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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會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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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會計論文范文第1篇

法務會計的研究對象主要包括各類經濟合同、憑證、賬簿和各類統計資料。除此之外研究的對象還包括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各類存貨和企業的固定資產這些通常作為物證出現。在法務會計現實應用的各個領域之中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管理中具有更廣泛的應用空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損失計量。

國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避免不了會碰到這樣或者那樣的賠償案件例如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工傷醫療賠償、或者各種侵權類賠償等等。企業在案件中可能扮演著賠償方或者被賠償方的角色法律賠償的根據是由損失數量的多少來決定的法務會計可以利用會計專業知識提供令案件當事人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金額。之訴訟支持。法務會計在國企訴訟案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法務會計還可以為法官查清案件真偽提供有力的證據。法務會計還可以總結國有企業在管理制度上面的不足使管理層便于糾干討失。

2.訴訟替代。

國有企業通過法律途徑訴訟的費用一般都很高因此企業一般都選擇比較低廉的成本來實現民事調解和仲裁團。法務會計人員能使訴訟各方充分認清自身在案件中所處的地位尋求更理性的利益訴求方式減少被動的盲目的訴訟請求帶來的更大損失。

3.內部舞弊審查。

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內部舞弊案審查中一樣起著重要的作用。法務會計強調證據的準確性和證明力通過科學的合理的方式讓當事人心服口服。舞弊案在國有企業中不是日常性的案件處理不好會起到很大的負面影響,無論對單位還是個人都要謹慎從事才行。

4.合規性審核。

與管理和財務會計不同法務會計關注的方向不是法律而是側重會計資料的合規性需要提供具有很強證明力的材料才行從而歸避法律給企業造成的風險確保國企經濟利益的實現。

二、法務會計在國企應用過程中注意的事項

法務會計在我國理論和實踐的發展都不完善,尚處于初級階段,國有企業在運用法務會計保障單位自身利益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合理選擇方式。

由于法務會計在我國起步較晚河以借鑒的經驗不多所以不同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類型選擇自己的方式。小企業可以與中介機構合作,中型企業可以考慮從財務部門臨時抽調員工來完成。大型的國有企業則需要成立專門的法務會計部來解決和處理相關事務。由于相關事務的高度專業性法務會計部需要配備專業的律師來協調問題和解決問題。

2.建立完善的企業法規。

法務會計可以通過審查會計資料來幫助企業應對訴訟法律事務池可以幫助企業找到日常會計資料中不合規的會計風險漏洞幫助企業完善會計制度,防范法律風險使國有企業會計行為始終運行在正確的法律軌道上。

3加強人才建設。

法務會計是一個涉及諸多領域的學科應對的事務往往沒有參照的標的對這方面的人才要求特別高。既要求具備會計和法律的綜合知識又要求具有有效的靈活的調查能力還需要具有較高的職業修養。所以必須重視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為國有企業內部法務和外部法務運用打下扎實的根基。

三、結論

法務會計論文范文第2篇

(一)國內外有關法務會計的爭議聚焦迄今為止,國外有關專家學者對法務會計的定義眾說紛紜,我國理論界與實務界關于法務會計的界定也是爭議頗多,法務會計到底應歸屬于會計學科還是法學科?亦或是歸并到審計學科?仔細分析諸多觀點,不難發現它們之間有許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異,歸納起來無非就是以會計為重心,還是以法律為落腳點,或者說可劃分為廣義的法務會計和狹義的法務會計,要視具體目標而定,國外的主流觀點分析歸納有如下特征表現:第一,法務會計的內涵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即從單純的會計(舞弊)調查向會計鑒定、訴訟支持等司法縱深方向延伸擴展,這體現了多學科交叉滲透有不斷擴大的趨勢。第二,現階段,法務會計的定義進入了“林立”狀態,各種說法不斷涌現,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呈現百家爭鳴、不斷創新的景象。第三,理論研究專家與社會實踐專家對法務會計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異,主要源自視角不同,研究領域及價值觀存在差異。從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主要是側重于對法務會計實務的探討,又受到案例的推動,較多關注熱點問題和技術解決方案,特別是在執行舞弊審計、財務調查時的應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統的舞弊調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證據過程中所用到的先進技術方法,但對法務會計的理論淵源和理論框架的探索則非常少。國外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定義趨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務會計主體,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歷史的概括總結以及案例研究,實證分析很罕見。由此不難發現實用主義原則在法務會計理論發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對法務會計理論的推動,這種實用主義原則現在仍起很大作用。從國內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界定觀察,有的是從處理經濟糾紛中法律問題的視角進行界定;有的則是從學科和實務雙重角度予以界定;還有的是從現行司法會計體制的角度對法務會計進行詮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想要對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定位,應先明確法務會計的一般涵義。綜合各家觀點,總結我國法務會計的社會實踐,筆者認為,所謂法務會計,是指由獨立執業的法務會計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運用會計、審計及法律等多學科交叉知識和專業技能,對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糾紛及欺詐行為等進行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和鑒定等,據以提出鑒定意見或為法庭審理作證的特定專業服務活動。它是以法學和會計學理論為基礎,集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于一身的綜合叉學科。要理解上述法務會計的基本涵義必須把握住以下五個要素:

二、法務會計的目標

(一)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是在執行法務會計業務時需要綜合運用的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判定與鑒別等技術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類證據。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的最大區別在于:法務會計所執行的業務職能及出具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法務會計經常涉及舞弊調查,并為公、檢、法等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律師辯護、經濟調查及審計等專業活動服務。法務會計師執業有助于社會各界了解和解決諸如經濟損失,特別是金額方面的損失。另外,法務會計師還經常幫助內部管理部門強化公司內部控制,以減少內部舞弊的發生。可見,法務會計師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經濟糾紛、經濟過失和經濟犯罪等,其基本職能是向法庭等職能機構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庭客觀、公正地裁決經濟案件的專業依據。在法學科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中,已經確定的法學(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目標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會計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靈活運用審計的技術方法,熟知證據規則和法定程序,熟悉國內外會計財務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慣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會計審計知識、方法和技能,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技術或區域分析、解決法務會計問題能力,具備會計、稅務、審計、鑒證等法務會計職業技能,適應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社會中介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等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這一目標定位的鮮明特點是:具體詳盡、面面俱到、學科交叉,涉及面廣,出發點是適應性強,無論市場變化有多大,似乎都會有好的就業去向。但是,目前的就業競爭壓力大,人心浮躁,學生一般只注重眼前,價值取向以實惠為主。經過幾年來的培養實踐,筆者以為,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或專業特色方向,不論是在法學科下的,還是在會計學科下設的特色方向,都應該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需要源于實踐需求,又高于實踐要求,應符合科學發展觀和與時俱進的原則,既要簡明扼要,又具有專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還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預留發展空間,要可持續下去。培養學生的周期較長,市場瞬息萬變,可能招生時形勢一片大好,可到畢業時,市場風向標變了,所以,還是要有縝密的頂層設計。基于上述情況,分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的目標本科可定位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證據,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碩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較深厚的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取證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博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跟蹤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變化,德、智、體、美綜合發展,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與財務會計學理論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程序調查研究各類復雜的經濟糾紛與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跨國集團、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與實踐的復合型高級人才。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視培養模式和路徑不同而有所區別。許多美國高校目前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僅停留在研究生在職教育階段,加之社會上法務會計人才稀缺程度較高,各高校確定的法務會計培養目標以“能夠勝任法務會計、舞弊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主。

