “the Urban Planning Law ”, be law's turn to plan as a whole emphasizing city and countryside , encourage further adopt the advanced technology, strengthen 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scientificalness , improve the put supervision into practice and administrative efficacy of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How to make use of the new that the informationize plan administration means puts into effect“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to require that lifting plans control level under new circumstances, be worthy for the plan information chemical industry author to ponder over the matter. Important several content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is promulgated right away“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has planned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current situation combining with present , has suggested that at present, the urban planning there exists several problems ought to pay attention to in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s in the days to come, and having been in progress expounding combining with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of Zhu Hai City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example.
Keywords:city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 plan informationize; the urban planning managed; Zhuhai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08)11-0128-03
1前言
信息化技術進入我國城市規劃領域的近20年間,為城市規劃提供了現代化的技術支撐,逐步成為城市規劃編制和管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輔助手段,極大提高了城市規劃水平和效率,并在人類社會城市規劃進程中為城市規劃龍頭作用的體現提供了強大的科技平臺。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市規劃法》已不能滿足新時期社會發展的需求。2008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打破了原有的城鄉二元結構,將規劃制定、實施、修改和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以城市為中心擴展到城鄉一體化,其覆蓋的業務范圍和地理位置都有很大的增加,要求更為規范、更為嚴格。這意味著在新法的指引下,規劃信息化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規劃信息化的發展如何能較好地應對城鄉規劃工作在廣度和深度上的變化,規劃信息化建設支撐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職責。面對全面實施《城鄉規劃法》而引起的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規劃管理模式的變動、管理程序的調整,都需要信息技術支撐部門的跟進。因此,及早研究和謀劃才不至于陷于被動。
2規劃信息化發展現狀
我國城市規劃行業在近20年的發展中,在規劃編制、規劃設計、規劃管理等多方面推進信息技術已取得豐碩成果。目前全國已有200多個城市建成了具有空間定位的基礎設施管理系統;有近300個城市建成了規劃(審批)管理系統用以輔助業務管理;全行業初步達到了圖形數據管理數字化,規劃設計可視化和方案成果網上展示;大多數城市政府規劃部門所建立的政府專業網站,通過數字化、可視化、網絡化及圖文一體化的公共平臺實施政務公開和公眾參與,實現政府與公眾的溝通和互動。[1]
然而,當前城市規劃信息化建設與規劃管理的實際工作還有較大差距。在2007年中國城市規劃信息化年會暨規劃新技術運用20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上,國家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唐凱司長[1]在主題報告中,總結了目前規劃信息化建設需要重視和有待解決的幾個問題,比如規劃信息化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有待提高;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建成的規劃管理系統功能比較單一等。
《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對完善和指導當前規劃信息化工作有著深遠的意義,同時又對規劃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是中國規劃信息化發展中面臨的新課題。
3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
從1990年《城市規劃法》正式施行到2008年《城鄉規劃法》正式施行的近20年時間里,城市規劃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規劃法制建設為規劃信息化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支撐環境,規劃信息化建設也促進和推動了規劃法制建設。《城鄉規劃法》對新時期規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給規劃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1在規劃管理方面,《城鄉規劃法》強調城鄉規劃綜合調控的地位和作用,完善了“一書三證”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制度和公眾參與的制度框架,確立了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強調城鄉規劃制定、實施全過程的民主和公開。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要求,規劃信息化應盡快完善“一書三證”的規劃審批信息系統的建設,采用GPS、遙感等技術增強規劃監督檢查,完善規劃服務網站,增強規劃公示的參與力度,豐富規劃參與內容,并開展城鄉規劃信息資源的整合,確立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建設體系,盡快將城市規劃信息化的建設成果應用普及到各區縣的規劃管理部門。
3.2在規劃編制管理方面,在《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下,各地都在開展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規劃編制任務加重,對規劃編制成果的科學性也有更高的要求。應建立規劃編制管理平臺,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高新技術加強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前期研究,建立規劃成果數據庫平臺,規范規劃成果數據管理,實現各類規劃成果的銜接,指導規劃成果的實施和管理。
3.3規劃數據共享方面,“三規合一”是規劃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城鄉規劃法》第五條規定[3],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目前城鄉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大規劃間就存在內容不一致、相互銜接差等缺陷,不利于城鄉發展。需在統一規劃目標及統一空間管制基礎之上,加強數據標準和數據共享機制的研究,統一空間數據管理,協調和銜接各類規劃。
4《城鄉規劃法》下規劃信息化的發展對策
針對《城鄉規劃法》對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以下結合珠海規劃信息化建設實例,對規劃信息化發展的思考進行詳細闡述。
4.1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建設
《城鄉規劃法》的頒布,意味著城市規劃管理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城鄉一體規劃信息化最關鍵的是規劃數據整合,建立統一的標準,形成健全和完善的機制,最終實現在統一的平臺上互通互聯,保證信息上傳下達。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在市域骨干網絡的基礎上,逐步開展了市――區規劃信息化的一體化建設。