(二)各類層次人才培養目標下的課程體系設計一般復合型專業(方向)人才培養計劃中的課程設計較普通專業的課程設計復雜且目標要求高,搞不好就會出現“兩張皮”或“拼盤式”的局面,全憑學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學分有統一規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課程設計者科學合理地進行課程體系的設計。法學院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法學科類課程,因為法學科的一級學科門類較多,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學科基礎和主干課程就有十六門課,加入各部門法、專業法規,令人眼花繚亂,再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極其有限的學分分到復合的會計學科、審計學科,達不到需求。學生就業時常常出現會計學功底不扎實,法學又難就業。為改變這一局面,只能再盡力壓縮法學類課程,增加一些經管類會計課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難題,還是改變不了“拼湊”的色彩,改革創新就要冒風險。所以需要每年微調課程開設計劃,按照“通、識、精、活”原則構建課程體系,逐年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同樣道理,在會計學院下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程體系設計正好相反,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經管類會計學科課程,在國家統一規定的經管類學科基礎課程就有十到十二門課,加上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專業主干課以及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學科一系列課程不大可能,只能選擇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課程。學生就業經常是會計學具備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學知識不系統,法學思維跟不上。無論在哪個學院下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最關鍵的是看學生的興趣和未來人生的發展方向,根據獲取哪個學士學位來定它的主要知識結構取向,然后實施課程再造系統工程。我們通過三年的努力,嘗試性地進行課程再造,打破“拼盤式”局面,為有效地節省學分、提升專業交叉和學科融合度、擴大復合效果、增強實戰能力,組隊實施了課程開發計劃,目前已經完成五門課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務,正在試用階段,還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再進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國,為適應社會對復合型法務會計人才需要,緩解單一專業的就業壓力,除了積極申辦本科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以外,可以嘗試多元化培養模式,如在財經類院校的會計學或法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第二學位;為增強學生的發展后勁,可以像國外一樣,實施本碩連讀制度,在本科階段主修會計學三年專業,在碩士階段主攻法學科和實踐應用三年;實施碩博連讀制度,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偏重法學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養出真正的法務會計高端人才。

三、探索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新模式

(一)國外職業資格考試與專業教育結合培養模式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拓寬思路,開闊視野,轉變觀念,借鑒ACCA/CGA等在國內高校的辦學成功經驗,嘗試探索學歷教育與ACFE(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職業資格教育相結合模式。本科階段學習的第一要務是厚基礎、寬口徑、重思想、強能力,以專業素養教育為主,有的專業課直接對接ACFE的職業資格考試內容,搶占先機,凸顯法務會計專業特色,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學歷專業教育與社會實踐需求脫節問題,以適應市場變化對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國內與國際合作辦學模式目前,經濟全球化,市場競爭國際化,國外大學積極搶灘中國的教育陣地,為了充分體現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教育的“國際化”并不斷擴大隊伍,我們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發展戰略眼光,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的方式,與國外有專長的大學合作,聯合培養法務會計高層次人才。具體可以推行國際化“2+2”、“3+1+1”、“4+1”等培養模式以及“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等。

(三)校內跨學科基地班培養模式現在許多院校都按大類招生,可以在本校的會計學專業與法學專業搭建一個“2+2跨學科專業平臺”,由學生自主選擇未來的發展方向,還可以組建“創新法務會計人才基地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實驗班,推行全新教學法,設置綜合性較強的特色系列課程。此外,有條件時不妨借鑒重點大學的辦學經驗,采取本碩連讀或碩博連讀模式,即本科階段完成會計學教育,法學科放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完成。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模式表現為:要么僅限于開設舞弊調查與白領犯罪調查一門或幾門法務會計相關的課程,涉及有關訴訟支持的培養計劃較少。據調查,已有17所高校開設了法務會計課程,向學生系統、全面傳授法務會計知識,其中有5所高校開展了法務會計本科教育的嘗試,還有兩所高校同時開展法務會計本科和碩士學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數只開展法務會計碩士學位教育。而大多數高校都設置了入學門檻,如工作經歷、相關預備知識和學歷要求等,主要教育對象為在職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為遠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開出法務會計課程的絕大多數是經濟學院和會計學院,少數高校由法學院承擔。

四、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就業遇到的尷尬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需求巨增,新興行業越來越多,學科劃分也日漸細致,科學研究及各領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學科專業交叉融合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市場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顯示,法務會計人才大有可為,如各級財政、稅務、物價部門,公檢法、紀檢審、銀行、企業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業務的復合型專門人才。目前,法務會計專業的畢業生總體上很受歡迎,但在就業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尷尬。有些單位在招聘時,要么招純法學的,要么招純會計學的。從每年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專業要求看,要么是延續多年以前的專業類別要求,要么有新類別出現,但并沒有單獨設置法務會計這一類別,對專業要求也沒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錄中,學生如果選擇要報考公務員,只能走法學系列,要去企業單位就只能選擇會計學,可實際畢業時不可能同時拿兩個學位,所以學生往往很糾結,到底要拿哪個專業的學位。筆者認為,國家人事部門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時俱進,根據有效需求,及時地更新招錄專業目錄和進行崗位設置更新。政府部門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真正發揮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作用,從根本上解決就業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責任千方百計擴大宣傳和影響,有效推介復合型人才深入各行業基層,利用寒暑假的社會實踐機會和招聘會及網絡輿論宣傳陣地,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會輿論宣傳和網絡信息強力推進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法務會計與舞弊審計的辨析近年來,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企業財務造假、會計舞弊以及高級管理層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對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的需求日益興盛,刺激國外的舞弊審計研究迅速升級。而在特別復雜的經濟案件中,單憑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唯一手段是無法完成的,經常是雙方交叉并聯合作戰,優勢互補才能順利結案。法務會計的產生和具體內容與舞弊審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因而許多著作和學者經常將兩個詞交叉使用,或者混為一談,事實上,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雖然有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差異,詳細了解兩者的異同,合理安排,使兩者相互配合協作,有利于在調查舞弊案件時使兩者的優勢最大化,促進反舞弊事業的發展。例如,美國“世通”公司董事會在知道發生財務舞弊欺詐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聯邦總檢察長、審計人員、律師等專業人員在內的“特別委員會”展開獨立調查,聘請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執行部門前首腦提供咨詢,共同解決財務欺詐導致財產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財務、法律、會計等問題。在這之中,審計人員對賬務進行舞弊審計,而前檢察長、律師、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前首腦則相當于法務會計人員,對于賬務資料提供法律方面的專家意見,支持訴訟,兩者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財務欺詐案中的會計、法律問題。

(三)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堂教學案例建設法學科與會計學科的最大共同點在于實踐性強,為不斷提升教學質量和效果,應注重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還可聘請校外兼職教授定期來校講學,如聘請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有豐富實戰經驗的法務會計專家授課。以往單純的法學或會計學課堂教學也有許多案例可以穿插學習示范,多年的經驗積累和案例素材獲取都較為便利,也好編制成案例庫。但是法務會計的課堂教學,包括教材編寫卻比較困難,成型的案例幾乎沒有完整的,這就需要教師深入實際去發現挖掘,并組織課程組員抓住辦案機會,團隊式合作,不斷反復實踐探索法務會計調查與訴訟,再凝練提升編制成適合課堂教學的案例資料,供學生熟悉操練學習之用。

法務會計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法務會計;社會認知;人才培養

一、法務會計的基本范疇

法務會計活動在西方起源較早,表現為會計人員作為專家證人在訴訟活動中提供支持。隨著金融業,特別是證券行業的發展,相關的經濟犯罪活動變得更加專業與隱蔽,為打擊遏制相關違法經濟活動,舞弊審計制度逐漸發展起來,并最終發展為法務會計。目前,普遍接受的定義是1998年畢馬威"舞弊與法務會計"全球化研討會上的定義:"通過財務技能的運用以及對未決策問題的調查方法,將證據規則與此相結合的一種會計學科。"[1]國內對法務會計的研究相對較晚,目前較為認可的觀點是"法務會計是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財務知識、審計技術與調查技術,針對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提出自己的專家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證的一門新興職業或專業領域。"[1]在法務會計出現之前,國內還有司法會計的概念,筆者認為這兩個概念具有同意內涵,不過是不同法系的表述不同,法務會計的基本概念是特定主體運用專業會計知識為相關訴訟活動提供證據支持或者咨詢意見的活動。

法務會計作為一項新興的制度,具有學科的復合性及人才的復合性的特點,同時具有較強的實踐性。法務會計業務,實質上就是處理民事、刑事方面與法律事項有關的會計信息問題,并提供專業的會計鑒定與服務。[2]

二、我國法務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繁榮,與之相伴的經濟糾紛及財務詐騙等問題也急劇增加,法務會計作為處理復雜的經濟糾紛、保障和支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其重要性愈加明顯。目前,法務會計已經在我國有了實務應用,在復雜經濟案件查處、訴訟支持等方面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但相對發達國家成熟的理論體系及規范的實務操作,我國的法務會計還顯得不成熟,具體而言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法務會計理論建設體系薄弱

具有邏輯嚴密與規范的理論體系是一個學科成熟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是實務操作有效進行的重要保障。我國當前法務會計理論研究進行時間短,還沒有形成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對于法務會計的內涵、特點、功能及一些實務的應用制度,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其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與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相伴,我國的法務會計理論研究與實務起步較晚,研究人員不多,研究時間不長,學術研究及實踐操作的沉淀較少。其次,本土的研究成果較少,沒有較為權威的專著與論文,研究成果多為對國外研究情況的翻譯與介紹,沒有與本土資源相契合的理論,對我國的實踐指導性較差。第三,法務會計研究的深度與廣度還不夠,一般只涉及法務會計領域的概念性問題,對于其內部機理、制度設計等問題設計較少,還沒有形成科學的學科體系。

2、法務會計專業人才亟待培養

我國的人才培養往往按照單一專業的設置,高校培養的會計人員、審計人員、法律等人才,往往局限于本專業知識,在單一專業知識方面較強,而對于專業外的知識則不了解。但司法實踐需要既懂得會計與審計知識,能夠對案件的技術問題進行處理,知道弄虛作假的內容,同時又懂得法律知識,知道如何結合具體的實務情況來進行規范,并對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責任追究的復合人才。

3、法務會計法律制度不健全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法務會計實踐有效進行的基礎和保障,而高質量的法務會計服務也取決于法務會計制度的完善程度。然而,目前我國法務會計相關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備,法務會計的法律依據較為零散,未在會計法律或訴訟法律中加以規范,相關的法務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制度也未明確,同時尚沒有完整的法務會計咨詢制度、法務會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法務會計具體操作規范等一系列法規制度。因而,為保障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化與繁榮,我國必須加快法務會計的法律法規的建設。

4、法務會計社會認知度不足

一項制度的發展與實施離不開公眾的認同、參與與支持,法務會計也是這樣。雖然法務會計涉及到了許多經濟制度,對于查處經濟違法案件、挽回投資者損失、修復經濟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其所要求的專業性,在全社會范圍內并不為大多數人所熟知,需要根據它的發展狀況以及社會的需求狀況來加強宣傳及反饋。在我國,法務會計是舶來品,首先由專業學者進行學術翻譯與研究,并在實務中引入了部分可行的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全球經濟的一體化,也需要相應的制度接軌,在同一規則下有效運行。在這個發展過程,必須依靠全社會范圍的大力宣傳,才能使先進的理論方法得到最大程度的發展和最快的應用。目前,我國的宣傳力度和效果還不理想,與國外的發展速度還相差很遠,對新理論的引進、吸收及應用較為緩慢,這也將嚴重影響法務會計的發展。另一方面,則與法務會計的教育相關,當從學校出來的新生力量進入到實踐中,必然帶動更多的人認知與參與到這一制度中。

三、我國法務會計制度的完善

1、加快我國法務會計理論框架的構建

制度建設,理論先行。法務會計制度的設計,需要在實踐中檢驗,也需要通過實踐系統化為理論知識,并對實踐加以指導。由于我國法務會計實踐相對滯后,關于法務會計的理論也不豐富,法務會計制度體系有機銜接不足,法務會計主體不明確且其功能定位模糊。筆者認為,應對法務會計制度的目標、基本原則、功能、程序和其銜接關系分析清楚。法務會計目標,作為法務會計理論的出發點,對法務會計理論起著指引和統領作用,法務會計理論都是建立在它基礎之上的。法務會計的基本目標是通過法務會計工作促進企業會計工作的規范運行,為司法機關及相關監管單位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同時,法務會計作為一門交叉學科,在理論研究的過程中,應注重加強會計理論與法學理論的聯系,解決復雜的法律語言與會計語言之間的差別與問題,并廣泛借鑒成熟經營和結合我國實際,及早建立起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包括法務會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工作程序與方法、執業規范與職業道德等內容的法務會計理論體系。

2、加強法務會計人員培養和管理

作為一門新型的復合型交叉學科,法務會計需要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作為我國人才培養的主渠道,我國應加強高等教育對法務會計人員的培養,同時應借鑒國外法務會計的培養模式。如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協會規定:法務會計人員應最低具有學士學位,同時需要有兩年相關的舞弊審核經驗,此外還需通過計算機考試,以便應對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們應相應提高我國法務會計人員的學歷要求,同時在培養過程中通過加強法律和會計知識的交叉教育,可以通過碩士階段的交叉學習來實現人才培養,即設立法務會計專業碩士,本科學習法律專業的研究生加強會計教育,本科學習會計專業的研究生加強法律教育。同時,設立法務會計博士專業,加強理論研究。

3、加強立法工作,為法務會計制度的有效實施提供堅實法律基礎

法務會計制度的有效實施,需要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與基礎,否則相應的法務會計工作將不具有制度基礎。應對會計法與訴訟法加以修訂,從法律層面明確法務會計的相關主體、職權和手段。并以會計法和訴訟法為基礎,配套頒布相應的法務會計準則和部門規章,使法務會計制度更加規范和具有操作性。

4、擴大宣傳,使法務會計制度獲得更廣泛的公眾支持

由于我國對法務會計制度的社會認知度較低,公眾對法務會計較為陌生。應加強法務會計制度的宣傳,向公眾普及法務會計知識,讓大家了解不規范的會計處理帶來的法律后果,從而讓廣大會計從業人員能夠自覺遵守會計制度。另一方面,加強法務會計宣傳,也能讓公眾了解法務會計制度的重要性,能夠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法務會計的研究與學習中來,為法務會計人員的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若山,等.論國際法務會計的需求與供給[J].會計研究,2000,(11).