在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的建設前期,珠海市開展了規劃業務辦公系統的一體化建設,解決了市局和區分局的業務規范、規劃信息、系統應用的一體化,提高了系統運行性能和數據安全性。
4.1.1業務規范一體化。統一了市局與區分局之間的業務規范。建立了市局與分局一致的業務立案標準、業務審查依據、業務審批流程,為城鄉規劃審批管理平臺的整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1.2規劃審批信息一體化。實現市局、區分局各類規劃審批信息的整合。市局分局的審批信息在同一數據庫平臺下進行集中管理。在各區分局信息化人才貧乏的現實條件下,為分局數據的管理和維護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提高了規劃數據管理的安全性。
4.1.3應用一體化。實現了統一的規劃業務辦公平臺。按照權限管理,市局可查看各分局的業務審批信息,實施業務的督察督辦及行政效能統計分析,提高了城鄉規劃市、區間縱向的規劃業務管理水平。
4.2城鄉規劃編制管理
珠海市新一輪總體規劃《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已編制完成,依據《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目前城鄉控規編制工作已全面啟動,城鄉規劃編制任務繁重。為加快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城市建設,實現城鄉統籌規劃,珠海市前期開展了全市區地域編碼體系的研究,建立了基于“綜合分區―分區―片區―編制單元―管理單元―地塊”六級體系的全市城市規劃地域劃分,并統一賦予各級唯一的地域編碼,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在內的全部城鄉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建立了珠海市規劃編制管理平臺,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效率和管理水平。
4.2.1規劃編制工作的統一平臺管理
珠海市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包括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市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分局,各編制單位在統一的規劃編制管理平臺上進行規劃編制工作的開展,制定統一的規劃編制工作規范標準,實現規劃編制工作的規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科學化管理。
4.2.2規劃編制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對規劃編審業務的編制任務計劃擬定、計劃審核、經費使用、合同簽訂、評審會議紀要(初步方案、中期成果、成果、技術委員會)、公示、審批、成果歸檔等全過程實現流程化管理(圖1)。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完善了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保證了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4.3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庫的建設
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介于總體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之間的中間環節,在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城鄉規劃法》明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嚴格規劃實施的管理。控規成果作為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的必要依據,目前控規成果數據的管理尚不能滿足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主要體現在上下層次規劃成果銜接不足、與規劃歷史數據和現狀數據的時態關聯不足、與實際規劃業務審批管理的聯系不足等方面。
珠海市以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工程為契機,依據《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規定》、《珠海市地域劃分及編碼規則》及《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標準》等技術標準,以城市用地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為導向,建立了基于GIS的控規成果數據庫平臺,實現了對控規成果數據的科學管理。
4.3.1制定了珠海市城市規劃成果數據標準化體系
建立一整套規劃成果及基礎數據的數據標準,完善的數據采集、監理、入庫、更新、維護、分發和共享機制,保證系統數據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規范性。
4.3.2建立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管理平臺
對中心城區內控規編制的現狀調研數據、控規編制成果數據以及規劃審批數據進行入庫管理,實現規劃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建立了珠海市城市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平臺。主要包含的功能模塊有:監理入庫模塊、圖形操作模塊、信息查詢與統計模塊、數據決策分析、數據管理模塊、元數據管理模塊、對外服務模塊、三維效果分析模塊。
4.3.3控規成果數據的關聯設計
4.3.3.1規劃數據的時態關聯。城市規劃數據信息來源于過去,存在于現實,并在現實中發生變化,是一組動態變化的信息。因此,基于時空約束條件,我們設計空間數據組織和地塊編碼關聯性,用于實現對歷史信息的動態回溯以及歷史信息、現狀信息和成果數據的關聯;
4.3.3.2與上下層次規劃成果的關聯。控制性規劃成果數據庫作為珠海城市規劃空間數據庫的子庫,與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數據都存在著邏輯上的派生關系。將規劃成果數據先分成不同規劃區域,再分為不同規劃層次:總規、分區規劃、控規,明確各區域數據的不同規劃專題信息,定義各規劃專題間的層次關系,理清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在珠海市統一的地域劃分編碼體系下,利用地域編碼建立各層次規劃成果之間的關聯,實現規劃成果在時空上相互銜接。
4.3.3.3與業務審批管理和規劃編制管理的銜接。實現控規成果數據庫、規劃編制管理系統及業務審批系統的銜接。規劃編制管理系統有效地對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中的數據以項目為單位建立關聯關系,使用戶可以便捷地從規劃編制管理系統的圖形模塊中查閱關聯的已入庫的規劃成果數據,實現規劃編審系統的圖文一體化管理;在規劃審批管理系統中完善控規管理圖形模塊,實現對規劃審批過程中對控規成果數據的查閱及統計分析。
5結語
中國規劃信息化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積累了一定的技術應用和實踐經驗,逐步顯示出快速發展的潛勢,具備走向規模化發展的初步條件。隨著《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如何提升法律監督能力,促進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是中國規劃信息化建設面臨的新課題。由于機構改革的原因,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目前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還僅僅是個開端,今后仍需要不斷地探索。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力求在城鄉規劃管理、全過程的公眾參與及規劃實施監督等方面提供更廣、更深的信息化支撐,促進數據共享,推進“三規合一”,提升城鄉規劃管理的服務水平,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
參考文獻:
[1] 唐凱.新技術在城市規劃信息化應用的二十年[A].2007年中國城市規劃信息化年會暨規劃新技術運用20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昆明,2007-11-24. 昆明:昆明市規劃局,2007.57~63.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Z].1989-12-26.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Z]. 2008-1-1.
[4] 于卓,吳志華. 信息技術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應用體系研究[J]. 武漢大學學報?工學版,2002(05):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