法務會計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自行研發費用;資本化;研發損失準備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以下簡稱“準則”)的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其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其開發階段的支出需同時滿足準則規定的五個條件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而不論準則還是指南對研究項目開發成功且跨年度時,年末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及在報表中如何披露,以及研究項目開發失敗時,已經資本化的費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等問題都沒有作進一步的說明。200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會計》(以下簡稱“注會教材”)中僅介紹了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研發成功時的會計處理。鑒于此,本文擬就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進行探索。

一、研發支出的賬務處理

由于企業研究開發耗費時間較長且開發成功與否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在具體進行賬務處理時,需要區分研發費用在開發成功時與不成功時的不同情況,同時還需分別考慮跨年度與不跨年度的不同情況。

(一)開發成功時的會計處理

1.不跨年度的會計處理

按照新無形資產會計準則的規定,研發支出的賬務處理為:企業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研究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筆者現結合“注會教材”自創無形資產的舉例進行案例分析。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經董事會批準研發某項新產品專利技術,該公司董事會認為,研究項目具有可靠的技術和財務等資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發成功將降低該公司的生產成本。該公司在研究開發工程中發生材料費5000萬元、人工工資1000萬元以及其他費用4000萬元,總計10000萬元,其中,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為6000萬元。2007年12月31日,該專利技術已經達到了預定用途。

教材中甲公司的賬務處理為:

(1)發生研發支出: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40000000

—資本化支出60000000

貸:原材料50000000

應付職工薪酬10000000

銀行存款40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該專利技術已經達到預定用途:

借:管理費用40000000

無形資產600000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40000000

—資本化支出60000000

本題中符合準則規定資本化條件的為60000000元,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為40000000元,所以按照規定,發生研發支出時,計入“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的金額為60000000元,計入“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的金額為40000000元。題目所述項目年末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所以年末應該按照“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無形資產”科目。

2.跨年度的會計處理

“研發支出”科目核算內容說明中有關該科目年末的處理為:期(月)末,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本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無形資產研究開發項目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例2:假設例1的研究項目2008年5月才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2008年以后沒有新追加研發費用,那么2007年12月31日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如何在會計報表中披露信息?在準則、指南及注會教材中都沒有說明,筆者認為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年末“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額仍然應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結轉后“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額為零,而由于12月31日該研究項目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則“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額應保留在本賬戶中,需要做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400000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40000000

2007年12月31日“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應為60000000。年末“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如有余額,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中披露出來,但是資產負債表中卻沒有“研發支出”這個項目,此時該如何填報?

筆者注意到資產負債表中雖然沒有“研發支出”這個項目,但是新增加一個與“研發支出”比較類似的“開發支出”項目。至于“開發支出”項目反映什么內容,筆者沒有發現其他相關資料可以幫助說明該問題,只有在《新企業會計準則實務指南(集團類公司)》會計報表部分對“開發支出”項目反映的內容以表格的方式做了如下的表述:

從上述表格可以看出,筆者認為應該是這樣的一個關系:“開發支出”項目的期末余額=年初余額+本期發生額-計入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負債表中“開發支出”項目反映內容為本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中尚未開發成功的無形資產的余額。所以,“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期末余額6000萬元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開發支出”項目中反映。

(二)開發失敗時的會計處理

1.不跨年度的會計處理

會計準則規定,開發階段的支出滿足相關條件,才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那么不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就應該計入當期損益。開發失敗即不符合確認無形資產的條件。

例3:假設例1的研究項目在2007年12月31日開發失敗,那么2007年12月31日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1000000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40000000

—資本化支出60000000

2.跨年度的會計處理

例4:假設例2中的研究項目于2008年5月確定研發失敗,那么2007年12月31日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以及如何進行披露?2008年5月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關于2007年12月31日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以及披露問題,由于2007年12月31日沒有研發失敗的跡象,所以其處理方法與例2完全相同。不同之處在于5月的會計處理。

在5月份確定研發失敗時,則不符合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條件。應將”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余額直接轉入當期損益。即:

借:管理費用60000000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60000000

二、建議增設“研發損失準備”估計開發失敗可能發生的損失

在例3和例4中,由于開發失敗,需要直接轉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分別為100000000元和60000000元,由于研發費用數目巨大,直接轉入當期損益會對當年的利潤產生較大影響,甚至可能使企業轉盈為虧,這樣的處理方法不符合謹慎性原則。

為了解決研發失敗后一次性數額巨大的研發費用轉入當期“管理費用”對企業損益帶來的影響,筆者建議增設一個類似于“壞賬準備”的備抵賬戶“研發損失準備”,其與“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相對應,期末以技術分析其失敗的可能性有多大來決定各期應該提取和實際提取的“研發損失準備”。企業每期期末應該計提的研發損失準備=總的投資額×(1-期望成功率),而每期實際計提研發損失準備應為當期應該計提的減去其賬戶的貸方余額(或加上借方余額)。當期計提研發損失準備時候,會計處理為: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研發損失準備”。待研發成功時,借記“無形資產”,“研發損失準備”;貸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管理費用”。如果研發失敗,會計處理為:借記“管理費用”和“研發損失準備”;貸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主要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最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40-41.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135-139.

法務會計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會計學科;會計學術研究;會計教育;會計

一級學科;學術評價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屬于會計學科的本科專業至少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和審計學三個專業,歸屬于工商管理專業類。其中,會計學專業設置最早,20世紀50年代初我國部分高校就設置了會計學本科專業,其后不久,少數高校還一度招收了會計學專業的研究生;財務管理和審計學專業可以說是從原會計學專業中衍生、獨立出來的新專業。財務管理專業于1998年進入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審計學專業則于1998年作為試點專業進入該目錄,到2012年才正式進入該目錄。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聯合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中,會計學是“工商管理”一級學科之下的一個二級學科;盡管財務管理學和審計學在該目錄中尚不是獨立的二級學科(專業),但許多高校已經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自行設置了財務管理學(有的高校命名為“財務學”)二級學科(專業),并招收普通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審計學也可以獨立設置為二級學科,但目前尚不多見)。此外,在該目錄中,會計和審計研究生均被設置為專業碩士學位。會計學術研究、會計學科和會計教育三者是緊密聯系、相互影響的關系。會計學術研究和會計學科的設置直接服務于會計教育;會計學術研究的成果、水平、質量、風氣、活躍程度,以及會計學科設置的合理性,也會直接影響到會計教育的水平。反過來說,由于會計教育中的教師和學生是會計學術研究的主體,所以提高會計教育的質量理應成為會計學術研究最主要的動力;會計學科設置也會成為會計學術研究的制約因素。會計教育的規模、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以及會計學術研究的水準,都是會計學科設置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本文重點從我國當前會計學術研究的導向以及會計學科設置的角度,論述了會計學科面臨的發展瓶頸,以及對會計教育造成的不良影響。

一、會計學術研究的不良導向及其危害

(一)會計學術研究的不良導向

近年來,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所從事的會計學術研究形成了一種非常奇特的現象:將會計研究劃分為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兩種類型,而且基本上將實證研究等同于會計學術研究,同時對會計實證研究的理解和實際操作往往又非常狹隘。當前會計實證研究的基本做法是:利用一些公開的文獻數據,參考一些英美國家的外文期刊,運用統計學和計量經濟學工具,通過相關分析或回歸分析來檢驗事先提出的假設。但是這些假設的理論依據及演繹推理過程常常十分薄弱,而且工具運用得并不嫻熟。也就是說,時下流行的會計實證研究已經形成了比較固定的模式,從形式上看具有數理化、數量化、模型化、科學化、多學科交叉性等明顯特征,比較符合目前高等學校為了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積極推進高校國際化的潮流。在這種背景下,具有前述特征的會計實證研究幾乎變成了會計學術研究的代名詞。而除這類會計實證研究以外的會計研究類型往往被籠統地稱為規范研究。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的分類一度在經濟學中非常流行。20世紀50年代,經濟學界興起經濟解釋思潮,試圖將經濟學改造成像物理學一樣的實證科學,其研究類型當然首先是采用研究“是什么”及“為什么”的實證研究;“應該是什么”及“如何做”的研究被稱為規范研究,并因其不符合經濟學所追求的實證科學目標要求而受到排斥。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會計學界追隨經濟學的這種發展趨勢,將這一分類應用于會計學,并將實證研究作為正宗研究類型和研究方法,規范研究也受到相當程度的排斥和抑制。事實上,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的分類并不符合會計學作為一門技術性很強的應用性社會科學的學科特征,因為作為一門工程性質的社會科學,規范研究必然是其最重要的研究類型。進入21世紀之后,我國會計學界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提升高校國際化的進程中受到了美英會計實證研究模式的深刻影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將會計實證研究搞得更加模式化、更加極端了。目前,我國普通高校的會計學博士生及學術型研究生所做的研究幾乎都是實證研究,這些論文往往局限于資本市場等比較狹窄的領域,對于政府會計、管理會計、會計信息化等不太適合實證研究的專題則很少涉及。高校為了使得博士生和學術型研究生盡快掌握會計實證研究的技巧和方法,不但成倍增加“計量”課程、削減會計類課程,而且舉辦的校內外會計學術講座也幾乎都是“實證”風格的。學術型研究生對于大量來自于會計理論及實踐的會計問題視而不見,因為其難以寫成實證研究樣式的論文而不再感興趣,或者由于知識結構所限只能去寫實證研究類論文。在這種氛圍之下,會計實證研究的課題設計也更容易申請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師對于寫非實證研究類的會計論文沒有積極性,因為寫了也難以在被認可的雜志上發表。

(二)會計學術研究不良導向的危害

不可否認,開展一定程度的嚴謹的實證研究對于會計學科的發展是有益的,它有利于會計學與經濟學等解釋性學科的交叉聯系,從而開拓會計研究的新視野。但是,盲目推崇會計實證研究,不理性地任意拔高實證研究的地位、作用和意義,甚至將其視為會計學術研究的“正宗”或全部,則是很有害的。首先,盡管會計實證研究也進行一定程度的經驗研究,但由于受其總體研究目的所限,更由于其形成的模式化狀態,此類研究往往缺乏通過運用調查研究、案例研究、試驗研究等多種手段對會計實踐進行全方位的考察,從而無法滿足解決會計實踐問題、健全會計(包括管理會計和審計)制度及發展會計理論的需要。其次,由于受到研究目的及定量研究方法的限制,會計實證研究熱衷聚焦于資本市場等比較狹窄的領域,對會計學的許多分支學科和邊緣學科(如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管理會計、會計史及會計思想史、法務會計、國民經濟核算等)缺乏應有的關注。再次,會計理論通常表現為用于指導、評價會計實踐及其結果的建設性理論,在會計理論指導下形成的會計準則、制度、方案、對策,通常表現為定性假設而非定量假設,而這種理論和假設往往難以納入以定量研究為特征的實證研究模式。因此,該類研究通常表現為與會計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相脫節。最后,由于社會科學概念操作化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更由于會計研究工作者自身統計技術以及嚴謹性的欠缺,大量會計實證研究的研究假設缺乏比較成功的操作化過程(如對有關概念未經嚴格的定義、武斷地以某一單一指標代表內涵豐富的抽象概念、相同概念或指標采用不可比的計量方法等)。因此,會計實證研究往往在經驗層面上就缺乏可比性,也難以取得共識,而且相當多的此類研究中的研究假設缺乏明確的理論檢驗對象,其理論意義也就變得含糊不清。

二、會計學科未能實現有效整合且學科設置層次有待提升

(一)會計學科未能實現有效整合

會計學術研究之所以走上與自身的學科性質并不相匹配、進行會計理論與實踐比較脫節的會計實證研究的道路,與會計學科未能實現有效整合且受到強勢學科的擠壓有密切的關系。自盧卡∙帕喬利于1494年發表《簿記論》起,會計學已經有500多年的歷史了。20世紀50年代,會計學正式分化為財務會計學和管理會計學兩大分支。眾多的會計分支學科(如成本會計學、稅務會計學、國際會計學、環境會計學、人力資源會計學、銀行會計學等)也在此后陸續形成,但這些分支學科卻被人們有意無意地納入財務會計學或管理會計學兩個分支。更令人遺憾的是,會計學分化為財務會計學和管理會計學兩大分支后,放棄了會計學長期以來的形成的原則和理論框架,從而使會計學失去了共同的理論基礎和學科基礎。財務會計學主要采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的概念框架,放棄了傳統會計學的原則和理論架構,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然而其概念框架卻陷入了難以克服的理論困境之中;而管理會計學雖然是一個多學科形成的交叉學科,卻與理論框架獨立的財務會計學并列為會計學的兩大分支。由于缺乏共同的理論基礎和學科基礎,將其他已經有所發展的會計分支學科硬性納入財務會計學或管理會計學框架的做法,在相當程度上阻礙了這些學科的發展。另外,從會計學中分化、衍生出來的財務管理、審計學,以及法務會計學、國民經濟核算等會計邊緣學科,長期以來也未能在理論上實現與狹義會計學的有效整合(曹偉,2015)。因此可以說,整個會計學科體系處于支離破碎的狀態。20世紀50年代,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經濟學界興起經濟解釋和實證研究的思潮,試圖將經濟學改造成像物理學一樣的經驗科學。196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設立,可以認為這是對于經濟學科學化努力的一種肯定。在這種背景之下,經濟學無疑成為社會科學中的顯性強勢學科。20世紀50年代以前,會計學尚未受到經濟學實證思潮的影響,長期以來會計研究者從會計實務和會計實踐出發,探索會計自身的發展規律,歸納總結出會計學的基本理論架構,并將會計學與相關學科交叉融合,不斷開拓會計學發展的新局面。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以芝加哥大學為代表的美國會計學術界,追隨經濟學的新的發展趨勢,將會計研究納入經濟學的研究體系中,逐步將實證研究作為自己的重要研究類型和研究方法,此外的研究方式一般被認為屬于規范研究,進而受到排斥和抑制。20世紀七八十年代會計實證研究在美國迎來全盛時期,進入20世紀90年代,會計學術界開始對實證研究進行反思。但是,實證研究范式目前仍然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會計學術研究中占據重要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斷,在美國的普通高校中,會計學這種實用性學科,受到經濟學這種強勢的基礎性學科的強烈挑戰。高校會計學的研究人員為了爭取更好的發展空間,主動將會計學納入經濟學的羽翼之下,使會計研究更多地成了經濟學研究的附屬品。但是美國是一個價值多元的國家,其高校也是高度自治和價值多元的,因此,實證研究以外的會計研究仍然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

(二)會計學科設置層次有待提升

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幾乎全部是公立大學,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學科設置方面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規定,高校自行設置學科的自微乎其微。在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與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之前,會計學屬于經濟學門類之下的一個專業,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學位及博士后制度均設置齊全,當時還沒有設置財務管理及審計學專業,會計學、財務管理及審計學的人才培養均通過會計學專業進行,并授予經濟學學位。1997年的學科、專業目錄中增設了管理學學科門類,會計學成為管理學門類工商管理一級學科之下的一個二級學科。2009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規定:學科門類和一級學科是國家進行學位授權審核與學科管理、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位授予與人才培養工作的基本依據,二級學科是學位授予單位實施人才培養的參考依據(第三條)。從此國家教育管理部門開始突出一級學科的作用,并按照一級學科對普通高校進行學科評估(此前是更突出二級學科的作用,并按照二級學科進行學科評估)。應當看到,會計學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具有很強的基礎性特征,屬于社會科學中的一個基礎性學科,其發揮的作用已經遠遠超出了工商管理的范疇;另外,只要有受托責任關系及其相應的會計活動,就需要相應的審計活動作為保障,因此審計的意義也早已超出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也是如此。盡管這三個專業具有分立的必要性,但是三者相互依存、密切聯系,有共同服務于相同目標的一面,若不以宏觀綜合的視角看待和管理這三個專業,很容易畫地為牢、人為割斷聯系,從而難以實現三者共同的目標。在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對學科的評價和管理開始采取突出一級學科、淡化二級學科的背景下,各普通高校也開始按照學科門類及一級學科劃定自己的核心期刊范圍,并對核心期刊進行分級,以此作為對論文科研成果質量評價的依據。普通高校擬定的人文社科類核心期刊大多以SSCI以及教育部與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聯合推出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為依據。CSSCI收錄的期刊主要由中國社科院及省級地方社科院、各高校學報、國家級專業學會主辦的期刊組成。該期刊目錄很難照顧到技術性和專業性較強的學科,會計學和審計學各自只有一本期刊入圍就是例證。高校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等專業的教師和研究生為了能夠在學校認可的更高層次期刊上,紛紛轉向與會計理論、實踐、教學比較脫節的、與經濟學聯系更緊密的、逐步模式化的實證研究。這種局面的形成固然存在多方面原因,然而會計類學科設置層次低、自身缺乏話語權,則是其中不容忽視的兩個重要因素。

三、會計教育面臨嚴峻挑戰

由于社會和市場需求旺盛,就業門路寬廣,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都是很熱門的專業,辦學高校多、學生多、生源好、教師多是這三個專業的重要特點。會計類專業辦學層次齊全,本、碩、博都有,其中,碩士層次又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兩種類型,有條件的高校學術型碩士開始采取碩博連讀的方式,目的在于提高研究生的學術水平和培養質量;專業碩士不被鼓勵攻讀博士學位,畢業后直接到實務部門就業。普通高校師資主要有兩個來源渠道:一是國內外博士畢業生(也有少數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畢業生);二是從國外高校教師中引進(會計類師資主要來自美英國家或擅長在美英國家期刊的英語系國家或地區)。近年來,會計學術界本來就存在對于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的片面認識,而在按照期刊大類進行分級評價論文質量的制度背景之下,經過有關利益主體的博弈,最后在會計學術圈形成了一種比較穩固的均衡狀態,即會計學術研究只有做“會計實證研究”才能更好地生存。在這種學術評價制度和學術氛圍之下培養的博士生和學術型碩士生,由于將大量時間用于“計量”課程,滿足于依據一些現成數據及外文資料制作實證研究樣式的,對于會計、財務管理及審計的專業知識缺乏系統的學習和深入的研究。這些學生又成為將來國家最重要的會計學術力量和師資來源,他們作為教師又將同樣的學習和研究方式傳遞給未來的學生。當今社會,經濟全球化勢不可擋,金融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日新月異,由此產生的會計、財務管理及審計方面的問題異常復雜、難解,不管是在政府監管層面,還是在社會和組織的管理層面,都對善于解決復雜問題的高端財、會、審人才有著強烈的需求。隨著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我國將由制造型大國轉型為創新型和金融型大國,不管是宏觀的經濟管理還是微觀的企業管理,難度都將成倍增加。財務管理作為金融管理和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將被提高到更重要的位置。從目前我國普通高校的師資狀況、教學狀況和博士生的論文狀況來看,會計教育不容樂觀。先不說財務管理、成本管理、管理會計方面的人才能否滿足企業管理和經濟管理的需要,就拿具有基礎性、規范性、法規性的財務會計來說,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采取了與國際會計準則持續趨同的政策,而后者不僅不斷公布新準則、修改舊準則,而且越來越復雜化。而研究生由于熱衷于實證研究,對實證研究以外包括會計準則在內的其他領域缺乏足夠的關注和研究,因此對于國際會計準則中的一些關鍵概念(如資產負債觀、公允價值、資本保全、決策有用性等)存在似是而非的理解,對于會計準則與社會經濟環境的關系缺乏清晰的認識。這樣勢必影響國際會計準則在我國的正確運用,而會計準則則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和企業財務評價的重要基礎。

四、關于會計學科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對會計學科進行理論整合,充分認識會計學作為社會科學基礎學科的地位20世紀50年代以后會計學分為財務會計學和管理會計學兩大分支,并衍生出財務管理、審計學、法務會計、國民經濟核算等眾多的分支學科。可以看出,會計學科與其他學科一樣,遵循著不斷分化的總體趨勢。在對這些會計分支學科進行理論整合時發現,會計學科體系其實應當分為如下幾個層次:基礎會計學、狹義會計學(會計信息系統)、邊緣會計學科、廣義會計學。基礎會計學反映了長期以來支撐會計學發展的最基礎的理論結構,用來實現最基本的會計目標——分期核算企業投入產出的經濟效果。通過基礎會計學可以形成企業基本會計報表:綜合收益及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狹義會計學是建立在基礎會計學之上的會計信息系統,可以分為對外報告會計和對內報告會計兩個子系統。有人將財務會計等同于對外報告會計,將管理會計等同于對內報告會計,這種認識其實并不科學。因為如果是這樣,稅務會計、政府會計、社會責任會計等對外報告會計系統就無法整合進入會計信息系統,財務會計則容易被誤解為不具有內部管理職能。另外,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兩大分支學科缺乏共同的學科基礎和理論基礎,二者各自發展其概念框架且共同稱之為會計學,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而且,目前由FASB及IASB所主導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其自身也陷入了理論困境。因此,有必要對現有的會計學科重新進行理論整合。理論整合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構建會計學的基礎理論結構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基礎會計學;其次,以基礎會計學為基礎,根據具體會計目標,建立對外報告會計和對內報告會計兩個子系統(狹義會計學)。狹義會計學依然符合會計學的四大基本假設。從基礎會計學(實質就是傳統會計學)到狹義會計學,既是學科分化的過程,也是學科交叉發展的過程。如對內報告會計可以看作是基礎會計學與管理學的交叉學科,稅務會計可以看作是基礎會計學與稅務管理的交叉學科等。典型的會計邊緣學科目前主要有國民經濟核算和法務會計學,它們屬于狹義會計學與有關學科形成的交叉學科,前者可以看作是會計學(主要是基礎會計學)與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等學科形成的交叉學科,后者可以看作是會計學與審計學、法學、檢查學等學科形成的交叉學科。這兩個學科雖然也是以提供貨幣信息為主,但由于它們不符合會計學的四大基本假設(主要是不符合會計主體假設),因此不將其納入狹義會計學下。目前,國民經濟核算通常設置在統計學科范疇,法務會計學則主要由法學學者在研究。會計學者可以發揮自身優勢,重點從會計學角度來研究國民經濟核算和法務會計學。廣義會計學則是對(狹義)會計學、財務管理學、審計學等學科所做的又一次整合。財務管理是從會計學延伸而來,可以看作是管理學與會計學的交叉學科;會計側重于資金信息的提供,財務管理則是對資金運動的直接管理,所以二者聯系緊密。審計是對會計和財務管理活動的鑒證和監督,所以審計學依存于會計學和財務管理。由于會計、財務管理和審計之間具有非常密切的聯系,三者同屬于會計主體價值管理(資金運動管理)的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從價值管理的角度,將會計學、審計學和財務管理(包括成本管理)等學科整合為廣義的會計學。從已有會計學科的基本發展脈絡可以看出,會計學科是在滿足經濟和社會管理要求的過程中,通過會計學與相關學科的交叉,以不斷分化的形態向前發展的。顯然,這種學科分化擴大了會計學的視野和研究領域,提升了會計的功能和作用。學科的交叉和分化對于學科發展無疑是一種重要的方式,但是還需要經常性地對學科進行理論整合。通過學科的理論整合,可以進一步發現學科之間的理論關聯,從而對有關學科進行調整,形成學科體系或學科群。比如,通過整合現有會計學科發現,有必要恢復和建立會計學的最基礎的學科——基礎會計學;將會計學分為財務會計學和管理會計學并不十分恰當;狹義會計學符合會計學的四大基本假設;一些會計學科之所以被稱為邊緣學科的理由;有必要按照價值管理將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價值評估等學科整合為廣義會計學;可以按照價值管理將廣義會計學、金融學、財政學、稅務學進一步整合為一個以價值管理為特點的學科群。另外,會計學界應當有會計學屬于基礎學科的意識,將會計學同時作為社會科學的一門基礎性學科來進行建設,認識到會計學在社會和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已經遠遠超出工商管理的范疇。會計最基礎的功能是會計主體的貨幣計量和信息提供。會計主體不僅包括工商企業,還包括其他類型的企業以及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不僅服務于企業內部的各種職能管理,而且服務于資本市場管理、金融管理、稅收管理、國民經濟管理,以及法務管理、社會責任管理等。作為企業或組織綜合性財務信息的提供者,會計已經滲透到經濟和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并成為財政、金融、資本市場運行的不可分離的基礎。會計還是市場經濟得以建立和有效運行的前提條件。因為市場經濟建立在產權界定明晰的基礎之上,會計通過復式記賬法清楚地核算了法人財產權、所有者權益、債權人權益,以及所有者權益的重要來源——利潤,因此如果沒有會計,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都是難以想象的。從會計學中分化出來的審計學和財務管理學也已經遠遠超出了工商管理的范疇。只要有受托責任關系及其相應的會計活動,就需要有相應的審計活動作為保障。審計是國家財政資金運行的保障,是資本市場和金融運行的必要制度安排。這些都足以說明審計的意義早已遠遠超出了工商管理。另外,不僅工商企業需要財務管理,任何企業及有資金運行的組織都離不開財務管理,所以工商管理也難以涵蓋財務管理。

(二)提升會計學科的層次,增加學科建設和評價的話語權

在目前按照一級學科進行學科管理和評價的情況下,原會計學科被分割成幾個二級學科,各自為政,在政府和學校層面進行學科建設和評價的話語權很薄弱。因此,有必要在會計學科整合的基礎上謀求建設會計學一級學科。在國家沒有批準會計一級學科之前,會計界也應當有會計一級學科的意識,為會計學科的發展和評價出謀劃策。事實上,成立會計學一級學科的條件已經具備,筆者對此也做了專門論述(曹偉,2015),概括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①會計學有悠久的歷史和完善的基礎理論結構;②會計學擁有眾多的分支學科并已形成體系;③從會計分支學科中已經分化出財務管理、審計學等獨立的專業;④會計學科在社會和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已經遠遠超出工商管理的范疇;⑤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三個專業既有分立的必要性,又有整合的必要性;⑥會計學科各專業具備很強的社會需求和較高的招生規模。最近一次政府公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2011年)》,并沒有將會計學列為一級學科。會計學界、教育界、實務部門,以及會計主管部門、有關團體,都應為此積極努力。盡管客觀條件已經具備,如果主觀上努力不足,準備不充分,可能下一次還是不能成功提升會計學科的層次。要做的準備工作至少有:①對有關會計數據進行統計,以示會計在社會和經濟生活中影響之巨大;②對會計學科史進行系統的梳理和研究,以示會計學科和會計教育有著長期的淵源和共同的知識積淀;③呈現會計學獨特的方法和理論,以示會計學是一門社會科學的基礎學科;④從理論上梳理和構建會計學的學科體系,以示會計學科邏輯嚴謹、根深葉茂;⑤整合屬于一級會計學科的二級學科,論證這些二級學科的有機聯系以及共同的目標;⑥論證會計一級學科獨立的必要性,以及與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等二級學科的關系。

(三)精心打造會計類學術期刊,發揮會計類期

刊及同行評議在會計學術評價中的推動作用我國會計類學術期刊其實并非很少,只是在按照學科大類進行學術評價的背景下會計期刊被邊緣化了。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學目前歸屬在教育部學科目錄“工商管理類”之下。工商管理中的二級學科很龐雜,強勢二級學科是企業管理等;而且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和管理科學與工程兩個一級學科的學術成果往往難以區分。因此,在進行學術評價時,這兩個一級學科通常是捆綁在一起選擇和確定核心期刊目錄的,導致屬于管理科學與工程以及企業管理方面的期刊幾乎壟斷了這兩個一級學科的核心期刊目錄。進入CSSCI目錄的會計類期刊只有《會計研究》和《審計研究》;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最近公布的“工商管理”及“管理科學與工程”兩個一級學科通用的A類期刊目錄,也只有《會計研究》屬于會計類期刊。但是,設置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三個專業的高校數量、碩博研究生人數、教師數量等指標,與管理科學與工程及工商管理類的其他專業相比,其相對數量要占絕對優勢。在這種矛盾非常突出的情況下,會計研究的論文成果自然紛紛轉向管理學和經濟學期刊,這也是會計學術界不愿意觸及會計問題、熱衷于所謂會計實證研究的根源之一。要扭轉這種被動局面,會計學術團體及會計學界的有識之士必須呼吁增加會計類期刊在學術評價核心期刊目錄中的數量。提高會計類期刊在學術評價中的地位,也是這些會計類期刊提升辦刊質量的必要條件之一。另外,還應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創辦會計期刊以及會計學與有關學科相交叉的期刊,從而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目前,除了北大、清華等極少數高校分別創辦了以實證研究風格為主的會計期刊,絕大多數高校,尤其是一些老牌會計傳統高校都還沒有創辦或形成有影響力且風格鮮明的會計學術期刊。會計學術評價最終還是要靠內容評價,因此必須建立同行學術評議制度。

(四)反思會計研究方法論,避免學術研究模式

化和單一化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等專業,一方面表現出“很熱”的一面;另一方面,在目前的高校環境和評價體制之下,會計學術界人士(主要包括普通高校的教師和學術型研究生)盡管身在會計隊伍中,但又有意無意地極力回避會計中的問題,“一窩蜂”式地熱衷于比較模式化的會計實證研究。雖不能說這些會計實證研究與會計理論和實踐無關聯,實則是會計研究視野中的一個并非很大的領域;如此的“以偏概全”且追求形式化,又表現出會計學術研究“極冷”的一面。這一現象值得思考和研究。一位長期在國外任教、后來回國的著名會計學教授表示,在美國同樣存在這種現象。他說:“一個頭銜為‘會計教授’的學者,大概代表他是教會計的,他的學術專長很可能是信息經濟學、計量經濟學、心理學。會計只是應用技術,經濟學與心理學才是學術。”這段話的前一句,可能意在說明存在于美國的一個事實:教會計的會計教授研究專長不是會計,而是經濟學、心理學等其他學科,充其量在其專長的學科中加入些會計的“佐料”。而后一句話,則意在說明產生這一現象的主觀原因:會計只是應用技術,無須多加研究;經濟學和心理學是學術,所以教會計的老師要研究學術就要研究經濟學或心理學。無論是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分為基礎學科與應用學科;自然科學中的工程技術學科更是包含龐大的體系,難道從事臨床醫學的,為了做學術研究就一定要從事生理或病理研究嗎?從事土木工程的,為了做學術研究就只能研究數學或物理嗎?從事建筑學的,為了所謂的學術研究和多發表SCI論文,就都要研究建筑科技嗎?顯然,這是不可思議的。會計現在難道還只是500年前的復式記賬法嗎?上述觀點反映出對學科的片面理解和對應用性社會科學的歧視。存在這種教學專長與研究專長相分離的現象是不合理的,是需要扭轉的,而不應當是被鼓勵的。會計研究走上模式化的“實證研究”之路,就是這種教學專長與研究專長相分離的表現。現在重要的是研究如何擺脫這種局面。深刻認識人文社會科學的方法論,并且端正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認識,端正對于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的認識,無疑都是必要的。筆者認為,產生這一現象盡管與認識論有關,但最直接的原因還在于目前按照大類期刊等級評價人文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質量的制度背景下,會計學科作為一個二級學科,在制定評價規則方面缺乏足夠的話語權。可以想象,在科研隊伍十分龐大,擁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等熱門專業的會計學科,在一些高校的科研評價中只認可《會計研究》和《審計研究》兩本國內期刊,會形成什么樣的學術生態和結果!

(五)在會計學術研究中重視“跨行業”和“跨學科”研究,拓寬會計學的研究視野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這已經是被實踐反復證明了的事實。但會計學科的學術研究卻不盡人意。高校會計研究的高端人才不愿意關注會計的核心問題,研究內容與會計理論和實踐越來越脫節,研究成果也不太被社會所重視,表現出“空心化”和“邊緣化”的趨勢。這一現象形成的總體原因比較復雜,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會計學科在20世紀經過學科分化以后,缺乏有效的理論整合,自身存在理論困境,從而未能形成嚴謹的學科體系;二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處于世界會計學領導地位的美國會計學術界,在會計學科面臨自身理論困境及強勢學科的壓力之下,將服務于經濟學等學科的會計實證研究作為會計學術研究的正宗,從而使會計學術研究陷于狹隘的境地,并逐步偏離以解決會計問題為導向的正確道路。進入21世紀之后,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目標的引導下,我國高校為了盡快提升國際化程度和高校世界排名,通過制定有關學術評價制度,使美國高校學術界的會計實證研究方式迅速被我國會計學術界廣泛接受,而且其在國內的應用比美國更為模式化和形式化。應當說,最早在美國會計學術界開展的實證研究,是經濟學、心理學等學科與會計學相交叉的一種跨學科研究,不失為會計學術研究的一個發展方向。但遺憾的是,過分夸大了這種實證研究在會計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會計學術研究應當在夯實會計學科自身理論的基礎上,繼續走跨學科發展的道路,以擴大會計學科在社會和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同時也為龐大的會計學術研究隊伍提供廣闊的研究視野和學術空間。傳統的會計實證研究應作為會計學跨學科研究的一個領域來看待,而絕非會計學術研究的全部。會計學跨學科研究的范圍是非常廣闊的。首先,會計學研究應注重與不同行業的結合。我國自從實行市場經濟、按照西方國家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設置會計學科體系以來,一直很注重一般工商企業會計的研究,但是由于矯枉過正,嚴重忽視了行業會計的研究,而一些特殊行業的會計問題卻非常具有特殊性和挑戰性,如金融、保險、農業、互聯網經濟等。其次,會計學術研究除傳統的納入解釋性學科研究循環的實證研究以外,應當大力開展與稅務管理、金融管理、財政管理、企業管理、國民經濟管理、法務管理、網絡和計算機科學等學科的交叉研究,提升會計學科服務社會和經濟管理的能力,擴大會計學科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另外,在研究方法方面,逐步淡化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分類,突出經驗研究與理論研究和制度研究的結合;在開展經驗研究時,提倡調查研究和實地研究,鼓勵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并舉。在進行學術評價時,應突出會計專業期刊,并注重研究成果的會計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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